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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课 人论: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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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21: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十三课 人论:认识自己

罗7:11---20;林6:18
腓3:10雅1:14

属肉体的或称属血气的,也指未重生的人,就是靠本能行事(彼后2:12)的人,这种人里面没有圣灵(罗8:9),且在撒旦的权势下(徒26:18)是被肉体情欲所奴役的,他属于这个世界且与世俗为友(雅4:4)不明白神的真理和神的心意,而是依懒人的理性在情欲及罪的权势中行事为人(罗8:13-14)。
没有圣灵的人是属灵的瞎子,原因是受到撒旦的蒙蔽,使撒旦的灵在自己身上运行;具体表现为无法清楚看到自己的灵魂将要灭亡的结局,不能真知福音真理(林后4:4)。
没有圣灵的人是自以为明目的属灵盲人(路18:9—14约9:35—41),原因是他们自以为义,靠守律法得救不需神的救恩;具体表现为徒有敬虔的外貌却无敬虔的实意,重担加给别人自己却远而避之,良善怜悯溢于言表内里却自私冷漠,挑人身上之刺却无视自己眼中之梁木,被神弃绝而全然不知。
没有圣灵的人是与世俗为友即属灵淫乱的人(雅4:4赛54:5耶2:2,结16:32太12:39林后11:2--3),原因是他们心有诡诈,心存投机,心偏于邪,心怀二意;具体表现为既将自己委身与神又将自己委身与世界,与世界联合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以人的教训取代神的教训,一边高举神名一边敬拜鬼魔,在己身和教会建立魔鬼的座位,以福音为取利的门路、以巴兰的教训引信徒离真道。这等人以己之聪明取灭亡之果。
尽管重生的信徒得到了属灵的新生命,他们还有犯罪的本性和邪恶的倾向(加5:16-17)。他们如同属灵婴孩,常显于属肉体的凭据是:嫉妒、纷争、争竟、自私、好胜、张狂等,象世人的样子。所以他们必须靠着圣灵的能力和恩典治死并胜过肉体的恶性(罗8:13)。信徒务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对付老我舍己跟随主(太16:24多3:12)灵命才能不断长大。
罪性住在人的肉体内,但肉体与罪的权势不同,从广义讲肉体就是人按自己的意思,靠自己的力量行事,目的是建立自己的地位,树立自我形象,以己为中心。这一切和人的本能,体的机能分不开。人体的机能可以分三部分,1、哺养2、生育3、自卫。人未犯罪之前都是合一的、正当的,没有罪恶的权势搀杂在里面。自从犯罪里面有了罪性,这三者机能也成了犯罪的媒介(罗5:12)。
罪从一人入了世界,在亚当的堕落中,罪成了活的律或权势,并进入人类当中(罗5:17。19)。随之而来的是两个后果:1.罪入亚当的心灵和生命。2.亚当把这种罪性传播到整个人类的生命中。人类都得到玷污和败坏。所有生在这个世上的人都是有一种趋向即罪的邪恶的内在倾向(罗1:21-22。罗7:24创6:512:8,21诗14:1-3耶17:9可7:21-22林前2:14加5:19,21西1:21约一2:19)。人人都从亚当传承了道德的堕落和灵性的死亡(创2:`17; 3:19)从此就伏在死的定律之下—“罪的工价就是死”。
所有人无论信与不信,最终都要面临死亡:信子的人借死而进永生,不信子的人借死而进永刑(弗4:17-18)。世人惟有借着耶稣基督才能逃脱不信之人进入永刑的死。因为主已把死废去,将不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1:10)。
尽管信主之人已得着复活的确据,但仍经历身体死亡。因这死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对死不但不害怕(林前15:55—57),反而视死为生命的转折点。借此可以脱离世上艰难苦楚以及肉体的辖制(林后5:1,5约14:2腓1:23林后5:8弗2:7诗87篇;启14:2-3;15:3;6:9)。
圣民之死,在主的眼中是极为宝贵的(诗116:15),是得享平安(赛57:1-2)和进到荣耀里(诗73:24)的通道。死是一种极有福气的分离,信徒借此离开身体,与基督同在同住(腓1:23林后5:8),与主有完全相同的思想意志和情感(路16:19-31),有属天的形状(路9:30,32林后5:1-4)。
思考题:1、罪的权势和肉体相互关系是什么?

2
、信徒的死,为什么说是生命的转折点?


3
、信徒死后的光景是什么样?为什么经上说是睡了?


4
、不信之人死后的光景是什么样?有完全意志么?

背诵经文:
约14:1,4启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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