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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己有:不可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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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4 2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可偷盗(申五:19)
  不久前,有一个女明星,因偷窃被控告到法庭。当然理由很多,说她是有“占有癖”;她的律师说,她不是要取得商店的财物,而只是要取得表演的经验,把生活当演戏。信不信由你。不过,“经验”是否要只拣高价商品,是值得考虑的。
  甘地简单的伦理原则是:“只要世界上有人缺乏,而我自己任意耗费,就是偷盗。”当然,同意他的人不多。但自己想要占有,不顾别人,是偷盗的根源。
  人没有必须作暴发户的义务,却不该偷盗违背神的诫命。一个可怕的例子:近年来医院和药品的上涨,超过生活指数许多倍,当然盈利也增加。医生收入相对的也多了;律师想法动员病人控告,收取诉讼费;赔偿的是保险公司,自然要提高医生的保费。结果,有的医生选择停止执业;病人要选择吃药或吃饭,还可能被逼上死路。
  更可怕的是,这些受尊敬的职业,并不曾构成偷盗罪。当然,“走私的人,只是走私失败的人。”如果成功,有利之外还会有名,受到尊敬。这就是贪心文化得势,驱逐道德。
  不少人由从商而从政,是衡量政府是最有利的经营。其实,并不需要自己投下大量资本;而所掌握的资源,几乎可说无限无量。哪有商业可以使用这样的资源?从前,在圣经中记载,或中国社会,征五分之一的税,就算是重税苛征了;一般以为十分之一也不为少。神的子民才缴十分之一,甚么政府该取代神的地位?但现代政府,征税远超过这标准,还欠下许多无意偿还的国债。美国政府的国债,约达六万亿,即是每一公民平均生而欠债二万美元。说笑话:如果谁想辞退美国国籍,要先缴二万美元;谁想入美国籍,也要先付二万美元。欠债既不能付还,就只有负债,压榨重税,而让后代付利息。按伦理来说,这是偷后代的钱。但偏偏有这种不负责的领袖,而且不幸其后裔繁衍不绝。在某商店里,见到一张招贴纸:“不可偷盗—政府有特权!”可算诚实的直言。
  美国政府的国债,由低于一万亿,在不到二十五年内,升至约六万亿,而这段是升平时期!是甚原因?上下交征利的结果:人人想多要钱,怎能不影响国民道德,社会风气?
  中文的“盗”字,上面是“涎”字,涎羡别人的器皿财物,跟着就不免有偷窃行动了。
  撒迦利亚先知所见飞行书卷的异象:

  我看见一飞行的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
  他对我说:“这是发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诅:凡偷窃的,
  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
  话除灭。”(亚五:2,3)

  这书卷仿佛是两块法版律法:一方面是对神的,一方面是对人的。对神的问题,在于不诚实;对人的问题,以偷窃为代表,是自我太大,想要占有扩张自我,不管别人。
  为甚么以偷窃为代表?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杀人,不可偷盗,
  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
  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一三:8-10)

  唯物的资本主义,基本观念就是以自己为中心,愿自己兴旺,别人衰微。他自己有的越多越好,尽责任则越少越好,以得利为一切道德的标准。有些宗教人,得了不义之财,还以为是神赐福的证明!
  耶利哥的财税首长撒该,收了税,变成了财主,一向心安理得,不觉得有甚不对。一直到他看见了耶稣,被主圣洁真理的光照耀,才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一九:8,9)这位财税首长平常揩油惯了,良心似乎已死;现在知道自己不是作官,是作贼偷窃!这个贪官污吏,自己承认是偷羊贼,该偿还四倍(出二二:1)。
  福音之光何等奇妙!
  以弗所教会的会众,在接受真理前的时候,是死在罪中;不过,我们不能相信他们都是职业扒手窃贼,今天的教会也不至如此;但多少偷办公室的邮票,信封,信纸,公物私用,滥用公款,车辆,以至滥用职权,官倒营私,都是偷窃。传道者不能避讳不讲,更不是利用罪咎感,叫他们多奉献就可折罪,而是要他们彻底对付:“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五:28)
  使徒保罗说明对付罪的步骤:
  首先,要把罪叫罪。没有别的婉言美名,“从前偷窃的”就叫作偷窃;知过才可以悔改。
  其次,是意志的问题:“不要再偷”了,立即改变,不要遮盖迟延,推说要有圣灵的感动才去作。
  不要再想得来容易,不劳而获,急速发财;而要自己“劳力”,放下面子,作甚劳动都可以。
  生活有目标,有正确的价值观,不是唯利是图,要“作正经事”:顺从圣灵的光照,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知道分辨甚么是对的,甚么是不对的,直作正经事,不问收益多少。
  还要知足:不是一直贪得无厌,而会感觉“有余”,虽然所有的少,也知道满足。
  不只想自我,而想到别人的缺乏,分给别人,神开他的眼睛,也开他的心和手,看见“缺少的人”,会帮助人。
  在未信主以前,是幽暗之子:偷窃的人喜欢浑水摸鱼,水越浑越容易得利;穿窬踰墙的人喜欢月黑风高,恨皓月当空。
光明之子的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心地不再昏昧,而是穿上基督,过成圣的新生活(弗四:17-24)。感谢主。

  祷告:求主圣灵感动人,脱离自我中心偷窃的生活,能够从心里遵行主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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