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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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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0: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加拉太书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请特别注意最后这句话,“……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在讲解这节经文之前,让我先做两点相关的说明。第一,我们注意到这节经文是何等的甘甜。你会想起诗篇中的诗句,诗篇19篇说,神的话“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这节经文的确是像蜜一样甘甜,“……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你在全世界都找不到像这节经文一样甘甜的话了。对于那些以基督为至宝的人来说,这句话确实是个芳香甜美的蜜罐子。我要说的第二点是,这是一句极其奥秘的话。我是说,如果你问问自己,第20节里有几个人?你会说有两个人,一个是罪人,就是说这句话的人,另一个就是他所说的救主。是的,你答对了,但是同时,你又答错了。

看看这句话,“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然后他接着说,“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2:20)。保罗说的是两个人,但是几乎像是在说一个人,好像他是忽隐忽现的。我虽活着,但活着的乃是基督;我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换句话说,他与基督的连接非常紧密,以至两者合而为一,这就是罪人凭信心连于基督。保罗是这样,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这样,这是奥秘之所在。基督和罪人彼此相属,基督是为罪人而生的,或者更敬畏地说,基督是为罪人来到这世上的。他的伟大事工是帮助罪人,他所关注的就是罪人。他对天使、污鬼和义人都没有兴趣,却单单要将他的大爱赐给罪人。你如果好好研读圣经,就不难发现这一点。我这样认为有以下两个理由:

首先,他的名字“耶稣”就是这个意思。他之所以被取名为耶稣,就是因为他要将他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这就是“耶稣”这个名字的含义——罪人的救主。所以,他的名字已经向我们表明,他最关注的就是帮助罪人,这是他得此名的原因。其次,他的另一个名字“基督”又是什么意思呢?这名字的意思是受圣灵膏抹的人。那么他为什么要受膏呢?答案是为了帮助罪人。自始至终,基督都是为罪人而生,为救罪人而奉父差遣的。他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我非常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有些人躲避基督,他们太紧张不安,以至不敢来到基督的面前。他们会说,我是什么人,竟到耶稣基督的面前去?我满身罪污、一文不值、一无是处,怎么能去见他呢?我们的回答是:他奉差遣来到这世上,就是特地来祝福罪人的。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罪孽再大的人都可以来到基督面前;相反,自以为义的人却不能来到基督面前。那些所谓的“义人”,就是自以为义的人是得不到祝福的;蒙基督祝福的总是那些看自己为可怜的罪人,认为自己需要被拯救而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如果你反复读福音书,你会发现,基督从不拒绝帮助真心寻求他帮助的罪人。从来没有过!有几次他似乎生硬地把来找他的人打发走了,但那只是为了试验他们的信心,并把他们带入更丰盛的爱里,叙利非尼基妇人就是一个例子(可7:24-30)。当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去见基督,却被门徒阻拦的时候,耶稣非常不悦,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路18:16)。无论男女老幼,我们都是基督要祝福的人。知道这一点很重要,是不是?如果世上的人都知道基督多么愿意祝福他们,那么赶来找基督的人可能就得用公共汽车一车一车地运送了,而且还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赶来。阻碍人来到基督面前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认为自己不受欢迎。他们认为基督全能、圣洁、至高、至上,他会不屑看他们一眼的,更谈不上帮助他们了。这样的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了!耶稣基督来,只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帮助罪人。

关于这一点,听听基督自己是怎么说的:“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我想知道,在你心里,你是否曾来到过基督面前?我想知道,你是否曾对主说,“主啊,怜悯我!”我想知道,在你内心的隐秘处,在没人听见、没人看见的时候,你是否曾对耶稣基督说过,“主,我需要你,我想要你的祝福。”这就是他要我们做的事情。使徒保罗发现了这一点,他说道,“……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那么,连接罪人和救主之间的纽带是什么?我们刚才一致认为,这节经文里有两个人——罪人和基督。是什么把他们连接在一起的呢?是信心吗?是的,但信心不是唯一的;是友谊吗?是的,但这也不唯一的;是彼此相通吗?是的,还不只是这个。听着,神的儿子爱我,他爱我!这里所说的连接罪人与基督纽带是爱,这是最好的纽带,是世上最好的。是爱将基督和每一个想要到他那里去的人连接在一起。爱是天国的特质,而基督信仰是天国特质在地上的表现。这就是为什么在基督降生时众天使唱道:“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路2:14)每当罪人来到耶稣面前时,众天使都欢喜,因为天国已经开始在地上的一些人心中拓展了,而连接罪人与基督的这根纽带就是爱。圣经上说,神就是爱。这就是说,父爱子,子爱圣灵,圣灵爱父和子,他们都彼此相爱,这是一个完美的循环。神的三个位格彼此相爱。当你读福音书时,你会发现,他们论及彼此、相互交谈的时候都是如此。

前几天,我和在座的一位弟兄一起去斯凯岛(苏格兰西部),途中我们有所交通。交通的内容之一,就是父、子、圣灵之间这种奇妙的互尊互爱——他们论及彼此时总怀着爱意和敬意。他们相互尊荣,因为他们彼此相爱。罪人和基督之间的这根纽带是所有纽带中最好的,它是道德律所要求的,就是尽心、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有人说得好,我们的灵魂有三个角。虽然这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但却很有意义。灵魂像一个三角形一样,有三个角,只能由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爱来充满或满足。神造人的灵魂,一方面是为了神自己,另一方面是为了让人的灵魂享受神的爱。我们都需要被爱,不是吗?一个没有人爱的孩子很快就会走入歧途;没有爱,婚姻就毫无意义;没有爱,友谊就空洞无味;没有爱,社会就弱肉强食、无法无天。地狱就是这样,谁也不爱别人。但是,谁有基督在他里面,谁就有满足。现在让我们来问这个问题,证道经文中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基督的爱是什么时候临到说这话的罪人的呢?这位救主是什么时候为这个罪人舍己的呢?这爱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有人说,噢,我知道,是从本书的作者保罗悔改信主的时候开始的。也有人说,我知道,是在保罗去上大马色的路上,看见了大光,仆倒在地,悔改的那一刻开始的。还有人说,当大数的扫罗悔改信主,成了使徒保罗的时候,基督就开始爱他了。是的,基督乐意看见人悔改,这没错,但是,基督在保罗悔改之前就爱了他。在这封书信的第一章中(我们今天没有读到),保罗就告诉了我们这个事实。他说:“……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加1:15)。所以有人说,我现在明白了,基督在这个人一出生时就开始爱他了。不错,神的子民一出生,基督就爱他们了,但是,其实基督对子民的爱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不是从他们信主的那一刻,也不是在他们出生的时候,而是在永恒中他就爱了他们——他的爱没有始点,也没有终点;他爱他们直到永远,他把他们的名字写在生命册上。总之,基督在亘古以先就已经爱了他的子民。

关于这一点,我在这里就不详细解释了,但是我要简单讲几句。我们称之为“无条件的拣选”。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就是基督对罪人的爱,是他对罪人永恒的爱,这就是“无条件的拣选”。基督在他的子民爱他之前,就先爱了他们;在他们认识他之前,就已经爱了他们。作为基督徒,我们可以说,我不同于别人,因为基督永远爱我。这实在是一件至善至美的事。如果你是今天在场的基督徒,你就可以吸到这鼓舞人心的新鲜空气。基督不是从你开始信从福音之时才爱你的,也不是从你出生离开母腹时才爱你的,而是他还在永恒的荣耀中与他的父和圣灵同在的时候,从亘古,在创世以先,他就爱了你。如果这还不能让我们受益,还不足以让我们对基督心存感激的话,我们可真是铁石心肠了。现在,我要让大家看看,“无条件的拣选”是圣经的教导。

我们来以两种简单的方法对此加以说明。旧约中有一对双胞胎,他们的名字叫是以扫和雅各。因为他们是双胞胎,所以他们是同时出生的,而且是同一对父母所生。然而,神说,他爱一个,却不爱另一个。这是神亲自这样说的。他爱雅各,却不爱以扫——他只爱其中的一个。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无条件的拣选”,是神的选择,神的爱临到这对双胞胎中的一个。但是你会对我说,这也太奇怪了,神为什么会只爱一个而不是两个都爱呢?我的回答是:我们不知道。神就是神,他有权随己意而行,我们不能与神相争,这就是保罗的意思。“神的儿子爱我!”保罗觉得这想法太奇妙了,更让他感到奇妙的是,他过去还曾对主的百姓非常残酷。你记得保罗在信主之前是什么样子的吗?他杀害基督徒,把他们下在监里;他用言语攻击他们,与他们辩论;他不仅自己毁谤基督,还唆使基督徒亵渎基督,否则就把他们折磨至死。但是保罗却说:“基督始终爱我。”

让我们换一种方法来看“无条件的拣选”。圣经说,神就像一个窑匠。我们知道,在旧约时代,窑匠有一种圆形的台子,台子的中间有一个转轴穿过,底部有一个小轮子,他可以用脚转轮子。我想,窑匠可能是通过踩一个踏板来传动,从而使台子一直转啊转,而且越转越快,就像一台老式的缝纫机或类似的东西一样。然后窑匠会把粘土放在台子的上面,粘土就跟着台子一起转。经过多年的操练,他的手已经变得非常灵巧。当他的手摸过粘土时,粘土就形成了花瓶或罐子的形状。有时,窑匠对做出来的东西不满意,或者觉得形状不好,不想要了,就把它揉成团,另做成别的器皿。圣经说,神对人也是这样,他“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你问,为什么会这样?我会说:因为他是神,他跟我们不一样。他是窑匠,我们是泥土。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屈身、低头、敬拜他。他有权对你我随己意而行。

保罗说:“基督爱我。”基督徒知道,神并不只是笼统地爱我们这个群体,而是也以独特的方式爱每一个个体。想象一下,假设足球场观众席上有二万五千人,甚至五万五千人,现在如果有人叫你出来站在足球场的草地上,看着这几万人,让你以同样的爱来爱他们所有的人,这是不可能的,你做不到。但是如果你看见你的父母或兄弟在那里,你就会说:是啊,我爱他/她。然而,你无法以同样的爱来爱所有的人。爱是具有独特性的,你不能笼统地爱一群人,也更爱不了一百万人;你只可能单个地去爱。神也一样,他爱每一个子民的方式各不相同,他不是把他的子民看作一大包米或一大袋海沙去爱的。基督不是把我们看成一大群人,然后毫无区别地来爱所有人的。他爱自己的子民,他对每一个人的爱都是独一无二的,像是世上除了他就再没有别人了一样。他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倾注了不同的爱,因为他是神。

基督是神,所以他能做你我做不到的事。有时候,你会听说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但是对方并不爱他/她,我们称之为“没有回报的爱”,这是很不幸的。比如说,一个年轻人爱上了一位美貌的女子,他忐忑不安地走上前去,对那女子说:“姑娘,我爱你,你能嫁给我吗?”没想到那女子不但没有同意,而且嘲笑他,让他走开,别跟她废话,说自己怎么也不会爱上他的。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无奈,只好走开,心灰意冷了多日。我们称这样的情况为“没有回报的爱”。然而,基督不一样。他爱的人必会爱他,一个也不少。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可以对众人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 20)

这就是诗篇110篇所要表达的意思:“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甘心牺牲自己……”(诗110:3)也就是说,基督能够使我们爱他;每个基督徒都知道这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老作家撒缪尔•卢瑟福(Samuel Rutherford)写得非常美,他说:
“我曾热爱世界,贪恋属世之物,
然而基督从天而降,悄然夺走我的心,
又把我的心带回到天上。
从此,我不能爱世界,只能爱他。”

当基督夺走我们的心时,我们只能爱他。正如你爱上某人,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去爱他。你爱他没有其他原因,就是爱他。基督徒爱基督也是这样,他们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可是,这是一种超乎寻常的爱,它将一个罪人从其他罪人中分别出来。我要用一下“阿民念主义”这个词。这个词我们不常用,但是我要说一下这个词的意思。阿民念主义是在350年前或更早(将近400年前)进入荷兰的。你知道现在的荷兰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有非常好的基督徒和很合神心意的教会。那里曾兴起过一场宗教改革。我们应该热爱荷兰人,他们当中有许多基督的好仆人。但是,在350到360年前,或者更早,“阿民念主义”曾进入他们的教会,造成了很大的搅扰和破坏。那么什么是“阿民念主义”呢?阿民念主义教导圣经所没有教导的东西,比如:第一,我们并没有那么罪恶;如果我们足够努力的话,我们自己就有能力选择基督来做我们的救主。第二,神拣选那些选择神的人。第三,基督为所有人死在十字架上,他的死对所有人的意义都是一样的。第四,当基督以他的恩典触动我们的心时,我们可以说“不,我不需要你”。 第五,一个人有可能成为基督徒,而后又失丧、堕落,离弃基督信仰。

阿民念主义的这五个要点每一点都具有严重的错误,所以众多持守真道的教会,有荷兰的,有英国和苏格兰的,纷纷派代表聚在一起,召开了一次非同寻常的会议,我们称之为“多特会议”。大约在1618年,那些优秀的基督教牧师和长老聚在一起对阿民念主义观点提出质疑:“这样的观点对吗?”“阿民念主义观点正确吗?”他们查考了圣经,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不对的。他们发表了一项声明,我们都知道这项声明叫“加尔文五大要点”(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这五大要点的首字母缩词是“TULIP”(其英文意思是“郁金香”)。

- T代表“全然的败坏”(Total Depravity)
- U代表“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
- L代表“限量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
- I代表“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tible Grace)
- P代表“圣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以上五点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基督一旦爱一个罪人,就会永远爱他;人一旦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就永远是基督徒;所以不是我们选择了基督,而是他选择了我们;他爱我们,使我们成为基督徒,不是出于别的原因,只因为他爱我们。

这难道不是一节让人觉得很甘甜的经文吗?这节经文难道还不够让人振奋吗?它对基督徒来说难道不像蜂房的蜜一样甘甜吗?他在我们未有以先就爱了我们。神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他的美意本是如此。他是神!他并非是这样爱每个人,不是吗?那么成千上万未曾来到神家中的人,数百万从来不曾有自己母语译本圣经的人,还有上千万没听说过基督的人,他们会怎样呢?神也同样爱他们吗?不!神从他们身旁经过,但没有把同样的爱给他们。然而,他却将这奇妙的事告诉了你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我们不再感到孤单。我们有基督就无需气馁,无需害怕,也无需感到孤独。“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8:31)保罗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因此,连接罪人和基督的纽带是爱,其中有我们对基督的爱,但更是基督对我们的爱。基督徒的确爱基督,没错,但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是基督对我们的爱。基督爱我,为我舍己。这爱是以行动来表达的。有些人说爱你,但是从来不为你做过任何事;也有些只是酒肉朋友,他们爱你只是为了从你那里得到好处。基督恰好相反,他爱我们,只是为了让我们得益处,而我们却不能为他做什么,因为他已经拥有了宇宙中的一切。他以舍己的爱,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孽,以至于死,为的就是把我们带回到父神的面前。

让我来说明这一点。一百年前,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过一部举世闻名的小说——《双城记》。这是一部反映法国大革命的书。书的末尾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巴黎有一个大地牢,称作巴士底狱,里面关押着许多囚犯,他们都即将上断头台。其中有一个人物非常特殊,需要被救出来。问题是怎么救他呢?有一个朋友很勇敢,他说,我有办法。他以探监者的身份来到巴士底狱,与这个囚犯谈话,然后他说,请把你的衣服脱下来,我也脱下我的衣服,然后咱俩交换。你假扮成我偷偷溜出去,我就留在这里替你上断头台。他们就这样做了,互换了衣服。本该被砍头的人安然无恙地离开了,也没有被发现。我猜想他是一个英国人,安全地回到了伦敦,而另一个人则英勇地替他死了。基督也是这样,他从天上来,取走了我们的衣服,把他自己的衣服给了我们。他取走的是我们的破衣烂衫,即我们的罪,而赐给我们的是王子的义袍,我们因此成了神的儿女。

维多利亚女王是英国的一位伟大的君王。一天,她坐着马车穿行伦敦。可想而知,当时街上人头攒动。有一个男人从他的腰际抽出手枪对准女王,要向她开枪,人群中一个仰慕她的人见状就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身子挡住子弹,他头部中弹,扑倒在地,死了——他救了女王。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也是如此,他担当了神对我们的诅咒和审判,亲自堵住了神审判我们的子弹——他替我们死了。“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多年前,我在格拉斯哥附近,阿玛代尔的一个学校任教。阿玛代尔有一根非常有趣的灯柱。它的妆饰很特别,不同于街角其他的灯柱。我问别人,“为什么这根灯柱这么不一样?”,很多人都答不上来。一位老人回答说:“这是为了纪念一位妇女在这里的英勇行为。”“她做了什么呢?”我问。老人回答说:“有一天,有一个孩子从人行道走到车道上,那时恰好有一辆公共汽车朝他的方向驶来,眼看那车就要撞上孩子的时候,这位妇女看见了,立即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身体挡在汽车前面,并把孩子一把推开。毫无疑问,这位妇女就这样死了。大家被她英勇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于是在那里立了这根灯柱来标记这个地方,以示纪念。”神的独生子爱我们,正当神严厉的审判要临到我们,将我们打入地狱的时候,神的独生子为我们舍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此举使我们免遭了神的审判。基督是为我们而来,为我们而死的。

我的一个朋友是传道人,以前身体很强壮,常在高地运动会(苏格兰一年一度的传统比赛)上参加链球比赛。有一次,他参加西海岸某地的高地运动会,另一个链球选手也在参加比赛。链球场边上有些绳索把观众隔在场外,以免他们被链球砸伤。那位选手甩动着链球,正当球要被抛出手的时候,有个小孩子从绳索底下钻了出来,朝着链球飞过来的方向走去。我那位朋友见状,一把抓起那个孩子,把他送回去,自己却被球击中,当场死亡。我的朋友们,基督爱我们,他也是这样,为我们舍命。这就是基督的爱!难怪英国神学家托马斯•查尔摩斯(Thomas Chalmers)会说,基督徒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爱排斥力”。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当我们归信基督以后,我们绝不可能仍是从前的旧人,因为我们已经被改变了。当我们知道神的独生子爱我们,并为我们舍己的时候,我们怎么可能还跟其他人一样生活呢?怎么可能回到世界中去,享受世俗的吃喝宴乐呢?怎么可能还沉溺于罪中之乐呢?我们怎么还能活得像世人一样呢?我们再也不可能这样了。这就是“新爱排斥力”。如果我们爱基督,我们就不会爱世界。保罗说,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快要结束的时候,请让我讲最后一点。一位老传道人在英国阿伯丁郡讲道时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位妙龄少女,长得极其美丽。他的父亲非常富有,身居豪宅,或许是宫殿,甚至是城堡。我想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是父亲的独生女,这一点更使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父亲非常关心宝贝女儿的婚事,认为在选择终身伴侣这方面,她需要非常有智慧,要嫁给一个深爱她的男人。有一天,有人敲她家的门,或者说,这座城堡的门,敲门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女仆问:“有什么事吗?”那乞丐说:“我可以跟住在这里的年轻小姐说一句话吗?”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于是女仆将小姐请下了楼。乞丐跟那小姐说了一会儿话,小姐上下打量他的破衣烂衫后,那乞丐就走了。她回到楼上去见父亲,父亲问:“是谁啊?”女儿回答说:“父亲,是我要嫁的那个人。”“什么?”父亲从窗户望下去,看见了路上那个衣衫褴褛的人。他喊道:“亲爱的女儿啊,你一定是疯了!你不是当真的吧?”“我是认真的,父亲。一年后的今天,他要回来娶我。”可以想象,父亲费尽口舌来打消她的念头。在这位父亲看来,这桩婚事门不当、户不对,可是,他怎么也无法改变女儿的心意。“父亲,我爱他,他也爱我,他会是一个完美的丈夫的。”时间一天天、一月月地过去了,一年的时间到了。这位小姐盛装等候她新郎的到来。看着自己的女儿就要嫁给这样一个一文不值的乞丐,父亲为失去自己唯一的女儿而伤心落泪。就在众人等待着那乞丐出现的时候,城堡的大门口响起了号角声。一个男人骑着白色战马,在一群侍从的陪护下沿路而来。原来,他是一位王子。一年前,他乔装成乞丐,来表达对女孩的爱意;尽管他衣衫褴褛,女孩还是认出他是王子。他们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这位在阿伯丁传教的老传道人要说的,我们现在可能都已经明白了:故事里的王子和少女就是基督和属他的子民。是的,当耶稣第一次来到伯利恒时,他衣衫褴褛;但是到世界的末了,他再来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亲眼看到他的荣耀,成千上万人都将与他同在。难怪使徒保罗情深意切地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我愿你们每个人都爱基督,信靠基督,把你们的心交给这位伟大的救主。现在就成为基督的新妇吧!到世界末了,当他再来的时候,他必要带着你进入天上他那荣耀的居所。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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