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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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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7 10: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鲍会园牧师)
福音的托付(罗一1~17)
世人的需要(罗一18~二15)
救恩的完成(罗三21~31)
救恩的功效(罗五1~11)
救恩的结果(罗六1~23)
实际的经验(罗七1~25)
胜利的秘诀(罗八1~25)
生活的动力(罗十二1~21)
教会的使命(罗十五20~33)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一讲—福音的托付(罗一1—17)
感谢主让我可跟大家一起交通。当我考虑从哪个角度去思想神的话语,又或如何选取《罗马书》合适的材料时,我都经历不少挣扎。今天神让我心里感动,这次我们多半着着讨论真理教义,而《罗马书》也有不少真理救恩的材料,若信徒在真理上打好根基,即使面对挑战,生命仍站立得稳。

《罗马书》一向深受教会着视,深深影响教会生活。不论对尚未信主的人,抑或对真理有所追求的信徒,这卷书都为他们带来影响。在初期教会时,有一位哲学家,过着放荡的生活,不知生命的方向。但当他研读《罗马书》后,生命有如教会的明灯。另一位有名的天主教神父也迷失了生命的方向,经研读《罗马书》后,认清救恩的真义,生命着归正途。由此可见这卷书对人影响甚深。

其实,《罗马书》的基本真理是什么呢?人们对本书的主题抱持着不同的意见。传统认为本书为讨论救恩的专题文章,透过它我们对救恩有清晰的认识。此外有人则认为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他要将福音传遍天下,故他在写《罗马书》时,心中有特别的负担,要让教会知晓福音工作的责任,因而有人说此书为海外宣教的宣言。另外有人另辟蹊径,最近在美国有位退休的神学教授写了一本书,他说《罗马书》基本的目的乃是说福音的意义。虽然这些见解有所不同,但却分别不大。它们都是真理的不同的面貌,为此不宜泯灭任何一种真理,或只偏向一类见解。


(一)保罗想往罗马的目的
《罗马书》给我们一项基本的挑战∶信徒传福音的责任及它对我们生命的意义。保罗多次想前往罗马去,与他们分享属灵的恩赐、分享真理。就此,他有什么目的呢?

(1)欠别人福音的债

保罗说他欠所有人福音的债(一14),故甘愿到罗马去偿还。“欠债”一词用在福音上似不太恰当。保罗向罗马人传福音,罗马人跟保罗并无直接的关系,在此之前,他也未跟罗马人接触,罗马人并无给予保罗什么好处,保罗也没有答应他们做什么。为何他说自己欠了罗马人的债?但从另一角度而言,假设你我都认识一位朋友,他给我一些东西,叫我将之交予你;若我没有覆行责任,我就欠了你的债。保罗跟罗马人也有着此等关系,他从神那里领受了一项托付,保罗是外邦人使徒,他有责任将福音传给尚未认识主的人,倘若他并无完成这托付,他亏欠了神,对神不忠心,也亏欠了外邦人。所有的基督徒亦复如此,你可以说自己没有欠人债项;但(林后五14—18)说,神已将劝人与神和好的职份赐给我们了,这样我们就有责任去完成基督给我们的托付。这是我们的职份,不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总要担承。传福音的工作是不容我们作选择的。即使我们仍未清楚了解圣经的教训,心中并无此等负担,但我们不可藉词辩说自己没有责任,每个属主的人都有这责任。有基督徒觉得传福音乃是教会布道会的责任,而忽略了每一位信徒都有这个托付,求神让我们多作反思,好趁机会多偿还福音的债。

(2)情愿尽力传福音

保罗情愿尽他的力量,将福音传给罗马人,即使有阻挠,也不打紧,他心中满有逼切的催促,要到他们那里去。

(罗一15)中,“情愿”一词有“勉强”、“不得意”之意,这里翻译得不太好。其实,在原文中,保罗用上了积极的语词,有“渴望”之意,他热切地等待着机会去完成工作。当我们传福音时,祈求神挪去我们勉勉强强的心,让我们满心逼切,热切地为主作工。我曾到一地工作,我不懂当地土语,有一位弟兄带了一叠以当地言语写成的福音单张,又在咭片上用当地文字写上几题问题,我问他们福音单张的内容如何,他们的反应怎样,又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受福音,又叫他们写上意见。有些当地人写上他们的意见,弟兄甚感高兴,我们一起感谢主。那位弟兄正表现出那种热切传福音的态度。

(3)不以福音为耻

保罗不以福音为耻(一16),他的态度似很消极。原来罗马是当时世界的首都,不少有权势名望的人都在那里。而耶稣则只是个巴勒斯坦人,又是个被处死的囚犯,连巴勒斯坦人也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人,何况是罗马人呢?故此巴勒斯坦相信耶稣的人又岂会是好人呢?罗马人也许会轻视信耶稣的人,公开逼迫他们,若人相信耶稣,实太落伍愚煤笏。就在这背景下,保罗不以相信耶稣为耻,人们讥笑耶稣,逼迫信徒,只因他们被世界之神弄瞎了眼睛,不明白真理,才抱持着错误的态度,这样我们理当向他们解释清楚,向他们作见证,不让自己感到自卑。保罗说这样的话,不是因他对耶稣消极,乃因着他清楚了解当时的环境。求主让我们认清自己身处的境地。现在香港的信徒没有被非信徒轻视,也不致受逼迫,在将来或许基督徒被人讥笑落后,我们能否跟保罗一般,不以福音为耻,仍热切地向人们传福音?


(二)福音的意义
究竟福音有什么意义呢?福音乃是神的作为、人生的方向、生命的意义。《罗马书》就是基督徒立场宣言书,也是最好的信仰表白。它宣称藉着耶稣基督的拯救恩典,人能脱离捆绑,得着灵内的一切自由。“神的义正在福音上显明出来”(一17),“神的义”有不同的解释方法∶有人说这是“神的正义”的意思;有人认为这不是指神自己的正义,乃是神称我们为义,是神赐人的正义。在圣经中,有不少处说明这两类的“正义”。神本为绝对正义,并不妥协,也用不着藉人的信或反应来表明出来,即使人不相信,也丝毫不会摇动神的正义。而(一17)所言之“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义”,是藉着人的信才显明的“义”。因此可知,“神的义”乃是指神称人为义。今天我们称义,并非源于我们的好行为,乃是本于信心,本于神的接纳,神为此将我们看为正义。我们本都是罪人,耶稣基督替我们受死,神在基督里赦免我们的过错,视我们为无罪。我们被称为义,只因我们相信耶稣。

(罗一17)∶“本于信,以致于信”也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这是指因着信而开始,也因着信而完成;有人认为这是说由小信而至于大信,从理智的信而至于意志的信。而在圣经中,这种句子结构出现了几次,如(林后二16)跟(罗一17)的句子结构一样,若利用同一方法来翻译,那么前者应翻成∶“在这等人,就酌此本于死以致于死的香气,在那等人,就酌此本于活以致于活的香气。”“本于死以致于死”是说那本是死的东西;“本于活以致于活”是说那赐予生命活的力量。因此,“本于信,以致于信”,就是本于信的力量,完全出于信心,而信心是从神而来的恩赐,大信小信之别乃在于信心的基本方向。保罗所言的义乃是从信心而来,能救一切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彼此有先后之别,只因教会先从耶路撒冷开始,从那里慢慢传至外邦,不论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或是地极的外邦人,得救的方法都是一样,总是因信心得救。

今天神也给予我们同一的托付,我们都亏欠了所有人福音的债,无论神把我们放在什么地方,我们都有一个责任,求主让我们满有逼切渴望的心志,将极美而极完全的福音传给别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二讲—世人的需要(罗一18—二15)
基督徒亏欠了世人福音的债,世人都需要福音,有何凭据可兹证明人们都有此等需要呢?有一位学者前往印度探望宣教士,又研究印度宗教的情形。后来他向自己的宗派提出印度宗教的制度较基督教更完善,并质疑为何要强迫他们接受基督教。就让我们思想一下为何我们硬要将福音传给已有信仰的人。

在解释(罗一18)时,不免出现两种极端∶(1)有人说神就是爱,却从不谈神就是忿怒。但(一18)却明言神的忿怒向人显明。(2)有人则说神常向人发怒气,神跟人一样拥有不同的感情,有喜乐忧伤,有爱有恨。圣经明言神是位正直公义的神,若是如此,他就不可容忍那些跟他公义抵触的事情发生。就如为父的以正当的方式来教导儿女,儿女竟反抗他,父亲不能不为此而不动怒。然而神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是绝对公义的,在任何情况也不会单凭感情用事,也会按着绝对公义而行。

他创造人类,受造者竟敢顶撞他;他以爱来教导人,人却拒绝他的爱。人若根据自己的经验,并世上所存在的事情,他们必能看出世上有一位掌管宇宙的创造主,而且天地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有次序,人又岂可以为这是偶然而生?宇宙是由极大的智慧所创造、所保存的;从其创造及管理而言,可知他是大能者,他是有智慧的。人看见这一切后,仍否认神的存在,还以自己为最伟大、最有智慧、满有能力。然而当神创造人时,他按着他的形像造人,所以人需要一位让自己相信、依靠、较自己为大的神;可惜人否认神的存在,心中又没有可依靠者,欠缺了安全感,顿觉空虚。人们唯有作成一些东西,如飞禽、走兽等,来敬拜它们,代替神的权威,让自己可得倚靠,这显出其不虔不义的心理;“不虔”是指人对神不虔敬,不尊神为神;“不义”是指人们生活的错误,对神持守错误的态度。就因人对神不虔不义,神向人发怒,乃绝对正义的愤怒。人先行拒绝神,神后才拒绝人,神人关系破裂,神人之间不可来往,永远分离;人被神定罪,永无盼望,这就是圣经所谓“永远的死亡”。然而人不甘心走上这永远灭亡的道路,总得为自己设想得救的方法,他们自以为不需要神,但又利用自己的方法达致神的要求,为要自己拯救自己。他们以为人类的路就是自然物质存在的道路,昆虫、走兽每每经历一段生命历程,便被毁灭了,人也经过一段生命,便不复存在,谁曾见过死后灵魂?谁曾经历死后的世界?这只是用以麻醉人心的思想,人跟其他物质无异,在世寄居几十年,人死如灯灭,灵魂、神都不存在。人以此等无神的理论来麻醉自己,并且他们想做就去做,用不着他人管辖,按自己的喜好,任意而行,神也不再感动他们,拦阻他(罗一24)。从前,人们以同性恋为羞耻,不敢公然谈论;现在,这竟成了公开夸口的事情,并在社会上争取权益!神也不加以拦阻,这就是人任意而行的结果。人本是败坏的,败坏的人岂可凭自己的能量来阻拦自己犯罪,他们只会任意放荡。

亦有人不依赖行为过活,而是凭着自己的良心生活,然而人们能否以正直的生活来预备前路?能否按着良心而得救呢?(罗二12)一段经文就展示此等生活的结果,也是圣经中讨论良心最清楚的经文。这段经文招来不少的批评,因经文言及,不论人有没有律法,神总按着行为来审判,这样看来,神似是不公平的。保罗为我们解释真理∶(14)说“律法上的事”,不是指全律法,乃是指出律法上的一些事情。如我们未信耶稣前,未曾听闻犹太人的律法或旧约律法,若神按着这些律法来定我们的罪,我们都受冤。虽然如此,我们却知道律法上的一些事情,如孝敬父母、己所不欲勿施予人等,我们就按着本性而行;从此就表明我们心灵有律法上的事。刚才我来这里的途中,正当下雨。一位女士抱着小孩,险些滑倒,若她真的跌倒,我应怎么办?按着我的本性而行,我应搀扶她,但若如此行,也许会招来批评,说我不谨慎、不礼貌,失掉传道人的身份等。若我多作考虑,我就不是按着本性而行应作之事。反之,我成了律法上的事,心中自然的反应表达出我知道爱人是对的。假若我没有据此而行,我无法向神交待。不论人得救与否,我们都有神的形像,都有律法上的事,我们知道应如何行,这样人要为自己行为而付上负责。然是没有人可在神面前说应行的已行,不应行的一样也不行。人有两种思想互相较量,一方说你这样行是对的,另一方则说你当行的没有行,你这样行是错的。这就是(15)所说∶“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根据这标准来衡量,世上并无完全人,人本是败坏的,即使过着多么正直、谨慎的道德生活,却不可说自己的行为全对。

除此之外,人若谨守律法,岂不是可得救恩?但保罗却说人守律法,也不可叫人得救,人可以通晓神的律法,甚以律法来责备人,但他们能否全然行了律法呢?不,责备人的,自己也会犯罪。即使人完全守住律法,也不能说已得救了,因保罗说神并无赐人得救、得生命的律法,律法只是叫人知罪(三19—20)。旧约先知曾用准绳来比喻以色列人;当泥水匠建墙时,他运用准绳,作为标准,就可量度直线。若人们以准绳来量度台椅,发现台椅都歪斜了,准绳可否令台椅变得正直呢?律法是神绝对的标准,若人偏离律法,律法不能将人改正过来。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将律法喻为启蒙的师傅,师傅只会教导小孩如何过活。人生亦复如此,人在律法前,知道自己都偏离神的标准,知道自己不可依赖自己作个完全人,律法催逼我们来到基督的跟前。人若冀盼靠律法得救,他就自己定自己的罪。我们不可依靠自己的行为、道德、良心、律法来得救,因为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只有耶稣基督。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三讲—救恩的完成(罗三21—31)
人不能用任何的方法、靠着自己的力量称义;保罗说人在神前被称义,必须得着神的义(罗一17),“神的义”又如何在人的身上成就呢?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三21),这不是说“义”在律法以外,乃是指“义”显明的方法,神的义跟律法并无冲突,不过人不是依赖律法而得称义,律法只教人知罪,用律法来衡量我们的生活行为,让我们知道自己的不足,尚未达致神的标准,我们别无他途,只可靠着耶稣基督。

人在基督的跟前如何得着救恩呢?(罗三25)乃是一节关键性的经文,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在圣经中,“挽回祭”一词出现的次数不多,因此解经家难以确定它的意思,有些解经家将之翻成“赎罪祭”,新约中“赎罪祭”一词颇为常见,但保罗在此却选用“挽回祭”一词,当中自有其道理。这词表达出“挽回”的意思,譬如两人交恶,欲恢复来往,先要将发怒的人挽回过来。人与神被罪隔绝了,是谁主动发怒呢?要挽回那一方呢?究其实,人故意得罪神,触犯了神的正义,神向人发怒,为此神并无犯错,人不能也不应向神发怒。现在理当将被触犯的神挽回过来,否则,神人不可来往。假若我跟人家说别人的闲言闲语,或公然羞辱人家,必须改变我的所作所为,向人家认错,付上代价,方可再跟对方交往。现在人得罪了神,人们当如何挽救此等的情况?人应向神认罪,担当自己应有的刑罪,然而人们却担当不了,因为人得罪神,罪的结果乃是死,这样人再无盼望。为此神不愿意人去承担罪衍,他为人预备救赎。为何耶稣钉十字架,就可以叫我们的罪得以赦免?是不是任何一人为我们钉十架,我们就可得救?是不是耶稣受死,所有人便可得救?一千多年来,教会并无弄清这救恩,直至主后一千一百多年,一位英国主教为我们详加思考,写成了一本小书,名叫(神为什么变成人?)主教说神按着自己的样式造人,所以人也有正义感,若被触犯了,人便会深感不高兴,若人触犯了别人的正义感,就要承担罪的责任。虽然神、人都有其正义感,但人的正感义不是绝对的,总受着环境的影响,有时人们也不持守正确的标准。但神的正义感则是绝对的,不被环境左右。人故意违背神,神的正义受着触犯,便会向人发怒,罪的刑罪乃是死,但神不愿意施行刑罪,主耶稣甘愿来到世上,为人担当了罪,替人死在十字架上,将神的愤怒挽回过来,既满足神的正义被触犯的要求,也叫人不致被定罪受死;从此,神跟人和好。虽然如此,这不表示所有问题都得以解决,就好比一对为着丈夫在外捻花惹草而闹离婚的夫妇,友人极力规劝他们,终于妻子的心被挽回过来,但她要求丈夫承认错误及离开其女友。因此保罗在(三25)言,凭着耶稣的血,将神的愤怒挽回过来,同时也藉着人的信。“信”包含了两事,一方面是指悔改的心,承认错误;另一方面要接受耶稣,唯有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劳苦,人才得以免罪。“悔改”不是单指人改变其所作的某件事情,而是来到神的面前,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且放弃一切向神要求的权利。

“悔改”跟“道歉”有别,当我们尽上本份,向别人道歉时,对方自会原谅我们,否则我们可责备对方没有礼貌。然而“悔改”则有别,人在神面前认错,接受罪的刑罚,再无权利去要求什么,只有全然接受神所定的一切事情,这样藉着神的恩典,我们得着神的赦免。反之,若人们没有悔改的心,那么总不得救,纵使口中只管说要悔改,但仍抓着权利,这人并无真正的悔改。就如那对闹离婚的夫妇,丈夫觉得他太太的条件太严苛,于是既不肯认错,又不愿离开女友,只愿给他太太一盒巧克力;但太太反对,他说改买钻石戒指或皮大衣吧,丈夫没有认罪,没有悔改,总没有一个尊着自己的太太会接受此等条件,不论他买什么,都与他的罪不相称。丈夫因着其生命的表现得罪了太太,他需改变此等表现。同样,人若得罪了神,竟还敢跟神讨价还价,不愿悔改,只做点善事,在教会中多作工,人总不能藉助自己的功劳,得蒙神的悦纳,这样反会得罪神。我们在神前被定罪,不是因着我们所作的好事不够多,乃是因为我们顶撞神,不尊着神,若我们只用一点点好处来遮掩罪过,藉此代替认罪悔改,藉此代替以耶稣为救主,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以神所定的要求相符,悔罪的心与犯罪的心相称,那么我们才可在神的面前蒙悦纳。

有人说耶稣为我们而死,为我们赎罪,他受死的功劳有多大?可代替一百人的罪?一万人?一亿人?我们不以数量来作衡量,他能替人赎罪乃因他是绝对正义的神的儿子,他在十字架上受死,满足了神正义的要求,神的正义、神的愤怒全被挽回过来。不是人有多少的功劳,乃因着神对罪人的态度改变了。

律法也不叫人得救,只定我们的罪,若律法不再存在,我们不知自己的罪,岂不更好吗?保罗也发出这问题(三31),但保罗却说“更是坚固律法”。例如没有律法,人便不知道人不可贪婪,人表现出贪念来,也不可定人的罪,神的正义不能显明出来。人人都没有罪,也根本不必让耶稣在十字架受死。故此律法乃是必须的,律法叫人知罪,把人的生活领到律法前来量度,从而显出世人没有正义,连一个也没有。惟有律法的标准,叫我们知没有人可满足律法的要求,耶稣基督的十架也成了绝对必须的事实,人犯罪得罪了神本性,神的正义受了触犯,没有其他办法能满足此等要求。神为我们完成救恩的恩典,他是多么伟大,我们应如何在生活中表明我们感恩的心、悔罪的心、依靠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0: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四讲—救恩的功效(罗五1—11)
在《罗马书》一章中保罗说,若我们要蒙恩,必要得着神所接纳的正义。若那正义不按着神的标准而定,人就不能在神面被称义。人称义只单凭着我们相信耶稣。(罗四)末后,保罗指出亚伯拉罕被称义,因着他信神,并非他有什么好处,亚伯拉罕如何被称义,我们也因此被称义。然而亚伯拉罕又如何相信神呢?有时我们对信心有个模糊的观念,“相信”就是在意志上,下了一项决定,我们决定了相信,便去相信,或许我们对所相信之事也没有把握,也不晓得它是否真确。若那事情已有凭据,确知其为真的,我们何必仍要相信呢?其实,就圣经所言,信心并非如此。

(约廿30—31)说,约翰将耶稣的神迹纪录在《约翰福音》中,为要叫人知道神的作为,叫人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若《约翰福音》并无纪录此等神迹,我们大可因着没证据而不相信。约翰将证据放在人前,显明耶稣的能力,他掌管一切,只须单凭一句话,就能使水变为酒,能令死人复活。这样,人们还不去相信耶稣是基督,他们便承担不信的责任来。若我们根本没有证据,我们大有理由不相信耶稣是基督。若然有清楚的证据摆在面前,我们就去相信,跟前所言之“信心”,有着着要的分别;耶稣令水变酒,五饼二鱼变成无数的粮食,但并不等于耶稣便是神的儿子。物质无从证明耶稣,但从神的启示中,却给予我们足够的理由,我们看见了此等理由,我们无从拒绝,诸天述说神的荣耀,人不能不去承认神的存在,但我们不能利用诸天的形象,来证明神秘的力量。亚伯拉罕知道神乃是从无变成有的神,叫死人复活的神。能从无变成有并不就是神;但若没有神的能力,就不是从无变为有;叫人复活并不就是神,但若没有神的权威,就不能叫人复活。亚伯拉罕晚年生子,神所的话得以成就,他岂可否认神的存在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事情不能用物质的方式来作解释,从前我们不明白何谓犯罪,圣灵感动我们,让我们知道得罪神就是犯了罪,让我们知道自高自大也是犯了罪;就人而言,这是不大可能,为何我们得以知道?这是神给予我们的恩典。在我们尚未认识神时,心中充满了忧伤、着担,我们无从解决;圣经教训我们可将着担交卸给神,他为我们担当了着担,我们满心平安,不再挂虑。我们经常经历此等神的恩典,体味他如斯伟大,但如果叫我们利用物质来证明神的外貌,不,我们无法用照相机拍下他的相片,也不能藉录音机录下他的声音,然而我们经历了神的作为,我们怎可再行怀疑神存在呢?神不可用物质来作证明,但在生命中我们可经验神的真实性。他大有能力、权柄,又可帮助我们;从前我经历他的大能,若我们再遇上困难,神能否为我们解决这些难以应付的问题呢?保罗说亚伯拉罕知道神乃是一位从无变有的神,他深深信赖他,神告诉他作成一件难以置信的事,他说以他一百岁的高龄会生一位小孩,他的后裔会日益增加,亚伯拉罕深信不疑,不论是他自己或是别人,都不曾经历此等事情,但他在灵里的经验知道这位神,对他毫不置疑。当我们也曾经验神的真实,并经历无法担当的困难,那时我们确信神可担承这等超然的事情,帮助我们解决难题。

我很喜欢《约翰福音》所记载耶稣医治瞎子的奇事。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他,犹太人为此逼迫耶稣,向得着医治的瞎子盘问,问他∶耶稣是否好人?他只将他的经验向犹太人陈明,他说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但知道自己得着医治。什么也不打紧,什么也不可改变他自己的经历。今天,神在某个情况下曾向我们显现,他在着担下将我们拯救出来,在软弱中扶持我们,在忧伤寂寞中安慰我们。不论人们如何批评耶稣,我们只知一事,那就是在我们有需要之时,我们得着他的帮扶。我们需要此种有根、有基的信心,认清耶稣、相信耶稣。

保罗在第五章说我们在生活中,神让我们经历一切的丰富。他举一些例子,道出信徒信主后的好处,经文中并无将全部的好处都说明出来。若我们能经历此等好处,在生活中再遇上考验时,我们站立得住,在软弱中得力量,在困难中得安慰。

(罗五1)中“和好”一词与其他经文中“和好”一词有点差异,此处保罗显然选用一特别的词语,意思是“与神相和,和平”。我们因信称义,在神面前得着和平或平安。这是神与人之间基本的关系。在相信主之前,我们与神相互为敌,然而被称义后,彼此的关系得着改变。我们常误解在主里得平安,乃指外在环境上而言。但圣经所言之“平安”,则为人心灵在神面前所得的福气。从前我们与神为敌,犯罪的人来到主的跟前,只可得着刑罚,未能得享平安,但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救赎,扭转了敌对的神人关系,我们与神相和,因此我们在生活经验中得享平安。我们受环境的影响,心中满有挂虑,无所适从,然而神已将最好的赐给我们,甚至他的独生子也为我们受死,他为我们预备了一切好处,我们尚要担心什么呢?即使我们遇上陌生的环境,碰上困难的事情,但神掌管一切,将最好的赐给我们,我们大可在神面前享受内心的平安。

另一方面,我们是在恩典中(罗五2)。“恩典”一词,不是单指某一些事情,保罗取用这词语,乃是指完全的、恩典的环境;神将我们摆放在“恩典”的环境里,周遭满有恩典,我们在生活中所需,神早已作预备;我们有软弱,神又早有安排;我们心存惧怕,心感孤单,神亦满有恩典,足以解决问题。不论我们遇上什么困难,只需到神的跟前,支取恩典,他可满足我们一切的需要。我认识一位基督徒,他在信主前跟两、三位基督徒一起生活,他们经常在危险的情况下为主作见证。有一次,他们遇上了考验,幸亏困难得着解决。未信的人耳闻目见他们的生活,体味他们心中的感受,感知他们对神的态度,神在意料之外给予他们极大的帮助;为此,他也决志信主。信主后他遇上不少困难,神也赐他恩典。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五2),保罗藉此表达了两种情况,一方面若我们身处于恩典中,即使遭逢患难,也可满心喜乐,因我们深信这也是神所赐的恩典,这也是神的旨意,我们仍要感谢主。另一方面,若我们曾经历丰富的恩典,我们不单在患难中感到欢喜,也为着困难而欢喜。神为着建立我们属灵的生命,他赐我们考验,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致于羞愧。神赐我们患难是为着我们的好处,为此我们满心欢喜感谢。我们并非自找苦头,自以为义,而是我们经历考验,从而建造生命。为着此等考验而发出感谢。有时,我们会倾向于以物质、肉体的好处来视作神的恩典,神定然会将好处赐给我们,但为了我们属灵生命的好处,神让我们经历患难,保罗所用的“患难”一词,是指着从外在而来的患难,他说若有此等患难临到我们身上,我们为此而欢喜,为此而感谢,因此等患难是为着我们属灵生命的好处,而且这也是神的恩典的一部份。

我们不单在患难中满心欢喜,也为我们生命的患难而欢喜,神允许我们遇上困难,都为了我们的好处。亚伯拉罕对神满有此等信心,神便称他为义,神也以所有具有亚伯拉罕这般信心的人为义。求神赐我们拥有这样的恩典。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五讲—救恩的结果(罗六1—23)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一再强调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我们因信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并非本于人的功劳,即使我们行为良好,也不可得救。恩典的福音乃是保罗书信中极为着要的真理,有人以为我们的生活跟救恩无涉,那么我们的生活方式就不着要了。“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罗六1)“仍在罪中”一节翻得不太清楚,其意应为“活在罪中”,人活在罪中,不停犯罪,多让神彰显恩典,也许信徒也有上列观念。保罗针对上述的看法,在(1—2)给我们加以解释∶“断乎不可”!这词是个强而有力的字词,在英文圣经中,这里解作“神咒诅”或“神难阻”此等思想,若我们将之译得略为通俗,可译成“岂有此理”;此等思想全然误解救恩的意义,圣经接着解释其中的因由,并指出真正救恩的意思。

(罗五)及以前,保罗为我们解释救恩的道理及恩救的方法,而第六章则是说明得救信徒的圣洁生活。“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是说明那些尚未认识主的人在得救时的经验,人得听闻福音,被圣灵感动,接受主耶稣作为救主,不论人曾犯下多少罪过,神的恩典也可赦免人一切的过错。这并非指着说人得救后,可任意而行。当人得救后,神与人的关系改变了,人的生命也改变了,再也不可利用以上的标准来衡量神人的关系。

第二方面,“基督徒”一词是指那些与耶稣一同受死,一同复活的人。耶稣在两千年前为我们的罪死在十架上,今天当人在相信耶稣的一刹那间,人在灵里也与耶稣一同死在十架上,在主里得享新的生命。否则,人还未着生,尚未与主同复活,也不算是个基督徒。保罗说我们己向罪死了,岂可还在罪中活着呢?若基督徒仍在罪中活着,这是自相矛盾的,就好比一轮又四方又圆形的车子一般。因人与主同死,方可成为基督徒,既是与主同死,向罪死了,又怎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基督徒不是不可犯罪,但不可将之当为正常的生活方式。

第三方面,保罗利用肉身所受的水礼作为一个记号,将在灵里的水礼表明出来。人受过圣灵的洗才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份;彼得在哥暮篦家传道时,当他开始讲道,圣灵就降临在他们身上,就想起主耶稣对他们所说的话∶约翰的洗是悔改的洗,但以后要受圣灵的洗。圣灵的洗是指人着生得救,领受圣灵。保罗所说的是指真正受圣灵的洗,以基督徒属灵生活来作比喻,我们受洗是表明我们跟基督一同受死,一同埋葬,然后跟他一同复活,所有受洗者都当经验此事。水礼代表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当埋葬时,我们必须确知那人已死,否则我们无权将他葬埋;同样,我们必须显出我们在灵里已经历罪恶的死亡,人若受洗,已向罪死亡,又岂可仍在罪中活着?我们跟基督一同受死,一同埋葬,然后跟他一同复活,为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六5)中“联合”一词是着要的字,是指生命长在一起,若两人生命长在一起,他们就联合一起。就如一棵果树,结出坏果子,主人将果树的枝子剪下,把它跟另一棵好果树的枝子接上,唯有将两树的中心连结一起,成了一个新生命,生命得以改变,将来会结出好结果。基督徒跟基督的生命就是这样连在一起,我们跟耶稣拥有同一生命,我们又怎可再享受罪中快乐,再过着罪中生活?(罗六5)中“也要”一词是个强而有力的词,有着必然、一定的意思;人与主同死,必定与他同复活,不能又与主同死,又不与他复活。同样,若人不跟他同死,也不可跟他同复活。今天我们一举一动理当有新生的样式,那不再是罪中的生活,否则,耶稣已在死里复活,人仍在罪中,仍未跟主耶稣联合在一起。假若今天我来这里讲道,竟说忘了带我的手来,这是不合理的,因手是我身体的一部份,岂可放下它不带来呢?

在主的死上与他联合,我们向罪死了,经历脱离罪恶的经验,这里所述的并非物质的事情,乃是个属灵的原则,我们须主动地对付罪恶生活。现在我们多强调活动,给人家鼓励,被人家激励如何实行理想的基督徒生活,然而若我们并无积极地对付罪恶的经验,没有看着罪恶的可怕,我们的生活仍有极大的缺欠,构成属灵生命的拦阻。当我们着温教会复兴的经验,回顾昔日为神成就大事的伟人见证,他们都大谈对付罪恶的事实。今天我们可有耳闻目睹灵里复兴的见证呢?或许我们都不愿意或不敢谈对付罪恶的事情,免得得罪人家,免得被人家误会;而且对付罪恶是不易被人接纳,又令人痛苦的。然而,为此而令教会缺少了灵里复兴与收获,信徒的生命亦复如此,我们不可将罪看作平常,不可容忍在罪中生活,只要我们犯了一点点的罪,就表妹此我们没有跟主耶稣联合。

而另一方面,保罗说我们也要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向神活着。有时我们太看着于对付罪,只顾不犯这罪、那罪,什么也不作,这并不显示我们正过着圣洁的生活,我们不单要在主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主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不单消极地不做这,不做那,也当积极地去做点什么;不单要脱离罪恶,也要活出属灵生命的表现。若我们只管对付罪恶,我们易于养成自以为义的态度,反之,我们若追求爱心生活,越发追求,越觉自己不足,越激励我们在主前不断追求,也不会以自己爱心为义,不致养成骄傲的态度。

当我们与主同死同活时,就可保证我们过全然圣洁的生活吗?(罗六6)中“灭绝”一词,原文并非指灭绝,而是指“发生作用、功效”加上相反的意思,保罗说∶若我们与主同钉十架,旧人被钉十架而死,但他并无被除灭,“老我”仍在我们里面存在,仍叫我们作那些他喜欢的事情,但我们当使之失掉作用,叫他不再发生作用。例如∶我们想贪爱世界的喜乐,或爱发脾气;我们当随意发脾气,随意发他,不加以控制吗?不控制个人情绪的做法跟圣经的教训大相迳庭。我们当依靠主的恩典,对付老我,切勿让它发作。假若有个小男孩,有一天他到外面嬉戏;有客人来访,母亲招呼客人吃饭。后来小孩回来,对妈妈说从前她曾说不喜欢这人来吃饭。妈妈唯有当他不存在,不闻不问。同样,在人里面的“老我”也有不少的意见,我们也应将之当作不存在,当对付之、控制之,使罪身灭绝,使之不再发生作用,使之不致影响我们的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1: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六讲—实际的经验(罗七1—25)
按着(罗六)所表达的真理,基督徒在生命上与置船在一起,那么主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满有条件过着完全圣洁的生活。但在实际经验中,我们却发现不是如此,我们常常在软弱挣扎中,保罗在第七章就为我们作解释。因着我们对主所预备的丰盛生命未有清晰的理解,以致我们常处于挣扎中。

在第七章中保罗多次提及律法的问题,他好像对法律抱持着消极的态度,我们不是依赖律法得救,也不是依赖之过圣洁生活。它只让我们知道罪的意义,他看似不大欣赏律法。若我们有此看法,我们尚未清晰保罗所持守的背后原因,其实我们理当研究一下他说此等消极的说话时的上文下理,或是他以律法与什么互相比较,否则我们易犯上断章取义的毛病。保罗说我们单靠律法不能过圣洁的生活,我们不在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之下,我们凡是依靠神的灵作引领,就不在律法以下。保罗曾两次应用了“我们不能在律法以下生活”一语,但两次有不同用法。(罗六14)提及我们因信称义的过程,我们不能靠着律法在神面称义,我们称义全因着恩典,有人误以为人当在恩典及律法之下,依靠行为得救,保罗反对此说。另一方面,(加五18)提及我们过圣洁的生活不藉着我们严守律法上的行为,乃依靠圣灵的帮助,我们不靠律法得救,也不靠律法称义,也不能靠律法过圣洁的生活。谈及称义时,保罗说不在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之下;谈及过圣洁的生活时,保罗说我们不在律法以下,乃是被神的灵引导,要依靠圣灵的辅持。

(罗七章)谈及我们追求圣洁生活的过程,也谈及我们与律法的关系,我们可将之分成三小段。(1)(七1—6),有人以为得救单靠信心,得救后则当靠自己的努力,严守律法,但保罗却以为此法行不通,靠律法以立功乃是错误的方法;(2)(7—13),在我们追求圣洁生活的过程中,保罗认为律法也有其功用及好处,好叫我们知道如何过生活;(3)(14—25),虽然律法有不少好处,但律法也不能让我们成为圣洁。以下将就此三段详加说明∶

(一)律法不叫我们称义,我们也不可能依靠谨守律法以过圣洁的生活。今天有不少人反对此等观念,以为若然如此,我们岂不是用不着守律法吗?不,圣经从没有叫我们废掉律法,天地都可以废去,但神的话一点一划都不可废去,都要成全。我们必要遵从属灵意义、圣洁意义的律法。不过我们遵守律法的动机,跟我们过圣洁生活并无直接关系。保罗利用比喻来说明基督徒属灵生活的地位,按照犹太人的律法,两人结婚后,必须对对方忠诚,律法如神所赐的规则,将他们捆绑起来。但若其中一人死亡,婚约即被破坏,他再不受婚约规限,即使他跟别人结婚,也不属违约。同样,基督徒的生命也被律法所捆绑,若果我们在律法中生活,律法有权定我们有罪与否。本来我们属神,当我们对神不忠心,违逆了神,我们被定罪,脱离不了在律法上的捆绑。但在第六章保罗解释说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我们与神同钉在十架上,已向罪死亡,就如同人的婚约一样,死亡令婚约破坏了。当人着生以后,人脱离了律法的捆绑,属于主耶稣,我们再用不着以信守律法的方法来得救或称义。然而不论我们是否在律法的规限下,我们都应过讨神喜悦的生活,若人处身在律法下,想依靠神所喜悦的生活得救,其动机不正确。而那些相信耶稣、已被称义的人,也要过神所喜悦的生活,但两者的动机不同。后者不以之为得救的方法,而是按着心灵的新样服侍主,以属灵的态度来服侍神,而未得救的人欲依靠其行为来得救,以遵守规则来侍奉主,犹太人务以合符标准、律法的方式来过活,藉以赚取功劳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可是保罗反对此等观念。得救的基督徒所过的方式跟犹太人一样,律法在他们的身上仍然有效,我们不杀人、不奸淫、孝顺父母?但我们却不以此来得救,只因我们有了新的生命,主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为着爱主的缘故,过着讨主喜悦的生活,为此保罗不曾说我们可以过放荡的生活。否则我们得罪了主,未能讨主喜悦。而那些靠律法得救的人,也过着同样的生活,可是他们藉此显明自己有资格得救,他们以为自己不杀人、不奸淫,不被定罪,大可上天堂,此等乃是仪文的、旧样的生活。我们所过的生活,不单以工作的标准来衡量其功劳,也要考虑我们内心的动机。属主的人也要过讨主喜悦的生活,关键乃在于我们的动机,源于爱主的心,讨其喜悦,抑或以之来邀功呢?不论在教会事奉、对别人表示关怀、对神的敬拜,亦复如此,不单以我们工作质素、多寡来衡量,也得衡量其内心有否本于讨主喜悦的动机,有否按着神的标准来生活,即使工作果效未臻理想,只要动机正确,神也悦纳我们的心。

(二)律法真正的功用乃叫人知道神的心意,神要求我们不可贪心,藉律法说明之。若人心里贪心,就是犯错,若律法没有明言,人不知神的标准,则人即使有贪念,也不知这是犯了错,也不可定人的罪。事实上,神已给予我们他的标准,当我们不按我们已知的标准而行,就违犯了神的律法,律法就有权力来定我们的罪。有时,若神并无对人说不可如此,也许我们不会如此行,但神曾说不可作,人却偏偏想去作,因着罪在我们里面就有着此等不顺服的心,并趁着机会藉着戒命叫诸般的贪心在里面发动,当神的命令一确立,人故意违反神的律法。究其原因,乃基于人的罪,人不愿顺服。

(三)保罗心中满有挣扎,心中所想作的善事不能去作,不愿意的恶他偏去做,既然人去作那些自己不愿意的事,那不是“我”去作的,那是在自己里面的罪作的。他曾多次着覆说明这种思想。这种生活的经验在什么时候发生呢?有人以为这是得救前的经验,他不能作那些神喜欢的事。但这里说∶“我愿意作的善”中“善”在别处只指是神认为好的事情,未得救的人从心中愿意作那些神所喜欢的事,这似乎不大可能。保罗又说因他犯了错,心中难过,他自己愿意作的,他倒不作,心中充满了挣扎,一位未得救的人又岂会为此而心中痛苦呢?圣洁的生活可用自己生命中好质素来作衡量,另一方面,也可以藉人犯错时,心中难过的程度来测度。有时候应去爱人时我们没有爱心,应当谦卑时我们不作谦卑,生活不合符标准,若我们有属灵的生命,当我们不能达致那些想作的事情,得救的人心灵愈难过,属灵生命愈见活泼。两个基督徒犯了同样的过错,那个难过程度愈强的人,他属灵生命愈有长进。反之,即使酌此错事,心中也不觉难过。而未得救的人更不会因不爱主而难过,也不会因不顺服神而哀伤。我觉得保罗是说出他得救以后的经验,他得救以后,他不能作那些愿意作的事,心中难过,谁人能救他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当神的灵在我们里面感动时,我们也会有此等挣扎,我们理当为此而感谢主,藉此激励我们胜过挣扎,明天我们继续思想在挣扎中我们如何得着胜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1: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七讲—胜利的秘诀(罗八1—25)
保罗在(罗六)谈及基督徒生命的根基,我们与主耶稣完全地联合为一,活出的生命再不属我们,基督在我们里面活出来。如此我们已拥有过圣洁生活的条件。既然我们已有主的生命,为何尚未能活出完全的生活呢?第七章提及我们实际的生活,有时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我们与保罗也又相类的经验,“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们心中喜欢神的律法,当我们遵行神的律法时,心中总有另一股力量来拦阻我们,心中充满挣扎,并败下阵来。我们想遵行神的心被限制,就有如俘虏一般。当我尚未得救时,心中并无挣扎,大可享受罪中之乐;得救后满有遵行神旨的心,内心却充满挣扎,真是苦啊!基督徒的生活是否已命定要过如此挣扎、如此失败的生活呢?然而保罗在第七章最后一节明言在我们的主耶稣里面就能脱离这取死的身体,这是我们在主里唯一的盼望。以下保罗为我们解释我们如何得着解脱,我们如何胜过挣扎,过荣耀神的生活。

在研读第八章的结构前,让我们先行研究一下这里的非常着要的几个名词。保罗在(八9)采用“住”一字,就好像住在家里,这里是属于我们的,我们也属于这里。当我们相信了主耶稣,有圣灵住在心里,不是说假若我们有感动时,圣灵才来到我们中间,若感动离去后,圣灵也随而离开我们。在旧约时确有上述的情况,例如参孙被圣灵感动,大有力量,当他违背了神的旨意时,圣灵就离开了。在五旬节以后,圣灵给我们着生的、属灵的生命,圣灵永远住在我们里面。(林前三)说,我们的生命就是圣灵居住的圣殿。保罗也在(七17)也用上“住”字,保罗得救以后心中渴望顺服神旨,但仍有罪长住在他里面。这里“住”字的意义跟前一样,不是解作我们遇然受了试探,生出犯罪的思想来,只要向主祈求,罪便离了我们。其实,罪住在我们里,拥有着固定的地位,即使在我们得救后,“老我”仍然存在,罪也没有离我们而去,它仍然活泼地存在,有着主见,有着愿望。我们需要令罪不在我们的生命中发生作用,就需要将之当作不存在。正因如此,我们的生命就满有争战,属灵的生命愿意讨神喜悦,立志行善,属“老我”的生命仍在里面,拦阻我们过圣洁的生活。

由第六节起,保罗用了“肉体”一词,在圣经中,“肉体”一词常有两种用法,一为属物质的意思;一为老我、罪的本性之意。两者在圣经用法的比例上为一与十之比。另外,在十节中,保罗用了“身体”一词,这词也有两个意义,可解作物质的身体,也可解作不顺服神的我。其用法的比例则是十与一之比,多是指物质躯体之意。在十节中的“身体”应解作败坏的老我,故此不论“肉体”或“身体”,其意义相似。当我们着生之时,我们与耶稣一同死在十架上,但属灵的老我(身体)已与耶稣同死,我们理应将之当成已死的来看待(罗八13)。若我们仍听从老我的吩咐,我们有如死亡一样;反之,若我们依靠圣灵,就可过着治死肉体的、顺服的、属灵的生活。我们如何治死肉体呢?得救后我们要努力对付自己,要改善自己,叫自己得以长进,更为属灵。上述是个错误的观念,我们断然不能改善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为属灵。圣经中也没有吩咐我们改善自己,它教导我们脱离老我,脱离旧人,穿上新人,就如更换衣服一般。此外,保罗教导我们治死肉体,他不是单单指导我们苦待自己,叫肉体得不着满足,在第六章里保罗教导我们将肉体当作死掉,不听从其主意,不满足其愿望,不容让其表达自己。在第八章中,他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体贴老我,最终导致属灵生命的死亡,若我们体贴圣灵,得着生命和平安,属灵的生命也见得活泼起来。在基督徒的生命里,两种力量——属灵生命及属肉体生命——不断增取我们的支持,增取我们的顺服,都渴望我们听从它们。在原文中,“体贴”一词的原意为“有同样的思想”,孝顺的儿女晓得体贴父母,按着父母的心意而行。属神的儿女当拥有体贴神心意的心志,也许神所喜悦的,并非我们所渴求的,但我们不去跟他争论,并着意寻求他的心意,务求我们的思想跟他的一样。接着我们按照神的心意而活。在生活中,老我及圣灵都务求争取我们听取它们的意见,保罗教导我们当体贴圣灵的心意,不过,圣灵不曾勉强我们按着神的心意而行,否则,若神勉强我们而行,对付我们,我们是担当不了的,如(徒五)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将自己的田产卖掉,把其中一半放在使徒前,却欺骗他们,圣灵立即责备他们,要他们立时死掉。神训练我们,叫我们按着他的规则体贴其心意,我们就好比驾车般,晓得在何时快一点,何时慢下来,车轮便按着控制而顺利地运行。我们在追求圣洁生活的时候,圣灵就按着我们愿意它在我们生命中施展多少能力,按着我们体贴它的心,来扶持帮助我们。当我们完全顺服圣灵,就全被圣灵掌管,让圣灵在生命中发动,大有能力。

《创世记》第十八、十九章记载罗得住在所多玛,那里罪大恶极,神要毁灭此城,他先向此城显现。罗得接待了两位天使,当地的恶人知道后,便包围罗得家,并命令罗得把天使交出来,但他拒绝。天使来到罗得的身旁,叫他退去。罗得当怎么办?若罗得不愿意让天使来对抗他们,还不停地为他们辩护,当他愈去辩说,情况愈为危急,恐怕最后连他所不愿意作的也去作成了。然而当时罗得往后退,让天使去应付那些人,他们眼睛瞎了。若我们遇见试探时,老我在里面发作,也许我们可跟撒旦或老我辩论,当我们试图辩说,情况会变得危险。此刻我们当祈求天父助我们解决困难,用不着跟老我争辩,用不着向撒旦解释。我们愿意让圣灵拥有权力,愿意体贴圣灵,圣灵就能施展其能力。

(罗八)不是单谈圣洁的生活,其主要论及在主耶稣内所得的保证,我们要过讨神喜悦的生活,不让撒旦的攻击、危险、逼迫胜过我们,我们能得着胜利,其最基本的理由乃是我们顺服神,体贴圣灵的心意,求神帮助我们,让我们理解当追求的方向,让我们过体贴神心意的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1: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八讲—生活的动力(罗十二1—21)
(罗十二1—2)是我们所熟识的经文,谈及基督徒蒙恩后应有之自然表现,将自己奉献予神。奉献的生活不单工作而已,当然,完全奉献的生活也缓箢我们的工作有所变改,踏上神要我们全时间事奉的道路。但是真正全然奉献的人,他的生命全然改变,生活的方式跟前不同。(1—2)提及奉献的问题,(3—8)则教导我们真正奉献的人对其恩赐应有的态度。若我们真的全然奉献予神,我们不是必要做那些与别人截然不同的工作,而是按着神所给予我们的恩赐,忠心地干那些神托付我们的工作。也许神让你在教会里为他传扬真道,也许神并不让你担当全时间事奉的工作。保罗为我们举了不少的例子,或讲豫言,或作执事,或作教导,或施舍,各人恩赐不同。人完全奉献在神前,就藉神所给予的恩赐来担当神所给予的工作。保罗继续说,奉献不单只于工作的问题,乃涉及全人的表现。(9—13)提及真正奉献的人对弟兄姊妹应有的态度,当有爱心、善良、慈悲。真正奉献的人不是将自己奉献来作自己以为最好的工作;若在奉献后,仍按着自己的意思去过活,我们究竟将自己奉献给谁呢?将自己奉献予自己,自己要当什么工作就作吗?保罗反对此种想法,我们乃是将自己奉献予主,我们的生活是全然属主。主要我们当什么,要我们以什么生活来见证他,我们完全交托在主手上。

保罗在(14—21)说出,真正奉献予的人,对外人应有的态度。若我们以为自己奉献予主,便以为自己理应拥有特殊地位、权利、享受,在世人面前显出自己身份特别,这是截然错误的观念。基督徒的伦理观念不是基于我们的喜好,也不是源于感动,属灵生命的表现,乃是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生活的表现方可荣神益人。否则这种表现不可成为别人的榜样,基督徒的伦理观不可跟信仰脱离关系。在教会中,我们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如我们当如何生活、如何打扮、谈吐如何,若不以神的话作为根基,那么我们便成为别人的拦阻。

第一节用上了“弟兄们”一词,是指那些与主同死同复活的人;我们是蒙恩的人,与置椽合,拥有与别不同的身份地位,理当有不同的表现、责任。为此保罗所说的生活,是基督徒理所当然的表现。当我刚来港时,我的邻居在一所私立大专院校教学,衣着整齐,邻人见他也格外尊着他。我家有一位帮助我们打扫的人,有一天,当他为我们打扫时,他听到邻人正责骂他的佣人,后来他向我说这样斯文的人竟会如此说话;他说话的方式跟他的外表不符。世人对基督徒也有相同看法,也许他们不明白我们作事的原因,他们着眼于我们所作的,与我们的身份是否符合。并非只有那些特别被选上、过奉献的生活的人,而是每个基督徒就当有这样的表现及其责任。否则我们的生活与我们的身份就不符。

接着保罗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这里他用了一奇特的词语∶“神的慈悲”。纵然以色列人是神立约的百姓,但过去他们也曾犯错,若要得救,不被定罪,仍要依靠信心及恩典,神的慈悲临到他们身上。所以神所说“慈悲”一词是指救恩的恩典,而“劝你们”可解作“求你们”。“你们”要见证神的慈悲,肩负着任,期求他们要过与神慈悲相符的生活。我们又如何才被神的慈悲所感动而过基督徒的生活呢?保罗说要将身体献上,其实“身体”一字应如何解释呢?(罗六19)说,从前我们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但现在我们在恩典下与前不同,我们当将身体从不义不法夺回来,奉献予神,作为义的器具,来荣耀神。(十二1)中“身体”一字跟(六19)的用法相似,我们在未信主前,常常藉着身体来犯罪,现在我们将身体当作祭物来献予神。我们原来属神,从神而生,理当让神来掌管,但我们犯罪离开神,不愿让神来管理生命,脱离神的权柄,按自己的意思而活。但神以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身,我们不再属于自己,而是神从罪恶中买赎回来的。然而,我们依然争夺主权,以自己来作主。保罗勉励我们,我们既是弟兄,应当将身体当作祭物奉献在坛上,把生命交在神的手上。根据《利未记》、《民数记》的记载,我们将祭物献在祭上,祭物就不再属于我们的,乃全然属主,我们再无主权。今天,我们可愿意将自己的生命,当作祭物放在神的跟前呢?这是作弟兄的当然条件,当基督徒的自然表现。而不是用以显明自己的优越;否则,我们所过的是不合理、不当的生活。

当我们奉献予主,所献上的祭物是怎么样的呢?保罗说这是活的、圣洁的、神所喜悦的。这三个形容词是同等的。我们献祭跟旧约时代不同,我们所献的祭物是活着的,我们将生命的主权交出来,对神全然信服,具备主动的意志来为神而活,为神追求圣洁,为神所喜悦的。这样的事奉是理所当然的,中文圣经中“理所当然”一词翻得很美。而希腊哲学中常用这词语,解作若我是苹鹦鹉,我唱歌要像苹鹦鹉;若鹦鹉唱得似别的动物,声音显得奇怪。我们既是奉献的人,就当活出奉献的样式,这是自然的、当然的。基督徒若然不愿意顺服主,那就有如鹦鹉唱得像乌鸦一般,生命的表现跟本性互相违反,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接着保罗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效法世界”是指效法其生活方式、做事样式。我们每逢做事、作一选择,我们应问自己为何这样作,因着世人都是这样呢,抑或神的语叫我们这样作呢?“效法世界”是我们最大的试探,当我们不效法世界时,我们跟别人不同,这样我们就不易被世人接纳,然而世人的作为合符神的话吗?我们奉献予基督,就当过奉献基督徒的生活,不要效法世界,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内里的生命被改变,我们按着神的标准而活,务求讨神的喜悦,以生活来见证神。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1: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届(1995)研经会(完备的救恩(《罗马书》的研究))
主讲∶鲍会园牧师
记录∶梁庄仪姊妹
第九讲—教会的使命(罗十五20—33)
感谢主!让我在这里跟大家交通,盼望我们一起在神的真理上奠下根基,在遇上生活考验时,能知道我们当依循的原则;盼望神赐福予我们,让我们在生活见证上蒙他喜悦。

最近我逗笏一本最新出版的《罗马书》注释书,作者说《罗马书》是海外宣教的宣言。我不全然赞同他的意见,《罗马书》的中心思想是人如何得救。但我们也不可忘了这本书卷强调传福音的信息,而且第一个主要信息,乃是叫我们知道我们亏欠全人类福音的债,我们有责任去传扬福音。然后他向我们解释福音的内容,最后的信息,也是说及我们亏欠全人类福音的债,我们需要将福音传至地极。由此可见《罗马书》结构完整。

今天我们所研读的经文,正显明当时保罗内心迫切地说出他的盼望。保罗对罗马人说∶他多次盼望到他们那里去,将福音传给他们(罗一13)。但是他又说他立志不在已听闻福音的地方传扬福音(十五20),在第十六章他说罗马有人信主,有许多教会,这是不是矛盾的言论呢?保罗并非互相矛盾,也不是已改变最初的志向。要对此有所了解,必先明白神在教会里的工作方针。

最初门徒在耶路撒冷领受了圣灵的能力,便开始传福音,为神作见证的地方是先在耶路撒冷,那里的教会便被建立起来。然而神的目的不是单单将福音传播在耶路撒冷而止,还要传遍犹太全地,当犹太四周都建立了教缓筢,门徒继续到撒玛利亚,彼得等在这里遇上了教义上、处事上的困难,他们就把问题带往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的门徒便派人为他们解决问题,撒玛利亚的教会逐渐被建立起来。后来门徒继续传道至安提阿,安提阿的教会也渐次兴起。当他们遇上疑难的时候,他们又派人往耶路撒冷,寻求协助,耶路撒冷就像他们的母会,是他们福音的根据地。然后神吩咐安提阿教会,派遣扫罗(保罗)往更远的地方传福音,这次他没有派耶路撒冷的门徒前去,保罗等人便将福音传至小亚细亚等地,因着他蒙安提阿的差派,故此他三次海外布道之后,也回到安提阿教会,报告工作情况,或遇上困难时,亦回到那里寻求帮助;安提阿教会便成为当时海外传道的根据地。福音又从安提阿传遍亚细亚、以弗所、哥林多、雅典。惟因当时交通不发达,若要向安提阿教会作报告,或向该教会请求协助,便需要长时间方可得以解决。保罗在第十五章说福音已被传开,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了,他盼望能经过他们那里,往士班雅(即今西班牙)传扬福音。当时若要往士班雅,需时数星期或数月,路程遥远,而有风浪则不可乘船,下雨则不能走路;也许当时保罗想,他正需要一更方便的传福音根据地,那里较接近士班雅,为他祈祷,支持他的传道事工。当时罗马已听闻福音,且多间教会已被建立,那里正是理想的地方。其实当地基督徒的生活情况不俗,知识水平也高,教会数目亦多,不论在物质上、真理了解的程度上,皆拥有理想的条件;大概神赐福予他们,也正为着以它们为传扬福音的根据地。故此保罗劝导罗马信徒承担这项责任。

这正是神在教会一贯的工作原则,福音被传开到这里,建立理想根基后,便成为福音的根据地,将福音传往其他未得之地,然后更远的地方得蒙神的福音。在那里,不论在教会根基、物质条件等等又被建立起来,务求以那里为福音的根据地,将福音继续传播。这工作的原则,就有如战时两军对垒,一方欲侵占另一方,而自己的根据地离敌方甚为遥远,他们要选上另一地方,较原来根据地更接近敌人,以之为前哨,把士兵、粮食、武器都运往那里,前哨地领受了这一切物质,要利用这一切来克胜敌人。若前哨的军官接受了总司令这些物质,又接获了攻打敌人的命令时,却只顾利用这些来保卫自己,不顺从上司的命令,总司令又何需再赐予他军队粮食?同样,神将福音传至某地,教会得蒙神的恩典,理当努力地向前线传福音,然而那里若不肯顺服,只利用自己的资源来建立自己教会,神又何必赐福给他们呢?

在教会历史里,自一八零零年以前,福音自欧洲传开,俄国、英国等地都得蒙神的恩典,而中国不少传教机构亦于一九零零年以前成立,而其根据地多半在欧洲。信义会的根据地在德国或瑞士;内地会的根据地则在英国,当时的宣教士多为英国人。而在第一次大战时,宣教士的情况有所改变,美国人远较英国人为多,甚至以欧洲为根据地的差会,他们的宣教士多来自别的地方,欧洲人不愿意承担宣教工作。现在欧洲教堂虽然建筑辉煌,主日却只得一、二百人在崇拜。一九五六年全英国神学毕业生只得二十八人。他们没有尽上应尽的福音责任,神也不再赐福予他们的教会。

今天香港的教会得蒙神丰厚的恩典,历年的培灵会得着丰富经济的支持、信徒也热心参与。此外,教会在资源、人力也没有遇上什么亏欠。神为何将丰盛的资源赐福予香港教会?神的目的何在?若我们没有尽上我们的本份,我们的天父也许会向我们说,他不必再赐福予我们。神不只单叫我们享受物质的丰富,也要我们承担海外宣教的工作,这是教会存在的使命,也是教会基本生命的一部份。今天假若我们单顾领受神的恩典,而没有付上责任,说不定神不再赐福予我们。

保罗谈及他对罗马教会的看法,盼望她们成了他向士班雅传福音的根据地,她们需要承担下列责任∶

关心宣教士的需要
保罗要成为罗马所支持的宣教士,他盼望自己跟罗马基督徒有所交通(十五24)。我们不宜只以经济来支持宣教士,也须多与传福音的人多所交往,了解他们的负担,知道他们在工场上的困难,明白他们在工作上及灵里的挑战。


供应宣教士的需用
(24)中说∶“然后蒙你们送行。”保罗用上一着要的字词“送行”。当时交通很不方便,当人出外旅行时,他必须带备足够的物资,足以前往下一站。“送行”就是指为他预备丰足的物品,好叫福音能传播至下一站。因此我们不但关心宣教士的需要,还要预备他们所要的,让福音传开。


竭力为宣教士祈祷
(30)中保罗用上“竭力”一词,这词常用在运动场,指运动员在赛跑时已筋疲力尽,但他并不放弃,仍拼命继续奔跑,免致功亏一篑。这词不单用于运动场上,基督徒受逼迫时,被放在斗兽场内,与野兽斗争,他们要用尽所有力量来拼命,不可保留半点力气。保罗用上了“竭力”一词,来形容我们为宣教士祈祷的情况,这不是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地说上几句话,我们应用上自己所有力量,来支持福音的工作。我们不可对宣教的工作掉以轻心,那是教会最基本的使命,今天求神赐福予教会,让我们了解,神赐福予教会的基本原因及条件,完成神在教会中的使命。

在《罗马书》这本宝贵的书信里,保罗谈及人类救恩的根基及成就。在这之前,他说自己亏欠全人类福音的债;最后他说,所有教会都有责任成为福音的根据地。求神藉着他的话激励众人的心,并赐福予我们的教会,让教会在未来的日子更蒙福,让我们能成为神赐福的教会,叫福音从我们这里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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