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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解经-陈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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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15: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论


一、关于本书的几点说明

1)本书注重《圣经》的一贯性、完整性,借以经解经说明新、旧约关系之密切,且希望读者读完本书后,能对《圣经》获得若干程度完整性的概念。

2)本书完全偏重《圣经》实例的解释,因《圣经》基本上是教导人如何遵行神的话,是实行神旨的书,不是满足人之理性的书。《圣经》中的理论与辩解,也都是为教人如何遵行的。

3)本书不引用或批判历史上众神仆的解经,因他们对自己的主张,既无法再作任何解释,而后人对他们的批判,又未必完全客观或公平,或舍长取短,或断章取义。然后又把现今异己之见解,归为已判定是错误的历史先例之中,不容置辩。结果容易使人以历史上神学家之见解为衡量解经之标准,而轻忽了重回《圣经》真理方面加以思考。

4)本书注重新约如何引用旧约。并认为新约《圣经》中的主耶稣与使徒,既然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又在旧约《圣经》的文化薰陶下长大,他们对旧约的引用和领会,就是解释旧约的最大权威,最有力的根据。此外,没有更大的权威。

5)本书认为正确地留意上下文与《圣经》之一贯见解的“以经解经”,就是最稳妥的解经原则。因为这是所有人都能运用的原则(除非有基督徒自己不肯这样研读《圣经》)。《圣经》既是给历世历代人的一本经书,它必然是所有“从神生”的人都可以读得明白的书。绝不是只有某些特别阶层的人才读得明。若有人不明白《圣经》,是因他不肯倚靠圣灵的指教去读,不肯付出必须付的代价去读,不是不能明白。

6)本书重视《圣经》中的历史背景,看作是远较《圣经》以外的历史背景更有助于正确的了解《圣经》的根据。任何历史的片断被选记在《圣经》中之后,最重要的不是当时的风俗习惯如何。读《圣经》的人不应规限《圣经》所引用的历史片断,只许有当时习俗之意义,而忽视了《圣经》选记该片断史事的目的所要说明的是什么。

7)本书认为某些经文,必须按属灵的实意(即灵意)领会,且是《圣经》自己的释经法。按属灵的实意解经,绝不是人意或私意的解经,不该相提并论,更不应借丑化灵意影射属灵。本书对预言解释,较一般更强调应按字句实意应验,不应随意象征化,或凭人意推理化。书中列举不少这类例解,亟待主内兄姊赐正。

8)本书列举三百则例解,虽然比拙作《怎样研读圣经》书中之例较为详细,却仍限于提要式的精解性质,不会象专题研经那么周详。每例列出一节经文为要句,但要解释的却不限于那一节经文,可能涉及多处经文。其中有少数重复引用,是要作不同的讲解而引用的。

二、关于《圣经》的几点提要

例解1:《圣经》是神的默示

    《圣经》是记录神所说的话以及神借他的灵感所赐给人的默示的一本书。神借他所说的话创造了大地万物,又按照他所说的话为人预备了永远的救恩,并借他所默示的《圣经》教导人怎样可以得着他所赐的恩典。例如:

1)《圣经》的第一卷书,即创世记的第一章

3
节说:“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6
节说:“神说,……要有空气……”


9
节说:“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


14
节说:“神说,天上要有光体……”


20
节说:“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

    神就这样创造了天地。神所说的话就是能力,就会成就事情。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卅三9

2)《圣经》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廿二章18-19节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3)比较《圣经》的第一章与末一章,按我们所引出的经文,可见神起初所说的话,已逐一由他的仆人按他的吩咐写成了书,就是《圣经》。所以到了启示录廿二章18-19节已变成“写在书上”的话了。

4)从创世记的第一章到启示录的末一章,一共1189章,分为新、旧约两大部分。全旧约共929章,又分为五类:①摩西五经,②历史书,③诗类,④大先知书,⑤小先知书。全新约共260章,又分:
      ①历史类——基督生平与使徒行传;
      ②书信类——保罗书信与普通书信;
      ③预言类——启示录。
    所有这些经卷的内容,都是朝向一个主题:神的创造与救赎计划的过程,与神建立永远完美之国度的具体实现。

5)更重要的是在上文启示录廿二章18-19节中,主耶稣已亲自宣告;他要赐给人知道的启示已经完全,不容许有任何的增加、减少、或删改了。所以神不再在《圣经》以外,给人新的默示。《圣经》是不会有任何形式的续集的了!

例解2:《圣经》是经得起考验的书

    诗一一九89——“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这是著名的大卫王说的话。事实证明《圣经》确是能经风暴,永存不朽的书。

1)《圣经》对宇宙的来源与完美的永恒,有清楚明确的说明。虽在科学不断进步的各种潮流冲激下,仍屹立不倒。二千年来《圣经》的创造论从不更改,也不许人更改。但科学家对于宇宙来源的种种理论,却不断修订,未有最后定论。任何最新科学书籍,二十年后便已十分落后。唯独《圣经》万古常新。

2)《圣经》是世上遭受最多人反对并要极力消灭的一本书。又有无数人仅因保存《圣经》而受尽苦害,甚至被杀害。在近代的华人教会历史中,已有许多人只因有一本《圣经》而被判多年苦狱,或因而殉道。但历史上许多想消灭《圣经》的人,无论凭宗教的或政治的权势,都随时势转变而过去了,《圣经》仍然象发光的灯塔照耀在世上!

3)每个时代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世俗潮流和各种形式的敌神道理,风行一时,似乎对《圣经》极为不利。但《圣经》不但继续存在,且历年保持世界最畅销书之纪录。(按国际基甸会1982年的报告,每廿七天就有一百万本《圣经》送出。)每年平均销数超过二千五百万本。近年已远超这数字。甚至在无神主义的中国大陆,每年印行超过一百万本《圣经》,仍供不应求。可见《圣经》自有其无法消灭的特质,是人类生命之粮。

4)《圣经》是伟大科学家所信奉的经书。根据章力生博士著的《科学家的信仰》,可知大科学家牛顿(Sir
Isaac
Newton
1642-1727
)亲自见证《圣经》的可信说:“我们应把神的话——《圣经》,视为至高无上的哲学。据我研究的结果,《圣经》之记载信而有征,实远非世俗历史所能比。”(《科学家的信仰》76页)


5)美国之物理学家与大发明家爱迪生(Thomas
Alva
Edison
l847-1931
),对近代科学大有贡献。人问他对《圣经》所记载的创造主是否相信,他说:“当然,上帝的存在,在我凡可用化学来加以证明的。”他又写了一篇座右铭,其中说:“我深信有一位全智全能的神,充满万有的至高至尊的上帝的存在。”(“爱迪生传”292293页——《历史名人宗教观》章力生著)


6)事实上受灵感写《圣经》的人中,也有当代大有学问的人,如写了《圣经》前五卷的摩西,是学风埃及一切学问的学者(徒七22),以及写了箴言、传道书与雅歌的所罗门王,是当代的大生物学家、名诗人、政治家与哲学家(王上四32-34)……等。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和各种人间的学问的冲激下,《圣经》不断被无数有真知灼见的人信奉为真理的标准,与一般人间著作迥异。

例解3:《圣经》奇妙的特质

1  路一37——“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
    《圣经》的话确具有不可思议的生命能力。所谓生命能力,就是把人根本改变,使许多人从罪恶的路上回转。虚心领悟《圣经》的真理,更能使人的心思全然更新。现今资讯迅速传递的时代,许多人的知识快速增长。但知识的增长不确保人生更光明,社会更安宁;反倒是人心更险恶更冷酷。但《圣经》的话使人有敬畏神的智慧,改变人的内心,能在各种邪恶的潮流与诱惑中站稳。使徒保罗凭《圣经》的真道,把福音传到小亚细亚和欧洲,影响了全世界的历史。中国名布道家宋尚节博士因熟读《圣经》成为中国名传道家。在大约19291944年的工作中,为整个大陆和东南亚各地的华人教会带来大复兴。

2)《圣经》的记载中,除了诗类的体裁外,大部分是平实的叙述,是记录性的文字,不用夸张的语调,给人真实的感觉。主耶稣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又一再严责假冒为善的人,无论新、旧约《圣经》都是显明神憎恶人的虚伪。在旧约神借先知弥迦说: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7-8
    真实的神喜欢人面对自己的弱点,绝不姑息罪恶,既仁慈而公正。《圣经》的特质是在平实温和中有无限的权威,而且常常一针见血的直刺人心!

3)《圣经》的话有自解性,能自己解明了自己。伟大而全智的神,在他要把他的旨意启示给人的过程中,选用了许多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与事件,逐渐的把他对整个天地的完美计划显明。他的写作程序有完美的“布局”,前后不断的互相补充,互相解明。
    读《圣经》的人,必须谦卑面有恒心的熟读全本《圣经》。要明白《圣经》,不能按片断明白,必须按整体明白。但在寻求明白的过程中,必然从小部分片断开始,所以必须不断信靠倚赖圣灵的启导。在神前常存谦虚受教的态度,才能进入真理的深处,领悟其全貌的精义。

例解4:《圣经》是给人遵行的书

1)申六5-9——“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
    这几节经文证明,《圣经》一开始就是要人切实遵行神旨意的书。而遵行的方法是:随时随地,都当作谈论的话题。而尽心尽力爱神,那就是能够如此实行的能力。
    摩西是旧约第一个写下神的启示的人。也是领受神启示最多的先知。摩西五经共计187章,再没有别人象他领受这么多神的话了。但他在五经的最后一卷申命记,一再提醒我们,要尽一切办法把神的话存记在心,并且遵行。
    不但当代的以色列人要遵行,日后不论政治体制有什么改变,例如若是他们日后立国立王,国王登位时,就要为自己抄一本律法书,平生诵读。“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申十七18-19)所以神要求人昼夜思想他的话,并随时随地遵行应用在生活上。

2)在主耶稣讲的“登山宝训”之最后结论中,讲了一个比喻:
    太七24-27——“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
    以上经文就是主耶稣山上宝训之总结,不外是要人实行他的教训。是遵行的才是聪明人,不是高谈阔论的人是聪明。
    主耶稣在颁布他给教会的大使命中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他所要求我们的是如何遵守他的吩咐。所以寻求怎样解释《圣经》,是学习如何遵守他的吩咐,不是学习如何批评别人,如何一知半解的去找别人眼中的刺。

3)提后三16-1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
    在新约使徒之中,最被神重用,深明福音与律法之关系的使徒保罗,在全新约廿七卷《圣经》中,神借他写了十三卷经卷。保罗在晚年行将殉道之前,所写的提摩太后书,也指出《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并且是叫属神的人,预备行各样的善事的,即行神看为善的事。他清楚指出《圣经》是给人“行”的,不是给人当人生哲学研究的。
    有人说保罗也曾以当代哲学,在帖撒罗尼迦,与当代的以彼古罗、斯多亚两门的哲学人士辩论(徒十七18)。可是这些人竟完全忽略了保罗用什么跟这些人辩论。保罗传讲基督复活的道。下文(徒十七22-31)保罗证明神不是人手所造的偶象,乃是创造万有之主宰。他所辩明的是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劝勉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归向神。他所讲的是简单而独一的救恩要道。

4)启一3——“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使徒中最后一位使徒约翰,是认识主最深的使徒,他在晚年所写的启示录,虽是充满异象的一本预言书。但他在启示录的开端就明说:“念”、“听”、而“遵守”这书所记载的是有福的。本书的末章7节又说:“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豫言的有福了”。启示录既是充满异象的一本书,怎么遵守?难道《圣经》要我们重演那些异象吗?不是。乃是遵行预言中的教训和警戒。

5)有些释经学较注重批判历史上若干神仆解经之错误,研究历史上名人解经上的错误,诚然可作现今人的鉴戒;但不可忽略以下一些可能:
  ①批判古人的作用,除了警戒后人之外,也可能被现代人十分主观地断章取义,舍长取短,作有偏见的批判,以显出他自己的见解之正确。
  ②现代人可能太轻忽的把他们不喜欢的见解归类于已被判为“错误”的历史先例中,不容置辩的保持他们自己的见解。
  ③对一般信徒来说,选读了这样的释经科目之后,未必就会分别错误,且可能作错误的“归类”。结果,他们最大的“收获”是在听道或阅读时更善于咬文嚼字的挑剔和批评,若存这种心态则受损害多于受益处了!

6)总之,《圣经)基本是一本实用的书,不是理论的书。虽然《圣经》中也有好些理论及教义方面的讲解,但那些讲解也是为着使人明白神救恩的真义,以及神对信他的儿女的期望,又使信徒明白自己的使命,而知道如何按神的旨意为神而活,如何在工作上求神喜悦。
    所以释经学不应偏重于如何批判历史上的教会名人的解经,而是偏重于正面的教导人如何正确的明白《圣经》,然后忠心的遵行神的话。


[ 本帖最后由 属灵光碟 于 2008-10-26 15:0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从《圣经》的主题看解经



    科学的进步,使许多科学研究分科更精细、更专业。神学教育是否会受普通学术专业化的观念影响,因而对《圣经》的研究,也过于偏重分科,而轻忽了《圣经》的全面性、一贯性的重要?现代的基督精兵,应对《圣经》有整全的认识。但繁忙的日子,却愈来愈逼使人不愿用太多时间在那么厚的一本《圣经》上。于是传道人、神学生、基督徒都走向偏重某一部份《圣经》的研读,以取代全《圣经》的熟读。这样,教会中许多因只熟知《圣经》中某些片段,或不完整的真理知识,而产生的各种对《圣经》本身质疑的观念,以及彼此见解不一的情形,愈来愈多。甚至竟有人以为把《圣经》看作一个整体,互相关连的一本书,会有牵强之感。这真是可悲的事!
    本书特别重视《圣经》的一贯性与全面性。除了专题研讨外,也在全书三百个例解中,指出其互相关连的特点。那就是怎样从《圣经》的一贯性,看《圣经》怎样前后互相解释的解经法。
    救主基督怎样按照神的旨意和步骤完成他的救赎之恩,又施行于万国,而终于获得最后完满的结局,是全《圣经》的主题。这整个过程包括:基督未降生之前,神怎样预备他的来临;在他降世为人时,神怎样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那一位;他受死前后,神怎样印证他是神的儿子,又叫他从死里复活;他复活之后怎样向门徒显现,吩咐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又应许他的教会,他要第二次再临,审判万国,设立他的国度,并引进永远完美的结局。
    这重要的共同主题,不但显明全《圣经》的中心信息有连贯性,而且证明《圣经》是同一主题的完整经卷。
    虽然单单读旧约五经似乎看不出它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但对照新约引用五经的经文就相当清楚,特别是新约的希伯来书,可以说是五经的注解。可见新约如何证明耶稣基督就是旧约所应许的弥赛亚。以下略举一些实例:

例解5:从亚当看基督

    创世记的第一个人物亚当——新约的第一卷教会书信罗马书提到他时说:“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象。”(罗五14

1)创一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注意:本节是说神把万物给始祖亚当管理,全未提及基督。)
    新约希伯来书引用旧约诗篇第八篇4-6节的话时这样记载:“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来二6-8
    留心读这段经文,可以看出那受灵感写新约的神仆,怎样把原本指亚当管理万物的话直接套用在基督身上,变成万物要服在基督脚下(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八册《希伯来书讲义》第二章讲解)。
    可见创世记选记神将万物交亚当管理之记载,主要目的是指向基督。如此按属灵的意义套用,正是希伯来书可以用十三章的精简篇幅,解释了整个旧约律法精义的原因。凡是不存成见读《圣经》的人,都会承认,这是无可置辩的《圣经》自己的释经法。

2)另有人质疑:希伯来书所引用的,是当时通用的七十士译本,不是旧约的原文,因而以为应以原文为准。试比较:
    诗八4-8——“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注意:诗八8与来二8之不同,来二8把诗八8之“亚当管理万有”指明是“基督掌管万有”)
    这样说的人等于认为自己比希伯来书的作者,即当时在希伯来人及希腊人文化中长大的使徒(包括主耶稣),对旧约希伯来文的领会更准确,更有权威。又大胆的否定了希伯来书作者对旧约《圣经》之解释所领受的灵感。且明显的忽视了希伯来书二章的下文,即整个小段的总意。这正是过份咬文嚼字的人们容易犯的偏激。(参<例解151165>)

例解6:羔羊预指基督

    约一29——“……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创世记第四章,亚伯用羊羔献祭得蒙神喜悦。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亚伯所献的得蒙神悦纳。施洗约翰传道时便为我们指出,耶稣基督才是真正背负世人罪孽的羔羊。
    希伯来书十一章4节指明亚伯因信献祭蒙悦纳,所信的正是那真正为人赎罪的羔羊。“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4-14
    所以,新约《圣经》解释了旧约未加解释的简略记载,而说明了羔羊所表明的是基督。

例解7:以诺预言基督再来

    创五24——“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创世记五章的以诺,因信被神接去。他因信什么而被神接去?他所信的也是基督。因为犹大书14节告诉我们:“以诺曾预言……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可见以诺所信的是那要来的基督。
    有人以为犹大书论以诺的事,可能是引自经外的资料。这样说的人,武断的肯定了犹大不可能直接领受圣灵的启示,只可能从别的书卷编辑资料。这样主张的人,可能深受现代作家以“编辑”别人的资料为主的治学方式之影响。这种编辑式治学方法,未必适用于启示性的《圣经》,如:
    加一11-12——“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例解8:家谱指向基督

    《圣经》的第一个家谱记在创世记第五章。创世记十章记载挪亚的后代,那是创世记里第二个家谱。第十一章又有一个家谱。第卅六章有以扫的后代……。这些家谱的记载,也都是要逐渐的把耶稣基督介绍出来。如:
    创世记第四章先记了该隐的后代,其实是把该隐从亚当的正统后代中删除(因该隐是“属那恶者”的——约壹三12),然后在第五章另记载亚当的后代。为什么亚当后代中选记了十代?因为要把挪亚带出来。为什么只记载挪亚的事迹?因为挪亚后代中有闪、含、雅弗。为什么在十一章又特别记载闪的后代?因为闪的后代中有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的后代以撒,以撒有两个儿子——雅各和以扫。《圣经》先记以扫的后代(创卅六章),其实是把以扫的后代从亚伯拉罕、以撒这系统中删除。然后从创世记卅七章起(五经的主要记载)都是关乎雅各子孙的事;因为基督就是在雅各的后代中降生的。
    所以创世记所记载的家谱,也是指向基督,要把耶稣基督举荐出来。基督才是整卷创世记的中心。所以除了《圣经》明明的引用以外,也要留意《圣经》这类似乎与基督没有直接关系的记载,更能在字里行间显明受感写《圣经》之人的观念。

例解9:摩西与基督

    摩西是旧约信心伟人。出埃及记记载他曾为同胞打抱不平而杀了一个埃及人,因而逃到米甸。但新约希伯来书却为我们指出他逃到米甸的主要原因是为基督。如:
    来十一26——“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
    可见不但创世记中的信心伟人所指望的是未来之基督,出埃及记所记的历史也是以基督为中心。摩西是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领袖。他撇下埃及的一切,目的是为神将要借基督而成就的旨意。这是神在希伯来书中说的。单看旧约看不出摩西是为基督而轻看埃及的财物及荣耀。但新约的启示,却解释了旧约所未详记的部分。

例解10:出埃及记中的基督

    出埃及记中的守逾越节(出十二章)、宣告律法(出十九至廿三章)、建造会幕(出廿五至三十章),这三大要事都是预指基督。例如:逾越节的羔羊是预表基督(林前五7)。律法的目的是要引人到基督跟前。“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十4)而以色列人所建造的会幕,新约希伯来书清楚告诉我们,那是天上真帐幕的预表(来八1-5)、是将来美事的影儿,耶稣基督才是旧约所要预表的真象。
    旧约选用历史人物或事迹,表明那位神将要差来的救主。新约则解明那些史事、人物、或礼仪的真正意义,是用不同的讲法讲解同一主题。以下两节经文非常明确指明这点:(请勿略过)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象,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例解11:大祭司的职任

    利未记八、九章详记由神指派之第一任大祭司亚伦就职经过,其实是指向基督是神所指定真正的大祭司。
    来五4-5——“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象亚伦一样。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
    亚伦事实上不是一位称职的大祭司。不但本身不完全,他所献的祭牲也不能真正赎罪。但这第一任大祭司的职任是指向基督,他是真正完美的大祭司,他把自己无暇无疵的献给神,成就永远赎罪的事,远非旧约的祭司所能比。
    注意读以下经文:
    来九13-14——“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暇无疵的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
    来十10-14——“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所以利未记中最主要的职分——大祭司与他的工作,都是指向按神时候道成肉身之基督,将成为真正永远赎罪的大祭司。

例解12:民数记二十章的磐石

    民二十8——“你拿着杖去,和你的哥哥亚伦招聚会众,在他们眼前吩咐磐石发出水来,水就从磐石流出给会众,和他们的牲畜喝。”(参出十六6
    林前十4——“……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出埃及记十九章以色列人到了西乃旷野,一直停留到民数记十章11节才起行。民数记记载他们在西乃旷野经过编整队伍之后的行程。而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1-11节把这段历史撮要的告诉我们,整个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行程,其实是以基督作他们的引导。
    注意:使徒保罗说那流出活水给以色列人喝的“磐石就是基督”。摩西所击打的是磐石,那磐石怎么会是基督?原来那引导以色列人走旷野路的,其实不是摩西,那流出活水给他们喝的也不是石头,是那在旷野行程上暗中引导他们的基督。(详参<例解176>“击打磐石”)
    在约翰福音三章13-14节主耶稣也曾引用民数记廿一章摩西举铜蛇的事,讲到他自己如何被钉十字架。可见神在旧约常借历史的故事,描写那要来的耶稣基督。民数记似乎是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行程,其实是从另一方面按着基督这个中心,描写他对选民的引导。

例解13:申命记中的先知

    申十八15——“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从他。”(参18节)
    五经最后一卷书是申命记。摩西临终之前,为以色列人痛思以往,策励将来,把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行程作了一个总温习。其中最著名的一节金句,就是神应许摩西说要在他们中间兴起一个象他的先知(如以上所引经文)。
    注意:这位象摩西的先知,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弥赛亚。施洗约翰出来传道的时候,法利赛人曾打发人去问他:“你是准?是那先知么?”(参约一19-25)“那先知”指应许中“象摩西的那先知”。以色列人全都明白那是指弥赛亚说的。使徒彼得在圣殿的所罗门廊下,向犹太人讲道时,也引证申命记的话,证明基督就是旧约所应许中的“那先知”。他说:“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徒三22-23
例解14
:约书亚记中的元帅

    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占迦南,是承接摩西未完的工作。但他一如摩西,不是真正的领导人,基督才是真正的领导者。
    书五13-15——“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举目观看,不料,有一个人手里有拨出来的刀,对面站立。约书亚到他那里,问他说,你是帮助我们呢?是帮助我们敌人呢?他回答说,不是的。我来是要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约书亚就府伏在地下拜,说,我主有什么话吩咐仆人。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着行了。”
    约书亚以为他自己是领以色列人攻占迦南地业的。但神却借异象让约书亚知道,神才是“耶和华军队之元帅”,并使他在他跟前俯伏下拜。所以那真正为以色列人战胜仇敌的是基督。
    这话是根据希伯来书二章10节“救我们的元帅”而说的。为什么不说他是救我们的救主,而称他为救我们之元帅?这把救主与元帅两件事合并起来说,暗示:
    ①他是我们属灵争战的真正主帅。
    ②我们得蒙拯救时,就立即归入那属灵的军兵之中;接受救恩,就是投效基督麾下了。
    ③他作我们救主的同时,也作了我们的元帅。他救我们的目的,并非单单要我们上天堂,还要我们作抢救灵魂的精兵。

例解15:历史书中合神心意的王

    不少人对旧约为什么要记载以色列国列王的历史感到奇怪。有人因而觉得旧约《圣经》所记的主要内容,不过记载以色列人的史事而已!对今日信徒没有重大关系。其实神是要选用历史说明他的救道,这是《圣经》启示的一种方式。整个列王时代中《圣经》特别要突出一个人,就是大卫王。并借这大卫王指向基督这个主题。
    撒上十三14——“……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你的。”
    结卅四24——“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这是耶和华说的。”
    注意:撒母耳所说“合神心意的人”就是大卫王,而以西结所说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时,大卫早已死了四百年。“大卫”其实是指耶稣基督。
    既然整个列王时代,只有大卫一个王被称为合乎神心意的王。大卫所信的是什么?是那要来的基督。他所写的诗篇曾预言基督怎样受死(诗廿二篇),基督怎样复活(诗二7,十六10,比较徒十三33-37),基督在今天怎样作我们的牧者(诗廿三篇),将来怎样作荣耀的王(诗廿四篇)。神应许大卫他的后裔要接续他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下七12-13;代上十七1214)。
    按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30节的解释——“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那后裔其实不是所罗门,乃是所罗门所表明的和平的王——耶稣基督。
马太福音一章1节称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后裔。整个以色列的历史所经历的王朝,证明人的国度都必败亡,只有基督的宝座才会到永远。基督的国度降临,才有真正平安。所以整个旧约历史书是指向基督,以基督为中心。由此可见,《圣经》如何按基督这个主题互相补充,互相解释。

例解16:先知书中如何论及基督

    路廿四44——“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复活之主耶稣自己解明旧约“先知的书”与“诗篇”都以他为论题,所以先知书同样以耶稣基督为中心。全部先知书对基督的降生、在世为人、传道工作、受死埋葬、复活、再来、建立他的国度,都有详细的预言,指明:
    ①基督降生将由童女怀孕(赛七14);
    ②会降生在伯利恒城(弥五2);
    ③他的态度谦卑柔和又慈祥(赛四十二1-3);
    ④他在世传道时怎样被人鄙视(赛五十三3
    ⑤最后他为我们的罪受鞭伤(赛五十三5);
    ⑥被列在罪犯之中,葬在财主的坟墓里(赛五十三1-12);
    ⑦当他的国度降临时一切都和谐,甚至野兽与家畜也不互相侵害。(赛六十五25,参赛十一6-9
    单单以赛亚这一卷书已经提到基督的生、死、复活、再来和设立国度了。其他的先知书,每卷书的内容,都提到神对他选民的拯救,以色列国末后得复兴的荣美景象。而以色列国的复兴,常是基督设立他的国度的表祥,都是以基督为中心。

例解17:四福音是基督生平大事记

    约二十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本节记在四福音之末,可总括四福音,都是直接记载基督正是神所差来的儿子,使凡信他的“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新约的四福音讲到主耶稣的生平时,有许多次提到他的事是“应验经上的话”。如:

1)基督的降生:太一22-23——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

2)希律杀婴孩,主耶稣逃难到埃及:太二17-18——“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在位玛听见号啕大哭的声音……。”

3)主耶稣刚出来传道时,在会堂里念《圣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他,他念到一处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路四18)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四21
    他在传道时,常怜悯有疾病的人,把他们治好,太十二17-21——“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

4)他要上十字架以前,骑驴进入耶路撒冷。太廿一4-5说:“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要对他安的居民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
    到了客西马尼园那天晚上,主耶稣预言他的门徒会因他的缘故走散、不认他,是应验经上记着的话:“……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太廿六31)(参亚十三7

5)耶稣基督被公会定罪之后,犹大良心发现,把钱拿回来,丢在圣殿里,出去吊死了。这也是应验先知撒迦利亚的预言(亚十一12-13;太廿七9-10)。

6)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兵丁拈阄分他的外衣,也应验诗篇廿二篇18节的话:“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廿二18

7)后来他被挂在十架上,犹太人因为第二天是安息日,要将犯人的腿打断,免得尸首留着过安息日。但到耶稣跟前时,看见他已断了气,便没有打断他的腿。约十九36-37说:“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亚十二10又说:“……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
    所以四福音所记载基督的一生,既然一再的强调“应验旧约的预言”,可见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是同一中心的,都以基督为主题。

8)耶稣基督向以马忤斯两个门徒显现讲解《圣经》说:“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廿四27,参44节)可见摩西和众先知,都以基督为中心,是主耶稣自己解明的。

9)主耶稣和犹太人辩论时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9

    “这经”当然是指旧约《圣经》。旧约《圣经》就是为基督作见证的。可见新、旧约《圣经》的信息是一致的,都是为基督作见证。这是《圣经》自己的解释。

例解18:使徒行传记述基督教会扩展

1)“教会”就是蒙基督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人。这些人并非单单聚在一起,且要肩负他复活显现时所交付的大使命,就是:①往普天下去,使万民作主门徒;②凡他所吩咐的,都教训门徒遵守。而使徒行传就是记述教会怎样遵行复活主的吩咐,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外邦列国的情形。

2)徒廿八23——“他们和保罗约定了日子,就有许多人到他的寓处来,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论这事,证明神国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
    注意:本节所记是使徒行传末章的事。在本节中保罗向当时的犹太人所讲论“神国的道”,也就是本节下半部“耶稣的事”。这些“耶稣的事”和“神国的道”,就是整个使徒行传所记载的,都是有关众使徒与初期教会,如何把基督的救恩从耶路撒冷传到外邦的事。换言之,全卷使徒行传所记使徒们所有传道的事工,与所传的道,都是耶稣的事,也是关乎神的国度之扩展的事。(留意本节之下文23-28节)

3)徒三22-24——教会初期,彼得和约翰起来为基督作见证说:“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

4)注意24节——“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也就是从列王时代起的众先知。撒母耳是列王时代的第一个先知。“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可见众先知预言的主题,都是指向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如何为我们成功了救恩这个主题。

5)徒十43——彼得在哥尼流家传福音时,也提到耶稣基督是众先知所预言的那一位:“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6)所以基督的救道,和神国的具体实现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使徒行传所记完全吻合基督这主题。

例解19:教会书信阐释救恩真义

    全部教会书信都是讲解基督的救恩原理,以及蒙教赎之教会,如何遵行基督在加利利山所颁布的大使命;并教导圣徒与众教会,如何应用福音真理的道,改变人的生命与生活。
    使徒行传末章保罗责备犹太人不肯听信福音后,说:“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徒廿八28);而罗马书的开端,保罗在自荐中特强调他自己是“特派传神的福音”,并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与使徒行传他自己所说的话完全衔接。而且罗马书正是把基督救恩原理解释得最清楚的一卷书信。例如:

1)罗一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在这节经文中使徒指明:
    ①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神的大能。注意:不是说传福音的人有大能,而是说福音本身有大能,只管传扬,到了时候必有收成。
    ②福音的果效不是所有人自然得救,是一切信的人才蒙拯救。
    ③信福音的人不应以福音为耻。不以福音为耻的人才能把福音传开。

2)罗十五1923——保罗向罗马人见证说:“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可见保罗不但在罗马书中解明救恩的重要原理,并且身体力行,甚至“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

3)保罗又写信给加拉太各教会,指出割礼派异端的错误,解明因信称义的恩惠福音之原理。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指出他们以属世智慧夸口的错误,劝诫他们不可分争结党,要有同一身上肢体的感觉,同荣同辱。晚年行将殉道之前,写信指导下一辈的传道人如何治理教会,如何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如何作无愧的工人……。
    所以全部新约书信,都是讲解并指导人遵行并体验基督救恩之完美,竭力建立基督属天的国度。

例解20:启示录中完美神国的实现

    启一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
1)新约的末卷启示录,一开始便声明这卷书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在第一章就讲到基督的教会,并描述基督的荣耀形象。全书逐一讲论基督将要再来施行审判,结束这世代,完成神永远的计划,进入神永远的荣耀里……。这就是为什么神要创造人,又经过救赎,然后进入永远的原因。因为经救赎之人,都是神所生的儿女。不只是受造物,是有神生命的儿女。这等人正是神所要建立之永远完美的国度,其中的国民都是神的儿女。他们虽然不能象神那样全能,却都是神所生的真正子民。

2)新约《圣经》确证这一事实,即所有蒙救赎的人,都是“从神生的儿女”,如:
    约一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他们都已与神的性情有分,如:
    彼后一4——“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
    他们将必会象神并得见他的真体,如:
约壹三2——“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所以整本《圣经》的主题,是以耶稣基督和他所成功的救恩为中心。这共同的主题说明《圣经》的一贯性和完整性是不容分割的。

例解21:应明白全《圣经》

    启廿二18-19——《圣经》之最后一卷末段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1)主耶稣在这里不但强调他的启示已经完全了,也说明了他的启示的完整性,不许人增加和减少,既然是这样,基督徒是否应当对主耶稣的启示有完整的概念?我们虽没有增加或减少神的话语,但因为对神的话语的认识不够完整,虽然神的启示是一贯的、完整的,可是在我们的观念中却不是完整的,反而常是只抓住许多不同的片断,而私自断章取义的应用。所以基督徒必须努力追求在神的话语上,贯通《圣经》的中心信息,使我们得到一个完全的概念。这该是每个基督徒终身追求的目标(没有可以“毕业”的日子)。那才是神启示他的话语给我们的目的。

2)《圣经》既然是一本完整而又有一贯性的书,不但有一贯的主题,在结构、立场方面也都是一贯的(见下章)。所以在研读《圣经》时,必须注意《圣经》的一贯真理。在研究其中任何专题时,都该从整本《圣经》的立场看。尤其是要鼓励信徒有条统的逐卷研读《圣经》,使他们对全本《圣经》有完整的概念。培养信徒对全本《圣经》有完整的概念是今日华人教会最急切的事务。只注意挑选一些经文,单研究一些专题是不够的。专题研经虽可在短时间内对某一问题,用综合多处经文予以彻底说明。但专题或综合性的研经之缺点是:带领查经的人,可能偏向某一方面选用经文,未将所有有关经文都列出,因而较可能误导听众有偏见地接受了他个人的见解。

所以比较起来,按卷研读,更能收完整概念之功效。因为受上下文的管制,就不易断章取义。并且可在无形中养成在读经时注意上下文的习惯。众信徒应当赶快追求对《圣经》有全面性的认识,全貌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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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从圣经的立场看解经


    任何一本书都有它的“立场”,政治性的书刊有它的政治立场,宗教性的有它的宗教立场,爱情小说有它对男女恋爱观的立场。当然《圣经》也有它的立场。从新约《圣经》引用旧约时所表现的观念,可以清楚的看出新、旧约《圣经》对属神的与属鬼的、真理与假道、善与恶,表现了一贯的立场。所以除了结构上的一贯性之外,这种立场的一贯的观念,也是很有力的证据,证明新、旧约《圣经》的完整性。

一、对于敌对神者

    《圣经》把一切属魔鬼的、敌挡神的、宗教的或政治的,不论古今中外……都看作是同一阵营的。例如:

例解22:主耶稣的看法

    太廿三35-36——“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亚伯是亚当的儿子,因信献祭蒙神悦纳,而被不信的该隐所杀(来十一4;约壹三12)。撒迦利亚是犹大王约阿施时代的祭司,因忠告“众民”而被约阿施王和当时“众民”在神殿中用石头打死(代下廿四20-22)。这两个人,一个是远在亚伯拉罕还未蒙拣选之前,是全人类的始祖亚当的儿子。另一个是远在亚伯拉罕蒙拣选之后的列王时代的祭司,代表了五经和历史中,一切因忠于所信的神而被无辜任杀的人。但注意主耶稣怎样把这两个人的受害归并在当时的世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主耶稣怎样能把古时代的人所犯的罪,归到他那个世代?《圣经》明说:“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但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结十八20)怎么主耶稣竟把整个世代的人的罪,归到另一个世代去?
    可见在主耶稣的观念中,认为五经和历史里所有悖逆神、抵挡主的罪,都跟新约时代中敌挡神的人之罪是同类的。因为按人对神悖逆和犯罪方面来说,自古以来从未有过什么“新世代”,从来就是同一世代的。犯罪的方式虽有不同,却是殊途同归。按犯罪的本质来说,都是出于同一根源的。所以都要“归到这世代”,就是都要和这世代受同样刑罚和结局的意思。
    所以,主耶稣看古时敌挡神的人,虽在方式上有不同,其敌对神之特性则从来没有什么不同的。我们查考《圣经》,当留意基督和使徒们怎样领会《圣经》。

例解23:敌挡摩西与敌挡真道

    提后三7-8——“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从前雅尼和佯庇怎样敌挡摩西,这等人也怎样敌挡真道。他们的心地坏了,在真道上是可废弃的。”
    雅尼、佯庇,对照出埃及记七章22节,八章7节,可知就是那两个用邪术模仿神借摩西所降的第一、二灾的术士。他们在法老跟前行邪术,是要拦阻法老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但使徒保罗却把他们跟使徒时代那些“有敬虔外貌却背了敬虔实意”的假师傅,相提并论。
    提后三9——“然而他们不能再这样敌挡,因为他们的愚昧必在众人面前显露出来,象那二人一样。”
    这更清楚的显示在保罗的观念中,看古时敌挡神的那两个术士,和他当时代敌挡真理的假师傅,都是“同路人”。并且古代神的百姓和神仆,与保罗时代的百姓和神仆,所面对的仇敌同一根源,使徒也领会作是出于同一的黑暗势力。

例解24:从前的假先知与将来的假师傅

    彼后二1——“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从前百姓中的假先知”是指旧约历史中出现的假先知。本章下文15-16节所提的巴兰,正是其中之一。“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是指新约时代信徒会遇到的假师傅。使徒彼得把旧约的假先知和新约时代的假师傅看作是同一阵营的人。从前的百姓和现在的信徒,都受到相同的敌人的诱惑,同有两个相对的阵营。

例解25:该隐是属恶者的

    约壹三812——“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使徒约翰明说该隐是属那恶者的,并把他作犯罪而属魔鬼之人的实例,警戒信徒。虽然该隐是古时的不信者,却与现今一切“犯罪的”同属那恶者(约壹五19)。不同的人物却属于相同的主人。

例解26:撒但一会的人

    启二9——“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所说的毁谤话,其实他们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一会的人。”
    在约翰所写的约翰福音和启示录,也都明记主耶稣把一切不信的犹太人看作属魔鬼或“属撒但一会”的人。犹太人按肉身不是神的选民么?但不信的犹太人跟不信的外邦人一样,是魔鬼的儿女。“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
    我们一向都认为犹太人是神的百姓,因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曾与神立约,而立约的记号,就是他们所有的男丁生下来第八天要受割礼(创十六11-14)。可是新约的使徒却为我们解明了,不是单在肉身上受了割礼的,就是神的选民。必须在心灵上因信而受了属灵的割礼的才是真以色列人(罗二28-29)。所以约翰与主耶稣一样,把不信的犹太人看作是撒但一会的人。

例解27:以诺的预言
    11——“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
    14-15——“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这些人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证实不敬虔之罪人所说顶撞他的刚愎话。”
    受感写犹大书的犹大,指明当时有些人把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之机会(犹4),善于毁谤,象没有灵性的畜类(犹10)的假师傅,所走的正是旧约《圣经》所记该隐所走的路。若对照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引用该隐的例子看来,约翰既明指该隐是属恶者的(约壹三12),当然这些假师傅也是属恶者的了。
    另一方面,犹大又跟彼得和约翰一样,都把旧约的假先知巴兰(注意:书十三22)跟当时的假师傅同列(彼后二15;启二14)。所以按《圣经》看来,新、旧约背逆神的人,都是同一阵营的人。(参<例解9596>

二、对有信心的人

    《圣经》不但把所有不信神的人看作同路人,又把各时代中有信心顺从神的人,看作同一阵营的人。这种“观念”显明新、旧约《圣经》的一贯和完整性。例如主耶稣对犹太人论到在天国里坐席时说:

例解28:主耶稣所说的天国里

    太八11——“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以色列人的祖宗,那些“从东从西”将会来同他一同坐席的人,是外邦各国中有信心的人。注意本节是主耶稣在称赞一位罗马百夫长的信心中插入的一句责备犹太人不信的话。从上下文看,主耶稣显然把一切有信心的人放在一边,又把不信的人(包括犹太人)放在另一边。信的人与亚伯拉罕一同坐席,不信的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哀哭切齿。信的,虽然按肉身是外邦人,还是与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一同坐席;不信的,虽然按肉身是犹太人,还是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外边黑暗的地方即哀哭切齿的灭亡处(参太十三41-4249-50)。
例解29:使徒保罗所说的信心之父

    犹太人一直都以为只有他们这些在肉身上受过割礼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神的百姓。保罗却完全否定了他们这种观念,说:
    罗四11-12——“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使徒保罗,把亚伯拉罕看作是一切按照亚伯拉罕信心之踪迹而信的人的祖宗。又把一切有信心的人,看作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不分受割礼的犹太人,或是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对神的救恩有同样信心的,就都是属神一边的人。不论新、旧约的人都是一样的(见上例及下例),和主耶稣的观念相同。

例解30:七千人与“余数”

    罗十一4-5——“神的回话是怎样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以色列王亚哈,听从王后耶洗别的话,逼害神的众先知,许多神的仆人都隐藏起来。唯独以利亚大胆独自向巴力先知挑战,并怒责亚哈王。其实除了以利亚之外,还有七千个神仆蒙神保守。
    使徒保罗引述这件事时,把那时代的七千人,与保罗时代向神忠心的少数人看作同一类人。以色列王亚哈时代那七千个不向巴力屈膝的人(王上十九15-18),使徒把他们与“如今”蒙受恩典的少数有信心的犹太人——“余数”(罗十一57)相比,看作是同站一边的人。《圣经》一再的显示,新、旧约有信心的人都是同一立场的人。

例解31:使徒彼得所说的撒拉女儿

    彼前三5-6——“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彼得在劝勉基督徒夫妇相待时,把当时信主的姊妹算作是有信心的撒拉的“女儿”,也就是有信心的亚伯位罕的子孙了。彼得把当时的信徒与古时的撒拉,看作是同一属灵系统的。
    注意:彼得前书的受书人,主要是以外邦信徒为对象,因为:

    ①彼前一1——所提的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都是外邦地区。
    ②彼前一18-19——暗示这些信徒的祖宗是拜偶象的(传流虚妄的行为和倚靠金银等物)。
    ③彼前二5-8——引用旧约诗篇一一八篇22节,指明受书人是属于有信心而以基督为他们的磐石的人。但犹太人却因不信,基督就成了他们的绊脚石。按新约几处经文的引用,“绊脚石”都是用在不信的犹太人身上(太廿一42;可十二10;徒四11
    ④彼前二10——“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显然是引用何西阿书一章9-10节的话,指外邦人蒙怜悯说的。而这“你们”正是当时的受书人。
    所以,彼得把外邦信徒称为撒拉的女儿,证明他的观念中,旧约有信心的人与新约中信主的妇女,同是神所喜悦的人。

例解32 :古今圣徒同蒙应许

    来十一39-40——“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看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豫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注意:这里的“我们”指使徒时代稍后的信徒。“他们”指使徒时代已经去世的信徒和他们以前的旧约信徒。“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指上节的“应许”,也就是关乎神的救恩之应许。(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八册《希伯来书讲义》)
    这章经文把旧约从亚伯开始直到使徒时代的信心伟人,全都连贯在一条阵线上。他们都有共同的信心和盼望,面对共同的仇敌,为着共同的目标而争战。并显示整本新、旧约《圣经》,就是记载他们怎样用信心仰望神所要赐下的那一位救赎主,和他们怎样得神所应许的福分。
    所以希伯来书十一章不但显示古今信徒的共同信心,也显示了新、旧约《圣经》同一立场的一贯性。

例解33:以利亚与我们

    雅五16-18——“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地也生出土产。”
    雅各劝信徒凭信心祷告时说,先知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跟保罗把以利亚时代不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比作当时少数有信心的犹太信徒,有异曲同工的意味。在此雅各说明了:
    ①旧约有信心的以利亚跟“我们”所祷告的是同一位神。
    ②是同被算为“义人”
    ③我们的祷告可以同样有功效。
    ④是同样借信心而蒙恩。
    由此可见,雅各也是把新、旧约有信心的人,看成是同一阵线的人。

例解34:与世俗有别

    综合以上的讨论,可见新、旧约《圣经》都有同一的信仰立场。如果基督徒不讲究信仰立场,那就违背了全《圣经》的一贯观念了。在神看来,在信仰上那一边都不站的人,就是站在撒但一边的人。只有选择站在基督一边的人,才是站在神一边的人。
    从旧约的众先知,新约的众使徒,以及主耶稣的言论,所表现的观念,显然把新、旧约敌挡神的人,看为同属魔鬼的人。照样,新、旧约中信靠神的人,也都看作同是属神的人。可见《圣经》新、旧约全书,在信仰的立场上是一贯性的。
    照这原理,《圣经》要求信徒与世人有分别(林后六14-18
)。主耶稣为门徒所作最后祷告中说:“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又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十七1619

    雅各也说:“……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雅四4)。但这些重要的经文,都被新潮福音的人看为落伍与不合潮流。并且他们排挤照这样教训实行的人,说他们是自显清高,狭窄而守旧。真正的原因是:
    ①他们更喜欢作个受世界与教会两方面都欢迎的人。
    ②他们无法划分属世界与属神两种立场的界线。让我们看主耶稣怎样说:
约十五18-19——“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③他不轻看税吏和娟妓,曾与有五个丈夫的撒玛利亚妇人谈道,却没有任何轻浮的举动。他使猖妓与税吏变成神的儿女,自己却丝毫没有沾上他们的气质。
    ④他也常接受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的邀请,到他们家里吃饭,却从不借此攀上交情,以减少工作的阻力。就算在筵席之间,他仍保持他的正直,不徇情面的德性。更不会染上些微伪善、虚荣的气息,甚至就在筵席问指出他们内心的恶意(路七36-50)。
    ⑤他与象尼哥底母那样的官长交往,从不凭此种交情取得任何好处。他虽然没有“枕头的地方”,却又是众人所敬重的“先知”从未贪图受“优待”。收丁税的人来收税时,他吩咐彼得去钓鱼从鱼口得钱上税,不要绊跌他们(太十七27)。
    ③他自己与神常亲近,却也平易近人。他不争竟、不喧嚷,街上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他从不羡慕那些将佩戴经文作宽了,站在十字路口祷告的人,引致许多人注目。他虽然曾对“几万人”讲道(路十二1),却也带着十二个门徒,冒着大风浪去拯救两个被群鬼所附的可怜人(可四35-41,五1-20)。
⑦他不是不与潮流接触,却从不随波逐流。当世人爱靠近他到一个程度,甚至要强迫他作王时,他却上山祷告(约六15)。
    潮流最可怕之处,就是它静悄悄地、不知不觉中,便会把一切靠近它的都淹没吞噬了去。不少基督徒为着要赶上潮流,便在不知不觉中,被潮流带到与神对立的方向去了!基督徒们,对于任何潮流,应经常保持警觉,保持距离。

“看哪,我来象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十六1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从圣经的结构看解经




    《圣经》虽然是经过一千五百多年才完成的一本书,又没有个严密组织的编辑委员会,有计划地邀请适合的作家,按照计划好的论题写作;却是一本在结构上和主题上有紧密的贯通性的书。这显示有一位不可见之神,在暗中选用合宜的人并写下他所要启示给人的事。所以虽然写的人原本无意要共同完成同一主题的著作。他们只不过是人按当时的需要,写下了当时的历史或教训,而且各人所处的时代,和文笔的体裁完全不同,甚至所用的文字也不相同。却都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这本互相贯通而有同一主题的《圣经》。这种结构上的一贯性,使较后的记载既根据较早发生的历史事故,所以较后的引述,就等于证实了较早记载的真实性,又表现了前后关系的密切,不容分割。下文简述《圣经》各卷之一贯性。

例解35:五经——从创世记到出埃及记

    五经的第一卷创世记,第一章六日的创造顺序而下,无法省删或加插。全书的“七对”重要人物的事迹,也都衔接而下,如亚当、夏娃;该隐、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罗得;以撒、以实玛利;雅各、以扫;约瑟与他的众兄弟。他们的历史事迹的记载,略有详简之分别。但按着历史次序而下,成了自然的结构。卅七章以后所记,都是雅各子孙如何下埃及寄居的经过。
    所以出埃及记的记载,不能不根据创世记末章为开端。约瑟和他那一代的人先后去世后,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因而神呼召摩西领导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走旷野路,直到西乃山下,然后真的开始学习事奉神。这一切经过,都是连贯的史事,不能分割,也不是人为的编排。

例解36
:西乃山下——从出埃及记至申命记

    出十九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满了三十月的那一天,就来到西乃的旷野。”
    民十11——“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云彩从法柜的帐幕收上去。”摩西与法老交涉,争取以色列人可自由事奉神的经过,都记载在出埃及记一至十三章。十三章下至十九章是最初三十月的行程。以上所引两处经文,都是新阶段的事,是摘要的提及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在西乃旷野停留了十一个月然后再起程的情形。
    出埃及记记载摩西领以色列人到西乃旷野,从到达西乃旷野至离开,共停了十一个月零二十日,直到民数记十章10节才再起行。所以整卷利未记和民数记前半部的事,都是停留在西乃旷野这个时期内发生的。
    民十11——“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云彩从法柜的帐幕收上去。”比较出十九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满了三十月的那一天,就来到西乃的旷野。”很清楚地把五经的二、三、四卷——即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十章串在一起。因这几卷《圣经》所记的事,都是停留在西乃旷野十一个月多时日中发生的。
    申命记是在四十年后,摩西在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之前,在摩押平原训勉新一代的以色列人的话(申一1,廿九1)。不论历史的次序、信息的内容,都与前四卷互相贯通。这五卷书不论结构与论题都是一致的。其所记历史事迹既顺序而下,当然是连贯不可分割的。例如若没有创世记的历史,就根本不会有出埃及记以后的历史。所以摩西五经的整体性是当然的。
    更重要的是五经所选记的历史事迹,与日后神要完成的救赎计划大有关系。所有五经的历史被选记于《圣经》的,是按神要显明他启示之目的而记下,不是普通属世历史,或只为着国家民族有历史记录而记载的。这是读旧约历史时应先留意的重要关键。(参罗十五4;林前十11;路廿四27

例解37:历史书

    书一8——“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
    注意:本节等于将申命记五章32节至六章6节的话提要地重述,明显地确定了摩西五经是神的律法书的地位。并且约书亚记的事,既接续摩西领以色列人到了摩押平原之后的历史事实,编在五经之后,是自然的编排次序,不是后人所能故意编排的。
    约书亚记提到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行割礼、守逾越节(书五章全),禁止在“耶和华的坛以外”筑坛……等(书廿二1928-29),也都正是在遵行摩西律法书的记载;所以历史书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以色列人怎样遵行或违背摩西的律法的情形而已!
    以后,以色列人从士师时代到立王、分国、直到亡国,全部史事都是贯串的。而且在后的记载,既然是继续先前的,也就不断的承认了在前的了。就算在士师时代——一个任意而行的混乱时代,其中所叙述的事,若没有前面各卷的记载,根本就接不下去。因为士师的事,都是在约书亚死后发生的(士一1)。而且整个士师时代中,以色列人多次受异族欺压的情形,正是因为他们没有遵从神借约书亚的吩咐——没有赶出迦南的异族的缘故(士二15,参申廿八58-68)。所以较后的记载,证实了较早的经卷的真确性。
    此外,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就开始有祭司的制度,而且是世袭的(利七35-36),其历史自然具连贯性。到了以色列人立国之后,列王也是世袭的。于是以色列人有了双重的世袭制度。而这两种人分别在宗教与政治上领导百姓,所以全部旧约历史书的连贯性和各卷的关系,密切到无法分割的地步。
    在亡国以后,文士以斯拉(也是祭司,尼八1-2),借着宣读摩西的律法,竟然带起一次大复兴(尼八章全)。在我们看来,律法书是多么乏味的书,简直是会叫现代的人听了觉得受催眠的书。以色列人竟然因听律法书大得复兴。可见摩西律法书,在整个旧约历史中如何受重视。这也就说明五经与历史书的密切关系。整个以色列人的国度的兴哀,全在乎他们对摩西律法书的态度与奉行的情形如何而定。

例解38:先知书

    路十六29——“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从主耶稣的话中,可见神是把摩西的书与先知书看为一体。而先知书实际上是与历史书连接而又并行的。
    这半节经文最重要之处是:它证明摩西和先知的书所要说明的,与新约时代基督所宣讲的福音有共通性。旧约下的人,可因摩西和先知的书所传的福音信息而得救,正如拉撒路与亚伯拉罕同是有信心的人一样,同信那要来的弥赛亚——耶稣基督。
    在以色列人立国以后,政治上已有君王执政,宗教上有祭司主理,先知们的主要职责,是忠实地按照神的吩咐发出合时的警告或责备、安慰或训导……。所以先知书上的一切言论也都和历史书紧密不分。要明白先知书,必须先读历史书,并且要将列王的简史与先知的事略对照着读,才容易明白。
    如果没有历史书,先知们所发的言论简直就象对空气说话,没有了最初的对象,又无法了解他们说预言的当时背景和最后目的。绝大多数的先知,都明白的宣告他们在什么王朝、什么国家、或向什么人传说神的信息,明确有据。可见先知书与历史书是互相补充,又是互相解释的。

例解39:先知有神的话

    赛一1——“当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作犹大王的时候,亚摩司的儿子以赛亚得默示,论到犹大和耶路撒冷。”
    耶一1-3——“便雅悯地亚拿突城的祭司中,希勒家的儿子耶利米的话记在下面。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在位十三年,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从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在位的时候,直到犹大王约西亚儿子西底家在位的末年,就是十一年五月间耶路撒冷人被掳的时候,耶和华的话,也常临到耶利米。”
    结一1-3——“当三十年四月初五日,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中,天就开了,得见神的异象。正是约雅斤王被掳去第五年四月初五日,在迦勒底人之地,迦巴鲁河边,耶和华的话特特临到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
    何一1——“当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作犹大王,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时候,耶和华的话临到备利的儿子何西阿。”
    在十七卷先知书中,虽然传信息的年代环境,和人心的需要有所不同,却有几个重要的共同点:
1)先知们都是遵照神的感动向他的百姓或敌挡神的外邦强国发出警告、责备,或安慰、劝勉……明白宣告启示从同一位神而来,是因耶和华的话临到他而必须发言的。

2)都是要清楚的显明神的公义与慈爱的两方面,犯罪、悖逆神的人,必然受罚;诚心悔改归向神的,必蒙怜恤。

3)都在大胆的指陈人的国度失败之后,指出神在末后的日子,将要实现之理想国度的美好盼望。绝大多数的先知书,每卷的末后(或后半部),都预言将来美好的远景。

4)都隐约或明显地预言神为人预备的救赎主(基督)将必降临及再来(赛七14,九6-7;耶廿三5-6,卅15-18;结卅六26-27;但七13-14;何十三414;珥二28-29;摩九11-15;俄21;拿二9;弥五2;鸿一15;哈二4;番三1720;该二6-7;亚十四49;玛三1,四5-6)。
    所以先知书本身有高度的贯通性和共通性,又跟历史书有不可分割的关联。他们都是历史书中的人物,不过是历史书中个别的记述,较详细的补充了历史书中某些要事而已!
    旧约先知书和历史书的关系,有些象新约书信与福音书的关系;历史书比较注重记载历史的事实,先知书却“说明了”各种历史演变的原因。例如:先知书中各种责备和警告的恬,等于说明了以色列人历史悲剧一再重演的原因;先知们各种安慰和勉励的预言,等于说明神的恩慈与怜恤的最后胜利。先知们对当代王朝或百姓的指责,等于较详细的选记了当代的史事。新约的福音书也是这样,比较注重记录救赎之恩完成的历史事实,而新约书信却偏重解释救赎的原理和救赎之恩的施行和最后结果。

例解40:诗类

    诗一一九1——“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
    诗篇一一九全篇可代表诗人如何爱慕尊重旧约律法书,把遵行神律法看作无上之福分。所以“诗类”与五经、历史书、先知书的关系,也是不可分割的。诗类中所记的人物,就是旧约时代中的信心伟人。他们就是生活在旧约《圣经》所描写的各时代中的人。如约伯、摩西、大卫和所罗门,他们是相隔了好几百年不同时代的人物,对神公义与慈爱的感受、信仰的体验、神救赎之恩的经历、人生的痛苦或快乐、喜爱或憎恶……,各种情感的流露,也都代表着旧约五经和历史所记之各时代的思想。神借着他们把若干信仰生活的个人经验或格言记录下来,又借着他们表露自己情感时说出神的预言来,作为神的启示的一部分。诗类所反映的历史背景,都与旧约的历史事实和背景相合。

例解41:新旧约的一贯性

    新约《圣经》提到旧约或引用旧约时,很有力地显明了新、旧约的一贯性,又证明了旧约《圣经》的权威地位。例如:
    新约常用“经上记着说……”统指全旧约的记载:

1)魔鬼试探主耶稣和主耶稣回答魔鬼时都用了“经上说”统指旧约(太四6-7)。

2)主耶稣回答撒都该人的巧问时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太廿二29)这《圣经》显然是指旧约全书。

3)主耶稣在会堂里宣读以赛亚书后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四21)“这经”指旧约中的以赛亚书。

4)主复活显现,向门徒讲解旧约《圣经》时,把“摩西和众先知”都算作是旧约《圣经》(路廿四273244-46
)。


5)主耶稣与犹太人辩论时说:“你们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9,参约二22


6)除了福音书之外,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也都用“圣经”或“经卷”或“经上说……”统指旧约全卷,如:徒十六11,罗四3,九33:加三822;提后三16,来十7;彼后一20……等。
    这些经文表明不论主耶稣或众使徒,都认为旧约《圣经》是完整的一本经卷,并且由于新约各卷对旧约的引用,又说明了新、旧约的密切关系。全部旧约都是在预示新约,全部新约又都是在解明旧约;若没有旧约,新约就没有了模型;没有新约,旧约就没有了实体。

例解42:四福音与使徒行传
    太一1——“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福音书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就已经把整个旧约与新约的关系,紧紧的拉在一起,说明了新约《圣经》一开头介绍给我们的基督,正是旧约律法和历史所应许的救主。例如:

1)创廿二18——“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比较加三16——“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2)撒下七16-17——“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拿单就按这一切话,照这默示,告诉大卫。”比较
    徒二30-31——“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豫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
    下文所记的基督家谱和基督降生情形,更具体的说明,新约全书的开端,完全根据旧约的预言,并且基督的降生正是旧约应许的应验(赛七14,九6-7)。而福音书中,满了“……应验……先知所说……”这一类话,可见新约所记载的事正是旧约的延续与显明,不但不是分立的,倒是一体的。就跟任何一本书的前半与后半,开端和终结一样,是同一本书。(有关太一1请参阅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一章1节之详解)
    使徒行传与四福音的关系是最显然易明的,因为使徒行传的第一章完全紧接四福音的末章。四福音记载主耶稣怎样死而复活,使徒行传记载那些看见主复活显现的门徒,怎样按照主的吩咐,到处传扬福音,建立教会。又多次引用旧约的话,证明复活的基督正是旧约应许中的弥赛亚(徒二16-36,三19-26,四25-28,八32-35,十三16-2326-41……)。可见使徒行传与福音书,跟旧约全书一样的以基督为中心。

例解43:新约书信

    罗一16——“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参罗一1-16

1)让我们象上文的研讨那样,留意一下使徒行传末章和新约书信的第一章(即罗马书第一章)的关系。这就象一根管子与另一根管子的“接口”那样,这些“接口”证明了《圣经》的每一类的记载,都是贯通的,却又是开始另一个“阶段”的。它们彼此之间有一贯的中心思想,却不是说它们的内容是千篇一律,一模一样的。

2)使徒行传廿八章23-31节记载了保罗在使徒行传中的最后一篇简略讲章。我们只要撮要的留意这篇讲章的开端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它跟下文罗马书的关系了。
    在使徒行传廿八章23节保罗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又证明神国的道,“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可见律法和先知所讲的也是保罗所要讲的神国的道。神国的道的主要内容就是“耶稣的事”,也就是下文28节所说:“神这救恩”。所以,“神国的道”跟“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书”的主要信息,也就是基督怎样完成救赎之恩这回事了。虽然律法和先知书讲述的方法跟新约书信的讲法不同,但主题却是一样。并且这救恩并非只给犹太人,也传给外邦人。

3)保罗紧接在罗马书第一章,一开始就讲明神怎样赐下使徒的职分,为着要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罗一5)。正切合使徒行传所记,使徒如何把福音传到外邦的行踪。
    注意罗马书一章16节所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这“先”与“后”既与上文使徒行传廿八章2628节保罗讲道的主要意思衔接,又与下文罗马书一章17节印证旧约哈巴谷书二章4节“义人必因信得生”的用意相近。犹太人的先知既早已宣告“义人必因信得生”,可见凭信而活这恩典的原则确已先给犹太人,但现在也要给外邦人了。

4)全卷罗马书,就是在讲解四福音所记基督已完成之救恩的基本原理和目标。新约的其他各卷书信,也都按照这个重心,讲解救恩在各处信徒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并指导信徒明了神救恩的原则和目的,以及怎样把“神国的道”应用在生活和事奉上。
    虽然有些人以为福音书及教会书信,似乎有些互相冲突的教训,特别是关于“因信称义”的道理。但这些人都轻忽了以下的因素:
例解44:路加与马可

    彼前五13——“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问你们安;我儿子马可也问你们安。”
    提后四11——“独有路加在我这里。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
    以上所引经文主要目的引出两个重要人物,就是路加与马可。
    福音书完成之时,彼得、保罗等书信己通行各教会,其中写路加福音的路加,是保罗最忠实的同工;写马可福音的马可,是彼得和保罗共同器重的同工(彼前五13;提后四11)。他们显然全不觉得他们所写的福音书,与彼得、保罗书信的教训有什么冲突。何以现今的人反而以为有冲突之处?

例解45: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

    路加不但写了福音书,也写了使徒行传。在使徒行传中路加很清楚的记录了彼得和保罗所说“人称义是因着信”的话,并不觉得与福音书有冲突。如:

1)徒十43——“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2)徒十一17-18——“神既然给他们恩赐,象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3)徒十三38-39——“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4)徒十五7-11——“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

5)徒十六31——“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6)徒二十21——“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比较24节:
    徒二十24——“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

7)徒廿六17-18——“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福音书只注重记录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之历史事实,不加推理;书信却把福音书上的历史事实的意义和救赎的原理予以解明。但它们在《圣经》中各有不同的地位,按着层次显明神救赎计划的旨意和步骤。

例解46:教会书信

    书信也象福音书那样,多次引用旧约《圣经》,证明基督和他所成功的救恩是应验旧约的应许,可见它们是同一主题的。例如:

1)关于外邦人如何可同得救:
    罗十一26——“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加三13-14——“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注意保罗如何证明外邦人确实可以因信称义,因他们也同受了所应许的圣灵。无论彼得在哥尼流家(徒十章),和保罗在以弗所看见外邦信徒因信领受圣灵,都是确实的见证,并非空言。

2)关于旧约中羊的血与基督的血:
    来九13-14——“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可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

3)关于旧约圣殿表明的灵宫:


彼前二4-8——“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因为经上说:‘看哪,我把所拣选所宝贵的房角石,安放在锡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参林前十五45;林后六1-2;弗四7-9;雅二23

    这类引用,证明新约所讲解的事,正合旧约所预示的。又显明新约使徒对旧约《圣经》的领会,以及他们如何应用旧约《圣经》在新约信徒身上,证明新、旧约启示之密切一贯。

例解47:启示录

    启一20——“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千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千教会。”
    启示录是新约中唯一纯预言性的经卷,在体裁上跟福音书和书信都很不一样。但它的内容却跟全《圣经》贯通,写启示录的约翰是使徒中最后离世的一位。第一章描写约翰在异象中所见的基督,跟旧约先知所见的“人子”相似(但七13,十6)。
    启示录一章20节解明异象中的七千金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把旧约五经中的金灯台按属灵的意义与新约的教会连在一起。二至三章给小亚细亚教会的书信,把旧约好些人与事,跟新约信徒的信仰,或事奉的教训混合在一起(如巴兰、耶洗别等)。
    四章以后所记的异象、预言或灾难都与新、旧约各卷有关联。如四章的四活物与以西结书一章的四个活物相合。五章中“因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和被杀的“羔羊”正是五经和历史所预言的基督。七印至七碗的各种灾难,有一部分曾施行于埃及(出七至十二章)。十三章与十六章的兽的异象,与但以理书七至八章互相呼应。十九章的“新妇”与新约书信论信徒与基督之关系的教训相合(林后十一2-3;弗五22-23)。
    启示录末后几章跟创世记的若干重要事件遥遥相对。创世记是开端和坠落,启示录是恢复和更完美的终结。(有关启示录之讲解另详拙作《启示录讲义》)

例解48:本章总结

    路廿四27——“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
    复活的主耶稣,把摩西五经与旧约众先知,以及他现今复活的经历,看作一个整体向以马忤斯的门徒讲论。把整个旧约所要说明的,他自己的降世受死,荣耀复活,并包括路加福音廿四章的下文46-49节,要他们传悔改的道,直到万邦,是一项连贯性的大使命。由此可见:

1)注意历史的连贯性在结构上完整之重要;因为较后的经卷,提到较早写成之经卷的历史人物和事迹时,若各不相关的经卷硬凑在一起,必定没法互相吻合而衔接。若是假造的人物,不论个性、事迹。风俗习惯,也必定大有出入。而《圣经》的历史人物和事迹,不但历史书引用五经所记之事能相吻合,就算新约各卷引用旧约时,也互相吻合。证明是讨论同一历史故事,好象一气呵成的文章那样。

2)《圣经》是经过一千五百多年才完成的,且没有人去执行写作计划(根本没有人可活一千五百岁)的一本书。这样,它在结构上的一贯性,历史事迹的前后互相连贯和有同一主题的表现,就更显出它的特殊价值了。纵使一开始就组织好一个编撰委员会,也难使一千五百年后的作者,了解或赞同一千五百年前“编委会”所定下的主题或写作宗旨,更难使他们所写出的文稿,会叫一千五百年前的“编委会”感到满意。

3)《圣经》各卷写稿人可能只有各自的宗旨,但在不同时期和地点,没有事先商讨的机会之情形下,成书之后,竟变成有主题,有一贯结构,表达同一中心的一本巨着,就不能不说是神的作为了。

4)总而言之,全《圣经》没有一卷是完全独立而与别的经卷无关的。它们虽然各有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时代背景,却是互相贯通成为完整的一本书,就象许多节的火车厢连成一列火车那样,虽然有许多节却是同一列车。

5)读《圣经》的人,不要故意把互相补充解释的经文,彼此孤立起来,然后当作互相矛盾而提出质疑。这是否定《圣经》自己的解释法的人所提倡的质疑,可以损毁人的信心,却并不造就生命,增进认识神的智慧。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从启示的渐次显明看解经(上)








    有人说“真理”是不断进步的。这样的真理一定不是《圣经》的真理。因为《圣经》的真理既是神的启示,已经完全无疵,没有进步可言。凡是在进步中的都是还未进到完全的。但神把他的真理向人启示时,却不是一下子就完全启示出来,而是按神的步骤渐次地启示给人的。又在渐次启示之中,渐次的解释补充了先前难明的经文,以下是一些按层次选解的一些《圣经》经文,以说明神的启示是怎样渐次显明的。

一、神给万世万民的启示

例解49:从古时到末世的启示

    来一1-2——“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愉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
    本节不但说明神怎样渐次的把他的启示赐给人,也说明了人领受神启示的限度。

1)是经多次多方的:既说多次多方和“众先知”(或众使徒),可见每次、每人所领受的都不完全。神是逐渐地把他的启示赐给人直到完全赐下为止。神并不是在一时之间,就把他全部的旨意,完全的启示给某一个时代的某一个人,而是一部分、一部分的给许多个不同的人,而且经历许多不同的时代。

2)是经长久时日的:为什么神不在一时之间,把他的启示完全赐给一个人,而要在不同的时候,分别赐给不同的人,直到他的启示完全显露出来呢?
    因为世上没有一个人,有这样属灵的悟性和程度,可以承受神全部的启示。另一方面,没有一个时代的历史,足够表明神超时代的启示。不但须在不同的时代,选用适合的历史事故,还要用不同的方式,赐下他的启示。例如神对旧约的先知,有些用谜语,有些用异象,有些用异梦,有些则是“明说”(民十二6-8)。

3)是要选择可用之人的:神要这样多次多方的借着众先知晓谕他的百姓,又借众使徒教导他的教会,并不是因为神的启示不完全,要慢慢进步到完全;而是因人的限度,人在属灵的智慧方面、在属世的学识方面、在不同时代的历史环境的人,对于人生的体验和灵性的领悟方面,有种种的缺欠和限度;以致受感写《圣经》的人都只能领受一部分的启示。他们都受到环境和本身可以被神使用来领受他的启示的限制。

例解50:给普世人的启示

    太十三943——“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怎么知道神的启示是给万世万民的?因《圣经》一再重复主所说的这句话。

1)是对所有人说的:这是主耶稣亲自说的话。在启示录中基督向约翰显现时,吩咐他写信给小亚细亚的七教会,又把这句话特别提了七次。证明《圣经》的话,是以所有的人为劝戒或警告之对象的。虽然其先后次序或有分别,但基本上人人既都有耳,所以人人都应该听。
    这样,《圣经》既然是一本准备给各时代不同的人阅读的书,它必须含有超时代的特性。它里面所隐藏的真理原则,必定是能适应各时代的需要。这样,如果《圣经》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就不能在不同的时代中选取足够的历史教训。神是不需要历史的,但人却需要从许多重演的历史实例中取得教训。不同时代的人,对神救赎的旨意的领会、道德的观念、人性的败坏……,必然有不同的观念和体验。

2)须长时间完成的理由:如果全部《圣经》都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便写好,那么亚伯位罕时代的人对于救恩的认识、婚姻的观念、家庭的制度、事奉神的生活体验、真理原则的应用,一定都限制在亚伯拉罕那一个时代的人的观念之下,而不能具超时代的特性。但是《圣经》的完成,是从摩西起直到使徒时代,差不多有一千五百多年的时间,其间已经过了许多现代人所谓的“代沟”,许多因时代不同而有的隔阂,许多因环境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人生观念,已一再重复了多次,已具备超时代全备的真理原则了。
    神允许他的启示经过这么长的时问,才完全记载在这本《圣经》里,使《圣经》本身已有足够的实例,互相补充、互相平衡的,使它里面所给我们的真理原则,可以作超时代的应用,又具超时代的价值。
    许多人生的体验、对神的认识、待人的态度、处事的方法、灵性生命的造诣,都是需要年日来体验。假如从摩西到使徒时代,人的寿命是七十岁(按诗篇九十篇10节而假定),这样,人在这七十年中,他幼年时候对于这世界物质的享受、信仰的领会、神的旨意的体验,和他在中年或晚年时,一定有不同的经历。

3)例证:从摩西到使徒时代,已经有许多个七十年了。每一时代的老年人都会对过去的几十年历史演变、人心和社会道德的每况愈下,有不同程度的感受。而他们与他们那时代的青年人,在灵性上、生活行事上、事神待人的各方面见解上,也有若干程度的冲突。比如:
    亚伯位罕和他侄几罗得,很显然的有不同的灵性经历,对神有不同程度的认识。当然,他们对世界物质的享受和人生观,也就各有不同的看法。每一时代,又都搀杂着最保守或最“新潮”的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互相影响。现今的时代,也不外如此。
    神这样渐次的使用不同时代的人物,选用不同时代的历史教训,把他的启示显明给我们,直到他的启示完全为止。所以《圣经》本身已含有超时代的特性,已有许多人类重演的历史,在真理原则上,已足够包括以后任何时代,凡有耳可听之人的应用了。

例解51:《圣经》具超时代性

    诗一一九89——“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1)这是诗人对神的话的体会,所作的见证。所谓“神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就是具超时代的效用,是不会因时代不同而被淘汰的。因为神的话是概括了许多不同时代的人的问题,已具有可以适合各不同时代的人的需要之真理了!否则早已被时代淘汰了!

2)我们不要以为我们现在所遭遇的许多的问题,是《圣经》写成的那时代的人所不能解决的。其实每一时代的人,都是把自己跟从前的人比较,所以每一时代的人,都以为自己那时代才是最进步的时代,都以为他们的问题是从前的人没有遇过的。

3)摩西时代的人是否会认为亚伯拉罕时代的人,没有他们那时所遭遇到的“社会特殊环境”?因此以为亚伯拉罕所得的启示,不够解决他的问题?

4)照样,所罗门时代的人是否也会认为他们的时代是科学进步的时代?所罗门不单是大诗人,也是生物学家(王上四32-33)。他所建造之圣殿的宏伟美观,与摩西时代的会幕相比,相差太远了。他们是否会认为摩西时代太落后了,所以摩西所得的启示不够解决他们的问题?

5)那么使徒时代的人,是否认为他们那时代的科学很进步?他们在罗马帝国管治下的社会环境特殊,是摩西、大卫时代的人没法了解的,因而认为摩西所得的启示不够解决他们的问题?

6)现今,我们说,《圣经》的时代和我们现在的环境完全不同,《圣经》不够应付我们的问题。如果主耶稣还没有来的话,再过一、二百年,我们的子孙是否也认为我们这时代非常落后?所以《圣经》的启示也不够应付他们的问题?

7)但神用很长的时间完成这本《圣经》,它里面包含的各种真理原则,逐渐将神的旨意显明直到完全。它不单已经把神救赎的计划完全的显明出来,也已经包含了各种完美永恒的真理原则,可以给历世历代的人,作为奔走天路的指南。也可以给万世的信徒,不论在物质及灵性生活方面作准则了。

例解52:渐次的启导

    赛廿八9-10——“讥诮先知的说,他要将知识指教准呢?要使谁明白传言呢?是那刚断奶离怀的么?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
弥二7——“雅各家啊,岂可说,耶和华的心不忍耐么?这些事是他所行的么?我耶和华的言语,岂不是与行动正直的人有益么?”

1)悖逆不信的以色列人厌烦先知的教导和劝戒,嫌他唠叨而繁琐。就象现代人听道说“好闷”!“好闷”!但先知依然忠心劝告,并预言他们将因不听神借先知的劝告,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神原要为锡安安放一块可作根基的石头,他们却不接纳反而绊跌(赛廿八14-16;太廿一42)。与以赛亚同时代的先知弥迦,受感向以色列表达神的感叹说:“雅各家啊,岂可说,耶和华的心不忍耐么?”

2)神对人的教导正是那么细心而忍耐。从历史的事实中,用长时间按步骤层次的教导,正是这本《圣经》具超时代性的特色。
    所以,按神教导人领会他的救赎计划而论,他只能由浅入深,从模型到实体地教导人明白他的旨意。就如我们教幼稚园学生识字,先用图画、玩具给他们看,然后才教他们怎样写字。先教他们数一二三四,才教他们怎样写一二三四。我们先教小学生学加减乘除,到了中学才教他们代数几何。

3)教导必须按照一定的层次步骤才能收效的。这样神把他的启示给人的时候,也必须按照他启示的步骤。先从多方面给人看见救赎的图则、模型、画象,然后给人看见救赎的“实体”,再后又为人解明那“实体”的意义和应用,最后才显明他的救赎计划的完满终结。明白这点,我们就不至将那些本应互相补充的经文,当作互相矛盾的了。
    所以,基本上《圣经》是由神用长时间完成的一本书。所谓神的启示渐次显明,就是因这本书是用长时间渐次完成的。长到一千五百年才完成。所以读这本书的人,不能只凭它的前段或中间的任何几段,或一两句经文,来断定它的正误。也不能断章取义的根据一两节《圣经》或一两句经文,作为信仰或生活上的根据。

4)凡是要明白神的旨意,并正确的把《圣经》真理应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上的人,必须查考全本《圣经》。必须根据全《圣经》的完整观念,并留心《圣经》怎样把神的启示,从初步模型式的、简单的,渐次显明到完整的、实体的地步。

二、关于婚姻的启示

    现今许多人因婚姻失败,爱情不专而痛苦。为着满足肉欲,只求男女的满足,轻忽婚姻的神圣。神为什么为人设立婚姻的制度?美满的婚姻有什么神圣的意义和幸福?

例解53:一夫一妻

    创二18——“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和意义,《圣经》最初只提到神造亚当的时候,认为“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于是神使亚当沉睡,用他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然后《圣经》又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182224
    虽然在创世记第二章的记载,已经隐藏着一夫一妻制的真理,但是没有明讲。到了旧约的末一卷玛拉基书,先知玛拉基便解释神为什么只造一个人,没有造两个夏娃(或两个亚当),只造一男一女;因为一夫一妻制是神本来的旨意。
    玛二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幼年所娶的妻。”
    先知很有力地强调为什么神当初只造一个女人,不造两个女人,因为神不许人亏负他的妻子,要夫妻二人过虔诚的生活,得虔诚的后裔。

例解54:二人成为一体

    创二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到新约的时候,主耶稣更进一步讲明一夫一妻是神原本的旨意。当主耶稣引用创世记的话的时候,特别强调“二人成为一体”这一点。太十九3-6——“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注意主耶稣说:“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婚姻是出于神的旨意的配合,人不该无故休妻。主耶稣在下文讲明,除非为了犯奸淫的缘故,任何人体妻或离婚都是犯罪的(太十九9)。在此所说的
    “二人”,强调夫妻二人。此外,不应有第三者。

例解55:二人一体真义

    弗五30-32——“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神为什么设立婚姻制度,要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相爱而合一,到底有什么意义?保罗在以弗所书里指出婚姻之神圣的最高意义,是表明基督和教会的合一和相爱(弗五30-32)。我们要特别注意30节,保罗在那里说:“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小字注:“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注意“他的骨他的肉”是引用创世记第二章亚当对夏娃说的话,但在这里保罗所说的“他”是指耶稣基督。我们是“他的骨他的肉”,这“我们”就是教会。
    所以夫妻的合一是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合一。基督和教会怎样合一是极大的奥秘(弗五32),我们没法完全了解;但神却借今世夫妻的合一,使人可略为领悟。

例解56:羔羊婚娶

    启十九7-9——“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豫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神真实的话。”
    教会与基督合一的奥秘在主再来时才显明。教会在今天象一个许配给基督的童女(林后十一2)。新约的最末一卷启示录,论到基督再来时,天上有羔羊婚娶的筵席。教会就象“新妇豫备好了”(启十九7-9),这奥秘到那日才真正明白。
    所以从创世记、玛拉基书、福音书、新约书信。到启示录,神渐次地把婚姻的意义,完全显示出来。原来《圣经》要人尊重婚姻的神圣,不但因为神是恨恶淫乱之罪恶,且因婚姻制度本身,还有它神圣的任务,要表明基督和教会合一的关系。破坏婚约的神圣,就使人无法在这神圣的爱里,体会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反会用邪恶的歪念作错误的领会。现代婚姻与家庭的普遍破裂而变形,是人类因道德的堕落,以致无法从夫妻与家庭之亲密而神圣之关系中,领会基督与教会合一的真理了!
    综合以上例解,神是按他的时候逐渐教导人领悟他的旨意,又接他的步骤渐次启示他完美救赎的计划给人,直到他要给人的启示完全赐下为止。

三、关于献祭

    各种宗教都有祭祀一类的礼仪。《圣经》中的献祭,与一般祭祀有什么不同?神为什么要人献祭?献祭的真正意义是什么?神怎样在《圣经》中渐次显明献祭的真理意义?

例解57:第一次献祭

    创四4-5——“亚伯也将他的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
    这是旧约最早提到献祭的事,论该隐和亚伯两个人的献祭。神悦纳亚伯所献的祭,却看不中该隐所献的祭。为什么神悦纳亚伯献的祭,而不悦纳该隐所献的祭?在创性记第四章中没有解释,只记载他们两兄弟献祭的经过和结果。亚伯献上的是羊羔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该隐的供物是地里的出产。为什么用羊羔献祭神喜悦?用地里的出产神却不喜悦?创世记第四章没有明说,只给我们看见三件事:
    ①人需要向神献祭来求神的喜悦。
    ②献祭的人本身必须被神“看中”
    ③他所献的祭物也必须合乎神的要求。
    这是关乎献祭的最初步启示。(参<例解6>)

例解58:感恩而献祭

    创八20-21——“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
创世记第八章,挪亚出方舟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献祭给神,表示感恩。在这几节经文里我们对献祭的事又多知道了一些:
    ①献祭需要先“筑……坛。”(创八20
    ②献祭可用各类洁净的牲畜和飞鸟,不是只用羊羔。
    ③献祭不但为赎罪,也为感恩,因挪亚献的是燔祭。燔祭可以是一种感恩祭,不只是赎罪祭。
    这样,把创世记四章和八章合起来,关乎献祭的事的启示就比较清楚许多了。但怎样的祭物才算是洁净?献祭用的坛,要怎样建造才算合格?除了祭坛和祭物还需要什么?神还没启示给人。

例解59:祭司初次出现

    创十四18-19——“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
    亚伯拉罕战胜四王联盟,救了罗得回来之后,有一个撒冷王名叫麦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出来迎见他。信心的祖宗亚伯拉罕向他献十分之一。于是关于献祭的事我们又多知道了一点,人怎样献祭可蒙悦纳?就是不但要有合格的祭牲和祭坛,还要有神认许的祭司。但麦基洗德是如何成为至高神的祭司?《圣经》未详述(详参拙作《希伯来书讲义》第七章之讲解)。人要如何才能作神的祭司?神的启示还没显明。

例解60:标准的祭坛

    到了出埃及记和利未记,有关献祭的事,就得着更完全的启示了。出埃及记廿七章1-8节《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一个标准的祭坛。神清楚的指示摩西要用什么材料,按照什么尺寸、样式,造一个坛,要放在神所指定的地方。以色列人只能在神所指定的这燔祭坛上献祭(参书廿二16192910-34)。
    申十二13-14——“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利十七8-9——“你要晓愉他们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书廿二16——“耶和华全会众这样说,你们今日转去不跟从那和华,干犯以色列的神,为自己筑一座坛,悖逆了耶和华,这犯的是什么罪呢?”
    可见不单要有标准的祭坛,还要安放在会幕的外院,对着会幕门口的地方,也就是要在神指定的位置上献祭。

例解61:指定祭司的职任

    在摩西宣布了律法以及会幕各种圣物的制法之后,也详细指明了有关祭司的职任和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只有利未支派中亚伦的子孙才可以作祭司。
    出七九——“给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另参民十六9-10,十七全章)。
    出埃及记廿八至廿九章,利未记八至九章,神又借摩西告诉我们,祭司行就职礼的详细次序;他们如何在圣所供职,为百姓献祭等事的详情。
    利未记一至七章,很清楚的给我们看见,有五种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每一种祭当用什么祭牲?当怎样献祭?那一些献过祭的祭物是献祭的人可以吃?那一些当归给祭司?当在何处吃祭物?……等等,甚至进入圣所烧香,不得用凡火,也都有一定规条。所以,读出埃及记和利未记,对旧约献祭的事,就比创世记所告诉我们的更完全了。

例解62:基督献上自己才能洁净罪

来十4-5——“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豫备了身体。……”
来九14——“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
    到了新约时代,我们才真正明白献祭的意义。原来旧约要用洁净合格无残疾的祭牲献祭,就是要表明耶稣基督是一位完全无瑕疵的救主。他是圣洁无罪的,可以为人赎罪。不是牛羊的血能赎罪,若牛羊真可以赎罪,多养牛羊岂非可以多多犯罪?但其实是牛羊所预表基督的血才能赎罪。
    不但旧约祭牲是预表基督,旧约的祭司也是预表基督。旧约的大祭司的职分不能由人自取,必须神自己选定。表明人不能自设祭司之职,只有耶稣基督是神所指定,作为我们人和神之间的大祭司(来五5-6),是神人之间独一的中保(提前二5)。
    创世记十四章提到的麦基洗德,就是预表基督是身兼君王和祭司两种职分的大祭司。大卫王在诗篇一一○篇4节已预言基督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新约希伯来书五至七章详细讲解这件事。献祭的真义又进一步显明了。

例解63:唯独十架“祭坛”可得赦罪

    来十三10-12——“我们有一祭坛,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帐幕中供职的人不可同吃的。原来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带入圣所作赎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烧在营外。所以,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也竟在城门外受苦。”
    读了这几节经文,就知道为什么旧约律法,不许以色列人在燔祭坛以外献祭了;因为这铜坛是预表基督的十字架。我们不能在十字架以外得着任何救恩,不能在十字架救赎的恩典以外,有任何方法可以得蒙神喜悦。因除了借基督亲近神之外,没有别的路。他是唯一的道路。
    这十架的“祭坛”,是那些拘守律法字句,只知在铜坛献牛羊之律法,却不明白其精义,不信十架赎罪之主的人,所不能一同分受救恩之福的,那就象他们不能与我们同吃坛上的祭物一样。(详参拙作《希伯来书讲义》对本段之解释)

例解64:献祭对信徒的要训

    旧约这些献祭方面的属灵意义,不但表明基督救赎工作,也教导基督徒怎样奉献灵祭求神喜悦。以下经文可总结献祭之精义:
1)基督徒已经是君尊的祭司——“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所以信徒应该宣扬神的美德,又为万人代求。

2)要借耶稣基督常献神所喜悦的灵祭——“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5

3)要用颂赞为祭献给神——“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来十三15

4)要以“行善和捐输”为祭献给神——“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来十三16)“捐输”也是祭,因为必须先奉献给神,才照神的指引捐输。

5)要把为主劳苦的成果为祭献给神——“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腓二17
    所以关于奉献的真理,到了新约使徒时代,神的启示才完全显明了。

例解65:献祭的真义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弥六6-8——“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原来上文那一切还不是献祭的真正意义。神果真要借牛羊的祭赎我们的罪么?象亚伦那样连自己也不得进迦南的祭司(民二十11-12),果真能使那些前来请他献祭的人得到洁净么?在五经里神没有把这方面的旨意显明出来,到了历史书和先知书,神才渐渐显明这些祭司或祭物都不是神所要的。
    注意:撒母耳是列王时代第一个先知,弥迦是在北边的以色列国决要灭亡时犹大国的先知。所以以上所引的经文,可以代表列王时代中最早和比较末后的先知,清楚的暗示旧约时代用牛羊所献的祭,不过是教导人明白神某一方面的心意而已!事实上神并不是喜欢人所献的牛羊等物。神所喜悦的乃是借这些所献的祭,表明人的奉献和顺服神的心意而已!
    到了新约,《圣经》便清楚指明,旧约的牛羊牲畜,只不过预表耶稣基督,他才是真正合格的祭牲,能够背负世人的罪孽。
    约一29——“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基督的先锋施洗约翰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整个旧约下用牲畜献祭的真义,在于表明基督才是神所指定的、合格的、为人赎罪的羔羊。

例解66:献祭与活祭

    罗十二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使徒保罗融汇了旧约献祭的精义,然后教导今日信徒怎样过奉献的生活。旧约所有的祭都是死的,没有活的祭,因牛羊必先宰杀才能献祭。既经宰杀,就必定是死了的,怎会有活的祭呢?“活祭”这简短的两个字,是保罗把隐藏在旧约故事中的属灵意义,浓缩在“活祭”这个辞里表明出来的。
    按以色列人过逾越节时,因躲在涂过羔羊的血的房子里吃羊羔的肉,因而避过了天使杀长子的灾祸。事后神在出埃及记十三章中要求以色列人所有头生的要归神(出十三12-14),连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因为头生的原是该死的,却因羔羊的血而免死。后来神在民数记三章40-45节指明要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中所有头生的事奉神。换言之,利未人是站在本来该死的地位上事奉神。
    使徒保罗把这属灵的精义解明出来,指明基督怎样过奉献的生活,就是站在看自己是死的地位上为神而活。那就是“活祭”的属灵真义。神不是要我们血肉的身体献在祭坛上为祭物,是要我们天天看自己是已经死在坛上的人而为主活着。这种观念在保罗书信中一再显示给我们看见,如:
    罗十四5-6——“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林后五15——“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加二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正如上文所说的,新约书信正确的把旧约献祭的属灵意义,解明出来,并指导信徒如何应用在生活上。神的启示从图形到应用,渐次显明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从启示的渐次显明看解经(下)


四、关乎圣殿的启示

    旧约《圣经》有一项最神圣最宏伟的建筑物,就是圣殿。是以色列人敬拜神的地方。但圣殿不止一次被毁,甚至殿中的物也被掳去。为什么圣殿竟会被掳?圣殿是怎么演变出来的?神果真在圣殿中么?圣殿究竟有什么意义?圣殿会被敌人毁坏是否表示神失败了?

例解67:雏型的圣殿——会幕

    出廿五22——“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所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这是神最初吩咐摩西,要以色列人建造会幕之目的,是关乎会幕的最初步启示。但这方面的启示也是渐次显明给我们的,最终说明了真正能使人与神相会的地方,是在基督里。
    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借摩西吩咐他们要建造一个会幕。并一再嘱咐他“要谨慎作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出廿五40
    出埃及记用了很多篇幅记载会幕的构造。从廿五至三十章详记神如何吩咐摩西造会幕的各样器皿、幕板、幕幔……等等。然后又从卅六章起,几乎重复的记载,摩西和以色列人如何完全遵照神的吩咐建造会幕。
    为什么神要这样慎重的叫摩西建造会幕?《圣经》又这么详细的加以记载?这会幕的主要功用是什么?按出埃及记的记载,会幕是神与人可以相会的地方(出廿五22,廿九42-46)。
    后来所罗门王为神建造圣殿,当圣殿建成的时候,神的荣光充满了圣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职,因为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殿。”(王上八11)圣殿当然比会幕更堂皇完美。可是圣殿不过是属物质的建筑,还不是神的居所,只是神的名的居所(王上八17-19)。不过是人到神面前求告神的名的一个中心而已!
    所以无论是会幕或圣殿,都是神借以教导我们,人与神不能随便相会交通,必须按照神所指示的方法和途径,分别为圣,完全洁净,才可以与神相会。但这不过是初步的启示。

例解68:帐幕在我们中间

    约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住”原文与帐幕是同根字。新旧库本直译作:“且帐幕在我们中间”。至高神的儿子“道成肉身”,就是神的“帐幕”支搭在人间。
    保罗和彼得都把“肉身”比作帐棚(林后五1-2;彼后一14)。
    主耶稣也曾把他的身体比作圣殿——“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约二20-21
    基督在十架受死时,圣殿中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那“幔子”就是指主的身体(来十20)。
    所以旧约的会幕其实是天上真帐幕的预表(来人1-5,九24
)。那属物质的会幕或圣殿,在神的估计中本来就不是永存的。只不过用来预表天上永存的帐幕而已!这些在属物质帐幕中事奉的祭司,也不过表明这位在天上帐幕里,永远作我们大祭司之基督的工作而已!

    所以神借着旧约的会幕和圣殿,给我们一个怎样进到神面前的模型。到了新约,便清楚指出他的儿子道成肉身,为我们成就了赎罪的工作,就是我们能以进到神面前,得恩惠蒙怜恤作我们随时的帮助的根据(来四15-16,十19-20)。会幕的启示,到主降世住在人间,意义更显明了。

例解69:信徒是圣灵的殿

    林前六19-20——“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不但主耶稣基督的身体是圣殿,我们这些他的宝血所买赎的人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不但每个基督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整个教会就是一个属灵的殿。彼得这样告诉我们:
    彼前二4-5——“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
    注意:旧约会幕或圣殿建成以后,神的荣光充满了会幕(出四十34
;代下七1)。但在新约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时候,并非充满房子,乃是充满聚集在那房子里的人(徒二4),也就是那些被基督的血所买赎的信徒们。所以我们读新约的时候,对于会幕和圣殿的意义便会明白更多。

     神的启示是渐次显明而直到完全显示给我们为止。神并不真是要借属物质的会幕或圣殿跟人相会,那只是一个表样。而是要建造一个属灵的圣殿(教会),借着这属灵的圣殿神要与人合一(约十七21-23)。

例解70:新耶路撒冷

    启廿一3——“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
    启廿一22——“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
    这两节经文显示,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就是神的帐幕在人间,神与人同住。
虽然新约书信已让我们看见教会(信徒)才是神的殿;但神人的永远完全联合,还不在现今,是在新天新地时才真正实现。在新耶路撒冷里是没有圣殿的,因为神全能者和羔羊就是城的殿(启廿一22)。神本身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圣殿,那时才是神和人真正联合。

    关乎这方面的启示,单看旧约是不会完满的,只能看见表面。必须从旧约到新约连贯看,才能看见一个完整的启示。所以说神的启示是渐次显明的。其实它正象我们所读的任何一本书一样。它的内容,主要思想的表达是渐渐完满的。没有一本书是用一句话写成的,总是要用千百句、千百页的篇幅,才能把整本书的主题思想发表得完全。《圣经》当然也是一样。只不过《圣经》是由许多代笔人和长久的年日才完成罢了!
    所以神的启示是渐次地由简单至详尽,由浅易至深奥,由属物质的象征到属灵的实体,由表样至具体实现,如此逐步的把他的启示完全显明出来。这整个启示的过程就在《圣经》之内,所以凡读《圣经》的人,必须耐心而谨慎留心神启示的过程,并留心在神启示的过程中,在后的如何解释了在前的。
五、关于救恩的启示

    以色列人以为神所差来的救主是专为以色列人的,外人无分(参徒十一17)。其实神的救恩是为万人预备的,但这真理也是渐渐显明的。

例解71:谁可以因信称义?

    创十五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亚伯兰后被神改名为亚伯拉罕,参创十七5

1)称义之恩为万人预备,这真理早就隐藏在旧约里而且渐次显明,直到新约才完全显明给我们。犹太人最大的错误是把神所赐给他们的律法,当作得称义的途径而拒绝了那“因信神而来的义”(腓三9)。其实从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开始,就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律法称义的。但在创世记里,只简略地记载了亚伯拉罕被神称义的经过,却没有把因信称义的真理加以详细的阐释。到了新约才由使徒予以清楚解明。

2)最明显的是罗马书四章11-12节——“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位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注意:这两节经文中的“他”指亚伯拉罕。亚伯拉罕称义之时也是个未受割礼的人。这样,现今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若照他的信心的踪迹去行,也都可以因信称义而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了。所以“因信称义”这恩典,不单给犹太人,也给所有的人,早已隐藏在创世记里——已隐藏在亚伯位罕称义的事迹中(创十五6),到了罗马书才解明罢了!

例解72:因信称义早于亚伯拉罕

    来十一4-7——“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以诺因着信被接去,……挪亚因着信……使他全家得敕。……”

1)希伯来书对“因信称义”的解释补充得更完全。它指出不单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在他以先的亚伯、以诺、挪亚都是因信得蒙神喜悦的。虽然他们信心最特出的表现各有不同。比如:亚伯因信献祭,以诺因信与神同行,挪亚因信造方舟。但他们都是因信称义的,在神拣选亚伯拉罕以先,人们已经按照这原则蒙神喜悦的了。

2)既然在亚伯拉罕以前的人也是因信称义的,可见“因信称义”这恩典并非单给亚伯拉罕的子孙,也给其他一切有信心的人了。换言之,“救恩”本来就是为万国的人预备的,不是单为犹太人。但是在创世记里,我们看不见这种明文的注解,只看见历史事实的记载。所以犹太人以为救恩是神所赐给他们独有的恩典,其实救恩是神早就为万国的人预备的“特殊恩典”了。

3)不过,在旧约时,神福音的信息是用不同的方式传达给人。如:亚伯拉罕受割礼时神应许他说:“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创十七5)亚伯拉罕怎么会作多国的父?这并不是说亚伯拉罕的子孙会成立或攻占了许多国家,而是说,许多别国的人,会效法他的信心的踪迹而成为他属灵的子孙,因而他成为多国的父。

例解73:救恩本来为万人

创廿二18——“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1)原来这应许就是旧约的“福音”了。保罗在加三8说:“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注意:“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这“福音”是什么?就是“万国必因你得福”。万国怎样因他得福?
    加三16——“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解释了创世记廿二章18节的“后裔”,不是指别的子孙,是专指“那子孙”——基督,使万国得福。

2)所以救恩是为万人预备,是早已隐藏在旧约《圣经》的启示里面。但在旧约,神先把历史的过程记录下来,然后在新约,才渐次解明那历史的意义。虽然约翰福音四章22节提到“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但并非说救恩单给犹太人。那只不过说明基督是降生在犹太人之中罢了。救恩虽有“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的分别(罗一16),却没有
重于犹太人,轻于希利尼人的分别。

3)以下两节经文,可明确的证明这观念,本来就是神要实现的旨意:
    罗十12——“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罗十四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4)《圣经》的启示既然是渐次显明的,且是有一贯主题的,所以我们读《圣经》时,要读到看出它的一贯性、和它的完整概念。要把较后的跟较前的互相对照,看出它的全面构图,就不会因《圣经》的细节或旁枝的疑难,损害我们对《圣经》的信心了。

六、神的国度

    主耶稣教导门徒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可见那时已有神的国,不过在天上,不是借基督教赎而成为神众子的国。神的国要降临这真理十分重要,甚至十架旁的强盗也求耶稣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廿三42)。怎能明白神的国的真理?让我们看以下的例解。

例解74:神国是神救赎的最后目的
    林前十五24——“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二册《哥林多前书讲义》注解)
    这节经文说明了,整个世界的最后结局,就是基督借他死而复活的救赎工作,完成了神完美的国度,然后把这国度交给父神,表示使命完成。使徒保罗所说的,与约翰在异象中看见天上的使者大声欢呼:“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互相吻合。神伟大的创造将以永远完美的国度为结束。
    但在《圣经》中,神这方面的旨意,是渐次显明的,从隐晦而片断的、间接的,到完整的、明确的。这是神启示的方式,也是“《圣经》的”释经学的特色。

例解75 :隐藏在创造中的神国

    创一26-27——“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粗略看来,这两节经文与神的国度并没有任何关系。但希伯来书二章5-9节却把神派亚当管理万有的事,应用在基督身上(参诗八4-8)。亚当管理万有其实是预表那“末后的亚当”(林前十五45)管理万有。亚当不过是基督的预象(罗五14
)。

    亚当的坠落,使那本来归一人统治的万有,分为万国。但基督救赎最后的成功,使万国归服在他的脚下,成为神的国度。
    但在创世记中,我们只能看见,人是按神形象受造,并获得管理万有的权柄。关于神国的启示,在较后才渐次显明。当时既还没有万国,亚当又是受托管理万有的,万国原属于神的国,是神的疆土、政权与子民。所以神的国隐藏于亚当掌管万有之应许中。

例解76:神的国与救赎应许

    从亚当犯罪之后,神要借他的救赎完成他的国度的旨意已十分显明。所以救赎主降世的应许,以及救主完成救赎,救道宣扬于历代的列国,被万人所接受……都显明救赎与神国度之扩展,有不可分割之关系。但在旧约时,神国的应许是隐藏在救赎的应许中。在新约时,神借他救赎之施行与扩展,而显明了他的国度的完美旨意。而救主会从以色列人中降生,是因神曾应许以色列祖宗亚伯拉罕的缘故。亚伯拉罕凭信心答应神呼召而寄居迦南地时,神凭他的恩慈曾如此应许他说:
    创十二3——“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留意对照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的解释:
    加三8——“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为什么万国因亚伯拉罕得福?所得的是什么福?怎么《圣经》竟称它为“福音”?因为亚伯拉罕的后代中将有一位基督降生,使万国的人可因信靠他成为从神生的儿女。
    约一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所以,神的国度,在旧约时,隐藏在救赎的应许中。
    因此,新约解释旧约的应许时,就说:“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加三14)而所有因信得着同样应许之福的外邦人,既领受同一位圣灵,也就归为同一国度,同属神家的人了——“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二19

例解77:以色列国与神国

    神为什么呼召亚伯拉罕,为什么应许他的子孙要使万国得福?那是神借拣选以色列国显明神要实现他永远完美之国度的初步计划。
    创十二3——“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创十七6-9——“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主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出十九5-6——“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
    以色列国在旧约中被当作一个属神国度的样本。他们是神的子民,神要作他们的神。既然这样,凡咒诅以色列的,就算作是咒诅神,敌对以色列国的,就被当作敌对神。这就是旧约《圣经》中会有咒诅敌人之类似记载的原因。神怎样教导人认识看不见的神?借看得见的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并未成为好榜样)。
例解78:以色列国只是个“表样”

    以色列国被当作神国的百姓,只有作表样与示范的作用。神并非要借属肉身的以色列人建立他的国度。在旧约《圣经》中,已显而易见。如:

1)摩西与以色列人设立旧约时(出廿四章)已显明属肉身的以色列人,与所有人一样,不可能建立理想天国,因摩西在与以色列人设立了旧约后,他拿着约书与石版上山,由神亲自写上十诫时,山下的以色列人已犯了十诫,拜了金牛犊,大大意动神的怒气(出卅二章)。甚至神要兴起摩西的后裔代替以色列人(出卅二9-14
)。


2 摩西行将离世之前,早已预言以色列人将分散万民中: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申廿八64)又说:
    “因为我知道你们是悖逆的,是硬着颈项的,我今日还活着与你们同在,你们尚且悖逆耶和华,何况我死后呢?”(申卅一27
    照样,教会也是现时代中神国的表样,应顺服神的真理,活出神国子民的见证。可惜今日的教会也象以色列人一样,太多闲杂人,未能让人清楚看见神国的完美。

例解79:蒙救赎的祭司

    彼前二9——“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神虽然在以色列人中设立祭司的制度,事实上以色列人在一开始时,亚伦的两个儿子就因献凡火而死在会幕面前(利十1)。那第一任的大祭司亚伦竟听从以色列人的要求,为他们造了一只金牛犊(出卅二1-6)。可见旧约祭司如何不完全。
    真正的祭司的国度是所有蒙救赎者所组成的神的国度,那是在新约的启示中才给我们显明的。只有从基督而生,那天上真正大祭司的子孙,才可以成为祭司的国度。但这国度在基督荣耀降临时,才真正具体实现。

例解80:神国的具体实现

1)主再来与千年国:
    太十三41-4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节显明现今作为神国表样的教会中,确有还未领受神生命的分子。到基督再来时,要把这些人从他的国里挑出来。所以神国的真正具体实现在基督降临时。
    先知但以理说:“当那列王在位的时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也不归别国的人,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二44
    他要以万王之王的荣耀姿态再临,打碎列国——“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并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醉。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十九15-16
    并要从现已存在的教会(属灵的神国)中把一切作恶的除掉(太十三41-4248-50),建立千年国(启二十4-6)。所有得胜者要与基督作王一千年,在地上执掌王权:“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五10)注意:在地上执掌王权,不是在天上。所以千年国是在地上的,与神永远的国不同。千年国仿佛是神永远国度具体实现的序幕,是神永远完美之国的一段程序。

2)神永远的国:
    启十一15——“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帖后一10——“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
    在千年国以后,有最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总结了撒但和一切属撒但的统治。然后开始新天新地,神的国度延伸到永永远远。正如上文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4节所说:“基督既将一切……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
    所以,神永远完美的国的启示,也是渐次的从隐约到显明的启示给我们的。从这渐次的启示中,神借不同时代的神仆们,逐渐解释了他国度的计划如何从创造、救赎到蒙救赎者可以得着的各种福分。

3)神永远完美之国的最大特色:
    ①所有神国中的国民都得着从神生的生命——“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3
    ②所有神国中的国民都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
    ③所有神国中的国民都有神的荣耀的形象,“象他的真体”——“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三2)(参创一26-27
;太十七2;林前十五51-52


所以那永远的神国是满了有神生命、形象的人。他们虽不能象神那样全能全知……,却不仅仅是受造物,乃是已有永生神生命的神的真子民了。这就是神为什么明知人会犯罪,还是创造了人类和万物。因为经过救赎之后,神国的最后实现,清楚显明在基督里新造的是远胜于旧造的。神永远完美的国,绝非现今暂存物质的世界可比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字义与精义





    在解经方面,所谓断章取义,就是把应该跟上下文连贯的意思独立起来,变成孤立的意思来领会。我们知道任何单字都有它本来的意义。当它与另一个字连在一起的时候,它就不再是单字的意义,而是连成一个辞语的意义。当一个辞放在一个句子里的时候,就不能根据那个辞的本意,还要注意它在这句子里连起来用的意义。
    照样,当一个句子放在一段文字里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它在这整段里的意思。比方:“头”,指人的头部,“脑”就是指人的脑。假如头和脑连起来变成“头脑”一个词时,“头脑”可指人的脑部,也可以指人的思想。
    就如说:“没头没脑的”意指不知怎么回事或不问情由;“怎么这样没有头脑”意指怎么这样不用思想,或思想不清楚。“我看见他的头撞向石墙,头脑爆裂出来!”这里的头脑就是指脑。这三句话,意思完全不同。可见同一个辞在不同的句子里就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来领会。
    读《圣经》也是这样。所谓不要断章取义的意思,就是不能把不应该孤立的句子或辞语,勉强的孤立起来领会,必须把它连着上下文来领会。
    这道理虽然许多人都知道,但他们却可能一方面接受不可断章取义的原则,另一面却正在断章取义引用《圣经》。在原则上赞同了之后,在应用上还会出错误。但要正确的领会《圣经》,注意上下文几乎是在所有解经的原则中最重要的了。因为假如把一句话或一节经文孤立起来,和把它放在整句、整段或整章中,那意义可能很不一样,例如:

例解81:基督受试

    太四5-6——“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上,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诗九十一10-11——“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因他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
    主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时候,魔鬼引用了诗篇这经文,叫耶稣从殿顶跳下去。假如我们对照这两节经文,跟魔鬼对主耶稣所说的话比较,我们就会发现魔鬼歪曲了它原来的意思。
    按诗篇九十一篇是:“在你所行的路上”他要差遣使者托着你,不是说故意从殿顶跳下去的时候,主也会叫他的使者托住你。所以魔鬼的引用,跟诗篇九十一篇所记载的好象只差一点点,可是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因为诗篇九十一篇是特指一个敬畏神的人,在他所行的路程上,有主的使者保护。但魔鬼却叫耶稣故意从殿顶上跳下去,等于试探神的保护。
    可见“断章取义”最容易曲解《圣经》的原意,歪曲地应用《圣经》。注意魔鬼不但利用断章取义的方法试探耶稣,也诱惑今天的信徒断章取义地误用误会《圣经》的正意。这种歪曲的解经,就是随人意与私意的解经,却不是灵意解经。

例解82:祷告不可用重复话

    太六6-7——“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不可象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
    东南亚是热带地方,我曾参加一个祷告会,在他们开始祷告时,先把门关上,大家跪下,然后又把灯熄了才祷告。起初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
    祷告完毕,我问负责的弟兄为什么他们要关门熄灯?他说:“这是《圣经》的吩咐。马太福音六章6-7节是这样说的。”显然这班青年人误解了《圣经》的真正意思。耶稣所以说“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按上下文是针对法利赛人故意在街上祷告,故意给人看见,表演他们的虔诚。所谓“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也不是要把灯熄了的意思,难道在白天就不能祷告么?因为在白天,就是把灯熄了也不会“暗”。况且我们的父是光明的父,不是属黑暗的父。
    显然这里的“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的真正意义是:不要把祷告当作广告,要真正的向神祷告,不要祷告给人看,要祷告给神听。可是按字面的意思,的确说“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这样的按字面领会反而误解了它的正意。过分强调字义,事实上对信徒有这种误导。

例解83:“不能都进天国”

    太七21-23——“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
    这几节经文所说那些称呼“主啊”“主啊”的人,到底是已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或是假基督徒?倘若不是真基督徒,怎么能奉主的名赶鬼,行许多异能?倘若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为什么23节那稣又说:“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
    假如我们把这几节经文孤立起来,这些称呼“主啊”“主啊”的人,可以解作真信徒或假信徒,各都有差不多的理由。但倘若我们注意上下文的话,就能肯定这些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能进天国的人,是指假信徒说的。
    上文主耶稣劝勉信徒,要防避假先知到他们中间,他们是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强暴的狼;又说好树不结坏果子,坏树不结好果子。已经暗示教会里有一些假信徒,虽然披着羊皮,里面却是豺狼;虽然称呼“主啊”“主啊”,可是不能都进天国。
    下文按主耶稣所说的房屋建造在磐石和沙土的两种比喻来说,也暗示教会里有一种人,是只注重外表,不注重实际的;注重看得见的房子,忽略了看不见的房子根基。虽然按外表好看,大家都是房子,但各人的根基却不一样。
    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从来不认识”,只不过是不满意的意思,“作恶的”只不过是作不法的意思。那是从单字的不同意义方面去推敲,不如根据上下文更稳妥。
    对照路加福音十三章25-27节的话:
    路十三25-27——“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站在门外叩门,说,主阿,给我们开门,他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那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
    发现路加福音除了“我不认识你们”以外,还加上一句:“不晓得你们是那里来的”。27节的话也是非常强调这一点:“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圣经》不会称一个得救的人为作恶的。主耶稣也总不会对他用自己的宝血买赎的人说:“我不认识你们。”更不会说:“我不晓得你们是那里来的。”所以从《圣经》上下文或同样情况下所说的话,就可以较准确的了解经文的原意了。

例解84:主耶稣来是叫地上动刀兵?

    主耶稣曾对门徒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十34-36
    主耶稣果真是叫地上动刀兵吗?这是他到世上来的目的吗?他不是说过:“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9)吗?他不是叫人得安息的主吗(太十一28)?为什么这里竟说他来是叫地上动刀兵?又叫“人与父亲生疏”……?
    如果完全不理会上下文,只挑出这几节经文来看,很容易被误解作:基督来到世上是为要叫地上没有平安,又叫人的家庭不和。但若留心读马太福音十章16-33节即本段的上文,和下文十章37-39节就很清楚看出,主耶稣在这里不是在讲论他到世上来的目的;而是在讲述他到世上来的结果,人会为着信仰的缘故引起争论。接受他作救主的人可能受到世人的轻视、逼迫,甚至被家人离弃。
    上文主耶稣提醒门徒他们要象羊进入狼群,可能被人交给公会或在会堂里鞭打,甚至被家人“送到死地”(太十21)。然后劝他们不要怕为主受逼迫,“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太十28
    最后才对门徒说:“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这些话是要门徒在心灵上有准备,不要以为信了耶稣,个人的内心有了平安之后,家庭或社会也必然有平安,或一切环境对你都变成顺利亨通。世人若以为你的信仰对他们有利时固然赞许,一旦发现你的信仰显出他们的过失,或认为对他们有阻碍时,他们就会拒绝、毁谤、甚至逼迫。所以主耶稣勉励门徒,要准备为信仰付上代价。下文37节所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也是跟着这个重点继续发挥的信息。(详参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第十章34-36节讲解)
    总之,单单凭这三节经文而不理会它的上下文,便以为主耶稣来,是叫人不和,叫人不爱父母或亲人,完全是断章取义,误解了主耶稣讲述这些教训的本意。要避免断章取义,除了存心要寻求明白真理,不故意挑剔之外,还要经常留意整段经文的中心信息。
例解85:彼此洗脚

      约十三8-10——“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
    教会中有部分人主张,信徒应按字意遵守主耶稣的吩咐,彼此洗脚。他们认为凡是《圣经》的吩咐,我们都该遵行。主耶稣既吩咐门徒要彼此洗脚,我们必须不怕反习俗地实行洗脚。虽然在这些人之中,有些是一心遵行神的话的人;但他们却忽略了洗脚的属充实意和上下文,而误解整段经文的重心。
    读者们只要稍为小心分别以上经文中,几次提到“洗”字,按上下文而有的不同用法,就必然明白。第56节与8节首句的“洗”是按字义,但8节下半与10节的“洗”却是按灵意。因主耶稣自己已经把“洗”按属灵的意义应用了。他是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主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若这“洗”是指真正的洗脚,则有分于主的只不过是当时的十二门徒。而当时门徒中的犹大也曾被主洗过脚却无分于基督(约十七12)。但主显然借用水洗脚那件事,按属灵意义指蒙主血洗净的人,是已经得救的人;就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10节)。
    下文“你们是干净的”也解释了上句“洗过澡”的属灵意义;“然而不都是干净的”按下文11节解释,这话是指犹大不是真信主的人,还是属魔鬼的(约六6470-71),是未蒙宝血洗净的。总之,主那稣己按属灵意义用这“洗”字。所以这里的“洗脚”不能按字义解。下句14节:“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这句话既根据以上主耶稣为门徒洗脚的事而说的,所以当然也该按上下文主耶稣所解明的属灵意义领会了。
    其实际意义指彼此劝勉,互相帮助过圣洁的生活,在生活上彼此提醒,除去行为上的不洁。反之,单单按字义实行一种彼此洗脚的仪式,反倒不合当时主耶稣为门徒洗脚的正意。因为主的目的根本不是要为教会设立一项新的仪式,而是用一种示范式的教导,劝勉门徒互相服事,彼此帮助,洁除行为上的污秽。
    凡是要利用某种独特的仪式,或是某种神奇的恩赐,以表示他们胜过别人,显出他们才是忠诚遵守《圣经》的话的人,这等人多半是在不知不觉中培育了优越感,制造可以夸口的根据。这正是肉体的表现,是《圣经》所定罪的“宗派”观念(加五19-21)。(参<例解123>

例解86:缺了手进天堂

    可九43-47——“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来……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


主耶稣在这里真的要我们把手和眼砍掉或剜掉吗?他果真认为砍掉犯罪的肢体就能叫人不犯罪吗?如果是这样,下文耶稣说。“缺少一只手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是否表示在天堂也有缺了手、缺了眼的人呢?当然不是。试想若手犯罪砍手,脚犯罪斩脚,舌犯罪割舌,眼犯罪剜眼,思想犯罪割脑,都砍完剜完之后,上到天堂还剩下什么?都剜完砍完之后,是否就会无罪而可以上天堂?

    其实主耶稣的真正意思,是告诉我们该有肯付代价的心来对付罪恶。在此,主耶稣根本不是告诉我们砍掉手脚就能胜过罪恶,又能上天堂;也不是暗示上了天堂还有残缺的人。这样单按字意来领会《圣经》,反会误解了它的精义。

例解87:不要请朋友吃饭?

    路十四12——“耶稣又对请他的人说,你摆设午饭,或晚饭,不要请你的朋友、弟兄、亲属、和富足的邻舍。恐怕他们请你,你就得了报答。”
    耶稣真的不许我们请朋友吃饭吗?他不是曾接受朋友的邀请,还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吃饭吗?主耶稣差遣门徒的时候,不是吩咐他们不必带金、银、铜钱吗?不是叫门徒无论进那城,可住在肯接待他们的“好人”家中吗?马太福音十章10节的下半节说:“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新约书信也有不少教训,要我们接待客旅。甚至不单请吃饭,而且让他住在家里面,照顾他们的需用。显然主耶稣的意思是教导我们要顾念贫穷的人,乐意好待那些没有能力报答我们的人。注意经文的本句“恐怕他们也请你……”可助证主耶稣的话的重点,在对待无力还报的穷人更需要显出爱心。
例解88:“世界”

    约十七51114-15——“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
    注意这里有几次提到“世界”或“世上”(原文同字),但这几次提到的“世界”都有不同的意义。我们只能根据上下文来决定它是按精义或字面的意思。比方说:

5
节——“未有世界以先……”的“世界”应当指属物质界的宇宙。


11
节——“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这“世上”实指地球上的世界。


14
节——“世界又恨他们”。世界怎会恨人?它其实是指世界上的人说的。


15
节——“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这“世界”又是指看得见的地球了。


16
节——“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这。“世界”指物质世界与邪恶之势力、罪恶的潮流等。

    可见在同一章《圣经》里同一个字因为上下文不同的用法,意义就不一样。所以必须留意上下文。

例解89:丈夫因妻子圣洁?

    林前七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单看这节经文,很容易以为丈夫信主,妻子就可以因丈夫成为圣洁。妻子信主,丈夫也可以因妻子成为圣洁。
    其实,这里所指的“圣洁”不是指灵性方面的圣洁。只要把这节经文连接上下文看,就显而易明。那是讲夫妇同居生活的圣洁,也就是夫妻结合的圣洁。因为从哥林多前书七章1节开始,一直都是讲夫妻同居的问题。

14
节的下半节——“……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这句话也证明上文所说的“圣洁”是指夫妇同居生活那方面。如果夫妇的同居是不圣洁,或说婚姻的关系不是神圣的,这样,由夫妻同居所生的儿女也就不圣洁了。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是神圣的,所以在这婚姻制度下生的儿女,和所建立的家庭也都是圣洁的。

例解90:“现在是拯救的日子”

    林后六1-2——“我们与神同工的,也劝你们,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因为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倘若把这两节经文孤立起来,特别是把第2节完全孤立,不连上下文的话,那是很明显的劝勉人要趁着现在的机会信耶稣。可是若把第2节跟第1节连起来读,或跟下文也连起来读,我们就发现这句话主要的目的,不是劝勉不信的人信耶稣,而是劝勉基督徒,赶紧趁着神还悦纳人的时候,领人信耶稣。这样才不徒受神的恩典。这又是很明显的例子给我们看见若忽略上下文,经文的意思会有很大的不同,又很容易被人误解。

例解91:活画十架

    加三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天主教徒在他们祷告之前会用手指在胸前画一个无形的十字架。那是否这节经文原来的意思?《圣经》果真要人在眼前活画一个十字架形状吗?
    当保罗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所谓的“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不是指用指头画十字形状;而是说,保罗已经把十字架的福音真理,活生生的给他们讲解明白;又生活在他们中间,清清楚楚的向他们显明十架救恩的功效了。那才是保罗所说“活画在你们眼前”的真正意思。
    因为加拉太人已经很明白领会所听到的十字架的道理,而他们竟然仍受别人谬解十字架福音的影响,所以保罗责备他们。而今天竟然有人把“活画”按字面来领会,完全误解它的精义。
例解92:“肉体”

    弗二311——“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
    注意3节所说的“肉体”是描写我们在肉身生命中的坏性情,从亚当犯罪以后,人已经有了向着犯罪或利己损人的倾向,那就是《圣经》所说的“肉体”。
    11节所说的“肉体”却是指肉身的身体说的;虽然是在同一章《圣经》中,这两节经文的“肉体”的意义却不一样。从上下文的用法就可以看出它的分别。

例解93:主来象贼

    帖前五2——“因为你们自己明明晓得,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
    这里为什么说主耶稣来好象夜间的贼一样?在新约福音书里,主耶稣自己也曾讲过他来象贼一样。保罗在这书信里的引用,把福音书主所说“他来象贼一样”的意思讲得更清楚,它的意思是指他来的日子、时辰,象贼一样的不可推测,因为按上文第1节“……论到时候日期……”,可见这里所注重的是“日子”方面象贼一样不可预测。
    帖前五3——“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也是描写主的日子来临的难以预测,又是不可避免的必然会来临,好象妇人怀胎那样,生产之苦是一定会来的。
    所以,上下文都是偏重基督再来、地上灾难……等事之无可避免和无可预测。他的来临也有这两个特点:
    ①时间无可预测;
    ②什么时候?来临与否?由他那方面决定,不是照人的意愿。
    这样,我们根据上下文和别处《圣经》的用法(太廿四43;启十六15),就不难明白这比喻的真正意义,仅限于比喻时间之无法预知方面而已!

例解94:耶稣基督永远一样

    来十三8——“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倘若把这节经文孤立地应用,不连上下文,就可以应用在很多方面。所以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说:“从前主耶稣是怎样行神迹,今天照样行神迹;从前旧约时候神怎样向人显现,新约时候也照样向人显现。”
    又有人引用使徒行传初期教会是怎样的,今日教会也该怎样。因为“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另有人则应用到整个旧约的律法,到今天仍应该是一样。因为“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但若把本节连着上下文看,就发现:
    上文是劝勉信徒要尊重婚姻,不要苟合、行淫,不要贪财,要在钱财上信靠神的帮助。那么“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是指他从前怎样憎恶污秽的罪,现在也照样憎恶污秽的罪。从前怎样帮助那些信心伟人在物质上的需用,现在也照样帮助那些信靠神的人。因为他是永不改变的。
    又按上文第7节,是要信徒思想从前引导他们,传神的道给他们的人,要想念他们,留心他们的结局。这样的连接第7节一起读“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的意思,就等于说,从前那些信心伟人,忠心的作完他们的工作,留下美好的见证,得到美好的结局;现在的信徒若跟着他们的脚踪行,也当然一样会得到神的看顾和记念。因为“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下文第9节——“你们不要被那诸般怪异的教训勾引了去,因为人心靠恩得坚固才是好的。并不是靠饮食。那在饮食上专心的,从来没有得着益处。”这话是劝勉信徒不要被异端引诱,特别指倚靠饮食或宗教的规条的夸耀所诱惑。我们要靠神的恩典,心里得坚固才是好的。所以,“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意思就是说:
    从前那些人是因着信心得神的喜悦,今日我们也是一样。因为基督救赎之恩的原理是从来没有改变的。
    可见连接上下文,和不理会上下文,会有很大出入。而只有符合上下文原意的应用,才算是最适合或说最合《圣经》的应用。

总而言之,正确的了解上下文,才能看出经文属灵的实际意义,且是研究《圣经》最稳当的方法。轻忽上下文,则最容易因单字而误解。我们研究任何一段或一节经文的时候,必须留意,除非它具有很明显的独立性,否则必须根据上下文作为解释的原则。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正确的以经解经






    《圣经》的记载常有它的自解性。在一个地方比较简单模糊的记载,以后可能在别处有比较清楚的解说而互相补充。因此引用《圣经》解释《圣经》,是解经家一向重视的原则。
    上文曾提及,历史上并没有任何一个人得到神全部的启示。神在各不同时代借着圣灵选用当代合用的器皿,按他们所能领受的程度,把他的启示赐给他的仆人。神的众先知与使徒所领受的启示合起来,才是神要给全教会的全部启示。
    众先知与使徒们各人所领受的启示,既都只是一部分的,所以《圣经)在这一处所提到的事,可能要在别一处才得到解释和补充。这样就可以一方面看见《圣经》的完整性,另一方面看见人在领会神的事上的有限。
    在教会的事奉中也是这样,神要他的众儿女各人都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但“百般的恩赐”不是赐给一个人,是赐给全教会的众人。众人所得的虽有多与少的分别,但都不完全。在我们明白神的启示的话语上,神也要我们从他的众仆人所得的启示中,得到完整的概念。
    所以,我们读(圣经》的时候,不是单注意某一卷、某一时代所得的启示,而是注意全本《圣经》,神完整性的启示。那就是说,我们除了要留意《圣经》的上下文之外,还要综合《圣经》其他经卷,配合它的一贯主题,运用《圣经》本身的解释来解释《圣经》,例如:

例解95:该隐与亚伯

    来十一4——“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
    按创世记四章1-15节的记载,神看中亚伯和他的供物,却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在创性记中,《圣经》没有解释为什么神悦纳亚伯和他的供物,却不悦纳该隐和他的供物。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最自然的解释是引用新约的经文,如:
    希伯来书十一章4节解明了亚伯献祭所以蒙悦纳,因他是借着信而献;该隐所以不蒙悦纳,因为他凭自己的喜欢而献。此外,约翰和犹大也都引用该隐的例子警告信徒,如:
    约壹三12——“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11——“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
    可见该隐不但没有信心,而且是“属那恶者”的,也没有好行为。凡没有真信心的,不可能有真正的好行为。他不是爱弟兄而是恨弟兄的,甚至因嫉妒而杀死自己同胞的兄弟。
    犹大则把该隐跟假师傅和那些灭亡的人放在一起。
    另一方面主耶稣也曾提到亚伯的事:
    太廿三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可见主耶稣把亚伯跟所有有信心的义人同列,又把该隐和所有杀害先知的人同列,亚伯是该隐所杀。所以亚伯是有信心的义人,而杀亚伯的该隐是没有信心的恶人。
    这些经文,都是直接解释有关论题或人物的经文,不是牵强附会,或以字串字却不合题的经文。这是以经解经。

例解96:以诺与神同行

    先知阿摩司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三3)但这话只说明了与神同行的必具条件之一。要了解个别人物如何与神同行,还要留心其他有关经文:
    创五22-24——“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与神同行三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与神同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凭这句话的字义来领会,就是跟神一起行走。但若把上下文和有关的经文一同研读,就能深入了解它的意义。
    按创世记五章21-24节以诺与神同行,并没有放下他作丈夫、作父亲的责任。因为他虽然与神同行,《圣经》却说他“并且生儿养女”。可见以诺还是在世为人而“与神同行”,不是到天上去,“与神同行”
    再看新约犹大书提到以诺曾预言耶稣基督再来的事:
    14-15——“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预言这些人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证实不敬虔之罪人所说顶撞他的刚愎话。”
    可见《圣经》所说的“与神同行”其中包括一项重要的行动,就是照着神的感动和启示,向当时代的人传讲神的信息。并且以诺可说是头一个凭信心说预言的先知了。(参<例解27>)

例解97:挪亚与神同行

    创六9——“……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
    同样的一个例子,在创世记六章9节提到挪亚“与神同行”。挪亚是怎样与神同行?创世记六章9节称他是“义人”、“完全人”,又说:“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创六8),再按新约书信的解释,挪亚与神同行,最少作了四件有意义的事:

1)他“传义道”(彼后二5)。《圣经》虽未明示他传道的内容,但大致与洪水将要来临有关。

2)他在道德上与当时最突出的罪(淫乱)有明显的分别。新约《圣经》两次提到他“一家八口”(彼前20
;彼后二5),可见他和他的三个儿子都是一夫一妻,在婚姻关系上清洁。


3)他造了一只方舟(创六13-22)。造方舟等于宣告神的审判一定会到,人的罪恶必受报应。造方舟等于信服神预备的救法,以及神公义的审判。

4 定了那世代人的罪(来十一7)。他分别为圣的见证和信从神的旨意传道,就定了那世代人的罪,显出他们对神的不信与悖逆。
    这样,借着新约《圣经》的补充,我们就看见“与神同行”比较完整的意义了。以经解经其实就是用同一题旨的经文合参研究。却不是把意义不相干的经文串起来,凑合成一个新意思。
例解98:进迦南与享安息

    全卷约书亚记,是记载约书亚怎样率领以色列人攻占迦南,并分取迦南地承受为业。按历史事实,这是应验了神早已应许给亚伯拉罕的预言(创十六8;书廿一45)。但按属灵的意义,以色列人进入迦南承受地业,是预表基督徒借着信心,承受属灵的“产业”,在基督里享受胜利生活的安息。
    怎么知道以色列人在约书亚领导下进占迦南,是预表基督徒在基督里因信而得安息?因为希伯来书三章7节至四章13节整段经文,把以色列人进迦南那件事,用“安息”取代了“迦南”,又把以色列人的经验应用在信徒身上。这种代入的用法,就是新约作者对旧约史事的领会。(参<例解166>
    在此我们不是要解释迦南怎样预表安息,而是要说明“以经解经”是怎么回事。
    以经解经,所引用的经文,最少是适合于解释所要解之经文的。若所引用的经文本身已显明是直接的解释,就是最有力的解释。反之,若所引的经文与所要解释的经文没有什么关联,就只算是一种最弱或不合宜的根据了。
    此外,旧约各种礼仪、献祭和献祭的规则、祭司、节期,都是预表耶稣基督和他的救赎工作。有什么根据呢?根据新约《圣经》的解释。例如: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期、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来八5——“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象,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详参第十三、十四章<例解157-190>)

例解99:不要带金银铜钱

    太十9-10——“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铁。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这里耶稣吩咐门徒出去传道的时候,不要带金银铜铁,也不要带衣服鞋物。是否今日我们出外传道的时候也不要带钱或不带两件衣服?用主耶稣自己的解释,是最好的答案:
    路廿二36——“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
    这节经文解释了马太福音十章,主耶稣的差遣令是有时间性的。到主耶稣快要被钉十字架之前己告一段落。这样马太福音十章5-15节这段经文里的命令,现在不再接字句适用于我们,只可以按原则应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我们若再看马太福音廿八章19-2O节,就知道另一新差遣令取代了马太福音十章的差遣令。马太福音十章叫门徒不要到外邦人那里去,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可是马太福音廿八章却说: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十六章15节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而且是主复活显现中所给教会的大使命。
    所以马太福音廿八章的命令才是我们要按字句的意思完全遵守的。神的目的不是要我们只留意一处的经文,停在那里。而是要我们留心读整本《圣经》,因为《圣经》是一本前后互相补充的经卷。

例解100:撒拉与夏甲

    亚伯位罕娶夏甲为妾,并生了以实玛利。记载在创世记十六和廿一章。后来他的妻子撒拉生了以撒。他的妻妾二人和他们所生的两个儿子,各预表律法与恩典的约,和这两约下的人,分别作奴仆与作儿子。是否单单因为夏甲是使女身分,撒拉是主母身分,就用这些象征推测这两个妇人的“属灵”意义,而认为她们可以各自代表律法和恩典?不,而是根据《圣经》自己的解释。
    旧约只把历史的事实记载下来,并没有解释它的属灵意义,新约《圣经》却把那些被选记在旧约历史中的史事之属灵意义加以解明。新约的解释如下:
    加四21-31——“……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所以有关撒拉、夏甲、以撒和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意义,我们只能按《圣经)的解释接受。研读《圣经》的人,无权否定《圣经》本身的解释。(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四册《加拉太以弗所书讲义》)《圣经》自己的解释才是标准,人所设立的解经法则,可作参考,却不是不容更正的标准。

例解101:关于日子的解释

    《圣经》有时候对于“日子”所表明的意义有它自己的解释,我们只能照《圣经》的解释来接受,不能再作别的推想。如:民数记十四章33-34节神说以色列人要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是根据他们窥探迦南地四十日来惩罚他们,以“一日顶一年”。这“一日顶一年”的说法不能再有别的解释,因为《圣经》在这一处的解释只适合这件事。又如:以西结书四章4-6节神要以西结向左边侧卧三百九十日,然后向右侧卧四十日,一日顶一年。这“一日顶一年”是《圣经》本身的解释。我们只能照《圣经》所解明的接受,不能再作别的解释。也不能随便当作解释别的经文的原则。
    以经解经不是“以经串经”,不是有相同用字的经节,串在一起就可以作为解释。所引用的经文,必须在意义上有关联,确是可以用作解释的。以上所提以“一日顶一年”的解释,《圣经》既是专指那些特有的事说的。所以,我们不能仿照这用法,把任何《圣经》中的“日”当作“年”来解释,因为那是特指那一次特有的意义。

例解102:一日如千年

    彼后三8——“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有很多人引用这经文,用于解释《圣经》其他日子,例如:把“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套用在创世记一章里,于是创世记一章的“六”日就变成六千年。若照同样的原则套用在启示录十一章3节里的“一千二百六十天”,那么一千二百六十天就变成一百二十六万年了。
    这样的“以经解经”就算是有任何巧合的地方,也不是正确的解经原则。因为彼得后书三章8节的“一日如千年”跟创世记的“六日”在意义上毫不相关;与启示录十一章3节的“一千二百六十天”也没有什么关联。
    按彼得后书三章8节的上文讲到有些人讥笑主来的日子,说万物与起初创造的还是一样。意思是说:每天还是照样有早晨有晚上,每年有春夏秋冬,没有什么特别的预兆显出,也看不出有什么主那稣会立即来临的现象,可以证明主再来的日子近了。因此彼得用“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的话,提醒信徒不要用人对时间的观念来限制神的作为。
    千年的事神能在一天内成就,“一日”或“千年”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因此信徒不该凭人自己的思想,推想主来的应许在什么时候成就,反倒要相信神的信实与大能,而利用时机,预备主耶稣的再来。
    所以从上下文看,彼得后书三章8节“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的意义不是要解释《圣经》别处的“日子”,是要解释神的作为不受人的时间观念的限制。信徒不当被那些讥讽而不信主来已近的言论影响,仍当随时准备迎见主。

例解103:保罗的宽大与严厉

    腓一15-18——“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
    保罗在这几节经文里,表现非常宽大,甚至有人传道的动机,是出乎分争嫉妒的心态。保罗竟说:“这有何妨呢?基督究竟被传开了。”(腓一18
    可是在同一卷书中,保罗却用非常严厉的话警告信徒说:“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腓三2)保罗对于那些行割礼的人,用“犬类”和“作恶的”形容他们。为什么保罗有这样矛盾的表现?
    其实不单在腓立比书,在加拉太书保罗也说过同样的话:
    加二4-5——“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参加一6-9
    我们把这几处经文放在一起看的时候,就知道保罗有两种态度,对待两种不同的人:对“传基督”的人,保罗是很宽大的,甚至要跟保罗竞争,保罗也觉得没有什么妨碍;但是对“传异端”的假弟兄,把福音的基本救恩混乱的人,保罗采取非常严厉的态度。
    象这一类的《圣经》记载,并不是互相冲突,而是互相补充。不要把应该互相补充的经文孤立起来,当作是互相矛盾的。我们应该把这些经文合起来看,然后取它正确的意义。这样就可以从《圣经》本身的解释了解《圣经》了!

例解104:“相合”与“敌我”

    太十二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按这节经文的意思不跟耶稣相合的,就是敌对主耶稣的,非友即敌。那就是一定要跟耶稣相合才可以;但在路加福音九章49-50节耶稣讲过仿佛完全相反的话:
    路九49-50——“约翰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
    在此主耶稣并不要求人都要跟他一起传道,才算跟从他。他说:“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意思就是:“若不是你们的仇敌,便是你们的朋友了。”
    这两处经文看来好象是互相冲突,其实是互相补充。我们也当注意,马太福音十二章主耶稣所讲的是指向那些不信他、故意拒绝他的法利赛人。而路加福音九章所讲的是那些奉他的名赶鬼、信靠他名的人。
    对还未信耶稣,甚至故意拒绝耶稣的人,不跟从他、不信他,就是与他为敌。参考马太福音十二章33-35节,可知那些人是拒绝且敌对基督的人。对那些已经信靠他、跟从他的人,虽然不是跟他们在一起传道,还是朋友。
    真理有时候是有两方面的作用,好象水放在火上烧一样。一方面是火,另一方面是水。虽然火和水是完全不相容的,可是它们正互相配合,为我们效力,成了我们的益处。

例解105:“少妇”生子

    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有人根据原文的字义,认为这节经文中的“童女”,并非只可以译作“童女”,也可以译作“少妇”(已有英文和中文的译本把这节经文的“童女”译作“少妇”)。因而认为这节经文是指少妇生子,不是童女生子。从以经解经的原则来看,这倒是很好的例子,说明去挖掘一个单字有若干意义,和根据上下文领会《圣经》正意,有相当明显的分别。

1)从以赛亚书七章14节的本文看,既明说“主要给你们一个兆头”,若是少妇生子,怎么算是特别的“兆头”?任何少妇不都是会生子么?但“童女”生子那就是特别兆头了。

2)按杨氏《经文汇编》,希伯来文”almah”这字在旧约只用过四次(其余三次是:创廿四43;歌一3,六8)。英文钦定本都译作”virgin”即“童女”。N. A. S. B
美国新标准译本则译作”maiden”即“处女”或“少女”。中文吕振中译本对其余三处都译作“童女”;为什么以赛亚书七章14节要译作“少妇”?可见《圣经》的一贯用法是指“童女”或“处女”。


3)新约《圣经》引用本节证明马利亚从圣灵怀孕时,《圣经》的记载也证明以赛亚书七章14节应指“童女”。
    ①大一18-25说当时马利亚“已经许配约瑟,还没有迎娶”,显然是指她是童女。约瑟正想把她休了的时候,天使奉命向他解释马利亚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20节)。这解释证明马利亚确是童女。马太福音一章23节引述以赛亚书七章14节的话:“必有童女怀孕生子……”。这里的“童女”无法译作“少妇”。
    ②路一30-38天使向马利亚显现时告诉她“要怀孕生子”(31节),马利亚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当时没出嫁的处女当然是童女了。
    所以根据上下文,和新约《圣经》对旧约的直接引用,可以准确解明旧约的意义,比较咬文嚼字地去挖掘理由更为可靠。
例解106:扫罗求问招鬼的妇人

    让我们再举一个在旧约中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作为以经解经之原则,在应用方面的实例。
    撒上廿八8-25记载扫罗“用交鬼的法术”(撒上二十18),招撒母耳的鬼魂上来的事,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因为解经的人对这段经文有两种主要的不同见解。而且也都各有《圣经》根据。以经解经的原则,在这类情形下,似乎受到很大的考验。
    这段经文主要的争论在于那被招上来的撒母耳,是真正的撒母耳,还是鬼魔的伪装。而这真假撒母耳的争论,牵涉到有关旧约时代是否有一个“善人的阴间”的神学争论。
    有人认为旧约的义人死后到“善人的阴间”。关于这方面,《圣经》有些暗示性间接的根据,例如:创四十二38,四十四2931;诗十六10、三十3,路十六23……(在此从略)。
    但旧约有否“善人的阴间”的经文,都不是直接论及招鬼的经文。在引用经文解释这段记载时,必须留意它是否直接讲论交鬼或招魂方面的经文,才是最有力的根据。而且怎么证明交鬼的人,确有权力把已死的鬼魂招上来,连有信心的义人也能招上来?是全无《圣经》根据的;却又是那些主张招上来的是真撒母耳者所难以解答的。
    反之,否定方面的经文,都是非常肯定而直接的。例如:

1)申十八10-11——“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事前摩西律法已宣布。

2)撒上廿八3——“那时撒母耳已经死了。以色列众人为他哀哭,葬他在位玛,就是在他本城里。扫罗曾在国内不容有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人。”
    撒上廿八6-7——“扫罗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借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扫罗吩咐臣仆说,当为我找一个交鬼的妇人,我好去问他。臣仆说,在隐多珥有一个交鬼的妇人。”——当时扫罗自己已知道那是“交鬼”。
    以上两节经文,是在扫罗交鬼这件事的上文。《圣经》特意先记下几节经文,才记载扫罗交鬼的经过,成了明显对比。所以只要留意上下文,就知道《圣经》早已明说:“耶和华不借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那么撒母耳既是听命的先知,怎会不听从神的旨意,反而听从招鬼妇人的“法术”?
    注意:下文招鬼妇人所招上来的撒母耳跟扫罗的对话,虽然记在《圣经》中,却不能当作“《圣经》根据”,因那是“招鬼妇人”所招之鬼说的。而上文67节已否定了下文对话的价值。

3)代上十13-14——“这样,扫罗死了,因为他干犯耶和华,没有遵守耶和华的命。又因他求问交鬼的妇人,没有求问耶和华,所以耶和华使他被杀,把国归于耶西的儿子大卫。”
    这是《圣经》对扫罗交鬼这件事的评论。历代志上十章13节是撮要总结性的讲法。扫罗一生的悲惨下场,《圣经》所给他的总结是:①没有遵照耶和华的命;②求问交鬼妇人。
    可见《圣经》从未承认他求问被招上来的先知是撒母耳,只承认他求问鬼的妇人。或说只承认他求问鬼,不承认他曾求问神(代上十14)。


注意这三处经文都是直接讲论交鬼的问题:第一处是事前记在摩西律法中(申十八10-11)。第二处是在事情发生之前,记在扫罗交鬼那件事的上文(撒上廿八36-7)。第三处是记在事后,《圣经》自己对这件事的评论(代上十13-14)。这三处直接论及这问题的经文,已足够使别的引证变成软弱无力的了。


3)撒上廿八15-19的话,不是神借先知说的话,乃是鬼灵说的话。情形就象使徒行传十六章16-18节那被鬼附的使女介绍保罗是“至高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虽然是好话,却是鬼说的。又如太七22-23的假先知说:“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赶鬼……”,也都不是主耶稣说的。我们应以神所明说的话否定鬼灵或假先知的话,却不当用鬼灵所说的否定神的话。
    这种事摩西早已警告过以色列人:
    申十三1-3——“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作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对你说,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事奉他罢。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作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
    假先知的话虽能应验,却引人事奉别神。信赖神以外的灵,纵使应验,仍是出于鬼灵。



结语

    总之,以经解经不就是串字解经。所引用的经文,应与所要解释的经文,在意义上是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例如:
    希伯来书十章1-18节直接解释旧约赎罪祭,是预表基督赎罪工作。

希伯来书九章13-14节直接解释民数记十九章红母牛的灰,调制除污水之洁净礼的意义,是预表基督的血可洁除我们生活上的罪污,使我们事奉永生的神。有人引用旧约洒除污水之洁净礼,作为洒水礼之预表,并不适当。因为与论题根本不相关,且违反希伯来书九章13-14节的解释。反之,若用旧约的预表论新约的水礼,该引用以色列人过红海的经历。因《圣经》明说以色列人“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林前十1-2)。(详参<例解14615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圣经中的历史背景






    不论个人读经或解经,若了解《圣经》记载当时的背景,必然大有助益。但关于这方面,华人教会有两种极端的看法。有人以为《圣经》是超时代的,无所谓历史背景。另有人却过分倚赖“历史背景”,仿佛没有历史背景的资料就不能解释《圣经》。
    本书相信《圣经》是超时代的,这和《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并没有什么冲突之处;并且《圣经》的记载有当时的历史背景,全然不妨碍它的超时代性。但另一方面,本书虽然认为《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并且了解当时的背景对读经及解经有若干程度的帮助;却不认为它是我们绝不能缺少的根据。
    注意:《圣经》既是要给历世历代的人阅读的书,它所记下的事,是要后人留意效法古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吗?还是选记古代若干史事,要作为后世信徒行事为人的模范或鉴戒?当然后者才是《圣经》的目的,前者只不过在选记时,自然会反映出若干历史背景而已!

例解107:《圣经》确有历史背景

    《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那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例如:

1 亚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伦购买田间的洞作坟地,又向赫人下拜 (创廿三71220)。

2 亚伯拉罕要他的仆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起誓(创廿四29)。

3 兄弟要娶寡妇的嫂嫂,为哥哥生子立后(创卅八章;申廿五5-6)。

4)雅各与拉班立约时,堆起石头作为立约的凭据(创卅一43-46)。

5)雅各死时,约瑟为他用香料黛尸四十天,又使埃及人为他哀哭七十天(创五十1-3)。到新约时代,犹太人也用香膏膏抹死人(约十九39-40;太廿六12)。似乎是旧约的传统。

6)以色列人有为客人洗脚的习惯(路七44;约十三1-11)。

7)亲嘴问安(林后十三12


    此外,《圣经》还有不少类似记载,都说明《圣经》确有一些当时的历史背景和习俗。所谓当时的背景就是只限于当时人所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未必是现代人必须照做的。倘若我们以为旧约的各种敬拜神的仪文和犹太人的特有习俗,也是超时代性的,就等于说那些仪文和习俗,是现在信徒所该遵守的,那就可能离开了《圣经》的本意了。
    虽然《圣经》有当时的背景,我们却只把它看作有价值的参考。因为除了《圣经》是出于神的灵感的之外,任何《圣经》以外的历史或考古的资料,都不绝对完整,甚或是片段的一鳞半爪。着者或搜集者所得的资料、观点与评语,不一定完全公正,也不会是全无过分褒眨偏误的。至于经过久远的年代,残缺不全的资料就更不用说了。所以经外的历史的考据在深入了解《圣经》方面,虽能提供大有价值的参考,却不是完全无误的。否则就不会有较迟的考据,改正了较早的考据那回事。

例解108:《圣经》的启示神早有腹稿

    加三8——“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当神对亚伯拉罕说这句话时,还没有《圣经》。但神当时对亚伯位罕所说的,正是后来摩西写出来的《圣经》。所以保罗追述《圣经》之记载时,就把神早已对亚伯拉罕说的话,当作是后来摩西所写的《圣经》说的。这情形就象讲道的人,先对人讲了道,后来又把所讲的写出来。所以他后来所写的,早已有腹稿了。
    《圣经》是神早已预备赐给人的启示,在他未借摩西写。“五经”之前,早就对亚伯拉罕提及其中的“福音”了。
    既然如此,《圣经》虽经过许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卷写在不同的地区,因而内文的用语,难免受地区与时代的影响。但它既是神要给历代历世的人读的启示,神的旨意不是要世上的人都要明白古代某一民族的习俗,或仅记某一民族的历史;而是要人从他所选记的历史中,明白他为全人类所预备的救恩,和他救赎的完美结局;却不是要人去留心那些没有被选记在《圣经》中的其他古代史事,并利用那些《圣经》未选用的历史背景和考据,作为解经的准则,以规限《圣经》写作之目的。
    任何历史的片断,一经被选用于《圣经》后,最重要的是被选用在《圣经》中所要表明的意义是什么?不是当时习俗的全部(或全套)的意义。人们不应限定《圣经》只可以有当代的风俗习惯之意义,而轻忽它选记在《圣经》中之目的,以及神要选用那段历史故事所要说明的真理。

例解109:《圣经》是为历代人而写

    申四9——“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灵,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
    申卅二46——“又说,我今日所警教你们的,你们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们的子孙谨守遵行这律法上的话。”
    不但摩西写五经时,已奉命“要念给约书亚听”(出十七14下),即要传给他的未来接班人听。摩西写完了五经之后,《圣经》又明文吩咐要将律法书交给抬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每逢七年的末一年,要招聚以色列人和寄居的,念给他们听(申卅一9-1324-26)。又吩咐日后立王,登了国位时,必须将律法朽抄录一本平生诵读——“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申十七18-20

    可见旧约一开始就是要写给当时和后世的人的。而新约使徒非常有力的跟旧约《圣经》所启示摩西的旨意互相呼应,指明《圣经》和其中特别关系以色列人的历史,也都是为新约信徒而写下的。

例解110:使徒证明《圣经》是为新约信徒而写

    林前十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罗十五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这两节经文证明:旧约《圣经》不是单为当时的人写的,也为日后各时代的人而写。这样,在留心历史背景时,切勿矫枉过正。不然,就等于限定《圣经》的作者所选用的资料,不能具有超时代的效用和意义了。


一个作者如果所写的文稿只是为应付当时一小部分人的需要,则所讨论的题目,选用的词句或例证,只要合乎当时、当地的人的需要就可以。但若所写的文稿是为较长时期和普遍教会的需要,所选用的论题、词句和例证,就要顾虑较宽广的范围。《圣经》既是为历代的人而写,虽然受灵感写《圣经》的人,可能受时代背景和习惯的影响,我们对时代背景的看法,却必须加上神那种为各时代需要而写《圣经》的角度,来看“历史背景”才会正确,否则就可能矫在过正。


    此外,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从《圣经》以外的记载找历史背景,必须根据经外的考据。而“历史考据”多半有很大的宽度,容纳各种不同的意见。而绝不会象《圣经》那样绝不容许加入人意的。如果我们过分高抬经外的历史考据在解经上的地位,那么,人们对《圣经》的不同信仰和意见,很容易利用“历史背景”各种不同考据的资料,而影响《圣经》的解释。或特别强调某方面的历史资料,轻忽另一方面的资料,而左右了《圣经》的解释。
那么“历史背景”可能被人的“私意”所利用;而人的“私意”大可以躲在“历史背景”的后面受到尊重。并且这种趋势演变的结果,变成只有《圣经》的考古家,才有明白《圣经》的可能。而“专家”们的任何“私意”都可以成为无可反驳的“权威”。那不如回到天主教的旧路上去——只有教廷与神父可以读《圣经》了!
我们不希望今日的教会,虽不明目张胆的建造权威阶层,却事   上用另一种方式,重演历史的悲剧。

    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可以叫我们更生动而精细地明白《圣经》所记载的事理。却不是说没有历史背景考据的资料就不能明白《圣经》。如果这样,古时的信徒都是不明白《圣经》的了,而得着最多历史考据资料的人,就是最明白《圣经》的人。这是完全把引导人明白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撇在一边,只把人的理性和科学考据,作为明白《圣经》的先决条件。有这种信念的人,虽口头上承认《圣经》是出于神的灵感,实际上只把它当作历史文献。

例解111:《圣经》本身所反映的历史背景

    《圣经》的历史背景,除了参考《圣经)以外的考据之外,《圣经》本身常反映出非常有价值的背景。
例如:从哥林多前书的内容,很容易就可汇集不少哥林多教会的历史背景:

    ①他们中间有分争结党的事(林前一12);
    ②他们在恩赐上长进(一6);
    ③夸耀属世学问(二16、三1821);
    ④有淫乱的罪发生(五1);
    ⑤信徒彼此告状(六16);


⑥对夫妻同居生活有误解(七1-24);

    ⑦拜偶象风气很盛行(八、十章);
    ⑧妇女蒙头被视作当然(十一13);
    ⑨有人不按理守圣餐(十一1734
    ⑩对灵恩的追求有错误(十二至十四章)。
   
   虽然这种反映的资料范围是受限制的,只能从侧面或反面看出来。有些则需要参考别处经文的记载才可以知道,但却是很有价值的资料。许多人轻忽而“浪费”这方面的资料,只情赖《圣经》以外的历史考据。他们多半以为若从《圣经》中找出当时的背景,又用这些背景作为解释的参考或根据,等于(圣经》根据《圣经》,自己作自己的根据,也就等于没有根据。这种推理似是而非,因为:

1)《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著作,不该把《圣经》看作人间的作品而必须由“别人”为它印证。何况以经解经本来就是最好的原则。

2)从《圣经》本身反映的历史背景,才是最直接的资料,且是最具权威的资料。所有《圣经》以外的资料都是第二手的,较不可靠的。例如:
    “陈弟兄收到他父亲的信,提到他在香港的四妹驾车外出时撞伤了颈骨,他家的园丁已经辞职,有两只狼狗被人毒死……。”
    从他写给父亲的信可知,陈弟兄的家庭背景大约如下:①他的父亲当时仍健在。②家庭相当富裕。③他最少有四个兄弟姊妹。这封信反映的资料不但可靠,而且是最有力的根据。照样,《圣经》自己所反映的历史背景,就是最可靠的资料。

3)传到我们手中的《圣经》,已经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而且《圣经》是有留存最多抄本的历史文献。所以它本身已经是最可靠的历史书。

4)许多历史考据或考古资料,固然大有价值,但不是大多数读《圣经》的人直接考察得来的。我们多半是阅读别人考察挖掘之后,所写出的文稿或书籍。我们只不过相信别人的考察,大多数人自己没有直接考察。但在我们手中的《圣经》,却是每个基督徒可以直接查考的。从《圣经》本身所反映的历史事故中找出它的背景,就有亲自查考过的真实感,比较阅读历史考据方面的书籍所得的大不相同。

5)不少考古资料的解释大不相同,因写作的人信仰不同、价值观不同,同时发现的资料可能写出相反的见解。且随时会因有新的考古发现,而完全改变了见解。但《圣经》本身所反映的背景,却没有这种弊端。

例解112:路得记的背景

    既然可从《圣经》的记载中看出当时的历史背景,那么让我们举一两个例子,看看怎样从《圣经》中找出可靠的历史背景来。
    旧约历史书中的路得记,不但有很丰富的属灵教训,故事本身也非常生动有趣。从要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的角度来看全书,可得若干可靠资料,简录如下:

1)年轻寡妇可以再嫁(得一9),明理的婆婆不会叫媳妇为难。

2)儿子早死,媳妇还没有生子,做父母的要叫那死者的弟弟娶他的嫂嫂(得一12-13)。

3)已嫁的妇女,常自认理该忠于夫家的观念,与中国人出嫁从夫的观念相似(得一16-18)。而路得力已死丈夫敬奉婆婆,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中,被看为是一种贤良妇女的美德(得二章全)。这种美德,直到现在仍存留在若干中国人家庭中。

4)当时富有人家,有容许穷人在他的田中拾取割剩的余粮的习俗,因摩西在律法书上有这样的吩咐(申廿四19-21
)。


5)寡妇没有儿子,可以请求至近的亲属娶她,为丈夫生子留名(得三章全)

6)须按理公断的事,可在城门口长老们跟前公开了断(得四1- 12;参王上廿一8-16)。

7)放弃赎回亲属产业权利的,可以“脱鞋”为证(得四7-8)。

例解113:路得求波阿斯

    路得的整个故事,最引人注意的历史背景,在于波阿斯娶路得。或说路得请求波阿斯娶她,怎么不以为耻,且被人看作是值得称许的事?这一点虽然单看路得记,不够使我们了解,但参考五经的记载,就不难明白了。
    以色列人非常看重各家族所分得的地业。因为这些地业,是神应许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要承受迦南而得的(创十三14-18)。摩西向以色列人宣告律法时,也曾明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廿五23

    所以以色列人重视他们的地业,一方面表示他们承认自己不过是客旅,等候一项更美的家业,(就是迦南所预表的天家——来十一9-10)。一方面表示他们看重神所交托给他们的分。但若寡妇又没有儿子,就没有后代继承地业。所以兄弟有义务为哥哥生子,好继承父亲的产业(申廿五5-6;太廿二24)。若兄弟不肯,就当在长老跟前脱鞋,并由寡妇吐唾沫在他脸上(申廿五9-10,参英译N I V )以示羞辱。但若没有兄弟,则至近的亲属可以娶那寡妇(得四1-6)。
    所以,路得不愿另嫁,要跟她婆婆回家,而要求她的至亲波阿斯娶她,是忠于她的丈夫,要为她的丈夫生子留名,是看重神所给他们的产业的表示。而那不肯娶她的另一近亲,要在长老跟前脱鞋。这些背景,都可从《圣经》的可靠记载中,找到它在《圣经》中的意义。
    注意:不管“脱鞋”这回事,在当时的迦南人中有否其他的意义,被记在《圣经》中时,却只可以有如上的意义。我们要照《圣经》的用法接受它在《圣经》中的意义。

例解114:何西阿书的历史背景

1)从何西阿书一章1节可知何西阿是在南方犹大王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和北方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第二在位时作先知。比较拙作“列王与先知对照表”(中国信徒布道会出版)可知从犹大国乌西雅到希西家在位时,也就是以色列国的耶罗波安第二起,直到以色列亡国的那一段时期。

2)从何西阿书一至三章可知,何西阿有一位不贞的妻子。先知的婚姻悲剧给他不少情感上的创伤和痛苦。神却要用先知本身的经历,向以色列人传说神的信息。

3)当时的宗教领袖——祭司们忘记神的律法,只想分享祭物,以致以色列百姓信仰与道德都腐败不堪,充满奸淫和偶象的罪(何四1-211-19,五1-7)。

4)本书中常提到“以法连”,并且相当明显的用“以法连”代表全以色列国,作为警告之对象(五5911-13,六410,七8-11,八8-911-14)。而以法连支派中的吉甲在本书中很受重视。它该是以色列国境内拜偶象的重地(何四15,九15,十二11)。

5)从本书可知当时以色列国常受埃及与亚述二国的侵扰。以色列人却想向他们乞怜求助(何五13,七1116,八8-9,九36,十6,十一10-11,十二1……)先知则警告他们要切实悔改,归向神。

6)细读有关犹大王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王的生平事略,及有关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第二、撒迦利亚、沙龙、米拿现、比迦辖、比加、何细亚王的生平事略,也就是列王记下十四章23节至二十章,历代志下廿六至卅二章的记载。当时以色列国已濒临亡国边缘,政治局势不稳,在位君王的信仰、道德都坠落。所行的都是神所看为恶的事,为争夺权力和地位,不择手段,也不顾神的荣耀。而外敌亚兰、埃及、亚述诸国经常窥伺入侵。

7)何西阿从犹大王乌西雅王时起,作先知(向以色列国说预言)至希西家王时为止,必然与阿摩司、以赛亚、弥迦等先知曾先后或同时作先知。所以从阿摩司、以赛亚、弥迦等先知书可知当时北方以色列国的处境,确实令人悲观。

8)何西阿大概是紧接在阿摩司之后,或在他的晚年期开始作以色列国的先知的。阿摩司时以色列国与犹大国,都已在信仰和道德上,沦落到跟她们四周的外邦列国一样败坏的地步(摩一至二章)。他们又不要听先知的警戒和劝告(摩二11-12,七10-17,八11
)。不但在上的领袖骄奢享乐(摩六3-6),民间富商也见利忘义,欺诈枉法(摩二6-7,五10-13),所以神在阿摩司作先知时,已预先警告说:“我必兴起一国攻击你们”(摩六14),又说:“我必不再宽恕他们”(摩八2)。他们必受痛苦的惩罚(摩八10)。


9)注意,阿摩司也特别提到以法连的吉甲(摩四4),那实际上是以色列国拜偶象的“卫星城”,可能因它靠近伯特利。

    以上只是举例性质,说明读者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细读各卷《圣经》,必然会找到相当丰富而可靠的历史背景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可以从我们手中的《圣经》查考到的,又是所有信徒都可以查考的。

从《圣经》中找到了可靠的历史背景的资料之后,就可以更精确,更深入的了解经文内容的意义。对研经当然是大有助益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按圣经中的背景解经






    从《圣经》中单独抽出一句话或一两节经文,作为某种见解的根据,多半容易陷于断章取义的错误中。必须留意整件事在《圣经》历史中所表现的一贯观念,上文己提过,任何历史的片断,都有当时的背景。但一旦选用于《圣经》中,就不该把它限制在只可以按当时背景来领会。而应当按它被选录于《圣经》中的意义来领会。本题所说的是“《圣经》中的”历史背景,不是《圣经》以外当时的风俗习惯,而是(圣经》所记的圣徒们,对经文中所记的事情或教训怎样领会,怎样应用,作为我们了解那一节经文的根据。

例解115: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么?

    太十九5——“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有人不喜欢跟父母同住,于是引用《圣经》的话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太十九5)这样的引用,与《圣经)的历史事实所表现的习惯不符。

1)人在结婚以后是否该跟父母同住,可按个别的情况而定。但若根据这节经文,便认为是《圣经》说应该离开父母的,那完全是有偏见的误解。在北美洲,这节经文甚至已推广字面的意义,被认为是儿女不用照顾父母的根据。有些青年率直的对父母甚至寡居的母亲说:“我没有责任养你,你自己为自己打算吧!”这完全曲解了《圣经》的原意。

2)“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
)是特指基督与教会说的。按以弗所书的解释,神圣的夫妇结合,是为着叫信徒从夫妻合一中,领悟基督与教会合一的奥秘。教会是“他的骨他的肉”(弗五30小字)。这极大的奥秘还没有完全显明,只能从夫妻成为一体的关系中领会。


3)“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实际意义指与妻子共同成家自立,不再倚靠父母。是离开父母的扶持、看顾。不是离开父母本人,也不是指儿女对父母应尽本分方面之解除。

4)《圣经》选记挪亚入方舟时一再提说他“一家八口”(彼前三20;彼后二5;创七13),可见挪亚的三个儿子都已娶妻,且与父母同住,没有离开父母。出方舟之后,仍与父母同住(创九20-27)。以后分开,是家族膨胀而自然发展的结果,不是故意离开。

5)亚伯拉罕娶妻后仍与父亲他拉同住。因他离开吾珥时仍跟他拉在一起,后来离哈兰时才离开父亲进迦南(创十一29-31)。以撒娶妻后没有离开他父亲亚伯拉罕(创廿四章)。以扫娶妻后没有离开以撒(创廿七46)。约瑟婚后把父亲和全家都接到埃及居住(创四十六章)。主耶稣与母亲同住,三十岁才开始传道。在工作中虽因传道而四处奔走,他的兄弟却没离开他的母亲(可三31-33
)。

    《圣经》中的家庭观念,证明这节经文所说的要离开的重点,不在必须分开居住,而是偏重说明与妻子关系之更为亲密。
    所以,《圣经》虽也有儿女离开父母的例子,却不是因创世记二章24节的话,而是因生活的变动而自然离开的。

6)使徒明训要信徒看顾亲属——“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提前五4
    注意:“在自己家中……”可见父母是在家中,并非分离。但在农业社会中“家”不一定是指同一所房屋的意思。而那些儿女,是已经有“看顾亲属”能力的,即已长大有职位的。

7)所以,从《圣经》的历史人物对这节经文的应用看来,长久以来,《圣经》的信心伟人们,都不象现代人那样的领会“离开父母”这话的意义。这样,如果有人婚后不与父母同住,只是他个人的决定,或只是一个家庭人口增多之后,有自立能力的人,可能因学业或职业,以及环境的各种因素而自然分开居住的。但无论谁都不该利用创世记二章24节,作为抛弃父母,逃避责任的借口。
例解116:从罗马书看开荒布道

    罗十五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
    这节经文原是保罗向罗马信徒,见证他自己开荒的心志和负担。却被许多人当作是“开荒布道”的定义——必须到基督的名没有被人称过的地方传福音,才算开荒。其实保罗在此只表明他个人的负担,是要到没有人听过福音的地方传福音,建立新的教会。全节的重点并非在上半节——“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而是在下半节“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因历史所表现的事实正是这样:
    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明说:“弟兄们……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罗一13-15
    罗马必然是已经有了教会,否则保罗怎样能写信给罗马信徒?既有了教会,怎么又说要在罗马人中得些果子,要尽力传福音给罗马的人?这岂不是与上文所说“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矛盾吗?保罗怎么可能在同一封书信中,说出完全相反的话?
    事实上,保罗确在许多未有教会的地方建立了教会,作了许多开荒布道的工作。但按保罗自己想要到罗马传道的心志与事实看来,他在罗马书十五章20节所说的话,却不合宜作为“开荒布道”之定义。

例解117:从使徒行传看开荒布道

    徒廿八17-23——“过了三天,保罗请犹太人的首领来。他们来了……。他们和保罗约定了日子,就有许多人到他的寓处来,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论这事,证明神国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
    按使徒行传廿八章所记,是他写罗马书后若干年,保罗到了罗马,果然租房子向犹太人传福音,又在罗马狱中向“御营全军”传福音(腓一13)。可见他不是随口说说,实在早就有心要向已有教会建立的罗马——基督的名已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了。
    那么保罗怎么又说“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罗十五20)而且正是向罗马信徒这么说的。保罗怎会不觉得矛盾?可见历史所表现的事实,证明了保罗说他立志“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这话的重点是在下半节“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参上文(例解116))
    “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才是目的,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道,只是达到这目的的方法之一。所以全节的精义是:保罗不愿在传道工作上占取别人的成果,不借别人的劳苦夸口(参林后十15)。

哥林多前书十章1-11节之历史背景

    保罗在这短短的经文中,实际上把旧约出埃及记十四至十六章,民数记十四至廿五章的旧约历史的属灵意义都解释了。他的解经法,一如希伯来书所惯用的“灵意套用”。只有这样的解经法,才可以用最短篇幅,把长篇的故事浓缩的解释了。使徒所用的解经法,不论是否被现代解经家认许,或是否称为“灵意套用”,那只是名称问题。我们都只能接受他们的解经法,无权否定或间接低调地拒绝。保罗在这几节经文所记的,包括了以色列人两代的历史。加以下二例解:

例解118:漂流满四十年

    民二十22-29——“以色列全会众从加低斯起行,到了何珥山。耶和华在附近以东边界的何珥山上,晓愉摩西、亚伦,说,亚伦要归到他列祖那里,他必不得入我所赐给以色列人的地,因为在米利巴水你们违背了我的命。……亚伦必死在那里归他列祖。摩西就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行。……亚伦就死在山顶那里。于是摩西和以利亚撒下了山,全会众,就是以色列全家,见亚伦已经死了,便都为亚伦哀哭了三十天。”
    民卅三39——“亚伦死在何珥山的时候,年一百二十三岁。”
    以色列人首次到巴兰的旷野加低斯时(民十三26)是出埃及的第二年。后因从加低斯打发人去窥探迦南的探子报恶信,引致全会众大发怨言,于是神因他们的“不信”,不许他们进入迦南。他们要在旷野飘流四十年,直到那一代的人都倒毙旷野。其中只有两个报好信息的约书亚与迦勒,可以进迦南。
    到了民数记二十章22-29节以色列人走到何珥山时,亚伦死于何珥山。那时已经在旷野绕行了三十八年,也就是出埃及的第四十年了。参考民数记卅三章38节:
    民卅三38——“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后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亚伦……上何珥山就死在那里。”
    另请注意以下经文之比较:
    ①亚伦比摩西大三岁(出七7)。他死时是一百二十三岁(民卅三39),那时摩西应为一百二十岁。亚伦死于五月初一日(民卅三38),摩西谅必死于同年之年终。
    ②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八十岁(出七7),死时正是一百二十岁(申卅四7)。
    ③亚伦虽较摩西稍早去世(死于何珥山),二人却是同年去世的。
    所以民数记二十章亚伦死时,已是出埃及四十年后的事了:
    这样,查考《圣经》当时的历史背景,便可确知在民数记十四章至二十章之间以色列人在旷野过了三十八年,其中除了摩西重申若干神的吩咐之外,没有什么记载。这三十八年“乏善足陈”!
    另一方面,民数记二十章以后所记的,都是以色列人第二次到达迦南边界的摩押平原,所发生的事。包括著名的大胜亚摩利二王,以及巴兰设计陷害以色列人的事迹……。

例解119:哥林多前书十章的两代人

    林前十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象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亚伦既死于民数记二十章,且证明那时以色列人已飘流旷野四十年,则民数记二十章以后的事,都是以色列人下一代的事,亦即是摩西行将去世之前的一年中发生的事。在民数记二十章上半章,摩西第二次击打磐石时,摩西与亚伦的名字仍并列(二十2101223,另参看二十章以前有多次并列)。
    但民数记二十章28节以后,《圣经)即不再将亚伦的名字与摩西并提。如民数记廿一章4-9节以色列人被火蛇咬,只向摩西发怨言及求救。廿五章以色列人遭瘟疫时,只提及摩西与亚伦之子以利亚撒及其孙非尼哈之名字。第二次数算以色列人数目时《圣经》已改用摩西与以利亚撒并列(民廿六3)。此后以利亚撒完全取代了亚伦的名字(民卅一6132126415154……等)。
    所以,哥林多前书十章8节,提及以色列因行奸淫,一天倒毙了二万三千人,必然是指下一代的以色列人的失败。当时纵或有少数上一代的人未死,也必是即将倒毙的人。
    这样,再读哥林多前书十章1-11节的经文,可知该段经文所引述的事迹,包括了两代以色列人的失败故事。
    保罗是引证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以及得以进入迦南之下一代的以色列人之历史,也就是整个以色列人走旷野的史事,被记在《圣经》中,都是要作为现今信徒的鉴戒。他们得以进入迦南,并非比上一代的人好,乃是神的怜悯和信实的缘故(参申九4-5)。所以留心《圣经》本身所提供的历史背景,同样可提供我们领悟《圣经》丰富而准确的资料,甚至比经外考据更胜一筹。(参<例解162>)

例解120:连左脸也由他打

    太五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不少人为本节经文引起疑惑,主耶稣的教训是否真的实用。尤其是两国争战时,士兵若照这原则行,岂不是等于无条件投降吗?(在拙作《圣经问题解答》中,已解释过)
    这经文,不该应用于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而仅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待。更重要的是本节首句已明说:“……不要与恶人作对………但在应用本节经文时,应留心《圣经》中的人如何应用这句话。那就是从《圣经》中的历史背景领会其正确应用。例如:主耶稣自己怎样应用?
    路四29-30——“就起来撵他出城,他们的城造在山上,他们带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他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约八59——“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
    为什么主耶稣不怪凭犹太人把他推下山崖,或任他们用石头打死?因他降世的主要任务是为人受死赎罪。他只能按神的旨意死在十字架上。他的人生并非单单为那些要推他下山崖,或要用石头打死他的人。他更要为神所交托他的使命活着,直到他该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可见“……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经文,仅属于人生要面对许多问题中之一,却不是人生的全部,更不是任凭自己不明不白的受害或死去。
    若留心读使徒行传,也必能获相同的结论。单以使徒保罗来说,已有许多次在逼迫中逃避,如:在大马色信徒把他用筐子从城墙缒下而逃去(徒九23-25),在以哥念他逃避反对者用石头打他而往吕高尼去(徒十四7)……。所以主耶稣在此所讲论的,不是应付人生一切遭遇的原则,仅限于某一方面的原则。

例解121:没有一个灭亡的

    约十七12——“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留心本节经文的历史背景,使我们可以确定的断言,那些认为人信了耶稣以后,仍须等到人生的终结,才可以确定是否得救的构想是错误的。因为当主耶稣说“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时,那不信的犹大(约六64)还没有出卖他,也还没上吊。而那三次不认耶稣的彼得也还没否认他,或转去痛哭(可十四71-72)。他们都没有到人生的终结,却都因信与不信而已经确定了(约六64-71)。因主耶稣明说:
    “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他不能力犹大祷告,困他从起初就“不信”,直到上吊自杀也没有信靠他。他却为彼得祷告,使他回转之后可以坚固他的弟兄们(路廿二32)。

例解122:向什么人我就作什么人

    林前九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本节经文,很容易被人误以为保罗是个十分圆滑的人,甚至被引用作基督徒为着传福音,应顺应时代潮流。在嬉皮士时代,不少人引用这节经文为根据,而跟嬉皮士过同样的生活方式,向他们传福音。

    传福音的方法虽可以灵活,但福音的本质却是“天国的文化”,而所有的“潮流”都是人间的文化。潮流从来不会把人带向神那边去,只会把人带向世俗与神疏远那边去。

    现在让我们从《圣经》的历史背景中,看使徒保罗所说“向什么人作什么人”是否看风转舵,顺应潮流的人?
1)按使徒行传十三至廿八章所记,使徒保罗共有五篇讲章,计有:
    ①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之讲道(徒十三16-41);
    ②在雅典的讲道(徒十七22- 31);
    ③在米利都对以弗所长老的讲词(徒二十17- 35);
    ④在耶路撒冷对犹太人讲道(徒廿二1-21
);

    ⑤在亚基帕王面前作见证(徒廿六1-23)。
    这五篇讲道和见证在不同时间,对不同的人,讲的却是相同的信息,都是见证基督是神所应许的救主,证明神恩惠的福音(此外,另有些讲道未算在内)。他的传道信息中心没有改变,没有向什么人说什么话。

2)他斥责那被鬼附而讨好他的使女,因而受诬告下狱(徒十六章);对注重哲学的雅典人讲论基督是神所设立的审判主(徒十七章);他使以弗所行邪术的人悔改,焚烧他们的邪书,价值达五万块钱(徒十九章);他对以智慧学问夸口的哥林多人说:“只知道基督和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他的学问虽受罗马上流社会的高官所认同,他却向他们见证复活主怎样向他们显现,见证自己悔改的经过……(徒廿六1-30)。他向以割礼为夸口的犹太人说:“外面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9)……这些事实,证明他向哥林多人说“向什么人作什么人”这话,不象一般人那种领会,要顺应潮流,投人所好;而是针对不同的人讲他们需要听的道。
3)当他从安提阿首次奉差遣出外,到路司得、以哥念等地布道起,直到他殉道前所写提摩太后书止,他一直因忠心传福音受逼迫。如:
    提后二11——“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若难。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
    证明他多年来没有对不同的人讲迎合人喜欢的道,而是高举基督,忠心不渝。他对哥林多人说:“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林前四11);对加拉太人说:“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加五11
    这些历史背景证明他所说“向什么人我就作什么人”不是顺应潮流,投人所好。他不是在香港讲十字架,到大陆讲爱国爱教会,在新加坡讲救恩,到北美洲讲人权的传道人。

4)这句话应留意上下文和哥林多前书教会的特质来领会。哥林多虽是大城市的富有教会,他们却有人说保罗“用心计牢笼”他们(林后十二16-18)。所以保罗始终不受哥林多人的供给,反而接受比哥林多教会又穷又小的马其顿教会的经济馈送(林后十一7- 9)。所以对这些在钱财上特别敏感,而以世俗的心态推测保罗的哥林多人,保罗就定意始终不受他们的供给。这就是他对他们说“向什么人我就作什么人”的意思。

5)本节的上文保罗特别强调两件事:
    ①他虽有权象别的使徒那样,“传福音的可以靠福音养生”,但对哥林多人从没有用过这权利(林前九9-14)。
    ②他虽可以象别的使徒那样“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林前九5),却没有用过这权柄。
    这两点正好针对哥林多教会两大弱点:
    ①他们相当看重钱财,或在奉献上不热心。在答应捐献后,一年还没有预备好,远不如马其顿教会(林后八1-15
)。

    ②他们在男女关系上,有比外邦人还不如的罪(林前五1)。所以保罗说:“……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又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九27

例解123:洗脚习俗的应用

    路七44——“于是转过来看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么?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
    约十三8——“……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
    上文我们曾提过为客人洗脚,是犹太人当时的习俗。从路加福音七章44节主耶稣对西门的谈话看来,不为客人洗脚,是不大有礼貌的待客之道。

    在此注意:主耶稣怎样把当时犹太人为客人洗脚这件事,按属灵的意义应用于门徒。当主耶稣对彼得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时,并不是要问徒不断保留洗脚的习俗,也不是限定“洗脚”只可解释待客有礼之意,而是把当时实有的习俗按属灵的意义教训门徒。

    所以,当使徒约翰把这段历史故事写在《圣经》中时,我们不该仍然按当时的风俗来限定它的意义,而应当按《圣经》选记的目的来领会它的意义。若我们仍要坚持“洗脚”按当时的意义只是礼待客人,便是用当时的习俗限定了被选记在《圣经》中的历史,不可以有按《圣经》选用之属灵意义了。这样做是大胆得近乎僭越了!(参(例解85))

例解124:都是祭司无须蒙召?

    彼前二9——“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认为所有信徒都是祭司,都是事奉神的人,传道人与信徒并无分别,同蒙一个呼召。并根据使徒保罗蒙召与得救同时的经历(徒九1-20),因而认为:
    ①所有“信”的人,就都是蒙召的人。
    ②只有一次的呼召,没有第二次“蒙召”那回事。
    所以认为所有信徒都可以选择作传道人这种职业。这种见解在三、四十年代,华人教会基要信仰者与新神学信仰者争论已久。现在在北美若干神学院已接受为正统观念。
    若按《圣经》的历史事实对照这两节经文,就知道《圣经》不是如此应用。

1)彼得首次跟从主
    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这句话,是彼得写的。彼得自己是否只有一次的蒙召?按约翰福音一章35-42节,彼得初次蒙召是在施洗约翰见证基督就是神的羔羊的次日。安得烈把他带去见耶稣,因而认识了主。按约翰福音二章1-2节可知那一次的认识主,已作了主的门徒。因在迦拿的婚筵上,《圣经》这样记载:“……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约二1-2)。所以彼得第一次作主门徒是紧连在迦拿婚筵之前,亦即主行第一个神迹之前。

2)彼得蒙召传道
    但马太福音四章12节说耶稣听见施洗约翰下监之后,“退到加利利去”。然后下文17-22节才记载他呼召彼得等人撇下渔船跟从而传道。那是在彼得已经作门徒之后的呼召。
    注意:在施洗约翰下监之前,马太略去了一些耶稣在犹太的行踪未记,就是主耶稣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时,在犹太所行的若干事迹,即约翰福音二章13节至四章54节的事。其中包括在耶路撒冷首次洁净圣殿,以及著名的约翰福音三章与尼哥底母谈道,和约翰福音四章所记……等事。
    再注意:约翰福音三章24节明说:“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这话与上文所提马太福音四章12节“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对照,可知彼得是在加利利海那一次蒙主呼召的。这证明彼得在作主门徒之后还有一次蒙召。第二次才是撇下渔船跟从主的那次(参路五1-11)。

3)十二门徒与众门徒不同
    在四福音中一再显示十二门徒是跟主耶稣一起出入同作传道工作,有别于其他门徒:
    ①主给他们特别权柄与使命(路九1)。
    ②当时的法利赛人等也是以十二门徒之作为,向主耶稣提出质问,如:问他们为什么在安息日掐麦穗吃(太十二1- 2)?为什么不洗手吃饭(可七1-5)?……等。
    ③主耶稣特与十二门徒同吃最后晚餐,并设立新约(太廿六20- 29
)……。皆因他们所蒙的呼召是作传道人的呼召,不是一般信徒。


4)彼得如何看他自己
    众使徒在教会初期,提出要选立执事的理由时,这样说:“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六2- 4
    注意当以彼得为首的使徒们说“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时,他们是否把他自己和其他“众门徒”分别出来?那分别是阶级的分别吗?是圣品与非圣品人的分别吗?不,是神所特别呼召作“祈祷传道”的人,与没有第二次蒙召者之分别。而这十二使徒中的彼得正是写彼得前书二章9节,说信徒都是“君尊祭司”的彼得。可见在彼得与使徒们的观念中,作门徒与作传道是两种不同的呼召,是理所当然的。

    彼得前书二章9-10节的话,既对一切信徒说,传道人也必是信徒,所以可以包括作传道的呼召;但作传道的呼召却不包括一切门徒,很明显的神并非要所有信徒都作传道。事奉神是一切蒙恩者当然的责任,但“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却是神特别呼召的人;因神从没要求所有信徒都作全职的传道人。

例解125:信徒只有一次蒙召?

    使徒保罗蒙召的经历可证明一切信徒都只有一次蒙召吗?看保罗怎样看自己的蒙召:

1)保罗对罗马教会怎样论蒙召?
    保罗对罗马教会说,他是“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的人(罗一1)。又把他和跟他同作使徒的人归为一类,是作传道的,叫人信主的——“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罗一5)同一节的下半把信徒归为另一类蒙召者——“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可见保罗虽然只有一次蒙召,他的观念中作传道的蒙召,与信耶稣蒙召不是同一回事。

2)保罗怎样对哥林多人论蒙召?
    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一1-2
    这两处经文保罗非常明显的把自己所蒙呼召,与一般信徒所蒙呼召分别出来。保罗自称为“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而称哥林多信徒为“蒙召作圣徒的”。保罗诚然只有一次蒙召的经历,这是因他的得救与蒙召同一时候。不能单凭他那一次的蒙召,断定所有基督徒都是只有一次蒙召。最重要的是保罗自己的感受,并没有把那一次的蒙召看为作基督徒就是作传道人的蒙召。
3)保罗自己怎样看蒙召?
    保罗看自己是蒙召作传道: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一再表现他是传道人的身分,与一般信徒不同,因他敬重神的呼召。


①他对罗马教会说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他的职分(罗十一13)。

    ②他对哥林多教会说他象别的使徒可以靠福音养生(林前九12-14),信徒却没有这种权利。反之,他们倒应供给神仆的需用——“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么?”(林前九11)这“我们”与“你们”表现了两种不同身分。
    ③他称许腓立比教会信徒供给他的需用(腓四15-16)。
    ④他把帖撒罗尼迦信徒看作是福音所生的儿女(帖前二6-711,参加四19)。
4)从使徒行传看保罗蒙召
    虽然保罗在使徒行传九章没有明显指出得救与蒙召同时,但在他对犹太人与亚基帕王作见证时,则非常清楚的指出他在得救时,就同时得神的呼召,如:
    徒廿二21——“主向我说,你去罢。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参徒廿二1-21
    徒廿六17-18——“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参徒廿六1-29
    不但见异象时他已知道神救他也呼召他作外邦使徒,而且就在当时,他己看自己是神的仆人,立即见证耶稣是基督(徒九20-22),后又到亚拉伯共有三年之久隐藏的受神造就(加一17-18),然后回他本乡大数作传道(徒十一25),然后在安提阿接受了神差他“去作神召他们所作的工”(徒十三1-3)。

5)若保罗只一次蒙召是证明所有基督徒都只有一次蒙召,则所有基督徒也都当象保罗那样作耶稣基督的使徒或传道人了。因保罗对他那一次的蒙召,完全看重他作传道之身分,远过于他只是一个基督徒的身分。

6)主耶稣对门徒说:“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太九37-38
    注意主耶稣在此所说的“工人”是谁?新约中的“工人”是指传道人。例如“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十10);“作无愧的工人”(提后二15;参提前五18;林前三10-15)。既然庄稼多工人少,为什么不叫全体信徒都作“工人”?为什么主要门徒“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可见主耶稣也认为作神的工人须有神的差派。

7)所以无论主耶稣、彼得与保罗对蒙召传道之职分,与工作所表现的观念,可知彼得所说信徒都是君尊的祭司,以及保罗只有一次蒙召的见证,都不够作为信徒不必另有神呼召便当然可作传道人的根据。传道工作不该当作普通职业,可由各人自己的兴趣选择,乃在神的选召与差派。这与属灵不属灵毫不相干。
    最后,让我们用一节经文作为这一论题的结论:

罗十14-15——“……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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