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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天灾人祸忽然来临的时候,基督徒当存甚么样的态度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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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21: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一二大地震以及缅甸的风灾引起了全球的回响与关注,世界各国的人民,以及众多的宗教、慈善机构都发起捐助运动。这些灾难使许多人感到震惊与无奈。
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本能的反应是问:「神啊!为甚么?」但心底里又十分明白,从受造者的角度,是无法得到圆满答案的。在这种矛盾的心情下,只好忍着悲痛,做该做并可做的事。
在遇见天灾人祸的时候,基督徒当有甚么样的响应呢?我们可以从耶稣的教导与榜样来学习其中三项:
一. 认定主权
有一次耶稣与门徒遇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约九1-2)
门徒想要知道苦难与不幸的背后,有甚么特别的原因。当时的人有一种观念,人犯罪之后会遭受神的刑罚与管教,甚至会祸延子孙。因此,当门徒看见这生来瞎眼的人,就发出如此问题,将自己的好奇心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
耶稣指出门徒问错了问题:「不是这人犯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意思是不必问谁是罪魁祸首,不一定有人犯罪才造成这样的不幸,他的遭遇乃是要显出神的作为来(约九3)。
这些门徒拿别人的悲惨遭遇来作神学讨论,正陷进一种无情的冷漠中。耶稣的答复让我们看到一个重点:「不要问为甚么(Why)?乃要问神的作为如何彰显(What)?」不要只作客观的、头脑上的分析;乃要主动察看神的作为。
在灾难或不幸的事情发生时,最好不要问太多的「为甚么?」因为这样作只会消耗人的精力,并且转进一个死胡同里去,至终无法走出来。
葛理翰师母(Ruth Graham)的祷文藉得深思:
我将我众多的「为甚么」献陈在您十架前,双膝跪下,俯伏敬拜。
我脑海一片空白,心灵全无感觉。
但在敬拜里我体会:只要认识您,我再不需要问:「为甚么!」
虽然我们有太多的事情不能完全了解,但让我们在灾难中,仍持定积极的观点,去察看一些人性美丽的片段以及信仰所带来的力量。
二. 自我省察
另外一次耶稣在向群众讲道的时候,有人将一件新闻告诉祂。当时有些加利利人在献祭时被杀,他们的血被彼拉多搀杂在祭物中献祭(路十三1)。
相信在场的人或许会想:「这些人所遇见的不幸,必定是因为他们犯了罪,所以遭到神的刑罚!」他们亦期望耶稣能朝着这方向给予答复。
然而,耶稣没有按照人的期待回答;也没有探讨事件背后的可能动机;更没有讨论如何对付彼拉多的策略。祂先问说:「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这害么?」然后矫正他们的思想说:「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2-3)
耶稣将这件新闻当作实物教材,让听众不要将指头指向别人,乃要指向自己,进而作出要悔改的自我反省。
耶稣接着讲述第二件新闻,就是从前西罗亚楼倒塌了,压死十八个人。耶稣的问题与结论都是一样:「你们以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么?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4-5)
两件新闻发生的地点不同:前者在加利利,后者在耶路撒冷。它们的性质亦相异:第一件是人祸,第二件是天灾。
在灾难中死去的人,不一定是因为他们罪恶滔天。耶稣要众人思想人生是如何短促,生命可以在一剎那之间就结束。若是我今日就要离开世界,我能无悔于过去吗?能坦然站在基督台前吗?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三. 同情扶助
当耶稣听到祂所爱的拉撒路死去的时候,祂看见马大与马利亚哭,并看见与祂在一起的犹太人也哭,就心里悲叹,然后哭了起来!(约十一35)
当遇见死亡忽然来临,耶稣站在人子的地位与人同哭。虽然有解经者认为耶稣的眼泪掺杂着为犹太人的不信而哀恸,但相信耶稣这次所流的主要是同情的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相信只是未到伤心时!耶稣并不担心会给人一种软弱的形象,祂没有掩盖心里对人类悲情的感触。
当电视荧光幕上出现一幕又一幕的灾难片段,死亡的数字不断攀升的时候,试问又有谁可以无动于衷,不黯然落泪呢?流同情的泪故然是最自然、最基本的反应。然而,亦得将眼泪转化成行动,借着金钱的捐献、实际的参与、以及代祷的支持等去援助灾区的人。这才是真正效法人子耶稣在世上的榜样。
旧约圣经禁止异族通婚,这对于今日的基督徒来说,当如何应用与实行?
综观圣经的记述,可以看见神一直以来的心意,是要以色列人保存纯一的信仰,不可以与外邦人通婚。
一. 旧约反对与异族通婚,主要是「信仰」多于「种族」
A. 摩西的律法
摩西在两次颁布律法中,都强调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通婚(出三十四14-16;申七3)。主要原因不是基于种族的歧视或偏见,乃因迦南人的信仰与以色列人的耶和华一神信仰背道而驰。
B. 所罗门王的鉴戒
所罗门王是大有智慧的人,他接续父亲大卫作以色列的王,在当时国势富强,无可匹敌。但他犯了一项严重的罪,娶了众多的外邦公主,并将她们国家的偶像带回耶路撒冷,在信仰上采取妥协主义,胡里胡涂地连累百姓也跟随他(王上十一1-8)。尼希米在多年之后仍引述所罗门所犯的罪,作为以色列人的鉴戒(尼十三26-27)。
C. 尼希米的警告
尼希米严厉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异族通婚,以致影响他们的后代接受外邦人的信仰,犯罪离弃神(尼十三23-25)。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民被外邦国族所环绕,这些邻国绝大多数信奉异教,与耶和华一神的信仰水火不容。因此神不准许他们与异族通婚,主要是以保存纯一的信仰为出发点,与种族偏见或歧视扯不上关系。而且旧约以色列人的信仰与种族连在一起,不能分割,就算是今日住在以色列的人,他们并非用血统来决定谁是以色列人,乃是用信仰来断定。
二. 整体来说,圣经没有反对异族通婚
只要在信仰上愿意归顺耶和华一神的信仰,圣经没有禁止异族通婚。圣经里有多处的例证与教导可以印证。
A. 旧约的路得
路得是摩押人,嫁入以利米勒与拿俄米家中作媳妇。在经历家庭突变之后,她与婆婆拿俄米相依为命,共度难关。当婆婆叫她回去再择配偶时,路得说出一段十分感人的话:「…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得一16-17)因为她愿意顺从婆婆而归顺耶和华神,以致被当作是犹太人看待,后来更成为弥赛亚主耶稣的先祖。
B. 耶稣家谱中的外邦女子
在犹太人的家谱中,通常都不会记述妇女的名字,因为当时的犹太妇女没有合法的权利,被人轻看。但在马太福音主耶稣的家谱中(太一1-17),却奇妙地将四位外邦女子的名字记录下来:
他玛(太一3),可能是迦南人(参代上二3-4)
喇合(太一5),是耶利哥人(书二1)
路得(太一5),是摩押人(得一4)
乌利亚的妻拔示巴(太一6),是赫人(撒下十一3)。
在四个女子中,其中二人明显是归化在以色列人信仰之下。神容许她们被列入在耶稣的家谱中,可见异族通婚本身不是问题。
C. 提摩太
从使徒行传的记述可见,提摩太是路司得人,「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利尼人。」(徒十六1-2)这种混婚情况在当时比较罕见,因犹太人对婚姻观念十分保守。提摩太因为信奉母亲友尼基的信仰(提后一5),因此可以被称为是犹太人,但正统的犹太人不太能够接纳他。
结语
今日在「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世代,异族通婚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在考虑要与不同种族的人通婚之先,除了二人是彼此相爱之外,最重要的是要信仰相同(参林后六14)。除此之外,当然乃须顾虑到「异文化」的结合所带来的冲击,例如:双方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当如何共处,怎样能更有效与双方家长沟通,以及孩子将来要采用甚么语言等。然而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让我再重申:最重要的是要信仰相同,其他都可以权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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