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课:人论:人与十字架的关系 约3:16-17
误认重生:比如有的信徒从情感而来的悔改,痛苦,哭泣,立志重新做人等,若不是从圣灵而来,这一切都是宗教上的感觉(西2:23),这并不是真重生。如:理性上的断案,智力里的知识,头脑里的接受,身体上的刻苦(加6:15),情感上的冲动,意志上的要求,思想里的明白所生出来的改进或修正都不是圣经中的重生。所谓重生是发生在人最深的部分――人因罪死掉的灵在神的生命里活过来。
圣灵将神的生命赐给人,人需用信心接受,并把自己交给且联合在基督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即同死、同复活、同永存(约3:16
17:3)。但注意:不可把基督代死与我们和基督同死分开(罗6:2),不然就没有救法,如:“神爱世人”这一节圣经深深显明了神的心意和目的(提前2:4 罗8:32 约一4:10),这“灭亡”它不是指身体的死而是指永远的刑罚。“永生”不单指我们重生之后神给我们的礼物----永活的生命,同时也指永恒的时态,也指出生命的性质(约8:34-36),见证了我们与圣父、圣子、圣灵有真切而永久的父子关系。
永生是的确的事实(约5:24 10:27-28),一个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了活泼的盼望,有了活泼的盼望加上坚定的信心与真切的爱心;最终才能把握永生。我们不单单因这起初悔改的信心拥有和把握了永生(约5:24)就高枕无忧,还须常常与基督保持活泼亲密的联合与交通(约一5:12)。没有耶稣就没有永生(约10:27),永生也是一个特殊的盼望,永生与基督再来接他忠心信徒是息息相关的(约14:3 可10:30 提后1:1-10 多1:2
3:7),顺从圣灵而活是我们得到并把握永生的前提条件(罗8:12-17
加6:8约17:6---12)。
思考题:
1.怎样分别未重生的信徒?
2.怎样才能得到永生?
背诵经文:多1:2
3:7
加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