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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课 人论:圣灵十字架与信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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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11: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十四课 人论:圣灵十字架与信徒的关系
活在主里作婴孩的信徒,必须认识十字架上两方面的工作,他才能脱离肉体的掌权,才能有复活的生命与主联合(罗8:1-17),并拒绝效法这个世界的生活方式,进而甘愿为主的缘故去经历各样的苦难。但必须时刻警醒,以免恶行在我们肢体上发动。因为何时信徒一不顺服圣灵的引导而行,他立刻就顺服肉体而行。必须认清肉体顽劣的本质如,罗马书七章是在六章八章的中间,信徒已经过七章进入八章有在圣灵里的生命,而七章成过去或历史。信徒无论何时不按八章圣灵而行,就立刻有七章的经历(罗7:24--25),25节才是真得胜。

信徒无论内心如何顺服神的律,他的肉体总是顺服罪的律。肉体永远是肉体,无论你生命如何长进深入,肉体却无丁点长进。罪性总是爱慕罪,必须靠圣灵的能力借着十字架治死罪性(罗8:14),不受肉体辖制,进而治死肉体恶行(罗7:25,8:12-17);并不是肉体化为无有,因住在信徒里面的圣灵并不强迫人治死肉体,也不令人即刻治死肉体,但警戒我们,若不顺从圣灵行事,肉体立刻就活动起来(罗7:1-25,提后2:12,启12:7―11)。
主里做婴孩的是出于神的允许,也显明神救恩之完全(提前4:10)。然而我们在主里尽管为婴孩,但我们不仅有神的形象样式、复活的灵、与神的父子情谊,更有基督的宝血和圣灵的印记在身,就应顺服并听命于圣灵的引导,经历十字架的对付,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进入基督的完全,成为满有基督身量的基督人,才使神在我们身上得荣耀有享受。
思考题;1详解罗马书7:25节经文。
    2圣徒有没有犯罪的可能?
    3怎样评论属灵生命的大与小?
    4回顾并写出自己失败的经历。
背诵经文:提后2:12,启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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