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大能
读经∶罗马书一∶1-17
金句∶「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许多基督徒对於为基督作见证是这样犹豫,理由都因为害怕失败。他们忘记福音具有改变生命的大能。
狄信在他所著《认识神是最首要》这书内,讲述一个在印度名叫拉密的男人,他本是匪党的一分子。有一次,他夜间潜入一所住宅盗窃。拉密发现一本黑皮小书,纸质极薄,正适合他卷烟草之用,因此他便拿走了,每天晚上,他都撕下一页,卷些烟草,吞云吐雾。当他发现书页上的文字乃是他自己惯用的语文,便开始在卷烟之前读一读。有一个晚上,当他读完一页,便跪在地上,求主耶稣赦免他的罪并拯救他。然後,他跑到警察局自首,令到警员们惊奇不已。强盗拉密从此成为耶稣基督的跟从者。当他在监狱服刑期间,领了许多人归主。
他读过的是甚么书呢?是圣经。圣灵用基督的福音,把拉密变成「神拯救的大能」。
因福音内有大能力,所以,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与人分享这好消息。
「圣书何其珍贵, 藉著默示赐下。 光如明灯将真理照耀, 领我们的灵魂到天家。」
我们作见证的能力,来自福音的大能。
----以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