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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704 宣教伟人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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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21: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 M704 宣教伟人略传 魏外扬
没有宣教士,就没有宣教史,宣教史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应该就是宣教士的故事。这本书概略讲述八位近代宣教伟人的故事,在选择人物的时候,考虑到国籍、性别、服事工场、工作性质等因素,力求具有平衡性与代表性。
教材内容正文 前言  
第一课 宣教之父——克里威廉
作业:第一课 宣教之父——克里威廉
第二课 缅甸使徒——耶德逊
作业:第二课 缅甸使徒——耶德逊
第三课 碧海蓝天——培顿约翰
作业:第三课 碧海蓝天——培顿约翰
第四课 蛮荒白妈——史莱舍
作业:第四课 蛮荒白妈——史莱舍
第五课 回教使徒——史文模
作业:第五课 回教使徒——史文模
第六课 恒爱光辉——贾艾梅
作业:第六课 恒爱光辉——贾艾梅
第七课 译经使者--金纶汤逊 资
作业:第七课 译经使者--金纶汤逊
第八课 丛林凯歌--伊略吉姆
作业:第八课 丛林凯歌--伊略吉姆

前言
没有宣教士,就没有宣教史,宣教史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应该就是宣教士的故事。这本书概略讲述八位近代宣教伟人的故事,在选择人物的时候,考虑到国籍、性别、服事工场、工作性质等因素,力求具有平衡性与代表性。至于来华的宣教伟人,因本系列另有《来华宣教士略传》一册,本册中就不再纳入。
伟人的标准,在世俗历史来说,不外是立德、立功、立言,在宣教历史来说,则是以“信、望、爱”的实践来衡量,当然,对于“大使命”的彻底委身,更是最基本的条件。
希伯来书十三章七节教导我们:“从前引导你们、传上帝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本书中的八位宣教伟人,当然有许多值得我们效法的地方,但我们可以从一件事做起,就是多多阅读宣教士的故事。他们八位几乎个个都有引以为榜样的前辈,例如史莱舍之于李文斯敦,史文模之于卢勒( Raymond Lull ),贾艾梅之于乔治慕勒,金纶汤逊之于戴德生,以及伊略吉姆之于贾艾梅。生命影响生命,见证激励见证,就让我们从阅读这八位宣教伟人的故事开始吧!
本册与《来华宣教士略传》两书中,每课最后所列的思考题,皆由张玫珊姊妹提供,在此谨表谢意。

第一课 宣教之父——克里威廉
William Carey, 1761-1834
宗教改革运动后的几百年间,西方教会普遍忽视普世宣教的“大使命”,直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克理威廉来到印度(1793),马礼逊来到中国(1807),耶德逊来到缅甸(1813),情况才有所改变。
他们飘洋过海来到遥远的东方,经历极大的困难,将圣经翻译为当地文字,将福音传到东方世界。他们也都因为翻译圣经的成就,及其它学术上的贡献,由西方著名学府颁赠荣誉博士学位,以示尊崇敬仰。
在这三位亚洲的宣教先驱中,对马礼逊的介绍收录在此培训材料宣教系列的另一册,其余两位都是本册要介绍的对象,以下我们先从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的克里威廉谈起。
一、胸怀普世的鞋匠
克理生于英国诺桑普顿(Northampton)境内的一个小镇,家境清寒,十二岁就辍学谋生,成为学习制鞋的学徒。但他勤奋向学,悔改归主后,自修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等课程,提升自己研究圣经的能力。他也爱读哥伦布、库克船长等航海探险家的传记,并在工作室墙上悬挂一幅自制的世界地图,随时注意世界各地发生的大事,充分表现出胸怀普世的精神。
克里于1786年成为浸信会的牧师后,就经常向其它牧师分享普世宣教的异象,但起初得到的响应十分冷淡,甚至有长辈如此教训他:“年轻人,假如神要异教徒得救,祂自有办法,不用你来操心。”
然而克里并不灰心,努力搜集资料,终于在1792年出版《基督徒对异教徒得救的责任》一书,使一些原本忽视“大使命”的牧师们,在看过这本书之后开始醒悟过来。这本鼓吹普世宣教的小书,虽然只有八十几页,却被喻为媲美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公布后产生划时代的影响。
书中的第一部分是论证,答复那些主要的反对者。第二部分是检讨,温习过去宣教的历史。第三部分是调查,将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精密的统计。第四部份是挑战,评估各种难题和危险。第五部分是计划,强调同心祷告的重要。同年间,克里在一次讲道中,留下“向神求大事,为神作大事”(Expect great things from God; Attempt great things for God.)的名言,在他的心目中,最大的事莫过于将福音传到远方,使异教徒可以得救。
在克里锲而不舍的鼓吹下,1792年10月2日,十四位来自邻近乡镇的牧师及信徒,包括克里在内,在一位师母家里,决议成立一个差会,也就是英国浸信会差会的前身。一本小书、一次讲道和一个差会,使得1792年成为教会史上关键性的一年。上帝拣选一位鞋匠来唤醒忽略“大使命”的教会,又拣选一批乡村牧者来成立实践“大使命”的差会,可见祂的拣选何等奇妙难测,因此每一个信徒、每一间教会都不要轻看自己,我们在大使命中都有可以扮演的角色。
二、印度的使徒
1793年,克里及家人终于踏上印度的土地,直到四十一年后死于印度,他再也没回过英国,真不愧是“印度的使徒”。在克里出发之前,有一次与几位同工谈话,他形容印度好比一座深藏于地下的金矿,自己愿意冒险下坑去采矿,希望留在家乡的同工能在地面握紧绳子,成为他可靠的后盾。这些同工果真信守承诺,都能终身支持克里在印度的服事。
起初克里的妻子桃乐丝(Dorothy Plackett, 1755-1807)因为怀孕,加上害怕陌生的环境,所以不打算随丈夫去印度,只答应克里带大儿子同行。后来因为行程中途生变,船只返回英国等候,这时桃乐丝才改变心意,同意在妹妹陪伴下,全家一起去印度。他们此时有四个儿子,刚出生的幼子名叫雅比斯,意思是“我生产时十分痛苦”(参历代志上四9-10),没想到雅比斯长大后,颇有乃父之风,放弃法官的职位,自愿去摩鹿加岛拓荒宣教,果然“比他众弟兄更尊贵”。
不过桃乐丝的情况却非常不妙,她一直无法适应印度的生活,尤其在三子彼得病逝后,她的精神状况从崩溃到错乱,一直无法康复,成为克里长期的重负。在桃乐丝去世后,克里又两度再婚,可见早期宣教士常在家人的健康方面付出极大的代价。
克里在印度最初的几年真是饱经忧患,除了妻子的健康外,经济压力也十分沉重。为了节省开支,他曾举家迁居于鳄鱼、毒蛇、老虎出没的沼泽地;也曾为了生活费用,接受一间染料工厂经理的职位,这工作多少会占用他的时间和心力。此外,印度人因为传统宗教与社会阶级的束缚,很难接受福音,克里要在辛勤耕耘七年后,才有机会为第一位印度信徒举行洗礼。因此,如同后来马礼逊在中国的情形,克里决定将圣经翻译放在第一优先的地位。
三、雪兰坡三杰
幸而克里不是一直孤军奋战,1799年底由英国来了一批生力军,其中马殊曼(Joshua Marshman, 1768-1837)与华威廉(William Ward, 1769-1823)二人成为克里终身最亲密的同工,被称为“雪兰坡三杰”(Serampore Trio)。雪兰坡距加尔各答不远,由丹麦政府统治,地处交通要冲,对宣教工作也较友善,因此三杰决定在这里建立长久的宣教基地。为了经济效益与互相照顾,他们在雪兰坡实行集体同居的大家庭生活,大家轮流担任家长,分配操作家事,定时聚集祷告,很少发生冲突,留下宣教史上的一段佳话。
雪兰坡三杰是一个极有效率的译经团队,克里与马殊曼都具有语文恩赐,华威廉则是印刷高手,三人合作无间,在当地助手的协助下,一种种版本的圣经译本不断从雪兰坡向外运送。最初完成的是孟加拉国国文译本,新约部分在1801年出版。他们亦曾将圣经翻译成中文,与来华宣教的马礼逊在中文译经的工作上相互辉映。三杰的眼光不限于印度,而扩及全亚洲,他们共将圣经译为三十多种亚洲文字,也编了几种字典。
克里自己没上过大学,却为印度人办了雪兰堡学院,同时他也接受英国殖民政府的邀请,在威廉斯堡大学任教,贡献他对印度历史文化的知识。他也极力反对印度社会的一些陋俗,例如烧死寡妇来殉葬,这些陋俗后来都为印度政府明令所禁止。
四、近代宣教之父
克里威廉死时,印度已有几千位信徒,几十所教会与学校,以及大约五十位来印度的宣教士,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儿子在内。他的事迹更激励无数后代信徒献身海外宣教,因此他也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
作业:第一课 宣教之父——克里威廉  
■ 思考题
1. 克里威廉生长于英国小镇,后来却热心海外宣教,当今的基督徒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发?
2. 克里有哪些言行令你感动、留下深刻印象?
3. “雪兰坡三杰”的工作、生活方式,对于后人有什么借镜?

第二课 缅甸使徒——耶德逊
Adoniram Judson, 1788-1850
十九世纪被教会史家称为“宣教大世纪”,而此时期宣教士的主力无疑是来自英国与美国。英国教会开其端,克里威廉赴印度、马礼逊赴中国,美国教会莫等闲,耶德逊前往缅甸,他们共同开创出东方宣教的新纪元。
前课叙述英国的第一个海外宣教差会,是由一批乡村牧师促成的,而本课中我们将看见,美国的第一个海外宣教差会,竟然是由一批年轻的神学生促成的。异曲同工,证明在神没有难成的事,祂常拣选微不足道的人来成就伟大的属灵事业。
一、旅店是他的醒悟之地
耶德逊生于美国历史名城波士顿附近的穆尔登(Malden),是一位公理会牧师的儿子。他自幼聪明过人,学习能力超越同侪。十六岁入布朗大学,虽年纪较小,却以第一名成绩毕业,并获得代表毕业生致词的殊荣。在学期间,他结识一位才华洋溢而不信神的同学,同时在这位同学的影响下,逐渐放弃自幼接受的基督信仰。大学毕业从事短暂的教书工作后,他决定离乡背井,到外面的世界去历练一番。
有一天晚上,他投宿在一间旅店,半夜时邻室传来阵阵哀嚎与骚动声,令他心惊胆跳。天亮时他询问到底发生何事,人家告诉他有个年轻人在夜里去世了。再多问几句,他赫然发现死者正是自己所崇拜的那位无神论同学。一个自信满满、通晓万事的年轻人,竟然在面对死亡时显得如此恐惧,耶德逊彷佛遭到当头棒喝,在经过一番思考后,决定立即返乡,并且以特别学生的身分,进入刚成立的安多华(Andover)神学院就读。不久后,他不但恢复与基督的关系,更愿意将自己奉献在海外宣教的禾场上。
正好在这时候,几个年轻的神学生从别的学校转来,他们都是“干草堆祷告会”的成员,对海外宣教极有负担,安多华神学院就在耶德逊和他们的影响下,成为一个推动海外宣教的重镇,而美国公理会的海外宣教差会(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也在1810年正式成立。
接着在1812年2月初,一个寒流来袭的冬日,美国公理会在赛伦港(Salem)举行第一次的差派礼,将耶德逊等五名年轻人差往印度。前一天才完成婚礼的耶德逊夫人安妮(Ann Hasseltine, 1789-1826)坐在会众席的第一排,她这时大概还想不到将来的道路竟是如此坎坷难行。
二、廊屋是他的宣讲之地
历时四个月的海上航行虽然辛苦,但也给耶德逊夫妇一段讨论洗礼问题的机会,最后他们决定接受浸信会的立场,反对为婴儿举行洗礼。出发时明明是公理会的牧师,抵达印度时却转为浸信会的立场,消息传回美国,公理会当然扼腕叹息,浸信会却意外惊喜,立刻表示愿意接纳并支持他们。
1812年六月中,耶德逊夫妇在加尔各答登陆,受到克里威廉等前辈的接待,但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拒绝他们留下,因此他们只好转往几千海哩之遥,位于马达加斯加岛东南的法兰西岛(Isle of France)。抵达后发现这岛根本不适于定居,于是又折返印度的马德拉斯,在那里又受到东印度公司的驱逐,惊惶中他们发现有一艘即将起锚开往缅甸的船,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他们只好登船,于1813年7月13日抵达仰光。安妮是被抬着上岸的,因为她在船上流产,身体还很虚弱。
仰光虽是缅甸的首都,但炎热、脏乱,不时爆发霍乱瘟疫,加上缅甸朝野都倾心佛法,所以过去很少宣教士在此久居。克里威廉的大儿子腓利曾由印度来此,甚至娶缅甸女子为妻,但最后还是回到印度服事。
耶德逊夫妇除了努力学习缅文外,更积极寻求突破困境的方法。他们发现缅甸人喜欢走进路边的廊屋(Zayat),聊天或听讲,以消磨时间。因此廊屋兼具休闲与教育的功能,在缅甸人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为什么宣教士不能入境随俗,也设立廊屋作为宣讲福音的场所呢?耶德逊夫妇的廊屋在1819年四月初启用,位于一条大路旁,可以吸引许多民众前来听道。这个策略果然奏效,一个多月后,一位名叫孟那(Maung Nau)的工人决志信主,成为耶德逊六年来所结的第一个果子。到了1820年,信而受洗的已有十人。
三、死牢是他的受苦之地
耶德逊的同工白礼斯医生(Dr. Jonathan Price),虽然妻子到缅甸五个月后就病故,但他继续留下来行医,由于医术精湛,名声远播,连国王也闻其名,特别在阿瓦(Ava)皇宫召见他。白医生唯恐自己的缅文欠佳,就邀请耶德逊作伴,一同前往。从仰光溯伊洛瓦底江而上,要走一段漫长的水路才能到阿瓦。会面的结果令人振奋,缅王为报答白医生的贡献,特许耶德逊留在阿瓦居住传道。正当前途可望亨通之际,不料英国与缅甸爆发战争,所有白人都被扣上间谍罪名而被打入死牢。耶德逊也不例外,在1824年6月8日含冤入狱。
阿瓦的监狱据说从不打扫,垃圾堆积,臭气冲天,对于生性喜好整洁的耶德逊而言,更难适应。上百名囚犯共处一室,在摄氏四十度的高温下,不发狂也难。耶德逊的身上共被套上五付锁链,伤及筋骨,那些留下的疤痕到他离世时仍清晰可见。夜间狱卒将他们倒悬起来,只有头部和肩膀可以着地,令人痛不欲生。如此将近一年后,缅方决定将囚犯移往另一处同样恶名昭彰的监狱,在一天半的死亡行军途中,许多人不支倒毙,耶德逊在走过一道桥梁时,也想纵身一跳,以求结束痛苦。他们直到1825年11月才获释,被囚受苦时期长达一年半之久。
安妮在这期间的表现,充满信心、智慧、勇敢、坚定,令人由衷敬佩。她生下一个女儿,独力悉心抚养。她以温情感动残暴的狱卒,允许她常来探监。她冒险保护丈夫最挂心的缅文圣经手稿,先是埋入地下,然后掘出装在枕头套里,当作枕头送进牢房,让耶德逊可以更加安心。这期间,她多次病到半死,但每次出现在监狱门口时,总是打扮整齐,面带笑容,带给囚犯们莫大的鼓励。然而就在苦难过去、全家可以团聚的时候,这位伟大的师母却在孤独中病逝,得年卅七岁,当时耶德逊正出差在外,未能见到最后一面。半年后,那个在苦难中出生的小女儿也病亡,而她也是耶德逊在缅甸所埋葬的第三个孩子。
丧偶之痛令耶德逊久久难以平复,有一段时间他隐居于丛林中,与外界隔绝,甚至为自己挖掘坟墓,终日徘徊墓前沉思,令人为之心寒。他退回母校布朗大学给他的荣誉博士学位,彷佛人间的一切对他都毫无意义。幸而他渐渐走出忧郁,身心灵逐渐康复,得以重新投入翻译缅文圣经及编写英缅字典的大工程中。他于八年后再婚,晚年又再度续弦,与克里威廉一样经历三次婚姻,由此可见早期的宣教士们,多半会面临一再失去亲人的考验。
四、大海是他的葬身之地
耶德逊的苦难似乎无穷无尽,大约从中年开始,他罹患了严重的喉疾,无法大声说话,这对一位以宣讲福音为己任的宣教士而言,又是一个重大的打击。1845年,在去国卅三年后,耶德逊才第一次回国述职,途中他的第二任妻子病逝,葬在大西洋中的圣赫勒那(St. Helena)岛上。美国教会这时视他为宣教圣人,希望他能在聚会中多讲些缅甸的经历,没想到这位满脸风霜、声音沙哑的贵宾,总是用已经生疏的母语,讲些会众们早已耳熟能详的基要真理,而令他们感到十分失望。
带着最后一任妻子回缅甸后,耶德逊继续开拓新工场,到1849年,在毛淡棉(Moulmein)的宣教中心就有信徒约一千五百名,在阿腊肯(Arracan)更有三千左右。
1850年耶德逊的肺病复发,医生建议他作一次海上旅行,于是他从毛淡棉登上一艘出海的船只,然而病情继续恶化,终于在4月12日病逝,遗体被葬在大海中。在耶德逊的出生地,美国麻省的穆尔登,有一块不起眼的大理石上,刻着有关他生平事迹的几句话:“纪念耶德逊牧师,生于1788年8月9日,卒于1850年4月12日。穆尔登是他的出生地,大海是他的墓冢,信主的缅甸人和那本缅甸文圣经是他的纪念碑,他的记录存在天上。”
其实,耶德逊的记录不仅存在天上,也留在人间,两百年来已经感动无数的基督徒,愿意效法他的榜样,将自己奉献在海外宣教的祭坛上。
作业:第二课 缅甸使徒——耶德逊  
▓ 思考题
1. 耶德逊为什么会回转信主?
2. 从耶德逊最终去缅甸宣教,你怎么看神的带领?
3. 从耶德逊所遭受的苦难、历炼,当今的基督徒可以从哪些方面关心在工场前线的宣教士?

第三课 碧海蓝天——培顿约翰
John G. Paton, 1824-1907
碧海蓝天,海鸥翱翔,轻歌妙舞,浪漫悠闲,这情景是十九世纪有些白人心目中的南太平洋,他们称岛上的土著为“高贵的野蛮人”。顷刻间,风云变色,战鼓频催,万箭齐发,尸陈遍野,“高贵的野蛮人”竟然变成了“食人族”,而这画面也是当时一些白人心目中的南太平洋。究竟真相如何,只有长期与他们相处才能明白。
英国海军库克(James Cook, 1728-1779)船长的太平洋探险报告,激起英美教会对南太平洋岛屿宣教的关注。被称为“近代宣教运动之父”的克里威廉,从小就熟知库克船长的事迹,他最初选择的宣教目标,也是南太平洋中的大溪地岛,而非后来他前往的印度。在十九世纪中,无数的白人宣教士,纷纷登陆南太平洋的岛屿,结果有的为土著所烹食,有的带领全岛归主,遭遇虽然不同,却一起写下近代宣教史上极为动人的一章。
本文主角培顿约翰献身于南太平洋宣教事工五十年之久,得享高寿,并留下一部脍炙人口的自传,因此我们选他作为这个地区的代表人物。
一、在格拉斯哥的预备
培顿威廉于1824年5月24日出生于苏格兰的达福利斯(Dunfries)附近,是家中的长子。父亲以织袜为业,在信仰上非常敬虔,一日三次关上房门祷告,留给培顿深刻的印象。由于家境贫困,培顿很早就辍学谋生,但他非常好学,总是把握机会继续进修,为将来去远方宣教预作准备。
二十四岁以后的十年间,他留在格拉斯哥从事城市福音事工,由于他的牧区属于城中较为贫穷、落后,犯罪率偏高的地带,所以常受到歹徒威胁,但他勇敢面对,把别人视为畏途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这十年城市宣教的经历,对他以后置身蛮荒、冒险犯难,也是一段很好的操练。
当培顿决定去南太平洋中的新赫布里底群岛(New Hebrides)宣教时,几乎身边所有的人都极力反对。当有位长辈警告他,去那里可能会被食人族吃掉时,他的回答是:“反正人死后也会被地下的虫吃掉,只要是为服事基督而死,我不在乎是被人吃掉还是被虫吃掉。”
二、在塔纳岛的冒险
1858年八月间,培顿与新婚妻子来到今日名为万那杜(Vanuata)的新赫布里底群岛,并被指派到塔纳岛(Tana)拓荒。由于缺乏今日人类学的基本知识,他对岛上的风土人情,即使如彩绘身体等较无害的习俗,也都很难释怀。几个月后,在第二年的三月间,他的妻子和出生两个多星期的儿子先后病逝,带给他极大的打击。培顿回忆此时心情:“若不是主和我同在,安慰我,我在坟旁真要发疯而死。”
宣教士并非来此的惟一白人,有些商人来得更早,他们习惯于欺压剥削土著,自然会激起他们的敌意。白人也带来病毒,有一次爆发麻疹大流行,夺去大约三分之一岛民的性命,更加深他们的仇外意识。由于宣教士是惟一与土著长期相处的白人,因此常要概括承受他们的怨恨,成为他们报复的对象。培顿留在塔纳岛四年,终日为保存性命而身心俱疲,宣教方面的进展实在缓慢。但是这些冒险的经历,后来却成为他自传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为南太平洋事工争取到大量的支持与资源。
塔纳岛的巫师有一种最厉害的巫术,就是对着某人吃过的水果施咒,这种巫术叫做“拿哈”(Nahak)。培顿为了向巫师挑战,将自己吃过的水果当众交给三名巫师,他们宣称他将在一周内死亡,结果他安然无恙,继续传讲福音。
1862年培顿卷入一场土著的内战,最后被迫在仓皇间离开塔纳,行李中只有几件衣服和他宝贝的圣经。在逃亡过程中,他经历许多神迹,现简述两则如下。一次培顿躲在一位友善的酋长家里,敌人将外面团团围住,酋长对培顿说:“你祷告,我来监视。”结果敌人突然全部掉头撤退,安静地消失在丛林中。一次培顿躲在另一位宣教士家中,敌人放火烧房子,突然刮起大风,将火势吹向相反的方向,接着一场豪雨将火苗完全扑灭。连敌人都惊呼:“这是耶和华所降的雨!”
三、在“日春号”的投资
离开塔纳岛后,培顿到澳洲待命,由于人地生疏,没有人邀请他在聚会中分享宣教的经验。有一天下午,他无聊地在雪梨街头漫步,随着一群儿童走进一间教会,等牧师向儿童们讲完道后,他上前要求牧师给他十分钟时间分享,牧师勉强答应。结果,牧师将周末、主日的讲台都交由他分享,又将他介绍给其它教会,一间接着一间,反应非常热烈。最后他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一笔足够购买一艘宣教船的经费。
差会自备宣教船,用来运送与宣教有关的人员与物资,一则较能掌握时效,二则可免沾染贩奴、走私等罪恶行径,在南太平洋宣教策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培顿向加拿大订购的宣教船命名为“日春号”(Dayspring),后来停在港中被飓风击毁。他又陆续募款订购第二艘及第三艘“日春号”,后者在两年内就触礁沉没,相当可惜。
1865年有一艘英国战舰驶入南太平洋群岛间耀武扬威,同时执行惩罚任务,哪个地方曾经得罪白人,此刻就要付出代价。当军舰来到塔纳岛,由于岛民无法交出过去迫害培顿的元凶,炮火就摧毁了两个聚落。这么野蛮的行动虽非由培顿主导,但他随军同行,担任翻译,因此遭致许多批评。在英国,不但社会舆论指责他,连一些资深的宣教士也攻击他,使他深感懊恼。更严重的后果是,塔纳岛永远不会再欢迎他回去,因此第二年他与新的妻子回到南太平洋时,只能选择住在离塔纳岛约二十哩而较小的安利华岛(Aniwa)。
四、在安利华岛的扎根
从1866年到1881年,培顿将工作重心放在安利华岛上。他重新学习语言、翻译新约圣经、编诗本、收养孤儿、办学校,以及一如在塔纳岛所做的,挑战巫师的权威,证明福音的大能。凭信心掘井一事,最为他所津津乐道。安利华岛上惟一的一口淡水井为巫师所霸占,居民不得不听命于他,否则无水可用,培顿于是决定在住家附近自行掘井。他既无经验,又未勘查,只凭祷告,一吋吋向下挖,最后居然有淡水源源而出,令所有岛民都对他改变态度,由轻视转为敬畏。别人也尝试在附近掘井,但最后得到的却都是咸水。
为教导心智未启的岛民,培顿总是把握机会,用生活中最浅显的事物来说明福音真理。有一次,他出门在外,忽然想到需要一些用品,就写在木片上,请一位助手回去向培顿夫人领取。助手如数点交后,培顿趁机告诉他,圣经就像这木片,是上帝交代我们的话,因此我们要全心遵行。这位助手后来学习认字特别努力,因为他急切想知道上帝的吩咐,后来他更成为培顿翻译圣经的得力助手。
经过多年的努力,福音在安利华岛深深扎根,几乎所有岛民都受洗归主,严守主日。在主持岛上的第一次圣餐后,培顿记下他的感动:“当我将酒和饼放在那些黝黑的手——那些曾经因食人而沾染血渍的手,如今伸出来接受救主慈爱的印记和徽号,我就觉得尝到荣耀的喜乐,内心激动不已。我想除非日后亲见主耶稣的荣面,不会比此刻感受更深沉的福乐了。”许多安利华的信徒,还有培顿的第三个儿子法兰克,后来都回塔纳岛传福音,终于也在塔纳岛上建立教会。
五、在世界各地的传讲
安利华教会稳固后,培顿开始到世界各地去传递负担,为南太平洋福音事工争取更多的资源。无论是在澳洲、英国或北美,他所到之处,总是造成轰动,听众的情绪随着他的故事而起伏,南太平洋的呼声也进入他们心中。培顿最小的弟弟也是一位牧师,他一再鼓励大哥出版自传,并自愿承担润饰整理的工作。这部精采动人的自传在1889年出版后,使得培顿更为著名,一个以他为名的宣教基金会也在次年成立。
然而,培顿不是只顾远方宣教而不顾本地的灵魂,在他的宣教聚会中,常有人决志信主。他强调远方与本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更多本地人成为基督徒,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海外宣教士。当时有一些教会,因为开始大力支持海外宣教事工,结果连原来积欠的债务都得以还清。
培顿老当益壮,七十多岁时仍奔走各地,经常每天领三个聚会,而聚会的场地多半相隔甚远,他利用赶路的时间,修订安利华语的圣经、诗本与字典。晚年他多半住在澳洲的墨尔本,就近指导南太平洋的宣教事工。1904年八十岁时他最后一次回访安利华岛,次年,与他同心同工四十年的老伴去世,而他自己也在1907年1月18日被主接去,享年八十三岁。
作业:第三课 碧海蓝天——培顿约翰  
■ 思考题
1. 十九世纪去南太平洋岛屿拓荒的宣教士,主要会遇见哪些方面的困难?
2. 你认为培顿身上具备哪些优秀的宣教士性格特点?
3. 从培顿随英国战舰、担任翻译一事,后人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第四课 蛮荒白妈——史莱舍
Mary Slessor, 1848-1915
提起十九世纪的非洲宣教史,第一个令人想到的人物大概就是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 1813-1873)。但是在这本小书中,我们只能给非洲一个名额,因此我决定选择史莱舍为代表。原因至少有下列两点:第一,李文斯敦的探险家角色远超过宣教士角色,因此他的传记非常多,很容易找到。第二,史莱舍是一位女性,我希望这本小书中的性别比重能平衡些。
其实,李文斯敦是史莱舍心目中的英雄,也是激发她献身非洲的一大原因,因此当我们在讲述史莱舍的生平时,并没有忘记那位不断在非洲为后人开路的李文斯敦。
一、父亲的阴影下
史莱舍是英国苏格兰人,七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二,父亲有酗酒恶习,甚至经常殴打家人。十一岁时全家迁往邓迪(Dundee),希望父亲可以重新开始,改变与家人的关系,结果仍旧令人失望,城市的压力与诱惑只有令他更加堕落。有一次父亲半夜回家,将母亲特地为他留下的饭菜掷向墙壁,同时大声咒骂,吓得史莱舍躲在被窝里一面发抖,一面忍住饥饿,可惜那些被糟蹋的食物。
由于父亲游手好闲,没有固定收入,史莱舍从十一岁起就到邓迪的纺织厂当女工,帮忙赚钱养家。纺织工作非常辛苦,但她仍拖着疲惫的身体上夜校,努力充实自己。决志归主后,她也热心参与教会的服事,尤其是在贫民区的学校教书,给她很多磨练胆识的机会。有一次当她正要走进学校时,有四个恶少将她拦下,其中一人手拿金属利器在她面前摇晃示威,非要她开口求饶不可。但她定睛凝视这名恶少,一点都没有显出畏惧的表情,终于恶少们不但停止欺侮的行为,还答应一起参加上课。她后来在非洲所表现的非凡勇气,以及独立、进取、坚定的性格,可以说都是从邓迪的贫民区开始操练的。
二、深入蛮荒内地
史莱舍的母亲虽然生活困苦,却是一位关心普世宣教的基督徒,常将宣教刊物上的文章念给孩子们听,也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中,将来至少有一个成为宣教士。史莱舍受到母亲的影响,非常喜欢阅读宣教士的传记,尤其是李文斯敦的故事,更令她向往不已。她发现自己与李文斯敦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苏格兰人,都是七个孩子中的老二,都曾在纺织厂作工。什么时候自己也可以像李文斯敦一样,在非洲发抒那种“不论何往,只要前进”的豪情壮志呢?
1873年的两起丧事为史莱舍开启通往非洲的道路。先是弟弟约翰病逝,粉碎了母亲的宣教美梦,因为她的两个儿子都不在了。接着是李文斯敦的遗体运回英国,安葬于西敏大教堂,更让史莱舍觉得时候到了,她应该代替弟弟出征,同时追随李文斯敦的脚踪,而已经寡居的母亲竟也胜过对她的依赖,完全支持她的决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与准备,史莱舍于1876年踏上非洲西部的加拉巴(Calabar),也就是今日的奈及利亚(Nigeria)境内,从此献身非洲四十年,直到1915年葬身于此。
西非素有“白人的坟场”之称,加拉巴差会更是死亡的代名词,三十年来,这里已经埋葬了二十位宣教士,又将另外二十位身心受创的宣教士送回英国。因此一般白人宣教士只敢在沿海地区活动,史莱舍却一心想进入内地。她无法忍受沿海宣教士的作风,他们来到蛮荒之地,却仍不肯放弃舒适文明的生活。女士们穿着维多利亚式的服装,帽子、手套、靴子、裙垫、腰垫等等,一样也不少,其实碍手碍脚,完全不适合非洲的环境。史莱舍喜欢过非洲人的生活,甚至爬树、赤脚、不讲卫生,她都甘之如饴。于是她从沿海的公爵镇开始,经由旧镇、溪镇,一步步向内地推进。1888年开始,终于获准进入较为原始蛮荒的奥开永(Okoyong)地区。
由于生活习惯与其它宣教士格格不入,她也乐得独来独往,几乎只与土著为伍。不过也有白人认同她的作风,甚至不辞千里前来协助。有一次她在报告上提到安装门窗的问题,竟然有一位名叫欧文斯(Charles Ovens)的木匠,特地从苏格兰到奥开永来帮她解决问题,也带给她莫大的鼓励。另外有一位名叫莫瑞生(Charles Morrison)的宣教士,虽然年纪比她小很多,却对她十分仰慕,二人甚至论及婚嫁,最后却因男方无法适应内陆的生活而作罢,后来史莱舍终身未婚,得以全心全意来服事非洲人。
当史莱舍初到非洲的时候,心中仍悬念留在家乡的母亲与两个妹妹,她仅存的三个亲人。她在非洲没什么花费,大部分的薪资仍是寄回给家人使用。不料在短短的一年里(1884年到1885年),这三位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病逝。消息传来,她在悲痛之余,倒也觉得了无牵挂:“如今对我而言,天堂比英国更近。”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她开始彻底摆脱沿海的吸引力,将自己投入更危险的内地福音事工。
三、破除土著陋习
面对土著的许多迷信陋习,史莱舍总是尽力加以制止。例如,土著认为双胞胎是魔鬼的杰作,所以一生下来就会被杀死,为此史莱舍到处奔走营救,自己也陆续收养了不少幸存的双胞胎。其中有一个名叫珍妮(Janie),曾两次随她回国述职,成为最有说服力的活见证,为加拉巴差会争取到许多支持,后来她更成为史莱舍最亲密的同伴与帮手。
有一次,史莱舍发现整个部落骚动起来,她立刻赶到集会场去,发现有个赤裸的土著妇人躺在地上,手脚被绑着,旁边有个武士手拿一杓沸腾的油,准备浇在她身上。这也是土著的残忍习俗之一,就是用热油浇身来试验妇女的贞节。史莱舍见状立刻站在妇人前面,企图阻止武士下一步的举动。武士在短暂的犹疑后,转而朝向她叫嚣,手持杓子向她逐渐逼近。如同当年在邓迪面对恶少挑衅时的反应,史莱舍定睛在武士身上,一点也没有露出惧色。终于在互相凝视片刻后,武士发出一阵吼叫,将杓子丢在地上,转身离去。史莱舍趁机向酋长求情,请他赦免妇人一命。酋长受到惊吓,还不知如何是好,史莱舍已经主动为妇人解开捆绑,将她带离现场。这个事件很快传遍了整个奥开永地区,也为史莱舍赢得“众人之母”(Eka Kpukpru Owo)的美誉,有时她也被土著昵称为“白妈”。史莱舍有句名言:“上帝与我,就是多数。”每当她单独面对土著的陋习而加以挑战时,就充分表现出这种信心与勇气。
四、和平的使者
史莱舍除了身为福音使者外,也扮演和平使者的角色,多次冒险在敌对的部落间穿梭调停,化解许多冲突。英国政府肯定她的贡献,1892年正式任命她为奥开永地区的副领事,而她也成为大英帝国史上出任副领事的第一位女性。她精通土著的语言,了解他们的习俗,因此比任何英国官员更能胜任这个职务。
有一次,得知两个部落准备开战,她估计自己来不及赶到现场,就随便写了几个字,用红蜡将信封封好,加上印记,派人飞快送往现场,果然双方一见白妈的文书,立即同意暂缓开战,等候白妈前来调解。史莱舍赶到后,坐在木棉树下,一面编织毛衣,一面听取双方的反复陈述,最后在她的见证下,双方首领立下血誓,同意和平收场。
史莱舍晚年将奥开永地区交给其它宣教士经营,她自己带着几个收养的非洲小孩,继续向更内陆推进。1915年初的一天,她在一间简陋的泥屋中被主接去,临终前是以土语向神呼求:“O Abassi sana mi yok!”(神哪!让我去吧!)一个这么不顾惜自己的白人,却在“白人的坟场”服事了将近四十年,真是神迹!
史莱舍除了一些信件和日记外,并未留下什么著作,但是后人对她的尊崇却与日俱增。1956年,英国女王伊利莎白二世在她墓前献花致敬,她的相片出现在苏格兰发行的十英镑钞票上,这些殊荣已足以说明她在非洲宣教史上的重要地位。
作业:第四课 蛮荒白妈——史莱舍  
■ 思考题
1. 史莱舍早年的逆境,后来怎样被神所用?
2. 由史莱舍的经历,你怎么看宣教士的入乡随俗?及其背后的心志?
3. 试从非洲土著的角度看这位“白妈”,史莱舍为什么能令他们心悦诚服?

第五课 回教使徒——史文模
Samuel Zwemer, 1867-1952
2001年震惊全球的“911事件”爆发后,普世基督教会才猛然醒悟过来,承认过去对回教世界的了解与宣教竟是如此不足。华人教会也不例外,回教福音事工突然成为热门的课题,相关信息大为增加,差传计划也纷纷出炉。因此在这时刻,我们来讲述“回教使徒”史文模的故事,应该是特别具有现实意义的一课。
一、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先锋
史文模的父母从荷兰移民到美国密执安州,生了十五个儿女,史文模排行十三。父亲是位牧师,儿女们受其影响,多半也蒙召承接圣职,其中赴海外宣教的,除了史文模献身回教世界外,一个姐姐(Nellie)在中国服事四十年,一个弟弟(Peter)也前往回教世界,可惜不久就病逝于阿拉伯半岛。
史文模在密执安州希望学院(Hope College)就读时,正值学生志愿宣教运动(Student Volunteer Movement)兴起之际,他是第一批签下志愿书“主若许,我愿赴海外宣教”的学生之一。神学院毕业后,他与一位同学James Cantine向所属宗派申请前往回教世界宣教,未获接纳,于是他们分头拜访各教会,自行募款筹组差会,但反应十分冷淡,好不容易才能成行。直到几年后,他们所属的宗派才正式将回教世界纳入差传计划中,因此开头几年他们得到的宣教资源是相当贫乏的。
二、阿拉伯的史文模
1960年代有一部历史传记影片“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大放异彩,拿下奥斯卡影展好几项大奖。早在劳伦斯(T. E. Lawrence, 1888-1935)为阿拉伯人的福祉奋战前,史文模已经为阿拉伯人的福音奔走多年。“阿拉伯的劳伦斯”与“阿拉伯的史文模”不但见过面,还使用过同一本书。原来史文模曾在伦敦买下Charles M. Doughty着的《阿拉伯沙漠旅行记》(Travels in Arabia Deserts),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后来他将这本书转售给劳伦斯。
1890年史文模来到中东,最初几年是以今伊拉克境内的巴斯拉(Basrah)为据点,1896年他与澳洲来的护士Amy Wilkes结婚,婚后迁往巴林岛(Bahrain)。Amy所属的差会有一项规定,新上任的女性宣教士若太快结婚,要由男方付一笔金额补偿差会的损失。史文模只好照办,并且自我解嘲:“花钱买妻子,这可是地道的回教风俗。”巴林岛也是史文模夫妇的伤心地,因为1904年七月间,两个可爱的女儿在八天内先后在这里病逝。
1905年至1910年间,史文模暂时离开前线,返美出任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巡回干事,带领许多年轻人加入回教福音事工的行列。1912年,为了统筹回教世界的宣教事工,他来到开罗。这里有回教世界最有名的爱资哈尔(El Azhar)大学,世界各地的回教学者及留学生都来此取经,因此就像保罗在雅典的心情,史文模把握每一个与回教学者谈道的机会。
他的宣教策略首先就是充分尊重回教徒的信仰,不与他们争辩,只向他们介绍十字架的救恩。其次,他重视与回教领导阶层的交往,因为一旦他们改变立场,就会对许多回教徒产生影响。第三,他十分相信福音单张的效力,常在公共场所分发,但这是有风险的作法,常会引起骚动,甚至遭致逼迫。幸而史文模天生一张微笑和善的脸孔,加上谦逊的态度,对于化解回教徒的敌意很有帮助。
三、忠心的管家
接受史文模的挑战,以回教福音事工为己任的年轻人为数颇多,其中之一的波顿威廉(William Borden),心系中国甘肃省境内的回族,然而尚未抵达中国,就病逝于埃及开罗,年仅26岁。
波顿生于美国芝加哥,家境非常富裕,十六、七岁时就在父母的鼓励下,与友人环游世界。可惜旅行到中国的时候,在广州生病,被送到香港疗养一段时间,因此未能漫游中国各地。波顿就读耶鲁大学期间,父亲去世,由他继承庞大的遗产,成为年轻的大富翁。他爱惜光阴,积极参与团契活动,学业与事奉都很出色,是众人心目中的模范青年。大学一年级时,波顿前往田纳西州那喜维尔(Nashville)参加学生志愿宣教运动办的营会,听见史文模分享回教世界的需要与挑战,他深受感动,从此向甘肃回族传福音的心志也开始在他心中滋长。
耶鲁大学毕业后,波顿入普林斯顿神学院接受装备。1913年初,波顿来到开罗,希望在这里学好阿拉伯文,并得以亲自向史文模这位前辈学习。他每天出去分发福音单张,特别留意有没有中国来的回教徒,有一天他在日记里提到,终于在爱资哈尔大学见到一位来自甘肃省的中国留学生,觉得非常兴奋。在波顿的推动下,几个福音机构和差会连手合作,在开罗展开大规模的发单张运动,得到不错的响应。
不料平常热爱运动身体强壮的他,突然罹患脑膜炎,于四月初病逝。最令人难过的是,从美国前来探望他的母亲,途中并未得到儿子生病的消息,直到抵达开罗,才知道儿子已经去世。波顿老太太深知儿子对中国回民的心愿,后来捐款以波顿之名设立一所医院,就是位在甘肃兰州的“博得恩纪念医院”。内地会的戴存义师母也为这颗殒落的宣教流星立传,书名中译为《忠心的管家》。对于波顿的遽逝,史文模至感痛心,在追思礼拜中,他以提摩太后书四章七至八节来讲述波顿的生平,强调他是一个战胜财富的人,是一个生活在圣经与祷告里的人。
四、回教使徒
回教世界的宣教果效向来都不显着,史文模穷一生之力,直接带领信主的回教徒估计也不会超过一打,重要的是这位“回教使徒”透过宣讲、写作、会议等等方式,唤醒普世教会对回教世界的重视。
以中国为例,西北、西南地区都有为数不少的回民,但中国教会长期以来并未重视他们的存在与需要。直到1917年史文模来华访问后,情况才有明显的转变。在1917年的《中华基督教会年鉴》中(第113页),有这样的记述:“本年崔慕尔(按即史文模)牧师自开柔(按即开罗)来华,历游江苏、河南、湖北、山东、直隶诸省,所遇阿衡,均表欢迎,以其既能操亚喇伯(按即阿拉伯)语,复深明以思喇母(按即伊斯兰),故其感人也深。崔君此行,可为多处教会开辟向回徒布道之门径。”接着在第二年(1918年)出版的年鉴中,就出现两篇有关回族布道的论文:马逢伯的“对于回族布道之要点”,以及冯尚德、刘树德的“布道于穆民”。由此可见史文模来访,的确带动中国教会积极向回族同胞布道的步伐。
史文模生前已获得无数的头衔,例如各种荣誉博士、皇家地理学会会员等,他也被宣教史家形容为能写、能讲、能行,会推动、会组织、会募款的宣教全才。早期他在没有空调设备的阿拉伯小屋中,挥汗如雨,伏案写作,手肘上缠着毛巾,以免汗水浸湿稿纸。晚年任教于普林斯顿神学院,仍写作不辍,经常半夜一再起身,随时将所思所想记录下来。一生出版专书近五十种,还有上百种单张与小册,其中许多信息与见解,至今仍有参考的价值。1911年他创办The Moslem World季刊,由他自己担任主编近四十年,从来不曾中断或延误,而且这份高水平的期刊,一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
今日教会所面对的回教世界,就传福音的环境而言,较史文模所处的时代更加艰难险恶。就在我写这篇小传的时候,网络上传来一则代祷消息,在某个回教国家境内,一位本地的基督徒,因为传福音而被游击队割断喉咙,游击队还警告在当地从事人道救援工作的外籍人士,不要趁机传福音,否则会遭到同样的下场。看来回教世界真是二十一世纪宣教的最大挑战,盼望史文模最常引用的经文:“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创十七18),也成为我们的负担与祷告。
作业:第五课 回教使徒——史文模  
■ 思考题
1. 史文模作为“回教使徒”,起到哪些先锋、引介作用?
2. 波顿威廉受史文模的影响,对中国回民有负担,却中途病逝。你认为这是否白忙一场,颇为可惜甚至浪费?
3. 时至如今,回教世界已成为极坚硬的福音工场,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代祷?

第六课 恒爱光辉——贾艾梅
Amy Carmichael, 1867-1951
如果以星星来形容散布于天涯海角的宣教士,那么每一种星星都有她的光彩与价值。在前一课中,我们看到耶鲁毕业的年轻富翁波顿威廉,二十六岁就死于开罗,这是一颗耀眼的流星。我们也看到一生为回教世界奔走呼喊的史文模,这是一颗稳健的行星。在这一课中,我们要看见贾艾梅这颗悬挂于印度南端的恒星,五十多年没有离开过,她将上帝的恒爱光辉投射出去,穿透印度社会的严密阶级与种种陋习,为印度的孩童带来极大的祝福。
一、棕眼珠的女孩
贾艾梅是一个棕色眼珠的英国女孩子,但是她喜欢蓝色,于是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向上帝祷告,希望换成蓝色的眼珠。上帝没有答应,小女孩觉得很失望。一直要到小女孩长大后来到印度,为了抢救被卖给寺庙的小孩,常要冒充是印度人,她才明白上帝保留她的棕色眼珠,是为了让她看起来更像印度人。
艾梅成长于北爱尔兰的贝尔发斯特(Belfast),父母都是敬虔的基督徒。父亲经营面粉工厂,在地方上深受敬重,却在艾梅十八岁的时候突然病逝。身为七个子女中的大姐,艾梅只好帮助母亲挑起家计重担,以及教导弟妹们的责任。艾梅对教会的事工也很热心,尤其是关心工厂的女工们,为她们募款兴建可容五百人聚会的场地,命名为“欢迎厅”。这里除了有查经班、祷告餐会、福音聚会之外,也有夜校、缝纫班等课程,后来艾梅在印度的事奉型态,可以说在这里已有了雏型。
当时英国兴起一个属灵运动,渊源于在凯锡克(Keswick)举行的研经培灵会,强调基督徒生命的深化,过得胜的属灵生活。贾艾梅深受这个运动的影响,而且还是领导人之一魏若柏(Robert Wilson)老先生的干女儿,难怪她后来会具有那么超越的生命质量。而当凯锡克基金会决定开始支持宣教士时,早就预备自己献身海外宣教的贾艾梅,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的第一人选。倒是魏老先生有点不舍,因为他在失去亲生女儿后,已将所有关爱转移到这个干女儿身上,巴不得她能长期留在英国。
二、庙童的母亲
1893年四月,贾艾梅抵达日本,开始在亚洲人中间的服事。比起后来的印度交响曲,日本时期只能算是短暂的序乐。她透过翻译与日人谈道,也经历一场从老人家身上赶出狐灵的属灵争战,但经常性的神经痛使她不得不寻求转移服事的工场。终于在到达日本十五个月后,艾梅启程南行,途经中国上海,来到印度旁的锡兰。
这次行程连她的主要支持者凯锡克基金会事前都毫不知情,因而对她颇有微词,也可见艾梅早年我行我素的性格,很难与人共事。后来她在印度竟成为众望所归的大家长,想必是上帝精心琢磨的结果。在锡兰时,艾梅接到干爹魏老先生中风的消息,于是赶回英国探望,然后再度东来,在1895年11月抵达印度。从此直到1951年年初,贾艾梅五十多年未曾离开印度一步,留下宣教史上一项罕见的记录。
印度面积辽阔,贾艾梅事工的中心位在印度半岛南端的杜那瓦(Dohnavur)小镇。当时这里和印度其它地方一样,有一种在宗教美名遮盖下的邪恶风俗,就是将小女孩卖给寺庙,让她从小学习歌舞才艺,然后还未成年就被“嫁给神”当作童妓来践踏。从1901年三月间收容第一个庙童皮娜(Preena)开始,杜那瓦就成为印度庙童的希望之地,贾艾梅也成为许多获救庙童的“阿玛”(Amma),这是坦米尔语对母亲的称呼。
起初连一些比艾梅在印度资深的宣教士,都质疑她的报导纯属虚构,他们不相信庙童制度的存在。为了搜集证据,艾梅全力以赴,用她自己的话说:“回顾那段为了要挖掘儿童被送到庙宇的内幕(现在已不是秘密了)的日子,我们经历了很奇特的事。有一次我们住进一间为僧侣及朝圣者所设的招待所,夜间我们围绕着地板上的铜烛台而坐,从一个为印度教众神作花圈的人口里,我们东一点、西一点的搜集线索。又有一次我们睡在牛栏里(里面没有牛),从单薄的墙壁传来交谈的声浪,从中得知有个孩子正处在危险中,也使得我们的搜寻有了新的线索。”
为了抢救庙童,艾梅被人冠上“拐骗小孩的阿玛”的绰号,至于筹措赎款、遭黑道恐吓、上法庭辩护、冒坐牢危险等附带而来的困扰,她也都甘愿承担。其实印度除了庙童问题外,还有其它很多非常严重的儿童问题,如童婚、童寡妇、陪葬、杀婴等,她们的命运与幸福也是艾梅无法坐视不顾的。
三、相爱的团契
杜那瓦团契是一个强调彼此相爱的团契,艾梅是这个团契的大家长。除了被救的印度小孩在这里成长外,陆续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工加入,以1924年为例,非印度籍的同工已增至20位。1952年时,团契成员多达九百人左右。团契的事工也不断扩展,除了救援女童,也救援男童,1923年时已有30栋育幼院。除了兴办学校,也成立医院,还有农场、礼拜堂、祷告屋、退修会的营地等,堪称一片世外桃源。
艾梅十分看重同工间彼此相爱的关系,她的许多著作,原本就是为激励同工们相爱而写的,后来却不断再版发行,成为一份留给普世教会的属灵遗产。她最倚重的两位印度籍同工,一位名叫波娜莫(Ponnammal),与她同工最早,也最有默契,直到1915年因癌症去世。另一位名叫阿露莱(Arulai),十几岁起就跟在“阿玛”身边,后来领导儿童事工多年,于1936年病逝。
四、病房中的作家
眼见亲爱的同工波娜莫在久病后被主接去,艾梅开始为自己的结局祷告:“主啊!当我在世的任务完成后,就接我回天家吧!请别让我生病而拖累别人,让我以喜乐的心走完人生的旅程,而不致忧伤。如果我使那些我所最爱的人,因我而感到疲乏或无法照顾孩子,我将毫无喜乐。主啊!让我死在战场,而不要缠绵病榻。”然而上帝没有答应她的祷告,就像小时候没有答应给她蓝眼珠一样,上帝要借着她晚年的病痛,留下更美好的属灵遗产。
1931年九月间,贾艾梅在巡视工地时踩到一个坑洞而跌倒,没想到带来无穷的后患,在以后的二十年里,她很少离开称为“平安之屋”的病房。但是透过接待访客、信件往来等方式,她与外面世界仍有密切的联系。她在病中完成十三本书,加上之前的二十二本,一共留下三十五本着作,使她名列宣教士作家排行榜的前茅。她的著作被译为许多种语文,其中还有十几本出了点字版,可惜译成中文的并不多,实在值得再多译一些。
《若》(If)是一本小书,以格言佳句形式,教导基督徒将加略山的爱应用在日常生活中。中文译者苏恩佩如此评介:“贾艾梅不但在宣教事业上留下不朽的痕迹,她在文坛上更留下滴滴芬芳。她写了三十五册书,以及无数的诗歌。她抱持的写作原则是要对生命绝对忠实,对真理绝对忠心。她以水晶般的透视力、极敏锐的心灵和如琴弦般颤动的情感,写出了自己对人生和基督的爱的体验。”抄录几句如下:
“若我可以轻易议论别人的短处和过失;若我可以用漠然的态度谈论甚至只是一个小孩子的错失,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若我会写一封无情的信,说出一句无情的话,思索一个无情的思想而不觉得羞惭与伤痛,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若我受不了单调的生活、乏味的工作;若愚笨的人叫我厌烦,一丝涟漪微波便破坏了我心湖的平静,一点生活中的琐事便叫我小题大作,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1948年六月间,艾梅在“平安之屋”里又跌倒了,这使她的健康状况更加恶化,终于在1951年一月十八日清晨离世。直到今日,她一生心血所灌溉的杜那瓦团契仍在运作,1981年增设一所现代化的中小学,主要对象是印度籍宣教士的子弟,让他们的父母在世界各地宣教时,没有后顾之忧。直到今日,这颗宣教恒星仍在传递恒爱光辉。
作业:第六课 恒爱光辉——贾艾梅  
l 思考题
1. 贾艾梅去海外宣教之前,在本国已有了哪些个人装备?
2. 在印度的特殊社会环境中,贾艾梅主要以什么方式服事?
3. 她在印度五十多年,留下了哪些属灵遗产?

第七课  译经使者--金纶汤逊
William Cameron Townsend, 1896-1982
圣经翻译一向位居宣教事工的核心地位,近代宣教运动开始之际,克里威廉到印度,马礼逊到中国,耶德逊到缅甸,他们都以翻译圣经为首要任务。然而他们所完成的译本,可以说都是“国语的”译本。一直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母语的”圣经译本才大量激增,这不得不归功于“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的创办人金纶汤逊。他生前最常被称为“金纶叔”(Uncle Cam),本文中则一律称他为金纶。
一、从拉丁美洲开始
金纶于1896年生于美国加州,上有四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家境贫穷。父亲是农夫,因意外受伤导致耳聋,但他诚实正直,敬虔事主,留给子女们一个好榜样。当他逝世时,金纶人在远方,无法回家奔丧,就写下一些感念:“他的诚实指引我归向上帝和祂的话。他惯于讲真理,不计任何代价。他实行在主日休息。他告诉我做一件事,直到成为第二本能。他分派责任的原则。他择善固执不计成败的勇气。我实在为有他作我的父亲而感恩。”
金纶在读大学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接受圣经公会的约聘,于1917年前往中美洲的危地马拉(Guatemala),推销西班牙文圣经。当他接触到当地的印地安人后,才发现他们根本不懂西班牙文,而且许多族群连文字都没有,当然更不可能买圣经来看。有一次,一个凯奇圭(Cakchiqual)印地安人问他有没有凯奇圭语的圣经,金纶回答:“抱歉,没有。”这人不悦地质疑:“你们的上帝既然这么伟大,为何不会说我们的话?”这句话深深地打动金纶,使他决心为凯奇圭人翻译圣经。
经过十年的努力,凯奇圭语新约圣经于1929年完成,金纶特地留下启示录的最后两个字,在奉献礼拜中请父母亲各写一个字,以表示对他们的感恩与尊荣。同时,他也作了感性的呼吁:“在新约圣经写成了一千多年之后,译成了英文。将近二千年过去了,现在二十万凯奇圭人才有圣经。你们还要让多少时间消逝,才让拉丁美洲五百多部族得到福音?”
有了母语圣经,还要加上识字教育,也就是母语教育,才能达到阅读母语圣经的目标。金纶常说:“母语圣经是最伟大的宣教士,他不需要休假,不会被认为是外国人。”中南美洲各国政府不一定认同母语圣经,但都支持母语教育,看到金纶在危地马拉服务的绩效,墨西哥、秘鲁、巴西、哥伦比亚等,一国接着一国,都向金纶发出邀请,请他来协助推动少数族群的母语教育。机会又多又大,绝非金纶一人之力所能胜任,因此他要设立机构,培训同工。
二、暑期语文学校
暑期语文学校(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最早名为“威克里夫营”(Camp Wycliffe),以纪念十四世纪第一本英文圣经的翻译者。第一届“威克里夫营”于1934年暑假举行,为期三个月,营地位于阿肯色州的一座农场,来了三个半教师和二个半学生(有一位身兼教师与学生),教师比学生还多。一方面因为经费不足,一方面强调体验开荒的生活,所以营地设备十分简陋,大家都坐在废弃的木桶上上课,睡在木板上,食物也仅够果腹。第二届来了五位学生,其中之一的帕克(Kenneth L. Pike, 1912-2000)在课程结束后,就展开墨西哥南部山区一种语言的研究,后来成为国际知名的语言学家,并长期担任“暑期语文学校”的校长。以后学生人数节节上升,学术成就也逐渐累积。今天,这个机构的角色早已不是它的名称所能涵盖,在世界各地,而且一年到头,都有“暑期语文学校”的课程在进行,为数以千计的学员提供语文训练,以从事圣经翻译或其它事工。根据最近的统计,它交出的学术成绩单至少包括:1600多本专书,210篇已出版的博士论文,323篇已出版的硕士论文,以及超过8000篇的论文。
三、威克理夫圣经翻译会
从1942年开始,为了行政方面的需要,“暑期语文学校”多了一个平行机构,就是“威克理夫圣经翻译会”(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两者的董事与职员,多数都是相同的。“威克理夫圣经翻译会”(以下简称“译经会”)的使命如下:
1.我们专门把圣经给没有圣经的部落。
2.我门作拓荒工作,特别是到关闭的地区。
3.我们与宣道团体、政府、学术机构、慈善事业合作;总是合作、服事,绝不竞争。
4.我门采取语文的方法。
5.我门顺从神,即使祂引导我门走在看似怪异的道路也是如此。
6.我们不是宗派、教会,也不是教条主义。我们不勉强别人进入任何宗派模式或反宗派模式。
7.我们仰望神兴起人来,供应需要,敞开门。
8.我们应采用科学的助力,包括无线电、飞机等,进入森林。
9.我们期望在这一代完成使命。
今天,“译经会”在世界许多地方设有分会,威克里夫大家庭的成员约有六、七千人,早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宣教差会。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暑期语文学校”与“译经会”成立的时代背景,前者成立于经济不景气年代的1934年,后者成立于珍珠港事变之后的1942年,在人看来都是缺乏“天时”与“人和”的时刻。在此更显出金纶的信心,也说明人间的纷扰与战争都是暂时的,只有福音事工是永远的。
四、丛林飞行及无线电服务社
金纶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译经会”面对的三大阻难是:一、对福音派宣教士关门的阻难。二、学习没有文字的语言的阻难。三、地区僻远交通的阻难。如何克服最后一项阻难,金纶很早就想到使用飞机,但飞机的价格与维修都非常昂贵,愿意委身于此的基督徒飞行员又很难找,因此,成立飞行部门的梦想一直无法实现。
1947年金纶自己在墨西哥出事,更突显出“译经会”应有自己的飞机。一位经验不足的驾驶员,在起飞后不久,让飞机失控墬地,幸而驾驶员与金纶夫妇都只受了外伤,没有危及性命,而机上金纶家的女婴毫发无伤,更是一大神迹。出事时,金纶非常镇定,当同工们赶到现场抢救时,他还提醒他们要先摄影存证,以便他将来向人呼吁飞行事工的重要性。作为“暑期语文学校”与“译经会”的辅助机构,“丛林飞行及无线电服务社”(Jungle Aviation & Radio Service)终于在1948年成立,在早期执行飞行任务,翻山越岭,出入丛林的飞行员中,有一位还是名叫贝蒂(Betty Greene, 1920-1997)的巾帼英雄呢!
五、争议与评价
金纶与元配埃尔韦拉(Elvira)在1919年结婚,蜜月旅行就是去危地马拉的山区传福音。埃尔韦拉也有吃苦的心志,可惜情绪容易失控,成为金纶生活与服事中的一大忧患。1944年底,埃尔韦拉病逝,他们没有孩子。1944年4月,金纶与伊琳(Elaine)结婚,他们生了三女一男。金纶于1982年4月病逝于北卡罗讷州,墓碑上刻着他的叮咛:“亲爱的朋友们,在爱中彼此服事。完成任务。将圣经译成每一种语言。”
金纶具有领袖的恩赐,但他的一些作风也在译经会的内外引起争议。例如,有人批评他与政治人物走得太近,会有被利用的危险。的确,金纶结交的各国总统、部长不计其数,尤其是墨西哥总统嘉敦诺(Cardenas),他全力支持金纶的事工,金纶则回报以至高的推崇,甚至为他写传记,赞扬他是一位世纪伟人。其次,有人不满他与天主教人员分享宣教资源,例如“丛林飞行与无线电服务社”的飞机,也为天主教人员提供服务。至于他晚年时特别关心苏俄境内高加索地区的族群,因而也有讨好苏俄当局之嫌,在冷战方兴未艾的年代,这种立场也难免会遭到部分国人的质疑。
宣教史家温德尔(Ralph Winter)给金纶极高的评价,称他与克里威廉、戴德生三人,代表近代宣教史上的三块里程碑。克里威廉开始沿海宣教的时代,戴德生开始内地宣教的时代,金纶开始族群宣教的时代。
金纶已经息劳多年,但他的异象借着福音的广传与科技的辅助,愈来愈有实现的可能。“译经会”于二十世纪末年提出“异象2025”(Vision 2025)的计划,就是希望到2025年时,世界上所有语言的圣经译本,至少都已进入开始翻译的阶段。那是多少种语言呢?最新的资料告诉我们,世界上约有6800种语言,其中至少已有一部分母语圣经的约为3700种,剩下的大约3100种则有待开始研究与翻译。是的,在未来二十多年中,有三千多个语言族群在等待他们的母语圣经,这么巨大的工程当然不是某一个机构的责任,而是所有基督徒的责任。
作业:第七课 译经使者--金纶汤逊  
■ 思考题
1. 为什么以一国之官方语言文字翻译的圣经,不能满足该国少数族群的需要?
2. 从母语圣经、母语教育、暑期语文学校,到威克理夫圣经翻译会、以至丛林飞行及无线电服务社,为什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可以有如此的发展?
3. 你从金纶汤逊身上,看见哪些可贵的宣教士性格特点?

第八课  丛林凯歌--伊略吉姆
Jim Elliot, 1927-1956
二十世纪后期以来,以少数族群为对象的宣教模式受到重视,对一个宣教士而言,一生中能为一种族群翻译圣经,建立教会,然后功成身退,应该是最理想的生涯。或许有人会问:“为一个只有几百个人的族群付出一生,是否值得呢?是不是傻子呢?”在伊略吉姆的日记中,他也问自己这个问题,而他的答案是:“为得到那不会失去的,而付出那不能保有的,这人一点也不傻。”(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not lose.)
一、翩翩美少年
吉姆出生在美国奥勒冈州的波特兰,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父亲是农夫出身的传道人,家中常有宣教士出入,这使得吉姆从小就有作宣教士的愿望。在惠敦大学(Wheaton College)求学期间,吉姆一直保持宣教的负担,曾担任宣教团契的主席。他爱读贾艾梅的传记和著作,对于贾艾梅在印度的事工极为钦佩。吉姆有一张英俊的脸孔,宽阔的胸脯,卷曲的头发,蓝色的眼珠,加上品学兼优,热心服事,当然成为许多姊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因为他确知自己将来要走海外宣教的道路,因此,对于儿女私情非常谨慎,虽然大三时,在希腊文班上,结识令他心仪的学姐贝蒂(Elisabeth Howard),但他们进一步的交往,要等到两人都成为宣教士后才开始。他们于1953年在厄瓜多尔结婚,婚后一起在印地安人中间传福音。
二、奥卡五人行
厄瓜多尔境内的印地安人,以分布在东部丛林地区的奥卡人最危险。几世纪来,他们与白种人的接触全是以悲剧收场,不是他们被屠杀,就是他们屠杀闯入的白人。1940年代美国一家石油公司曾在附近设立据点,也因为员工屡遭奥卡人杀害而撤离。吉姆于1950年参加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的暑期语文学校,第一次听到奥卡族的名字,从此,这个名字就一直悬挂在他心中,直到他为他们舍命为止。
上帝同时也将对奥卡人的负担放在其它几个年轻人心里,最后形成一个五人小组。盛南特(Nate Saint)是一名优秀的飞行员,对于丛林地形的飞行尤其富有经验,他的姐姐盛拉结(Rachel Saint)是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的成员,姐弟俩都对尚未接触福音的奥卡族深具负担。拉结正好认识一个因内战而逃出丛林的奥卡女子,就把握机会向她学习奥卡语,盼望有朝一日能进丛林去向奥卡人传福音。比提(Pete Fleming)是与吉姆一起长大的玩伴,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哲学硕士,1952年与吉姆一起来到厄瓜多尔。艾迪(Ed McCully)与吉姆、南特一样,也是惠敦大学的学生,他不但有健美的体格,更有优异的口才,曾赢得全国性演讲比赛的金牌。罗杰(Roger Youderian)是个高个子,擅长弹奏钢琴,曾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进入明尼苏达州的西北神学院就读,毕业后也前往厄瓜多尔向印地安人传福音。他在贾法洛人中间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非常失败,希望能借着参加危险的奥卡行动而重新振作起来。
三、黑色星期日
从1955年10月开始,奥卡行动付诸实现。他们首先从空中向地面上的奥卡人示好,然后借着南特优异的飞行技术,从飞机上垂下篮子,将铝壶、盐包、刀子等礼物送给奥卡人,有时候奥卡人也会回送一些东西。有一次他们拉起篮子,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只五彩缤纷的鹦鹉,心想下去与奥卡人见面的时机应该已经成熟。
1956年1月3日星期二,五位宣教士在古拉利(Curaray)河的沿岸沙地着陆,他们在这里忙了一天,盖好一间树屋。为了避免同时牺牲,他们决定让南特每晚载比提飞走,第二天再来会合。4日、5日两天平静无事,宣教士们在沙滩上搭了一座棚,游泳、钓鱼、谈天、阅读,宛如在度假一般。1月6日星期五将近中午时,有三个奥卡人出现在河的对岸,他们是一对年轻男女,和一个中年妇女。宣教士们喜出望外,大声用奥卡语向他们打招呼。吉姆涉水过去,拉着他们的手,带他们过来,然后宣教士们亲切地拿出各种东西来吸引他们的兴趣,他们也显得很高兴。为了方便称呼,宣教士们叫那个男人为“乔治”,叫那个年轻女人为“大利拉”。乔治似乎有意试乘飞机,南特给他一件衣服御寒,带他飞行一圈,途经奥卡人的聚落时,乔治手舞足蹈地向着地面上的朋友们大声喊叫,地面上的人有的合不拢口,有的拼命跳跃。之后,宣教士们又请他们吃东西,与他们比手画脚地交谈。傍晚时,大利拉先起身离去,乔治连忙追上她,一起走进丛林里,年长的妇女留在沙滩上的营火旁,直到深夜才离去。第二天星期六,他们以为会有更多的奥卡人前来,结果却失望了。下午,他们飞到奥卡人聚落上方,看见乔治和一群人在一起,以笑脸迎向他们。
1月6日星期日中午,南特飞过奥卡人的聚落,发现只剩下女人和小孩,再往前飞一点,看见有一群男人,正朝沙滩方向前进。中午十二点半,南特和妻子马琪通话说:“大约有十个男人,由奥卡人住宅区那边朝我们这边来,可能下午可以到达。为我们祷告吧!我在下午四点半再和妳联络。”然而四点半的通话之约永远无法实现了,南特的手表后来被寻获,指针停在三点十二分,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奥卡人用长矛刺死了这五位来到他们中间的白人宣教士。
为什么星期五的喜相逢会以星期日的大屠杀收场?事后的报导多属臆测,直到南特的儿子史提夫(Steve),因他从小就与奥卡人来往,深得他们的信任,终于从参与屠杀的奥卡人口中,得到事件的细节与真相。在史提夫所写,刊登于1996年九月号“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专文中,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罪魁祸首是真名南基威(Nankiwi)的“乔治”,他为了逃避自己诱骗“大利拉”的罪名,刻意转移焦点,声称沙滩上的白人准备进攻奥卡人,因此,要及早除灭他们。第二,当时五位宣教士备有枪枝,其中有人还鸣枪警告,但从头到尾没有人直接朝向奥卡人射击。他们信守子弹只用来射杀野兽的承诺,至死无怨无悔。第三,当时所有在场的奥卡人,都听见丛林中传出奇妙的音乐,令他们震惊害怕,当他们成为基督徒后,才知道那种音乐就是教会所唱的圣诗。会不会这就是由天上传来,迎接五位殉道者的凯歌呢?
四、勇哉未亡人
五名年轻的美国宣教士同时遇害,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岁,留下五个寡妇,和九个失去父亲的幼童(包括一个遗腹子),这个消息立刻震惊全球教会。悲痛与慰问之余,也有人质疑这批宣教敢死队的做法。他们有没有操之过急呢?三个月的时间就足以改变奥卡人几百年来的仇外心理吗?他们为什么不与所属的差会商量呢?甚至连盛南特的姐姐盛拉结,最了解奥卡人的宣教士,都被蒙在鼓里呢!
鲁莽或许有之,但是他们的死,激励无数基督徒认真地检视自己的信仰,重新找到奉献的祭坛。尤其是他们的亲人,更是义无反顾地去完成他们未了的心愿。1958年十月间,盛拉结、吉姆的妻子贝蒂和女儿法拉丽(Valerie),在多位奥卡人的陪伴下,和平地进入他们中间居住。贝蒂与女儿住了大约两年才离开,她写的《奥卡人的新生》(Through Gates of Splendor)一书,早已成为有关这次事件的经典之作。盛拉结则此后三十多年都住在奥卡人中间,直到1994年去世为止。前面提到盛南特的儿子史提夫,出事时他刚满五岁。他记得童年时的宠物,就是奥卡人送给他父亲的那只鹦鹉。后来他常利用假期去找拉结姑姑,因此,也与奥卡人建立深厚的交情。他是在古拉利河受洗的,为他主持洗礼的竟然就是凶手之一的奥卡人基莫(Kimo)长老。史提夫长大后也与父亲一样,成为飞行宣教士,为奥卡人开辟机场,兴建医院,也因而得知父亲他们殉道的真相。1992年奥卡语的新约圣经出版,使得奥卡教会的根基更形稳固。“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这句话不但适用于罗马帝国逼迫下的教会,也适用于二十世纪中美洲丛林中的奥卡教会。
作业:第八课 丛林凯歌--伊略吉姆  
■ 思考题
1. 伊略吉姆为什么愿意为一个少数族群付出一生?
2. 你认为,作为宣教士的配偶或家人,须有哪些方面的预备与配合?
3. 你若是奥卡人基莫,后来在古拉利河为史提夫施洗时,会有什么心情、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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