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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信仰在圣经上的差误-吴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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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7: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不少基督教的领袖们,纷纷表示可以接纳天主教,有的甚至请天主教的神父来教神学;有的请天主教的修士来教灵修;有的公开与天主教徒结婚,并且由基督教的牧师和天主联合会议敬拜。今天,普世教会大合一运动,实在是推行得如火如荼。
这种广泛接纳天主教的现象,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不少基督教的领袖受骗,以为天主教自从第二次凡蒂岗会议之后,有了很大的改变。其实,天主教从来就没有改变,最明显不过的证据,就是他们一直坚持「教皇无误」的教义,倘若教皇不公开承认天主教过往在信仰上的错误,他们怎可能有改变?如果他们有改变的话,这只不过是在一些措施上、方法上改变而已。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天主教徒人人熟识的要理问答,就可以明白他们的信仰有没有改变了。以下所括引之天主教要理问答,乃引 BALTIMORE 的第三次大公会议所修订的第二号要理问答(ROMAN CATHOLIC CATECHISM NO.2 以下简称RCC)。

关于「弥撒」

RCC 问:甚么是弥撒?

答:弥撒是将基督的身体和血献为无血祭。

问:弥撒所献的祭,是否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祭相同?

答:弥撒所迖的祭,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祭相同。

以上这种天主教信仰与圣经的教训相违背,因为圣经说:「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7:27),又说:「他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氶远赎罪的事。」(来9:11-15)「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祭,好除掉罪。」(来9:28)「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10-12)「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8)「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疪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如果基督真的多次被天主教的祭司献为祭,那么圣经所记载的真理就不真了。根据天主教自己的统计,在全世界,每天二十四小时,耶稣基督要在弥撒中被献为祭多达二十万次,意思是说,耶稣基督每天要再受各各他十字架的痛苦二十万次,才能成就他的救赎工作,这绝不是圣经的教训,反之,这乃是仇敌魔鬼的恶毒观念,牠不断要耶稣死,也要人迷信天主教的圣礼,可以随时将耶稣重新钉十字架。请问读者,你愿意相信圣经的教训,耶稣基督只一次献就够了,还是愿意相信天主教所教导的。

关于「炼狱」

RCC 问:甚么是炼狱?

答:炼狱是那些犯了可恕之罪,或那些犯了罪而仍未接受足够刑罚的死人,必须去受苦一殷时间的地方。

这个教义洽与神的圣经中的教训相违背。根本上圣经从没有炼狱,或类似形容炼狱的字句出现过。而且,炼狱的教义使神变成了一个说谎者,正如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所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因此,不可能有炼狱这样的地方存在。圣经又说:「凡靠他进到神面前来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7:25),又说:「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 1:7),这里所说的「一切的罪」,是指耶稣基督的血已经足够洗净我们可恕的,和至死的罪。神的话才是真实的,但天主教的教导使神的话语变为不真实。请想一想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他并没有将他所犯过的一切罪全部告解出来,但耶稣却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我要同你在乐园里了。」(路23:39-43),根据耶稣基督这句话,我们可以肯定知道,炼狱是不存在的。
请看圣经其他经文怎样说?
「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 8: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 5:1)
「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4)
「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 1:5)
「弟兄胜过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启12:11)

关于「祭司」或「神父」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三章九节清楚地告诉我们说:「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既是这样,为甚么天主教要信徒们称那些圣职人员为「神父」?虽然,在中文来说,现在有不少天主教人士将这名词改为「神甫」,但在英文和天主教的原意来说,他们用的名词是FATHER,直译为「父」,这岂不是明显地与主耶稣基督的吩咐相反吗?至于天主教也有「祭司」的尊称,希伯来书的作者又指着耶稣基督说:「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7:24)意思是说,主耶稣既是永活的神,祂的祭司职任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何须更换?何须地上另外设立祭司来听我们告解,替我们代?求只有旧约时代为祭司的人,因为生命有限,才需要有继承人起来承接。如此看来,神并未在地上另外设立祭司的职任,为信徒献上赎罪祭。根据彼得前书二章九节,启示录一章六节,和五章九至十节,所有被主耶稣基督买赎得救的人,都是神所立的祭司,都与耶稣基督一同作王,圣经的意思是,每一个得救的基督徒都有义务将耶稣基督的救赎恩典,带给其它人,好像祭司的工作一样,既然人人都为祭司,又何需要天主教的祭司来为我们施行圣礼来救赎我们呢?至于大祭司,希伯来书的作者又进一步指出,新约的大祭司比天还高,所以只有耶稣基督才配作这样的祭司,作者说「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7:26)意思是说,地上任何人作大祭司都不合宜,因为地上的人,没有一个是完全圣洁、无邪恶、无玷污,配作全人类真正的大祭司。
神曾应许建立以色列国为地上祭司的国,而耶稣基督复活升上高天的目的,就是为畏实现这个应部A好坐在神的右边,为全人类作大祭司。圣经说:「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来 8:4)但耶稣基督先降在地上,为人类被献为赎罪祭,然后他升上高天,这样他才为全人类作成永远有效的大祭司,正如圣经所说:「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献上挽回祭。」又说:「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来4:14)
作基督徒犯罪的中保,就是耶稣基督为祭司的主要工作,正如圣经所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因为主耶稣献上自己成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所以他能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正如诗篇所遻:「他使我的灵魂苏醒。」(诗23:3)。我们的罪也因此一次永远地洗洁净(来 10:1-12),并不需要每天将我们所犯的罪带到神的面前,不断地向他承认,我们在主里面已经与神和好,恢复父子全面的关系。正如圣经又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关于「告解」

RCC 问:教会的祭司(译者按:即神父)怎样运用赦罪的权柄?

答:教会的祭司在听认罪告解之时可以运用赦罪的权柄,因为他们是天主的仆人,他们奉天主的名可以将天主的恕宥赐与人。

这一点也是与圣经的真理相违背。记得一次耶稣对一个有信心的瘫子宣告他的罪已经得到赦免了,在场的文士立即心里议论说:「这个人为甚么这样说呢?他遻了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主耶稣知道他们心中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甚么这样议论呢?……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可2:5-10)请记取,主耶稣并没有说文士的见解是错的,主同意任何人都没有赦罪的权柄,但主表示「人子」,即主自己,却是例外地有赦罪的权柄,因为主耶稣是神降世成人,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虽然,后来主耶稣复活以后,曾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3),但这不是指门徒今后可以藉告解的方法来赦免人的罪,因为我们读过使徒行传和古教父的历史,都没有发现初期教会有告解之类的做法,可见主所说的这句话,是别有所指。按圣经的真理,我们可以明白,当教会传福音给一个人,而那个人肯接受和相信,教会就有权可以宣报那人的罪赦免了,可以得救;倘若教会认为那人的信心不真实,教会不接纳他为真正基督徒,他的罪就留下了。在真理上,我们知道,只有福音所带来主自己的救赎,才能赦免人的罪,正如圣经所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又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

关于「彼得的认信」──「你是基督!」(太16:13-19)

根据圣经,一个人若肯认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有永生,罪恶就得到赦免,这就是神向人最基本的认信要求。所以,当彼得对耶稣说:「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彼得这种认信就是成了基督教信仰的「根基盘石」,教会(即所有信主得救的人所组成的)就是建筑在这种认信之上。当时耶稣基督对彼得说:「你是彼得(希腊文是Petros是小石的意思),我要把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希腊文是Petra,意思是大盘石)。」主耶稣说这话,意思不是要立彼得为教会的根基石,天主教因为这句话,就强调彼得是主所立的第一任教皇,这实在最大不过的误解,因为写在原文,Petros是男性的石,是小石头;而Petra 却是女性的石,是大盘石,两个「石」字完全不相同,主的意思是说,将来整个教会要建筑在「承认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这种认信上,所以主又说:「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当然也是指这个认信而说的,因为在神学真理上,以这样的认信作为教会的根基才算合理;如果主真以彼得为教会的根基的话,那么,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彼得就不对了,因为当彼得承认耶稣为基督之后不久,彼得竟然中了魔鬼的诡计,劝耶稣基督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钉十字架,主就指责他说:「撒但,退我后面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再者,彼得后来更三次不认主,又在犹太人面前装假,为保罗所责备,这些例子都证明了阴间的权柄常常因彼得的软弱而胜过他。如果彼得真是教会的根基,保罗在外邦人的钗h城传福音建立教会,不可能不传讲这个道理,也不可能不先得彼得的同意,但保罗却说:「我照神所给我的思,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因为那已经立好了的根基就是基督耶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而且,我们看完整部圣经,没有任何一处经文提及彼得有比其它使徒更高的权柄,尤其是保罗,他十分强调他一点也不在最大的使徒之下。
以认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作为教会的根基,当然也是因为基督耶稣自己就是教会的根基石,这一点真理在圣经中十分之明显,例如保罗多次说:「那盘石就是基督。」(林前10:4);「有耶稣基督自己的房角石。」(弗2:20);对不信的人说,基督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林前1:23);基督钉十字架,就是那随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灵盘石」(出17:6,林前10:4,约 4:13-14,7:37-39);对于教会来说,保罗指出基督就是「根基石」,也是「房角的头块石头」(弗2:20)。

关于洗礼

RCC 问:甚么是洗礼?

答:洗礼原是一个圣礼,能将我们的原罪洗除,能使我们成为基督徒,成为神的儿女,和天堂的承受。

以上这教导与神在圣经中的真理相反,因为当主耶稣还在世上的时候,圣经说:「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他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予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路18:15-16),换言之,主认为小孩子是无罪的,神也不会责备他们,因为如果人真的有原罪的话,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己经除去了人的原罪,所以,不论是犹太人,是外邦人,他们的孩童在未犯罪之前死了,一律都可以得救。
其实洗礼可以去人的罪吗?不,绝对不能,大家记得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那个肯悔改的强盗,他完全不知道任何有关洗礼的教训,但主却对他说:「我今天要同你在乐园里了。」他不需要下到炼狱去,因为根本上就没有炼狱这个地方,他因信立即说得救了。所以,我们不是因为任何形式的洗礼而得救,我们之所以得救,全在乎主耶稣救赎我们的宝血,正如保罗所说的:「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类似这样的经文还有许多,例如:来9:23;约壹1:7;弗1:7;来10:18-19;罗5:9;来13:12;启1:5;弗2:13;彼前3:21等。

关于「补赎」(INDULGENCES)

RCC 问:甚么是补赎?(笔者按:这原是天主教在中世纪时所时常售卖的赎罪券,以之为得捐款的途径,后经马丁路德反对,赎罪券不再售卖,但赎罪的圣礼仍然保留。)

答:它是一种「赎罪」,能除去犯罪者今世部份或全部应得的刑罚。

天主教认为神父可以借着这种圣礼执行为人赎罪的权柄;这种观念与圣经的教导不符,因为根据约壹1:7指出:「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一切罪。」希伯来书9:22又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所以,除了向神认罪,因信得着神赦罪之恩之外,绝没有任合圣礼可以除去人的罪,更不能免去人因犯罪而招来的刑罚。天主教藉这方法骗尽古今教徒钗h财富,因为犯罪的教徒多属无知和迷信,以为可以破财挡灾,现今的天主教虽然没有再售卖赎罪券,但仍然以这个圣礼来牢笼教徒,好控制他们,这就是他们一向认为,在天主教的教会以外无救恩。不过近代天主教与基督教就灵恩运动问题而普遍地联合起来,天主教面对没有赎罪圣礼的基督教各宗派信徒,可能在出现矛盾的心理了,因为如果接纳他们的话,这就表明了不需要赎罪圣礼也可以得救了,那么,天主教徒岂不是可以学效基督教的信徒一样取消赎罪圣礼?所以,天主教视现今进行的大合一运动为「分离的弟兄归回运动」,他们希望将来有一天,这些分离的弟兄会全面接纳天主教的圣礼观念。我们看见保罗极力斥责犹太人将旧约的割礼和各样的祭礼圣礼化,以为人得救全凭割礼或所献的各样祭物,忽略了神所设计「因信称义」的恩典,如今天主教重滔覆辙,在神恩典以外失落,我们岂可以忽略这样严重的偏差?

关于「教皇」

天主教称他为「我们的圣父」(OUR HOLY FATHER ,请参考天主教的 HOLY BIBLE ,DOUAY VERSION ,ENCYCLICAL LETER OF OURHOLY FATHER ,POPE LEO XIII );又称他为「我们至圣的主,教皇比乌第十三」(OUR MOST HOLY LORD,POPE PIUS ,请参考天主教的主教誓言)。
天主教这种对教皇的称呼,大大违反圣经明显的教训,主耶稣说:「你们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太23:9)。何况天主教还称教皇为「圣父」,「至圣的主」,将人代替了神的地位!虽然有人认为POPE这个词不应译为「教皇」,乃应译为「教宗」才对,但「教宗」的称呼还是一种亵渎,因为它表示是整个天主教至高权力的根源的意思;再者,笔者认为「教皇」的译法还来得切合现实,因为天主教视梵蒂岗为一个国家的国府,设有各国的大使馆,而且在历史上,她常常自视高过各国的王帝,她也有兵权,有审判权,与欧洲各国联合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天主教的教皇视自己为皇,且为高过任何属世权力的属灵的王,完全因为教会以自己代替神,虽然教皇明明是人,怎可能有神的权力?但天主教引用圣经,认为主耶稣已经将他的权力赐与彼得,而彼得却又将这种属灵的权力辗转传下来给与天主教的教皇。但我们有极多理由反对这种说法:
主耶稣将「天国的钥匙」,就是「捆绑」与「释于」的权柄赐给彼得(太16:19),但同时也赐给教会(太18:18)和其他们徒(约20:23)。从使徒行传的记录来看,我们并不见得有比别人更大的属灵赦罪或捆绑权柄。他连接纳哥尼流一家也要得耶路撒冷教会的同意。
彼得自己也否认他是教皇,他自认在一个地方教会里,只不过是钗h长老中的一位而已,因为他说:「我这作长老的,劝你们中间与我一同作长老的,务要收养神的群羊。」(彼前 5:1)。而且他还继续说:「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凭这句话,我们绝不相信耶稣基督委任他作教皇。
圣经显示彼得从未到过罗马做主教之类的职位,因为保罗写信给罗马的基督徒之时,信中并没有问及彼得的安;及至保罗后来到了罗马之后,也没有看见过彼得,彼得写彼得前书之时,说他是在巴比伦(彼前5:13)。
即使彼得真有一段时间到过罗马,但任何古教父的文献都没有提及彼得作过主教或教皇;反之,保罗历历指出,他一点也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之下(林后11:5)。
任何古代的文献都没有显示,从彼得时代到主后 590年第一任天主教的教皇出现之间,有任何类似教皇的职任出现,历史只告诉我们,第四世纪以后,东西方钗h主教久间有了钗h纷争,后来因为政治的关系,罗马帝国分裂成为东西方,而东方的主教因为回教徒入侵占领了东方的国土,于是东方所有主教都与西方失去了联系,形成西方罗马主教独霸天下,渐渐地罗马的主教就自称为教皇了,并没有任何由彼得传授权柄的根据。

关于「圣餐礼」

RCC 问:「甚么是圣餐礼」(译者按:HOLY COMMUNION这词原是「神圣的灵交」之意。)

答:「圣餐礼是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

(译者按:天主教相信在他们的弥撒中,他们的祭司真实地将耶稣再一次献为祭,经过神父祝福的饼和杯,就真的变成主耶稣的肉和血,意思是使耶稣基督在他们的弥撒礼中再死一次,这样才能成就救赎的工作。弥撒礼之后,就是将饼和杯分享,他们称之为「圣嚏v,为此,我们的教会不称之为圣餐礼乃称之为「圣饼记念主聚会」。再者,天主教徒参加他们的圣嚏A只能吃饼,不能喝杯,这样的教导,洽与主耶稣所吩咐的「你们都喝这个」(太 26:27)这句话相违背,而且路加福音还记载主在最后晚壑仇o样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神的国来到。」(太22:17-18)。记得教皇贵格利(POPE GREGORY)曾经这样说过:「那些不肯同时领受饼与酒,又教导别人不可以领受饼和酒两样的人是该咒诅的。」但他死后,另一位教皇却又说:「那些教导我们必须同时领受饼和酒的人是该咒诅的。」这两个教皇互相咒对方,又彼此驱逐对方的教席,这只能表明天主教的整个系统是建基在混乱的教导之中。

还有,他们吃饼也不能用手来领饼,乃要张开口,让神父将已经变成主耶稣的肉的饼放入他们的口中,他们才能吞到肚子里去,不能咀嚼咬碎,说会增加耶稣肉体的痛苦云。他们这样的做法,完全是因为将本来是为记念主用的饼,神圣化了,目的是要人相信圣礼的神奇功效。
根据圣经真理,擘饼喝杯原不是为得什么神奇恩典,乃是为要记念主而已。保罗在林前十一章有很清楚的说明,他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3-25)。这是多么清楚的教导,天主教将改变了,目的只只不过是畏牢笼人的心。

关于「拜偶像」

天主教口口声声说他们不是拜偶像,只不过是对之表示敬意吧了。我们不能接纳这样的解释,因为他们向这些所谓圣像祷告跪拜,除了吻它们之外,还常常传说许多有关这些圣像的神迹奇事,例如马利亚像流符雃憛A甚么圣堂的像能医百病等。
圣经对拜偶像的罪是最明显不过的,就如:「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三四代。」(出20:4);「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惟有胆怯的,不上口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根据以上圣经的教导,天主教应该是灭亡的,是不能得救的,是神所咒诅的,我们绝不能与之联合,或接纳他们任何方式的崇拜。

关于「向马利亚及圣人祷告」

RCC 问:「为甚么我们相信圣人可以帮助我们?」

答:「因为他们和我们都属同一个教会,而且他们爱我们如同弟兄。」

天主教这种向圣人祷告的观念是违反圣经教训的,因为圣经说:「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既然只有一位中保,就只有一位代求者,任何世人或天使,都不能作我们的代求者。所以圣经又说:「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耶稣基督既为我们代求,我们还需要甚么死了的圣人代求吗?我们看完整部圣经,自古至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信徒向死了的人祈求的,只有异教才有这样的做法。再者,如果这些死了的圣人真的能听人祷告,又可以帮助解决人的问题的话,这就表示他们都变成神了,这又表示耶稣基督的代祷一定有所不够的地方,因为他不是全能全知和无所不在的神了。按圣经的教训,每一个信主的人都是圣人(按:中文圣经译之为「圣徒」(参林前1:2),圣经绝没有任何教训指某一些更圣洁的人才有资格做圣人,这样,我们又何须向死了的圣人祷告?
至于向马利亚祷告,天主教常引用主耶稣用水变酒的故事,说马利亚在那件事上为娶亲筵席的主人家代求。其实圣经非常清楚地显示出,那时耶稣刚出来传道,人们还未对他有甚么认识,那个娶亲筵席的主人家当然不会因为没有酒就求耶稣,那些倒水的用人当然也不会求耶稣,马利亚既然是主肉身的母亲,她认识耶稣有能力解决这个缺乏,所以她亲自来求耶稣,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我们要注意,马利亚来求耶稣,并不是那家主人的主意,而是马利亚自己的主意,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说马利亚是中保。再者,当马利亚来求耶稣的时候,耶稣的回答是:「妇人,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这句话不但没有半点暗示马利亚是中保,反而表示主出来事奉之后与马利亚的关系就不再是母亲与儿子的关系了,她只不过是普通一个妇人而己,主既然愿意答允任何到他面前来求的门徒,甚至连那个迦南妇人的请求都答应,马利亚这次的请求自然也不例外。除了这一次之外,马利亚一生都未曾作过类似的事了。反之,主耶稣一生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到他面前来求的人,如果主有拒绝过的话,就是拒绝那些试探他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而已。主既乐意听人的祈求,我们又何需请一个「妇人」──马利亚来替我们代求?所以,天主教在历史拦阻了千千万万人到主的面前来求,郄指导他们到马利亚的面前祷告,这样神化马利亚,这样拦阻人到神面前来,所犯的罪是何等的大。
天主教绝不能推卸敬拜马利亚,又向他祷告的罪,因为天主教教导人向马利亚祷告说:「请求马利亚的甜心作我的救赎!」(SWEET HEART OF MARY OF MARY BE BY SALVATION );教皇比乌九世(POPE PIUS IX)在1852年九月三十日公布说,每一次天主教徒背诵上述这句祷告文,就可以得到三百日的补赎,这简直是对神一种亵渎,因为圣经明明的说:「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 4:12)。根据天主教的「启应祷文」(THELI TANY)他们常称马利亚为「天的门」(GATE OF HEAVEN),「戴维的高台」(TOWER OF DAVID),「奥秘的玫瑰」(MYSTICAL ROSE),「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早晨之星」(MORNING STAR )等等。这些都是将马利亚神化的名称,不错,马利亚确实是一个蒙大恩的女子,但她绝对不是神。记得有一次一个妇人称赞耶稣说:「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耶稣却回答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7-28)可见,马利亚实实在在是一个普通的信徒而已。

关于天主教宣称他们的教义永不改变

以下一连串的事例,足以证明天主教常常改变,而且越变越坏,远离真理:
主后 330年 开始为死人祷告
主后 330年 划十字
主后 431年 敬拜马利亚,早在以弗所会议之时就「神母」这词来称呼马利亚
主后 600年 用拉丁文来崇拜
主后 610年 一个败坏的罗马王帝PHOCAS首先以「教皇」(POPE)称呼罗马主教,PHOCAS的目是想要藉罗马主教的势力削弱康士旦丁堡主教的势力,因为康士旦丁堡主教以他谋杀前任王帝的罪名将他驱逐出教,但罗马主教拒绝教皇这称号,却为他的继承人BONIFACE III开始做正式的第一任教皇
主后 709年 吻教皇的脚
主后 750年 法国王帝PEPIN 因为得教皇STEPHEN II请去对抗意大利的LONGABARDS族人的缘故,领土都送给教皇,于是教皇开始拥有属世的权力和财富
主后 788年 颂赞马利亚和诸圣人
主后 788年 颂赞十字架,图像,和圣人遗物
主后 969年 摇钟带来祝福
主后 998年 斋戒,复活节前的四旨斋,降临节和星期五斋戒
主后1009年 洒圣水
主后1079年 禁止教士结婚
主后1090年 念珠(ROSARY BEADS)
主后1190年 售卖赎罪券
主后1215年 基督在弥撒中被献为祭
主后1215年 告解礼
主后1414年 不准信徒喝圣杯
主后1438年 宣称炼狱的存在
主后1545年 继传被视为与圣经同等权威(1545年举行的天特会议)
主后1546年 将次经加入圣经之中
主后1845年 马利亚无原罪升天
主后1870年 教皇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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