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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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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5: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习指引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1课 得救
第2课 成圣
第3课 得荣耀
第4课 真神三位一体
第5课 圣灵的洗和充满
第6课 基督的教会
第7课 基督的再来

二.圣经篇/王守仁
第8课 圣经的形成
第9课 圣经的权威
第10课 释经的步骤
第11课 圣经的要旨
第12课 圣经与基督徒

三.护教篇
第13课 有神吗?/李振群
第14课 创造与进化/钱锟
第15课 耶稣是神的儿子吗?/李振群
第16课 耶稣基督的复活/黄子嘉
第17课 信仰与科学/黄颖航
第18课 自然与超自然/黄小石
第19课 真理的画像/黄小石
第20课 神迹/李振群
第21课 从哲学理性看信仰/梁燕城
第22课 苦难与神/梁燕城
第23课 苦罪问题的哲学解答/梁燕城
第24课 中国文化与基督教信仰/邢福增
第25课 殊途同归乎?/王永信

四.灵命篇
第26课 华人灵修学初探/麦希真
第27课 读经/高云汉
第28课 奉献/高云汉
第29课 读书/陈世协
第30课 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王志学
第31课 不要爱世界/陈世协
第32课 总是主的人/谭中岳
第33课 明白神的旨意/黄子嘉
第34课 全人健康/谭中岳
第35课 属灵争战的生活/李定武

五.事奉篇/李定武  
第36课 讨神喜悦的事奉
第37课 作主工人的品格
第38课 个人恩赐的运用
第39课 团队事奉的配搭
第40课 教会事奉的认识
第41课 心里火热的事奉
第42课 教导与传讲圣经
第43课 小组与团契服侍
第44课 栽培与门徒训练
第45课 布道与肢体关怀

六.教会历史篇/李振群
【早期教会】  
第46课 在逼迫中经历磨难
第47课 在异端困扰中成长
第48课 尼西亚会议之前后
【中古教会】  
第49课 信仰与生活:建立与挣扎
第50课 信仰与生活:偏差与腐败
第51课 改革运动的苗头
【改教及其后】  
第52课 九十五条惊天动地
第53课 改革浪潮风起云涌
第54课 改革的延伸与深化
【中国教会】
第55课 三度叩门行动
第56课 从锁国到开门
第57课 复兴潮涌中华

七.宣教篇  
【宣教的圣经根据及基础】
第58课 差传之源与圣经信息/林国安
第59课 差传的责任与教会的使命/林国安
【先贤的榜样:差传历史简介】  
第60课 初代教会的差传榜样/林安国
第61课 普世差传二千年/曾锡华
第62课 福音与中华/林安国
【华人的世纪:差传的宏策】  
第63课 从差传角度看今天的世界/林国安
第64课 二十一世纪的华人差传策略与方法/林安国
第65课 华人如何面对普世宣教的挑战?/曾锡华
【差与传:完成使命的伙伴】  
第66课 普世差传的伙伴/林安国
第67课 善用差传的动力及更新/林安国

八.伦理篇/叶敬德  
第68课 基督徒与世界
第69课 人际关系
第70课 认识处境伦理
第71课 圣经与基督教伦理
第72课 爱心与公义
第73课 种族与偏见
第74课 政治与社会
第75课 战争与和平
第76课 性与节育计划
第77课 人工生殖科技与代孕母
第78课 器官移植
第79课 安乐死

九.婚姻与家庭篇/林国亮
第80课 婚姻的蓝图
第81课 夫妻的角色
第82课 冲突的化解
第83课 教养的要诀
第84课 年轻的家庭
第85课 中年的家庭
第86课 老年的家庭
第87课 单身基督徒
第88课 离婚与再婚
第89课 全家服侍主

十.特殊议题篇
第90课 基督徒的财富观/章长基
第91课 基督徒的理财准则/章长基
第92课 基督徒的工作观/周道辉
第93课 崇拜音乐:传统或现代?/林慈信
第94课 后现代主义/温伟耀
第95课 认识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周道辉
第96课 堕胎问题面面观/周道辉
第97课 复制(克隆)人/黄力夫
第98课 基督徒在基因革命中的立场/潘柏滔
第99课 基督徒看祖宗祭祀/邢福增
第100课 从新创造末世生命论')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指引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不仅是基督徒和慕道朋友个人自修的好材料,更是主日学、小组、团契、造就班等团体学习或便利「短宣」使用的好课程。以下的学习指引,乃为提供团体学习或个人学习的建议,除鼓励读者参考使用外,教会亦可按需要加以选择应用。
  一般指团体学习方式
  一、团体学习成员以七至十人为理想,若超过可再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学习。主日学一班内若超过两组,可有分聚时间(读书和研讨)和共聚时间(综合报告和做结论)。
  二、团体学习之前最好先完成个人自习,且将课文重点、心得、疑问和具有研讨价值的问题记下,以利课堂互动时彼此切磋、分享。
  三、团体学习时,可利用课文内之各分题作为段落并邀请组员轮流朗读,于后由组长提出问题(诸如:该段落的重点,作者企图让读者思考的问题、难题、挑战或生活应用等),鼓励组员发表个人的学习心得或疑问等。组长不妨于课前邀请二三位学员和您一同备课。较长或艰深的课文可以分作二至三次来研习。
  四、课文逐段朗读完成后,组长可邀请组员:
  (一)逐段落归纳重点;
  (二)发现课文对学习者个人,或家庭、教会、社会的意义与责任;
  (三)提出问题促进组员之间脑力激荡;
  (四)挑战个人如何面对学习之后的「更新」(包括智识、情感、社会、灵性、事奉和生活等层面);
  (五)提出具体的应用和实践方案,以促进个人和肢体之间的成长;
  (六)仔细研讨作者所提出的研讨问题并鼓励发问、分享;
  (七)完成课文研讨后,由组长或邀请一二位组员作精简的学习结论,并鼓励学习者将之默记在心、反复思想并经常复习。
  五、团体学习可先选定某「篇」做连续性的学习(「特殊议题篇」除外,因该篇每课皆为独立议题),以专注并彻底领略该「篇」所欲传达的信息。
  六、「篇」课程学习过后,组长可设计「综合问题」(如:是非题、解释名词、填充题、问答题等)给学员做为总复习之用。可当作课堂或返家作业。
  七、鼓励学员相互研讨并仔细回答「综合问题」,且将重点或圣经经文等默记在心,组长(或教牧同工)可予以完成作业的学员奖励。
  八、鼓励学员作进深学习。
  变化的学习方式
  变化的学习亦设定在学习者课前自修的前提下。采用变化学习时,教师或组长得花更多心思备课,方收得美好之教与学的成效。
  教师课前务必归纳课文的重点并设计更为细腻、精致的问题和情境,尔后邀请学员藉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强化这些重点;目的是藉生动的课堂参与和积极的互动,让学习者感受,「身历其境」,而在有形和无形中对课文产生深刻的理解和记忆。下列各活泼和富变化的学习方法可供小组、团契和主日学参考使用:
  一、「读书报告」(邀请二至三位)、「问答」或「演讲」等方式,适用于本书的「信仰篇」,「圣经篇」和「教会历史篇」。
  二、「角色扮演」、「人物采访」、「见证」等方式,适合用在「婚姻家庭篇」。此外,「见证」与「人物采访」亦适合用于「事奉篇」和「灵命篇」。
  三、「辩论」或「座谈」方式适用于「护教篇」,「伦理篇」和「特殊议题篇」。
  四、「座谈」与「见证」等方式亦适用于「事奉篇」、「灵命篇」和,「宣教篇」。
  五、「福音训练」强调让学员作实际的「个人布道」,以配搭「宣教篇」的学习。教会可为学员安排近距离「短宣」机会,以落实所学。此外,宣教概况等的「影音报导」或邀请宣教士现身说法亦是生动、有趣、加深印象和有意义的学习方法。
  六、主日学每季可为「篇」举行一次(首次)大型演讲会,以整合该「篇」,的主题教导。以「婚姻家庭」篇为例,大型演讲会中即可将神对婚姻和家庭的心意加以阐明。此外,亦可配合举办「银婚」、「金婚」庆祝会和见证会来分享神给婚姻和家庭的福气。再者,又可以「舞台剧」方式来传达美好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信息。举办活动的目的乃设法将会众带入渴慕学习的情绪,好鼓励他们继续参加主日学、团契或小组内之「婚姻家庭篇」(其他「篇」亦同)课程细节的学习。
  七、主日学未必要一成不变地按照「季」来安排课程。偶尔以一个月或两个月时间作为学习单元也是好的。短期的课程往往更吸引人委身学习。以「圣经篇」为例,利用首个主日作全篇综览,然后以五至六个主日来研习内中的五课,会比一季(十二至十三周)让学习者更易保持精力、耐性并感受学习的成就。弹性的学习期间和不同主题的课程让人觉得有变化,且不容易疲惫。教学的目的不是「填鸭」,而是让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发挥充分的思考,并藉着分辨和澄清来吸收成长的养分。让学者有机会思考和确实领悟方能达到教学的目标。事实上,短期、集中的学习益处是需要重视的。牧者与教师当以学习内容来决定时间,而非由时间来决定学习的内容。一味冗长的学习(好比「季」的连续)未必能达成美好的学习效果;或许这也是造成主日学出席率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短期学习、课程多样、合理重复、活泼教授、提供思考、安排休息等,都是极为重要的教育心理。事实上,并非一年五十两个主日都有必要开课和上课。谁都知道,灵命成长(或言圣德的培养)乃是每一天的事情。鼓励基督徒保持平日的灵修生活(读经、默想、祈祷、读书、事奉),以及在生活中实践信仰与生活的见证(爱神、爱人),才是重点。
  有关个人学习
  学习者自习时每课至少重复研读两遍,以彻底了解该作者之写作目的和所欲传达之信息。建议学习者在研读的过程中做到:保持客观、谦卑受教、标示重点、记录心得、澄清价值、发现问题、反复思考、更新观点、乐意改变、接受挑战、默记精义、熟悉圣经、温故知新、力行实践等功课。
  将本书推荐给慕道朋友
  一、赠送本书给你的慕道朋友;
  二、可先将你认为对他有意义的某篇或某课文推荐他试读,以引起其学习兴趣;
  三、从书本中向他介绍基督教信仰的重点和价值观;
  四、陪他一起研读本书并分享你个人信仰与生活的见证;
  五、邀请他加入你的小组、主日学或造就班中来学习;
  六、跟他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你从书本中吸取到的精髓跟他分享;
  七、欢迎他提出问题跟你讨论,但要避免无谓的争辩;
  八、请求教会肢体一同为他的渴慕和学习代祷;
  九、持续关怀他、鼓励他,并邀请他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
  愿神使用《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让她在华人社会与族群中成就无远弗届的影响。更愿神帮助基督徒谦卑、认真地学习,以成为这世上光与盐的见证。
  华福基督教教育事工协调主任
                                                                              黄邓敏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1课 得救

      「得救」的同义用法有:重生、得永生、因信称义、与神和好、作神儿女、得进神国(天国)、作主信徒(门徒)等。
  「得救」是神给基督徒最基本的福分。圣经说:「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7)又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更进一步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神的儿子道成肉身,取名叫耶稣,意思是「神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主耶稣为此来到人间,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参路十九10),四处传讲神国近了的真理,劝人悔改信福音(参可一15),呼召人跟从他而作他的门徒(参约一43;太五1),教训人信靠他而作他的信徒(参约二11;三15)。使徒更同心为耶稣作见证:「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其实神早于创世之前,在基督里己规划好救恩计划(参弗一4)。旧约中有许多的预表(如:逾越节羔羊及铜蛇等)和预言(赛六十一1~3等三百多处经文),都说明神要差弥赛亚(基督或受膏者)来作救世主。新约则论述这位降临人间之弥赛亚的身分,并他如何使人得救。本文试说明有关「得救」的几方面问题。如:得救的意义与同义词;得救的基础与方法;以及得救之后的人生等等。
  得救的意义与同义词
  「得救」是得到神的拯救。从一面看,是人从罪恶捆绑中被神救出来、从魔鬼掌权下被神救出来、从世界迷惑中被神救出来、从自我堕落中被神救出来。但从另一面看,是人从神的忿怒中被神所挽回、从神的公义审判下被神慈爱的代赎所拯救、从被神定罪之光景中改变成被神宣告为「义」的地位上、从与神对立作仇敌转变为跟神和好的儿女关系、从与神隔绝的死亡之境,恢复为与神关连的永生境界、从撒但辖制下的苦痛领域,进入神统管之下的蒙福国度……所以在《约翰福音》第三章一至十七节中,「得救」(三77)的同义词是「得永生」(三15、16),或「进神国」(三5),或「见神国」(三3),或「重生」(三3),或「从圣灵生」,(三8),或「从水和圣灵生」(三5)。而在保罗书信中则常用「称义」(罗三24、26;四25,五1、9)、「和好」(罗五10;林后五18~20)、「得生命」、与「得永生」(罗五18、21)等词语。
  得永生、重生及进神国
  《约翰福音》第三章是主耶稣在世首篇重要的讲论,其要点是:世人必须「重生」才能「见神的国」,必须从「水和圣灵生」才能「进神的国」,必须信他和他的十字架救恩(人子必被举起来)才能「得永生」,必须依靠他这位神的独生子才能「得救」。其实,「得救」、「得永生」、「重生」、「从水和圣灵生」、「见神的国」和「进神的国」都是同义词。
  「得永生」是得到神的生命,即由今生开始一直延续到永恒的生命(参约五24)。「得永生」的开始是「重生」,亦所谓「由上头重新被神生一次所取得之永远的生命。」不过特别要注意「重生」(约三3)、「从圣灵生」(约三8)、以及「从水和圣灵生」(约三5)三者所指应为同一件事,而基督徒只须再被生一次!
  首先必须说明「见神的国」(约三3)就是「进神的国」(约三5)。虽然在任何语言的字义中,「见」都不等于「进」。就好比见到教堂并不等于进到教堂。但在《约翰福音》中的特别用法,「见」就等于「进」。这可从两处经文看出:「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三36的原文) 「……不见死……不尝死味。」(约八51、52)故此,「见」就是「有」;「见」就是「尝」;同样, 「见」就是「进」。
  其次,从《约翰福音》第三章三至八节整段的意义来看,很自然能断定「重生」(三3)即等于「从圣灵生」(三8),也同等于「从水和圣灵生」(三5)。至于强调「水」,有可能是预表「神的道」(参彼前一23;雅一18;弗五26),但更可能是预表悔改与洁净(参结三十六25~27),因上文曾提到施冼约翰用水施洗,是要叫人悔改,而主耶稣来却要用圣灵给人施洗(参约一33;太三11)。故「重生」是圣灵把新生命赐给悔改认罪、信靠主耶稣的人。此一说法正配合下文「摩西举蛇」的比喻。
  主耶稣并没有直接解释「人如何可以被圣灵重生的方法」,但却清楚讲明「人如何可以得到永生」。耶稣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三15) 「摩西举蛇」代表「悔改认罪」与「信靠真神拯救」的两大意义,就好比,「悔改与信靠」之两脚,跨出了「得永生或得救」的一步。
  当年,以色列人被神从埃及营救到旷野,脱离为奴苦役的日子,本该感谢神,但因行路艰难,竟怨言神和摩西,遂使百姓被蛇所咬,多人倒毙。而当幸存者悔改认罪,请求摩西为之代祷时,真神就开恩怜悯,吩咐摩西取铜蛇高挂于杆子上,凡人遭火蛇噬咬,只要相信神的救法,一望铜蛇,即得活命(参民二十一4~9),主耶稣说他自己必照样被举起来——被钉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参约三15)。故此,凡悔改认罪归向真神,信靠神独生子主耶稣基督十架救恩的人,必蒙圣灵重生、进入神的国度、得永生,并且都必得救。至于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如何能悔改归正?如何会信靠耶稣?圣灵在其间所扮演的角色为何?则容后再述。
  当圣灵重生了一个人,遂使他得以进入「神的国」,此亦「得救」的另一种说法。主耶稣在地上传道三年半的主题乃是「神国」(或「天国」。二者定同义词,请参文末的「附注」。「神国」的意义是神作王统管之情境与范围,以及神统管人所带来之生活与福分等。「进神国」是指在撒但权下的世人,重新回到神统管下的生活和福分之中。
  广义而言,神的国度是从永恒到永恒的。神是天地万有之创造主宰,自然是统管宇宙万物的君王,而且他的王权是无处不在的。但从狭义来说,由于撒但的背叛以及亚当的忤逆,世人不但从此与神的国度无分,更是活在撒但的辖制之下,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参弗二1、2)。主耶稣降世,是要把世人从撒但权下救拔出来,再回归到神统冶之下生活,重新享受神统管下的福分。因此,主耶稣不断地传讲神国的福音,呼召世人悔改跟从他。
  那么神如何才能重返人心作王呢?答案是:只要人接待神所膏立的君王(基督耶稣)到心中作个人的王、一心信服这位死在十字架为人赎罪的真神爱子、永世君王(参太二十七37、54),又是复活升天、坐在父神右边、统管万有的荣耀主宰(参徒二32~36);如此,就能成为一名「进神国」或言「重生得救」的人了。简而言之,「进神国」与「得救」是同义词;二者的意义都是人向神悔改认罪,信靠神子主耶稣基督并他十字架的救恩,且甘愿一生跟从他的脚步。
  信徒就是门徒
  得救的人被称作基督的「信徒」,或称为基督的「门徒」,二者是相同的;不是先做信徒,以后才进步成为门徒。当一个人信靠主耶稣基督作为他的信徒,也就是愿意跟随他行走天路而开始作他的门徒。「信徒」乃要一生相信主,且不断地在信心生活上进步,而「门徒」(或作「学徒、门生、学生」)也要一生跟随主,且不断地遵行主旨,在学效主模样上成长。信徒或门徒都是愿意尊主为大、信服主为王;同时也肯不断地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又存爱主胜过一切的心志,来跟从主耶稣。故此,「信徒」就是「门徒」,也就是「基督徒」(参徒十一26)。
  有些经文容易引起误解,而导致「门徒」高超于「信徒」的说法。例如主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27、33)其实,这些经文的意思是世人应当「信从」耶稣为宇宙的主,为万王之王。世人若真认识耶稣是三位一体真神之永恒圣子,是道成肉身之神,是创造并统管万物之主宰,又是舍命救人的慈爱救主,那么「信从」他的人,能够不爱他胜过一切的人或事物吗?能够不尊荣他超越世上一切所有的东西吗?当有冲突的时候,能够不为他而撇下一切所有的吗?又当自己的意思与他的意思有矛盾时,能够不舍弃自己的意思,把自己置于死地(即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而遵照他的意思吗?故这些经文乃是说明世人真正「信服」耶稣为主为王的心态,是真正委身于耶稣的信心表现。并不是都要把房地产送人(那岂不是去害别人),把存款股票丢入垃圾筒后,才能由「信徒」升级为门徒。
  另外一面,也有把「信靠」耶稣误解成不必委身于耶稣的廉价救法,而导致「信徒」低劣于「门徒」的偏差。其实圣经中所讲论之「得救的信」,是真正委身于耶稣为主、为救主、为王的「信」。在《约翰福音》中共用了九十八次「信」这个字,全都是动词,表达着「信者」与「被信者」之间活泼动态之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其中有三十六次是「信入」的用法(希腊文之介词是「进入」,这是很特殊的用法,中文勉强译为「信入」,含义是「委身地信服」,如约三16、18)。故真正的「信」耶稣是「信入」耶稣,是委身地信服于主耶稣。正如多马在几经周折之后所表达的「信」:「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故「信徒」就是门徒,都是要委身地信服于主耶稣的人。
  再由保罗的讲论来看,基督徒因信称义的「信」,就是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参罗四6~24)。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因此,他信心的表现乃是全然委身于神及神的应许。真实的信心必产生委身的心态与相关的行为。这才是神所赐的信心(参弗二8)。当某些偏差的基督徒,把信心当成廉价救法的头脑知识之后,雅各不得不强调:「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必然由行为伴随的(参雅二1~24)。的确,只有头脑知识的信心是「连魔鬼也信,却是战惊」的信(参雅二19),那不是「得救的信」、不是真正「信徒」的信。真信徒的「信」是亚伯拉罕的「信」,是「信入」的信,是「委身于耶稣的信」。故「信徒」就是「门徒」,就是愿意委身跟随主耶稣基督的人。
   如此说来,真正信靠耶稣为主、为王、为救主的人,必定是真心跟从耶稣,愿意顺服他旨意、学效他榜样的人。当然,信心生活的进步或效主模样之成长,都是逐日渐进的过程,且都有越加进深的功课。「初信的信徒」或称「新进的门徒」,必须经过细心的培育和长期的训练,才能有所长进成为「老练的信徒」或「成熟的门徒」。正如「学生」有小学、中学、大学之分;「信徒」也有初信、小信、坚信之别。故不是「门徒」高超过「信徒」,也不是基督徒要先作「信徒」一段时日,尔后通过门徒训练课程之造就,方可提升成为「门徒」。事实上,凡「得救的人」都是主的「信徒」、主的「门徒」,或称为「基督徒」,并要持续接受不同层面的装备和训练而成长、成熟。故主耶稣在升天前强调:「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又宣告其大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19、20)
  称义与和好
  使徒保罗论到「得救」则多用罗马法庭的术语,如「称义」与「和好」等。「称义」是经过适当的补赎,罪犯被宣判无罪,导致诉讼两造达到「和好」之境界。保罗强调「世人都犯了罪……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3~25)此外也说到,「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五1)
  世人都是罪人,基督徒不但是蒙恩的罪人,更是被称为义的「义人」。「称义」是指人相信基督十架救赎,蒙受了神赏赐之「基督的义」,而得以跟神恢复正当的关系。这义的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是与神重修旧好,是从与神敌对的仇人转变为与神亲近的儿女之关系。故就地位而言,基督徒确实是蒙恩的「义人」。当然,基督徒必须继续活出「义的生活」以荣神益人。第二课将针对「成义」(或言「成圣」)的过程详加说明。
  再说到「和好」,就更让人禁不住惊叹神恩之浩大——神主动完成「和好」的大功,且劝说世人与他和好!其实不是神对不起人,乃是人对不起神。人原本应该设法主动寻求跟神和好,怎反倒是由神主动呢?感谢神!神不但主动显出了他极其宽宏大量、慈悲怜悯的心肠,更让人体会到那真正以德报怨、以善报恶的恩典。神的慈爱既是如此长阔高深,世人若轻忽这伟大的救恩,怕是如何能逃罪呢? (参来二3)
  人如何能得救?
  人当如何才不辜负这伟大的救恩呢?答案在于:只要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求告主名,就必得救(参罗十9~13)。获得救恩的重点,就是向神悔改认罪并信靠主耶稣基督(参徒二十21)!至于世人如何能作到悔改信主呢?使徒保罗说:「若不是圣灵感动,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主耶稣也说:「圣灵来,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事实上,感动人悔改信主乃是圣灵奇妙的工作。
  圣灵能在人身上感动作工,确实极为奥秘。保罗提出了事实的关键,那就是:「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故此,基督徒当聚焦于:有否积极去传讲福音、传扬基督的话?有否关心世人都能听到福音?而并不在于争辩世人何以会产生信心——是先重生尔后相信?或先相信尔后重生?其实,从圣经所归纳出来的真理乃是:先传道尔后才能听道;先听道尔后才能信道;先信道尔后才会求告;先求告尔后必然得救。基督徒啊!赶紧努力传福音,让世人都听到基督的话,其余则让神来作大工、行奇事吧!
  当人听到福音受圣灵感动,且真诚地向神悔改认罪、信靠神子主耶稣基督并他的十架救恩,求告主的拯救,则圣灵重生就发生了!于此同时因信称义、与神和好并成为神儿女的福分必伴随而来。当神的救恩临到,使人有分于永生之中,就是「得救」了。人得救乃源自神白白的恩典!感谢赞美主。不过「得救」只是基督徒的起步,前面要走的路还甚遥远。
 得救之后的恩典
  神所预备的属灵恩典极其丰富。主耶稣不但要人得生命,且要人得的更丰盛(参约十10)。主不但要洗清信徒一切的罪恶,还要拯救信徒不再犯罪(参罗六6、7)。圣灵不但使人重生、称义,更要教人活出「义的生活」,以至于「成义」、「成圣」(参罗六16、19,八4,十五16),并且「得荣耀」。感谢神,他既要信徒今生能活出他儿子的荣耀形象(参罗八28~30),又要将他在永恒中统管万有的荣耀与我们分享(参罗八17~25)。以下两课将分别说明「成圣」与「得荣耀」的真理。
         问题研讨
  一、说明圣经中「得救」、「重生」、「得永生」、「称义」、「与神和好」各用词之意义,互相关联,以及达到之途径。
  二、「摩西举蛇」(约三15)的典故,有何意义?
  三、「进神的国」是何意义?与「得救」有何关联?
  四、为何「进天国」与「进神国」是相同的?
  五、何以说「信徒」就是「门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2 课 成圣

经文:罗六19,六16,六1~11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神大能的拯救不但使人因信服基督而称义,也使信徒因顺从圣灵而得以「成义」(参六16,八4),或言「成圣」(参六19,十五16)。如此,基督徒不但享有随着「称义」而得之「地位上的成圣」,也可享受实际「不再犯罪」之「生活上的成圣」。这正是神大能福音拯救世人之目的。
  当罪人接受基督的救赎,罪即得到赦免,被称为义,又能与神和好,并蒙神赏赐圣灵在心中而有新生命(参三24~26,五5、18)。在正常情况下,圣灵会带领基督徒过成圣的生活,可惜有些基督徒并不随从圣灵的引导,以致虽与神有了「义的关系」,却没能够活出「义的生活」。换言之,就是没有成义、没有成圣。甚至有人以为,反正耶稣宝血己洗清了我的罪,我如果再犯罪,他就再洗净;我若多犯罪,他就多洗净。而我们多犯罪岂不把神的恩典更多彰显出来吗?犯罪岂不更有功劳吗?当年,就有人如此质疑说:「这样说来,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然而保罗的回答是:「断乎不可。」保罗认为这是毁谤「因信称义」的人才如此说的(参六1,三7、8)。
  保罗从《罗马书》第六章以后,即讲到成圣的问题,强调如何能够不再犯罪,并且福音的大能如何使人活出圣洁的生活。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旧约有一千三百多次讲到「圣」;新约也用了二百七十多次,常常强调「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要圣洁;神是至圣、至荣、可颂、可畏」;「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先知以赛亚也在宝座异象中,听见天使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我们信靠的三位一体真神是圣父、圣子、圣灵;并且举凡与神有关的事,几乎都被冠上「圣」字。譬如:圣经、圣诗、圣工、圣职、圣日、圣城、圣地、圣会等。按理说,基督徒应该就是圣徒,且当过成圣的生活。
 成圣的意义
  圣经论「成圣」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地位上的,一是生活上的。地位上的成圣是一次即已成就的福分;而生活上的成圣是需要天天更新经历的进程。
  一、地位的成圣(参罗-7;林前-2;太二十三17、19)
  保罗称呼在罗马及哥林多的基督徒为「圣徒」,他们都是在基督里成圣的人。此处的「成圣」不是将来的目标,而是现在「已经拥有的地位」;即使哥林多信徒正在结党、嫉妒、纷争、自高自大,甚至淫乱、诉讼等罪行中,保罗仍称他们为「圣徒」。正因为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得到了成圣的地位,而且那是与「因信称义」同时得着的。
  在圣经中和「圣」相反的有两个字:一是「罪」,一是「俗」。「与罪分别」是指生活上的成圣;而「与俗分别」则是指地位上的成圣。凡归属于神的物,都是分别为圣的。那些不属神的,就是「俗」。所以主耶稣说,牛羊关在家中是俗,若献在坛上,则因祭坛而成圣;黄金戴在颈项上是俗,若献在殿中,则因圣殿而成圣(参太二十三17、19)。
  因此,一个远离神的人是在撒但权下且与神无关的,甚至他整个人是存在于世俗之中,与「圣」无份。但是当一个人真正悔改信主、重生得救、因信称义,并与神和好之后,他就归属于神且分别为圣了。此乃所谓「地位上」的成圣。这就是何以哥林多教会问题重重,但保罗仍称呼他们作「圣徒」的道理了。
  二、生活的成圣(参罗六19、林后七1)
  保罗说:「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六19)以及「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从这两节经文中「以至于成圣」和「得以成圣」的用词,即可了解「成圣」是尚未达到的目标、是正在进步的境界。基督徒若能脱离罪恶的权势,除去一切的污秽,就得以在生活上成圣,这是从得着地位上的成圣开始,并且一生不断追求而继续进步的成圣生活。
  自从亚当违背神堕落之后,罪的权势就在人生命中作了王(参五2,六12)。一个基督徒既因信称义且罪过得到洁净,那他还会不会犯罪呢?答案是会。然而基督徒应不应该犯罪呢?当然是不应该!那么基督徒能不犯罪吗?保罗回答得很清楚:「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 」事实上,他认为基督徒是可以不再犯罪的,但前提是要遵照他在《罗马书》第六至八章所讲的方法去实行。若肯如此,必可经历脱离罪的「成圣」,也就是基督徒生活上的成圣。
 成圣的途径
  保罗从《罗马书》第六至八章中提出不再犯罪的秘诀。有两次他提到「脱离了罪」;其中一次与「死」有关,另一次则与「活」有关。他说:「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六7)又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此处「赐生命」也可译成「生命」,或「活」,八2。)信徒欲脱离罪就会牵涉到「死」和「活」的问题。故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八节强调:「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简单来说,脱离罪的秘诀就是:与基督「同死同活」。
  何以说「死」是不再犯罪的方法呢?由于罪的权势要作王统管人,故惟有人死了,才不会受到罪的管辖。「死」就是没有了反应。如果你骂我一句,我回骂你一句,这表示我是活的;但你若责骂一个死人,他却不会作出任何反应。所以,当我们向罪死了,即便罪的权势还在,却任它如何激动我们都不会对它产生反应。故此,「死」是解决罪的第一个办法。
  第两个办法是「活」。「活」是指主耶稣基督的生命,进到我们这已死的人里面,而活出一种新的人生。那不仅是不受罪恶影响的生活,更是有大能活出美善的人生,这与主同死同活的真理,就是生活上成圣的秘诀。只是这简单的道理背后,却蕴藏有深奥的意义,就是保罗所论到两种的「死」与两种的「活」。一是客观的;一是主观的。一是神在历史上为你在客观地位上所完成的;一是神在历史中正为你在主观经历上所成就的。一是神在基督里已经作成的;一是神在圣灵中正在运作的。
  一、与主同死
  「与主同死」可分两方面来说。首先,所谓「客观的死」。《罗马书》第六章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这里的动词「同钉」是「简单过去时态」,表明一件在过去历史上已经发生并己经一次完成的「死」。再者,这是一个「被动」语态,是指旧人与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旧人的死不是此刻,而是在耶稣死的时候,就和他一同被钉死了。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一刻,它不仅代替我们的罪恶受刑罚,也带着我们那个「旧人」一同被钉死了。这不是你我作的,因我们自己无法钉死自己的旧人,这乃是神奇妙的作为,是神在历史上、在基督里所完成的一个客观事实。也许我们会问:「耶稣是将近两千年前死的,那时刻我还未生出,怎会与耶稣同死呢? 」
  是的,我们想不透!
  其实,有许多事让人永远都想不透。就像约在两千年前,耶稣就已经为我的罪死了,但那时我根本还没有犯罪!再说就连明天我犯罪,耶稣也已经为那个罪死了。神所作的事,常常令人无法测透。然而「旧人已被钉死」此一客观事实,乃是你必须「知道」(六6),必须「相信」(六8),必须「看待」(六11)的千真万确之事实!其次,是所谓「主观的死」。若单单认知客观的死是不够的,更要经历「主观的死」,也就是今天实际发生在你我身上的死。
  论到「主观的死」,保罗也分成两方面来讨论。一方面是基督徒自己的主观「看待」(六11),另一方面是神藉着圣灵的实际「治死」(八13)。当基督徒知道旧人已被钉死,就应该相信此一客观的事实,并要主观地看待自己的旧人是已经死了。
  所以说,「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六11)。然而如此「看待」并不足够,还要不断经历圣灵实际来「治死」身体的恶行,也就是神在历史中正在为你主观成就的死。
  《罗马书》第八章十二至十三节提到「靠圣灵治死」,此处使用的是现在时态的动词。希腊文的现在时态也包含现在进行时态,是指「线」的动作、是正在持续不断进行中的动作。一个悔改信耶稣被神称为义的入,即蒙神赐下圣灵并长住心中,带来新生命。那么圣灵都做些什么呢?至少很清楚的一件事,就是时时要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换言之,就是治死我们肉体的表现。圣灵要让我们真正主观地经历「与主同死」的事实。于此有两个问题应先说明:一是「旧人」与「肉体」之关系;其次是「客观」与「主观」之关系。
  论到旧人与肉体的关系,《罗马书》第六章讲旧人破钉死;第八章讲身体的恶行(即肉体的表现)被治死。那么,「旧人」和「肉体」是什么关系呢?旧人是名称,是客观的称呼;而肉体是实际的表现、是主观的行动。惟二者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因为亚当堕落了,所以神的创造变成了旧造。活在旧造中的人有罪性,故名字叫「旧人」。旧人实际的表现有:嫉妒、纷争、污秽、淫乱、虚谎、恼恨等,这些也叫作「肉体的表现」或「身体的恶行」。事实上,「肉体」在圣经中有六种用法之多,它可指人的器官,指人,指宗族等。不过在《罗马书》第六至八章中的「肉体」,是专指被罪恶统管、受罪性辖制的人,和「旧人」有相同意义,是针对堕落的世人而言。其名称是「旧人」,但实际表现是「肉体」。
  当然,「旧人」与「肉体」两者仍略有不同。举例来说,一位广东女子嫁给一个山东人,从此就搬到山东去住,过山东人的生活,名义上她就成了山东人。不过,虽名称上由广东人变成山东人,但实际生活表现仍然是广东式的。好比广东人喜爱饮茶、好吃烧卖和虾饺:而山东人却喜欢喝豆浆、啃烧饼、吃水饺。这位由广东人转变成山东媳妇的,尽管嘴里吃的是水饺,心中想念的却是虾饺:口里啃的是烧饼,心里难忘的仍是烧卖。由此可见,名分改变是一件事,而实际生活的改变又是另一件事;名分改变可以迅即发生,然而实际生活上的改变却是渐进成就的。
  世上的人皆因亚当堕落而成为「旧人」,但人若悔改信耶稣,就立即得以脱去旧人(或说旧人已被钉死),而穿上新人(或说圣灵重生)。按理说「新人」既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且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就理当活出新人的样式。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我们反倒不时会活在嫉妒、纷争、污秽、虚谎、恼恨……之中;这些旧人的成分,全是肉体的表现。除非人离开世界,否则「肉体」的存在和权势必如影随形,一直缠扰在我们里面。因此,圣灵和肉体持续相争(参加五17之原文),而不再犯罪惟一的办法,就是不断地靠着圣灵来治死身体的恶行。让神的大能在内心启动,如此肉体的表现不再发生,且时时能经历「与主同死」的主观层面。
  其次,再来看客观与主观的关系。旧人已经与基督同被钉死,其实就是一个神在历史上「过去已经替你完成了」的客观事实。而肉体的表现(身体的恶行)正靠着圣灵被治死,这正是神在历史中「现在正在替你成就」的主观经验。神首先在基督里完成了「客观的死」,现在则藉着圣灵来实现「主观的死」。懂得先有客观的事实,再有主观的经历,这个道理就不难明白了。
  用比方说,若你有个一岁的小孩,你非常爱他,并为他在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存入百万美金。试问,此时孩子得到百万美金了吗?正确答案是:在客观的事实中他是得到了,但在主观的经验中,却还没有。因为他既不知道钱是什么,也不知如何使用。惟等孩子长大,主观的经验才会发生。所谓主观的经验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孩子知道父亲已为他存入百万美金,他必须相信,同时必须看待自己是个拥有百万美金的小富翁。这就是《罗马书》第六章十一节的意思。其次,是当孩子的父亲带他前去提取这笔存款时,就实现了孩子拥有百万美金的主观经验了。而这就是《罗马书》第八章十三节的意义。故此,先有存款,再有取款;先有客观,再有主观;先有旧人己被钉死,再有肉体正在被治死,这就是「与主同死」的途径。
  基督徒若想脱离罪,就得先「死」!你不但要接受旧人己死了的客观事实,更要在面临邪情私欲发动、罪恶权势侵犯之时,立即仰望主的恩怜,并倚靠圣灵的大能大力去治死身体的恶行。如此不但能经历「与主同死」,也可经历下文所述,「与主同活」的成圣生活了。
  二、与主同活
  与主同活也分成「客观的活」和「主观的活」两部分。所谓客观的活,即如《罗马书》第六章三至五节所说,那是基督徒藉着洗礼且因着信,所联合于基督的死与复活的事实。从神已经为世人完成之客观事实来看,基督徒己经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同升天,并同坐在天上了(参弗二5、6)。不过,这是神赐给信徒在客观地位上的境界。你我除用信心接受此一事实,以及个人主观如此「看待」(参六11)之外,还需要在主观的经验中实际地「与主同活」。事实上,这又是神藉圣灵所成就在你我身上的工作。
  所谓「主观的活」,就是《罗马书》第八章二节所描述的:「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圣灵其实就是「生命的灵」(和合本)译成「赐生命的灵」,也可译成「活的圣灵」)。事实上,圣灵已经住在我们心中,而且圣灵是满了神的生命。因此,生命的灵就带来「生命的律」。各种不同的生命就按不同之生命的律而活,就像鱼会游水、鸟会飞、猴子可以爬树等等。那么世人又如何呢?
  世人因受罪和死之律的影响,以至拒恶不能、行善乏力,且无一人能置身于犯罪之外。所幸的是,圣灵带来了一个不会犯罪却能行善的生命,而且这「生命的律」更远远超越了罪和死的律。神大能的拯救方式是以高律胜过低律的。就好比国家之宪法是高于民法或刑法的。当任何民法与宪法抵触时,最后的判决即以宪法为归依。又如,物体下坠是地心引力定律使然。而飞机却因流体动力定律超越地心引力定律,而得有浮力飞行。神的救法也是如此,肉体之中那「罪和死的律」,一直在指使人去犯罪,然而圣灵所带给人那崇高的「生命之律」,却可以救人脱离罪和死的律,让人过成圣的生活。
  最重要的问题是:在怎样的状况下「生命圣灵之律」才会发生功效呢?答案就在《罗马书》第八章四至六节里面:「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故惟有那些肯随从圣灵、体贴圣灵的基督徒,才能够让「生命圣灵的律」得以正常运作,使自己脱离那个「罪和死的律」。
  事实上,「随从」与「体贴」是密不可分的。就如一位善于体贴的妻子,平日总会思想丈夫的喜好,乐意随从他的期盼,而且绝不会故意地跟丈夫唱反调。比方说,丈夫喜欢吃小白菜,她就不会一心想着买大白菜:丈夫喜欢吃西瓜,妻子也不会老把南瓜买回家。同样的,基督徒若体贴圣灵,就会经常思念那位差遣圣灵来到心中的耶稣。主耶稣喜欢什么或期望如何,我们就会按照他的心意和喜悦而行。因此,当圣灵将神的旨意感动我们的时候,不但不消灭圣灵的感动,更不会让圣灵担忧。基督徒要让圣灵在生命中作主,请圣灵引导管理我们的人生,并靠他时时治死身体的恶行,如此就能够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想要多得圣灵的感动,就要知道「圣灵」是与「圣道」紧密关连的。因二者乃同时工作、并行不离的。主耶稣说:「我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在主耶稣分离的祷告中,他曾经祈求圣父用真理,就是圣道,使门徒成圣(参约十七17)。保罗被神感动之下也强调:基督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参弗五26)。此处「水」应是预表「圣灵」(参结三十六25~27)。是故,圣灵藉着圣道使教会成圣。基督徒若多多切慕并遵行圣道,必会经历圣灵更多更深的工作,而得以更多实现主耶稣的应许:「圣道使信徒成圣。」所以,凡是切慕成圣的基督徒,都应当勤研圣经,铭记经训,顺从圣灵,谨守遵行,如此则必日有进步。
  再者,《罗马书》第六章讲「献」给神、「献」给义做器具以至成圣。《罗马书》第八章讲随从和体贴圣灵而成就律法的义(也是成义或成圣)。其实「献」和「随从」是相同的,因为献给谁作奴仆,就顺从谁(参六16)。基督徒若想经验神的大能,而过不犯罪的成圣生活,秘诀即在:将自己全然献给神、追寻神的旨意、随从并体贴圣灵、依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如此必能时时经历圣灵释放脱离罪和死的律,而圣灵所结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也就自然彰显在成圣的生活之中了。惟愿你我在成圣的过程中日日进步,充满基督馨香之气及荣美的形象。
 结 语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这大能不但拯救罪人称义得救,也要拯救信徒成义成圣。
  成圣可分为地位上与生活上两方面。「地位上成圣」是由世俗中分别为圣,归属于神的圣洁地位,此乃与称义得救同时一次得到的恩典。而「生活上成圣」是指基督徒倚靠圣灵,一面治死身体的恶行,一面让赐生命圣灵之律来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不再犯罪,日日进步地过圣洁的生活,如此即得以成圣。
  惟愿众圣徒诚心地接受圣经的指引,将自己完全地奉献在神的手中作义的器具,且随从并体贴圣灵的感动,追求圣道又真心切慕过成圣的生活,让圣灵施行「治死」与「释放」的功能,如此他必在你身上成全大工!
   问题研讨
  一、成圣的意义及与得救称义之关系为何?
  二、「生活上成圣」的途径为何?
  三、如何「与主同死」?
  四、如何「与主同活」?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3课 得荣耀

经文:罗八14~39
荣耀的福音
  神的福音也称为「荣耀的福音」(参林后四4;提前一11)。因为福音的大能不但拯救罪人「因信称义」,又要拯救信徒「成义成圣」,还要拯救信徒「得着荣耀」。保罗写《罗马书》讲论福音的真理,在作总结时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这是何等有福的宣告!神拯救我们,不但让我们「得救」,也让我们「得永生」;不但让我们「得永生」,更要让我们「得荣耀」。
  基督徒如果清楚明白神荣耀的福音,定要叫我们在今生与永恒分享它的荣耀,如此,你我必能不受今世的名位财利所缠累,也不被人间的恩怨祸福所困扰。因为得失有无、顺逆荣辱,都是极小且又暂时的事。基督徒的心应当是常常思念上面的事,学习良善、忠心、有见识地服侍恩主,又要靠主得胜一切至暂至轻的苦难,并时时警醒预备迎见荣耀的主。可惜今日的基督徒,常有软弱跌倒,恐怕是未持定这荣耀的盼望吧!?
得荣耀的意义
  然而,什么叫「得荣耀」呢?基督徒又是在什么时候得荣耀呢?是否都得相同的荣耀呢?受苦与得荣耀有什么关系呢?本课将要逐渐加以说明。首先要分述两种的荣耀:其一,是现在得荣耀。意思是「得着荣耀的模样」,就是充满了基督之荣耀性情与美德的模样(参罗八28~30)。其二,是将来得荣耀。意思是「得着荣耀的身体而作荣耀的后嗣」,也就是要与基督一同承受并管理万有,并享受荣耀中的自由(参罗八23、18~21,原文是进入荣耀中之自由)。
  基督徒在得荣耀的过程中,神也允许苦难临到他们。这些苦难包括:因高举主耶稣的名或作主耶稣的工,而与主同受的苦楚(参罗八17、18、35~39;彼前四12~16),或为神的国与神的义而受的逼迫或羞辱(参太五10~12):又包括照神旨意让万事效力而陶造你我的苦难过程等。事实上,此等属灵功课让基督徒因患难而生忍耐,因忍耐而生老练,以至愈来愈像神儿子的模样(参罗八27~30,五3、4)。
  —、现在得荣耀
  当一个基督徒愈来愈像神儿子主耶稣基督的模样,且愈发活出主的谦卑、宽容、忍耐、坚毅、恩慈、饶恕、舍己、顺服等诸股美德时,神的荣耀就会充满在他里面,并使他在这邪恶败坏的世代,有如明光照耀,能活出神儿子荣耀的模样。事实上,这原不是神造人的目的,也是神救人的旨意。既是神一方面藉圣灵「在人里面」运作,也是神藉着万事「在人外面」的制作。
  我们知道,人是在神创造的最后和最高峰阶段所成就的。神造人的首要目的是要人像他,故人是按照神的形象与样式所造。然而,这并非指外表的物质形象,乃是指属灵的道德形象。神是灵,是充满了慈爱、公义、圣洁、真理、良善、信实等等的美德。神希望人将他的美善活出来,把它的荣耀彰显于外,如此来过荣耀神的生活。
  遗憾的是,人背逆神而堕落,且越活越不像神的样式。人的内心充满了自私、骄傲、自大、仇恨、凶杀、虚谎、污秽等诸般的邪恶。于是保罗作结论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亏缺」是「达不到」或「失去了」的意思。正因为人堕入如此悲惨的境况,所以神要设法拯救世人,好教人能复得神的荣耀。
  神不但救人脱离罪恶、召人称义,更要叫人得荣耀(参罗八30)。故凡信服基督的人,不但旧人已被钉死,并且得着了新生的样式(参罗六4~6)。换言之,基督徒是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新人;而且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参弗四22~24:西三9、10)。所以在神拯救的旨意中,是他预知、预定、呼召人归向他,称人为义,又要叫人得荣耀。有些圣经版本对《罗马书》第八章二十八节的翻译是:「神让万事都互相效力。」这节经文更凸显了:神主宰着一切来成就他拯救的目标,好教人复得荣耀。
  神欲使人恢复他的荣耀,首先就要藉圣灵在人里面运作(参罗八1~27)。当罪人悔改信主,神就差遣圣灵住在他心中(参罗八9,五5),同时圣灵也不断地在人里面动工,包括「治死」身体的恶行(参罗八13);「释放」脱离罪和死的律(参罗八2);「引导」人生的道路(参罗八14);「印证」属神的身分(参罗八、6);帮助我们超越软弱;并按照神旨意替我们「代求」(参罗八27)等等。圣灵这般地作工,是要在我们身上「满结」圣灵的果子(参加五22),以至能被神的荣耀所充满。
  其次,神藉「万事」在人外面运作,以便人能效法神儿子的模样(参罗八28~39)。「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到底什么是基督徒要得益处呢、是顺利、是财富、是健康,或是成功?然而这些都不是!
  事实上,无论是顺利或挫折、财富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成功或失败,都已经包括在万事之内了。真正神要给的「益处」乃是下文中的说明:「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由此可知,真正属灵的益处乃是「更像神儿子的模样,得着神儿子的荣耀」;或说,基督徒得到神子主耶稣基督的荣耀充满于内,彰显在外。
  在中文的翻译中,使用「效法」二字,似乎要求基督徒主动去学习或模仿神儿子的模样。但原文的意思是「使之同形」,是「使我们与神的儿子有相同的模样」,是神主动在精心制作,是神安排万事万物发生在我们周遭,使之得以奇妙地为爱神的人效力,好模造我们更活出神儿子的荣美。
  虽然说「万事」包括了正反、好坏两面的各种事,但是从上下文描写保罗的经历中,常常是指反面的事情。譬如,《罗马书》第八章十八节之苦楚:八章三十五节之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露体、危险、刀剑等等。神允许这些难处临到,目的是要磨练并助长基督徒属灵的荣美生命。诚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四节中所说:「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事实上,忍耐与老练(成熟)都是生命成长之表现,是更像基督的模样。
  保罗很懂这个道理。纵然他四处传扬福音拯救罪人、劳苦舍己,又历尽奔波艰辛,却经常换来无情的羞辱与逼迫。不过,这使他想到主耶稣基督的伟大与崇高。耶稣基督乃是荣耀的主宰,但却道成肉身,在世传道受苦,舍己救人:耶稣被钉十字架之时,不但饶恕了钉死他的仇敌,而且还为他们设想理由,以求父神赦免他们。主耶稣高超美好的榜样影响了保罗,以至他也愿意饶恕苦害他的犹太人,甚至甘愿承受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来换取他们得蒙拯救(参罗九1~3)。由于他深知此乃与主同受苦难,故也就能靠主得胜有余了。如此,基督那舍己、救人、劳苦、牺牲、宽广、饶恕、良善、忠心等的荣美就充满了他,使他更像神儿子的模样。
  有时神也允许疾病、灾难,或甚至撒但的攻击临到信徒身上,为要模进出神儿子的荣形。就在保罗写《罗马书》之前不久,他写了《哥林多后书》,其中提到有一根刺——「撒但的攻击」在他身上,并且曾三次求主把它拿去。但是主并没有这么做,却说:「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7~10)。这根刺想必是一个痛苦的疾病。保罗带着这根刺作工,到底神如何让万事为他效力呢?到底保罗得了什么益处呢?从保罗自己的体会,此事大有益处,就是让他能在主耶稣基督谦卑的美德上更加成长。因他认为,这根刺既能避免被别人看高,又能避免他自高。
  保罗确实有极好的身世和教育背景,曾亲自蒙主耶稣显现呼召,还曾经被提到第三层天,听到隐秘的言语,同时又有讲道、培灵、布道、医病、赶鬼、行神迹异能……诸般的恩赐。具备如此优越条件的他,难免会被人看高,也很容易自高;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因这极有可能让他从「高处」惨痛地跌落。保罗明白这根刺的意义,是让他不至被人看高,也不能自高。好比说,保罗虽有医治的恩赐叫人病得痊愈,但却无法去除自己的病。他知道自己算不得什么,若离开了主耶稣的恩典与能力,就什么都不能、什么都没有了。故此,他天天依靠主的恩典与能力,也因而愈来愈能谦卑顺服地行完世上的路程。保罗此番谦卑顺服的美德,正是神子主耶稣基督顺从父旨意被钉十架的荣耀模样。这样看来,所得的益处就是:让神儿子的模样,在基督徒生命中模塑完成,以至能把神的荣耀彰显出来!神继续不断主动地藉「万事互相效力」在基督徒生命中进行塑造,目的就是要叫我们得荣耀。不错,「得荣耀」就是最大的益处了!
  在今生之中,每个基督徒像神儿子模样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多得荣耀,有的少得荣耀;有的多像基督,有的多是自我;有的让人钦羡,有的令人厌烦。基督徒啊,你是否真心爱神?接受神的模制?顺从圣灵的引导?切慕主耶稣基督的荣美?
二、将来得荣耀
  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十六至二十五节强调基督徒必要得着将来的荣耀。将来的荣耀有两方面,一是,荣耀的身体(参罗八23),一是,荣耀的后嗣(参罗八17)。「荣耀的身体」就是当主耶稣再来之时,我们这必朽坏的身体要变成不朽坏的,软弱的要变成刚强的,卑微的要变成荣耀的。再者,主耶稣再来之时,我们要成为「荣耀的后嗣」。后嗣乃是有权继承父亲产业的儿女。神将他一切的产业,先交由他的长子承受(参罗八29;来一2),尔后再交给他的众子一统管理(参罗八17~21;来5~10);这就叫做「与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7)。
  保罗提到:「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八22)其原因是宇宙万物、日月星辰、花草树木、飞鸟走兽都服在「虚空」之下(参罗八20)。所谓虚空就是没有达到目的。受造之物,为何虚空呢?是因为「没有达到受造的目的」。什么目的?就是神定意把一切受造之物都交给人去管理之目的。当初神先让亚当和夏娃管理飞鸟、鱼类、走兽以及地上之花草树木果园,而等他们学会管理好这些之后,就会愈管愈多,直到管理一切受造之物。而这就是神所定的目的。不幸的是亚当悖逆了神,以至失去与神一统管理的权柄,结果就让一切受造之物不能达到原本受造之目的,而失落了存在的意义:于是受造之物就暂时处于虚空状况,且落在败坏的辖制之下。为这缘故,一切受造之物,直到如今还在叹息劳苦,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到了那天,我们这些蒙恩得救、因信称义之神的儿女,必要显在荣耀中。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继承神的产业、成为神的后嗣,并要与基督一同统管宇宙万有、同享荣耀;而且一切受造之物亦要在荣耀中得享自由,并脱离败坏的辖制!此番有福的境界,正是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参林后四17)。为此荣耀,即便今生遭受一些苦楚,也就不足介意了。
  事实上,在得荣耀的过程之中,神也允许不同苦难临到基督徒身上。不是基督徒喜欢自讨苦吃,也不是基督徒标榜苦行,乃因成为正常的基督徒必然会经历许多苦难。譬如,一个悔改信主的人,必不甘愿再与罪恶同流合污;一个敬拜真神的人,必不向偶像妥协:一个分别为圣的基督徒,必不随流走世俗的道路;一个为主而活的圣徒,必不肯盲从常人的价值观;一个热心传扬福音的信徒,必是舍己劳苦却常遇挫折和打击……难怪保罗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彼得也提到魔鬼千方百计要攻击基督徒,所以活在世上都要经历苦难(参彼前五9)。有时苦难来自家中尚未信主的亲人(参路十二51~54;太十34~36);有时来自反对耶稣的世人(参太五11、2):有时由于个人心灵的争战,如顺从圣灵,治死身体之恶行,或舍己为入,反遭批评误会;当然也有时是神所允许的患难,好让万事互相效力,将我们塑造得更像主的模样……
  所以,作为基督徒,必然或多或少要为主受苦;也就是与主一同受苦,并且这受苦的情况,不但是现今的事实,也是一生要接受的挑战。保罗说:「如果我们和主一同受苦……」(罗八19上)当知道「如果」这字有两面之含义:一面指「由于现今即有的事实」而应产生的结果;另一面也指「继续接受此事实,而会产生的结果。」故此,保罗要提醒所有神的儿女,神的后嗣要「勇敢地面对现今的苦难,并且持续与主一同受苦。」
  但是,感谢神!他应许神的儿女:「也必和主一同得荣耀」(罗八17下),并且「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八18)惟愿主耶稣基督在荣耀中二次降临时,我们每一位都能听到他的称赞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二十五21)
 荣耀中的不同奖赏
  虽说每位基督徒都能进入荣耀之境而「得荣耀」,但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能享受相同的荣耀。圣经中有许多经文明说,将来的奖赏是有大小分别的。主耶稣说那些为义受逼迫、为他的名被羞辱、为福音而受苦楚的人,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参太五12);又说凡信徒遵守诫命又教训人遵行的,在天国里要称为大的,凡不遵守又教训人不遵守的,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参太五19);主也说将来仍会有「在前的」与「在后的」之分别(参太十九31,二十16)。保罗也十分明确地警告那些属肉体的基督徒,若今生以草木、禾秸来建造工程,将来必被火焚烧而「受亏损」,自己虽可仅仅得救,但却像是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毫无奖赏。反之,属灵的基督徒若今生用金、银、宝石来建造,将来所有的工程必要常存,不但有「得救」之福,更可享受「得赏」之乐(参林前三12~15)。
  故此,所有基督徒都将在「基督的台前」显露出来,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参林后五9、10)。保罗靠主过敬虔的生活,又为主劳苦传道,以至在殉道前不久,十分有把握地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那日要赐给我的……」(提后四7、8)。注意:神是公平的,冠冕是公义的,审判是公正的,奖赏是不同的。
  有位神学家作比喻说:「全部基督徒将来都会得荣耀,并进入永恒荣耀之境,但每个基督徒所享有的荣耀并不相同。就好比,将来的荣耀是神预备的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会,每位入场的人都同样可以听到巴哈(Bach)、莫扎特(Mozart)、贝多芬(Beethoven)等美妙的音乐,但是每个人所能享受的程度多少,乃要看你在今生对古典音乐的了解有多少了!同样的道理也可提醒基督徒,当那日主耶稣说:「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二十五21)时,你能享受到多少呢?今生在等候主耶稣再来之年日,你是否肯为主而活、爱神爱人,作主见证,与主一同受苦,并且良善、忠心,又有见识地尽心事奉他呢?
结 语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世人由亏缺神的荣耀,到复得并充满神的荣耀。神的救恩,不但使人称义得救,也使人得永生、得荣耀。
  神要赐人现在的荣耀,也要赐人将来的荣耀。神所赐的「现在的荣耀」是得着并且充满神儿子荣耀的模样。在今生中,每位基督徒达到的程度不同,是渐渐进步的。我们当存爱神的心,让神藉着圣灵在我们里面运作,使神藉万事在我们外面效力,以至能被塑造成更像神儿子的模样。
  神所赐的「将来的荣耀」是得着永不朽坏的荣耀身体,并成为与基督统管万有的荣耀后嗣。所有的基督徒都能进到这荣耀的境界,但每个基督徒会因今生之生活与事奉而享受不同层次的荣耀。故此,我们今生当甘愿为主而活,且与主一同受苦。藉着神大爱的激励与扶持,天天良善、忠心又有见识地持续学习事奉,直到在荣耀中永远与主同在、与主同工,并与主同荣。
   问题研讨
  一、基督从在今世要得什么荣耀?
  二、基督徒在今世得荣耀是否都相同?如何可得?
  三、基督从在永世要得什么荣耀?
  四、基督徒在永世得荣耀是否相同?如何可得?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4课 真神三位一体

      基督徒信仰的真神乃是「三位一体」的,若不留意分辨,很可能就落入「一位一体论」或「三位三体论」的错谬异端之中。初代近三百年的教会,曾历经这两大异端之冲击,终于在主后325年之尼西亚大会上,确定了合乎圣经的正统信仰:「三位一体论」。
 永恒同存的父、子、灵
  所谓「三位一体论」中之「位」指「位格」,「体」指「本质」;其基本意义为:神是「三个位格却一个本质」的存有。三个位格不混淆,一个本质不分别。位格是指有「自主的思想、感情与意志」,而本质是指「存在的内容、性质与成分」;三个位格是「同永恒、同现存、同等次、同尊荣」的;一个本质是「同性质、同内涵、同组成、同权能的」。圣父、圣子、圣灵从永远到永远是「三位并存又合一本质」的独一真神。
  圣子又圣父所生,乃是永恒的出生;圣灵由圣父及圣子所「出」,也是永恒的发出。正如阳光生出或发出于太阳一般,不分孰先孰后,太阳与阳光乃同时共存。圣父藉圣子和圣灵创造万有,又差圣子道成肉身完成救赎大工,复活升天坐父右边,统管万有。圣父与圣子再差遣圣灵来实施救赎。三位一体的神,乃「从永恒到永恒」美善同工,决无矛盾。圣子甘愿顺服圣父。圣灵完全荣耀圣子。圣父、圣子、圣灵」永不互相转换」,并且永远「同享荣耀」。
 「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
  本文先由耶稣所说的两句话开始讨论。一是「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另一是「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这两句表面上看似矛盾,其实不然。但若了解不当,则易产生差池。一则会堕入「一位一体论」之谬误,另则陷于「三位三体论」之异端。本文在研讨此两句话时,拟加入其他相关经文之探索(诸如:约一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一14:「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来一3:「主耶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以及腓二6:「他本有神的形象。」等),以期明白圣父与圣子的存在及彼此之关系。同时会找出「圣灵是神」之经训,持敬虔谦恭的心,来讲论三位一体之真理。
  初代教会当时有人误解了「我与父原为一」,以及「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认识我就是认识我的父」(约十四7、9)等经文的正确意义,因而逐渐偏衍成「一位一体论」。此一论述之集大成者,乃约在主后二一五年于罗马流行之「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或称形态论的神格惟一论)。其主要论点在于:圣父、圣子、圣灵就是一位神,他们只是在变换自己的形态而已。也就是说,这一位神在不同的时间、境况、地点、场所、以不同的角色向不同的人所作的「显现」。
  撒伯流主义主张,旧约时代的神是以「圣父」的角色向人显现;而新约时代,这同一位神则转换以「圣子」的角色来到人间。故实际上圣子就是圣父成为肉身。圣子与圣父原为一,使人看见圣子就是看见圣父,认识圣子就是认识圣父;又当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时,这同一位神,又再改换成为「保惠师」的角色来世上工作。其实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一体」神,在显现中表明不同的形态与角色而已。就好像一位男性教师,面对妻子时其角色是丈夫,面对女儿时其角色是父亲,面对学生时其角色则是老师。但事实上只是一位男士的「不同角色」和「不同形态」而已。
  这样的「一位一体论」不仅是错误的,还继承了约在主后一九零年就已被否定的「圣父受苦派」。即认为:「圣父自己降世为人,成为圣子,并且受苦而死在十字架上。」再说,这样的主张也无法解释圣经里许多圣父与圣子可互相对谈、交往、又可各自独立思想、行事的事实、例如:主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父由天上发声,圣灵如鸽子降下(参太三16、17);在登山变形时,圣父又由天上说话(参太十七5);在客西马尼园时,主耶稣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在十字架上时,主耶稣先说:「父啊!赦免他们!」(路二十三34)后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最后则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二十三46)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经文,不允许我们把圣子等于圣父,更不可能是圣父为我们的罪受苦而死在十字架上。故此,很快地,初代教会便拒绝了圣父受苦派及撒伯流主义,并公开宣判之为异端。
 圣父与圣子同本质
  那么如何正确地解释主耶稣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呢?首先,「原为一」应解释为「就是一」,因为动词是现在时态;在希腊文中表达持续性的就是「一」。故不可解释在天上时父与子原为一,在地上父与子不为一。圣父与圣子应该永远为一。不过,重要的问题是「一」的解释。
  希腊文之文法十分谨慎,不但名词、代名词有阳性、阴性、中性之分别,连形容词及数目字都有性别之分。例如:「他是一位优秀的男选手」,则名词「选手」、代名词「他」、形容词「优秀的」、数目字「一位」都要用阳性的词句。而在希腊文中,若要申论与「位格」有关之事,要用「阳性」的用词,否则就是论到与「位格」无关之事了。
  《约翰福音》第十章三十节即主耶稣所用的「一」字是「中性」的数目字,正如《约翰福音》第十七章十一节、二十一至二十三节所用的,故并非说主耶稣与圣父是同一位格,更不是说圣子就是圣父,否则众圣徒与圣父及圣子都是同一位格了。从上下文来看,是论到圣父与圣子在保守羊群永生的意旨上是同一的,在护卫羊群的安全的权能上是同一的,在拯救羊群事工的运用上是同一的。再由圣经许多其他经文可以推论出这也是指「本质上的合一」。圣父是完全的神,圣子也是完全的神,圣父与圣子一同行事,一同运用权能,一同保守羊群,圣子所作的就是圣父所作的,圣父与圣子除了在十字架上赎罪的时刻外,是永不分离的。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世人看见了圣子,就是看见了圣父,故可以说从本质、权能、意旨、事工、计划等方面来看,圣子与圣父「就是一」,但并非「位格」上的同一。
  这样的概念在《约翰福音》第一章一节也很清楚地表达了出来:「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太初有道」这四个字将于下文讨论。但「道与神同」在希腊文之意义乃是「道与神面对面的同在」或「道与神面对面交谈地同在」。故道与神必是两个「位格」,不可能是一位。但下一句「道就是神」需要特别解释:在希腊文圣经中「神」字是放在句首,但没有冠词,而「道」字是有定冠词,却是放在后面。如此特殊的文法是有双重含义:其一,是不可译成「道是一位小神」;其二,是应该译成「道就是神」,但其意义不是说道与神是同一位,乃是指道与神是同一的,道的「存在内容」就是神的「存在内容」,或说道的本质就是神,故道就是神。神(圣父)是完全的神,道(圣子)也是完全的神。故接下来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道成了肉身……正是父独生的荣光。(约一2、3、14)故圣父与圣子虽不同位格,却是同本质、同现存、同等、同尊、同荣、同工等,三个位格,一个本质,三位一体之真神。
 「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
  「父是比我大」的这句话也被许多人所误解。初期教会中有部分信徒只尊圣父为至高完全的神,而圣子只是次等的神、是被造的神、是有「开始点」的神。圣父大于圣子,不仅在事工的秩序上,更是存在的本质上。因为主耶稣是圣父的独生子,而按照世理之推论:「生者早于被生者」,故圣父的存在应该先于圣子。只有圣父是永恒的存在,而圣子却是在创世以前「某一时刻」被圣父所生。因而圣父与圣子存在的本质不同;只有圣父是永恒的,而圣子是有开始的。
  主后三百年左右,埃及亚历山大城的亚流长老,是集此说法之大成者。他强调「曾有一段时间是圣子尚未存在的时候」,并认为圣子无论如何地「被生」,也都等于「被造」。故大胆宣告圣子是被圣父所造的「次等神」,圣子的次等神性本质是与圣父的完全神性不同。加上圣灵又是被圣子所造,故其神性本质又更低一等。因之形成了三个位格又三种本质的「三位三体论」。教会当时为了解决此项争议而召开「尼西亚大会」,至终将亚流派判作异端。极其遗憾的是,近代的异端「耶和华见证人」又重蹈此一覆辙。
  「尼西亚大会」中,以亚他拿修(Athenasius)为首的教会领袖,极力反驳亚流之错谬。强调圣子是「被生」而非「被造」,并采取是「永恒的出生」,正如阳光生出于太阳之生,绝非「生者早生于被生者」之「生」。圣子与圣父是同永恒,也是同本质而非相似本质的。凡圣父所具有的完全神性,也是圣子所同样具有的完全神性。这重要的主张就成为《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的核心,也是直到如今众教会所持守之三位一体信仰的基础。
  此外,《约翰福音》开头的「太初有道」四个字,也需要仔细探索。由于「太初」二字在希腊文中既是「起初」。若按常理推论,「起初」必有一起开始点,若「道」是从该起始点才开始存有,则必有起始点之前的时刻是「道」尚未存在的。如此一说又再度陷入亚流派之错谬。
  「太初有道」正解之关键乃在「有」这个字。「有」字的希腊文时态是「不完成式」,也就是所谓的「过去进行时态」。其意义为「在过去某一时刻已经一直继续不断地存有了」。故即使「太初」有起始点,但在那起始点时,道已经继续存在了,并且是无始永恒地先存了。所以「道」就是「神」,道就是与父神有完全相同的本质。
 圣子虚己而顺服圣父
  那么耶稣所说「父是比我大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从该段上下文即可看出,那是指救赎事工计划之安排。主耶稣说:「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十四31)话说不久,主耶稣要上十字架受难,尔后复活升天,并要回到父那里去。按照救赎计划所安排,圣子一直凡事甘愿顺服天父的旨意。由他的降世、事工、受难、复活、升天等,莫不遵照圣父的旨意来成就救世的大功。故圣经中皆以「圣父差遣圣子降世,圣子顺服圣父行事」的说法作记载,从未有相反之用法。
  例如,保罗论到基督说:「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二6~8)。这段经文的解释虽有争议,但最好是将「神的形象」和「与神同等」都指主耶稣降世之前之尊荣。有神的形象就是有神的本质,因旧约中多处论到神彰显其荣耀的形象,都是其本质之彰显,而与神同等就是与神同永恒、同权能、同荣耀、同事工、同地位等。但是圣子甘愿「虚己」——不是在道成肉身时虚掉了任何神的本质、性情、权能、尊荣等,乃是把完全的神性「隐藏」在一个卑微人子的里面。除非有信心的眼睛,否则一班人是看不到主耶稣的荣耀。但圣子在世时,可随时行使神迹和异能。诸如,医病、赶鬼、水面行走、变水为酒、把鱼饼变多、让死人复活,或显出比日头更亮之荣光等。然而,圣子一直甘愿自己卑微,存心顺服圣父,甚至舍命流血而死在十字架上,等候圣父叫他的身体由死复活并升上高天(参徒二24、32、33,三15,四10,五30、31,十40,十三30、34、37,十七31等)。故由此角度来看「父是比子大的」,然而这并非论到神性本质上之差异。
  再者,圣经中有十九次提到主耶稣复活升天后,坐在神的右边,或说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参诗一一零一;太二十二44,二十六64;可十二36,十四62;路二十42,二十二69;徒二34,七55、56;罗八34;弗一20;西三1;来一3、13,八一,十12,十二3,彼前三22),并且圣父将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圣子(参太二十八18);又将他升为至高,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为主(参腓二9、10);将来还要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纵然如此,在永恒之中,圣子终究甘愿服在圣父之下,使圣父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参林前十五25~28)。
  这些经文一方面强调圣父与圣子「位格」不同,一方面也说明圣子甘愿虚己顺服圣父直到永远。故虽然圣父与圣子在「本质上」完全相同,但在「事工秩序」之安排上,圣父乃是大于圣子的。
 圣灵是神
  新约中论到「圣灵」共212次,而旧约中加上「耶和华的灵」与「主耶和华的灵」则有50次。许多经文显示圣灵具有位格之特性。譬如:思想(参林前二10、11)、情感(罗十五30)、意志(参林前二12)等。也具有位格之「行动」。诸如:圣灵能够指教(参路十二12)、说话(参太十20)、带领(参太四1)、作见证(参徒十三4)、默感(参彼后一21)、印证(参弗一13)等;又能接受位格之对待。好比:亵渎(参太十二31)、被欺骗(参徒五3)、被抗拒(参徒七51)等。再有,也有多处经文论到圣灵具有「完全的神性」。诸如:无所不在(参诗一三九7)、无所不知(参林前二10、11)、无所不能(参林前十二4~11;路一35~37)、无穷永远(参来九14)等。此外,圣灵亦是创造与扶持万有的主宰(参创一至三章;诗一零四29、30;伯三十三4),以及圣灵与神可互相交换用。譬如,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参徒五3、4),从圣灵生就是从神生的(参约三5、7,一13)。旧约的主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圣灵(参徒二十八25~27;来三7~9)。圣经又经常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相提并列(参太二十八19;林后十三14;彼前一2)。故此,圣灵绝非只是神的能力或影响力或作为而已,乃是「永恒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位。
  圣灵是由圣父「出来」,奉圣子之差遣而实施救恩在世人身上(参约十五26,十四16、17)。圣灵光照人悔改认罪(参约十六7、8),感动人认信耶稣为主(参林前十二3),让人重生并赐下永生(参约三1~16),永居信徒心中而印证、安慰、指教、引导其人生(参弗一13;罗八14~16;徒九31;约十四16、17、26,十六13),帮助信徒治死身体的恶行(参罗八13),释放信徒脱离罪和死的律(参罗八2),成全信徒结满美善的果子(参加五22),赏赐信徒各样属灵的恩赐(参林前十二7~11),充满信徒彰显上头的能力(参路二十四49;徒一8,二1~4)。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三位――「圣灵」,将「圣子」所完成的荣耀救恩,实现在世人身上,成就了「圣父」所预定的美意(参弗一4-9)。
 三位一体难以测度
  若有人问,为什么神是三位一体的存有呢?答案是:圣经如此指示。人虽不知何竟如此,但圣经启示独一真神是三位一体的。
  有何比喻能清楚讲述三位一体之真理呢?答案是:恐怕没有!勉强可用一个正三角形来思想。正三角形的三个角永远相等共存,但也只是一个三角形。此一比方的缺点,是无法表明圣子可以降世为人的真理。再者,或许可以使用「有限条件下」的「水、冰、汽」来揣摩。但假设这三位同时并存,但却能够永远不互相转换。这就表现出同一「氢二氧一」本质的三者并存。
  圣父是完全的神、圣子是完全的神、圣灵是完全的神,然而神是独一的真神。「独一」并非一位,乃是「三位一体」。是「三个位格,一个本质」;是「三个位格不相混淆,一个本质不相分别」;是「三位有自主思想、情感、意志之圣父、圣子、圣灵,一个完全神性本质的存有」。圣父、圣子、圣灵乃是同永恒、同现存、同等次、同尊荣、同本质、同权能、同行止、同意旨、同事工……
  圣徒应该认清圣父、圣子、圣灵他们之间的正常关系,以及我们与圣父、圣子、圣灵之间的适当关系。并且按这些关系而与三位一体的神有敬拜、赞美、祈祷、相交之活动。那些对于「三位一体真神」的认知混淆,以及不当的赞美和祈求,应该予以调整并改正(诸如:「天父啊!感谢你为我们钉十字架流血舍命」。「主耶稣啊!惟有你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在天上的父。」「主圣灵啊!感谢你差遣圣子主耶稣基督降世救人。」等)。
   问题研讨
  一、说明撒伯流主义的错误及如何正确解释「我与父原为一」。
  二、说明亚流主义的错误及如何正确解释「父是比我大的」。
  三、说明圣子「反倒虚己」的意义。
  四、说明为何圣灵是神?
  五、试用你自己的话来说明三位一体的意义。并批判「正三角形「及「水、冰、汽」之比喻。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5课 圣灵的洗和充满

      许多人都认为,论到圣灵有关的题目,最困难的是「圣灵的洗」,而最重要的则是「圣灵充满」。基督徒都需要亲身经历「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然而什么才是圣经所论的正确含义呢?信徒是在什么时候及怎样的情况下,才会领受圣灵的这些恩典呢?很可惜,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竟常出现为此「灵恩」相互争吵彼此攻击,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诚然只让「亲者痛,愁者快」。但愿众信徒都以圣经为基础,顺从在圣灵默感下的圣经教训,以求明白这重要的真理。
  首先要说明,除了在五旬节那天「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是同时发生之外(参徒一5,二1~4),其余经文皆分别二者为不同之事件。「圣灵的洗」是一次过之经历,而「圣灵充满」则是一生之久常常要经历的。
 圣灵的洗
  全部圣经只用七次「圣灵的洗」这词句。其中五次皆预指五旬节的圣灵降临(参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一33;徒一5,前四次是施洗约翰的预言,第五次是主耶稣的预告),第六次指圣灵降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使他们重生得救(参徒十44~48,十一14~17)。最后一次乃保罗论到所有哥林多的信徒,全都「一次过」地领受了「圣灵的洗」,致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3)。另外还有二处经文论到「受圣灵」(参徒二38,十九2,很可能就是「圣灵的洗」),也当一同研讨。这其中最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下:
  一、圣灵重生与圣灵的洗是一件事(即灵生等于灵洗)呢?或是两件事(即先灵生后灵洗)呢?(有关圣灵重生之意义,详见第1课。)
  二、「灵洗」是否定然伴随着特殊的现象?如:说方言、说预言、见异象、仆倒、蹦跳、大笑、大哭、吼叫、神医等。
  三、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有何关联呢?
  第一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圣灵重生」即等于「圣灵的洗」。但有两个特殊的例外。一是,五旬节受圣灵洗的门徒,可能是已经先被圣灵重生的信徒(参徒二1);另一是,撒马利亚的信徒,在受洗归主之后,经使徒按手才「受圣灵」(参徒八4~17,虽未用「圣灵的洗」这词句,但「圣灵降临」及「受圣灵」之用法应指此而言;再参徒十44、47)。至于为何有此二特例,则容后再述。而其他各处之经文皆支持「灵生」既是「灵洗」。
  首先,主后三十年,由五旬节当天悔改信主的三千门徒来看,他们都是听了福音,被圣灵感动而觉扎心,以至悔改认罪、信主受洗、并且领受了所赐的圣灵(参徒二37~41)。经文虽未明言,但应该就是受「圣灵的洗」。在他们的经历中,「灵生」就是「灵洗」,二者同时发生,并且没有说方言或说预言等的特别表现。
  其次,约在主后三十八年,当该撒利亚的哥尼流一家人正听福音时,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叫他们悔改信主并得救;以后彼得对此加以说明,那就是收了「圣灵的洗」(参徒十一15~18)。这情况同样是圣灵等于灵洗,而且二者同时发生,并且有说方言和称颂神为大的表现。
  第三,大约主后五十二年,以弗所城里有十二位只知道约翰洗礼的门徒,聆听保罗传讲信靠主耶稣之道而受洗归主,当时就有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参徒十九1~7)。若这可称为「圣灵的洗」,则又是灵生等于灵洗,也是同时发生,并且有说方言及预言之特别表现。
  最后,约在主后五十五年,保罗由以弗所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说明了「圣灵洗」的基本神学含义,那就是「成了一个身体」,并强调所有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不分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已经一次过地受了「圣灵的洗」(参林前十二13)。但事实上,当圣灵重生一个人时,也就是他与基督产生了生命的关连,并已经成了基督身上的肢体了。
  因此,「圣灵的洗」与「圣灵重生」乃是同一件事,而且不一定会有任何特殊的表现。因保罗在下文明白地说:岂都是说方言的?岂都是翻方言的?岂都是行异能的?岂都是恩赐医病的?(参林前十二29、30)既然这些答案全都是否定的,更遑论那些圣经中未曾提到大的怪异经历了!事实上,「都从圣灵受洗」之动词是简单过去被动式,意指过去一次成就的动作,故那是指初信主时的那一次「圣灵重生」了。
  那么为何会有五旬节及撒马利亚的两个特例呢?首先,五旬节时的门徒有许多位已跟从主耶稣两三年,并也真心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和死而复活的救主。虽说五旬节之前,圣灵尚未正式降临,但他们很可能是已经奇妙地被圣灵重生了的信徒。因主耶稣曾确切地说:「信他的人有永生。」(约三15、16,五24,六40等)但为何那些已经得到「灵生」的人还要接受「灵洗」呢?主要原因是教会要在五旬节那天「有形地」被成立起来。神要藉圣灵「公然正式的降临」而形成基督的身体,并使分散在十五个地区之犹太归国侨民,以后也因信基督耶稣而加入这崭新合一的团体。故不论门徒是否已经被圣灵重生,都要藉五旬节之圣灵的洗而形成一个「身体」。故这先灵生后灵洗的情况是一个特例。
  其次,「撒马利亚信徒」(参徒八4~17)也是一个不得已的特例。由于撒马利亚人与犹太人互相为仇已有五六百年,彼此之间隔阂极深,若无发生像五旬节圣灵降临之特别情景,实难将撒马利亚信徒和犹太信徒连结成一个身体。故神让撒马利亚的信徒先得着圣灵重生,再特别藉彼得与约翰为他们按手(或许这也是应验主耶稣的预言:要把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及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让他在各族群中开始教会),使他们经历到特殊现象之「受圣灵」(应该就是「圣灵的洗」),而让犹太信徒与撒马利亚信徒,在彼此心灵中真正成为一体,而且是「合而为一」的基督教会。
  总之,除在耶路撒冷及撒马利亚刚成立教会时,有两个可能是「先灵生后灵洗」的特例之外,其后教会开始发展并逐渐定型,灵生与灵洗乃为同一件事。都是圣灵感动人悔改认罪,信靠耶稣,得着神的生命,并连结成为「基督的身体」;并且可能有说方言、说预言之表现,但也可能都没有。因为这些都是圣灵按照自己的意思所要分给各人的恩赐(参林前十二11),信徒自己不应该错误地强求某一特别的表现。
  事实上,有关属灵恩赐之表现,最重要的原则是:「举凡圣经曾有的经历,都常被尊重;举凡圣经没有的现象,都不要羡慕。尤其特例不可当成通例;个人之特别经验,也不可要求人人都要有。一切属灵的恩赐,都要让圣灵作主。」故此,凡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必再切慕追求圣灵的洗,因他已经在圣灵重生的同时得到了圣灵的洗,虽然不一定有特殊的表现。然而基督徒应当持续切慕常常被「圣灵充满」,好使自己不仅有丰盛的生命与果子,也有属灵的恩赐和能力。
  论到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的关系。首先要注意的是,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而圣灵充满是一生之久常要经历的。在新约书信中惟一出现圣灵充满的地方是《以弗所书》第五章十八节:「要被圣灵充满。」保罗于此使用的动词是现在时态(表示持续发生)、命令语气(表示必须如此),又是多数形态(表示全部信徒)和被动语态(表示圣灵作主)。圣经中仅在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时,讲到门徒同时经历到「圣灵的洗」与「第一次的圣灵充满」。固然以后《使徒行传》中,门徒仍然常被圣灵充满,但并没有人再接受第二次的圣灵的洗。
 圣灵充满
  全本圣经使用「圣灵充满」这个词共有十九次。其中四次在旧约。前三次论到摩西的巧匠,有智慧建造会幕及相关用品(参出二十八3,三十一3,三十五31);后一次是描写摩西的接班人约书亚,有智慧带领百姓(参申三十四9)。这四次无须特别研讨。然而在新约的十五次中,也有较特别的四次,亦不在此申论[即施洗约翰在母腹中被圣灵充满(参路一15);施洗约翰的母亲歌颂主(参路一41);施洗约翰的父亲说预言(参路一67);主耶稣自己被圣灵充满(参路四1)等]。剩下的十一次则与基督徒关系密切。除了《以弗所书》第五章八节之外,其余十次都记在《使徒行传》中。
  但要注意,「圣灵充满」在希腊文圣经的《使徒行传》中,有四次是形容词用法(参徒六3、5,七55,十一24),其他六次是「动词」用法(参徒二4,四8、31,十三9、52)。
  一、圣灵充满的形容词用法
  「圣灵充满」的形容词用法乃形容一种「情况」、说明一种「状态」。是描写人灵命成熟,品格美好,结出丰盛之圣灵果子,并彰显出基督的荣形。就如当年(参徒六2-5)选出七位同工管理数千人的饭食。这七位被圣灵充满的「表现」是甘心服侍、任劳任怨、智慧充足、名声良好。再者,被圣灵充满的司提反还通晓圣经,熟悉圣史,而且他懂得传扬圣道,甚至能从《创世纪》讲到《尼希米记》。当他快要被石头打死之前,不但对仇敌心无怨恨,反而真心饶恕并求主赦免他们的罪(参徒六60)。
  另一位被圣灵充满的巴拿巴,是个完美奉献归主为圣的人。除了房屋、田产、积蓄、财富全部奉献给主使用之外,更是顺主感召,奉献一生,甚至为主独身,四处传道。尤其可贵的是巴拿巴心胸宽广,又乐于提携后进;当年保罗最先承蒙他接待,又不断被举荐和持续同工;以后又甘于让保罗取代他同工团领袖的地位。如此圣灵充满的表现,真是令人佩服,且不愧被誉为「好人」。至于为了「马可事件」导致与保罗之间的摩擦,并双方因此分道扬镳(参徒十五36~41),引起不同之揣测,但合理的解释如下:这不是巴拿巴的错(被认为包庇其表弟),也不是保罗的错(以为他缺少宽广包容),甚至马可也没有严重的问题。并不是巴拿巴和保罗失去了被圣灵充满的人生,也不能归咎马可蒙召不清或不肯受苦或贪爱世界或意志不坚,这应该只是马可不能适应外邦文化与生活习俗使然。因为马可自幼即严守「犹太主义-奉行割礼」(参西四10、11),直到主后六十一年,保罗写《歌罗西书》推荐马可时仍是如此),其生活习俗皆遵照犹太传统之律例、礼仪、节日、饮食、洁净等等之规条。主后四十七至四十八年,当马可跟随巴拿巴和保罗去塞浦路斯等地宣教时,实在难以放弃犹太习俗,或像保罗一般地豁达,故马可到了别加就先行离去。保罗被圣灵充满,并一心要把福音传给外邦人,因而坚决不让任何犹太习俗成为福音的拦阻。为此之故,保罗不肯再带马可前去。巴拿巴也是被圣灵充满的人,并懂得体恤宽容年轻尚有待磨练之同工,因而再给马克学习的机会。事实证明,神使用这两位被圣灵充满的前辈,让后生马可获得属灵的益处,而能渐渐地成为神重用的器皿。
  所谓形容词的圣灵充满,就是基督徒表现出甘心服侍、任劳任怨、智慧充满、名声良好、勤研圣经、通晓圣道、饶恕仇敌、为敌代求、全然奉献、让主使用、心胸宽广、提携后进、坚持真理、全为福音等的美好态度与德行。今日主的教会,何等需要真正被圣灵充满的基督徒!
  二、「圣灵充满」的动词用法
  《使徒行传》讲到六次动词的被圣灵充满。所讲的对象包括:使徒(参二4)、彼得(参四8)、门徒(参四31,十三52)和保罗(参九17,十三9)。
  《使徒行传》在提到他们被圣灵充满时,所使用的动词皆为简单过去时态,是指「过去一次完成之动作」,特别强调当时在某次侍奉之中的能力、胆量、智慧、讲道、神迹、恩赐等。很明显这六次的「圣灵充满」,都与热诚传讲福音并见证基督有关。这正应验了主耶稣的预言:「但圣灵降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
  (一)论到使徒(参二4)被圣灵充满。五旬节时,门徒为了要向十五种方言的人传道,圣灵就赐下说方言的恩赐给他们,结果是讲道见证主大得能力,有三千人归服了主;
  (二)在杀害主耶稣的众官员面前,彼得大胆高举主名和他的十字架救恩,就经历了圣灵所赐的胆量、能力和口才(参四8);
  (三)彼得和约翰放胆讲道(参四13),却险遭公会的官长为难,被释放之后,将所发生之事告诉众门徒。当众人同心祷告时「聚会的地方震动」(参四31),而且大家都被圣灵充满而放胆讲道;
  (四)保罗信主之后数日,经亚拿尼亚按手医治眼瞎,又特蒙恩被圣灵充满而开始热心传道(参九17);
  (五)保罗在传道过程中,因面对属灵争战而又被圣灵充满,并得着大能败坏了恶者的权势(参十三9);
  (六)最后保罗和巴拿巴因传扬主道遭受逼迫,被人逐出彼西底的安提阿,转往以哥念。门徒又被喜乐和圣灵充满(参十三52)。
  上述这些被圣灵充满的表现是暂时性的,事过之后就随之消失,但却又可重新再被圣灵充满。当信徒有心为主作见证或面对属灵争战时,圣灵会一次又一次地充满那些为主而活的人,并赐下从天而来的属灵恩赐与大能,使基督徒得胜一切罪恶的权势,攻破一切坚固的堡垒,让人愿意归服基督。
  基督徒需要不断地被圣灵充满。不但需要有「形容词的被圣灵充满」――满有基督丰盛的生命及圣灵美善的果子;也需要有「动词的被圣灵充满」――满有属灵的能力与恩赐,能够大胆地为主传扬真道并作主见证直到地极。但愿基督徒都为广传福音、见证主名而尽心竭力。又要切慕经常被圣灵充满,将自己更完全地献上给神,并让圣灵更自由地管理运行。深信主耶稣升天前的应许――「但圣灵要降在你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徒一8――就是圣灵充满的经历),仍然会继续不断地实现在众基督徒的身上。
   问题研讨
  一、为何「圣灵重生」等于「圣灵的洗」?
  二、为何会有五旬节时耶路撒冷教会及初期撒马利亚教会之特例发生?
  三、说明形容词的「被圣灵充满」?
  四、说明动词的「被圣灵充满」?
  五、如何会「被圣灵充满」?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6课 基督的教会

     主耶稣传道事工之主要内容是强调:「神的国来到了,世人当悔改,信福音。」经过了三年,神国的福音渐渐被人接受,主耶稣就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宣告:「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接着又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这是主耶稣第一次用到「教会」两字,并且强调这是「我的教会」,又更进一步说:在这磐石上,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原文另译)。两千年来,基督的教会之所以会持续增长,都是因为主耶稣在建造他自己的教会。那么,基督徒应该了解教会是什么?教会有何组织、礼仪、聚会、侍奉?而今日的教会又如何能达到主耶稣基督的盼望呢?
 教会的字义
  教会的希腊文是「呼召出来」,或指被呼召出来的人。通常用来泛指集会、聚会或众人(参徒十九32、39、41)。希伯来文相关之字qahal,原意是「发出声音」,被引用之为「呼召」。在旧约中乃指以色列人的聚集或会众(参士二十一8;申九10,十4)。但是《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节,主耶稣宣告说:「我要建造我的教会……」故教会简单的意义是「被神呼召出来,归属主耶稣基督者的聚集。」希腊文中「属主的人」(kyriakos即英文the Lord’s一词,就衍生成为德文及英文中的「教会」,德文为Kirche,英文为church)一字。此乃一群因圣灵感动而悔改归向神,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人。他们聚集在一起从事敬拜上主,团契关怀、教导真道、宣扬福音、处理事务的各样圣工。
  故此,教会不是建筑物,不在乎聚会场所之富丽堂皇或因陋就简;不在乎是尖顶之歌德式,或是圆顶的罗马式;不在乎是家庭之客厅,或是野外之山洞;教会也不是社团组织,不在乎会员资金之多寡、学识之博浅、地位之高低、权势之有无……乃在乎经常有真神的同在,能多多彰显基督的荣耀,又能够充满圣灵的果实,而且信徒之间能够彼此相爱、合而为一、为主而活、广传福音。
  广而言之,教会其实是宇宙性的。全世界古今中外,所有属主耶稣的人都在此一个教会之内(参太十六18)。甚至包括了旧约中因信而等候弥赛亚救恩的信徒(参罗九24~29,十一23~29;来十一39~40)。但从小的角度看,教会也是地方性的。教会显出在某一地区,或某家庭里聚集的基督徒之中。譬如: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参林前一2),或百基拉和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参罗十六3~5)等。无论什么形态,教会是蒙神呼召归属耶稣基督的信徒同聚一处敬拜、关怀、教导、宣教、服侍上主的属灵团体。也是充满神的荣耀、高举神的真理、流露神的慈爱、宣扬神的救恩,并彰显神的能力之所在。
 教会与神国
  主耶稣降世带来「神国」的实现。但为何却产生了教会的存在呢?「神国」与「教会」是什么关系呢?神国与教会之间有因果和循环的关系;但并非神国等于教会。神国是由神的角度来看,是指神的「王权统治」,是神藉主耶稣基督作王统治下的拯救、生活、责任与福分等。而教会是从人的角度来看,是指接受神统治者的「团契」。是指接受主耶稣为王的人,聚集在一起从事的各项活动,诸如敬拜、关怀、教导、宣教、事务等。故神国来临而产生教会,教会因为宣教而扩展神国,二者互为因果并循环发展。先是主耶稣降世带来神国的福音,尔后人接受福音使教会得以建立。当教会传扬福音则神国得以扩展(这就是使用天国钥匙的意义。参太十六19,二十三13;路十一52);当更多人接受耶稣为主,则教会增长,故神国与教会虽不能划上等号,却是互为因果,密不可分的。
 教会的比喻
  圣经中用许多比喻来描写神的教会,颇能帮助信徒明白教会之意义及功能。例如:神的家、神的圣殿、基督的身体、基督的新妇、神的羊群、神的军队、真葡萄树、灯台、神的田地……兹简述六个主要比喻的意义如下:
  一、神的家(参提前三15、16;弗二16~22)。强调信徒要尊神为家长(参弗二18、19);家人要相爱(参弗14~19);家教要严谨,就是要持定神的真理(参提前三15、16;弗二20)。
  二、神的圣殿(参弗二20~22;林前三10~17;彼前二5、9)。强调信徒要被建造成为合神居住的所在(参弗二20~22),是圣洁的,是尊主为大的(参提前三16、17,六17~20);同时要培养出圣殿侍奉的祭司团队,一方面献上神所悦纳的灵祭(参彼前二5,如敬拜、赞美、感谢、悔罪、祈求等),一方面宣扬神的美德与救恩(参彼前二9)。
  三、基督的身体(参罗十二3~8;林前十二4~27;弗一22、23,四1~16)。强调头与肢体之关系,基督是头,教会是身体。头不但指挥肢体的行动,也是供应肢体适当行动之思想、情感、意志的源头。至于肢体与肢体之关系,除了有生命之联系外,也必须有功能之搭配,每个肢体都应发挥各自的用处,彼此互相合作,好发挥整个身体之能量。
  四、基督的新妇(参弗五23~32;林后十一2~4;启十九6~9)。强调基督为教会舍命的爱,此乃丈夫爱妻子的最好楷模。基于这无比的大爱,教会也应当像装饰整齐的新娘,不但敬爱其新郎,也应向其持定忠贞、顺从服侍、保守圣洁,作个荣耀的教会,以匹配高天荣耀的主。
  五、神的羊群(参约十1~18,27~30;徒二十28~31;彼前五1~4)。强调主耶稣是好牧人(参约十10),是群羊的大牧人(参来十三20),是其众仆人牧者的牧长(参彼前五4)。所有的羊群都应跟从主的脚步,听从主的声音,如此出入必得草吃,属灵生命日渐丰盛(参约十4、27)。而所有侍奉主的小牧者,也应存爱主爱人的心,细心又耐心地喂养主的小羊和牧羊主的群养,并作群养的榜样直等到将来牧长的荣耀显现。
  六、神的军队(参弗六10~20)。强调主耶稣是神国军队的元帅。在属灵的争战中,惟有依靠他的大能大力,穿戴他的全副军装,才是致胜的秘诀。因为争战的对象乃是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天空属灵恶魔,若基督徒凭自己的血气之勇,则必败无疑,但若靠主的复活大能,则定然得胜。
 教会的组织
  若根据《腓立比书》第一章一节的记载,教会之基本职分有两种。一是诸位监督,二是诸位执事。监督就是长老(参徒二十17、28;多一5、7;也有称为「主教」)。故教会的基本组织是众长老、众执事和众圣徒三者。作长老与执事的资格已经列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一至十三节、第五章十七至十九节及《提多书》第一章五至九节中。执事是由会众选举而产生(参徒六5、6)。长老是在某地教会中渐渐被圣灵显明的监督人选(参徒二十28),蒙神给予属灵之恩赐,既得会众之敬佩,又获资深同工之印证而按立的(参徒十四23)。应注意的是,无论长老或执事,在一家教会中都应当多位担任,以避免独行的偏差。
  「牧师」原本是一种恩赐(参弗四11)。是指一种有牧养和教导恩赐的人。但这种恩赐与长老的功能十分接近,甚至可以说牧师是蒙神呼召而专心祈祷、传道与教导的长老,并兼管教会事务,因而一般常用「牧长」来统称二者。有些长老既会讲道、教导、牧养,又能治理教会行政事务。但有些长老则多承担管理教会之责任,故由牧师多承担传道、教导的职责,有如《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十七至十八节之分别;长老多长期驻守在同一教会,而牧师之流动性则较为多些;长老多位带职事奉,而牧师应该是全职同工。其实以上之分别并非是绝对的。
  有关教会的形态大约可分成两类:一是中央治理制,一是会众公理制。传统天主教是前者之典型代表。而更正教内之改革宗、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等也有些相近,一般由长老、监督、牧师或主教来定规教会事务。而公理会、浸信会等则是由各堂会之执事会及会员大会来决定教会之政策与人事,并且由会众之票决来作依归。此二形态各有利弊,但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
  事实上,更正教内宗派林立,并有分门别类之问题。自从改教运动以来,各宗各派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好比信义会、路德会、圣公会、改革宗、长老会、门诺会、浸信会、公理会、循理会、卫理公会、圣教会、行道会、神召会、喜信会、拿撒勒人会、贵格会、弟兄会……由于丢弃了天主教组织上的束缚,在享受自由自在之时,总要给自己取个可纪念的名称,于是强调因信称义的基督徒管自己叫「信义会」;推崇马丁路德(MartinLuther)的叫「路德会」;支持由长老治会的叫「长老会」;坚持信而受浸的叫「浸信会」;钦佩约翰卫斯理(JohnWesley)的叫「卫理公会」;主张由堂会全体信徒公理该教会事务的叫「公理会」;切慕圣洁的叫「圣教会」;一律以弟兄相待的叫「弟兄会」等。
  幸好这些只是外表名称的不一,而各教派主要的内涵同样是:「信奉神子主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救恩,决定一生跟随主之门徒的聚集,同心尊荣三位一体真神的信仰。」正像是相同的维他命C片,被包装在不同品牌的大小瓶子内一般。虽说这么多繁复的教派名称,并没有圣经的根据,但目前若想要靠人的方法来消除而统一,实难以达成。惟当主耶稣再来,接提教会到空中时,一切派别才会自然消失。故目前众教会应尊主为大,彼此相爱、互相合作、广传福音。
 教会的礼仪
  主耶稣为教会留下的礼仪只有两个。一是洗礼(参太二十八19),一是圣餐礼参太二十六26~30)。
  一、洗礼
  是信徒在神、天使、撒但并世人面前,公开表明自己信服主耶稣基督的见证。
  由于悔改认罪归向神,并信靠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皆是人内心之改变,外人难以知情,故要藉着洗礼来向众人表明。同时,人藉着洗礼与神立约,宣告归入基督,与基督联合成为一体,而接受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的事实(参西二11~13;罗六3~5)。再者,人又藉此礼仪确信主的宝血已洗净一切罪过,而得着无愧的良心(参彼前三21、22,一18、19)。凡蒙圣灵重生的人,都应当接受洗礼。这不仅是主耶稣的交待(参太二十八19、20;可十六16),也是初代教会的见证(参徒二38、41、八12、36、九18、十47、48……)。除非某信徒有如那位在十字架上悔改信主的强盗,不可能接受洗礼,却能蒙主悦纳外,否则任何人在正常情况下,都当接受洗礼。
二、   圣礼餐
  主耶稣用当时犹太人晚餐中,最常吃的两件食物饼与葡萄汁,来预表他自己的「身体」和「血液」。在他与门徒共进最后晚餐时,耶稣拿着饼祝谢后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免,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太二十六26~28;路二十二19、20;林前十一23~25)。每当信徒吃这饼、喝这杯时,不但纪念主的死而感念其大爱,也因主的复活而为主而活,又因主的尊荣而省察认罪,更因主必再来而警醒预备(参林前十一26~29)。故基督徒都应当常常遵守此圣餐礼,如此必能在主恩中日日更新。
 教会的事奉
  教会的事工分成五大部分,众信徒都应当按照圣灵所给的恩赐,积极地参与各种不同的事奉。兹简述如下:
  一、敬拜事工。有主日崇拜、圣乐崇拜、庆典崇拜、祷告聚会、见证分享等。目的是藉着诗歌、乐器、祷告、读经、诗班、讲道、见证等节目,把荣耀、颂赞归给神,也使人得到造就。
  二、关怀事工。教会应当发展分区小组的聚会,人数保持在十五人左右,并持续增植小组,各组员之间彼此交往、关怀、互相扶持代祷、一同研读圣经,如此才能发挥基督身体之生命关连,以及肢体间之功能搭配。当然,教会也应当有特别的关怀小组,去照顾那些有特殊需要的羊群。
  三、教导事工。除了成人、青少年、儿童等之各级主日学课程外,也可设立周间之圣经研究班、神学探讨班、事工训练班等,使有心进深追求的信徒,能受到全备之教导,以至也能成为可以教导别人的人。教导的媒介也可使用文字及影音等媒体,并可设立图书馆或资料研究中心等,以便激发信徒爱慕并努力研习真道。
  四、宣道事工。本地之福音工作包括:福音班、福音探访、个人布道、福音营、布道会、圣乐布道、戏剧布道等。外地之福音工作可分成近处与远方之「差传植堂」。前者可由当地同工团队轮流担负;后者则须求神与起长期之宣教人材派驻该地,并经常差遣短宣队前往支持,全教会同心尊行主的大使命直到地极,并遍及万族万民,作主的见证。
  五、事务治理。为了成全上述四项教会事工,就必须处理甚多琐碎相关的事务,诸如:场地布置、音响录音、设备维修、交通指挥、清洁卫生、招待服侍、饮食餐点、财务支出、打字影印……应当鼓励基督徒也来参与这些事务性的侍奉。
 圣城新耶路撒冷
  教会在永恒中的地位是崇高并尊荣的。使徒约翰被圣灵感动预告后人,将来在新天新地中,教会像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参启二十一2),城中充满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各样灿烂并贵重的宝石(参启二十一11);城内有生命水的河涌流,且两岸有果实累累的生命树(参启二十二1~4)。这荣耀的教会亦仿佛美丽的新妇,装饰整齐等候荣耀的丈夫(参启二十一11),在那完美的境界里,一同统管宇宙万有直到永永远远(参启二十二4)。
  基督徒啊!你我都是教会中的一分子,都应该晓得由今生到永远到永世我们与教会之密切关系,以至都愿切切地在属灵的生命里同被建造,努力地在属灵的恩赐中同心配搭,竭力地在属灵的事工上同谋拓展,并全心全意地高举主耶稣基督之圣名,使父神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到完全的荣耀与颂赞(参弗三21)。
   问题研讨
  一、「教会」一词的字义为何?
  二、「教会」与「神国」之间关系为何?
  三、你最喜欢论到教会的哪一个比喻?为何?
  四、你对教会林立的派别有何看法?
  五、神给我什么恩赐?我应当如何参与教会的事奉?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耶稣升天时,天使清楚地宣告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参徒一11)其实,主耶稣早已多次预告他第二次的荣耀再来(参太十六27;二十四30,二十五31,二十六64;约十四3等),并且使徒也一再切切地如此叮嘱初代的教会(参徒三20;林前十六22;腓三20;帖前四15、16;帖后一7、10;来九28;启一7,二十二20等),故「等候主耶稣基督由天再来」,就成为基督徒荣耀的盼望。
  基督若不再来,救恩计划非但成了「有头无尾」,更让基督徒的盼望落空。基督若不再来,这世界和宇宙万物不但没有更新的日子,就连义人和恶人也不会受到审判,甚至基督徒也不知何时才可得着荣耀与永远的福分。基督若不再来,那他岂不是说话不算数,又怎么值得我们信他呢?感谢神,基督徒都坚定相信「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
  基督再来时,已死的信徒要先复活,得着荣耀的属灵身体。而那些存活在世的信徒也要改变,并一同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从此就永远与主同在了(参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6、17)。
 基督徒与死亡
  所谓死亡是指「身体的死亡」,或言身体与灵魂的暂时分离。圣经用了三个比喻来描写基督徒的死亡,即「睡眠」(参帖前四13、14)、「撒种」(参林前十五35~44),和「搬家」(参约十四2、3;林后五1~4)。
  睡眠不是灵魂进入无意识状态,亦非落入瞢瞢腾腾、迷迷糊糊的境界,乃是心智清楚、感受敏锐,且能辨识好歹和知晓苦乐的。因为保罗明说:「情愿离世与主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参腓一23)主耶稣对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43)反之,死后在阴间受苦的财主,喊叫哀求要人用指尖蘸水,凉其舌头,因他在火焰里及其痛苦(参路十六23、24)。故世人死后都有知觉,而睡眠则重在描写「息了劳苦」,是意识清醒的状态,是指灵魂得享安息之情况(参启十四13)。再者,睡眠必会清醒过来,意指死后必有复活得时刻。也就是当基督再来时,所有睡了的信徒都要复活(参帖前四13~16)。那会朽坏的,要改变成不朽坏的;软弱的,要改变成刚强的;羞辱的,要改变成荣耀的;属血气的,要改变成属灵性的。正如撒种之比方,撒入土内一粒不起眼的花种,却会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参林前十五35~44)。另外,主耶稣与保罗都用搬家的比喻来说明基督徒面对死亡的情况。主耶稣回到父的右边是为信徒预备地方。在天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基督徒离世归天,就像是从地面的小屋搬回天家的豪宅(参约十四2、3),由简陋的帐篷搬进坚固的房屋(参林后五1~4)。总之,基督徒死亡是灵魂离开身体,进入乐园与主美好的同在;并且等候主再来时身体复活改变,永享天家的荣耀。若用比喻来说,如果天堂是富丽华美的皇宫,则乐园是皇宫的报到大厅。乐园就是永恒荣耀天家之一部分。
 非基督徒与死亡
  不信主者死后灵魂都会下入「痛苦的阴间」,如同主耶稣所说比喻中的恶财主,在烈火中口渴舌干痛苦难当(参路十六19~24)。其实,过渡性的「阴间」与永恒性的「地狱」是内容相同但时期不同而已(「地狱」又叫「火湖」,见太十28;启二十13~15)。将来「千禧年」及「白色大宝座」审判之后,阴间要被仍在火湖里,或说阴间会并入地狱之中。故可以说阴间犹如犯人之拘留所,而地狱则如正式囚禁犯人的监狱。未信者之灵魂一旦进入阴间,就不会再有得救的机会,只能无望地等候将来被并入地狱之中,永远遭受痛苦。悲哉!惨哉!基督徒啊!快尽力竭力广传福音,抢救灵魂吧!
 圣经中不同用法的「阴间」
  除了上述最常用之「痛苦的阴间」外,旧约中还提到其他两种特别含义的「阴间」。一是指「坟墓」而言,是所谓埋葬死尸之处(参创三十七35,四十二38);另一则指与世人存活的「阳间」相对之境(参传九10;伯十四13;诗八十九48;徒二27、31)。这样的「阴间」用法是泛称人死后的「居间之境」,不论是敬畏神的以色列人或拜偶像的外邦人,身后都将前往的所在。故旧约中,不仅说恶人死后要下「阴间」(参伯二十一7~13,二十四19),就连「义人」死后,也要下到阴间(参诗十六10;伯十四13)。因此阴间是所有世人死后都得立即报到的地方,然而其中又可分成两大部分,且有深渊限定。一在亚伯拉罕怀里的快乐部分(参路十六22),另一是在火焰中烧熬的痛苦部分(参路十六24)。在新约中,前者被成为「乐园」,而后者则沿用阴间一词。故基督徒死后灵魂并非下到阴间,而是直接升入乐园(参路二十三43),并等候那复活的日子,在得到荣耀不朽属灵的身体后将与灵魂复合,经过所谓的「千禧年」时期(这是「前千禧年」派说法。详后),而进入永恒的天堂或称「新天新地」(参彼前三22;来十24;启二十一1)。
 基督再来之预兆
  主耶稣明说除了圣父之外,无人知晓他何时再来(参太二十四36)。他来之时犹如夜间的贼一般,并不事先通告众人(参太二十四37-39;帖前五2、3);正如挪亚及罗得的日子,人正说平安稳妥时,灾祸就忽然临到他们了(参太二十四37;路十七28)。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在意想不到的时辰,在料想不到的情况,基督就要再来。故此,世上的人都要警醒预备此伟大的时刻。基督徒一面欢喜迎见主面,一面准备妥当在基督台前交账;非基督徒更要把握住神施恩的日子,速速悔改归主,以免遗憾永恒。虽说基督再来之确切时刻无人知晓,但圣经提供了如下的预兆:
  一、福音传遍天下,万族万民得闻救恩(参太二十四14)
  目前世上共有二百多个国家,都已有福音传入。但若以普世共约二万四千不同的族群来看,则尚有一万左右未曾听闻救恩。基督徒仍需努力广传福音,进入「未得之地」,寻找「未得之民」。
  二、世上人祸天灾暴增(参太二十四7~13;路二十一10~19)
  末世的现象不仅常会有国攻打国、民攻打民,或恐怖袭击等残酷行径发生;更有饥荒、瘟疫、地震等严重自然灾祸。此外,基督徒也常因信仰之缘故遭逼迫、受苦难、甚至被杀害,然而你我仍应挺身昂首坚守岗位,因主来的日子近了。
  三、敌基督要渐渐显露出来(参帖后二3~10;帖前五1~3)
  敌基督虽至终要坐在圣殿自称为神,反对基督,残害基督徒,带来普世性的灾难(参启十三5~10),但开头乃是以和平的使者自居,藉其权势维持一些假象的和平,让世人都以为平安稳妥的日子已经来到(参帖前五1~3)。然而在想不到的时候,真基督就要再来!
  四、天象混乱自然界怪异,日月星辰运作反常(参太二十四29、30)
  在基督荣耀降临审判这世界之前,天空自然界会产生许多反乎常态的怪异现象,作为神对世人之特殊警告。不过「灾前派」认为这些现象是发生在基督徒「被提」之后。
  五、以色列人绝大部分悔改信主(参罗十一24、25)
  当外邦人信主的数目添满之后,「以色列全家」(那时绝大部分存活的以色列人)都要悔改信主而得救。以色列民至今仍只有少数人信主,绝大部分顽拒耶稣是基督。不过「灾前派」也认此是发生在基督徒「被提」之后。
  六、离道反教之事增多,且伦理道德面临瓦解崩溃(参帖后二3;太二十四11;提后三1~5)
  基督徒的信仰会产生许多异端邪说,多人离道反教,混淆真理。除此之外,世风日下、道德败坏更不在话下,甚至离谱到认同并鼓吹「同性婚姻」,比罗得时代之所多玛与娥摩拉更悖逆。诚如圣经所言:「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参太十一24)「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到来。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违背父母、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神。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参提后1~5)以上所提,都是圣经曾论及之预兆。基督必忽然再临审判万民,像挪亚与罗得的日子一样。基督徒都当注意观察,谨慎自守、警醒预备、爱神爱人、为主而活、广传福音、共建教会、荣神益人、以迎见主面。
 基督再来的步骤
  这是圣经中最困难与复杂的问题之一,在各宗各派的神学家中,至今仍无统一的定论。因为牵连到「千禧年」及「大灾难」的问题,综合起来重要的约有下列五大说法。但请切记,这些差异与得救无关,基督徒之间应学习忍耐、包容与相爱,最要紧的是众人都切切地预备迎接主的再来。兹将不同之说法简介如下:
一、   无千禧年派
  (一)千禧年不是真正的一千年,乃是表征「完整的时期」。因全部圣经仅在《启示录》第二十章中,六次提到一千年,而《启示录》是充满符号与象征之文字。一千不可按字面解,乃按象征解,即一千等于十乘十再乘十,而十是代表完全,故一千年是「最完整的时期」。而「最完整的时期」应是从主耶稣降生到主耶稣再来之时期,也就是教会在历史上出现的整个时期,这就是「千禧年」,也称为历史性的「千禧年」或「无千禧年」。也是基督作王,并基督徒也与基督一同在属灵境界中作王的时期。对个别基督徒而言,在他重生得救的那时,也就是他经历「头一次复活」的时刻(参启二十4、5),接着就开始与基督一同作王到基督再来,那就是他的千禧年。故「无千禧年派」更恰当的名称是「历史性的千禧年派」。
  (二)主耶稣再来当然是在「千禧年」之后,而在教会历史之最后阶段,会有所谓的「大灾难」时期,故也可说主耶稣是在「大灾难」之后再来。
  (三)此派在第五世纪时流行,当时基督教已经成为国教,宗教与政治合流,又因奥古斯丁(Augustine)之鼓吹而大大兴旺,渐渐成为天主教末世论之主流。以后改教家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加尔文(Calvin)等都接受此立场。故直到今日,无千禧年论仍是「信义宗」、「改革宗」及「长老宗」等教派之主流思想。
  (四)此派解释《启示录》必须用「历史之循环法」才可,即七教会、七印、七号、七碗及一千年等,都是重复循环讲论由主耶稣降生到再来之历史事迹。而最大的困难是必须把《启示录》第二十章四至六节中两次复活,解释成不同的意义。第一次复活指重生得救,是灵性的复活,而将来恶人的复活,则是肉身的复活。但是在同一段经文中,把相同的用字分解成两个不同的意义是鲜见的,这是此派学说被反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   后千禧年派
  (一)此派甚接近「无千禧年派」,只是认为「千禧年」尚未开始。「千禧年」可能是真的一千年,也可能是一段「完整的时期」,将来要在历史上实现。至于什么时候实现,则无人知晓。不过在十九世纪时,海外宣教热潮彭湃,工业革命科技萌芽,医学发达文明进步等,世人以为靠自己的力量,必可改善今世成为美好的天堂,连不少的神学家也误认为,当福音广传,普世归主之后,教会的力量必要影响全世界,则天国就实现在地上了。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地上的国将要成为主基督的国,基督与基督徒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也就是「千禧年」将要实现,美好太平的日子就要到了。只是最后虽然仍有撒但的背叛,及离道反教之事而引起「大灾难」期,但接着就是主耶稣再临之大审判,而带进新天新地。故主耶稣是在「千禧年」之后,也是「大灾难」之后再来,是谓「后千禧年派」。
  (二)后千禧年派亦指认奥古斯丁为主要的倡导者,在十二世纪曾因但以理·怀特比(Daniel whitby)而兴盛一时。到十九世纪,不但自由派学者,连保守派神学家如查尔斯·霍奇(Charles Hodge)及斯特朗(A.H.Strong)都赞同此说。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历经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炸碎了世人的幻想与神学家之误解,目前支持此说之学者亦已不多。
  三、前千禧年派
  (一)千禧后是在主耶稣再来之后才开始的。《启示录》中的七印、七号、七碗之「大灾难」期以及千禧年是有时间上的连续性。故七碗之最后是哈米吉多顿大战。大战之结尾,主耶稣荣耀降临,打败一切敌对神的恶人,带进千禧年,已经殉道的基督徒要经历第一次的复活,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参启二十4、6)。
  (二)「千禧年」之最后还有一次撒但鼓动的大背叛,主再次来临后,接着是恶人的复活,并面对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至终恶人被丢入永远的火湖中,是谓「第二次的死」。然后基督徒被带进永远荣耀的新天新地之中(参启二十至二十二章)。
  (三)初代教会因多在迫害之中生存,众信徒都热切期盼基督早日再来,得胜邪恶势力,建立永恒荣耀的国度。因而许多早期教父的著作都倾向前千禧年主义,并都切望主耶稣快来建立千禧年国,其中著名的如希拉波立的帕皮亚(Papias of Hierapolis)、罗马的革利免(Clemen to Rome)、安提阿的伊格那丢(lgnatius of Antioch)、士每拿的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护教士游斯丁(JustinMartyr)、里昂的爱任纽(lrenaeus of Lyons)、迦太基的特士良(TertullianofAfrica)以及孟他努教派(Montanism)等。故在主后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大会之前,前千禧年派或主耶稣在千禧年前再来之思想甚为普遍,但尚未清楚界定出「灾前」或「灾后」之学说。
  (四)第四、五世纪以后,政教合一,加上寓意解经盛行,更有奥古斯丁之推波助澜,无千禧年派及后千禧年派鼎盛。甚至在主后四三一年的以弗所大会上,判定有千禧年之信仰为迷信;从此千禧年派黯然走入旁支小派之中,流传在瓦勒度派(Waldenses)、保罗派、亚尔比根派(Albigensis)及西班牙(Spain)的耶稣会教士等派别之内。渐渐脱离主流而不被注意。
  (五)十六世纪改教运动时,由于农民改教主流的「重洗派」,以基督快再来建立公平、合理的千禧年国为号召,倡导农民反抗贵族压迫,引起暴动。遂使天主教用武力镇压,也让改教家们避开千禧年主义。直到十七世纪中叶之「清教徒运动」,才又恢复切慕基督再来建立千禧年国。
  (六)十九世纪是千禧年派的复兴时期,尤以英国(United Kingdom)的弟兄会最极力提倡。但其中有人坚持主耶稣是在「大灾难」之前再来,另有人强调主是在「大灾难」之后才来。由于各持己见,甚至引起兄弟会之分裂,一为「灾前派」,一为「灾后派」。渐渐地又有人折衷一下,主张「灾中派」,或「得胜者被提派」或「多次被提派」。使得在前千禧年派之阵营内又产生了五六个支派之多。其详细内容绝非本文所能涵盖。仅此略提一下灾后派及灾前派之要点。
  四、前千禧年灾后派
  主张此派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圣徒复活只有一次,且是灾后(被提时):
  1.《但以理书》第十二章一至二节论到复活是在灾后。
  2.《启示录》第二十章六节的「头一次复活」是在灾后。
  3.《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十三至十八节被提与复活同时,故应是指灾后。
  (二)「大使命」(参太二十八19、20)指出信徒会一直存在到世界的末了(故应与世人同渡灾难期,不应先离开)。
  (三)《马太福音》第十三章二十四至三十一节、三十六至四十三节提到基督徒与恶人一同存在到世界末了。
  (四)《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三节所言「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前面只有一个冠词,故表达是同一件事,也是同时,且是灾后才发生(参太二十四29、30)。
  (五)保罗之用词中,显现、显明、启示、再来、那日子、那日、耶稣基督的日子、主耶稣的日子、主的日子、降临(参帖前四13至帖后二10),故是指相同的一件事;而保罗明言此事发生在大罪人显露出来之后(参帖后二1~10),故是指灾后。
  (六)按《启示录》之次序,羔羊婚宴是发生在大巴比伦倾倒之后,故主耶稣提接教会应为灾后。
  (七)《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及《马可福音》第十三章之「选民」是指基督徒。他们经过灾难,故应是灾后才被提(因被提与主降临是同时,而主降临明明是灾后)。
  (八)虽有七年灾难之信号,但主再来时刻无人知晓,故仍须随时预备妥当。
  另外还有些支持灾后的理由,不过此派也有困难之处,譬如:为何「千禧年」竟是专为不信主的人而预备的呢?再者,七年如此严重之大灾难,信徒怎么仍会「不知不觉」呢?
  五、前千禧年灾前派
  主张此派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圣经强调「想不到的时候」主要再来,故「要警醒」、「要预备」(参太二十四42~44;帖前2、3、6~9;路十二35~40等)。但若先有大灾难,则不会想不到。
  (二)圣经强调「欢喜地、殷切地期盼主的再来」,非恐怖之大灾难(参腓三20;彼前一13;多二13;雅五7、8;罗八23;林前一7等)。
  (三)对《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十三至十八节之解释:
  1.若主灾后来,则他们岂不当先为自己要经大灾难而忧伤,为已死者而庆幸?(若已死信徒可免了灾难,而存活信徒必经惨痛之大灾难,那岂不是先死倒好?)
  2.若主灾前来,则他们一面伤感离别,一面担心死者会错过被提,故保罗说必先复活。
  (四)对《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一至十一节之解释:主再来时,地上应正是平安稳妥的时候而非大灾难。
  (五)千禧年中居民之由来:
  1.灾前派认居民是大灾难中那些信主而未殉道者,其中有悔改信主之「以色列全家」。
  2.灾后派则甚困难说明,只能认为居民是未信主但不拜兽像之列国。因存活的信徒皆被提改变了,故必须把不信主的(列国)放进千禧年中去,但这样的解释是否相当奇怪呢?
  (六)大灾难主要是对「住在地上之人」(参启六10,八13,十一10,十三12,十七2),或称「普天下之人」(参启三10),是指不信主反对神之人,不是教会,故教会已经在「灾前」被提。只有在大灾难中信者主要经历。
  (七)大灾难之主要目的:
  1.惩罚犯罪之列国。也促使糊里糊涂之挂名基督徒真心悔改信主。
  2.雅各遭难的日子(参耶三十6、7)。透过大灾难,以色列全家才会悔改信主而得救(参罗十一25、26;太二十三38、39)。
  (八)圣经中论主再来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之描写:
  1.不知不觉地如夜间之贼来到——到空中迎接信徒(参帖前四16~五2;太二十四37~44)。
  2.众人皆知地驾云降临――到地上审判万人(参帖后二8~12;太二十四30;亚十四4、9)。
  另外也还有一些支持灾前被提之理由,无法一一细说。归纳起来灾前派的要点如下:在七年大灾难之前,主耶稣先不知不觉地再来到空中,那是已死之信徒都要复活。接着那些仍存活在世的信徒,都要改变且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于是信徒开始了「基督台前」的交账与受报(参林五10)。于此同时,地上就开始了七年的「大灾难」时期,于是七印、七号、七碗所描写可怕之人祸、天灾、战争、瘟疫等相继发生,不过仍有大批的人归主而成为基督徒,特别是以色列人。然而「敌基督」及其同盟必大加迫害,以至许多信徒殉道,不过在危急的末后世界大战中,「以色列全家」竟全然归主。接着主耶稣「再来」到地上审判万族万民。惟有当时在世仍存活之信徒才得进入「千禧年」作百姓,非信徒则永远灭亡。而在大灾难中殉道之信徒要复活(头一次的复活,参启二十4~6),与灾前已复活及被提的信徒会合,且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然后,才进入永恒荣耀的新天新地。
  其实此派也有困难。譬如:为何《启示录》未讲在千禧年前,基督徒有两次的复活(第一次是灾前当主再来提接教会时,第二次是灾后,千禧年前的「头一次复活」)?又为何主耶稣并未明言:他要分成两次的再来呢?再者,被提之时,亿万基督徒突然同时由世上失踪,势必全球全面大乱,甚难想象这世界接下来之灾难情景,是否这就是「大灾难」期一开头的灾难呢?而圣经中并未说明或暗示。
  总之,有关基督再来之说法复杂繁多,令基督徒不易清楚明了。但千万不可因此争吵不休,甚至彼此分裂,不相往来。最重要的是众人都当存热切期盼主耶稣速速再来之心。无论主什么时候来,所有基督徒都当警醒预备、敬虔爱主、彼此相爱、殷勤服侍、广传福音、做个良善忠心又有见识的仆人,好随时欢然迎见主面,得蒙主得称赞。阿们!
   问题研讨
  一、试说明圣经描写基督徒死亡之比喻。
  二、试说明乐团、阴间、天堂、地狱之关系。
  三、有哪些基督再来的预兆已渐显出?
  四、试评「无千禧年论」之优缺点。
  五、试评「前千禧年灾后论」之优缺点。
  六、试评「前千禧年灾前论」之优缺点。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5: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是神吹气所产生的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第三章十六节写着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这个字,在希腊原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神吹气的后果。创造宇宙、管理宇宙、掌管历史的神,要将他的心意传给人,他的灵作用在圣经作者身上,结果使他们所写的就是神的话。《彼得后书》第一章二十一节说:「因为预言(propheteia)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pheromenoi,也可译为「带动」、「托住」),说出神的话来。」这里的「预言」(propheteia)不只指对将来的预测,乃指替神说的话,传的信息。这包括一切记在圣经中的信息。圣经不是出于人意,乃是人在圣灵的运作下,写下神来的话语。圣经的作者经常声明,「耶和华的话临到」他(参耶二1,十四1;结三16,十二17;珥一1;亚七1,八1等)。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四节记载耶稣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耶稣在这里引用《创世纪》第二章二十四节。按照《创世纪》第二章二十四节:「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句话是写《创世纪》的摩西的评语,而不是创造人的神说的。但耶稣在《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四节却说这句话是造人的神说的。可见,耶稣认为写在圣经上的都是神的话。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七章九节至十三节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献给你的,已经做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原文logos,神的话)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做许多这样的事。」「当孝敬父母」这句话记在《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十二节、《申命记》第五章十六节,这是神吩咐摩西写下来的。「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这句话在《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十七节;《利未记》第二十章九节。这是神命令摩西立的典章(参出二十一1)。耶稣说这是神的道(原文logos,神的话)。神命令摩西写的,耶稣说那是「摩西说」的「神的话」。《出埃及记》第九章十三至十九节记载神叫摩西转告法老的话,保罗在《罗马书》第九章十七节说这些话是圣经向法老说的(中文和合本在《罗马书》第九章十七节说:「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但原文说:「圣经向法老说」。因为圣经是神吹气的结果,是人在圣灵的运作下,写下从神来的话语,所以记在圣经的话,这是神的话。圣经说的就是神说的。
 旧约的形成
  神既然用心启示先知写下他的圣言,他当然就会带领人将他所启示的写作收集成为圣经。神经常藉着摩西传信息,所以摩西所写的五经(《创世纪》至《申命记》)立刻被接受为圣经。摩西死后,约书亚成为领袖,并替神传信息。约书亚接受、遵行摩西所写的律法书(参书一7、8),而将他所写的《约书亚记》和摩西的律法并在一起(参书二十四26)。
  《约书亚记》最后提到约书亚的死。《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节:「这些事以后,耶和华的仆人嫩的儿子约书亚,正一百一十岁,就死了。以色列人将他葬在他地业的境内,就是在以法莲山地的亭拿西拉,在迦实山的北边。约书亚在世和约书亚死后,那些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诸事的长老还在的时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华。」这些话出现在《士师记》第二章七至九节:「约书亚在世和约书亚死后,那些见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长老还在的时候,百姓都事奉耶和华。耶和华的仆人、嫩的儿子约书亚,正一百一十岁,就死了。以色列人将他葬在他地业的境内,就是在以法莲山地的亭拿希列,在迦实山的北边。」古时候作者就用这方法指出,《士师记》接在《约书亚记》后面。作者用同样的方法指出《撒母耳记》接在《士师记》与《路得记》(这两本书在希伯来文的圣经里是一本书)后面;《以斯拉记》接在《历代志》后面。《士师记——路得记》最后列出波阿斯,路得的后代直到大卫。《撒母耳记》报导大卫的历史。《历代志下》第三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的话和《以斯拉记》第一章一至四节差不多完全一样。这些都是同样的技俩。
  先知既然传递神的信息,他们所写的书就立刻被接受为圣经。他们不单写他们的书,也参与写历史。《历代志下》第三十二章三十二节报导以赛亚写历史。《以赛亚书》第三十六至三十九章和《列王纪下》第十八章十七节至二十章二十节平行。《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一至三十四节,三十九章一至十节和《列王纪下》第二十四章十八节至二十五章三十节的内容一样。这些都指明先知也参与写历史。
  这些书在神的带领下成为旧约。主后第一世纪著名的犹太历史家约瑟夫(FlaviusJosephus)报导犹太人接受的圣经包括摩西五经、十三本记载历史的先知书和四本歌颂神的诗和教导人如何生活的训言。他又说,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以后虽然仍有人写历史,但这些书不能和上述的书相比,因为先知已经不再存在。主后第一世纪的另一个犹太作家斐罗(Philo)也提到律法、先知以及诗歌和其他的书(DeViaContempletiva)。今天犹太人的圣经,也就是我们的旧约的希伯来原文,分为律法、先知和圣书(Writings)三部分。律法包括《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先知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算为一本)、《列王纪》(上下算为一本)、《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小先知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十二小先知书为一本)。圣书包括《诗篇》、《约伯记》、《箴言》、《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以斯帖记》、《但以理书》、《以斯拉-尼希米记》(拉和尼算为一本),和《历代志》(上下算为一本)。这样按照犹太人的算法旧约一共为二十四本。这二十四本书,英文和中文圣经把他们分为三十九本。第一世纪的犹太作者约瑟夫和斐罗将《路得记》和《士师记》合并在一起,也将《耶利米书》和《耶利米哀歌》合并在一起成为二十二本。所以约瑟夫和斐罗的二十二本,现在犹太人的二十四本,和英文、中文圣经的三十九本旧约的内容完全一样。
  罗马天主教的旧约比犹太人的圣经,和基督徒的旧约多十五卷。这些叫做「次经」或「伪经」(Apocrypha)。这几卷是宗教改革的时候,天主教为反对宗教改革而加进他们的旧约。但犹太人没有接受它们。新约的作者也没有承认它们和旧约有同样的权威。这些书卷并不是旧约的一部分。
  旧约的第三部分,圣书的第一本就是《诗篇》。因此这第三部分有时候也称为「诗篇」。耶稣所用的圣经就是这些书。《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四十四至四十五节记载:「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我的话都必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可见,耶稣所用的圣经就是第一世纪犹太人所用的圣经,也就是今天希伯来文的旧约。神的儿子,我们的主证实了旧约的完整性。
 新约的形成
  耶稣复活升天后,初代教会以口传的方式保留他的生平、教训、事工、受死、复活的史实。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二十三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他又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三节说:「我当日领受又传给你们的……」领受(paralambano)和传(paradidomi)是指口传的专用名词。他们传福音的时候,经常在众人面前述说耶稣的生平、教训、事工、受死、复活的史实(参徒二14~36,十34~43,十三16~41)。这些听众中有些人当耶稣在世的时候,曾经亲眼看见耶稣所作的,亲耳听见耶稣所说的。这些听众包括耶稣的敌人和耶稣的朋友。这些人使初代教会的领袖不敢随便传述耶稣的事迹和教训,而确保口传资料的准确性。后来使徒将这些资料写成福音书。马太、约翰都是耶稣的门徒。根据初代教会的见证,马可记下彼得所传的福音。路加是一位很小心,准确可靠的历史家,他又是保罗很亲密的同工。他所写的福音书背后带有保罗的权柄。这四本福音书一写完,立刻被各地的教会接受。因为他们的内容和初代教会中的口传的资料一致,并带有使徒的权柄。
  耶稣在世上的时候选召了十二个门徒,要与他同在,并差遣他们出去传福音。耶稣给他们权柄(参可四13、14),应许圣灵要使他们想起耶稣的话,教导他们真理(参约十四26),并赐他们能力(参徒一8)。耶稣复活升天后,又特别呼召保罗加入使徒的行列(参徒九1~19;罗一1)。这些使徒成为教会的根基、基督耶稣为房角石(参弗二20)。初代教会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参徒二42)。使徒所作的决定带有圣灵的印证。使徒写给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说:「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 」(徒十五24~28)保罗写道: 「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原文,就不要理他)。」(参林前十四37、38)主后第一世纪末,第二世纪初的教会领袖明说他们自己不是使徒,没有使徒的权柄。
  使徒所写的书信在教会中带有特殊的权柄。保罗吩咐歌罗西教会念完《歌罗西书》后,将它传给老底嘉的教会念。同时也要他们念从老底嘉来的信(参西四16)。换句话说,保罗要各个教会念他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各教会就收集保罗的书信。《彼得后书》第三章十五至十六节说:「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弟兄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论讲这些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当彼得写《彼得后书》的时候,初代教会已经收集保罗书信,而接受这些书信为圣经,和旧约具有同等权威。
  主后六十四年罗马政府开始逼迫基督徒,基督徒就不敢公开露面,彼此间也没有交往。各地的教会就暗暗地,各自独立地收集新约。等到第四世纪皇帝君士坦丁停止迫害,使基督教合法化,各地的教会才开始彼此来往。那时候他们比较他们各自独立搜集的新约。各地所搜集的新约,竟然百分之九十多完全相同。有一些教会搜集一些不带有使徒权柄的书。有一些教会没有搜集到一些使徒的写作。那些曾搜集没有使徒权柄的书的教会知道这些书的真相之后,就排除这些书。那些没有搜集到一些使徒的写作的教会知道这些书的真相后,就接受了这些书。
  复活节不是固定的某月某日。复活节是春分(三月二十一日)以后,第一个月圆后的第一个主日。为要使全世界各地都在同一天庆祝复活节,各地的教会就公推古代最大天文台所在地,北埃及亚历山大教会的领袖,每一年和天文台联系,决定复活节的日子,写信通知各地教会。这信中,他也会同时报导他所知道各地教会的情况。亚历山大教会的领袖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主后三六七年所写的第三十九封通知复活节日期的信中就报导,各地的教会各自独立地(没有经过任何会议的决定)接受我们现在所有的二十七本,而只有这二十七本书为《新约圣经》。这选择、决定只能说是神的带领而不是人的作为。三十年后,主后三九七年在迦太基(Carthage)所开的第三次宗教会议并没有决定新约的范围、内容。这一次宗教会议只是将既成的事实纳入记录而已。这样从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新约的形成不是人为的工作,而是神的带领、神的工作。
  《犹大书》第三节:「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这里的「信」乃指我们需要接受,相信的真理,神已经完全启示了。神的启示已经完整了。这启示永远有效,所以神不必再有新的启示。圣经既然是神的启示,要教导我们,使我们因信耶稣而得救(参提后三15),圣经的内容,卷数就不用再增加了。换句话说,圣经的形成已经完成了。圣经就是这新旧约六十六卷,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圣经的正典已经完成,关闭了。
   问题研讨
  一、圣经上的话都是神的话吗?有什么证据?
  二、我们根据什么知道旧约只有三十九卷?
  三、谁决定新约只有二十七卷?
  四、摩门教主张他们接受新约,也接受《摩门经》。这是否矛盾?
   阅读建议
  一、《证主圣经手册》,证道出版社。
  二、《证主圣经百科全书》,福音证主协会。
  三、斯托得:《认识圣经》,校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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