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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哥林多前书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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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21: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论

Ⅰ 背景
Ⅱ 保罗在哥林多
Ⅲ 保罗日后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
Ⅳ 哥林多前书成书因由与见目的
Ⅴ 本书的可靠性
Ⅵ 日期与发信地点


Ⅰ 背景

  哥林多位于哥林多湾(港口是利基安Lechaeum)与撒罗尼海湾(港口是坚革哩Cenchrea)之间的樽颈地带;她的地理位置,是商业繁荣的不二担保。商家海员们宁可把货物从地峡运过去,而不绕过庇罗本尼塞斯(Peloponnesus)以南,多石多风险的岬角,并冒长途的海路之险1。巿内有东西贸易路线,与南北贸易路线交叉相会。公元前一四六年,罗马人L. Mummius Achaicus,把哥林多全城摧毁净尽,但一世纪后重建为罗马殖民地,一下子又回复旧日的威荣了。

  新建为罗马殖民地,起初的居民自然是罗马公民,后来希腊人大批回归,同时也吸引了不少异族的人。其中就有一班犹太人,人口之多足以建立自己的会堂(徒十八4)2。城内的罗马成分3,可从新约许多与哥林多有关的拉丁名字可见,就如路求、德丢、该犹、以拉都、括土(罗十六21~23)、提多犹士都、基利司布(徒十八7~8)、福徒拿都、亚该古(林前十六17)。不过,保罗书信中对哥林多人所提出的问题,和处理的方法,背后蕴藏的都是希腊的思想方式。爱德华滋(Edwards)说哥林多「是希腊城巿中,最少希腊化的,在这时期的罗马殖民地中,又是最少罗马化的。」这城巿,是集希腊人、拉丁人、叙利亚人、亚细亚人、埃及人、犹太人、买卖,做工,欢闹,争斗,饮宴,在城内,在港口,希腊全境再无别城可比。」

  旧哥林多城本来就是放纵的代名词6,新城有了这混杂的各式人种,要重获同等的恶名昭彰,就更成在旦夕了。亨德(A. M. Hunter)说,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哥林多」代表了「文化和高等妓女」,「哥林多语句」暗示了哲学文化上的虚夸,至于『哥林多化』(Corinthianize),是希腊话『去见鬼』的同义语7。

  虽然复杂如此,哥林多仍是希腊主要的大城巿之一,人口稠密8,财富无边9。她是罗马亚该亚省的首都。在哥林多城附近举行的哥林多地峡运动大会(Isthmian Games),吸引优秀的运动员前往;这运动会极为重要,甚至哥林多城被毁后仍继续举行(SPC, p.14)。邻近土地肥沃。盛产葡萄(我们现在用的字currant(一种小而无核的葡萄干──编注),就是从Corinth「哥林多」来的,反映当日哥林多园艺的盛况)。

  因此,当日保罗来传福音的哥林多,是个大都会,地位显赫。那里思想文化活跃,物质繁荣,道德却腐败。居民有种习以为常的作风,放纵私欲,喜欢做甚么就做甚么。正如von Dobschutz说:

哥林多人的理想,就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商人不择手段求利,寻欢的人任意放荡,运动员不顾一切锻炼体格,引以为荣,这些就是正宗哥林多人了;换言之,就是只有自己的欲望而无法无天的人。

  哥林多是个有利的中心地,福音可以播散到四周地域。那里人口流动,商人旅客停留几日便上路,所以在哥林多传讲的道,必然会广传四方。

1见G. E. Wright及F. V. Filson着The 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SCM Press, 1946), pp.80, 88以下。这里意思是指货物的转运,根据J. E. Harry(ISBE, ii, p.710),小型船只是靠「木轨的船缆」拖曳过这地峡的。Strabo称之为diolkos(Geography 8.2.1)。尼罗王尝试开凿运河,但不成功。现代的运河是依尼罗策画的路线而造的。

2一块会堂横楣的碎片曾被发掘出来,上面刻有碑文。虽然研究者认为时期比保罗时代晚,但也可能证实该地点(LAE, p.16, n.7; G. E. Wright,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Archaeology(Duckworth, 1960), p.177)。

3Parry相信哥林多城带有罗马色彩,乃由于哥林多城容纳竞技比赛,是希腊城巿中首开先例的(p.ix)。Robertson和Plummer则认为,到了新约时代,那本为意大利殖民地的后裔,「已大部分希腊化了」(p.ix)。哥林多城的居民,种族混集,而且显明地保留着本族的大部分劣根性。

6旧哥林多城的Aphrodite庙里,至少有一千以上娼妓(Strabo, 8, 6, 20)。这个女神可称为Aphrodite Kallipygos,即「美臀爱神」,(Athenaeus, 12, 554c)。城内「四处」都是神祇,称为Aphrodite thehetaira(高级妓女),「娼妓之护神」(ibid., 13, 559a及注,Loeb ed.);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哥林多城的古传习俗……全城向爱神为重大紧急事情祈祷时,就要邀请许多妓女来参与,愈多愈妙」(ibid., 13, 573c)。Murphy-O'Connor不大相信哥林多城比其它东地中海岸的城巿坏到那里,他认为Strabo及Athenaeus都错了(SPC, pp.55-57, 127以下),并认为这全是雅典人的宣传手法。不过,至低限度他也承认,哥林多城「在性淫方面确实声誉不佳」(SPC, p.56),只是古代作者把这事看得更重罢了。Dio Chrysostom提及Diogenes认为哥林多城有许多人聚集,全为了那里的港口,和那里的妓女(Discourses, 8.5)。Murphy-O'Connor引用Plutarch的话,说在哥林多城「有大队妓女」,并解释说这是「城巿的妓女」,并不是Aphrodite的仆婢(SPC, pp.106)。不过即是Murphy-O'Connor说得对,她们也确是妓女,而且大队如军。

7亨德Introducing the New Testament(SCM Press, 1945), p.76.

8亨德认为人口有五十万(ibid),而Godet(p.5)及ISBE(ii, p.713)说六十至七十万。J. Cambier更准确,自由人有二十万,奴隶四十万(A. Robert及A. Feuillet,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Desclee, 1965), p.413)。Ellicott则认为有十万。Murphy-O'Connor论到哥林多的考古研究工作,说人口的数字从未发表过任何假设(SPC, p.32)。人口数字很大,这是无疑问的,但到底多少,如今无法可知。

9Strabo说哥林多城「富有」,有三原因:它的位置有利于经商;它有哥林多地峡运动大会;还有上千的妓女(8, 6, 20)。他又提及城中的政客,画家及工艺匠,但没提及哲学家。他有提及其中著名的画,及铜像(8, 6. 23)。Pausanius对这城巿有甚详尽的描述(Description of Greece, 2:1-5)。Horace引用过一句箴言说:「不是人人有幸上哥林多」(Epistle, I. 17, 36);Loeb编者解释说,这本来是表示哥林多城的生活,奢侈豪华,花费浩大」。


Ⅱ 保罗在哥林多

  保罗初到哥林多时,他曾经历了极大的挫折。在腓立比本来大有可为的,却被激烈的犹太人敌挡而粉碎了;在帖撒罗尼迦和庇哩亚也是这样。到了雅典,他曾有过小小的成功,但仍是一筹莫展。难怪他来到热闹嚣张,知识挂帅的哥林多,他「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了(林前二3)。这一程的同伴西拉和提摩太逗留在马其顿,他自己一人在哥林多,也就更加不好受了。他在哥林多与亚居拉、百基拉同住,他们是因革老丢王的法令,从罗马被逐出来的(多半认为是在公元四十九年)。他们和保罗都是织帐棚的(也许是制皮业?)。后来西拉、提摩太来到,与保罗会合,并带来好讯息说到帖撒罗尼迦人虽在敌对下,仍然坚守信仰。保罗因此知道自己虽遇许多困难及失意,神仍赐福他手所作的工。这消息叫他心力一新,恒切宣扬福音,重新得力。他「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徒十八5)

  可是他所传的道,犹太人并不接纳,他只有离开会堂。他似乎不大明智地选了会堂隔壁的犹士都家里11,成为他新的宣道站12。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徒十八8)13在哥林多信主的犹太人,有记载可查的就只有这一家了(除非亚居拉、百基拉是在哥林多信主的)。由此可知何以哥林多书信里,不多出现犹太名字。哥林多人信主的却不少,并且受了洗。保罗在异象中得了鼓励,也许就在他从会堂被赶出来的时候,为要对他保证,神在「这城中有许多百姓」(徒十八10)。于是在哥林多停留了十八个月,领了许多人悔改信主。虽然没有明明记载,不过这些信主的人像其它地方一样,是与会堂有点交往的虔诚的异教徒。他们对异教不满足,被犹太教的崇高道德及独一神主义所吸引,但又抗拒它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礼仪(就如割礼)。这种人觉得基督教信仰很合意,没有犹太教那些令他们反感的东西。

  信主的人中,有些是有身分、有财富的人。该犹接待保罗及全教会的人(罗十六23,十之八九是从哥林多来的)。以拉都是城内管银库(英文作「公务局」public works)的(罗十六23;在哥林多一碑文上提及一个以拉都,自费铺筑路面14,这人很可能就是他)。有人认为革来氏也是个有钱的哥林多信徒,不过我们不能肯定她是不是信徒,也不知道她是从哥林多来,还是别的地方来的。但从保罗提到那里的信徒进行诉讼,又参加私人宴会,可见是些富人。虽然如此,这些仍属例外,大部分信徒都是从较低社会阶层来的(林前一26~29)15。

  保罗在希腊全境的工作,一有了成功的迹象,犹太人就会煽起反对势力16。从帖撒罗尼迦书信上(很肯定是从哥林多写来的,就可看出保罗所面对的劲敌(帖前二15;帖后三1以下)。他被禁止在会堂讲道,甚至被带到方伯迦流面前,告他「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徒十八13)。可是由于他并没有违反罗马法律,迦流不肯听他们的控诉,只当是犹太人之间的争讼(这情形在短期内给基督教有了保障,迦流当它是犹太教的一支;参布鲁斯(Bruce p.20)。于是保罗得以继续作工,不受拦阻。从他逗留这么长一段日子,可见他视哥林多的事工,为当前最举足轻重的。


11参K. Lake:「无可否认,他选的地点实在免不了再引起麻烦,不过也有好处,先前常出席会堂的敬虔者,容易找到这地方」(The Earlier Epistles of St. Paul(Rivingtons, 1911), p.104)。

12这似乎是徒十八7的意思,而不是他不再与亚居拉、百基拉同住,搬去与犹士都住。

13可能另有一位犹太人。与保罗提摩太一同问候的(林前一)所提尼,可能就是徒十八17管会堂的。不过,这全不能肯定。J. Massingberd Ford强调哥林多教会中犹太人的成分,写了一篇文章叫做:「哥林多前书还是希伯来前书。」(CBQ, vxviii, 1966, pp.402-416)。但其它人如T. W. Manson,则认为哥林多教会大部分是外邦人(Studies in the Gospels Epistle(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2), pp.190-209)。从徒十八6;林前十二2可见(虽然其中也有些犹大信徒,林前七18)。

15Theissen一方面同意哥林多人多半属下层阶级,但指出其实也并不尽然。记录所见,与哥林多人有联系的人中,十七人中(或一组人)有九个要出外旅游的(pp.91以下),这样的行业通常都不属于贫苦之辈。有些人「屡次」怪责保罗,不接受他们的款待(p.97;他引用九1以下;林后十~十三),这证明他们有能力款待人;此外,吃肉(八~十章)也是富人的事,过于穷人(pp.125以下,128)。他认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古代社会中,大部分社交圈子都是同一阶层的,而宗教上的联系比一般职业圈子更受阶级圈子的规限」(p.146)。可是基督徒却不同,他们接纳各社会阶层的人,待他们一律如「弟兄」。

16「他不单是个叛教的法利赛人,还相信弥赛亚,而且很成功」(莫法特,p.xiii)。这是他们无法饶恕的。



Ⅲ 保罗日后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

  保罗离开哥林多后不久,来了一位从亚力大来的学者亚波罗。他在以弗所传讲基督教道理,但却只受过约翰的浸。亚居拉、百基拉就「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徒十八26)亚波罗有了这新知识,就到亚该亚去,亚该亚的首都就是哥林多。在那里,他的口才得施展,「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徒十八28)。这表示当时讲者与听者都期待着弥赛亚(基督),而亚波罗能够说出:「你们等待的弥赛亚就是耶稣,圣经明白地说出来了。」

  亚波罗的讲道可能与保罗有很大差别,保罗的讲道慎思简明(林前二2~4),亚波罗则可能辞锋强锐(徒十八24,27~28)。两人的信息却基本上没有差别,因为保罗说亚波罗继续他开始的工作(林前三6、8)。不过,两人不同的地方就足以构成哥林多人分党的现象了18。

  不久,保罗写了一封信给哥林多教会,这信却失传了。我们知道有这封信存在,是因为保罗说曾经写过信给他们,叫他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林前五9)。此外,我们对这封信就一无所知了,也不知道写这信的因由。有学者认为一部分保留在哥林多后书六14至七1,若不接受这假设的话,则这信完全失?了19(这是可能的)。我们也大可不必希奇,这封信引了误会(林前五9~10),保罗提起它来,只为了澄清错误的观念。新的信取代了旧的一封,因此无须保存了20。

  后来他继续与哥林多人有联系,革来氏家里的人带来信息,说教会里有结姞党分争(林前一11)。教会也写了一封信给他(林前七1),大概是司提反、福徒拿都、亚该古(林前十六17)带去的。他们多半也夹杂了自己的见解。于是保罗就写信回复他们,就是如今的哥林多前书,从信上知道哥林多教会情形不佳,字句间开门见山,直斥不讳。

  保罗见情况太坏,就差派提摩太去哥林多,事实上提摩太在发出哥林多前书之前,曾经去了(林前四17,十六10~11)。在哥林多后书中,问安的话里已有提摩太名字与保罗并列,表示他在哥林多逗留很短(即使他果真抵达哥林多),不用说,他在那里也无能为力。

  后来情况转坏了。很奇怪,他们明明有很严重的争端,但我们却无法知道是甚么。很可能是哥林多前书所提及的事之一,但无法知道是那一件。不过,一定牵涉对保罗的权柄的否定,以致保罗不得不放下以弗所的工作,匆匆到访,要澄清事态。哥林多后书几处经文提及保罗将第三次到哥林多,就是指这一次了(林后十二14,十三1;在林后十三2,他第二次到访已过了)。也就是说,保罗成立该教会后,已再到过哥林多,然后才写这封信的。有些人认为保罗只是想去,而不是真的去过,信中字句却看不出来。莫法特(Moffatt)强调说:「对那些怀疑保罗的存心与好意的人,若只口头陈说自己怎样想去看望他们,怎样准备好去见他们,是无甚用处的21。」他说再来的时候带着忧愁(如林后二1),表示当时的访问不甚愉快。

  有些学者把这次访问放在哥林多前书之前22,却指不出足够的因由来。该信似乎指的是先前唯一的一次到访,就是教会成立的那次(例二1,三2,十一2)。另外一次是预告式的(四19),并未实现。保罗对哥林多的近况,不是个人亲自知道的,乃是从革来氏家人口中推断的(一11,参五1,十一18),也从哥林多教会给他的信上得知(七1)。第二次到访必然痛楚莫名,而在这样的访问之后,哥林多前书的语调就得难解释。所以很可能是他们收到信之后,情况比前书所写的更加恶化了。于是,这一次痛苦的访问,就不能不去了。可是,保罗开门见山的直斥也无法澄清事态,他只有满怀沉痛地离开23。

  保罗于是决意再写一封信,不用说,语调十分严厉,写来呕心沥血(林后二4,七8)。这信若后果不成功,则势必使他与所建立的教会决裂。这封信如第一封一样失传了,有学者却认为有部分保存在哥林多后书十至十三章24。这信是由提多带去的,然后经由马其顿、特罗亚回去。保罗对他们的反应等得不耐烦了,就径自到了特罗亚,提多却不在那里。他放心不下,就过到马其顿去(林后二12~13)。在那里,提多把消息告诉他,说一切都好了(林后二12~17,七6~7)。他放下了心头大石,满心快乐,就写了我们称为哥林多后书的信。其后,他一定再到过哥林多去。

  因此,我们知道保罗三次造访哥林多:

1.教会建立时。

2.痛苦的见面。

3.哥林多后书之后到访。

书信则有四封:

1.前书。

2.哥林多前书。

3.严厉的信。

4.哥林多后书。

  这个骨架的细节,在哥林多后书中讨论较为合宜,这里只需指出足够证据,说明保罗与哥林多教会往还过程中,哥林多前书所占的正确位置。


18「这种城巿的风气,由于流动性强,人心渴求刺激,总不会没有时兴的流行玩意,几乎成为社会上不可少的东西……正如Renan说,南欧小镇里,只要有两个传道人,两个医生,居民便立时分党对立,一说这个好,一说别个好。那两个传道人,两个医生,可能彼此关系很好,但也阻止不了人们用来分党煽动,形成强烈的斗争」(Robertson和Plummer, p.xx)。Proctor说由于哥林多种族复杂,这种情况就更变本加厉了(p.96a)。

19见R. V. G. Tasker的哥林多后书注释导言(TNTC)。

20Hurd认为哥林多人写给保罗的第二封信(林前七1),是回答那封被误解的信的。他认为只要研究保罗提及哥林多人的信的字句中,便可以构想出保罗失传的信之一二(pp.213-239)。

21J.莫法特An Inter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T. & T. Clark, 1927), p.117.

22见Robertson和Plummer所开列的,p.xxiv.

23T. W. Manson否定保罗从以弗所来到哥林多城。他认为保罗在以弗所工作完毕,然后去哥林多那次「极痛苦」的会面,接着便到马其顿去(林后一15以下)。不过,保罗提及这计划时,好像未实现似的;还有,Manson的见解还有一处缺陷,他要假设保罗在特罗亚一带,有一次特别的征途,因为保罗的确曾到过那里(林后二12;见Studies, pp.211-217)。因此,最好还是看这次「痛苦的」会面,是在以弗所工作时的一次插曲。

24不少人强烈支持这看法。因此K. & S. Lake认为「主张林后十至十三章是严厉书信的一部分,而林后一至九章便是末后的信,理由十分充足」(AnL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Christophers, 193, p.122)。此外,有Willis Marxsen,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Fortress Press, 1980), pp.70以下。另一方面,M. Dibelius又说「古代信件有相当安全的保障,不会这样意外穿插的,因为信件地址在蒲纸卷的外面。因此,意外地把一封信的一部分,误作第二封信,是很难发生的事。同时,编撰者毫无根据地把四封信变成两封信,也是很奇怪的数字,尤其是他把中间的一封信主要的内容(就是林后二章及四章所提的)删去,却又把该信的一部分放在林后十至十三章去。因此,我们该同意这两封信失传了,就是原本的第一封信,和中间的第三封」(A Fresh Approach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Ivor Nicholson和Watson, 1936), p.154)。又见Orr和Walther, pp.21-24. R. Batey否定林后十至十二章是「严厉」信的一部分,认为这部分比其它的更迟,是给哥林多人的第五封信一部分(JBL, 1xxxiv, 1965, pp.139-146)。



Ⅳ 哥林多前书成书因由与见目的

  哥林多前书直接的因由,是保罗收到哥林多教会的信,必须回复。但是使保罗挂心的,却显然是信以外所得闻的消息。哥林多教会信徒中,有不规矩的表现,混乱不安。有些成员尽量想将与外邦社会的分界线,弄得越模棱两可越好……教会固然是在世上,但世界若进入教会,就绝不可以了。保罗对这事看得严重,花了六章经文来处理它,然后才提到他们写信问他的那件事。

  保罗对教会中的分党派,十分烦忧。他们各自归属一党,以保罗、亚波罗、彼得,甚至基督的名字为招牌。保罗花很多唇舌在这一件事上,显然觉得事态严重。此外,又有一宗乱伦的事,教会并未判处那犯罪的人。「他们先前视为神圣的情欲,到这时仍未能视为可憎」。另外他们又好争竞,有些会友竟彼此告状,保罗觉得这些事必须纠正过来。他又论到放纵情欲,劝他们必须停止这样的滔天大罪。哥林多前书最首要的目标,是行为上的革新。

  讨论过严重的恶行后,就进到他们写信问保罗的问题:婚姻和独身,献祭给偶像的食物,也许还有公众敬拜及属灵恩赐的问题。保罗的信是要帮助这般有难处的朋友们。书信的这一部分有一篇精采的爱章(林前十三章),还有一篇复活的宏论,后者似乎表示哥林多人不承认死人会复活(林前十五12)。这许多问题加起来,「造成『基督教思想与生活发掘不尽的宝库』。新约再没有别处经经文蕴藏如此多面化的不变的原则,对任何时代基督身礼里的每一分子,都能引发深思。」

  因此,保罗的目的主要是纠正哥林多人视若等闲的偏差;在保罗眼中,视作极严重的罪。其次,是回复来信中所问的问题。第三,教义的教导,特别是复活的道理28。

  近期有些学者,显著的如W. Schmithals,即认为这书信必须以哥林多的诺斯底主义为背景来看。诺斯底主义(来自希腊文gnosis,知识的意思),有好几种形式,都强调知识;一般来说,这一派相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良善的神,是与这罪恶的世界完全隔绝的。从这个神有许多「发生物」(emanations);直到有一个灵出来,有大能可以创造,却无知的不晓得物质是恶的。必须有了正确的「知识」,属灵的人才可以逃出邪恶物质的束缚,到了时候可获得属天的福乐。不过,诺斯底主义成为一种有系统的派别,是到了公元二世纪以后,才正式被公认。她是融?各种不同观念而成的,其中有些观念在第一世纪已经有了。哥林多人当时可能有人拥有其中某些观念,但不等于他们是诺斯底主义者。只能说哥林多当时有些观念,后来被诺斯底主义吸收进他们的系统罢了。可是,要明白哥林多书信,并不需要认识诺斯底主义的思想29。

  哥林多前书固然是一封响应当时需要的信,为当地信徒而写,可是若以为这就与今日的需要无关,就大错了。人心的情况是没有变的,保罗对第一世纪哥林多信徒劝导的原则,对我们同样重要。正如哥得(Godet)所说:

「人喜欢把宗教真理,当作头脑的研究,而不是用良心用心灵去接受,结果,宗教的信念就没有影响他们的道德行为,只成为讲论的话题,没有圣洁的活力──这些不单是希腊人的毛病,今日犯同样毛病的国家也不少。

保罗不但提出任何时代地域都一再出现的问题,他更指出对付的原则来。他把日常生活的每一个问题,「集中在一个焦点来处理,每一个难题都用永恒的亮光来看。」


28Manson认为保罗写这信的背景,是「他与巴勒斯但犹太基督教代表者的斗争,这一派以彼得的名义作领导」(Studies, p.207)。不过,Manson的处理法虽然别有创见,却未见得论据充足。

29Schmithals的见解于Gnosticism in Corith(Abingdon, 1971)及Pual and the Gnostics(Abingdon, 1972)。W. G.Ku/mmel认为「整封书信表现对诺斯底主义解释基督教信仰的解说,作正面的抨击」,不过他并不全部同意Schmithals的观点(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SCM Press, 1966), p.202)。Willis Marxsen认为哥林多前书是「针对诺斯底主义的辩论」(Introduction, p.72)。但是康哲民则反对,他认为哥林多「一点这种神秘主义的痕迹也没有(指诺斯底主义)」;他发现的,只是「一点点零星的端倪,后来才形成诺斯底主义这派别」(p.15)。Bruce说「称哥林多人为诺斯底主义者,实属胡说(p.21),而R. P. Martin同意Bruce的观点,说这是「诺斯底的初芽」(New Testament Foundations, 2 (Paternoster Press, 197, p.173)。R. Mch. Wilson写了一篇文章「哥林多人有多少诺斯底倾向?」(NTS, 19, 1972-73, pp.65-74)。他的结论是,「哥林多顶多只是诺斯底的最初端未定型的出现,后来发展成庞大的诺斯底主义,同时他警告说,「诺斯底派,诺斯底主义这等字眼,若在此胡乱不分辨地滥用,是危险的,令人误解的」(ibid., p.74)。


Ⅴ 本书的可靠性

  哥林多前书的可靠性,似乎找不到甚么可疑的证据可用来怀疑它。Robertson和Plummer都说:「保罗是本书作者的内证与外证,明显确凿,任何人想反证不是保罗的手笔,只证明了自己是个无知的评审员而已。」因此只需简略说明证据的重点便是了。

  外证随手可拾。绝无困难。第一世纪的书信革利免前四十七1,就引用本书;本书是新约中第一本书连作者一并引用的。伊格那丢(Ignatius)和坡旅甲(Polycarp)时常引用本书。此后,本书就广被引用,从未对作者有任何疑问。保罗书信中,没有一本比本书多被引用,而且这么早期便出现。「穆拉多利残篇」(Muratorian Fragment)(被公认正典目录,多半是在罗马编订的,日期约在第二世纪中叶以后),和其它书目中,都把哥林多前书列为第一本。原因何在,则并没有任何说明,不过至少表示哥林多前书十分受重视了。

  内证也同样指向保罗,作风文笔,都与公认的保罗著作吻合。书信内容也符合我们所知的哥林多的情况,一读就知道保罗在处理当时难以调解的形势,其中有对哥林多人直斥指控的话。这样一封信得以保存,而其它保罗书信流失,就已足证它的可靠性了34。

  本书的真确性实在是用考证的。有些评审家怀疑其中有窜改加插,可是他们的证据并不足取信。早期的有J. Weiss,认为本书信是几份著作辑成的,近年有人(例如He{ring和Hurd)认为本书是编集而成的。可是,一封书信不会像神学论说那样,论题按次序编排齐备的。哥林多前书读起来,就十足似一封原原本本的信。正如莫法特说:「若真有甚么编辑把两三封信的片段编起来,他的工夫可真到家,叫人无法察觉原本的语气次序35。」因此,这是保罗的真手笔,没有任何重大的窜改,这是相当明显的36。


34Beet指出任何教会对于这样公然的贬抑指责,「若不经仔细查看,绝不会接纳的」(p.5)。

35莫法特,p.xxvi.康哲民说「哥林多前书中找不到足以下定论的证据,证明另有不同的情况。现今书信中的分割,皆因写作时环境而造成。甚至八至十一章最受攻击的是复杂的一段,也可以有统一的解说」(p.4)。

36Robertson和Plummer说可能间中有字眼引起疑窦,「但一节或一句的窜改加插,则不可能有」(p.xviii)。莫法特认为「书的统一性根本无需详细的证明」(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p.113)。



Ⅵ 日期与发信地点

  保罗说明了发信的地点:「我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十六8),不过写信的日期,却无法一目了然。

  保罗成立了哥林多教会之后,即赴以弗所逗留了很短的时间(徒十八18~21),可是本书信没可能是在那次逗留中写成的,因为保罗离开的时候,并没有表示哥林多有甚么严重的错失,而哥林多书写的时候,已有许多事情发生了,其间必然隔了一段日子。即或当时已发生了麻烦,也应该是发出「前」信,不是哥林多前书。本书信一定是后来保罗再赴以弗所时写的,那次他住了三年(徒十九,二十31)。若保罗说他要留到五旬节,意思是五旬节就离开,那么就必须将哥林多前书成书的日期,放在那三年的最后一年,而且是第三年的年头,不是年尾,因为必须容让一段日子,以致哥林多后书在年尾发出时,信中所提的事已经发生了才成。

  使徒行传十八12说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迦流上任为亚该亚的方伯,这就成为新约年历的重大根据。也就是说,迦流来到哥林多时,保罗已在那里。在特耳菲(Delphi)的碑文中,有记载王回复迦流呈奏的一项决案,从该碑文的日期看来,似乎迦流是公元五十一年夏上任的。使徒行传这段记载所得的印象,就是迦流上任不久,保罗就离开哥林多,却未必是立刻离开(徒十八18「又住了多日」)。

  本书的正确的日期,似乎没有甚么门径可担保准确无误,迦流的日期是成书前最后一个肯定的日期了。因此,使徒行传十八18至十九1之间所发生的事,必然是在保罗离开哥林多后,到他第三次行程到达以弗所之间所发生的了。从此可断定哥林多前书成书于公元五十多年期间。


大纲

Ⅰ 前言(一1~9)

        A 问安(一1~3)

        B 感恩(一4~9)

Ⅱ 教会分裂(一10~四21)

        A 分裂事态(一10~17)

                  1 党派(一10~12)

                  2 与保罗无关(一13~17)

        B 福音的「愚拙」(一18~二5)

                  1 讯息的「愚拙」(一18~25)

                  2 信的人本卑微(一26~31)

                  3 保罗靠神大能宣讲(二1~5)

        C 显明的信息(二6~16)

                  1 福音不是人的智慧(二6~9)

                  2 「圣灵所指教」的言语(二10~13)

                  3 属灵的分辨力(二14~16)

        D 对领导职分的误解(三1~9)

                  1 婴孩信徒(三1~4)

                  2 保罗与亚波罗的真正关系(三5~9)

        E 根基与房屋(三10~17)

                  1 稳固房屋的试验(三10~15)

                  2 神的殿(三16~17)

        F 传道者低微的地位(三18~四13)

                  1 属世智慧为愚拙(三18~23)

                  2 神的称许最要紧(四1~5)

                  3 学习保罗与亚波罗(四6~7)

                  4 使徒们受的试炼(四8~13)

        G 保罗个人的请求(四14~21)

Ⅲ 教会道德松懈(五1~六20)

        A 乱伦(五1~13)

                  1 事实(五1~2)

                  2 刑罚犯罪的人(五3~5)

                  3 劝勉他们排除一切邪恶(五6~8)

                4 澄清误会(五9~13)

        B 告状(六1~11)

        C 奸淫(六12~20)

Ⅳ 婚姻(七1~40)

        A 一般原则(七1~7)

        B 独身者与寡居者(七8~9)

        C 已婚者(七10~11)

        D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肯同住的(七12~14)

        E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不愿同住的(七15~16)

        F 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七17~24)

        G 童身(七25~38)

        H 寡妇(七39~40)

Ⅴ 祭偶像的肉(八1~十一1)

        A 对偶像的认识(八1~6)

        B 软弱的弟兄(八7~13)

        C 保罗的榜样(九1~27)

                  1 保罗的权柄(九1~14)

                  2 保罗不肯用自己的权柄(九15~18)

                  3 保罗的服事不分人等(九19~23)

                  4 保罗的自制(九24~27)

        D 以色列人的鉴戒(十1~13)

                  1 引用历史例证(十1~5)

                  2 拜偶像的教训(十6~13)

        E 信徒与偶像的筵席不相称(十14~22)

        F 实际的结果(十23~十一1)

Ⅵ 集体敬拜中的乱子(十一2~十四40)

        A 妇女蒙头(十一2~16)

        B 主餐(十一17~34)

                  1 错误(十一17~22)

                  2 提醒当初设立的原意(十一23~26)

                  3 应有的后果(十一27~34)

        C 属灵恩赐(十二1~十四40)

                  1 各样的恩赐(十二1~11)

                  2 合一中各有分别(十二12~31)

                  3 爱之颂(十三1~13)

                  4 先知讲道胜于「方言」(十四1~25)

                  5 应有的后果(十四26~33)

                  6 教会中的妇女(十四34~36)

                  7 结论(十四37~40)

Ⅶ\cs8 复活(十五1~58)

        A 基督的复活(十五1~11)

        B 否认复活的事(十五12~19)

        C 基督复活的结果(十五20~28)

        D 信徒经历的印证(十五29~34)

        E 复活的身体(十五35~49)

        F 胜过死亡(十五50~58)

Ⅷ 结语(十六1~24)

        A 收集捐项(十六1~4)

        B 保罗的计划(十六5~9)

        C 提摩太与亚波罗(十六10~12)

        D 劝勉(十六13~14)

        E 像司提反等人(十六15~18)

        F 最后的问安(十六19~2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释



Ⅰ 前言(一1~9)



A 问安(一1~3)

1. 保罗开头的话,是第一世纪书信的惯例:先是写信人的名字,然后是收信人的名字,接着是祷告。不过,保罗在每一部分都添上使徒的特色。因此,写信人名字加上蒙召作使徒,在本信中十分贴切,因为保罗不住地用他使徒的权柄,更正错谬。蒙召(参罗一1),指出他作使徒是原出于神(参加一1),奉神旨意,也是强调这一点(参林后一1)。兄弟所提尼,可能是「管会堂」的犹太人(徒十八17),若是那人,则他后来悔改信主了。不过这名字很普通,所以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2. 这信是写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是个莫大和欢乐的吊诡(paradox)」(本革尔,Bengel)。教会(ekkle{sia)在普通希腊文中,是指任何世俗上的集会(正如徒十九32、41;参39节,以弗所发生的暴乱)。基督徒故意不用一般宗教集团的称号,而选用这个字来自称,可能是受七十士译本的影响,用这字眼称以色列百姓。这个字表示他们深信教会不只是一般宗教集团之一,它是独特的,一般宗教字眼并不合用。它也不是普通的「集团」,而是神的ekkle{sia。接着解释就是在基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圣徒与成圣同一字根,基本的含义不是我们一般的用法,说到崇高的道德标准,而是分别出来归神的(不过,分别出来后,应有的品格,也当然包含在内)。

以及所有在各处一句,可能把这问安扩及所有信徒(康哲民(Conzelmann)认为有普世教会的观念在内),这也是希腊文最合理的诠释。孟逊(T. W. Manson)认为「各处」是指「各聚会的地方」,正如在有些犹太会堂的碑文所见的39。不过,这两个解释有很强的异议,就是本书信绝不是一封传阅的信,也不是一封公开信。它始终针对着当地的事态;因此,就不如把它与上文衔接起来。哥林多人被召作圣徒,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而是与其它人一起的。接着插写信徒为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是不寻常的(不过却不难明白);旧约时代人们求告耶和华的名(珥二32等),因此保罗这话,是把基督放在至高的地位上了。

3.恩惠是基督教极崇尚的字眼,与希腊的问安相似,「问安」是Chairein,「恩惠」是Charis,两者意义却有天地之差。恩惠是神给我们白白的赐与,尤其是祂在基督里白白的赐与。平安是希腊惯用的问安,但希伯来的s%a{lo^m,远超过英文里的peace(中文的「平安」)。它不是指没有争斗,而是指一种积极的福气与人同在,是整个人得着丰盛,尤其是属灵的兴盛。

  这是个典型的问安,新约每一封书信几乎都出现(有时加上「怜悯」一词)。除了这两种品质之外,还把神和主耶稣基督连在一起,作为共同执笔的作者。基督所处的地位,再没有比这更高了。



39Studies, pp. 192, 208-209.



B 感恩(一4~9)

  保罗的信通常都在开头说感恩的话,但他对哥林多人如此苛责,就有人觉得这番感谢的话是讽刺性的。不过,这说法没有可靠的根据,因为保罗并没有为哥林多人的信心爱心感恩(比较帖前一2~3),而是为神在他们身上的恩惠而感谢。尽管满有瑕疵,「哥林多的信徒与外邦市民比对之下,总归是大有分别的。」(赖富特(Lightfoot),5节注)。

4~5. 单单人的成就,保罗看来是不足道的;「肉体之内毫无良善」(罗七18)。他感恩的,不是他们自己成就的,而是神的恩惠在他们身上所成就的。他特别指出两样:口才,就是真理的传讲;还有知识,就是对真理的领悟(Robertson指出,只是流利不够,最要紧是有值得讲的内涵)。「他特别挑出哥林多人自豪的恩赐」(Parry)。后来他把两者合并为「智慧的言语」(十二8)。

6.我为基督作的见证一句,指出福音原是传递而承受的,是神成就的好讯息,传道者只是把它传开去,作它的见证。这见证在哥林多人身上得以坚固。这个动词往往见于蒲纸卷中,作为担保的律法词汇40。保罗说他们的生命得以改变,尤其在口才和知识上(5节),证明了传给他们的讯息是可信的。从传道的果效,可以证明其真实可靠。

7. 这一切的结果(以致),就是哥林多人在属灵恩赐上一无所缺。「恩赐」这字有几个用法:(a)指救恩(罗五15),(b)指神一般美善的赐与(罗十一29),(c)圣灵特别的宠赐(十二4以下)。这里是指第二种,较为广阔的。神使他们生命丰厚,属灵恩赐样样都有。这儿提到主耶稣再来,似很突兀。不过,正因为今日预尝了圣灵的赐与,使人思念将来那大日子更完全的经历(参罗八23;弗一13~14)。显现(名词为「启示」一字,指主再来时那全备的知识(参帖后一7)。我们将得见祂真貌(约壹三2),我们等候祂,不是无可奈何,而是积极的盼望(参康哲民)。

8.坚固就是第6节的「坚固」。基督既使哥林多人凡事丰富,满有恩典恩赐,保证他们必一无欠缺,直到末后的日子。圣灵丰富的赐与,本身就是一种保证,指向将来所要尝受的福乐。末后的日子可称为「基督显现」的日子(7节),亦可称作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旧约盼望「主的日子」(摩五18);新约称为基督的日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日既是祂的日子,祂又「保证」了哥林多人,那末,他们到那日必然无可指摘了。基督所担保的人,没有人可以指控(参罗八33)。

9. 这不是空夸的话,乃是肯定可靠的,因为神是信实的。哥林多人可以大有把握,神的恩惠必不断绝,因为有神的本性作担保。保罗追溯当初是信实的神呼召他们,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我们的主有分。保罗前面说他作使徒,是神呼召的(1节)。这里他说每个信徒都有呼召。神呼召我们,不是我们自己主动而成为基督徒的。NIV英文译本把Koino{nia(一同有分)后的所有格,当作主词,就如「交通」(圣灵里有甚么交通,腓二1);但这个所有格也可以是受格,正如「和祂一同受苦」(腓三10)。这里保罗的意思,可能是一同有分于基督里。不过,所有格指的若是一个人,这所有格多半是前面名词的主词,所以这句的意思应该是与祂儿子相交(译注:中文和合本就是采这译法),更切合些(Ellicott认为两者都可以,在祂「里面」相交,也「与」祂相交)。这个字是10节「分党」一字的相反字;我们蒙召是与基督相交,也在祂里面相交,不是彼此分党。

  留意保罗怎样沉浸在救主的名字上,9节经文中一共提了九次之多,下一节也再出现。可见基督是绝对的焦点,保罗在祂名字上眷爱地流连。



40见A. Deissmaun,Bible Studies(T & T. Clark, 1901), pp. 104-109; H. Schlier,TDNT, i, pp. 602-603; MM.



Ⅱ 教会分裂(一10~四21)



A 分裂事态(一10~17)



1 福音不是人的智慧(二6~9)

  至此保罗一直在强调,福音没有半点借助于人的智慧。福音的讯息和传讯的人,都被今世「聪明的」和「有位」的人所蔑视。这里他强调福音就是真智慧,是神的智慧,这是千真万确的。He*ring及其它人认为,保罗在这里比较一些单纯的信徒,知道十字架的故事的信徒,和那些较「成熟」的信徒,追求更深奥的智慧。不过,文句中就看不出这个意思。他在说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行动,是神的智慧,也是真的智慧,而且这智慧与哥林多人热爱的属世智慧,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6.然而(de)引出对照来。保罗弃绝「人的智慧」,但不是所有智慧。其实希腊文中,智慧一字在前面,表示强调:「智慧,我们也讲。」──虽然世人看不出来!(希腊文中没有NIV的a message of相等的字)。这里用复数我们,在1、3节强有力的「我」之后,实有很重要的意思。不应把它当作「我」一样看(如NEB),「我们」把保罗与其它信徒教师连在一起,对智慧有共同的理解与宣扬。他们在完全的人中(mature,成熟)(teleioi,指那些已达成目标telos的人),就讲这种智慧。保罗也许在运用一点轻微的讽刺,嘲弄哥林多人对自己属灵景况的高估。不过,保罗也许是一本正经说的,这可能性较高。接受十字架讯息的,确是成熟的人,而思想世俗,拒绝十字架讯息的人,并不成熟。康哲民认为保罗心目中「有一班程度高的信徒」,那高一等的智慧,就只有这些更成熟的人才接受得来。不过其实保罗所对比的,是那些肯接受神的智慧(也就是十字架的道理)的人,与不肯接受的人(参Bornkamm,TDNT, iv, p.819)。保罗稍后也论及「在基督里作婴孩的人」(三1),但这里不是针对这一点。他论到这些「婴孩」时,是批评他们爱心不足,不是知识缺乏(参布鲁斯)。新约作者从不把信徒分「等级」,每个信徒都当进到成长的阶段(来六1)。后来的诺斯底主义把人分成固定的等级,是根据他们属灵的潜能而定的。他们认为有些人是「完全的」,有些人却永无法达到那境界。保罗并不作这样的分界,他只是把信徒(接受十字架智慧的),和外面的人(不接受的)作对比。接受神智慧的预备,就是成熟,纵使世人视作愚拙。

  保罗不厌其烦地一再指出,他所说的智慧,不是这世上的智慧;这一点他已经说过不少了,这里再加上世上有权有位。古时俄利根认为这是指世上执政者背后的邪恶势力,屈梭多模否定这看法。历代以来,这两种观点就一直对立着。现代解经家中,以康哲民为例,就认为这句是指邪灵,而Orr和Walther则认为是世上的统治者。「邪灵」的看法,就是基督与邪恶势力,在肉眼看不见的领域,进行猛烈的斗争;这看法在保罗的著作中明明的提及(罗八38~39;西二15;参林后四4)。不过,他在这里的意思是否指这方面,也就不能肯定了。有三重点要考虑的:一、这段经文一直在论及神在福音里的智慧,和世上的智慧的对比。这时牵涉邪灵的势力和智慧,引进了与本题无关的论点,与9节也不协调,那里明明是指着人说的。保罗绝不会毫不解释,就想读者领会所指的是甚么。其次,世上执政的,正是指钉死基督的人所用的字眼,而且执政的,archontes,三番四次地用来指犹太及罗马的首领(徒三17,四5、8、26;罗十三3等)。第三,经文明明说他们钉死耶稣是出于无知(徒三17;十三27;参约十六3),相反地,圣经经常说邪灵知道耶稣是谁,人却不知道(可一24、34等)。保罗一向视邪灵是有能力的,并非无知。邪灵与神的大能争斗,这观念就已明明看出邪灵是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的。保罗用世上(this age),可能表示这等统治者身分暂时性质,与永恒不变的福音,正好相对照。这暂时性在下一句将要败亡(动词是katargeo{;见一28),也显然可见。有权有位的也完全无效力,他们浮夸的权力与智慧,全被废弃。

7.不(英文译本)是用很强的反义字alla。我们所讲的智慧,绝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乃是神的智慧,神字用的是个强调的形式。奥秘是译自en myste{rio{一字,意思是「在一个奥秘里」,而这「奥秘」并不是指很难解答的悬疑,乃是根本无法参透的奥秘,如今神将它显示出来了:「神永世以前的计划,不为世人所知的,只向属灵的人显露」(Bornkamm,TDNT, iv, p.820)。这儿指出,我们永无法知晓神的奥秘,但同时又因神的爱,把这奥秘向我们揭露了。从前所隐藏的(用现在完成式分词,表示连续不断的景况),对不信的人,这奥秘仍然是隐藏的,他们一无所知。信徒得知这奥秘,却不是全人类共通的知识。

  保罗继续强调说,福音真理不是神中途想出来的办法,而是神在万世以前所起的意念(参弗三2~12)。预定译自动词proorizo{,是「预先注定」(to foreordain)之意,强调神的计划和神的主权。使我们得荣耀,倍见神的柔情,和我们超然的天命(参罗八18)。在万世以先,神就已为我们的幸福设想,祂计划了福音,好使我们进入荣耀里去。

8. 神的奥秘只有循启示可知,此外别无他途。世上有权有位的人尽管权势万千,也无法得知,从他们把耶稣钉死可见(参徒三17;四25~28,还有耶稣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他们若知道耶稣是谁,又知道弃绝祂的严重后果,就不会这样行了。荣耀的主(据Ellicott,意思是「那以荣耀为本性的主」),是个超卓非凡的称号,只有在这里用在基督身上(虽然雅二1也相似)。荣耀这颂词是用在父神身上的(徒七2;弗一17),伪经《以诺书》里,荣耀的主多次用在神身上(二十二14,二十五3;二十七3~4;六十三2;七十五3)。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保罗给基督最高的称号。与前面经文中,原是指雅巍的话(一31),正好呼应配合。两处都表示保罗把基督放在最高位,已是惯常的事。

9. 这句引用经文的来源,很难确定。如经上所记(Katho{s gegraptai)这句法,是保罗引用经文时惯用的。可是旧约没有一处经文是完全一样的,也许最接近的是以赛亚书六十四4,也有人觉得有部分出自诗篇三十一20;以赛亚书五十二15,六十五17(留意这里用的「心」与七十士译本同,英文作mind)。从俄利根时代起,已有人认为保罗在引用《Elias启示书》(The Apocalypse of Elias)一本已失传的伪经,或《以赛亚升天记》(Ascension of Isaiah),不过到底当时这两本伪经是否已存在,却绝不肯定(参TDNT, iii pp.988~989; v, p.557)。另一见解则认为,这是耶稣说的话,没有在福音书记载的。这一类话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参徒二十35),但保罗是否会这样引用,则是另一回事。这话到底出自何处?总括来说,也许是作者自由随意地引用以赛亚书六十四4,同时又想起了其它经文,这是最妥贴的推断了。

Kardia译作心(Mind),「heart」(AV)。但不是我们一般把「心」当作情感的意思,但希腊人把情感放在「肠子」里(参「bowels of compassion」),而思想则位于半身,就是横隔膜的地方。「心」代表整个内在生命,包括思想、意志,情感,虽然有时会侧重某一方面,在这里可能最侧重的是心思(TDNT, iii p.612把这段列入「悟性的座位,思想反省的来源」)。保罗说我们没有任何理解的途径(包括眼、耳、心思),能明白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美事(罗八28)。「信徒的成熟与属灵品质,不在智能用gno{sis,而是爱,爱是试金石」(巴勒特)。豫备这动词,对7节神成就祂的计划,有加强的作用。信徒所得的荣耀绝非偶然,乃是依照神远古以来的计划成就的。



2 「圣灵所指教」的言语(二10~13)

  保罗强调圣灵的角色,以说明这讯息是从神而来的。

10. 希腊文把向我们放在前头,有强调的意思,神把真理显明,不是向学养高超的哲学家,而是谦卑的基督徒。既然是显明的,也就除掉了任何优越感;一切既全出于神,就没有夸耀的余地了。信徒不能自称有甚么独特的真知灼见,是神把真理向人显露出来。

  保罗继续强调圣灵的活动。到此为止,他只提及圣灵一次,但由10节至14节,却提及六次,圣灵是那启示者,而圣灵参透万事,意思不是祂要搜寻数据,而是祂透察一切,没有甚么是祂不能知晓的。保罗特别指出神深奥的事,深(deep)往往指大海的深渊,因此有「深不可测」之意。被造之物绝不可能知道神的奥秘,「神深奥的事」,但圣灵却知道。保罗所说的真理,正是圣灵所显示的。

11. 保罗用人的本质作比喻,说明圣灵怎样参透神的意念。人的心思意志,没有人真正可以明了的,除了那人自己的灵。外人只能臆测。那人里面的灵却不用臆测,祂知道。保罗推论说,同样,在神以外,没有人能知道神的心意,只有神的灵知道,祂是从里面知道的。这表示圣灵有十足的神性,更表示保罗所说的启示,是真确无伪的。由于启示的灵本身是真神,祂所启示的,也就是神的真理了。

12.我们是个强调的字眼,把信徒与「聪明」的外教人对照,不管人家怎样,我们是被圣灵引导的。世上的灵,有人说是指撒但,意思也十分合理。不过,撒但似乎不是这样称呼的,(虽然「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与这很接近,参弗二2)。再者,上文下理所说的,似乎不止这样。保罗在整段中,一直反对一种「智慧」,不是撒但的,而是从人来的。这里的意思应该是指「人为智慧的灵」,「这世界的风气」(Lenski说「使世界变成『世界』的东西」)。信徒所受的,不是属世智慧的灵。顺道一提的,这里的世界是Kosmos,「有次序的宇宙」,不是aio{n,「世代」(如7~8节),指短暂的世界。

  我们信徒接受了从神来的灵(参加三2),使我们确信所得的是真知识。信徒的确据,是凭信心的,但并不等于不是确据,我们知道神开恩给我们的事。

13. 我们接受的,就传出去;启示的真理由信徒向别人传讲,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世俗智慧的方法,不是传扬神真理的方法。相反的,我们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圣灵的工作不限于供应概念(参可十三11),更提供所用的正确字眼。正如Moule说,这句话「用的主词所有格,大胆而毫不含糊」(IBNTG, p.40);圣灵指教当用的言语。

  下面一句相当艰涩的话,也许藉此有了点线索。synkrinontes这分词很明显该译作combining,合并。这字可解作「比较」(林后十12),但并不常用,除非文理上清楚显示该这样解,这里却不适用。很奇怪,不少人把它解作「解释」(中文便是)(例如RSV, NEB,莫法特),但其实并没有足够的根据。这个意思只在七十士译本出现,且只用来解梦。这个字的意思在每一处的上下文里都能一目了然。但却不是这动词的一般含义,所以这里最好保留它基本的意思,就是「配合」。

  「属灵的事要与属灵配合(pneumatikois pneumatika)」,「属灵的事」没有疑问(NIV作属灵真理),因为pneumatika是中性的。可是pneumatikois却可作中性,也可作阳性。中性则解作「属灵的事配合属灵的事」,意思也许是把属灵的真理与属灵的言语连在一起。若是阳性的话,就是把属灵的真理与「属灵的人」或「属灵的言语」(「言语」在希腊文是阳性的),连在一起。若说属灵的人,似乎没有足够理由,因此保罗的意思大概说,信徒把「属灵的事」配合「属灵的言语」,也就是说,他们用的言语,是圣灵所指教的。



3 属灵的分辨力(二14~16)

  有圣灵同在,万事就改观了。没有圣灵,人没有辨别力;有了圣灵,人就得知事情的根底。

14.没有圣灵的人(属血气的人,AV作「天然人」the natural man),有他的限制。Psychikos,「天然」,指属动物的生命,本质上并非「邪恶的」,也并不等于「有罪」,但却表示缺乏了属灵的判断力,表示视野只困在今生的人(BAGD,「只活在物质生活,未被神的灵触摸的人」)。这又是那有属世智慧的人出现了。这段经文中,经常盘旋在保罗心目中的,就是这种人。这人不领受圣灵的事。这动词(dechomai)有种欢迎的意味,是迎接客人时常用的字眼。「属血气的人」并不欢迎属灵的事,反而拒绝排斥。他没有能力分辨神的灵的工作,反看为愚拙(参一18、21、23)。保罗这一番话,总意是说他们根本没法明白这些事(参约八47),原因是这些事是属灵的人才能看透的。anakrino{这动词(在林前出现十次,保罗其它书信也没有),「是在法庭查询时用的,特别是在正式开审前的侦查。」(TDNT, iii, p.943;徒二十五26的初审,就是这字的名词)。它意思是「细察」,「查考」,「断定」,「估计」。这里用一个初审的动词,可能是提醒我们,人的一切判断都只是初步而已,最后的判决乃在神。人若只有今生的装备,没有接受圣灵,就不能评估属灵的事。「不属灵的人,无以上宗教的法庭作裁判,正如聋者评音乐一般」(Findlay)。

15. 相反地,属灵的人却可以判断万事。保罗当然不是说有某种人天资超乎常人,拫本不是天资的问题,而是神的灵在人心中的工作。圣灵进入人的生命,一切就都改变了。其中出现一件新事,就是他能作正确的判断。这不是说这人已登峰造极,乃是有神灵引导他。他里面有了标准,因此可以在凡事上作判断。万事的广远,不容忽视。属灵的原则,在所谓世俗与神圣事务上,同样是判断的基础。

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指「任何属血气的人」。保罗笔下的一贯语气,看出他对那些心中有神的灵的人,必须负责交帐(参十四29),无可推卸。这书信大部分是对属灵人的评估,在爱里在灵里的评估。他的重点是说,属血气的人不能判断属灵的人,理由是属灵的人能判断万事。他有神的灵,而属血气的人没有,他也就成了属血气的人的谜。属血气的人对属灵的事,怎能知晓呢?他既不明白属灵的事(14节),就无法判断属灵的人了。

16.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四十13的问话,指出这是不可能的。前面已说过不可能「明白神的事」(11节)。接着祂指出圣灵完全参透「神奥秘的事」,正与这一节关连。既然没有人参透这等奥秘,那么,属血气的人根本不可能明白心中有圣灵的人,这些人在某方面来说,分享了神的本性。(参彼后一4)。正因如此,保罗胆敢宣称,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我们」在此是强调式)。他不是说所有基督徒都完全明白基督所有的心意,他的意思是说圣灵在人心中启示基督自己。属灵的人看事物,就不按属世的观点,乃按基督的观点。

  留意以赛亚书四十13的问话是指雅巍的心,保罗随即把它变作基督的心,两者相连如一。



D 对领导职分的误解(三1~9)



1 婴孩信徒(三1~4)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的行为,表现出他们在信仰上并无长进,仍是「婴孩」。

1.弟兄们亲切的称呼,把保罗下面的责备稍为软化了;他不能不责备,但用爱来说出。在哥林多宣道的日子里,他无法称他们是属灵的;他所论述的成熟品质,在那初期的日子根本未能实现。信主的人很世俗化(worldly)(sarkinos意即属「肉体」,或用「血肉造的」,BAGD)保罗说这就等于是基督里的婴孩\cs8。在当时,这情况并没有甚么不妥,因为刚归主的人当然是基督里的婴孩,是无可避免的。要经过生长发育,才会成熟,需要时日。刚信主的人,不可能成熟的。

2. 于是保罗按照他们作「婴孩」的程度,教导他们。对慕道的和初信的,不能说「完全人的智慧」(二6),保罗那时是用奶喂他们,不用干粮(参来五12;彼前二2)。他并没有超出初信者的能力来驱策他们,乃按合适的程度教他们。他们「还未能领受」,并无可责。可是,他说「如今还是不能」,就另当别论了。Indeed(all~ oude)是很强的语法,「有力地带出附加的重点」(BDF 448(6))。如今情况应该不同,哥林多人在「婴孩」时期作「婴孩」,合情合理,但他们早该脱离这个阶段了。

3. 保罗一针见血斥责他们仍属肉体\cs8。他把sarkinos(1节)改作sarkikos。-inos的字尾是「用……造成」的意思;因此石版是lithinos,「用石造的」,就与sarkinos(林后三3)「用肉造的」互相对照了。-ikos字尾则解作「特性」的意思;psychikos「天然人」(属血气的人),和pneumatikos「属灵」的人(二14~15)。因此sarkinos与sarkikos的分别,就如fleshy「肉造的」,与fleshly「属肉的」的分别(参Lenski,「『肉造的』是无可避免的,『属肉的』则可避免而人不想避免」)。sarkinos一字是更彻底的,不过用在初信者身上,就不带责备的含意。sarkikos「属肉的」,用在信主多年的人身上,就可责备了。成熟的信徒是pneumatikos「属灵的品质」,若变成属肉体的,正如哥林多信徒一般,就与信徒正轨相违了。「肉体」一词在保罗的笔下,往往有伦理与道德的意味,代表人性中低下的层面(参罗十三14;加五13、19;弗二3等)。

  他们被指责的事很清楚:就是嫉妒和分争。嫉妒一字基本意义近乎「热心」、「热情」,古典作者一般列为德行的,新约作者也是如此(例林后七7;十一2)。可是这种情操很容易变成猜忌等等,新约作者就用这字形容恶事,是肉体的作为之一,(加五20)。至于分争,(参一11,两者都是自我表现,和不正常的争斗。信徒原该顾念别人(参罗十二10),哥林多人却只求自己痛快(参四8)。保罗问这岂不是属乎肉体(worldly;sarkikos),照着世人的样子行么?末后一句意思是「像天然人」(like natural men)(二14)。

4.因为(For),是把原因说明出来。When是不定的hotan,即「无论何时」Whenever。每次用这种肯定的语句,保罗的要点必定再重复一次。我们不晓得保罗为甚么只提出两党人的口号。也许只提出亚波罗(人认为他与保罗很亲近,参四6)和他自己,已经够吃重了。他再一次问: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么?(莫法特,「What are you but men of the world?」)。他们的眼光只有属世的智慧,不是圣灵充满的智慧。保罗一开始提及分党(一10~12),就一直强调这一点了。分争结党,十足证明哥林多人属世的思想,没有属灵的透视。他们本该「属灵」(二15),或「成长」(二6),却仍是属「肉体」的。



2 保罗与亚波罗的真正关系(三5~9)

  保罗继续表示,像他和亚波罗这样的人,不过是仆人,彼此扶助,仰赖神。只有神叫人灵性增进。

5. 本该用「谁的地方,用了甚么」(What)(参7节「any thing」),是叫人把注意力脱离传道人,转放在他们的功能上。仆人译自diakonai,本来是饭桌侍者的意思,后来变成一般低下的服事工作,新约则常用在信徒对神的服事上。后来更应用在事奉的一个固定阶层上,就是执事,可是这里并不是指这个用途。这字强调工作的低微,指出把传道人高抬是何等无稽。谁会把仆人捧在台上?真正的工作是神作成的,保罗和亚波罗不过是器具,神透过他们工作。传道人作工,乃按「神给他们」的恩赐。

6~8. 这过程有如农耕,保罗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同2节「用」(give)动词相同),但两者都不能叫植物生长。较量之下,他们的工作显然微不足道。只有神叫它生长。那动词是过去不完成式,而栽种和浇灌是简单过去式,表示保罗和亚波罗的工作已完成,但神叫它收成的工作,却不住进行着。

  确定了这重点后,保罗就着手下结论了。栽种的和浇灌的,都不重要(康哲民说这话叫保罗与亚波罗两党人拆散了;「两者都没有了头目」!)哥林多人应该依靠神。只有神使属灵工作生效,不应注目在无足轻重的工人身上。不但如此,栽种的和浇灌的基本上是合一的,因为没有了其中之一,工作就无法成功,这是显而易见的。保罗说他们根本就不是对头,他和亚波罗都是一样的(have one purpose,其实是「合一」之意)。但这也不减他们的独特贡献;保罗接下去说明他们各有不同的职责。各人要得自己的「工价」(因此不用奖赏misthos;BAGD把这字译作「工资」;参路十7),而且是照自己的工夫而得的。当然,只有神决定「工资」是甚么,谁多得少得,不是我们过问的事!注意,工价不是按「他的成就」,也不是「与别人比较之下如何」,而是按他自己的工夫。

9. 这一节三次把神放在前头(英文):「与神同工,神的田地、神建造的房屋」。这语句把神的主动加强了。事奉的人和被服事的,都不过是神的工具,全都出于神,也属于神。希腊文中我们是与神同工的,意思可解作「我们是为神工作的伙伴」(GNB),这与上文下理也很贴切。不过,这译法虽然听起来不错,却似乎不该接纳,这句希腊文还是译作与神同工更合(参可十六20)。这是十分惊人的说法,把基督徒事奉的尊贵,铺陈得堂皇极了。正如有人说:「没有神,我们不能做甚么;没有了我们,神不愿做甚么。」

田地(geo{rgion)一字,新约只在此出现一次,可以解作土地(Orr和Walther作「农庄」;NEB作「花园」),也可以解作耕作的过程。房屋oikodome{,一字也有同样的含混,可以指房子本身,也可以指建造的过程,两个意思都合用。保罗也许说哥林多人是田地,是房屋,神在其间作工;也可以说他们正在耕耘,正在建造的工作。顺道一提,建造的比喻是保罗常用的,但除他以外,新约其它书卷却不多见。



E 根基与房屋(三10~17)



1 稳固房屋的试验(三10~15)

  保罗继续发展房屋的观念,强调建造所用的材料。基督既是信徒生命的根基,那房子就必须相称了。

10. 保罗看他在哥林多的工作,是神给他的恩,恩不单指「使命」(莫法特,顾思壁),或「恩赐」(GNB),或「恩慈」(LB)。这样的译法,失了神赐人能力的意思。保罗不住地指出神是作主的,神的工人算不得甚么。他说自己是个聪明的工头,「聪明」译自sophos(一、二章所讨论的「智慧」)。工头是architekto{n,是总管建造工程的人。柏拉图把「工头」与「工人」ergastikos,分别出来,工头是动用才智的,不是劳力(Robertson和Plummer)。保罗立好了根基,别人在上面建造。他提醒所有建造的人都要当心。各人(hekastos,13节再有两次),指每个人的责任。不少解经家把这段经文应用在教师的工作上,而事实上也是特别指他们的工作。不过,这句话似乎可以应用在更广阔的层面上,看16、17节,就知道是更广阔的圈子了。每一个建造的人;都建造在同一的根基上,要谨慎他怎样建造。那么,到底建造的是甚么?有人认为这里强调的是真理,所以建造的就是纯正的教义。有人看出是指建造教会,或建造信徒的品格。其实,可能都包含在内,最好把它当作一般而论。

11. 保罗并没有把根基任人选择,像是偶然由他立了根基;根基只可能有一个,已经立好了,就是耶稣基督。这是最基本的起点,没有人能从别的作起点,这是始终必须强调的真理;虽然有人想在基督以外建立「基督教」,用善行、人本主义等等作根基。

12. 根基虽然只有一个,但上面的建造却不同了,有各色各样千变万化的形式。保罗开列了好些建筑材料,有人花尽脑汁要诠释每样材料的寓意。可是这功夫多半是白费的,保罗关注的似乎只是两大类,贵重的,以金、银、宝石做代表;贱价的,以草、木、禾?做代表。建造的人会尽量用配得上那根基的材料建造,或随意地用不必花费的材料充塞了事。宝石可以是作装饰用的,也可以是贵价的建筑材料,如大理石。

13. 有一天,我们所建造的必受试验,那日子并没说明是甚么日子,但显然是指基督再来之日,审判之日(参帖前五4;来十25)。那日子通常是信徒与主联合,含着快乐的意味的。但是,那日子也是神子民工作受审的日子。这里表达的意念是一种考验,像火一般的考验。画面就像火横扫一座建筑物一般,可燃的就烧尽了,只留下金属和石。工程必然显露,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真相大露」,「无可遁形」。它可能是指工程,但也可以指日子,意思是「那日子在火中出现」(参玛四1),现在式也许强调它的肯定性。

14~15. 火的试验就决定人能否得「赏赐」(misthos见8节{\LinkToBook:TopicID=129,Name=2 保羅與亞波羅的真正關係(三5~9)},这里是蒙悦纳的建筑工人所得的工价,参路十九16~19;启二十二12)。这里所论的都是得救的人,因为都建基在一个根基上,就是耶稣基督。连那工程被烧掉的,自己却要得救。因此,这里不是失丧与得救者的分别,而是得救者建造的好坏。受亏损是指损失了工价,工人工作粗劣而受罚。把得救当作「从火里经过」(RSV),可能是个格言式的说法,表示人得救,其它甚么也没有了(像火里抽出一根柴,摩四11;亚三2)。那情景就像一个人冲过火焰,逃到安全的地方一样。那火当然是指试验的火,不是洁净的火,这段经文绝没有支持炼狱的意思(有人如此论证),(反驳论点见Godet)。



2 神的殿(三16~17)

  保罗把信徒相处的神圣,比作神所住的殿。

16.岂不知有轻微怪责的意味,本书信中保罗用了十次(别的地方只用过一次)。这话带出一个本该人人知晓的问题。信徒是神的殿,可见保罗是对整个教会说的,不单是指教师。希腊文中,殿是没有冠词的,但并不表示有几个殿(Godet作「神的一个殿」,他说「哥林多教会并不是普世教会」)。这话只是想强调作为神的殿的本质。希腊文「殿」有两个字,hieron包括圣殿一切范围,naos(这儿所用的),则指建筑物本身,就是圣所,是神所在的地方。这里明明地说神的灵住在哥林多信徒中。「神的灵」并不是常用的字眼,其中强调了圣灵与父的关系,也声明了圣灵的神性。圣灵住在教会中,祂就是神。这句话有时也应用在个别信徒身上,但这里应该是指整个信徒团体,是神的圣所。殿是单数,你们是复数;指的是教会(个人也是神的殿,从六19可见,但不是本段的意思)。

17. 明白了教会这个真理,就体会哥林多教会分裂的严重性,因为是神的殿,凡对这殿态度有偏差的,罪就不轻了。毁坏一字一再出现,表示那刑罚不是随意施行的,必「与罪行相当」。参与分争,就是毁坏了神圣的社团,招惹神毁坏那罪人。这字眼并不肯定是指甚么,不能硬指杀戮或永远的痛苦。这里只是显明,严重的罪招来严重的刑罚。15节里的劣等工人尚且得救,这里比工作拙劣更大的罪,根本就在救恩之外。圣(hagios)意思是「分别出来给神」。复数就是新约常用的「圣徒」,属神的子民。这话指出教会是属于神的,因此「毁坏」就事态严重了。结束的话这殿就是你们,这你们是强调式的(由于所用的是代名词且放在最后面),叫读信的人想起自己的身分和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F 传道者低微的地位(三18~四13)



1 属世智慧为愚拙(三18~23)

  保罗继续指斥哥林多教会分党派的事,说明他们高抬的传道者,地位其实是很低微的。他再一次论说「愚拙」与属世的「智慧」,带入他这个主题。这问题他已一再说过,现在再要说一次,可见其重要性。神的事不能用世上哲学家的准则来评估。

18. 保罗叫人面对现实;不可自欺(这动词保罗用了六次,新约别的地方没有用过)。现在命令式表示当时实在有人在自欺,他们应该停止这种态度。明显地,有哥林多人以为依附某一位名师,是智慧之举,但这「智慧」是属世界的,从字眼所暗示,是短暂的。希腊文中,「你们中间」紧接着「在这世界」;两者互相对照。信徒在教会里,也在世界里,但他与两者的关系却大不相同。保罗劝读者要变作「愚拙」,好成为有智慧的。人若想获得真正的属灵悟性,就必须成为世人眼中的「愚拙」。撇弃了「这世界的智慧」(参二14~15),才能得着真智慧。

19. 保罗问过:「神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么?」(一20)。这里他再提这一点,再强调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的。他再而三地重复这一点;在世上有智慧的,就如自视甚高的哥林多人完全无法明白「神的智慧」(一24);反之,最卑微的信徒,却能领会。神的智慧向今世的智慧,永远是隐藏的;他们的智慧在神眼中,是愚拙的。这是保罗个人的见解么?绝不。经上也是这样说的。保罗引用乔布记五13,字句与七十士译本不同,可能是他自己从希伯来文译出来的。Panourgia,诡计,本来是「机敏」的意思,从而变成「诡谲」;这字有好的一面,但似乎坏的意思占多数。属世智慧用在它本身的范围里,自有它的能量,保罗也并不小觑它。但他直截地否认这种诡计,在神面前有任何价值可言。「诡计可以欺骗人,但无法欺骗神」(Hillyer)44。

20. 在这第二句引用经文中(诗九十四11),我们不晓得保罗把智慧人代替「人」,是要表示世界所做的有限,还是他引用失传的抄本。他的意思是,神知道人人心中的意念,没有任何事可以瞒得过神。此外,祂知道这些意念是虚妄的,无效的mataioi;「没有结果的」,「没有果子的」)。「智慧人」也无法产生任何实在的果效。他们自夸的智慧,结果是虚空的,因为所关涉的都是短暂的、要过去的事。

21~22. 保罗要哥林多人从他们推崇备至的人间智慧,转移目光;不可拿人夸口!对保罗来说,夸口自有它当然的位置(一31),但却不是用在人身上。哥林多人炫耀被造的人,信徒却夸耀造物主。

  不过,保罗的辩证却不循这方向,他的理论是:「何必限制自己,称自己属某个教师名下?岂不知所有教师,甚至万有,都在基督里属于你们?」因此,他们依附某教师所享的权益,实在并没有增添他们甚么,反倒招来亏损。无穷的宝库原属于他们的,竟自己放弃了。保罗说万有全是你们的,不单是「所有基督徒教师」。他看在基督里所承受的,是无限量的(参罗八32、38~39)。戴奥革尼(Diogenes Laertius)说:「聪明人承受万有」(vii. 125),保罗的眼光更阔,不限在今生的范畴(如戴奥革尼),从下句可见。

  保罗特别先提出他们归附的三个教师,说他们绝非甚么风头健的派系头子,他们是属于你们的。他们属于所服事的人(「事奉」等于作「仆人」;见5节)。保罗用抒情诗调的形式,向这班朋友保证,他们拥有现今的一切、未来的一切。世界(kosmos)是指在轨迹上有型的宇宙(这字在此没有道德的意味)。或生或死的涵义,从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可知(腓一21)。在基督里的生命,是唯一的真生命。基督既胜过死亡,信徒的死就不是噩讯而是「益处」(参十五55~57),虽然未信的人视死为绝境。Thrall说:「生命里任何经历,包括死亡本身,都属于信徒,意思是至终必带来好处。」现今的事,将来的事,加起来就极为齐备了。保罗没有提过去,也许过去不是我们的责任,也无能为力。现今与将来则不同,是属于信主的人的;能与神的计划欢然合力。最后,保罗用全是你们的囊括所有。

23. 他并不停在这里。信徒无疑拥有甚丰,但却因他们是属基督的人。de应该译「但是」(JB),比译并且(and)好。因为保罗不是在清单上再加一项,而是拿责任来作对照(参六19~20)。信徒要有事奉的生活表现,配得上称为「属基督」的(NIV作你们是属基督的,所有格像是前面所提到的经节);他们的生活要印证他们的身分。哥林多人的自我表现,不合信徒的品格,像是自己作主,而事实上他们是属基督的。

  「基督又是属神的」,达到这段话的顶峰。我们留意到保罗经常把基督与神同列。这段并没有与他的教训矛盾,因为他在此不是论及基督的本性,而是针对祂救赎的工作。他并没有忽略祂的神性,同样他也没有忽略神子成为人的真理,祂取了卑微的身分,为要成就救恩。在十五28对这顺服降卑,是句很有力的声明,正如这段一样,表示神的儿子的确取了人的地位,为要承担拯救人的大工。祂,也是属神的。



44Orr和Walther从Edward Hall's Chronicle中引用一个例子说明这一点。Tonstall主教收购丁道尔翻译的圣经,为的是拿去焚烧。但丁道尔却用那笔钱去印更多圣经,到头来,主教原想销灭的,反而助长了。Hall说,Tonstall以为「他抓住了神的脚趾,谁知……他抓住了魔鬼的拳头」。Orr和Walther又说:「保罗引用诗篇也是同样的用心:人的推理,绝不会难到神」。



2 神的称许最要紧(四1~5)

  保罗从他们荣耀无比的产业,转入传道者本身来。他说人(包括分党分派的哥林多人)对传道者的评价,是无足轻重的。他们或站住或跌倒,是向神的,只有神的审判是公正合理的。

1. (英文有so then开始),既然如此,从上述的论点引出来,信徒的事奉既然基于这等真理,对使徒就有以下的看法:人应当看他们为基督的仆人(执事),这仆人与三5(diakonos)一字不同,而是hype{retes,(保罗只在这处用这字)。这字原意是underrower,即在大船下层摇桨的人。从此引伸作一般事奉,虽然更通用于较低层的工作(「subordinates」,NEB),是受人指挥的。传道者承担了神奥秘的事。受委托是oikonomoi译出来的,是指一个管大家宅的人(He{ring作「行政人员」;顾思壁作「经理人」)。富户若想免因管理奴仆而疲于奔命,就必须雇人替他照管家业常务,这个人就叫做oikonomos(参路十六1)。他是个有职责在身的人,在其它人之上,指挥日常操作。不过,他服在主人之下,而且通常是个奴隶。对主人来说,他是奴隶;对其他人来说,他就是主人。奥秘事(myste{rio{n)见二7。传道者承受的职责范围,是神的启示。

2. 保罗引用当日对oikonomoi的惯例来申明:依这里的例子来说,这人不会受主人日夜的监督;因为主人若要凡事检察,何不自己动手做?因此,oikonomos的主要条件,就是要忠心(「可信赖」trustworthy, NEB)。这不单用在使徒身上,所有信徒都是如此,这字也用在一般信徒身上(彼前四10)。

3. 希腊文中把「To me」放在前头,是强调的用意;保罗把自己的态度与哥林多人作对比。他们十分看重人的评价,保罗视若等闲。传道者固然是作哥林多人的仆人,但是哥林多人却不是他们的主人。他们唯一的主人是神。因此,哥林多人怎样看传道者,实在无关重要,其它任何人怎样看,也无关重要(参罗十四4)。论断是译anakrino{这字的,在二14以下也有用,(见注)。严格来说,这不是指最后审判,而是初步审查,引进那大审判(莫法特,cross-question)。保罗对从人来的初步察探,并不放在心上,他宁可等大审判者来临。被人论断(Human court)是个奇特的用词,字面解是「人的日子」(human day)(参徒二十八23),在第二、三世纪的护身符上出现过(见BAGD),依我所知就没有别的地方用过了。「日子」似乎是指审判的日子(参三13;参当今所说「上庭的日子」)。保罗是说,人对他的判断,实无足轻重,「不过,并不是说人家批评他,他不伤痛,而是他不因此摇动」(Wilson)。

  他从而引入一项合理的结论:他自己的判断也无关重要。当然,人对自己的成就,是很难作中肯的评估的;保罗说,无论如何,这根本无关重要。他对自己的看法,和别人对他的看法,同样无关重要,审判信徒的是主。内省不是前进的途径,人往往以为很清楚自己的属灵状况,又很清楚自己事奉神的果效,其实这样做的后果,不是令人沮丧无比,就是骄矜不已,两者都无足轻重。判断不是仆人的任务,他只要不断事奉神便是了。当然,这不是说完全不用自我省察,为叫更全心更有效的事奉;保罗所否定的,是人预定了神的判断。

4.NIV译本删去了「for」(因为,gar),这字是连接上面的论据的。保罗觉得在他的事奉上,并没有甚么重大的差错,但他并非因此而自信。因此得以称义译自dedikaiomai,是个法律用词,是宣判「无罪」(acquitted, JB)的意思。保罗很喜欢用这字表示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是「称义」的通用字。这里也许并不是用在法律上的意思,保罗是说,他事奉忠心与否,判语是主颁布的,不是他自己的良心。判断是anakrino{,这里虽然没有强调是指初步审查,但这动词的含义也表示,最后的审判在下一节才出现。主,保罗一般称「主」就是主耶稣(参林后五10)。

5. 从这番话引发保罗劝勉人不要早早作判断(krino{),这里me{与现在命令式合用,可能表示哥林多人已经有这样的行为了。这话的语气就是:「停止判断」!heo{s an译作只等(Till),是假设语气,这句法表示主必然再来,但是不知甚么时候。神的审判是完全的,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新约里暗中带有道德性的意味,保罗可能是指罪恶的事;不过,这里似乎当作现今隐闭未显露的事更为贴切。人心的意念(G. Schrenk,TDNT, I, P.635作「人心最深藏的动机」),是指隐秘的意欲,包括好的和坏的。只有主才能审判隐秘的事(参罗二16),这个审判才是当真的。因此,得称赞的是得神的称赞,唯一有价值的称赞。康哲民认为这称赞「是奖赏,不是功德」,并指出这字是法庭上用的。从(apo{)是指来源,就表示是最终的审判,是从神发出的,再没有上诉的余地。



3 学习保罗与亚波罗(四6~7)

  保罗一直在谈论传道人的工作,尤其是他自己和亚波罗,因此有人以为他的重点是对传道人说的,叫他们知道怎样看自己和自己的工作。但其实不然,他的用心是要教导哥林多人,下面的话就看得清楚了。

6.转比这动词(metesche{matisa)很独特,意思是「改变形式」,「改造」(腓三21),也可用作「假扮」(林后十一13~15)。这里的意思是,保罗似乎在用一种比喻方式(sche{ma这名词多用在修辞性的形象上),说:「我用自己和亚波罗为例,阐明我要教你们的功课。」(BAGD;参腓立斯,「上述我用自己和亚波罗作范例」)。保罗称哥林多人弟兄们,这亲密的称呼印证他所作的是为你们的缘故。

  保罗加上一句,强调他的目的;不过可惜我们看不出他引用的是甚么(康哲民说希腊文「不清楚」,He{ring及其它人则把它删去了)。NIV很通顺,不过加插了go字,是原本没有的。保罗大概是说:「你们效法我们,『不可在记载之外』」,那冠词表示下面的字句是人所皆知的,可能是哥林多人常用的,或保罗在哥林多时所用的一句话。无论如何,必然是保罗及读者常挂在口边的话。「经上所记」是保罗引用圣经时常用的方式,但可惜旧约中没有一处经文是这样的,有人则认为可能是引用别的著作。Parry根据蒲纸古卷,认为这话意思是:「『不要过了规限』,即作教师的职任」,参GNB,「依循正规」。这些都大有可能,不过保罗很可能是引用圣经,虽然没有特定一段经文。M. D. Hooker认为他在引用上述的一段话(三19~20);而哥林多人在简单的福音上加插了自己的哲学与润饰,就超越了「所记」的准则了。(NTS, x, 1963~64, pp.127~132)。保罗说,只要细细想想他论自己和亚波罗的话,就可以体会圣经叫人顺服的教训了。圣经由始至终高举神,而哥林多人抬举教师,就把人高抬过分了。保罗不想他们贵重这个,轻看那个,并以此沾沾自喜。当然,信徒对领导他们的属灵人,满心赞赏喜爱,原是应当的;但若喜爱某一个领袖,以致反对另一个的时候,就越出正轨了。这就是分党派之祸。动词自高自大(physioo{, to be puffed up「高傲」)在这信中出现六次(四18、19,五2,八1,十三4)一次在歌罗西书,新约再没有别处出现了。保罗显然觉得这字用在哥林多人身上最合适不过了,他们沉浸在骄傲的罪里,比别人更甚。分党的作风,根本上与自大狂有何分别?

7. 保罗在此用单数的你,他是假设对一个「自大」的哥林多人说话,使……不同这动词(diakrinei)意思是:先「寻出分别」,然后「自居优位」。这里可能是用第二个意思(参Robertson和Plummer)。这句词锋尖锐的问句,有第二句接上去,提醒他们没有一样与生俱来的才干不是从神来的;接着第三句问话指出,若全是神所赐不是个人的成就,自夸实在愚不可及。这里重复强调要摒弃属世的智慧;依属世眼光看,哥林多人可能的确有可夸之处,但信徒并不接纳世上的标准,他们知道凭自己一无所有,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属世的自吹自擂,全无立足之地。



4 使徒们受的试炼(四8~13)

  既解释了原则,保罗引述使徒所忍受的试炼,表明他们位分何等低微。他用的手法,是拿使徒的磨炼与哥林多人相形之下的安逸作对比。这段文章激情充溢、尖刻刺骨,有人认为保罗不可能是在对全教会说的。他们指出全信中没有这种语气,便说他可能针对领袖而言。不过,这假设未免轻率,因为这里看不出保罗在对另一班人说话,全教会必然有分听这封书信;因此,字句间若没有明明对别的人的称呼,就当视作一律看待。

8.你们已经饱足了(kekoresmenoi este),原本的动词是指食物的(例徒二十七38),表示饱满了(LB作「你们已有了一切属灵的食物」,有种满足的感觉。若拿耶稣说有福的人来对照一下,(「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太五6),哥林多人则自觉一无所缺。下面两个动词说:已经丰富了和作王了,表示哥林多人甚为自满,再不需要甚么,正陷于危机中(参启三17;比较罗八17)。莫法特说得对,他引用了斯多亚派的口号(戴奥革尼倡导的):「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王权」;又参腓罗(Philo),「圣人的国度,是神的恩赐」(On Abraham, 261)。哥林多人不但没有在信仰上进步,反而跟随了斯多亚派自视自足的尺度。有人认为不用我们是「不用我们帮助」的意思,但看这一节下半部,意思其实是指「不用我们在场」。哥林多人以为已有相当身分,不再凭借保罗或其它使徒了。保罗说他倒希望他们真有那自以为有的尊位,那么他和同工们也可以沾点光呢!保罗用的句法表示这愿望根本未实现:「我愿意你们果真作王(事实上并不)」。

9. 这里说到使徒身受的苦难。保罗觉得神特意把他们放在这景况,他并没有因这厄运而呼冤,只心平气和地接受神所作的。这句里不住提到「如今」(一直到13节),可窥见保罗在以弗所经历的苦难(参十六8;徒十九23以下)。列在(apedeixen)这动词,意味着神特意把他们放在如今的地位,那比喻取自竞技场,如莫法特的写法:「神要我们使徒最后出场,像场上死路一条的竞技员!」Epithanatious,定死罪的囚犯,是个罕见的字,显然是指定了死罪的犯人,公开示众,受人唾骂。他们是一台戏给人看(theatron就是「戏院」,指「人在戏院看的东西」)。使徒在大舞台上展览,给整个宇宙(kosmos)看,也给世人和天使看(天使是人世百态的观众,参十一10;约一51;提前三16,五21;彼前一12,等等)。天使和世人合起来,就包揽了一切有位格的存在。

10. 保罗继续阐述甚么叫作公开的一台戏。第一点就是使徒为基督的缘故算为愚拙。他再一次摆明世人的智慧,与信徒所看重的,完全无可比较。他在上面已经说过不少次了,但这一次他用一个奇特的对比,说哥林多人在基督里真是聪明!聪明这字(phronimos)与本书信前面用的(sophos)不同,但意思上没有多大分别(康哲民说是「修辞上的变化」而已);不过,也许保罗变化一下字眼,就把收信的读者与前面指责的属世聪明分别出来了。也可能暗示「这教会与世界融洽得近乎危险了」(Findlay)。他并不是说哥林多人真的聪明,不过他们自夸的聪明才智,是保罗自己也不会自称具备的,此外,他们又自恃强壮荣耀(endoxoi,是「显赫」,「威荣」),保罗却自知软弱(二3;参林后十10,十二10),被藐视(参林后十一24~\cs1625;他用的字atimos,「没有尊荣」,有时用在剥掉公民身分的人)。

11. 至此保罗不再比长较短,集中描述使徒经受的苦难。他不是述说陈年往事,而是直到如今还不住发生的事。使徒饮食衣物都有缺乏(与8节「你们饱足了丰富了」成强烈对比)。又挨打一字(kolaphizo{),保罗是用描写耶稣受虐待的字眼(太二十六67)。施密德(K. L. Schmidt)认为这字包括虐待与侮辱(TDNT, iii, p.819, n.5)。

12. 保罗曾好几次表示,他自食其力维生(例帖前二9;帖后三8;参帖前四11)。由于希腊人蔑视劳动的工作,看作奴隶的分,这话就更意味深长了。这里所说的,是真真操劳的工作,动词表示操劳到疲累万分。保罗在这一带中间,改变了句法,把注意力放在使徒对患难的反应。被人咒骂(也是用在基督身上的字,彼前二23),他们的反应是祝福(参太五38~45;路六27~36,注意28节)。被逼迫,就忍受。

13.被人毁谤就善劝,这样的行为对希腊人来说,毫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是懦弱,全无男子汉之风。这一段经文中,保罗用基督徒与属世希腊人的价值观,作尖锐的对比。末了他用两个很逼真的字眼:污秽、渣滓,成为这一句的高峰。污秽一字是perikatharmata的复数,意思是「大扫除后清除的东西」,即彻底清洁后抛弃的垃圾;渣滓,peripse{ma,意思也不相上下,稍为详细一点而已,「洗擦后抹除的东西」。除垢就是洗净,两字就带上了「代赎牺牲」的含义,就是洗除罪污所献的祭。这字不是用在一般的献祭上,而是用在某些地方实行的人祭。这样看来,似乎这字就高贵了一点,其实不是;被献为祭的人,是最没用处没地位的人,在社会上最卑下最没有价值的人。F. Hauck说,perika{tharma一字写出三股意义来,「代赎的祭,人家不看在眼里的,被丢掉的」(TDNT, iii, p.431);此外G. Stahlin说peripse{ma一字有许多解释,其中有「贫贱无用的人……把自己的性命不合情理地弃掉的人」(TDNT, vi, p.90)。因此保罗在此指出,使徒被看为一文不值(参哀三45)。直到如今(希腊文放在末后),再一次指出他们的受苦并未过去,乃是当时使徒们的处境。哥林多人也许自以为处境优越,但保罗对自己在世上的身分,却绝不存妄想。



G 保罗个人的请求(四14~21)

  写到这里,保罗的语调有很明显的转变;不过,要记得保罗的信是真的信件,不是系统神学的文件。真的信件突然语调转变并不希奇,这里就是这样。

14. 保罗的严厉变为温柔。他上面所说的话,骤看来似乎是要叫哥林多人自觉羞愧。有时保罗的确会这样做(六5,十五34),但这里却不是。他对他们如同亲爱的儿女,充满温情,他一心要警戒他们。他用的动词(noutheteo{),确有责备错失的含义(多半译作「劝戒」),不过这一节很明显是充满爱的批评。这字的同根名词,是用在父亲对儿女的责任上的(弗六4)。

15. 从保罗和哥林多人之间独特的关系,看出他对他们的眷爱之情。他们尽管有一万个师傅,但没有一个是他们的父,而保罗借着福音充当了他们的父。paidago{gous(NIV,译监护人,中文作师傅),这字不易翻译,因为在我们的社会里,没有相等的位分。这字指的是一个奴隶,却负责看管一个男孩。「paidago{gos是伺候男孩的私人差役,带他上学、回家,听他背书,教他礼貌,照顾他起居;他有权要求人尊重他的身分,人们也尊重他」(布鲁斯)。他当然是个很吃重的人,但是Craig指出,他可能是个无足轻重的奴隶,而且别人也可以取代他的。他和作父亲的,分别就很大了。保罗既然亲自苦心建立了哥林多教会,就在基督里有为父的身分(参九2;门10)。这样,清楚看出两要点:第一,保罗对他们的爱深厚异常,这是很自然的事(参屈梭多模,「他在此不是争取尊位,而是摆明他极度的爱」)。第二,不管他们从别人的工作受益多少,他们受于保罗的仍然最多;因此他们必须听从他的训勉。

16. 所以,他劝他们要效法他(参十一1;加四12;腓三17;帖后三7、9)。他不是希望跟从他的人依附他;这就与他全段的论调相违了;他要他们效法他,从而学习效法基督(参十一1;帖前一6)。也许在今日的环境下,传道人不敢叫使徒效法自己,但福音若要传扬出去,必须因为我们身上透发着福音的能力才可。

17. 提摩太访哥林多之行,所知有限(见导论26~27页)。保罗必然察觉事态不妥,就差提摩太去澄清。NIV把书信体的简单过去式当作进行式,I am sending(有未来的意思),但多半当它作过去式,保罗已经差他去了。从信开头问安中,没有提摩太的名字,就有了证据(比较林后一1;参帖前三2)。保罗差提摩太,是要提醒他们,记得保罗「在基督里的行事为人」(NIV作生活态度)。这里再一次提及保罗的榜样;「行事」ways一字,大概是反映出他的犹太背景,因为「在希腊文并没有甚么道德上的意味」(巴勒特),而犹太人则很看重拉比式观念里的\cs16halakah(根据圣经而定的守则)。保罗再清楚表明,他不是单对哥林多教会如此要求,而是在各处各教会中同样教导人(参七17,十一16,十四33、36)。他在哥林多的言行,与在别处一样,因此,他也指望他们有同样的反应行动。

18. 有人自高自大(见第6节「自高自大」的批注)。他们肯定了保罗不会再来他们那里的了,一心认为提摩太会来,保罗不会来,因为他不敢再面对他们;这样,他们依附保罗就毫无补益,反对他也无须顾忌了。

19. 保罗指出他们这假定是错的,他很快就会来,只在乎主若许我(参十六7及注释)。他不自作主张,乃由主指示去向。主可能认为这时候不给他开路去哥林多,这个他也明白;但他要指出,只有神的阻拦才能阻止他来。保罗有个特色,就是他很能分辨出人口讲的,和实在行出来的(二4、13;帖前一5;参罗一16)。哥林多反对他的人,可能口才横溢,但他们有权能么?福音并不只是告诉人该怎样做;神赐能力使人可以做得到。保罗的对手尽管说得天花乱坠,无关重要;要紧的是他们有没有显出神的大能来,「是一种属灵的效能,被赋与的人传授神的话时,衷诚热切」(加尔文)。

20.神的国是耶稣教训中最常出现的主题,在新约其它经文则较不突显,保罗在本书中用了几次(六9~10,十五24、50)。这国度在乎神的权能,就如赶鬼的能力(路十一20),这里正是强调这种能力。神的国不单是一番好教训,不单是口头的言语,「一个人口若悬河,却空无一物,实在不值一顾」(加尔文)。其实,人本知道该怎样为人的,问题是明知道善却行恶罢了。人需要神的能力,才配在神的国中生活。这里可能故意与第8节哥林多人自夸的话对照,这才真是王者之风。

21. 问题不在保罗来不来,而是怎样来,他把这问题摆明在他们面前;他可以带着刑杖来,以及严正不苟,要管教责备;他也可以存慈爱温柔的心来。不过,这就在乎他们能否接受得来,取舍全在哥林多人手上。



Ⅲ 教会道德松懈(五1~六20)

  保罗从哥林多人自高自大的一方面表现,转移到另一方面去,那就是羞耻的情欲的罪。古时候的犹太人,对性道德标准很高,其它地方的人则异常放荡。尤其是希腊人。基督徒对这等行径的立场,是绝不妥协,极力反对。不过哥林多人则炫耀自己在基督里的释放,以为可以采取与其它信徒不同的路线,甚至严重的罪污也包涵了。这引起保罗严厉的指斥。





A 乱伦(五1~13)



1 事实(五1~2)

  保罗提及哥林多一件乱伦的事例。他责备教会处理失当,纵容了犯事的人,比责备那犯事的人的罪行更严厉。他没说及那女人,可能表示她是外邦人(12节)。

1. 保罗开始很很突然,没花时间说甚么婉转的话。那罪行实际情形并不清楚,淫乱(porneia)严格地是指召妓(porne{),但也用来指任何性欲的罪。「收」(has)可能指收「作妻子」,或「收作妾侍」,他父亲的妻子(中文译作「继母」),可能不是指「他母亲」,否则保罗一定会说出来的。不过,这是指他引诱了他的继母,或与他父亲离了婚的女人,或他父亲已死,留下她为寡妇,就不大清楚了。但他们中间发生了一宗极严重的丑闻,不合伦理道德的结合,这就很明显了。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并不是说外邦人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而是说很少出现,而且被定为恶事。就如罗马律法及旧约圣经(利十八8,二十11;申二十二30,二十七20),都禁止这样的事。留意Hurd尝试把这恶事减轻,认为保罗在说一种「属灵的婚姻」(p.278),是「极有可能」的解释。可是,属灵的结合怎会称为porneia?

2. 教会成员对这件事的态度彻头彻尾错了,他们自高自大(「puffed up」见四6),自视超人一等,以致行动高傲自大,而不是以信徒谦逊敦厚作行事的态度。这是因为他们以为信了主就有自由,无论做什么都有所倚恃(参六12,十23)。保罗说他们应该哀痛,他用的动词(epenthe{sate)一般用在悼亡上(虽然不是单用在这方面)。因此,可能暗示教会经历了有人去世的哀痛(参莫法特,「宁愿你们为失去一成员而哀悼!」)。保罗用hine作连接词,在这里可能是指预期的后果,意思是说哀痛的结果,就会把犯事的人除去。也可能等于命令式,「把他赶出去」(参RSV,莫法特)。



2 刑罚犯罪的人(五3~5)

  保罗没有就此罢休,继续说明犯事者该受的刑罚。

3. 「因为」(for)(NIV删去了),把上下文连接上去。下文引伸自保前面所说的,我\cs8是强调的语气。哥林多人失职,没有尽本分行事,而保罗的态度则刚好强烈的相反。在场该采取行动的人,不理不管,那不在场的,原可用距离远作借口不管的,却采取强烈的处分。保罗描述这处罚的大会,又逼真又深刻。他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但他心却在你们那里(参西二5),他已经判断了那人,动词的完成式表示已成定案。他没有提犯事者的名字,只用他的行径来提及他。

4. 第3至5节在希腊文是一句又长又难解的句子。最大的困难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NIV删去了)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两句可以与全句许多部分接在一起。康哲民列出六种可能的解法,此外还有其它解法。下面列出七种来:

1.「奉主名」用在「你们聚会」,「用权能」则连在「交给撒但」上(「奉主名聚会,用权能交给撒但」)。

2.两句同时用在「聚会」上(「奉主名及以主的权能聚会」)。

3.两句同时用在「交给」(「奉主名及以主权能交给撒但」)。

4. 两句同时用在两件事上。

5.「奉主名」用在「交给」,而「用主权能」却连在「当你们聚会」这分词子句上(「当你们以主权能聚会,奉主的名把他交给撒但」)。

6.「奉主名」用在「判断」,「以主权能」则连在「当你们聚会」(「我奉主名已判断了,当你们以主的权能聚会时……」)。

7.「奉主名」用在「判断」,「以主权能」用在「交给撒但」(「我奉主名判断了,你们以主权能把他交给撒但」)。

  我们无法肯定哪一个说法不合,只能假设哥林多人深知保罗,也知道当时的处境,自然会看得明白句法所指。我们却不晓得。基本上我较偏重第五项,理由是奉主名这样严肃的句子,多半会与主要动词交给连上,而不连在副句的分词上(「聚会时」),同时,提到权能,也刻画出聚会的庄严性质。那不是几个藉藉无名的哥林多人聚集,保罗的心灵在此,主耶稣的权能也在场。

5.交给撒但是很不寻常的话(只在提前一20再出现)。不管它有别的什么含义,必然包括逐出教会的意思(见2、7、13节)。这话暗示在教会以外的世界,就是撒但的范畴(西一13;约壹五19;参弗二12)。因此,被逐出教会就是被送到撒但掌权的领域,丧失了一切基督徒的权利,是很强烈的语句。戴斯曼根据某些异教的经卷,辩说这字指「一种严肃的咒诅举动」(LAE, p.303)。「败坏他的肉体」一句更难明,赶出教会何能有这样的后果,实在不易解释。多半人有两个解法,其一认为「肉体是人性的卑下部分」,这经文意思是败坏他邪淫的欲念(NIV作罪恶本性得以毁坏;参Redpath,「把他交给撒但,直至他向肉体低头的生活原则终结了」)。不过,把一个人交给撒但,怎能有这洁净的果效,就难以明白,本该刚好相反,他的情欲更会挑惹起来才是。但可能保罗心目中知道,犯事的人从教会相交的圈子隔绝后,他将蒙受的后果。眼前经历的撒但世界,与回忆中属神的景况比对之下,会引起他感觉上、行为上一种反感,把肉体的情欲也销毁了。

  另一看法认为「肉体」是身体上的,所以指病痛或甚至死亡。难题是赶出教会怎能引致这样的结果;不过,保罗也提过属灵的失败,引致身体的受害(十一30),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就是极端的例子(徒五1~10);参以吕马瞎了眼(徒十三8~11),还有保罗「身上的一根刺」,就是撒但的差役(林后十二7)。很可能保罗体会到这犯事的人被逐出教会,会引致身体上的后果,因为他从神的教会安全的领域中出去了。整体看来,这第二种看法较有可能。屈梭多模也是这样看法,但把肉体方面的意思,看作「给撒但设下规限」,免他过分越分。屈梭多模引用乔布的例子,撒但可以加害乔布的身体,却不能取他的性命(伯二6以下)。保罗把刑罚视作捡回的方法,肉体虽然毁坏了,灵魂却得救。这得救是指完全的得救,下句在主耶稣的日子就是这用意。到了最后审判之日,他指望在神子民中见到这犯事的人。



3 劝勉他们排除一切邪恶(五6~8)

  保罗坚持他们必须采取坚决的行动,对付这犯事的人,因为教会必不能容让罪恶存在。

6.自夸完全是指自夸,不是指行动(参九15;罗四2);「你们自夸固然无益」。哥林多人在这事上不单默许,还引以为荣。保罗借用一个厨房的实例,来指出这态度的危险性。很少量的酵可以使一大团面发起来(参太十三33;加五9)。把犯事的人留在羊圈里,就保存了不良的影响,而且必然会蔓延的。莫法特引用Thomas Traherne说,「心灵对心灵就如苹果,一个烂了,会叫另一个也烂。」哥林多人自夸,就把罪恶引进自己的生命里了,不多久就会蔓延全人。罪恶必须绝对消除,否则,到头来整个信徒的生命就此腐败。

7. 「活出本质来」,是这里的情况。哥林多人是无酵的新团,事实上如此;但要活出这新团来,就要除去旧酵。保罗用的动词是ekkathairo{,是「清除」的意思。罪是污秽不洁的,像酵一样会不住发动,直到渗透全团。唯一解救的方法,是把罪恶完全清除。因此,保罗提到无酵的新团,教会不是旧社会修补而成的,乃是彻头彻尾簇新的(林后五17)。世人罪恶的特质已经从他们身上除去,「从腐败中释放」出来(韦慕特,Weymouth)。保罗不是说「你们应该没有酵」,而是视作事实而说的;信徒本来就是如此,因此,就不该把旧酵再带回来。在这段里是指罪恶。

因为一字带出保罗这样肯定的理由。叫万事更新的惊天事迹,就是基督已被杀献祭了,祂是我们的逾越节(奇怪许多译本加上羔羊,在NIV是「lamb」,其实在希腊文中没有,且也不正确,因为献的可能是小羊(kid),保罗只是说「逾越节」pascha而已。)基督之于信徒,正如逾越节之于犹太人一样。在埃及的时候,他们献上祭物,好使灭命天使越过他们;他们得了拯救,一群奴隶蜕变为神的子民。保罗用这比喻提醒读者,基督的死拯救他们从罪的奴役中出来,成为神的子民。他强调的是进入新生命,酵的表征就成了重点。古代以色列人要把所有的酵从祭物中除掉(出十二15,十三7),到了保罗的日子,逾越节一件大事就是郑重万分地在筵席之前,搜查一切酵菌,清除净尽。这件事必须在逾越节之前,在圣殿献羊之前做好。保罗指出基督,我们的逾越节羔羊,已经被献上了。因此罪酵(即所有的恶)早就该清除净尽的了。

8. 信徒的生命是个不停的筵席(守是现在进行式)。信徒守这节日,不是按照他旧日的标准。旧酵是恶毒邪恶的酵,是旧生命的本质。反之,信徒不住的筵席是诚实地守的,意思是纯正的动机,真正(truth)是指行动上的纯正。信徒这些特质,正如无酵的食物一样。



4 澄清误会(五9~13)

  哥林多人对保罗论这事的前一封信,有了误解,他在此特加解释。

9.我先前写信给你们,有人当作书信中用的简单过去式,就是指本书信。不过,这信里一直未提过与淫乱的人相交这题目,而且,信还未收到,他们也无以误解(Lenski)。保罗显然是指先前的一封信,如今失传了(见导论)。相交(synanamignysthai)是个意义深长的双重复合字,新约中除了这一段之外,只用了一次(帖后三14;见TNTC, p.149),意思是「相处为友」;保罗不许他们与淫乱的人作知交。

10. 他这吩咐却被人误解了,以为他说不能与世上一切罪人来往。他根本不是这意思,生活里必然有机会接触到罪大恶极的人,除了行淫乱的人(NIV作immoral),还加上贪婪的,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一种不断为自我求取增添的渴欲。从心思再转到行动了,勒索的是强取东西的人(harpages),属于不同形式程度的劫匪。这字与贪婪的联在一起,同属一类(只有一个冠词,用Kai(和)相连,用或与其它分开)。这类人的人际关系不正;保罗继续列出拜偶像的(idolaters)(顺道一提,这是文字上第一次出现这字),他们与神的关系不正。世上罪人满布,根本不可能不接触,保罗并非禁止接触罪人,这样除非离开世界方可(参约十七15)。

11. 「我写信」这里的时式,是书信中用的简单过去式,比第9节那句更有道理(NIV用I am writing)。可是在这样接近的几句话里,保罗不大可能用同一句法而表示两种意思。即或有如今一字,也不必如此。这里意思是「可是如今我已经写了……」(布鲁斯作「我当时写的意思是……」)。他的意思是不要与那些自称是弟兄,却在生活上否定了自己的信仰的人,保持密切的相交(与9节同样生动的字)。他不是弟兄,乃是「淫乱的」……等等。保罗在罪行的清单上,加上了两项,辱骂的(loidoros,侵犯他人的,参太五22)和醉酒的。教会里有这类人,可见当日从异教徒改信基督教的人的背景,难怪他们难以一下子领会信主的真义了。可是保罗一点也不妥协,信徒不该与继续这等行径的人亲密来往。与他吃饭都不可,是指一般吃喝(参约贰10),不是指圣餐,虽然圣餐就更加不可了。想到昔日主耶稣与罪人同桌,保罗也准许往外邦人家吃饭(十27),那么这吩咐的含义就不容易明了了。不过,原则是明显的。任何自称是基督徒的,若生活与所信的不合,就没有任何亲密的团契可以容纳他的罪的。

12. 「因为」作为这一节开始(NIV删去):保罗刚才说的话有两件事实印证,就是教会内与外的审判。两者大有分别,审判教外的人与保罗及哥林多人无关,但他们必须审判教内的人,他们有责任管治会内成员。这问话的答复是正面的,这本分是显而易见的。

13. 正如12节强调教会管理教内的人,13节定了这工作的范畴。教会没有责任管治不属于她的人,有神审判他们(动词作现在式或未来式)。保罗引用经文结束(十七7等)他们要把犯事的人赶出去,留待神审判,他成为教外人了。

  这番话用在现今的情况,相当不易。我们处在不同的景况下,也不可不考虑;不过,保罗的要点是,不可纵容罪恶在教会内,这一点却是永久合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B 告状(六1~11)

  有哥林多人在彼此告状,保罗为此斥责他们(1~6),又指责他们彼此欺诈(7~8);接着他指出一连串行径,是天国所不容的(9~11)。

1. 保罗知道总会有争执的了,可是该在弟兄中间寻求解决。他用一个很强的字怎敢(dare)(参He{ring作「厚颜无耻」);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该出现的。相争(pragma)在古卷中常代表「诉讼」(MM)。不义的人(adikoi,「无道义」或「未称义」)是指教会以外的人。保罗不是说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败的,而是说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组成的。这样的法庭并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说外邦的法庭会对信徒审判不公,他乃是说他们根本不该在那里。这个原则犹太人守得很严,《他勒目》(Talmud)有这话,「R. Tarfon曾这这样说:无论在哪里有外邦的法庭,即或他们的律法跟犹太人的律法一样,你们也不要求助于他们」(Gitt.88b;昆兰集团的人也有同样的律例,见Millar Burrows《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Secker & Warburg, 1956,p.235)。保罗说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了。

2. 保罗在这一章用岂不知……?共六次之多;这句强调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圣徒有分审判世界这句话,出自耶稣的教训(太十九28;路二十二28以下);在旧约中当然也有出现于先知书(但七22)。耶稣并没有明明地说所有信徒(圣徒)有分于审判,但保罗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3节提到天使,可见这世界(kosmos)也是四9同样广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个体。有人认为审判是希伯来「统治」的意味。这也有可能,不过,上文论的是法律控诉,不是政府。事(krite{rio{n),这字「表示审判、试验、准则」,也解作「判审所、法庭」(AS对解作「案件」表示「存疑」)。蒲纸卷(MM)中,「Court of justice」此字常作「法庭」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这样:「你们在最无关轻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审判么?」(布鲁斯、巴勒特及其它也作同解)。

3.天使是没有冠词的,叫人留意他们的品质与性格。他们本性上是受造个体中最高层的。但圣徒却将要审判他们。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该明白,他们大有能力可以审判今生的事了。这里用的希腊字bio{tika,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何况(me{ti ge)是个很强的字眼,新约只有在这里出现,结论就是无可避免的了。

4.若字的句法(ean假设式,对比2节直述式的ei)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这样的控诉案是不该出现的。事Disputes也是krite{ria(见第2节),意思是「若你们果真有讼案」(巴勒特)。不过好几个译本与NIV同。NIV在句末把动词当作命令式,派作法官;这就变成吩咐当地人要从他们中间立审判官,并且选一些教会所轻看的人充任。这作法是对裁判事务的轻蔑──连那被「厌恶」的人(一28的译法)也可胜任!不过,保罗是否真会这样看裁判官,则大有可疑,况且也很难想象保罗会称任何弟兄为「厌恶」的。这句最好当作问话来读:「怎能把裁判权交付外人,在社区内毫无身分的人?」(NEB;RSV及康哲民等亦同)。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抛弃世界的准则。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标准诉之于法,受「无足轻重的人」所判决,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质的。

5. 「我对你们说:『羞耻啊!』」(Orr和Walther)。先前保罗说他写这信,并不是要叫他们羞耻(四14),但这里不同了。信开头时,保罗谈论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这时,保罗却问他们中间到底有没有智慧人。审断是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作决定」(而不是「开庭审问」)。这字不是争讼的意思,乃是「一同谋求协议」(Grosheide)。弟兄们的事是指「弟兄之间的事」,NIV删略了「弟兄之间」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该合一,却有了争端」这一重意思。

6. 一连串的追问,是保罗典型的手法,这里是其中一串:「弟兄告状……?」(NIV的instead是希腊文没有的)。这问句在而且截断了。弟兄要告弟兄状,已经够不寻常了,还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没有冠词表示保罗强调他们没有信仰的本质。

7.与弟兄告状,不论裁判结果如何,根本就已是败诉的了。你们彼此告状,可译作「你们获得审判(krimata)」。事情的判决如何已无关轻重,信徒告状之举,已经失败了。「彼此」(among yourselves)暗示了那伤害的影响;基督的身体受了伤害,不是外人。接着来的是更尖锐的问句,说出真正的胜利是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耶稣教门徒要转过脸来让人打,人抢里衣,连外衣也给他(太五39~40),而且祂亲自作榜样(彼前二23)。但是,哥林多信徒则离开这基本信徒原则甚远。不但如此,连希腊的超卓哲理也谈不上,因为柏拉图也说吃亏胜于亏负人(Gorgias509C)。

8. 他们离开这些教训甚远,不但不愿受欺,更主动欺负人,欺压弟兄。社会上互相欺诈,原没有甚么希奇,但在信徒之间就不该存在。加上亏负的就是弟兄,并不表示可以亏负不信的人;不管是甚么人,都同样严重。可是作为信徒,不但要爱众人,更要实行「爱弟兄」。在基督里的人,有种独特的彼此关顾。因此,哥林多人犯了双重的罪,犯了道德的准绳,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

9~10. 保罗再一次引用常理来说话(见2节)。不义的人在希腊文中没有冠词,就把重点放在这种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义的人作为一个类别。在希腊文,神字紧接不义的人;成为强烈的对比。不义的人不能在神的国里(见四20)。承受,在新约里常常不用它严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属于」的意思。保罗接着开列十种罪恶,是天国不容的,其中六样出现于五11。他加上了奸淫的,和同性恋被动(作娈童的)和主动的(亲男色的)两方。把拜偶像的加在强调性欲罪恶的清单上,表示当时异教崇拜中充斥着邪淫。清单的下半段是侵犯别人的罪。偷窃的(kleptai)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盗。其它罪恶参五10~11。保罗指出,这样的罪人在神国中无分。

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cs8,这一句话把福音所带来那急刻的转变,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来了。初期传道者所面对的人群,并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而是标准低下的人,必须神的灵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们转离罪恶,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保罗三次用强烈的但(alla),强调他们从前的旧生命,与如今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对照。第一个动词译作已经洗净,是关身语态,有人认为它与被动式相当(NIV),但保持原来的关身更好,意思是「你让自己被洗净了」(正如徒二十二16)。不少近代解经者认为这是指浸礼,若真是指浸礼,也必然是指内在的转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动。可是,在这段经文中全没有指浸礼的含义,保罗可能用来作喻意式的洗濯(参「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洗去)罪恶」启一5)。apo这字头表示「完全」洗除罪恶。时态是不定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决定性的行动。成圣也是同一时态,说明神的行动,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已。称义也是简单过去式;追溯昔日他们蒙神悦纳,称他们为义。这是个法律上宣判无罪的用语。保罗用这字眼说明神的作为,因着基督代赎的死,宣告相信的人为义,接纳他们归自己。这里把称义放在成圣之后,有点不寻常,也许这里想强调成圣某一方面的品质。又或如加尔文的看法,三个动词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事奉的主的尊贵表明出来。此外,加上我们神的灵。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种神圣的大能,是神的灵所赐的。留意这句话里出现了所谓「三位一体观念的隐现」,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从这类经文中发展而成的。



C 奸淫(六12~20)

  保罗前面已提及一宗乱伦的事件(第\cs165章),现在论到一般性欲的原则。首先,他指出信徒对身子的看法,决定于神为人所成就的事(12~14)。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各种不同的性欲罪恶上(15~20)。

12.凡事我都可行,这里出现了两次,在十23又出现两次。看来这句话是哥林多人的口头语,用来维护自己的行为的;大概是保罗在他们那里的时候,从他的教训中引伸出来的。可能当时保罗为强调信徒的自由,超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等等,曾说过类似的话。其它宗教总有一套规条,信奉的人必须遵从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条例),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赎的必须条件。基督教却不是这样,信徒要避免行恶,但这并不是赚取教赎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信徒并没有篱笆四面封锁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过,这自由必须在奥古斯丁的格言下实行:「必须爱人,此外你做甚么都可以了。」只要按着新约圣经的爱去爱人,这样,就再不用别的法则。不过,哥林多人却没有把信徒的自由,当作无止境的爱,反而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良机。

  保罗也同意信徒自由这话,但随即加上重要的说明:但不都有益处。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过由于事情的结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还有一个要留心的理由: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重点在于「不是我」,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仆」,怎能再受制于别的(七22;罗一1,等)?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肚腹和食物是暂时的(Wilson作「神对肠肚没有永恒的计划!」到了时候,神会把这两样都废坏(废坏见一28「废掉」)。但是身子却不废坏,乃要改变,得荣耀(十五44、51;参太二十二30;腓三21)。身子与情欲,肚腹与食物,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神设计身子不是为放纵情欲,有如肚腹是为了食物。反之,身子是为主。多数人都同意肉体(sarx)一字,保罗是用来指人的软弱,罪恶,堕落的景况;而so{ma,「身子」,却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sarx是人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与神的距离;而so{ma则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人归属于神」(J. A. T. Robinson,The Body〈SCM Press, 1952〉, p.31)。我们不能把身体视若等闲,身体是为主的。是我们事奉主的工具,是我们荣耀神的途径。主也是为身子,表示正如肠胃要功能正常,必须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须有主。只有靠着主赐的能力,我们才能活出当有的样式。

14. 复活在早期信徒思想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从使徒行传头几章可见,其实整卷新约也是一样。父神叫儿子从死里复活,并非只叫祂的灵魂在腐朽的身体中超脱,可见肉体也有它的尊贵。肉体的生命成为永恒事物的圣地,复活的真理,不容我们对肉身嗤之以鼻。这里与新约其它经文一样,说明复活是出自父神的作为(虽然有时也说耶稣复活过来)。与此紧连的,就是信徒的复活,保罗在15章会详细讨论。这里他唯一要提及的,是用复活来指出身体的重要性。身体既然要复活,就必不可归入可朽坏的类别里。用自己的能力一句,是要强调神主动作这事。这里有个十分贴切的呼应,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两者的结局都是废坏。身体是为主,主是为身体,而两者都必复活。顺道一提的,保罗论到主再来时,把自己与已死的人同列(如林后四14);但他也把自己与活着的人同列(帖前四15)。我们没有必要从这些经文推断,到底他以为自己会不会活到主再来那日。

15.岂不知……?在本章第四次出现,是保罗按读者已有知识的宣告。肢体(mele{)是身体各部的普通名词(参罗六13、19)。信徒是基督身体这道理,在别的经文说明得更详尽(十二12以下;弗五23以下)。这里针对的,是信徒与基督联结得非常紧密;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是祂身上的肢体。正因如此,性欲罪恶更显可怖。将(airo{)是「取去」之意;这罪恶之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正当的功能(事奉基督)挪掉,反成为「娼妓的肢体」(又是mele{)。当然,犯罪的人并不真是娼妓的「肢体」,如同基督的「肢体」那个意思。不过,用同一个字眼,能把与娼妓亲密相连的契合描绘出来。那本该只归基督用的肢体,实在蒙受了无比的谤渎。若那哥林多妓女与寺庙有关系的话,情形就更甚了,因为这样就与假神扯上了。保罗强烈的说断乎不可!避之则吉。字眼是me{ genoito「但愿不是」。新约中除了保罗书信外,只有其它一处用这字。哥林多前书则只出现了一次。这是对上述的话激烈的指斥,他绝不容自己有分,「摒诸脑外」!

16. 保罗再一次向读者已有的知识入手。他从性行为的本质申述,并非他个人的见解,而是哥林多人所接纳,又是出自圣经的(创二24)。D. S. Bailey说保罗应用这段经文,以第一世纪的尺度看来,「他对人的性行为的心理体会,实在非常不寻常」。他还继续描写性行为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开敞与委身」(布鲁斯引用)。哥林多人对他们性欲的放任,并未仔细思量透彻。谁与娼妓联合,就与她合为一了。「随便的性行为」,其实并不等闲,乃是神圣之举。称为殿的身体,绝不是为谤渎而设的。

17. 正如16节一样,保罗用联合kallao{(unites)这强力的动词,是专用来表示各种紧密的联系的。字面解法是「胶黏」;也有形而上的含义,不过都是指很紧密的联系。16节保罗用来指与娼妓的肉身联合,性行为把二人连成「一体」。这里用同一动词,表示信徒与主属灵的连结。在灵里结合的,就成为「一灵」。信徒与主合而为一,有「基督的心」(二16),行动也像主。

18. 保罗说要逃避淫行,现在命令式的动词表示一种惯性的行动,即「逃避已成了习惯」。除此之外,任何轻缓的手法,都不能着实地处理它。信徒绝不能暂时表面解决它,必须在思想上摒除。保罗继续说,这罪直接击打人本质的根源。他没有说这是最严重的罪,但指出它对身体的影响是独一无二的。其它罪也会影响身体,只有这罪是把「基督的肢体」与别人联合,「把自己的身体摧毁」(Way)。其它伤害身体的罪,如醉酒荒宴,是滥用外面的东西;性欲却是发自内里的,别有其目的,就是要畅快。除了满足情欲,别无其它目的,是罪的泛滥,本身就是罪。哥得说奸淫是人「一种贬格的肉体结合,与信徒属灵上与基督联合绝不相配」。性欲罪恶是得罪自己的身子。Moule说人所犯的(NIV插入other),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号,意思是「肉体性欲不会摇动发动者稳固的『性格』」。保罗反驳说:「正好相反,犯淫乱的人正是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质」(IBNTG, pp.196以下)。J. Murphy-O'Connor不同意把「身体」当作「个性」解,他认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体与罪无关……罪发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层面里」(CBQ, 40, 1977, p.393)。不论你同意哪一个见解,保罗的回答是:身体是神圣的,又因有复活,身体有它永久的价值。

19. 保罗在这一章里第六次用岂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该熟知的,来告诫他们。前面他提及教会整体是神的殿(三16),这里的身子却是单数的,每一个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naos,意思是圣地、圣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hieron,包括整个场地。这就把生命的尊贵全然提升,无以上之。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带着圣灵同往,是神喜悦住的殿。因此,一切与神的殿不相配的行为,都该摒除。这道理应用在淫行上,就显而易见了,但原则的应用却可更推广,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这一节使我们明白保罗对圣灵的观念。圣殿是神的居所;这是它独特的本质。如今,住在圣殿的圣灵,因此圣灵是神。这圣灵是从神而来这话,也表明了这点。人里面的圣灵是神所赐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经历的结果,又因圣殿属于神,信徒又是圣殿,那末,信徒就属于神了。

20. 理由是你们是重价买来的(顾思壁作「你们已被买过来,又已付清价钱」)。这里可能有个背后的意思,指付给娼妓的价钱(Ruef认为这说法「似乎不甚文雅,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动词用简单过去式,指向过去某一特定的时刻。保罗没有提时间与价钱,也不用多说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买赎罪人而言。这喻意是说明救赎,也许正是学者所谓「圣礼的解放令」(Sacral Mannmission)。奴隶可以藉这手续,留起自由的身价,放入神庙的财库去,然后被神所买回来。依规而言,他就属于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戴斯曼说这里用的字眼,「正合历史记载中的形式」(LAE, p.324)。当然,保罗并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与圣礼的解放令完全相等;重要的是所用的词句,而不是详细的步骤。而且,为罪人所付的代价,并非虚构的虔诚,而是真正的代价,基督的受死。结果,把我们领入自由的境地(参「凡事我都可行」,12节)。不过,我们是神的奴仆,祂因自己把我们买赎,我们属于祂。He{ring对于我们是神的殿,该行事相称,有这样的介说:「人类道德历史进程里,指斥放任主义而不用律法克己或实用主义道理的,这是首创的理论」。因此,我们对保罗论点的始创性与强烈性,都绝不可忽略。

  如今,责任就在我们了,我们务要荣耀神(参罗十二1)。「逃避淫行」是消极的,荣耀神是积极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动机,不是要达成个人的兴趣目的,而是为神的荣耀。所以de{,是e{de{的缩写,是「已经」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语气更加逼切。「尽快做,立即完成!」用简单过去式而不用现在命令式,也与此相合。话里有逼切的语调,不容耽延。



Ⅳ 婚姻(七1~40)



A 一般原则(七1~7)

  保罗把话题转向一些特别的问题,是哥林多人写信给他提及的。第一个问题是婚姻。不少古代人对禁欲,包括守童身,有种莫名的崇尚,哥林多人中显然有些人存这样的态度。保罗尽量容纳他们的见解,表示独身是「好」的,并指出其中好处。可是他视婚姻为正常的,后来更说明虽然独身有优胜之处,但婚姻却带来更完整的结合(十一11)。独身需要神特别的恩赐,保罗也不是不知道在哥林多作基督徒,所面对的种种压力,异教性道德的腐化,经常侵袭,他称之为「现今时势艰难」(26节)。他自己喜欢独身,但他对独身的倡导却十分低调。他并没有命令人可以独身就要独身,也没有说道德上独身高超于结婚。他视婚姻为正规,但承认有些人得神特别恩赐,可以保持不结婚。

1. 「论到」(peri de),这一节开头的字眼,是引出哥林多人信上所提及的问题的方程式(第25节,八1,十二1,十六1、12再出现)。男不近女倒好这句话,可以当作引出哥林多信上的话(布鲁斯说这看法追溯至俄利根);但也可以当作一个问话(Orr和Walter)。好不是指「必须」或「道德上更好」(参八、26节;创二18;约四3、8),乃是值得称许,不被指责的意思。NIV作「不结婚」,是诠释了、RSV「男不近女」的字面含义。「近」(Touch)在这文理上,通常是用在性关系上的(见创二十6;箴六29)。可能有些哥林多人认为信徒在婚姻上,最好没有性关系。但保罗却视性关系为婚姻里必然的部分(3~4节)45NIV的解说似乎较佳,保罗的想法是未婚的人,可以更自由事奉神,因为没有婚姻带来的顾虑(32节以下)。但这并不表示结婚就不好。我们的主叫那年轻的官变卖所有,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物质占有都是罪恶的。

2. 一般原则就是人人当结婚,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丈夫,表示一夫一妻制。保罗同意独身是好的,但他也同时指出试探甚多:免淫乱的事(是复数的,表示很多这类行动)。在这样的引诱下,每人当结婚。当是命令式,不只是准许。当然也有例外(7节),但保罗很清楚说明甚么是正规的。哥林多淫乱事充斥,未婚者很难洁身自守,更难叫人相信他们真的纯正不染。有人评论保罗在此把婚姻看得很低。不过,其实他这里主要不是评论婚姻(参弗五28以下),他不是说这是结婚唯一的理由;他乃是处理一个实况问题。加尔文说,「这里所论的,不是设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论到需要结婚的人」。康哲民认为保罗的话「不讨好却很现实」。

3. 婚姻中双方各有权利,保罗吩咐双方要尽当尽的本分(te{n opheilen)。各人要向对方尽责。保罗并没有强调某一方重于对方,乃将两方面放在同一地位,这在当时男性社会是一个特出的立场。他所用的动词是现在命令式,表示经常性的责任。他强调施过于受,这是很重要的,婚姻是把自己给与对方。

  保罗再剖释这一点。NIV作不属于她(does not belong to her)的意译,动词exousiazo{其实解作「操权」(参路二十二25,「掌权管他们的」)。本革尔觉得「自己」的身子,与「没有权柄主张」两句子,有种「优雅的吊诡」。保罗是说丈夫与妻子都没有权完全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对彼此负责。请留意两件事:在这件事上,他把两性放在绝对平等的地位,同时,婚姻里的性行为是不可少的。保罗不接纳男性控制性生活的婚姻观,也不接纳视性行为为污秽的婚姻观。

5. 有些情况下,双方也许同意不行房一段时间,为要全心全意祷告。但这必然是例外的情形,保罗认为双方完全属于对方,把身体保留不给对方,是一种亏负(apostereite)。为要专心(hina scholasete;「学校」一字从此而出),直解字义是「叫你们有这闲暇」。祷告必须不匆忙,生活的繁忙里,也许真的需要刻意地寻找与神安静闲逸地相交的时刻。可是,夫妇要暂断正常的关系,甚至为了这样神圣的目的,也要双方同意才可。然后,双方必须仍旧同房,否则他们本性的情欲需求,会置身于撒但的饵诱下。

6. 很少人看这一句是指以下的话而说(虽然在文句上是可以这样看的)。多半认为这句是指第5节或上述一段话而言,是对婚姻的接纳方面。停止性行为,可以说是准许,(但恢复性行为就很难说是准许了)。不过,从整段讯息的协调来看,保罗似乎在说婚姻并非人人要守的责任,他陈述了结了婚的人的本分,但并没有说人人都要结婚。

7. 保罗自己的意愿,是众人像我一样更好。这一章看来显然保罗是没有结婚的,可是若说他从来未结过婚,却不大可能。犹太人必须结婚生子《米示拿》(Mishnah,Yeb6:6)。R. Eleazar说:「没有妻子的男人,不是正当的男人」《他勒目》(Yeb.63a),Raba和R. Ishmael也说神留意人甚么时候成婚,若「到了二十岁还未婚,祂就呼喊说:『击打他的骨头!』」(《他勒目》,Kidd.29b)。如此看来,保罗很可能一度结过婚(他曾属公会(Sanhedrin)的一员,就更加必然了;参徒二十六10),不过写这信时却显然不是这种身分。他可能是个鳏夫,可能妻子离开了他(当他信主的时候?)。他有不少特别的恩赐(charismata),其中之一便是他能以独身。他也承认持守独身是神赐的,没有这恩赐的人,不该尝试守独身。各人领受神的恩赐。结婚与否,不能一律定准,各人要认清神的恩赐。婚姻与童身,都是神赐的。



45W. E. Phipps认为这句指的是性关系,但他认为这是引用哥林多人的信,保罗不过引用来反验罢了(NTS, 28, 1981, pp. 125-131)。



B 独身者与寡居者(七8~9)

8. 既说明了一般的原则,保罗进而处理各类别。首先是那没有婚姻连缔的,就是没有嫁娶的和寡妇。有人认为前者是指「未婚的男人」,有人认为是指「鳏夫」。两见解的理由是,这字与寡妇对比。不过,这见解不够根据,未婚(agamois)是含义很阔的字;指所有不在婚约下的人。寡妇是特别提出来讨论的(参「和彼得」,可十六7),也许由于她们特别易受侵扰,引来再婚的试诱。保罗说希望所有这样的人像他,保持现状。

9. 不过,这也在乎他们是否有这持守的恩赐,若神没有给他们恩赐,就可以嫁娶(是命令,不是准许),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NIV加上激情(with passion),用意也很好,意思是对的。不过,这动词可以解作在地狱(Gehenna,即欣嫩子谷,象征灭亡之人的去处,径指地狱。──编注)的焚烧(布鲁斯),原文中也没有cannot一字,更支持了这看法;在希腊文,意思是「若他们生活不能自己持守」(巴勒特)。保罗上述才说过,「淫乱的」不能承受神的国(六9-10;参M. L.Barre*,CBQ, xxxvi, 1974, pp.193~202)。两见解都有可能。



C 已婚者(七10~11)

10. 对已经嫁娶的,保罗颁下权威性的命令(parangello{;见注TNTC帖前四2, 11, pp.80, 87)。他强调这不是他个人的指示,而是主的命令(可十2~12)。这里保罗是指双方均是信徒的婚姻;他吩咐妻子不可离开(动词是被动式的,「不可被分开」;MM说蒲纸卷中这字「已几乎成为离婚的用词了」)。

11.若是离开了,表示她可能不顺服这命令。或,如康哲民认为,这简单过去式表示可能已有这样的情况存在。离开了的妻子必须保持原状,或仍同丈夫和好。同样,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这动词与妻子离开丈夫不同,但结果是一样。保罗并没有提及耶稣所说的例外情况,就是犯了奸淫可以分开(太五32,十九9)。不过,保罗在此并不是写甚么离婚的系统条例,而是回答某些疑问而已。



D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肯同住的(七12~14)

12~13. 留意保罗这一番教训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这当然不是说这话违反主的教训。10节他明说是主的吩咐,因为有主清楚可行的话作根据;这里却没有主明明的指示,他想清楚说明这一点。不过这并不表示他这话没有权柄;他相信他有神的灵(40节)。莫法特指出,保罗谨慎于分别主的话和他自己的教导,正好澄清了某些人以为初期教会信徒随意制作需用的话语,硬说是基督说的这种论调。「保罗并不滥用自由编制耶稣的语录,这在历史上是十分关键性的重点。其实在目前这例子,他要排解信徒生活上的争论,用主的权柄是最便利不过的了。」

其余的人,一定是指与非信徒的婚姻关系。因为除此之外,未婚、寡妇、已婚,所有情况都已说明过了。可是有些人是结了婚才信主的,若只有其中一员信主,问题就来了。保罗对未信者的婚姻,与信徒的结合,以两种不同的角度来看。这里关键全在乎那未信的一方,若不信的妻子情愿(Syneudokei,「与他同意」),继续婚姻关系,那弟兄(几乎与信徒同义)就不要离弃她。对于那信主的妻子,丈夫不信,只要他同意继续同住,就不要离开他,保罗的吩咐语句是相同的(希腊和罗马的律法准许妻子与丈夫离婚,犹太律法却不许)。

14.因为带出理由来。信徒是「圣徒」,是神「分别出来」的人(见一2)。成圣的基本观念是与神的关系,不是道德上的正直无瑕(虽然逐渐会出现)。这样,信徒被神分别出来的身分,并不会因为未信时与仍未信主的配偶结了婚而削减。相反,善终归胜过恶,他的成圣总也覆庇了他的妻子。成了圣洁放在一个强调的位置(这是很重要的),而且是完成式(表示仍继续着)。这句的真正意义很难说明,但属灵的原则是,与神相交的福气,不会只局限于眼前的接受者,而会扩散到别人身上的(参创十五18,十七7,十八26以下;王上十五4;赛三十七4)。因此,信主的配偶成圣,也达到那不信者身上。保罗引用了一般接纳的观念,就是这样的婚姻的儿女是圣洁的。因为若成圣只停留在信主的人身上,那么儿女就不洁净。这字是用在礼仪上的不洁净,「不能带来亲近神的」(BAGD)。这状况是难以想象的。信徒的儿女被视作信徒,直等到他长大到能以自主为止。父母的「圣洁」延及孩子,这孩子是「家庭单位中,神有权可取的」(Mare)。



E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不愿同住的(七15~16)

15. 若不信者不愿保持这婚姻,情形就不同了。离去是关身语态,「自己把自己挪开」(正如10节以下的动词,妻子离开丈夫)。若不信的一方主动,信徒就不必拘束了。这似乎说那被弃的配偶可以再婚;因为若说「不受拘束是要保持不结婚」,语句就用得太奇特了。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可能是包括混合式婚姻里所有的作法,而不只是针对最末一句。保罗的意思是,神召我们得的生命,是以最广阔的和睦为重的。在混合式婚姻里,同样以求取和睦为最高限线。有时,要与未信的继续同往;有时,则要接受未信者的决定,结束婚姻。最要紧的,两者都要求和睦。

16. 信徒如果维持婚姻关系,到底是否能「救」未信主的配偶,这未能肯定。有人却作刚好相反的结论。至于最近期的翻译者与注释者,则取「乐观」的立场:只要有悔改信主的可能性,这段婚姻仍该维持下去。谁敢说这人至终不会得救呢?可是这见解的根据不够强。文法上也不肯定(正如传二19,三21;和见Sakae Kubo,NTS, 24, 1977~78, pp.539~544),而且上文下理也不合。若那未信的人坚持要结束婚姻关系,信主的偏要不放手的话,必招致苦恼冲突。必然的冲突,不肯定的结果,在所不值。婚姻不能单当作布道的工具,「和睦」是衡量的指标(15节)。



F 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七17~24)

  保罗的笔触从婚姻转移到更广阔的问题,就是在神所分派的任何景况下,都能活得满足。他用两方面来作对比,一方面是神给我们的装备和呼召,一方面是割礼和奴隶,是当日宗教与社会的最显著分界线。作基督徒,就以神给我们原有的身分来事奉,受割礼的,没受割礼的,为奴的,自主的,或是别的任何身分。每一身分都在事奉神上有它的地位。例如作奴隶的,可以用生活见证在奴役的限制下,怎样事奉神(这是自由的人做不到的);那自主的,又能见证他怎样自愿地顺服神,事奉神。保罗的重点是,各种景况下都可以事奉神,不必因为信了主,就离开原有的岗位。

17.只要(ei me{,「但是」,BDF376)有点突然。可能是为引出下文,与上文对比之用。保罗已申明信徒的自由(15节),但自由并非放任。信徒在某些婚姻情况下有自由取舍,在这之上,保罗指出保持原有的身分,才是正常的基督徒作法。巴勒特指出,这一段经文中,保罗「主要不是论神呼召人进入甚么岗位,而是神呼召人悔改时,他当时的身分是甚么。」很多现代译本作「So let him walk」(AV),可是我们不要忘记,保罗很喜欢用「行」来作比喻,描写基督徒生命的活出,是不住进行着的。这一节里保罗两次用各人,放在强调的位置上(NIV删去了第二次):用意是强调个人的责任。动词memeriken(分配assigned),常用作把东西分给人,不过多半把分的东西也写明出来。这里是指神所分给人的恩赐;每个人都承受了神的恩赐。召(希腊文没有在〈to which〉)提醒我们,得救是先从神的恩召来的。不是我们拣选神;是神拣选我们。当神赐某些东西给我们,在某种身分上呼召我们,我们就当依从祂所安排的来生活,使用祂所赐的一切。此外,这不是单为哥林多教会的福利而创的,乃是各教会共有的常规。

18~19. 这对割礼与不受割礼这重大的宗教分界关联重大。对犹太人而言,割礼重大无比,尤其是在马加比斗争之后。他们看未受割礼的人,是在神的约之外,在神给选民的福分里无分。换言之,割礼就是一切。可是在外邦人看来,割礼是一把笑柄,是被蔑视者的记号。他们若见到犹太少年人设法用手术,把割礼的痕迹除掉,好使自己在希腊文化的广大世界里立足,就认为这少年人茅塞顿开了(见马加比书一15;约瑟夫(Josephus),Ant.xii. 241)。但保罗肯定地说,这样的界线丝毫无关重要。受割礼不受割礼,算不得甚么,全无关系(参加五6;六15)。因此,不管身分是甚么,不必求改变;在这两者之上,最重要的是守神的诫命,任何仪文的规则也不能与守神诫命相提并论。

20.17节的原则在此重提一次。保罗重申神旳呼召与被召者当时的外在身分的关系,神既喜悦在人某种身分下呼召他,他就该持守那岗位事奉神。守住是现在命令式,有持续的意思。

21. 保罗从宗教分界转到社会分界。蒙召时为奴隶的人,不必为此忧虑。神在他为奴时召他,自然给他力量过为奴的生活。这一节的下半句是说「若能以自由,就不如利用(它)rather use(it)」,专家们对此意见分歧,有些以上文叫人维持原有身分的印证,认为保罗叫人「虽然有机会可得自由,也不如尽量利用原有的身分更佳」。依希腊文看,这是很有可能的。不过那动词的简单过去命令式,则表示新「用途」的开始,而不是继续用原有的。同时,保罗既然觉得婚姻在信徒事奉上,也带来困难,很难想象他对奴隶会作别想,因为奴隶带来更大的困难。保罗可能在说:「你的身分并非最重要的事,你若是个奴隶,不用忧虑,若能自由,则尽量利用新的身分。最重要的,是你与主的关系。」

22. 保罗用对比的句法,强调外在身分的无关重要。作奴隶的蒙召,便进入为神儿女荣耀无比的自由里,他已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这神圣的自由远强于他外在的景况,他该看自己是主所释放的人(freeman是从为奴获释的,也指从未为奴的人)。被主所召该变成「在主里蒙召」,就是被召进「基督里」去。加这个字上去很特别(一般只用召便够);表示加意强调信徒与神圣的主那亲密的关系。保罗特别拿奴隶作比喻(奴隶是第一世纪最被轻视的人)是别有用心的。此外,相辅相成的真理,就是自由身的人蒙召,就成了基督的奴仆了。这里的重点同样,外在环境根本不重要。自由之人最重视的,该是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一生该谦卑顺服他的主,别的无关重要。

23. 保罗重复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见六20(参阅注{\LinkToBook:TopicID=146,Name=C 姦淫(六12~20)})。信徒是主血所买的,他们属于主,就不该作人的奴仆。戴斯曼指出,不少奴隶的解放令的文献中(见六20注{\LinkToBook:TopicID=146,Name=C 姦淫(六12~20)}),特别说明一个人看被一位神明买了,作了该神明的自由人,那么他就永不可再被卖为奴隶(LAE, p.325)。保罗也许心目中也想及这一点。没有人能强逼哥林多人再次为奴;那么他们自己就更不该甘愿为奴了。可是,作自由人必须有与别人不同的性格、思想与心志。无条件地接受人家定下的规条,服役在人为的体制中,并不困难,这正表现出为奴者的思想。基督徒却不是这样。

24. 这一段结束时,再把已提过两次的原则重申一次(17、20节),各人(留意个别性)要守住神召他时的身分(NIV的「to」是不必要的)。这并不是叫人不可以改善自己,不过提醒人不要因为作了基督徒就要转换身分。信主并不是叫人要改行业(除非与信仰不相合),做更「属灵」的工作。人生一切都是神的,我们就在原位事奉神,直等到祂召我们转变。全段中,召(called)的简单过去式,是追溯神呼召的当儿,守住则是现在进行式的。保罗加上「在神面前」(NIV作as responsible to God)。他不是倡导一种消极的接受,无论如何持守现有的状况。他乃是要提醒信徒们,他们在信主的生命路上,并不孤单;神与他们同在,不管环境如何。因此,保守自己在祂里面,是首要的,不可中断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B 告状(六1~11)

  有哥林多人在彼此告状,保罗为此斥责他们(1~6),又指责他们彼此欺诈(7~8);接着他指出一连串行径,是天国所不容的(9~11)。

1. 保罗知道总会有争执的了,可是该在弟兄中间寻求解决。他用一个很强的字怎敢(dare)(参He{ring作「厚颜无耻」);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该出现的。相争(pragma)在古卷中常代表「诉讼」(MM)。不义的人(adikoi,「无道义」或「未称义」)是指教会以外的人。保罗不是说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败的,而是说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组成的。这样的法庭并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说外邦的法庭会对信徒审判不公,他乃是说他们根本不该在那里。这个原则犹太人守得很严,《他勒目》(Talmud)有这话,「R. Tarfon曾这这样说:无论在哪里有外邦的法庭,即或他们的律法跟犹太人的律法一样,你们也不要求助于他们」(Gitt.88b;昆兰集团的人也有同样的律例,见Millar Burrows《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Secker & Warburg, 1956,p.235)。保罗说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了。

2. 保罗在这一章用岂不知……?共六次之多;这句强调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圣徒有分审判世界这句话,出自耶稣的教训(太十九28;路二十二28以下);在旧约中当然也有出现于先知书(但七22)。耶稣并没有明明地说所有信徒(圣徒)有分于审判,但保罗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3节提到天使,可见这世界(kosmos)也是四9同样广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个体。有人认为审判是希伯来「统治」的意味。这也有可能,不过,上文论的是法律控诉,不是政府。事(krite{rio{n),这字「表示审判、试验、准则」,也解作「判审所、法庭」(AS对解作「案件」表示「存疑」)。蒲纸卷(MM)中,「Court of justice」此字常作「法庭」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这样:「你们在最无关轻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审判么?」(布鲁斯、巴勒特及其它也作同解)。

3.天使是没有冠词的,叫人留意他们的品质与性格。他们本性上是受造个体中最高层的。但圣徒却将要审判他们。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该明白,他们大有能力可以审判今生的事了。这里用的希腊字bio{tika,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何况(me{ti ge)是个很强的字眼,新约只有在这里出现,结论就是无可避免的了。

4.若字的句法(ean假设式,对比2节直述式的ei)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这样的控诉案是不该出现的。事Disputes也是krite{ria(见第2节),意思是「若你们果真有讼案」(巴勒特)。不过好几个译本与NIV同。NIV在句末把动词当作命令式,派作法官;这就变成吩咐当地人要从他们中间立审判官,并且选一些教会所轻看的人充任。这作法是对裁判事务的轻蔑──连那被「厌恶」的人(一28的译法)也可胜任!不过,保罗是否真会这样看裁判官,则大有可疑,况且也很难想象保罗会称任何弟兄为「厌恶」的。这句最好当作问话来读:「怎能把裁判权交付外人,在社区内毫无身分的人?」(NEB;RSV及康哲民等亦同)。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抛弃世界的准则。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标准诉之于法,受「无足轻重的人」所判决,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质的。

5. 「我对你们说:『羞耻啊!』」(Orr和Walther)。先前保罗说他写这信,并不是要叫他们羞耻(四14),但这里不同了。信开头时,保罗谈论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这时,保罗却问他们中间到底有没有智慧人。审断是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作决定」(而不是「开庭审问」)。这字不是争讼的意思,乃是「一同谋求协议」(Grosheide)。弟兄们的事是指「弟兄之间的事」,NIV删略了「弟兄之间」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该合一,却有了争端」这一重意思。

6. 一连串的追问,是保罗典型的手法,这里是其中一串:「弟兄告状……?」(NIV的instead是希腊文没有的)。这问句在而且截断了。弟兄要告弟兄状,已经够不寻常了,还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没有冠词表示保罗强调他们没有信仰的本质。

7.与弟兄告状,不论裁判结果如何,根本就已是败诉的了。你们彼此告状,可译作「你们获得审判(krimata)」。事情的判决如何已无关轻重,信徒告状之举,已经失败了。「彼此」(among yourselves)暗示了那伤害的影响;基督的身体受了伤害,不是外人。接着来的是更尖锐的问句,说出真正的胜利是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耶稣教门徒要转过脸来让人打,人抢里衣,连外衣也给他(太五39~40),而且祂亲自作榜样(彼前二23)。但是,哥林多信徒则离开这基本信徒原则甚远。不但如此,连希腊的超卓哲理也谈不上,因为柏拉图也说吃亏胜于亏负人(Gorgias509C)。

8. 他们离开这些教训甚远,不但不愿受欺,更主动欺负人,欺压弟兄。社会上互相欺诈,原没有甚么希奇,但在信徒之间就不该存在。加上亏负的就是弟兄,并不表示可以亏负不信的人;不管是甚么人,都同样严重。可是作为信徒,不但要爱众人,更要实行「爱弟兄」。在基督里的人,有种独特的彼此关顾。因此,哥林多人犯了双重的罪,犯了道德的准绳,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

9~10. 保罗再一次引用常理来说话(见2节)。不义的人在希腊文中没有冠词,就把重点放在这种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义的人作为一个类别。在希腊文,神字紧接不义的人;成为强烈的对比。不义的人不能在神的国里(见四20)。承受,在新约里常常不用它严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属于」的意思。保罗接着开列十种罪恶,是天国不容的,其中六样出现于五11。他加上了奸淫的,和同性恋被动(作娈童的)和主动的(亲男色的)两方。把拜偶像的加在强调性欲罪恶的清单上,表示当时异教崇拜中充斥着邪淫。清单的下半段是侵犯别人的罪。偷窃的(kleptai)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盗。其它罪恶参五10~11。保罗指出,这样的罪人在神国中无分。

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cs8,这一句话把福音所带来那急刻的转变,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来了。初期传道者所面对的人群,并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而是标准低下的人,必须神的灵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们转离罪恶,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保罗三次用强烈的但(alla),强调他们从前的旧生命,与如今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对照。第一个动词译作已经洗净,是关身语态,有人认为它与被动式相当(NIV),但保持原来的关身更好,意思是「你让自己被洗净了」(正如徒二十二16)。不少近代解经者认为这是指浸礼,若真是指浸礼,也必然是指内在的转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动。可是,在这段经文中全没有指浸礼的含义,保罗可能用来作喻意式的洗濯(参「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洗去)罪恶」启一5)。apo这字头表示「完全」洗除罪恶。时态是不定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决定性的行动。成圣也是同一时态,说明神的行动,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已。称义也是简单过去式;追溯昔日他们蒙神悦纳,称他们为义。这是个法律上宣判无罪的用语。保罗用这字眼说明神的作为,因着基督代赎的死,宣告相信的人为义,接纳他们归自己。这里把称义放在成圣之后,有点不寻常,也许这里想强调成圣某一方面的品质。又或如加尔文的看法,三个动词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事奉的主的尊贵表明出来。此外,加上我们神的灵。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种神圣的大能,是神的灵所赐的。留意这句话里出现了所谓「三位一体观念的隐现」,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从这类经文中发展而成的。



C 奸淫(六12~20)

  保罗前面已提及一宗乱伦的事件(第\cs165章),现在论到一般性欲的原则。首先,他指出信徒对身子的看法,决定于神为人所成就的事(12~14)。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各种不同的性欲罪恶上(15~20)。

12.凡事我都可行,这里出现了两次,在十23又出现两次。看来这句话是哥林多人的口头语,用来维护自己的行为的;大概是保罗在他们那里的时候,从他的教训中引伸出来的。可能当时保罗为强调信徒的自由,超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等等,曾说过类似的话。其它宗教总有一套规条,信奉的人必须遵从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条例),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赎的必须条件。基督教却不是这样,信徒要避免行恶,但这并不是赚取教赎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信徒并没有篱笆四面封锁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过,这自由必须在奥古斯丁的格言下实行:「必须爱人,此外你做甚么都可以了。」只要按着新约圣经的爱去爱人,这样,就再不用别的法则。不过,哥林多人却没有把信徒的自由,当作无止境的爱,反而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良机。

  保罗也同意信徒自由这话,但随即加上重要的说明:但不都有益处。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过由于事情的结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还有一个要留心的理由: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重点在于「不是我」,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仆」,怎能再受制于别的(七22;罗一1,等)?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肚腹和食物是暂时的(Wilson作「神对肠肚没有永恒的计划!」到了时候,神会把这两样都废坏(废坏见一28「废掉」)。但是身子却不废坏,乃要改变,得荣耀(十五44、51;参太二十二30;腓三21)。身子与情欲,肚腹与食物,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神设计身子不是为放纵情欲,有如肚腹是为了食物。反之,身子是为主。多数人都同意肉体(sarx)一字,保罗是用来指人的软弱,罪恶,堕落的景况;而so{ma,「身子」,却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sarx是人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与神的距离;而so{ma则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人归属于神」(J. A. T. Robinson,The Body〈SCM Press, 1952〉, p.31)。我们不能把身体视若等闲,身体是为主的。是我们事奉主的工具,是我们荣耀神的途径。主也是为身子,表示正如肠胃要功能正常,必须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须有主。只有靠着主赐的能力,我们才能活出当有的样式。

14. 复活在早期信徒思想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从使徒行传头几章可见,其实整卷新约也是一样。父神叫儿子从死里复活,并非只叫祂的灵魂在腐朽的身体中超脱,可见肉体也有它的尊贵。肉体的生命成为永恒事物的圣地,复活的真理,不容我们对肉身嗤之以鼻。这里与新约其它经文一样,说明复活是出自父神的作为(虽然有时也说耶稣复活过来)。与此紧连的,就是信徒的复活,保罗在15章会详细讨论。这里他唯一要提及的,是用复活来指出身体的重要性。身体既然要复活,就必不可归入可朽坏的类别里。用自己的能力一句,是要强调神主动作这事。这里有个十分贴切的呼应,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两者的结局都是废坏。身体是为主,主是为身体,而两者都必复活。顺道一提的,保罗论到主再来时,把自己与已死的人同列(如林后四14);但他也把自己与活着的人同列(帖前四15)。我们没有必要从这些经文推断,到底他以为自己会不会活到主再来那日。

15.岂不知……?在本章第四次出现,是保罗按读者已有知识的宣告。肢体(mele{)是身体各部的普通名词(参罗六13、19)。信徒是基督身体这道理,在别的经文说明得更详尽(十二12以下;弗五23以下)。这里针对的,是信徒与基督联结得非常紧密;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是祂身上的肢体。正因如此,性欲罪恶更显可怖。将(airo{)是「取去」之意;这罪恶之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正当的功能(事奉基督)挪掉,反成为「娼妓的肢体」(又是mele{)。当然,犯罪的人并不真是娼妓的「肢体」,如同基督的「肢体」那个意思。不过,用同一个字眼,能把与娼妓亲密相连的契合描绘出来。那本该只归基督用的肢体,实在蒙受了无比的谤渎。若那哥林多妓女与寺庙有关系的话,情形就更甚了,因为这样就与假神扯上了。保罗强烈的说断乎不可!避之则吉。字眼是me{ genoito「但愿不是」。新约中除了保罗书信外,只有其它一处用这字。哥林多前书则只出现了一次。这是对上述的话激烈的指斥,他绝不容自己有分,「摒诸脑外」!

16. 保罗再一次向读者已有的知识入手。他从性行为的本质申述,并非他个人的见解,而是哥林多人所接纳,又是出自圣经的(创二24)。D. S. Bailey说保罗应用这段经文,以第一世纪的尺度看来,「他对人的性行为的心理体会,实在非常不寻常」。他还继续描写性行为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开敞与委身」(布鲁斯引用)。哥林多人对他们性欲的放任,并未仔细思量透彻。谁与娼妓联合,就与她合为一了。「随便的性行为」,其实并不等闲,乃是神圣之举。称为殿的身体,绝不是为谤渎而设的。

17. 正如16节一样,保罗用联合kallao{(unites)这强力的动词,是专用来表示各种紧密的联系的。字面解法是「胶黏」;也有形而上的含义,不过都是指很紧密的联系。16节保罗用来指与娼妓的肉身联合,性行为把二人连成「一体」。这里用同一动词,表示信徒与主属灵的连结。在灵里结合的,就成为「一灵」。信徒与主合而为一,有「基督的心」(二16),行动也像主。

18. 保罗说要逃避淫行,现在命令式的动词表示一种惯性的行动,即「逃避已成了习惯」。除此之外,任何轻缓的手法,都不能着实地处理它。信徒绝不能暂时表面解决它,必须在思想上摒除。保罗继续说,这罪直接击打人本质的根源。他没有说这是最严重的罪,但指出它对身体的影响是独一无二的。其它罪也会影响身体,只有这罪是把「基督的肢体」与别人联合,「把自己的身体摧毁」(Way)。其它伤害身体的罪,如醉酒荒宴,是滥用外面的东西;性欲却是发自内里的,别有其目的,就是要畅快。除了满足情欲,别无其它目的,是罪的泛滥,本身就是罪。哥得说奸淫是人「一种贬格的肉体结合,与信徒属灵上与基督联合绝不相配」。性欲罪恶是得罪自己的身子。Moule说人所犯的(NIV插入other),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号,意思是「肉体性欲不会摇动发动者稳固的『性格』」。保罗反驳说:「正好相反,犯淫乱的人正是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质」(IBNTG, pp.196以下)。J. Murphy-O'Connor不同意把「身体」当作「个性」解,他认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体与罪无关……罪发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层面里」(CBQ, 40, 1977, p.393)。不论你同意哪一个见解,保罗的回答是:身体是神圣的,又因有复活,身体有它永久的价值。

19. 保罗在这一章里第六次用岂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该熟知的,来告诫他们。前面他提及教会整体是神的殿(三16),这里的身子却是单数的,每一个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naos,意思是圣地、圣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hieron,包括整个场地。这就把生命的尊贵全然提升,无以上之。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带着圣灵同往,是神喜悦住的殿。因此,一切与神的殿不相配的行为,都该摒除。这道理应用在淫行上,就显而易见了,但原则的应用却可更推广,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这一节使我们明白保罗对圣灵的观念。圣殿是神的居所;这是它独特的本质。如今,住在圣殿的圣灵,因此圣灵是神。这圣灵是从神而来这话,也表明了这点。人里面的圣灵是神所赐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经历的结果,又因圣殿属于神,信徒又是圣殿,那末,信徒就属于神了。

20. 理由是你们是重价买来的(顾思壁作「你们已被买过来,又已付清价钱」)。这里可能有个背后的意思,指付给娼妓的价钱(Ruef认为这说法「似乎不甚文雅,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动词用简单过去式,指向过去某一特定的时刻。保罗没有提时间与价钱,也不用多说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买赎罪人而言。这喻意是说明救赎,也许正是学者所谓「圣礼的解放令」(Sacral Mannmission)。奴隶可以藉这手续,留起自由的身价,放入神庙的财库去,然后被神所买回来。依规而言,他就属于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戴斯曼说这里用的字眼,「正合历史记载中的形式」(LAE, p.324)。当然,保罗并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与圣礼的解放令完全相等;重要的是所用的词句,而不是详细的步骤。而且,为罪人所付的代价,并非虚构的虔诚,而是真正的代价,基督的受死。结果,把我们领入自由的境地(参「凡事我都可行」,12节)。不过,我们是神的奴仆,祂因自己把我们买赎,我们属于祂。He{ring对于我们是神的殿,该行事相称,有这样的介说:「人类道德历史进程里,指斥放任主义而不用律法克己或实用主义道理的,这是首创的理论」。因此,我们对保罗论点的始创性与强烈性,都绝不可忽略。

  如今,责任就在我们了,我们务要荣耀神(参罗十二1)。「逃避淫行」是消极的,荣耀神是积极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动机,不是要达成个人的兴趣目的,而是为神的荣耀。所以de{,是e{de{的缩写,是「已经」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语气更加逼切。「尽快做,立即完成!」用简单过去式而不用现在命令式,也与此相合。话里有逼切的语调,不容耽延。



Ⅳ 婚姻(七1~40)



A 一般原则(七1~7)

  保罗把话题转向一些特别的问题,是哥林多人写信给他提及的。第一个问题是婚姻。不少古代人对禁欲,包括守童身,有种莫名的崇尚,哥林多人中显然有些人存这样的态度。保罗尽量容纳他们的见解,表示独身是「好」的,并指出其中好处。可是他视婚姻为正常的,后来更说明虽然独身有优胜之处,但婚姻却带来更完整的结合(十一11)。独身需要神特别的恩赐,保罗也不是不知道在哥林多作基督徒,所面对的种种压力,异教性道德的腐化,经常侵袭,他称之为「现今时势艰难」(26节)。他自己喜欢独身,但他对独身的倡导却十分低调。他并没有命令人可以独身就要独身,也没有说道德上独身高超于结婚。他视婚姻为正规,但承认有些人得神特别恩赐,可以保持不结婚。

1. 「论到」(peri de),这一节开头的字眼,是引出哥林多人信上所提及的问题的方程式(第25节,八1,十二1,十六1、12再出现)。男不近女倒好这句话,可以当作引出哥林多信上的话(布鲁斯说这看法追溯至俄利根);但也可以当作一个问话(Orr和Walter)。好不是指「必须」或「道德上更好」(参八、26节;创二18;约四3、8),乃是值得称许,不被指责的意思。NIV作「不结婚」,是诠释了、RSV「男不近女」的字面含义。「近」(Touch)在这文理上,通常是用在性关系上的(见创二十6;箴六29)。可能有些哥林多人认为信徒在婚姻上,最好没有性关系。但保罗却视性关系为婚姻里必然的部分(3~4节)45NIV的解说似乎较佳,保罗的想法是未婚的人,可以更自由事奉神,因为没有婚姻带来的顾虑(32节以下)。但这并不表示结婚就不好。我们的主叫那年轻的官变卖所有,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物质占有都是罪恶的。

2. 一般原则就是人人当结婚,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丈夫,表示一夫一妻制。保罗同意独身是好的,但他也同时指出试探甚多:免淫乱的事(是复数的,表示很多这类行动)。在这样的引诱下,每人当结婚。当是命令式,不只是准许。当然也有例外(7节),但保罗很清楚说明甚么是正规的。哥林多淫乱事充斥,未婚者很难洁身自守,更难叫人相信他们真的纯正不染。有人评论保罗在此把婚姻看得很低。不过,其实他这里主要不是评论婚姻(参弗五28以下),他不是说这是结婚唯一的理由;他乃是处理一个实况问题。加尔文说,「这里所论的,不是设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论到需要结婚的人」。康哲民认为保罗的话「不讨好却很现实」。

3. 婚姻中双方各有权利,保罗吩咐双方要尽当尽的本分(te{n opheilen)。各人要向对方尽责。保罗并没有强调某一方重于对方,乃将两方面放在同一地位,这在当时男性社会是一个特出的立场。他所用的动词是现在命令式,表示经常性的责任。他强调施过于受,这是很重要的,婚姻是把自己给与对方。

  保罗再剖释这一点。NIV作不属于她(does not belong to her)的意译,动词exousiazo{其实解作「操权」(参路二十二25,「掌权管他们的」)。本革尔觉得「自己」的身子,与「没有权柄主张」两句子,有种「优雅的吊诡」。保罗是说丈夫与妻子都没有权完全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对彼此负责。请留意两件事:在这件事上,他把两性放在绝对平等的地位,同时,婚姻里的性行为是不可少的。保罗不接纳男性控制性生活的婚姻观,也不接纳视性行为为污秽的婚姻观。

5. 有些情况下,双方也许同意不行房一段时间,为要全心全意祷告。但这必然是例外的情形,保罗认为双方完全属于对方,把身体保留不给对方,是一种亏负(apostereite)。为要专心(hina scholasete;「学校」一字从此而出),直解字义是「叫你们有这闲暇」。祷告必须不匆忙,生活的繁忙里,也许真的需要刻意地寻找与神安静闲逸地相交的时刻。可是,夫妇要暂断正常的关系,甚至为了这样神圣的目的,也要双方同意才可。然后,双方必须仍旧同房,否则他们本性的情欲需求,会置身于撒但的饵诱下。

6. 很少人看这一句是指以下的话而说(虽然在文句上是可以这样看的)。多半认为这句是指第5节或上述一段话而言,是对婚姻的接纳方面。停止性行为,可以说是准许,(但恢复性行为就很难说是准许了)。不过,从整段讯息的协调来看,保罗似乎在说婚姻并非人人要守的责任,他陈述了结了婚的人的本分,但并没有说人人都要结婚。

7. 保罗自己的意愿,是众人像我一样更好。这一章看来显然保罗是没有结婚的,可是若说他从来未结过婚,却不大可能。犹太人必须结婚生子《米示拿》(Mishnah,Yeb6:6)。R. Eleazar说:「没有妻子的男人,不是正当的男人」《他勒目》(Yeb.63a),Raba和R. Ishmael也说神留意人甚么时候成婚,若「到了二十岁还未婚,祂就呼喊说:『击打他的骨头!』」(《他勒目》,Kidd.29b)。如此看来,保罗很可能一度结过婚(他曾属公会(Sanhedrin)的一员,就更加必然了;参徒二十六10),不过写这信时却显然不是这种身分。他可能是个鳏夫,可能妻子离开了他(当他信主的时候?)。他有不少特别的恩赐(charismata),其中之一便是他能以独身。他也承认持守独身是神赐的,没有这恩赐的人,不该尝试守独身。各人领受神的恩赐。结婚与否,不能一律定准,各人要认清神的恩赐。婚姻与童身,都是神赐的。



45W. E. Phipps认为这句指的是性关系,但他认为这是引用哥林多人的信,保罗不过引用来反验罢了(NTS, 28, 1981, pp. 125-131)。



B 独身者与寡居者(七8~9)

8. 既说明了一般的原则,保罗进而处理各类别。首先是那没有婚姻连缔的,就是没有嫁娶的和寡妇。有人认为前者是指「未婚的男人」,有人认为是指「鳏夫」。两见解的理由是,这字与寡妇对比。不过,这见解不够根据,未婚(agamois)是含义很阔的字;指所有不在婚约下的人。寡妇是特别提出来讨论的(参「和彼得」,可十六7),也许由于她们特别易受侵扰,引来再婚的试诱。保罗说希望所有这样的人像他,保持现状。

9. 不过,这也在乎他们是否有这持守的恩赐,若神没有给他们恩赐,就可以嫁娶(是命令,不是准许),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NIV加上激情(with passion),用意也很好,意思是对的。不过,这动词可以解作在地狱(Gehenna,即欣嫩子谷,象征灭亡之人的去处,径指地狱。──编注)的焚烧(布鲁斯),原文中也没有cannot一字,更支持了这看法;在希腊文,意思是「若他们生活不能自己持守」(巴勒特)。保罗上述才说过,「淫乱的」不能承受神的国(六9-10;参M. L.Barre*,CBQ, xxxvi, 1974, pp.193~202)。两见解都有可能。



C 已婚者(七10~11)

10. 对已经嫁娶的,保罗颁下权威性的命令(parangello{;见注TNTC帖前四2, 11, pp.80, 87)。他强调这不是他个人的指示,而是主的命令(可十2~12)。这里保罗是指双方均是信徒的婚姻;他吩咐妻子不可离开(动词是被动式的,「不可被分开」;MM说蒲纸卷中这字「已几乎成为离婚的用词了」)。

11.若是离开了,表示她可能不顺服这命令。或,如康哲民认为,这简单过去式表示可能已有这样的情况存在。离开了的妻子必须保持原状,或仍同丈夫和好。同样,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这动词与妻子离开丈夫不同,但结果是一样。保罗并没有提及耶稣所说的例外情况,就是犯了奸淫可以分开(太五32,十九9)。不过,保罗在此并不是写甚么离婚的系统条例,而是回答某些疑问而已。



D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肯同住的(七12~14)

12~13. 留意保罗这一番教训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这当然不是说这话违反主的教训。10节他明说是主的吩咐,因为有主清楚可行的话作根据;这里却没有主明明的指示,他想清楚说明这一点。不过这并不表示他这话没有权柄;他相信他有神的灵(40节)。莫法特指出,保罗谨慎于分别主的话和他自己的教导,正好澄清了某些人以为初期教会信徒随意制作需用的话语,硬说是基督说的这种论调。「保罗并不滥用自由编制耶稣的语录,这在历史上是十分关键性的重点。其实在目前这例子,他要排解信徒生活上的争论,用主的权柄是最便利不过的了。」

其余的人,一定是指与非信徒的婚姻关系。因为除此之外,未婚、寡妇、已婚,所有情况都已说明过了。可是有些人是结了婚才信主的,若只有其中一员信主,问题就来了。保罗对未信者的婚姻,与信徒的结合,以两种不同的角度来看。这里关键全在乎那未信的一方,若不信的妻子情愿(Syneudokei,「与他同意」),继续婚姻关系,那弟兄(几乎与信徒同义)就不要离弃她。对于那信主的妻子,丈夫不信,只要他同意继续同住,就不要离开他,保罗的吩咐语句是相同的(希腊和罗马的律法准许妻子与丈夫离婚,犹太律法却不许)。

14.因为带出理由来。信徒是「圣徒」,是神「分别出来」的人(见一2)。成圣的基本观念是与神的关系,不是道德上的正直无瑕(虽然逐渐会出现)。这样,信徒被神分别出来的身分,并不会因为未信时与仍未信主的配偶结了婚而削减。相反,善终归胜过恶,他的成圣总也覆庇了他的妻子。成了圣洁放在一个强调的位置(这是很重要的),而且是完成式(表示仍继续着)。这句的真正意义很难说明,但属灵的原则是,与神相交的福气,不会只局限于眼前的接受者,而会扩散到别人身上的(参创十五18,十七7,十八26以下;王上十五4;赛三十七4)。因此,信主的配偶成圣,也达到那不信者身上。保罗引用了一般接纳的观念,就是这样的婚姻的儿女是圣洁的。因为若成圣只停留在信主的人身上,那么儿女就不洁净。这字是用在礼仪上的不洁净,「不能带来亲近神的」(BAGD)。这状况是难以想象的。信徒的儿女被视作信徒,直等到他长大到能以自主为止。父母的「圣洁」延及孩子,这孩子是「家庭单位中,神有权可取的」(Mare)。



E 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不愿同住的(七15~16)

15. 若不信者不愿保持这婚姻,情形就不同了。离去是关身语态,「自己把自己挪开」(正如10节以下的动词,妻子离开丈夫)。若不信的一方主动,信徒就不必拘束了。这似乎说那被弃的配偶可以再婚;因为若说「不受拘束是要保持不结婚」,语句就用得太奇特了。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可能是包括混合式婚姻里所有的作法,而不只是针对最末一句。保罗的意思是,神召我们得的生命,是以最广阔的和睦为重的。在混合式婚姻里,同样以求取和睦为最高限线。有时,要与未信的继续同往;有时,则要接受未信者的决定,结束婚姻。最要紧的,两者都要求和睦。

16. 信徒如果维持婚姻关系,到底是否能「救」未信主的配偶,这未能肯定。有人却作刚好相反的结论。至于最近期的翻译者与注释者,则取「乐观」的立场:只要有悔改信主的可能性,这段婚姻仍该维持下去。谁敢说这人至终不会得救呢?可是这见解的根据不够强。文法上也不肯定(正如传二19,三21;和见Sakae Kubo,NTS, 24, 1977~78, pp.539~544),而且上文下理也不合。若那未信的人坚持要结束婚姻关系,信主的偏要不放手的话,必招致苦恼冲突。必然的冲突,不肯定的结果,在所不值。婚姻不能单当作布道的工具,「和睦」是衡量的指标(15节)。



F 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七17~24)

  保罗的笔触从婚姻转移到更广阔的问题,就是在神所分派的任何景况下,都能活得满足。他用两方面来作对比,一方面是神给我们的装备和呼召,一方面是割礼和奴隶,是当日宗教与社会的最显著分界线。作基督徒,就以神给我们原有的身分来事奉,受割礼的,没受割礼的,为奴的,自主的,或是别的任何身分。每一身分都在事奉神上有它的地位。例如作奴隶的,可以用生活见证在奴役的限制下,怎样事奉神(这是自由的人做不到的);那自主的,又能见证他怎样自愿地顺服神,事奉神。保罗的重点是,各种景况下都可以事奉神,不必因为信了主,就离开原有的岗位。

17.只要(ei me{,「但是」,BDF376)有点突然。可能是为引出下文,与上文对比之用。保罗已申明信徒的自由(15节),但自由并非放任。信徒在某些婚姻情况下有自由取舍,在这之上,保罗指出保持原有的身分,才是正常的基督徒作法。巴勒特指出,这一段经文中,保罗「主要不是论神呼召人进入甚么岗位,而是神呼召人悔改时,他当时的身分是甚么。」很多现代译本作「So let him walk」(AV),可是我们不要忘记,保罗很喜欢用「行」来作比喻,描写基督徒生命的活出,是不住进行着的。这一节里保罗两次用各人,放在强调的位置上(NIV删去了第二次):用意是强调个人的责任。动词memeriken(分配assigned),常用作把东西分给人,不过多半把分的东西也写明出来。这里是指神所分给人的恩赐;每个人都承受了神的恩赐。召(希腊文没有在〈to which〉)提醒我们,得救是先从神的恩召来的。不是我们拣选神;是神拣选我们。当神赐某些东西给我们,在某种身分上呼召我们,我们就当依从祂所安排的来生活,使用祂所赐的一切。此外,这不是单为哥林多教会的福利而创的,乃是各教会共有的常规。

18~19. 这对割礼与不受割礼这重大的宗教分界关联重大。对犹太人而言,割礼重大无比,尤其是在马加比斗争之后。他们看未受割礼的人,是在神的约之外,在神给选民的福分里无分。换言之,割礼就是一切。可是在外邦人看来,割礼是一把笑柄,是被蔑视者的记号。他们若见到犹太少年人设法用手术,把割礼的痕迹除掉,好使自己在希腊文化的广大世界里立足,就认为这少年人茅塞顿开了(见马加比书一15;约瑟夫(Josephus),Ant.xii. 241)。但保罗肯定地说,这样的界线丝毫无关重要。受割礼不受割礼,算不得甚么,全无关系(参加五6;六15)。因此,不管身分是甚么,不必求改变;在这两者之上,最重要的是守神的诫命,任何仪文的规则也不能与守神诫命相提并论。

20.17节的原则在此重提一次。保罗重申神旳呼召与被召者当时的外在身分的关系,神既喜悦在人某种身分下呼召他,他就该持守那岗位事奉神。守住是现在命令式,有持续的意思。

21. 保罗从宗教分界转到社会分界。蒙召时为奴隶的人,不必为此忧虑。神在他为奴时召他,自然给他力量过为奴的生活。这一节的下半句是说「若能以自由,就不如利用(它)rather use(it)」,专家们对此意见分歧,有些以上文叫人维持原有身分的印证,认为保罗叫人「虽然有机会可得自由,也不如尽量利用原有的身分更佳」。依希腊文看,这是很有可能的。不过那动词的简单过去命令式,则表示新「用途」的开始,而不是继续用原有的。同时,保罗既然觉得婚姻在信徒事奉上,也带来困难,很难想象他对奴隶会作别想,因为奴隶带来更大的困难。保罗可能在说:「你的身分并非最重要的事,你若是个奴隶,不用忧虑,若能自由,则尽量利用新的身分。最重要的,是你与主的关系。」

22. 保罗用对比的句法,强调外在身分的无关重要。作奴隶的蒙召,便进入为神儿女荣耀无比的自由里,他已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这神圣的自由远强于他外在的景况,他该看自己是主所释放的人(freeman是从为奴获释的,也指从未为奴的人)。被主所召该变成「在主里蒙召」,就是被召进「基督里」去。加这个字上去很特别(一般只用召便够);表示加意强调信徒与神圣的主那亲密的关系。保罗特别拿奴隶作比喻(奴隶是第一世纪最被轻视的人)是别有用心的。此外,相辅相成的真理,就是自由身的人蒙召,就成了基督的奴仆了。这里的重点同样,外在环境根本不重要。自由之人最重视的,该是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一生该谦卑顺服他的主,别的无关重要。

23. 保罗重复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见六20(参阅注{\LinkToBook:TopicID=146,Name=C 姦淫(六12~20)})。信徒是主血所买的,他们属于主,就不该作人的奴仆。戴斯曼指出,不少奴隶的解放令的文献中(见六20注{\LinkToBook:TopicID=146,Name=C 姦淫(六12~20)}),特别说明一个人看被一位神明买了,作了该神明的自由人,那么他就永不可再被卖为奴隶(LAE, p.325)。保罗也许心目中也想及这一点。没有人能强逼哥林多人再次为奴;那么他们自己就更不该甘愿为奴了。可是,作自由人必须有与别人不同的性格、思想与心志。无条件地接受人家定下的规条,服役在人为的体制中,并不困难,这正表现出为奴者的思想。基督徒却不是这样。

24. 这一段结束时,再把已提过两次的原则重申一次(17、20节),各人(留意个别性)要守住神召他时的身分(NIV的「to」是不必要的)。这并不是叫人不可以改善自己,不过提醒人不要因为作了基督徒就要转换身分。信主并不是叫人要改行业(除非与信仰不相合),做更「属灵」的工作。人生一切都是神的,我们就在原位事奉神,直等到祂召我们转变。全段中,召(called)的简单过去式,是追溯神呼召的当儿,守住则是现在进行式的。保罗加上「在神面前」(NIV作as responsible to God)。他不是倡导一种消极的接受,无论如何持守现有的状况。他乃是要提醒信徒们,他们在信主的生命路上,并不孤单;神与他们同在,不管环境如何。因此,保守自己在祂里面,是首要的,不可中断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G 童身(七25~38)

25.论到(peri de,见七1)指哥林多人询问的另一个问题。童身(parthenoi)通常是指女的,但也有时指男的(新约中只见于启十四4)。有人认为这里指男女二者(例如本革尔,Craig, Hurd, p.68)。J. K. Elliott认为那众数是指已订婚的男女(NTS, 19, 1972~73, p.220),而J. Massingberd Ford则认为指年轻的寡妇或鳏夫(NTS, 10, 1963~64, p.362)。不过,从段的论调看来,保罗是指女的而言。六次中有五次,他用的是女性冠词,表示他心目中是指女性,而这第六次很自然也该相同。女孩子结婚与否,是她父母或监护人决定的。保罗在这事上并没有主的吩咐,他明明地表白了,这是他自己的劝告。他用主的怜悯来描写自己,同时肯定了两件事:他自己的短缺,和他的主的确实。所用的完成式(e{lee{menos)表示主的怜悯恒久不变,忠心(pistos)则表示接受神大恩的人当有的责任。这个字可以作「信徒」解,但在这经文中不大切合。

26. 保罗的劝告,是以现今的艰难(anangke{)来做根据的。一般认为这是指主再来前的艰难,而且往往当作必然的解法。可是新约中从未这样用这个字,最接近的用法,是指耶路撒冷被毁前的困境(路二十一23)。保罗时常提及主再来,可是没有用anangke{。他用这字时,意思是「不得已」(37节,九16),「困苦」(林后六4)等,却从不指主再来之前的事态。这里似乎不单指信徒一般受的敌对,而是写这信的当时,哥林多人面临某种严重的困境(本革尔肯定是「革老丢时代的饥荒,徒十一28」)。不管到底是甚么,保罗的这班朋友当时正受着不寻常的难处;既在艰难之中,他认为最好就是持守原有的身分了。狂风暴雨中,绝不该更换船只。

27. 保罗清清楚楚解释:已经结婚的人(希腊文的意思是「与妻子连结起来了」,中文作有妻子缠着),就不要求解脱。若「已经解脱了」(意即已离婚、已去世,或从未结婚),就不要求妻子。两个动词都是现在完成式,指已成事实的景况。

28. 不结婚固然好,结婚却仍然是正常的,这是保罗一贯的立场。婚姻并没有丝毫罪恶的成分,他再三地说明。虽然时势艰难,最好不结婚,但若结婚也并非犯罪。处女也是一样。保罗叫人最好不结婚的理由,是结婚必受苦难(原作thlipsis,「苦难」是单数),但他没有说明是甚么苦难。Robertson和Plummer引用培根的话:「有妻儿的,是命运的俘虏」,「儿女使劳苦得着安慰,但也叫困境加倍痛苦」。婚姻带来责任,但在艰难情势下,婚姻自然引致某些烦恼。肉身(英文作in this life),在此是囊括了人的软弱,「人生的一切限制」(Ruef)。保罗不再继续谈这问题,深显出他的体谅。他用我字,是强调式的;他在尽所能(用的是意欲现在式)免他们受苦。

29.我对你们说(「我的意思是」),表示以下的话更加严肃。减少是现在完成式分词:「时候减少了」。很多人认为是指主再来,也许是不错的,不过保罗虽然时常提到主再来,却从没有因主再来而给这样的劝告。不论先后的书信,他都用主再来鼓励人要无可指摘(见帖前五1~11;腓一9~11)。这里强调的时势艰难,根本没有提及。那些主张这里是说主再来的人,似乎无法回答为甚么末世的一代,与其它世代的人生活有异。我们都要面对同一的审判。加尔文认为是指人生的短暂(Robertson亦同);但很难与下面的吩咐相配合。RSV作「指定的时日」(appointed time),但问题是:「指定甚么?」最好的解释是当时哥林多面临的局势(26节的「艰难」)。看来这局面快到顶峰的阶段;在困境中,许多生活行程都得改换,尤其是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其它事情也一样。哀哭的,原必笼罩在哀愁中;快乐的,必乐也忘形;买了东西,自然欣庆新得手的东西。可是,在苦难汹涌之中,时日无多,人人都不能再沉浸在正常的观感里了。信徒就更不该沉迷在今世的境遇中;要超越这一切。

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这句话总括了一切。句子的结构很特别(chraomai是直接受格,新约中只此一次),但意思却很明显。保罗是指所有使用今生时空中东西的人。专注译自katachraomai一字的,上面的字是它未成复合字前的字,加上了前缀kata,有时会使一个简单的动词添上了恶性的意味(「滥用」)。不过,有时只是加强了语气(「用尽」),加强的程度并不显著(即是说简单形式与复合字分别甚微)。在这段经文中,NIV似乎取得其用意,说那用世物的人,不该被今世之物缠磨,忘记了世物本短暂,永恒才最要紧。sche{ma(现在式)是指外面的形状,尤其是指会变形的意思。世事变幻不定,今生的事物抓不定,存不住;它的本质就是要消逝的,信徒若当它有永久不变的价值,就愚不可及了。

32. 保罗复述27节下段的话,希望他们无所挂虑(anxieties,RSV);时势的困扰,就是说结了婚的人要为配偶挂虑:「一个人可以自称英雄,但一旦想到孤儿寡妇,立时成了懦夫」(赖富特注26节)。这挂虑会叫人事奉主不够全心,达不到保罗的标准。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也许保罗觉得这是最好不过的(解经家多半存这主张),不过,他刚刚又说过,他愿意收信者无所挂虑;所以,他的心意可能是要他们事奉主能安心舒畅,接纳神在他们生命中的旨意,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圣洁等问题诸多牵挂顾虑。MM证明动词aresko{(please)的含义是为别人好处着想而事奉,这里则指神。这是保罗情愿独身的因由,他要人全心事奉神,没有分心的事。

33. 反之,娶了妻的,必然有某些今生的事挂虑。这不是指属「世俗」的事,而是提醒已婚的人,必须顾念家人的需要。他有责任要承担,就必然在今生的事上花费精神心思了。他必然要面对怎样讨妻子喜悦(aresko{如32节)。34节的「分别」,应该归入这一句,他要讨主喜悦,也要讨妻子喜悦,就被「分割」了。

34. 有的版本把分别一动词,当作妻子与处女的分别(AV,中文亦然)。不过,这不是希腊文的本意。保罗继续指出的,是已婚和未婚的女子,与男子一样有这分别。没有出嫁的当然可以指寡妇、离婚的,或处女,所以这里特别指明是处女而言。没有结婚的女子,没有婚姻的束缚,能以专心在神的事上,没有分心的事。她「身体灵魂都圣洁」(RSV)。「圣洁」在此不是指道德上的,而是指分别为圣。处女并非比妇人更圣洁,但她的分别为圣,则不被家庭责任所影响。相反,已婚的女人,必须关顾丈夫的需要;她像男人一样,也要挂虑世上的事,讨配偶的喜悦。

35. 保罗强调他说这些话,全是为他们益处(「benefit」或「advantage」)。不是要牢笼你们。牢笼是借用打猎的比喻,「不把猎网投罩你们」。他并不想擒住他们,约束他们。他希望他们行合宜的事(eushe{mon,「状况良好」),就能持之以恒(euparedron)。未婚者的事奉不致于受到中断,没有任何分心的事。

36. 保罗再三表明清楚,他一方面说明独身的优胜处,同时亦表明婚姻不该被轻视。处女出嫁并非犯罪,这一节很难解释,有三种讲法,都有人主张。

  (a)有人指女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待……不合宜,指没有为她的婚姻安排。父母的立场认为守童贞比结婚更好,于是使她不出嫁(至于女子同意或不同意则不清楚)。可是,这时候却犹豫自己做得对不对。在第一世纪的哥林多,女子到了结婚年龄却受阻碍,而她又急于结婚的话,势必招祸上身,且父女均受羞辱。过了年岁原字是hyperakmos,一个很特别的字。意思大概是「过了发育成熟的阶段」,(akme{是「最高点」;「全盛时期」,柏拉图说女孩子到了二十是达到akme{,Rep, V.460E);也就是说,她已到达或过了应该结婚的年岁。保罗再加上一点,「事又当行」(it has to be,RSV),可能是说她没有持守的恩赐(参7节)。父母既见这情况,就可随心愿办理,不算有罪,让他们结婚好了。反对的原则有二:「他的童女」通常并不代表「他的女儿」(不过也出现过;LSJ引用沙孚克理(Sophocles)把「我的童女」说作「我的女儿」)。同时把监护人包括在父母之内,也是言之过急。此外,「叫二人成亲」很自然当作这一节里所提的男女,这原是没错的;可是,文法专家A. T. Robertson却认为这句动词的主语,是「从上文下理引申出来的(指一对青年男女)」(Grammarp.1204)。AV及JB取这看法。

  (b)NIV(RSV、GNB)却主张有人是指一青年男子,童女是他的未婚妻;两人同意守童身。保罗告诉他们,若改变心意要结婚,也没有罪。不过,这样似乎把现代的订婚观念渗进去经文了。希腊人看来没有「订婚」这回事的(康哲民)。犹太人及罗马人则有许配的仪式,不过这超过了我们「订婚」的涵义;这其实已等于结婚的第一阶段,只能依离婚手续才可以解除的。而且,这不是由二人合意就可以进行的,必须由父母安排。即或容许这里是「订婚」,问题来了,「订了甚么?」当然是「订了婚」,「预备结婚」的了;若不是想结婚,又何用订婚呢?况且,若是这样假设的话,待这童女不合宜(acting improperly towards the virgin)一句就很难明了。他若答应了不与她姞婚的话,那么,不娶她就没有什么「不合宜」。还有,「他的童女」(NIV把希腊文的「他的」,译作他订了婚的),这样称一个人的未婚妻,未免怪异了。这说法虽在某些圈子十分流行,可是Hillyer的见解很有道理,他说这个解释反映「较近代西方的背景」。

  (c)不少解经者又认为,保罗是指「属灵的婚姻」,人有了结婚的形式,却像弟兄姊妹般生活在一起,在极度属灵的动机下,禁戒性欲。他们追求的是灵的合一,非肉身的结合。有这观点的人,往往把hyperakmos指那男人(文法上是通的),而解作「热情过度」之类的意思。如果抵挡不住了,保罗准许他们结婚。对这观点最有力的反证,就是保罗根本认为结了婚的人,若禁制性关系,属于亏负对方的行动(5节;存这观点的人很少讨论这一点)。禁戒性生活,若彼此同意可以「暂时」实行,但过后就必须「同房」。一个这样重视婚姻性生活的人,竟能赞许不履行性关系,真是很难想象的。此外,这观点必须把动词gamizo{(「叫……成亲」),解作「出嫁」(38节注)。Robertson和Plummer认为这一点是关键。还有,hyperakmos解作「热情过度」,也甚有可疑。莫法特说这字指「性欲的涌流」,可是没有解明理由,也并不顺情理。若认为主题没转换,必然是指那男子,那么这解释就是必然的;但这字的解释,却并不是这样。末了,「属灵婚姻」最早出现于第二世纪,而且备遭反对。依我们现今的知识,绝无理由相信这事早已存在,而且保罗也赞许。

  每一个解释都有充足的反对理由,不过,第一个见解似乎较宜接纳,因为反对的理由没有其它两个那么强有力。

37. 保罗再度强调处女不嫁更好,却列下了四种条件,才可以这样作。

  (a)他要心里坚定;确信自己这作法是对的。(b)没有不得已的事,即外在的承诺如合约之类。(c)他有「权柄」(exousia),「由得自己作主」(Parry)。奴隶就没有这权柄了。(d)「心里又决定了」(kekriken)留下童女(保持童女身分)。若这四条件达到了,这样,他不让她出嫁是好的。

38. 保罗的结论是,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动词「叫她出嫁」(gamizo{),在新约之前未曾出现过。字末的-izo{表示「叫她出嫁」(而不是「出嫁」),这样,用在订婚夫妻或属灵婚姻,就不合适了(那两种情形要用「出嫁」一字的意思才合)。那些存这两种观点的人说,新约时代的-izo{字末,在许多动词上已渐渐失去那特定的意思。那也是真的,不过没有人证明gamizo{果真是这样。存这看法的人,坚持说这gamizo{与七28的gameo{意思一样。可是,保罗何以要更换动词?何以只在这里改?何以用一个动词,是别处一贯解作「把女子嫁出去」的?



H 寡妇(七39~40)

39. 基督徒旳婚姻,妻子与丈夫一生相属不分离。他若死了(koime{the{,「睡了」),她就可以再结婚。NIV译作他必须是主里的人,有点过分准确。一般都接纳这句话有这含义,但保罗只是说「要在主里」而已。信徒对婚姻像其它一切事一样,一定要紧记他是基督身上的肢体。

40. 保罗从头至尾都避免说独身更高尚,他认为寡妇若能保持不再嫁,会更有福气;不过,我们读这句话时,必须记得前面所提的特殊情况。保罗说这番话时的权威,并非暂时性的;他有时有耶稣的话可以引用,有时他表示自己的见解,但他这样做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有神的灵。他很清楚辨明神的推动,他的话并不只是他的私人见解。他说我也,可能指哥林多有人自认有启示,保罗一点也不落在他们后面。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Ⅴ 祭偶像的肉(八1~十一1)

  吃不吃祭偶像的肉,还有甚么可犹疑的余地呢?今日的信徒会觉得有点奇怪。我们今日会觉得,与偶像绝无可妥协的地方。可是,对第一世纪初信主的哥林多人,则不是这么容易了。当时情况有两方的困难:第一,当时在庙里,或在某些与偶像有关的场所吃饭,是公认的一种社交习惯。这是当时社会仪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莫法特)。人们聚集的场合,不论公开或私人的集会,都是与献祭相宜的场合。若不参加这样的集会,就等于从社交圈子中断绝了。不但如此,低层社会的人(参一26以下),「惟有从异教宗教庆典中才知肉味」。不少人「绝不肯放过这些异教庆典中所得的肉碎」(Theissen, pp.128以下)46。有的信徒吃起来,良心有亏;有的坚信只有一位神,会这样想:「在一块木石面前吃肉,有甚么相干?献给一位不存在的神的肉,有何分别?」

  第二,市上所卖的肉,大部分都首先献过祭了(见SPC,p.33)。牲口一部分在坛上献给神,一部分给祭司,通常还有一部分给献祭者。祭司们多半会把不用的出售。所以,有时很难分辨店里的肉,是否是献过祭的。留意这里有两个问题:在庙里坐席,和吃市上卖的祭肉。可讨论的有许多方面,保罗先用信徒的爱心来着手。



46巴勒特引用H. D. F. Kitto:「日常的食谱是麦粉,橄榄、一点儿酒、鱼作为配菜,惟有大节日才有肉吃。正如Zimmern说:一般古希腊人的晚餐有两道菜,第一是粥,第二也是粥」(NTS, 11, 1964~65, p.145)。



A 对偶像的认识(八1~6)

1.论到(peri de)这词式,是用来引出哥林多人信上询问的事(见七1)。这是他们的疑难之一。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可能是引哥林多信上的话(NEB及GNB)。保罗也同意,知识是重要的,他同意要应用知识行事。「都」字可能暗示哥林多人,他们引以为荣的知识,并非得天独厚,乃是信徒所共有的。但爱是更重要的。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见四6「自高自己」批注)。知识往往与骄傲相伴而来,却与基督徒真义相违。知识叫人自高,爱心却造就人(参腓立斯,「知识叫人看来伟大,却只有爱心能叫人成长」)。造就(oikodomei)原应用在建筑上;保罗喜欢用来比喻信徙品格的进程(见TNTC注帖前五11,p.102)。

2. 今生的知识再完善也不过是片面而已,人以为自己知道多少(完成式表示完全的知识),其实──他仍是不知道(若简单过去是表始动词(inceptive),意思是他对真知识尚未起步),按他所当知道的(当must,dei)。自己知道的必然是片面不齐全的,就无甚可夸了(参十三9)。可能还有另一个想法:自以为知道的,其实不知道(参三18)。正如Kay说:「知识自傲于学了许多,智慧自谦于所知极微。」

3. 相反地,爱心有恒久的功效。这里保罗的话叫人感到意外。他说「若有人以为知道甚么,他甚么也不知道;若有人爱神」,我们以为他会说「他就有真知识了」,可是他说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我们认识神,并非最重要,最重要的,乃是神认识我们:「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二19;参加四9)。真正爱神的人,就列在神喜悦认识的人的圈子里了。

  在这三节里,保罗轻微地责备那些过于高抬知识的人。信徒的指针是爱,不是知识。

4.再回到祭肉的问题上去,保罗同意哥林多人说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或「世上并无偶像」;参JB,NEB)。不少人认为他也许在引用哥林多人的话,因为这句话绝不代表他全面的见解,他后面说过,献给偶像其实是献给魔鬼了(十20)。偶像背后有邪灵,虽然并非拜偶像者以为的那一位。不过,这里不是保罗的重点。保罗同意外邦人拜的神并不是神,在这宇宙系统中,并没有与偶像相类的实体。既肯定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就必然没有偶像的神了。犹太小男孩最先学习的,就是示玛(Shema):「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这是绝对基要的。犹太人坚守不移,基督徒的信念也绝不逊于犹太人。

5. 保罗承认有称为神的,拜偶像者视所拜之物为「神」,也相信它是神。称为表示不真。不管它或在天,或在地,一概否定了(屈梭多模解释在天者为太阳、月亮、星辰,地上的是邪鬼)。许多的神和许多的主,大概没有多大分别。「主」在当日的异教中,很常用来指神明(保罗用主来称耶稣基督,用心就更显明了)。保罗的用意不过是说明外邦世界拜满天神佛,却没有一个是真的。

6.然而是很强烈的相对语all,我们(for us)是放在强调的位置上。信徒与拜偶像的人极大的分别:只有一位神。父是神的称呼的特色,一方面说明祂与子的关系,一方面也说明祂对祂子民细心的关注(两方面在下句中都有提及)。异教者把被造物分属于不同的神明或女神,各有不同的领域。但保罗说,这一位神统管万有。我们从祂而来,为祂而活;祂是我们的源头与目标。前置词归于(for),eis,表示生命的环境。信徒是为神而生活的。

  保罗又提及子,就是一位主,耶稣基督。一位指出基督徒相信一神论,有别于异邦的多神;而主则指基督的神性。两者一口气来谈论,就更明显了。保罗在此没有考究两者的关系(使日后的神学家添了不少难题!)。不过,他明说只有一位神,也明明地把主耶稣包括在一位神里了(参莫法特,「保罗视那一位主与一位神同为一」)。万物都是借着祂有的,指明基督是经手创造的一位;父借着子创造万有(参约一3;西一15以下)。我们也是借着祂有的,意思是信徒惟有透过祂才存在,这儿是指在基督里的新创造(参林后五17)。



B 软弱的弟兄(八7~13)

  保罗对拜偶像有不少话要说,例如,信徒必须逃避拜偶像的罪恶,视为与魔鬼联合(十14、20)。不过,他首先要信徒以爱心行事,在这事上,或在其它事上,刚强的要考虑软弱者而行事才好。

7. 保罗前面说过,信徒该有知识看穿偶像原「算不得甚么」。这里他指出不是所有信徒都有这知识。这话与1节并不矛盾。第1节保罗说这知识并非局限于哥林多优秀的分子;原则上来说,每一个信徒都可以有这知识。不过,不是每个信徒都到达这地步,有些人未信主时,习惯了把偶像当真的想法,未能一下子排除掉。就如今日宣教工场上,不少信主的人很难完全丢弃巫术的信念(更不用说在称为「开明」的社会,也存留多少迷信呢!)。在哥林多,旧思想仍然保持未脱;有人吃祭过偶像的肉时,一向对偶像的观念会令他们觉得仍然在拜偶像。保罗说他们的良心软弱,也就污秽了。刚强者深知偶像算不得甚么,吃了祭肉毫无影响,但对软弱的弟兄却自觉犯罪了。

8.其实(But,de,是反义字),吃甚么食物是很次要的事。那些主张可以吃祭肉的人,并不是持守甚么大不了的原则(如保罗坚决拒绝必须行割礼的主张)。食物是无关重要的,不能叫神看中我们\cs8(bring us near to God),现在式是指此时此地(有版本作未来式;食物在审判的日子,不会叫我们在神面前得奖或受责)。吃不会叫人更完美,不吃也不叫人亏损。保罗在此可能又引用哥林多人的话,那些刚强的人认为信徒应该使用自由吃祭肉;这才表示他完全明白偶像算不得甚么的真理。若有人怕事不敢吃,他们就说他是个差劲的基督徒,若吃的话,就优胜多了。若是这样的话,保罗一方面接纳他们对食物的看法,却倒过来应用,吃不吃都无关紧要,无须坚持。

9. 人若坚持一定要做准许做的事,其实就未学会爱心的功课。信徒必须顾及软弱的人。哥林多那些刚强的人,要争取「权利」(恐怕你们这自由,译自exousia,「权柄」或「权利」);对于偶像,他们喜欢怎样做就怎样做。保罗提醒他们,若对别人有损时,信徒绝没有使用「权利」的自由。绊脚石(proskomma)是路上的石块,障碍物,叫人跌倒,行走困难的。刚强者行事,绝不能妨碍软弱者向前走。一个人看为对的,另一个人可能觉得很错。一个人的正误标准,不能强压在别人头上,人家的良心会有不同的反应。

10. 保罗提出有甚么情况会出现,假设一个有知识的人,在偶像的庙中坐席,这是常见的社会习俗。不少释经学者指出,在俄西林古(Oxyrhyncus)的蒲纸卷中,有这样的请柬:「Chaeremon诚请你明天赴上主Sarapis之宴,地点为Sarapeion(即Sarapis庙)……」,从附图(一、二)中可见一间典型的哥林多庙宇的格式。进食就是「坐席」;那人在为偶像而设的地方,倚着桌子,怡然自得。保罗问,一良心软弱的人,岂不会因而放胆仿效吗?这动词是译作第1节的「造就」。刚强的人必然会说,要鼓励软弱的人实行这些教训,他们就自然得着造就了。保罗沿用他们这个字眼,指出其中的害处。「这样的榜样真能『造就』软弱的弟兄么?你『放开他的胆量』自取绊跌罢了!」(参Lenski,「明明是破坏,却称为教导」)。



图一:哥林多的神庙

这是哥林多人熟悉的偶像庙宇,留意那饭堂。



图二:神庙中的饭堂

  每间饭堂可容纳十一个人,房间当中的正方形,必定是煮饭的地方。院子则成为最理想的集会处所,人人可用,又可通入饭堂(参八10)。保罗的时候是否还用这些房间,我们不敢肯定,但有这可能。不过,一般来说,他那时候的庙宇也必大同小异。

11. 保罗说明后果。刚强者引以为荣的知识,引致软弱者极严重的伤害(动词转用分词,可能表示继续不断的软弱)。沉沦(apollytai)是个很强烈的字眼(参腓立斯,带来属灵的灾殃)。刚强的人诱导软弱的人陷入罪里,招来毁灭性的大祸;这些罪是他本来不会犯的。保罗指的是现在式的活动(时态是现在式,非未来式):「这里不是说那人永恒的结局,而是现今信徒的生命与事奉被扼杀了」(布鲁斯)。字眼的次序很特别,保罗强调「基督为(di~ hon)他死的软弱弟兄」,这句原放在未尾。「这最末一句的声势再强烈不过了,每一个字都有讯息在其中;『弟兄』,不是陌生人;『为他』,正为免他沉沦;『基督』,不是别的等闲人物;『死』,非同小可的事」(Robertson和Plummer)。

12. 害了软弱的弟兄,已经够遗憾了,但还未完结。得罪弟兄们,等于得罪基督(这功课是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老早就领会的了,徒九4以下)。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所以任何为害于他们的,也就是敌对基督了(参太二十五42~45)。作基督徒是极尊贵的;有时很容易轻视教会中的某些分子,看他们为不重要。其实并非如此,圣灵的殿(六19)绝不会不重要,神也住在软弱人里面,我们必须尊重他们为基督的肢体,提防得罪主。伤typto{,新约只有这里用喻意式出现。一般用法是强力击打,刚强的「打击」软弱者的良心,大大伤害了他们。

13. 保罗自己则竭尽所能不绊阻软弱的弟兄。这段经文中,他可能单指祭偶像的肉,不过他只说「食物」(NIV作我所吃的)。若必要的话,他宁可吃素,永不吃肉。重点是,不求自己的权益,自己的舒畅,而是弟兄之间的益处。这里很强调弟兄;上三节中出现了四次(NIV最后一次作他)。叫……跌倒是skandalizo,很难译的动词。意思是「开动陷阱」(从skandalon来。一23。饵棒,陷阱上的一根棒,如鸟兽一踏上去,陷阱就开动)这字用来比喻很多种烦扰。保罗这里用的否定词是oume{,是很强烈的,并与「into the age」(指来世)连在一起,是极强烈地说永不。

  这一章陈明的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刚强的信徒很容易体验,许多事是可行的,无害的,但软弱的却看为罪恶。当然,并不是说新约圣经认为坚强的信徒,一生就被困在弱者的枷锁下;而是说刚强的人要时常用爱心体念软弱的。就如上例,刚强者要为弱者的良心,在行为上有所约束。单为争取「权利」,是收不到甚么善果的。(参罗十四,保罗讨论同样的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C 保罗的榜样(九1~27)



1 保罗的权柄(九1~14)

  骤眼一看,这一段似乎是另一个主题,不少人认为是另一封信的插入,或保罗暂放下主题而插入的一段话。不过,这样的假设是不必要的。保罗一直都在针对自以为刚强的,虽然对人有伤害也坚持自己权利的人。他已明明告诉他们这是不对的。现在他用自己为例,说明自己怎样持守这原则。他传讲的道,必身体力行。从他的话中,可见有批评他的人指责他,说他既甘让自己的自由受规限,就证明他不是信徒。他们不晓得,「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能够做我应当做的」(Green, p.94)。保罗为两件事极力争辩:(a)他是千真万确的使徒;(b)不管是他或其它信徒,也不能滥用信徒的自由而叫别人受亏损。

1. 保罗用四个问话开始,每个答案都应该是「正面的」。头两句问话的次序,先是信徒的自由,然后使徒的权柄,表示他所做的已超过他劝诫哥林多人要做的了。他不但放弃了一般信徒共有的权利,连使徒特有的权利也放弃了。保罗很少用耶稣的名字而不加上「基督」的。也许可以假设他要加强主人性的一面。他见过耶稣,是他作使徒的资格之一。使徒是目击证人的权威,见证福音的事实,尤其是复活的事实(徒一21以下,二32,三15,四33等;留意亚拿尼亚对保罗的话,「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又得见那义者」,徒二十二14;参二十六16)。由于保罗不属起初那班使徒的行列,有人就会怀疑他是否有权作证人。不过,他在大马色路上,有了特别的经历──看见了主(十五8)。这就成了他见证复活的资格了。这一句他特别加重了语气(不是,ouchi,比其它几个问话的否定词较强)。哥林多人是保罗在主里作的工,意思是「叫他生长的」是主,不是工人(参三5~7)。参加尔文,「我们谈及工作果效的时候,必须时常记住,把全部称赞归给神。」保罗不但见过复活的耶稣,而且主分派他作使徒的工。

2. 别人尽管对保罗的使徒身分质疑,但哥林多教会则绝不该如此;「他们若否定他的位分,则同时废弃了自己的位分」(康哲民注1节)。没有人像保罗与他们有这样的关系的了,他们就是他们作工果效活生生的见证,印证在当时文盲时代是很重要的东西。在泥土、蜡,或别的物质上压下的印记,是归属的记号。印记人人可见,人人知其意义。印记成了证实的凭据。哥林多人是保罗带领归基督的,因此,他们就是保罗作为使徒的标记(「我作使徒的证书」顾思壁)。他们作了基督徒,就足以证实这一点。

3. 这句话在希腊文可以用来接承上文,但也可以用来连接下文。近代译本中多半同NIV译本一致,用来连接下文;可是这一句其实与上句更配合。下句其实并不印证保罗的使徒身分(见1至2节);只说明他使徒身分被接纳之后,所带来的后果。apologia译作分诉,是对控罪辩护的法律字眼,盘问也是法律字眼(见二14)。两个我(my、me)字都具强调语气。

4.权柄(exousia)在八9哥林多人曾用过(自由)(见注译{\LinkToBook:TopicID=158,Name=B 軟弱的弟兄(八7~13)})。上一章论到吃某些食物的问题,保罗在此可能想提醒他们,他在这一切事上是有十足权柄这样做的。不过,依上文下理看来,吃喝应该是指「靠教会的供养」而言;主要是维生的权利这方面的意思。保罗不肯用这权柄,并非承认自己不够资格。这里用复数也许是书信的句法(与「我」相同;保罗书信上的我们,很难断定是否包括他以外的人)。不过,前面几节用单数,这里转为复数,有人认为他把其它人包括在内(特别是巴拿巴)。

5. 这句并不是申明使徒有权结婚。在使徒时代,已没有人对这事质疑的了。反之,这里乃是申明使徒有权娶信主的姐妹为妻,一同出外工作;也就是说,已婚的使徒可带妻子同行,由教会供给所需用的。彷佛其余的使徒,表示大部分使徒是已婚的(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保罗特别提出矶法(彼得),作为有力的例子(参可一30)。主的弟兄最自然的解释,就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有人认为是约瑟前妻的儿子,或耶稣的表兄弟,证据都不足够。不过,作这样假设的人显然认为马利亚生耶稣以后再有儿女是不大相宜的事。可是弟兄两字经常出现,并没有加任何脚注,则与这见解相违。

6.独有是单数的,似乎巴拿巴是随后想起才加上去的。保罗说只有他和巴拿巴两个使徒(巴拿巴作为使徒的经文,参徒十四4、14)是传道时不受供养的。这样看来似乎其它人的惯例,是靠此养生的。

7. 保罗用人世间三种不同的活动,表示他本有这权柄的。兵士、种葡萄园的人、牧人,全从职业维持生计,引申出基督使徒也可以这样做。留意三者不同的位分:兵士一般是受薪金的,种葡萄园的可能是园主,而牧人多半是奴隶。可是,全都靠职业维生。

8. 论题继续下去,第一问题用me{开始,表示答话该是否定的。保罗用各种人间操作来作比喻,他说并不是只从人智慧的角度而说(不是照人的意见),他可以从律法中找到印证(这话的答案该是「正面的」)。犹太人一般仅以旧约前五卷书为律法,但有时也放松点包括全部圣经。不管指哪部分,律法总是代表权威。

9. 古时以色列人用牛来打谷,牲畜踹踏在谷米上,就把谷壳从谷粒上去掉。然后一齐向空扬起,糠?被风吹去,重的谷粒就落下来。律法上说明,牛在踹谷时,不可笼住牠的嘴(申二十五4),表示牠可以一边吃。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这问题,答案该是「否定的」。这并不是说,保罗觉得神不挂念牛的需要(参太六26;路十二6~7),也不是说这节经文与牛无关。要记住,这节经文出现的段落是关于人的,不是动物;所以起初也可能是用来寓意的了。既然如此,拉比们就更可以用这节经文,坚持既然适用于牛,就更适用于人了(《他勒目》,BM88b)。保罗正是这样引用,他指出这句话应用的重点何在,根本不是在牛。这乃是个原则;工人得作工的工价,应用在牛身上,也应用在使徒身上。

10. 保罗强调这话最主要是对传福音的人说的。诺克斯译本更强,「岂不分明是为我们而说的么?」因此基督徒工人,不论耕种的、收割的(参三6),都要存盼望作工,神要从他劳苦的功效中,供给他一切需用。

11. 保罗提出实例来了,前面的子句表示条件已符合了:「我们若……撒在你们中间」。保罗所撒的,就是在哥林多传的道,建立了教会。虽说撒种,其实他也在其中有点收割。他实际上作工的性质,在这里并不重要;他关注的是,谁作工耕耘就该得收获的庄稼物。保罗在属灵事上为他们劳苦,就有十足权利享受物质的收获。

12. 似乎其它人正享受保罗所说的权利,也许彼得或亚波罗等曾受过哥林多人的馈赠。保罗却没有。显然有些哥林多人用这一点证明保罗不是真使徒。他们的理论是,保罗内心自知攀不上作使徒,所以也不求取使徒该享的供应。保罗反驳说,作为哥林多教会的始创人,总比其它人更有权享受这些东西了(我们是强调式)。保罗用阻隔一字很不寻常(新约只在此用过)。意思是「插入」,在敌军进攻的路上,阻挡去路。保罗不作任何事阻挡福音迈进的通路。

13.你们岂不知(见三16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2,Name=2 神的殿(三16~17)}),表示他们本该知道的。在圣事上劳碌的,从其中维生,这是人所皆知的;更明显的,是那伺候祭坛\cs8的(伺候是「坐在旁边」的意思;代表惯常的服事),就得以分领坛上的祭物(利七6、8~10、14、28~36等)。

14. 与上述道理一致的,就是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其实,主的命令中并没有记载有这样的话;其中一句可能相关,又或保罗当这句是类似的话:「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十7;参太十8、10;提前五18)。Theissen认为保罗避开不受「神圣的贫穷」,会被人指他对神的恩惠不够信心,因为真正的使徒可以两袖清风,靠赖神供给日用所需的(Theissen p.43)。保罗不同意,他视神圣贫穷为一种特权,而不是必须条件。



2 保罗不肯用自己的权柄(九15~18)

  保罗并非不晓得自己的权利,不过他没有时常用这些权柄,在些他阐明他的观点。

15. 保罗用的我是强调式的。不管人家怎样做,他却没有行使这权利。他写这番话,也不表示他有意更改一向的作法。他的立场如此坚定,以致他激烈地说我宁可死,也不改变。这节经文十分难解明,保罗似乎把句子截断了,没有说完:「我宁可死也比──没有人能叫我这夸口落空!」截断了的句子,看出保罗极深切的情感,也看出他对这行事守则多么重视。

16. 传福音原不是可夸的事(保罗认为不传就有祸了)。他并不觉得福音有甚么功劳可言,他乃是不得已的(参耶二十9)。当然,不是人人都有保罗这种事奉的呼召,但传扬神的恩惠,则是无人能卸责的。保罗觉得若他不传福音,就会有种未知的祸患临到他。这祸患没有肯定是甚么,所引出的果效也许更好。今日我们不大强调职责,也不喜欢提到刑罚。可是,保罗对两者都不含混。

17. 这节经文很难解,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保罗也许认为若他乐意传福音(这是他的实况),就会承受赏赐(或作「工价」,misthos),若不乐意去作,也必须要作,因为责任已交给他了。或另一解法,他是「不得已而传」的(16节),这是他的出发点;也就是说,若他实在是甘心去作的,当然有奖赏;但既是不得已的,就毫无选择之余地了。他是基督的奴仆(七22;罗一1等),他必须传道。misthos,赏赐,一字是没有恩惠的意味的,只表是「工价」,是当得的。保罗无功可领,他只是完成了应当做的,不过是个「无用的工人」(路十七10)。责任已经托付(oikonomia),见四1的「管家」(oikonomos)。保罗是向神负责的;他必须承担神交托他的使命。

18. 保罗必须传道!但他不一定要义务传道的。他这样做,并非只因这是上策。他已说过,这是他所夸口的工作(15节),他热爱的工作。现在,他说这是他的赏赐:他的工价,就是不收工价而作工!不受工价而传道,是他的权利。福音本来给他有受供养的权利,可是他不愿用这权利。



3 保罗的服事不分人等(九19~23)

  保罗并不维护自己的尊严,反把自己放在对象的身分上,全心全意非领他们归向基督不可。

19. 这番惊人的话,十足表达出保罗如何毫无保留他放弃权利。他是个自由人(以他罗马公民身分为荣),却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尤其是对这些哥林多人,林后四5「仆人」译自doulos),好使他能多得人。

20. 保罗原可以摆明他犹太人的身分(林后十一22;腓三5),但这里他说作犹太人。他与基督的关系是最首要的,因此他看自己不在律法以下(摩西的律法)。对他来说「基督是律法的总结」(罗十4);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可是当他接触犹太人的时候,就依从他们行事的习惯,以致他可以得着律法以下的人。其中的例子就如他吩咐提摩太受割体(徒十六1~3),还有他参与犹太人「洁净的礼」(徒二十一23~26)。他一向尊重犹太人对律法的谨慎,他并不一味叫他们要放弃守律法,他乃要他们放弃对守律法的信赖(腓三3以下)。他们该信赖的是基督。

21.没有律法的人是外邦人,是20节所提那些不受律法规限的人。保罗按他们的地步接触他们(参徒十七22以下)。D. Daube指出犹太人的拉比如希列(Hillel)等,也尽量把律法繁琐要求降低,以求得着人归入犹太教(The New Testament and Rabbinic Judaism, Athlone, 1956, pp.336以下)。保罗更多走一步,他根本不把他们带进犹太的律法上去,他自己变成好像没有律法的人。这并不是说他做个无法无天的人;他不是没有律法,他乃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他非常强烈地否定犹太律法的束缚,但他也同样强烈地归服事奉神的道德准则(罗七22;加六2)。他没有为基督教设立「新的律法」,他乃肯定地表示,作为神的仆人,他要有合宜的生活表现。只要在事奉上可行的,他会依从外邦人的惯例,为要得外邦人。

22. 这一段讨论的,明显流露出保罗对软弱的人的柔情关注。不过,与上述的犹太人外邦人不同,这些软弱的人已是基督徒。他得着他们的用意不同,是要使他们更刚强,或使他们不致跌倒。他尊重他们所拘泥的,依顺他们而行事,为要帮助他们。一句总结说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这当然不是说他行为毫无准则。有时当原则不合时,他赴汤蹈火面对逼迫,也在所不惜;但当与原则无关时,他尽力迁就与人相合。他把个人的喜好完全降服在大前提中,就是「总要救些人」。H. Chadwick从这些事上,看出保罗「思想的弹性宽宏得惊人,在左右为难,要竭尽心思处理的事件上,不会固执一成不变」(NTS, 1, 1954~55, p.275)。

23. 保罗行事为人,以福音为大前提。福音的得失最要紧,不是传道者的得失。不过,他也并非不管自己的需要,他也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虽然如此,他仍想及别人,因为同得,有伙伴的意思。



4 保罗的自制(九24~27)

  希腊时代,运动竞赛十分普遍;仅次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哥林多地峡的竞赛,每两年在哥林多举行。保罗经常以体育竞赛来作比喻。

24. 赛跑中只有一个胜利者,所以每个参赛的人都要竭力争取。获胜并不只在乎竞赛的起步。这个比喻当然不能与基督徒的道路完全吻合,因为许多人得救,并不是只有一个胜利者。不过,保罗的重点是在信徒要像竞走的人,必须竭尽所能。

25.较力争胜原字是ago{nizomai,「agony」、「agonize」两字就是从此而出,表示竭尽心力,绝非半条心的敷衍。每个竞赛者都要受严格的操练十个月,其间「诸事都有节制」(AV)。经过这一切之后,他若获胜,就可得一个能坏的冠冕(在哥林多地峡运动大会,用的是松枝的花冠,后来改用芹菜,到了第一世末,又再用松枝;SPC, p.101)。信徒期待的比这些更有价值,是不能坏的冠冕(参提后四8)。运动员为了暂时的奖赏,甘受极度的自制锻炼,对信徒不冷不热敷衍塞责的事奉能度,是明显的愆责。运动员禁制许多理当享受的乐事,同样信徒也要禁制任何妨碍属灵长进的事,不单是明显的罪恶。

26. 下面继续用竞赛的比喻。保罗并非一个不知终点何在的运动员,也不是打空气的拳手(指打影子或打不中对手)。保罗的信仰是有目标的,他把一切投注在明确有力的事奉上。

27. 保罗不容让肉身的喜好束缚自己。他描述自律的方法十分生动,攻克己身译自hypo{piazo{是斗拳的动词,意思是「给他一个黑眼」。再加上叫身服我(令它做我的奴役),可见保罗克制肉身的彻底,绝无疑问。不过,这并不是说他视肉身为邪恶,这并不是基督教的观点。他乃是强调必须控制身体。弃绝译自adokimos,即「经不过考验」;用来表示运动会中落选的人。保罗并不是怕失去救恩,而是怕不能满足主的心,蒙受亏损(参三15)。



D 以色列人的鉴戒(十1~13)



1 引用历史例证(十1~5)

  保罗论过刚强的要关注软弱的,并用自己的榜样来强调这一点。如今他从神子民的历史中,指出虽然身处尊贵的地位,也并不担保最后蒙福。古时以色列人经历过拯救、洗体,神不住的救援,但他们放纵拜偶像,几乎全部葬身旷野。可能因为有些哥林多人以为有了洗礼和圣餐,就不管他们行作甚么,都担保不失救恩。保罗警告他们并非如此,拜偶像带来毁灭。

1.For(英文有「因为」开头),连接上一章。「落选」的危险是千真万确的,正如以色列人在旷野的际遇一样。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是保罗带出严重的新题目的惯用语(罗一13,十一25;林前十二1;林后一8;帖前四13)。奇怪保罗写给外邦教会的信中,却说我们的祖宗。可见他视教会为真以色列人。1至4节中,都字出现了五次(NIV把喝字前的「都」字略去);以色列人全部没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们身上的恩福。因此,他们竟大部分灭亡(5节),就更加对照得强有力了。百姓出埃及时从海中经过(出十四21~22),云是用来引导他们的。

2. 云与海的经历(出十三21~22;十四21~22)把以色列人与摩西连系在一起,正如受洗归了摩西一样。NIV用被动式,但依麦子格的看法,应该把这动词看作关身,意思有如说「把自己受洗归入了」(顾思壁说「他们接受了这洗礼,作了摩西的跟随者」)。对基督徒来说,读到受洗归入摩西,相当突兀,因为他们是「受洗归入基督」(罗六3;加三27)。可能我们要把摩西看作基督的预表。洗礼其中一方面含义,是叫人归入基督的领导之下,同样,以色列人有分于出埃及的轰烈事件中,就归入摩西的领导底下了(参出十四31,RSV「信服祂和祂的仆人摩西」)。他们与摩西联合,这一点当然不能引申太深,因为没有任何联合可与信徒与基督的合一相提并论的。以色列人共同有分于这洗礼,可是后来犯了罪,也免不了倒毙及毁灭。

3. 他们都靠吗哪而活(出十六4、13以下),这里称之为灵食。加上了形容词,并不是说保罗怀疑吗哪是否真正的食物。不过他想叫人注意这食物来自天上(参诗七十八24);RSV作「超然」。

4. 论到灵水时,他加上了解释,是论食物时没有加上的。摩西在旷野路程开始与结束,都从盘石取过水(出十七1~7;民二十2~13),这显然成为犹太人的传说,说有一盘石跟着他们走。保罗可能心目中有这传说,但没有说出来。他把盘石指基督而言,祂一路跟随以色列人,不住供应水给他们。他称基督为「盘石」,是雅巍的称号(申三十二15;诗十八2等),在基督论中这是很重要的,理所当然地证明基督的先在(参康哲民,「过去式『was』表示真正的先在」)。灵食灵水很明显是指圣餐而言的(正如加尔文及其它人的看法);两种圣礼都与犹太人礼仪相呼应。

5.但(alla是强烈的反义字),神虽然给他们这样的表征,彰显神的大能与恩慈,大部分人却都进不了应许之地。神不喜欢他们,多半是说得轻微了,以色列众民中,只有两个人进迦南地;其余都在旷野倒毙了。保罗用的动词katastronnymi添上了画面的形像;他看见旷野满布着尸骸(「尸骸丢满在旷野」,JB)。这并不是天然的寿终,而是神对叛徒的判决。



2 拜偶像的教训(十6~13)

  保罗提出这些事来,固然是叫人回顾历史,但却不只是历史,乃是带有属灵功课的「预表」。

6.鉴戒译自typoi(见TNTC帖前一7,p.46)。意思是以色列人历史中有些事件,是弥赛亚时代属灵真意的预表。神对当时的世代与后来的世代,都有祂的用意。目前这事例,是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只要认真思想神怎样对付犯罪的以色列人,就绝不会轻易步他们的后尘了。

7. 对拜偶像的警告,十分适用于哥林多。保罗引用出三十二6,那「吃喝玩耍」是典型的拜偶像庆典。这种庆典往往沦落为淫行,因为拜偶像其实没有甚么严肃的目的(怎会有呢?),因此多半在拜祭之中,最低贱的情欲就发泄出来了。

8. 这并不是新题目,因邪淫(sexual immorality)本已是拜偶像中重要的形式。不少神祇中有有圣职的妓女,哥林多在这方面尤其恶名昭彰,远甚于其它地方。不过保罗主要是引用以色列人的一件事例,他们「与摩押女人放纵情欲」,又「和他们一同拜巴力毗珥」(民二十五1、3)。结果审判临到,是一场瘟疫,二万四千人死亡(民二十五5)。保罗却说二万三千人,其实两者都必然是取其整数而已;还有,保罗可能减去了被审判官杀掉的人数(民二十五5)。这话强调拜偶像所带来的极严重的危险。

9. 因此,我们不可试探主(动词(ek)peirazo{是「考验」之意,通常带有势必失败的含义;所以有「试探」这第二层意义)。「试探」神或「考验」神的意思是看看人可以走到怎样的限度(参徒五9;来三9)。保罗劝哥林多人不要试探主(不少版本指「基督」);古时以色列人试探神,埋怨食物,结果神派火蛇来到他们中间(民二十一5~6;参诗七十八18)。

10.发怨言出现过好几次,以色列人向神埋怨(民十四2、36等),每次埋怨都带来神的刑罚。这里指的可能是可拉党人的丧亡(民十六)。灭命的(腓立斯作「死亡天使」),在旧约并不是以这形式出现(参出十二23;撒下二十四16;赛三十七36),新约中也没有(参来十一28)。不过这意思是很明显的,向神发怨言,必带来神的刑罚。

11. 保罗总括说这些是鉴戒,记载下来作为警戒。这末世的人(英文作「世代满足了」)一句用得很奇怪(不少版本把它简化了,例如JB,作「末世」,GNB作「将近末世」)。这里的意思似乎是指过去的世代已到了结局,基督降临,是决定性的关键,以往的世代都在祂身上得以完结。以住的时代既已完结了,其中的功课就成为我们的教训,我们该从那些世代的经验中获取功课。

12. 哥林多人十分自信,昔日以色列人何尝不自信?他们放纵拜偶像,招来灾祸重重。自信的人当心,免得跌倒。

13.试探(见9节)有时单解作「试验」(GNB,He*ring),在某些情况下是合适的。不过这里是广义的用法,包括「试验」与「试探」两者。哥林多人所经历的,并非很不寻常的事,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对人生的事务际遇,并不只作壁上观;祂关注,祂行事。信徒不必担心,祂必然伸出援手,为他开一条出路。出路(ekbasis)一字是指一个山的峡谷,取喻自行军被困于荒山僻野,竟从绝境中寻得山峡而出险。这节经文对信徒,是个永远可靠的安慰与力量。我们信靠的神是信实的。



E 信徒与偶像的筵席不相称(十14~22)

14.所以(dioper,中译没有这字),比第12节该字更强力,表示其中逻辑次序的紧密。我所亲爱的弟兄阿(agape{toimou)不是一般称呼的形式;乃是保罗极深的感情,劝导他亲爱的朋友行正路。他劝他们要「逃避淫行」(六18),这里劝他们逃避拜偶像的事。这句与上面的经文一样,用的是现在命令式,表示恒常的行为。切不可对罪有轻描淡写的瑕想,以为可以适可而止,不会加深下去的。最明智的对策,就是一点儿也不沾染。「他们万不可试试可以走多近,而是尽力飞远」(Robertson和Plummer;参屈梭多模,「他不只是说离开,而是说『逃跑』」)。保罗刚才向他们保证,神必然在试探时帮助他们,但并非容许他们随意放纵,必须逃避它。

15. 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林后十一19);如今保罗用它来向他们呼吁。他们是明白人(phronimos,不是一20以下的智慧)。同时,你们是强调式的,表示保罗不必加意阐述,他们自己该明白的了。

16. 「祝福的杯」(NIV作感恩),是犹太人饭后所举的杯,同时说感恩的话;逾越节筵席的第三杯也用这称呼。耶稣设立圣餐时,可能就是用这杯(不过拉比Dan Cohn-Sherbok认为耶稣在第四杯时才祝谢,而保罗只是指「耶稣所祝福过的杯」,NTS27, 1980~81, pp.704~709)。「祝福」并不是说那杯附有甚么祝福;而是指用那杯时说感恩祝谢的话(所以NIV这样译)。犹太人一般祝谢开始时说「主啊,你是应当称颂的」,接着便是感恩的话。保罗这里就是指圣餐喝杯时的祝谢。屈梭多模说:「他称之为祝福的杯,因我们把杯拿在手上,用诗歌、赞叹,惊讶于祂无比的恩惠……」这里杯先于饼,保罗后来论到圣餐时却是饼在先(十一23以下)。这里的次序可能是想强调主流的血,又也许因为在外邦人的献祭中杯重于饼,而献祭是下面要引入的。在圣餐里,我们同领基督的血(「主要是指基督的血有救赎能力」(康哲民)。把杯接受得正确的,就接受了基督,与祂连合沟通了。「我们用口喝杯的时候,灵魂就真血里相通」(加尔文)。当然,这接纳是属灵的进程,所以是凭信心而成就的。保罗说,有信心的人喝杯,就接纳了基督,不过并没有提到「如何」成就。Hodge指出罗马天主教、路德会、改革宗,都同意「领受杯就是领受基督的血」。可是从这经文上,却看不出化质说及同质说的教义根据。「这经文只说出领受的事实,怎样领受却必须从其它经文查出来。」关于饼也是一样,擘开的饼表示同领基督的身体。

17. 这节经文很难详细解释,但所强调的合一,却是很明显的。一个饼象征合一,也带来合一。信徒虽多,但只有一个身体。因为指出圣餐在合一上起的作用。领圣餐的人与基督联合,也与其它信徒联合。

18. 保罗用以色列人(「属肉体的以色列人」)的例子,来阐明他的意思。这句话把肉体的以色列人,与教会这真以色列人分别出来(参加六16)。吃祭物的犹太人,就因此在祭坛上有分(这字与16节的「同领」同出一源)。凡领受祭物的,就有分于祭坛所代表的一切了。

19. 哥林多人面临的问题实在不易,吃祭偶像之物嘛,会被认为附从偶像;不吃嘛,又似表示偶像是真的了。保罗用很强烈的问句,宣告偶像的祭物与偶像,同属虚假。

20.不是很强烈的反义字alla。保罗的话刚好与上面说的相反,他并不反对哥林多人认为偶像根本不是神的见解,只是他并不同意漠视偶像,视它们不过是木头石块。鬼会利用人甘拜偶像的心,因此当人献祭给偶像时,绝不能说毫无意义,完全中性的活动。他们是在献祭给邪灵(参申三十二16以下)。保罗从信徒与犹太人的用法,指出分享食物,就是一种相交的关系。拜偶像的人,是与鬼相交。保罗不想哥林多人落在这样的光景中。

21. 他把两个情况作鲜明的对比,受圣餐的人,一旦知道底蕴,根本不可能又同时吃偶像的筵席的。两者必然互相排斥,绝没有妥协的余地。主的筵席提醒我们,主是圣礼中的主位。同样道理,鬼的筵席表示必有其它坐主位的。那接受主的邀请的人,绝不可能又接受鬼的邀请而良心无亏的。我们若与主相交,就不可能又与鬼相交。有人认为这里提到两种筵席,即表示圣餐基本上也是一种献祭(正如献给偶像的祭物)。不过,这样的对照是说不通的。保罗不过是说,圣餐在某一方面是在主的桌上吃喝,享受与主的相交,正如在鬼的桌上吃喝,就与鬼相交了。两者的含义都另有其它层面,这里并不表示两者的原则完全相等。

22. 在较好的抄本中,这一节开头有「或」字,表示另一方面的可能性。保罗一直假定哥林多人不明白参加鬼的筵席的严重性,所以详加解释。但可能他们其实是明知故犯的?这样他们就是故意触犯主了(申二十二21)。第二个问句暴露出人在创造主面前,软弱无能,更显出这样的行动何等愚不可及。



F 实际的结果(十23~十一1)

23.凡事都可行,是重复上面的话(六12见注)。保罗在重复的时候,加上一句但不都造就人(「造就」一词见八1)。信徒的自由固然重要,但有些事是没有智慧的,对信徒的信心并无益处,对其他人也无好处(24节)。与其坚持自己的权利,不如避免不行更佳。

24. 信徒要顾全他人的益处,为人家的好处着眼,而不自私地求自己的喜悦。

25. 保罗上面论到要拒绝坐鬼的筵席,现在他转到卖肉的市场来,那儿有各式食品出售。上面已说过(八1~\cs166),很难断定哪一块肉曾献过给偶像为祭,那一块没有。保罗认为无须小题大做:「不必问无谓的话」(巴克莱)。这与犹太人的态度截然相反,犹太人吃肉之前,要一丝不苟,问得一清二楚才吃。保罗的态度简直是革命性的,他认为偶像是虚无的,无关重要,他不问甚么问题,表示那块肉有没有献过给偶像,对他全不相干。他不主张过分地顾虑。

26. 理由是万有都属乎神(诗二十四1)。异教徒在偶像面前不管做过甚么仪式,信徒知道这肉是从神的恩惠而来,并无别的来源。因此,尽管中途经过甚么可疑的手续,它的来处是神圣的,信徒可以吃之无愧。

27. 至于被邀赴筵,保罗也用同一道理。这里是指到私人家里坐席,同为在偶像庙中吃喝已经在上面说过了。信徒被邀到异教徒家中吃饭,可以自由应约,甚么食物都可以吃,不必问从何而来,那是主人家的事。

28. 但若有人说这是献过祭的,那又作别论。前面保罗用的字眼是eido{lothytos,指向偶像献过祭的肉(八1、4、7、10);这里用的是hierothytos,「向神供奉的」(LSJ),是异教徒必然用的字眼(Theissen认为只有异教徒才会用这字,p.131)。保罗没有指出谁会这样说,有人认为是主人家,或异教徒客人,或同坐席的「软弱」的基督徒。我们无法肯定,也许后者较有可能(谁会对献过祭的肉有甚么良心「问题」?)不过,无论谁说这话,就把整个局面改变了。如今,这肉就不单是神美善的赐与,虽经过甚么手续不得而知,而是明知是拜偶像的产品。在这场合下吃它,有人会认为是助长拜偶像;所以,信徒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29. 这是指别人的良心,坚强的基督徒知道,献给偶像的祭肉,其实并没有改变肉的品质,因为偶像算不得甚么;他的良心是清洁的。可是,对一个信异教的人看来,他认为偶像是神,看见基督徒吃那肉,就以为基督徒附和他的偶像崇拜了。软弱信徒看见了,也会像上述(八10以下)那样被损害了。因此,不管那旁观者的身分如何,坚固的基督徒不吃祭肉,是明智而有爱心之举。哥得解释末了的一句问话:「我的自由被人论断,有甚么益处呢?……」这举动对坚固的人,不过是行使他的自由,就绝不该变成冒犯别人的行径。

30.谢恩译自chariti,意思可作「靠赖恩典」(AV),近代译本大部分都与NIV相同,但Orr和Walther认为要明白「保罗整段讨论的一贯中心,就要以他在恩典中有分为线索」。坚固的基督徒因着体会神的恩,所以能为肉感恩而吃。他不想这样的心意行动,反成为蒙昧者说坏话的机会。这样,不吃更好。信徒不吃无关紧要;不要冒犯别人倒更要紧。

31. 原则很清楚,信徒关注的不是自己的权利,而是神的荣耀(参西三17)。不论吃喝,都要以此为大前提。

32. 保罗劝他们要细心体谅每一种人,包括犹太人、希利尼人、神的教会。他们的行径会对这几种人引起恶果,务须避免使人跌倒。

33~十一1. 保罗像在别的书信上,叫人效法他。他不是为自己的益处着眼,乃顾及众人的益处,尤其是他们的得救。他叫信徒效法自己,但他说这话之后,立即把注意力离开自己,他们要效法他,因为他效法基督。他的榜样乃是指向救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Ⅵ 集体敬拜中的乱子(十一2~十四40)

  哥林多人向保罗问及有关敬拜的某些事,从十二1「论到」可见。保罗也谈到其它方面,可能是哥林多人信上问及的,或者是到访的人(十六17)回报保罗的。

A 妇女蒙头(十一2~16)

  哥林多有些「解放」了的妇女47,明显地在公开聚会中已不再蒙头了,保罗分辩说她们不该如此。犹太妇女在第一世纪时代,一向是在公开场合蒙头的,但其它地方的习俗如何则不肯定。A. Oepke认为各地风俗不同(TDNT, iii, p.562),但康哲民却说,「希腊妇人中有教养的,也十分有可能会在公众场合蒙头。」若是这样,哥林多基督徒妇女这种作风,势必触动公愤。保罗截然反对这事,信徒在世生活,绝不应该无端地违反公认的传统。

2. 保罗一开头就称赞他们,也许因为他们说记得保罗的吩咐,他表示欣慰。传给你们的(paradoseis)指「传统」,是早期基督徒承袭的口头传授的教训,对早期基督徒是非常重要。这些教训不是保罗自己的,是一直传授到他手上,他又再传授下去的。这字眼特别着重那教训是传递下来的,尤其是福音方面(十五1以下)。并不是从教师丰润的思想创出来的(参TNTC帖下二15,p.138)。

3. 这一节头字的解释,很容易解得太肯定。我们常用头字表示在上有权柄的人(参「国家首长」),可是在古代却未有这个用法(除了七十士译本中有几段)。LSJ指出kephale{有用这字指全人、生命、尖端、顶端(如墙或柱),源头等等,但从没有指一班人中的首领。S. Bedale提醒我们,古时的人并未晓得中央神经系统的功能。他们以为思想发自腰部,叫做phre{n(JTS, N. S. V, 1954, pp.214~215)。因此,头并不是控制的因素(如GNB译作「统管」之意思);我们必须从别处找出它的重要性。「头」是「源头」之意(有如河流的「源头」),LSJ引用一段很合适的话,「丢斯(Zeus)是头,丢斯是中间,在丢斯里一切完备」(Ⅱ. d;他们发现arche{,「开始」,在某些抄本是kephale{的变体字)。似乎这里正合用这「源头」的意思(相同看法的Bedale,巴勒特,布鲁斯等;H. Schlier说:若非kephale{,一字有较重人际关系的意味的话,保罗必然也会用arche{的,TDNT,iii. p.679)。保罗在此是说:女人从男人而产生(创二21~22),正如男人从基督而来,而基督又从神而来。不过,我们千万小心不可过分强解,因为这里引用的关系中,没有一个是与其它两者完全相同的。有的译本作「丈夫」(如RSV、GNB),不过这里明明是指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是丈夫与妻子。这里没有提及婚姻。保罗上面用过这字指各人,显然是指人类,不是指丈夫(参八6)。况且,若女人是指「妻子」的话,那么独身的女人又如何?她们是否也要在敬拜中蒙头?所以,保罗必然是指「男人」而非「丈夫」了。

4. 创造的次序,在敬拜中有影响的因素,但保罗真正的用意却不容易明了。NIV与其它不少译本,认为是希腊文不常用的解法,意思是蒙着头。可是,保罗说的是「从他的头披下」(kata kephale{s echo{n),又有几个见解认为是指「长头发」(从头上垂下来)。J. Murphy-O'Connor赞成长头发的解法,更准确一点,是「不合男性的发型」,可能带有同性恋的意味(CBQ, 42, 1980, pp.482~500)。可是,这里4节可以用希腊文的长头发解释,到下面几节经文提到「盖头」「不盖头」的用法时,就产生问题了。总括看来,似乎保罗是指男人头上的遮盖。下面说男人是「神的形像和荣耀」(7节),若男人讲道或祷告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他既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就不该在敬拜时蒙住那荣耀。这里所说蒙羞辱的头,很可能指男人身体上的头,同时也指基督而言,「基督是各人的头」(3节)。讲道(「说预言」)见十二10。

5. 这一节明明可见有些哥林多女人在公开敬拜中,有祷告和讲道。保罗并没有指摘这种做法,反而定下规矩,女人做这些事时合宜的穿著,表示他接纳这事(这又引起十四34~35的问题了,见注)。这里他指出女人祷告及讲道时该蒙头,否则就羞辱她的头了(似乎是指肉身的头)。如人不蒙头而祷告讲道,则有如剃了头一样羞辱。莫法特引出妇女剃了头的耻辱的证据(包括Menander(希腊喜剧作家,343?~?291BC编注)以哥林多为背景的作品)。

6. 保罗总括以上的话,女人若不蒙头,就等于剪了头发。若她视剃头或剪发为羞愧,就该明白敬拜中不蒙头,是同样的羞耻了。

7. 男人不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创世时,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创一26~27)。创世记中并没有申明性别,但保罗却特别指明是男人。创世记中并没有提及\cs9荣耀(只是诗八5,及其它经文把希伯来文的「荣耀」译作「心」或「灵魂」,参诗十六9,五十七8)。人比其它万物更表彰神的荣耀;这一句特别要指出人堕落前的光景。人敬拜的时候,这至高的尊贵身分必须表明出来。神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必不能被蒙蔽(把带着神荣耀的头蒙盖了)。女人不是按男人的形像造的(按亚当形像造的是塞特,不是夏娃,创五3)。她与男人的关系,有异于男人与神的关系。她有自己特有的位置,不同于男人的位置;她与男人的关系,是完全与别的不同的,因此她称为男人的荣耀。正因她是男人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就必须蒙头。在敬拜中,只有神该得荣耀。

8~9.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ek表示源头);他乃是神直接创造的。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指夏娃从亚当的肋骨而造的(创二21以下)。同一经文也解释了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柯德纳(D. Kidner)说明:「两性是互相补足的:这里用的字眼表明了真正的配搭」,TOTC,创世记,p.65)。女人不论在起源,或被造的目的,都不能自称有优先的位置。

10. 这一节十分难明,保罗的大意是说「女人应该在头上有权柄」,但多半版本都作服权柄之解(JB,「蒙头表示在上有权柄的记号」;RSV,「蒙头巾在头上」,这些是加写而不是翻译)。但exousin是「权柄」,不是「臣服」;说一个人「有权柄」,并不等于说那人服在别人以下。W. M. Ramsay对这话解作女人要服权柄,大大不满,认为这说法「大为荒谬,希腊学者必嗤之以鼻,只有新约圣经才会这样用法」(见Robertson和Plummer)。保罗其实在说,基督教对女人有了新的观点,她们再不像古代那样被视为次等的族类了。在基督里的新造,一切都更新了(林后五17),人认为十分重要的,就如男女之别,也不再重要了(加三27~28);保罗在第11节强调男女的平等,他说到女人在敬拜中祷告及讲道(5节)。为此她们需要权柄;她们蒙头,正是权柄的记号。正如M. D. Hooker说:「女人蒙头,绝不是顺服男人的记号,而是保罗所说,权柄的记号:女人祷告及讲道时,就如男人一样,正在神的权柄之下」(NTS, 10, 1963~64, p.416)。

  犹太教中,女人的地位低微;在会堂中甚至不计数在必须的人数之内(必须有十位男性才可)。基督教给她们新的地位,她们蒙头,正是这新权柄的表记。创造中的分别仍然存在;保罗并不是抹煞这个,但他很清楚相信,基督徒妇女有权柄。此外,若女人蒙头是表示对她的丈夫的顺服,还有一个难题:她祷告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是顺服神而做的,何以要在做这些事之时表示对男人的顺服呢?她蒙头,是她在祷告讲道时的权柄,是要把「人的荣耀」遮盖(7节)。

  还有一个难题,就是为天使的缘故。保罗的意思可能是,敬拜时不单是眼见的人在那里,还有好的天使在其中。天使在那里观看,女人不该在她们面前行得不正48。这是合体统的,因为天使服事信徒(来一14),并不背弃自己的职责。有人认为保罗指坏天使,会对不蒙头的女人起欲念(正如创六2),这似乎不大可能。天使\cs8一词没加上形容词,不该作邪灵。况且,这等天使也无理由只在敬拜时才被诱。

11. 保罗说得很清楚,他的意思并不是要女人千依百顺的屈就。在主里男女之间互相配搭,两者不能或缺(NEB「在基督里的契合,男人需要女人,正如女人需要男人一样」)。男人切不可夸耀他首先被造的身分。基本上两者是平等的。

12. 保罗再说一遍,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8节),在此加上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依字面说得更明白,就是「男人是透过(dia)女人而来」。这话不再是引创世记了,而是指一般生产的过程(NIV同)。这样说来,每个男人都是「透过」女人而来的。万有都是出乎神,是保罗典型的提醒,提醒人把神放在大前提。出乎(From)是ek,指来源;万物与人都来自神。男人女人都不是独立的;这样,应用在行为上就更明显易见了。

13. 保罗要求哥林多人用自己的理解,去体会怎样才合宜。你们自己在位置是强调式,同时在hymin加上autois就更加强了。他们必然能够分辨甚么是正当的,不用保罗来指导。

14~15. 保罗接着用本性来印证,女人天然是比男人长发的,发型上普遍上可看出来。虽然不是普世如此。古代有些希腊人蓄长头发,就如斯巴达人和哲学家。但一般而言,男人本性上蓄短发,来与女人分别出来。第一世纪哥林多人及相识的地域,也必然习惯如此,否则保罗就不会拿这些话来支持他的教训了。反之,长发是女人的荣耀,到底有多长则不相干,保罗只是说比男人的长便是,这被公认是她的荣耀。本性也提醒女人在某些场合,应当蒙上头,她的头发本来就是给她作盖头的。

16. 保罗并无意与那些好争辩的人辩驳(contentious,philoneikos,一字指那些好争吵的人)。这种人会把辩论无止境地拖长。对于这种态度,保罗引用基督徒惯常的规矩;没有其它的规矩可援。这里的我们是指甚么,不能肯定;也许是保罗自己,也许是指使徒整体,也许是写时与他在一起的人。不过后面加上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表示他所陈述的教训,是教会通行的作法。

  这段引起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社会当时的习俗,与基督教道德规条之间的关系。保罗教训背后的基本原则,是信徒必须行事合宜:「凡事都当按规矩次序而行」(十四40)。这个原则应用在第一世纪哥林多,则女人在敬拜时当蒙上头。原则是恒久合用的,但应用在当今的世代,却不一定表现出同一的作法。换言之,今日社会风俗完全不同,我们完全接纳这里所说的原则,却未必要求二十世纪西方妇女要在祷告时戴帽。「我们必须记住,保罗在哥林多的信上说到女人的问题,他是面对古代最纵欲的城市。在这样的地方,行径检点是必须提倡,加倍提倡的;若把一个地区性的规矩,从当时的背景抽出来,变成一般性原则,是不公允的」(巴克莱,Letters to the seven Churches(SCM, 1957), p.75)。

47新约时代哥林多女人参加运动会竞赛,这是个特出的标记。Murphy-O'Connor提及一份石雕上,有几个女人名字,其中有个可疑的Hedea,她在公元四十三年哥林多地峡运动会中,赢了战车赛,在其它两次运动会中,赢了二百公尺竞走,此外又在青年琴手赛中获奖(SPC, p.16)。

48J. A. Fitzmyer指出死海古卷中,说人若有任何残疾(如瘸腿,患病等),不准当兵,也不出席集会,因为有天使在场(NTS, 4, 1957~58, pp.48-58)。任何不合宜的都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B 主餐(十一17~34)

1 错误(十一17~22)

  我们视主餐为最庄严慎重的聚会,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这一段经文出现,就相当突兀了。在第一世纪的哥林多,这聚会一点也不造就人,更谈不上庄重。这是有关主餐聚会最早期的记载,意味重大。同时,在主餐的教义上,也占很重要的地位。

17. 希腊文中没有\cs16following(NIV、RSV、GNB等译本);保罗说,「现今吩咐你们的话」,「话」自然是指前面所说的(参NEB,「In giving you these injunctions」)。然后,他接着说下去。动词吩咐(parangello{)是权威性的;他并没有提供一番学术性的意见,而是强硬的指示。下面一句是对任何敬拜聚会最严厉的指控: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他们的主餐不但得不到最高的造就,反而是破坏招损。

18.第一,保罗没有说到「第二」或类似的字眼。church(中文作「聚会的时候」),没有用冠词,有人认为这里用这字,是「集会」(assembly)的旧有用法(如徒十九32、39、41),是指信徒集合在一起的意思。保罗听闻他们集合的时候,分门别类(schismata)。这字在一10也有用过,不过分门别类的含义可能不一样。前面是指对教师的效忠,这里是指财富上的(有的人有食物,有的人没有)。我也稍微的信这话,表示保罗不大相信这事,他认为所传闻的可能有夸大渲染,但也可能确有这样不幸的事实。

19. 他承认有差异(differences,haireseis中文作分门结党),是难免的。这字有选择的意思,代表一班选择相同的人,例如撒都该人(徒五17)、法利赛人(徒十五5)、基督徒(徒二十四5、14)。但这选择可以带来破坏作用;「属肉体的作为」(加五20)。这里正是这意思。这字与18节的「分门别类」division(18节)没有多大分别。不过,那些凭己意选择某一党派的人,用心要使别人看出他们是神特别赏识的(hoi dokimoi,「经过考验的人」),要使自己崭露出来。

20.kyriakon这形容词(新约只有这处与启一10出现),强调与主的关系。哥林多的混乱情况非常严重,以致根本不是主的晚餐;他们吃的餐已变了质(参十21)。屈梭多模指出,属于主人的,就同属于所有仆人;变了质,就等于不再属于主人了。

21. 古时的会社常有聚餐,有时是公款支付的。各人领的食物,可能质料不同,分量不同,也是常有的事。Theissen引出证据说,负责人员明文规定可以比其它人多得,有的一倍半,有的两倍,甚至三倍(p.154)。他又指出有时作主人的,特别为贵宾奉上佳品(pp.156以下)。哥林多的主餐显然是一顿晚餐,称为「爱筵」(犹12;有些抄本彼后二13亦同)。可是,哥林多的情况就完全把爱扭曲了。有钱的会友自然供应了大部分食物,这本该是信徒爱心合一的最佳表现,可是情形刚好相反。穷的要做完工才能来,做奴隶的更难以准时来到。有钱人那里肯等,就在他们的集团里吃喝了(「分门别类」见18节),各人吃「自己的饭」(idion deipnon)。穷人来到时,食物已吃光了!这个饥饿,那个酒醉。饥饿的穷人,连起码的食物也没有,与醉酒的富人,多尖锐的对比啊。他们之间没有真正的分享,没有真正一同吃饭49。

22. 接着是一连串典型的严辞质问,指斥他们的差错。家,是满足饥渴的地方;他们这样的表现,是藐视神的教会,藐视穷人(留意穷人与教会的关系),根本没有可称赞的余地。

49甚至可能根本分开聚会。住宅地方有限,教会可能要在饭堂或庭院(或两者都用)聚集。见十六章19节的附图三,哥林多住宅图。普通的大屋若要容纳五十人,也不容易(SPC, p.158);因此,大有可能先到的(家主的有钱朋友?);就坐在饭堂,迟来的就屈就于庭院里了。

2 提醒当初设立的原意(十一23~26)

  这一段是设立圣餐的最早记载,也是保罗手笔下,提及耶稣口授教训的最早记载;耶稣在地生活的事迹中,这是保罗引述的几件之一。这段记载了一些别处经文没有的要点,例如主吩咐门徒要如此行,「直等到祂来」(26节)。

23.领受和传两动词(paralambano{和paradido{mi),是承袭传统,传递传统的技术性字眼(参2节)。这句话依一般理解来看,保罗的意思是「我接受的传统直追源于主自己」,多半解经家都取这观点。可是,与这说法相违的,是那强调式的\cs9我(ego{);保罗何以要说「我从主领受」,而事实上是「我从其它人领受了这传统,追源至终是从主而来的」?保罗也曾直接得启示(徒十八9以下,二十二18,二十三11,二十七23~25;林后十二7;加一12,二2)。从字用apo而不用para,并不一定表示间接传述(虽然是吻合的),因为有时这字也用在直接传达上(西一7,三24;约壹一5)。保罗似乎指直接的启示(参Craig,「保罗可能仍在坚持,他对主餐的诠释,是直接从复活的主而来的」)。主餐的始源,是在主被卖的那一夜on the night he was betrayed(「he was being betrayed」较好)。保罗指出一个悲痛的事实,这爱筵的设立,带给信徒何等的能力与安慰,竟然是人性丑恶的罪,把救主卖给仇敌的时刻。

24. 马太和马可说到饼,用「祝福」,路加则用保罗的动词。说到杯时,三者都用「祝谢」give thanks。其实没有多大分别,因为谢恩的祷告开头也是说,「神啊,我们称谢你」Blessed art Thou, O Lord(见十16)。耶稣把饼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莫法特,「这代表我的身体」)。这句话成为几许教义争论的据点,就如化质说和同质说,把饼与耶稣的身体作同等看待。可是,这This是中性的(touto),不是阳性,因为若指饼(artos)而言,必须是阳性才对。这字可能指全句的行动而言,正如第二个这字。再者,是字可以指明许多不同的项目(见约八12,十9;林前十4等等)。况且,下一节中的杯不是「我的血」,而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从字眼上,对主张这理论的人,支持并不大。另一方面,也不能把这些字眼缩减成「慈运理的」(Zwinglian)观点,认为主餐的聚会只是记念基督,别无其它用意。在这礼仪中,实在有救主实质的赐与,即或基本上是属灵的含义,也不等于不真实。「这圣礼是我们与基督的身体和宝血相通的媒介,基督受死的荣耀功效,透过这些实质的媒介,使我们的信心得着祝福」(爱德华滋25节注)。

  这身体是为你们的(有的抄本作「为你们擘开」,或「为你们舍的」,但保罗实在没有用这些字眼)。这话的重点在基督代赎的工作;祂身体上所受的,是为我们的。祂的受苦是有目的的,是为祝福祂的子民。如此行,是现在进行式,「不住如此行」。若与路加二十二19相比,这话并非本来有的字眼,那末这里便是唯一的记载,吩咐我们继续守主餐(当然我们不能忽略初期教会一开始就已经常进行这事。徒二42)。记念(anamne{sis)是思念的意思。我们擘开饼,吃饼,就思念基督为我们受苦。

25. 希腊文中没有拿起(参RSV);这里的语气精简生动。我们所得的印象,是在饭餐的中途,就擘饼而吃,杯则留在最后。立约(diathe{ke{)引起很复杂的疑难,在此讨论不了50。简单来说,一般希腊文是「最后遗言和见证」,但旧约的希腊文本中,则经常用来翻译希伯来文的「约」(277次)。如今问题是,在新约里,diathe{ke{究竟是作一般希腊文的字义解呢,还是依旧约希腊文?也许有时这个解法,有时另一个解法。这里是解作约,特别指「新约」(耶三十一31以下)。约在旧约占很吃重的位置,人与神立约(出二十四);他们是神的子民。可是,他们不断毁约,杰里迈亚便寻求一个新约,以赦罪为根基,把神的律例写在人的心里。耶稣说祂流的血,正是为立这新约。祂的血叫罪得赦,开路给圣灵进入信徒的心。整个犹太系统被基督取代了,一切集中在主的死;因祂的死设立了新约。

26. 这节的钥字是表明(katangello{),这字有时被人用来印证某观点,就如W. Bright的诗中所说的:

我们在父神面前供奉,展开,
独一无二的祭,在你眼中完全无瑕,
纯一不朽的祭。

  可是,这不大合乎圣经教训。主餐里,我们接受基督,并非向父神供奉祂,也不是供奉祂的牺牲。我们只能供奉自己。katangello{是「宣告」的意思,新约里大部分用作宣传福音。这字指向的对象,必然是人,从没用来指向神的。圣餐庄严的礼仪,生动地表明基督的死;以字句和实物表征,把基督的死摆明在人眼前。「圣餐是一篇行动的讲章,把所记念的死,用行动宣告出来」(Robertson和Plummer)。Deluz提醒说,「我们听一篇讲道,往往没有把自己投入多少,但守主餐的人不但投入自己,而且承认了自己的信念」。直等祂来,展望主的再来。圣餐带有未来的展望,将来新天新地就不用再这样行了。在等待的期间,这就作为我们的提醒,不单记得主第一次来为我们受苦,也记得祂将第二次来,领我们归祂自己。A. C. Thiselton认为那放纵的哥林多人没有领悟这一点,他们必然以为圣餐是「弥赛亚的末世大宴」;其实,主的晚餐「有一个很明显的过渡性质」(NTS, 24, 1977~78, pp.521以下)。其中有一分「尚未」,也有一分「如今」的意味。

50这个字的研讨,见本人著作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第二章(丁道尔出版,1955),亦见The Atonement第一章(IVP, 1983)。

3 应有的后果(十一27~34)

  保罗接着说到守主餐的人应有的态度。他对这礼仪的诠释,表示这是个很严肃的仪式,是主自己设立的,意义深厚神圣。因此,守的人该绝对敬虔庄重。

27.所以(ho{ste)引出后果来。主的晚餐既如保罗上述所说的,就当十分慎重地履行。当然,一方面我们全都不配领受,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堪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成为配受的,只要用信心,合宜地遵从。若忽略这一点,就是不按理而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这样,我们不但没有表明主的死,反而误用了死的表记,在把耶稣处死的人的罪上有分了。参八12。

28.省察是dokimazo{,是「试验」之意(往往用在试验金属上)。圣餐并不是普通聚会,是个严肃的仪式,是主自己设立的,充满深奥的含义。参与聚会以先,该进行深切的自省(参林后十三5以下),以免参与时有差误(27节)。顺道一提,留意这里说及饼(不是「身体」),否定了化质说的理论。饼在吃的时候仍旧是饼。

29.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是个难解的句子,动词diakrino{意思是「分别」,「分辨」,「分开」,就是把主的晚餐与别的饭餐分别出来;干犯的人「没有紧记摆在面前的餐,是何等的重大」(屈梭多模)。有人以为身体是指教会(主在某些较佳的抄本中是没有的)(见十二13;西一18)。不过,似乎看不出有甚么理由要把第27节的意思,在这里改变了。同时,整段强调主餐聚会的集体性,也强调每一个人的责任。

30. 属灵的恶疾也会带来肉身的后果。哥林多人有些患病甚至死亡,实源于属灵的原因。有人认为是酗酒所致(21节);不过,保罗似乎不是指放纵的天然后果,而是指主的手施行的管教(32节)。他不是说所有疾病都是神的管教,另有其它原因,只是这里却真有其事;虽然哥林多人有「医病的恩赐」(十二9、28),仍然发生在他们中间。

31~32. 保罗指出,「分辨」自己是很要紧的,我们要经常习惯这样行(那动词是过去不完成式有这强调的力),要时常「分辨」自己(又是diakrino{;见29节批注),就是分辨我们的现况,和该达到的景况。巴克莱译作:「若我们真能分辨出自己的景况」,就不至于受审(krino{),指30节的审判。被主惩治,意思是这等审判并不是无端临到的噩运,而是一种神爱的表露,要把我们从歧途带回来,不致和世人一同定罪。

33~34.Ho{ste(所以)带出顺理成章的结论。吃餐时,要彼此等待,消除21节争先恐后的丑态。主的晚餐虽然形式上是吃餐,但目的却不是为肉身的饥饿。若有人真个饥肠辘辘,可以在家里。先吃这样,聚会的时候就不致招审判了。

  主餐还有不少要谈的事,但不及这一点紧急,可以等到保罗来哥林多时再说。When是不定词h{os an;保罗会来,但不知何时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0: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Ⅵ 集体敬拜中的乱子(十一2~十四40)

  哥林多人向保罗问及有关敬拜的某些事,从十二1「论到」可见。保罗也谈到其它方面,可能是哥林多人信上问及的,或者是到访的人(十六17)回报保罗的。

A 妇女蒙头(十一2~16)

  哥林多有些「解放」了的妇女47,明显地在公开聚会中已不再蒙头了,保罗分辩说她们不该如此。犹太妇女在第一世纪时代,一向是在公开场合蒙头的,但其它地方的习俗如何则不肯定。A. Oepke认为各地风俗不同(TDNT, iii, p.562),但康哲民却说,「希腊妇人中有教养的,也十分有可能会在公众场合蒙头。」若是这样,哥林多基督徒妇女这种作风,势必触动公愤。保罗截然反对这事,信徒在世生活,绝不应该无端地违反公认的传统。

2. 保罗一开头就称赞他们,也许因为他们说记得保罗的吩咐,他表示欣慰。传给你们的(paradoseis)指「传统」,是早期基督徒承袭的口头传授的教训,对早期基督徒是非常重要。这些教训不是保罗自己的,是一直传授到他手上,他又再传授下去的。这字眼特别着重那教训是传递下来的,尤其是福音方面(十五1以下)。并不是从教师丰润的思想创出来的(参TNTC帖下二15,p.138)。

3. 这一节头字的解释,很容易解得太肯定。我们常用头字表示在上有权柄的人(参「国家首长」),可是在古代却未有这个用法(除了七十士译本中有几段)。LSJ指出kephale{有用这字指全人、生命、尖端、顶端(如墙或柱),源头等等,但从没有指一班人中的首领。S. Bedale提醒我们,古时的人并未晓得中央神经系统的功能。他们以为思想发自腰部,叫做phre{n(JTS, N. S. V, 1954, pp.214~215)。因此,头并不是控制的因素(如GNB译作「统管」之意思);我们必须从别处找出它的重要性。「头」是「源头」之意(有如河流的「源头」),LSJ引用一段很合适的话,「丢斯(Zeus)是头,丢斯是中间,在丢斯里一切完备」(Ⅱ. d;他们发现arche{,「开始」,在某些抄本是kephale{的变体字)。似乎这里正合用这「源头」的意思(相同看法的Bedale,巴勒特,布鲁斯等;H. Schlier说:若非kephale{,一字有较重人际关系的意味的话,保罗必然也会用arche{的,TDNT,iii. p.679)。保罗在此是说:女人从男人而产生(创二21~22),正如男人从基督而来,而基督又从神而来。不过,我们千万小心不可过分强解,因为这里引用的关系中,没有一个是与其它两者完全相同的。有的译本作「丈夫」(如RSV、GNB),不过这里明明是指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是丈夫与妻子。这里没有提及婚姻。保罗上面用过这字指各人,显然是指人类,不是指丈夫(参八6)。况且,若女人是指「妻子」的话,那么独身的女人又如何?她们是否也要在敬拜中蒙头?所以,保罗必然是指「男人」而非「丈夫」了。

4. 创造的次序,在敬拜中有影响的因素,但保罗真正的用意却不容易明了。NIV与其它不少译本,认为是希腊文不常用的解法,意思是蒙着头。可是,保罗说的是「从他的头披下」(kata kephale{s echo{n),又有几个见解认为是指「长头发」(从头上垂下来)。J. Murphy-O'Connor赞成长头发的解法,更准确一点,是「不合男性的发型」,可能带有同性恋的意味(CBQ, 42, 1980, pp.482~500)。可是,这里4节可以用希腊文的长头发解释,到下面几节经文提到「盖头」「不盖头」的用法时,就产生问题了。总括看来,似乎保罗是指男人头上的遮盖。下面说男人是「神的形像和荣耀」(7节),若男人讲道或祷告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他既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就不该在敬拜时蒙住那荣耀。这里所说蒙羞辱的头,很可能指男人身体上的头,同时也指基督而言,「基督是各人的头」(3节)。讲道(「说预言」)见十二10。

5. 这一节明明可见有些哥林多女人在公开敬拜中,有祷告和讲道。保罗并没有指摘这种做法,反而定下规矩,女人做这些事时合宜的穿著,表示他接纳这事(这又引起十四34~35的问题了,见注)。这里他指出女人祷告及讲道时该蒙头,否则就羞辱她的头了(似乎是指肉身的头)。如人不蒙头而祷告讲道,则有如剃了头一样羞辱。莫法特引出妇女剃了头的耻辱的证据(包括Menander(希腊喜剧作家,343?~?291BC编注)以哥林多为背景的作品)。

6. 保罗总括以上的话,女人若不蒙头,就等于剪了头发。若她视剃头或剪发为羞愧,就该明白敬拜中不蒙头,是同样的羞耻了。

7. 男人不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创世时,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创一26~27)。创世记中并没有申明性别,但保罗却特别指明是男人。创世记中并没有提及\cs9荣耀(只是诗八5,及其它经文把希伯来文的「荣耀」译作「心」或「灵魂」,参诗十六9,五十七8)。人比其它万物更表彰神的荣耀;这一句特别要指出人堕落前的光景。人敬拜的时候,这至高的尊贵身分必须表明出来。神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必不能被蒙蔽(把带着神荣耀的头蒙盖了)。女人不是按男人的形像造的(按亚当形像造的是塞特,不是夏娃,创五3)。她与男人的关系,有异于男人与神的关系。她有自己特有的位置,不同于男人的位置;她与男人的关系,是完全与别的不同的,因此她称为男人的荣耀。正因她是男人的荣耀,在神的面前就必须蒙头。在敬拜中,只有神该得荣耀。

8~9.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ek表示源头);他乃是神直接创造的。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指夏娃从亚当的肋骨而造的(创二21以下)。同一经文也解释了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柯德纳(D. Kidner)说明:「两性是互相补足的:这里用的字眼表明了真正的配搭」,TOTC,创世记,p.65)。女人不论在起源,或被造的目的,都不能自称有优先的位置。

10. 这一节十分难明,保罗的大意是说「女人应该在头上有权柄」,但多半版本都作服权柄之解(JB,「蒙头表示在上有权柄的记号」;RSV,「蒙头巾在头上」,这些是加写而不是翻译)。但exousin是「权柄」,不是「臣服」;说一个人「有权柄」,并不等于说那人服在别人以下。W. M. Ramsay对这话解作女人要服权柄,大大不满,认为这说法「大为荒谬,希腊学者必嗤之以鼻,只有新约圣经才会这样用法」(见Robertson和Plummer)。保罗其实在说,基督教对女人有了新的观点,她们再不像古代那样被视为次等的族类了。在基督里的新造,一切都更新了(林后五17),人认为十分重要的,就如男女之别,也不再重要了(加三27~28);保罗在第11节强调男女的平等,他说到女人在敬拜中祷告及讲道(5节)。为此她们需要权柄;她们蒙头,正是权柄的记号。正如M. D. Hooker说:「女人蒙头,绝不是顺服男人的记号,而是保罗所说,权柄的记号:女人祷告及讲道时,就如男人一样,正在神的权柄之下」(NTS, 10, 1963~64, p.416)。

  犹太教中,女人的地位低微;在会堂中甚至不计数在必须的人数之内(必须有十位男性才可)。基督教给她们新的地位,她们蒙头,正是这新权柄的表记。创造中的分别仍然存在;保罗并不是抹煞这个,但他很清楚相信,基督徒妇女有权柄。此外,若女人蒙头是表示对她的丈夫的顺服,还有一个难题:她祷告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是顺服神而做的,何以要在做这些事之时表示对男人的顺服呢?她蒙头,是她在祷告讲道时的权柄,是要把「人的荣耀」遮盖(7节)。

  还有一个难题,就是为天使的缘故。保罗的意思可能是,敬拜时不单是眼见的人在那里,还有好的天使在其中。天使在那里观看,女人不该在她们面前行得不正48。这是合体统的,因为天使服事信徒(来一14),并不背弃自己的职责。有人认为保罗指坏天使,会对不蒙头的女人起欲念(正如创六2),这似乎不大可能。天使\cs8一词没加上形容词,不该作邪灵。况且,这等天使也无理由只在敬拜时才被诱。

11. 保罗说得很清楚,他的意思并不是要女人千依百顺的屈就。在主里男女之间互相配搭,两者不能或缺(NEB「在基督里的契合,男人需要女人,正如女人需要男人一样」)。男人切不可夸耀他首先被造的身分。基本上两者是平等的。

12. 保罗再说一遍,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8节),在此加上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依字面说得更明白,就是「男人是透过(dia)女人而来」。这话不再是引创世记了,而是指一般生产的过程(NIV同)。这样说来,每个男人都是「透过」女人而来的。万有都是出乎神,是保罗典型的提醒,提醒人把神放在大前提。出乎(From)是ek,指来源;万物与人都来自神。男人女人都不是独立的;这样,应用在行为上就更明显易见了。

13. 保罗要求哥林多人用自己的理解,去体会怎样才合宜。你们自己在位置是强调式,同时在hymin加上autois就更加强了。他们必然能够分辨甚么是正当的,不用保罗来指导。

14~15. 保罗接着用本性来印证,女人天然是比男人长发的,发型上普遍上可看出来。虽然不是普世如此。古代有些希腊人蓄长头发,就如斯巴达人和哲学家。但一般而言,男人本性上蓄短发,来与女人分别出来。第一世纪哥林多人及相识的地域,也必然习惯如此,否则保罗就不会拿这些话来支持他的教训了。反之,长发是女人的荣耀,到底有多长则不相干,保罗只是说比男人的长便是,这被公认是她的荣耀。本性也提醒女人在某些场合,应当蒙上头,她的头发本来就是给她作盖头的。

16. 保罗并无意与那些好争辩的人辩驳(contentious,philoneikos,一字指那些好争吵的人)。这种人会把辩论无止境地拖长。对于这种态度,保罗引用基督徒惯常的规矩;没有其它的规矩可援。这里的我们是指甚么,不能肯定;也许是保罗自己,也许是指使徒整体,也许是写时与他在一起的人。不过后面加上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表示他所陈述的教训,是教会通行的作法。

  这段引起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社会当时的习俗,与基督教道德规条之间的关系。保罗教训背后的基本原则,是信徒必须行事合宜:「凡事都当按规矩次序而行」(十四40)。这个原则应用在第一世纪哥林多,则女人在敬拜时当蒙上头。原则是恒久合用的,但应用在当今的世代,却不一定表现出同一的作法。换言之,今日社会风俗完全不同,我们完全接纳这里所说的原则,却未必要求二十世纪西方妇女要在祷告时戴帽。「我们必须记住,保罗在哥林多的信上说到女人的问题,他是面对古代最纵欲的城市。在这样的地方,行径检点是必须提倡,加倍提倡的;若把一个地区性的规矩,从当时的背景抽出来,变成一般性原则,是不公允的」(巴克莱,Letters to the seven Churches(SCM, 1957), p.75)。

47新约时代哥林多女人参加运动会竞赛,这是个特出的标记。Murphy-O'Connor提及一份石雕上,有几个女人名字,其中有个可疑的Hedea,她在公元四十三年哥林多地峡运动会中,赢了战车赛,在其它两次运动会中,赢了二百公尺竞走,此外又在青年琴手赛中获奖(SPC, p.16)。

48J. A. Fitzmyer指出死海古卷中,说人若有任何残疾(如瘸腿,患病等),不准当兵,也不出席集会,因为有天使在场(NTS, 4, 1957~58, pp.48-58)。任何不合宜的都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B 主餐(十一17~34)

1 错误(十一17~22)

  我们视主餐为最庄严慎重的聚会,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这一段经文出现,就相当突兀了。在第一世纪的哥林多,这聚会一点也不造就人,更谈不上庄重。这是有关主餐聚会最早期的记载,意味重大。同时,在主餐的教义上,也占很重要的地位。

17. 希腊文中没有\cs16following(NIV、RSV、GNB等译本);保罗说,「现今吩咐你们的话」,「话」自然是指前面所说的(参NEB,「In giving you these injunctions」)。然后,他接着说下去。动词吩咐(parangello{)是权威性的;他并没有提供一番学术性的意见,而是强硬的指示。下面一句是对任何敬拜聚会最严厉的指控: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他们的主餐不但得不到最高的造就,反而是破坏招损。

18.第一,保罗没有说到「第二」或类似的字眼。church(中文作「聚会的时候」),没有用冠词,有人认为这里用这字,是「集会」(assembly)的旧有用法(如徒十九32、39、41),是指信徒集合在一起的意思。保罗听闻他们集合的时候,分门别类(schismata)。这字在一10也有用过,不过分门别类的含义可能不一样。前面是指对教师的效忠,这里是指财富上的(有的人有食物,有的人没有)。我也稍微的信这话,表示保罗不大相信这事,他认为所传闻的可能有夸大渲染,但也可能确有这样不幸的事实。

19. 他承认有差异(differences,haireseis中文作分门结党),是难免的。这字有选择的意思,代表一班选择相同的人,例如撒都该人(徒五17)、法利赛人(徒十五5)、基督徒(徒二十四5、14)。但这选择可以带来破坏作用;「属肉体的作为」(加五20)。这里正是这意思。这字与18节的「分门别类」division(18节)没有多大分别。不过,那些凭己意选择某一党派的人,用心要使别人看出他们是神特别赏识的(hoi dokimoi,「经过考验的人」),要使自己崭露出来。

20.kyriakon这形容词(新约只有这处与启一10出现),强调与主的关系。哥林多的混乱情况非常严重,以致根本不是主的晚餐;他们吃的餐已变了质(参十21)。屈梭多模指出,属于主人的,就同属于所有仆人;变了质,就等于不再属于主人了。

21. 古时的会社常有聚餐,有时是公款支付的。各人领的食物,可能质料不同,分量不同,也是常有的事。Theissen引出证据说,负责人员明文规定可以比其它人多得,有的一倍半,有的两倍,甚至三倍(p.154)。他又指出有时作主人的,特别为贵宾奉上佳品(pp.156以下)。哥林多的主餐显然是一顿晚餐,称为「爱筵」(犹12;有些抄本彼后二13亦同)。可是,哥林多的情况就完全把爱扭曲了。有钱的会友自然供应了大部分食物,这本该是信徒爱心合一的最佳表现,可是情形刚好相反。穷的要做完工才能来,做奴隶的更难以准时来到。有钱人那里肯等,就在他们的集团里吃喝了(「分门别类」见18节),各人吃「自己的饭」(idion deipnon)。穷人来到时,食物已吃光了!这个饥饿,那个酒醉。饥饿的穷人,连起码的食物也没有,与醉酒的富人,多尖锐的对比啊。他们之间没有真正的分享,没有真正一同吃饭49。

22. 接着是一连串典型的严辞质问,指斥他们的差错。家,是满足饥渴的地方;他们这样的表现,是藐视神的教会,藐视穷人(留意穷人与教会的关系),根本没有可称赞的余地。

49甚至可能根本分开聚会。住宅地方有限,教会可能要在饭堂或庭院(或两者都用)聚集。见十六章19节的附图三,哥林多住宅图。普通的大屋若要容纳五十人,也不容易(SPC, p.158);因此,大有可能先到的(家主的有钱朋友?);就坐在饭堂,迟来的就屈就于庭院里了。

2 提醒当初设立的原意(十一23~26)

  这一段是设立圣餐的最早记载,也是保罗手笔下,提及耶稣口授教训的最早记载;耶稣在地生活的事迹中,这是保罗引述的几件之一。这段记载了一些别处经文没有的要点,例如主吩咐门徒要如此行,「直等到祂来」(26节)。

23.领受和传两动词(paralambano{和paradido{mi),是承袭传统,传递传统的技术性字眼(参2节)。这句话依一般理解来看,保罗的意思是「我接受的传统直追源于主自己」,多半解经家都取这观点。可是,与这说法相违的,是那强调式的\cs9我(ego{);保罗何以要说「我从主领受」,而事实上是「我从其它人领受了这传统,追源至终是从主而来的」?保罗也曾直接得启示(徒十八9以下,二十二18,二十三11,二十七23~25;林后十二7;加一12,二2)。从字用apo而不用para,并不一定表示间接传述(虽然是吻合的),因为有时这字也用在直接传达上(西一7,三24;约壹一5)。保罗似乎指直接的启示(参Craig,「保罗可能仍在坚持,他对主餐的诠释,是直接从复活的主而来的」)。主餐的始源,是在主被卖的那一夜on the night he was betrayed(「he was being betrayed」较好)。保罗指出一个悲痛的事实,这爱筵的设立,带给信徒何等的能力与安慰,竟然是人性丑恶的罪,把救主卖给仇敌的时刻。

24. 马太和马可说到饼,用「祝福」,路加则用保罗的动词。说到杯时,三者都用「祝谢」give thanks。其实没有多大分别,因为谢恩的祷告开头也是说,「神啊,我们称谢你」Blessed art Thou, O Lord(见十16)。耶稣把饼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莫法特,「这代表我的身体」)。这句话成为几许教义争论的据点,就如化质说和同质说,把饼与耶稣的身体作同等看待。可是,这This是中性的(touto),不是阳性,因为若指饼(artos)而言,必须是阳性才对。这字可能指全句的行动而言,正如第二个这字。再者,是字可以指明许多不同的项目(见约八12,十9;林前十4等等)。况且,下一节中的杯不是「我的血」,而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从字眼上,对主张这理论的人,支持并不大。另一方面,也不能把这些字眼缩减成「慈运理的」(Zwinglian)观点,认为主餐的聚会只是记念基督,别无其它用意。在这礼仪中,实在有救主实质的赐与,即或基本上是属灵的含义,也不等于不真实。「这圣礼是我们与基督的身体和宝血相通的媒介,基督受死的荣耀功效,透过这些实质的媒介,使我们的信心得着祝福」(爱德华滋25节注)。

  这身体是为你们的(有的抄本作「为你们擘开」,或「为你们舍的」,但保罗实在没有用这些字眼)。这话的重点在基督代赎的工作;祂身体上所受的,是为我们的。祂的受苦是有目的的,是为祝福祂的子民。如此行,是现在进行式,「不住如此行」。若与路加二十二19相比,这话并非本来有的字眼,那末这里便是唯一的记载,吩咐我们继续守主餐(当然我们不能忽略初期教会一开始就已经常进行这事。徒二42)。记念(anamne{sis)是思念的意思。我们擘开饼,吃饼,就思念基督为我们受苦。

25. 希腊文中没有拿起(参RSV);这里的语气精简生动。我们所得的印象,是在饭餐的中途,就擘饼而吃,杯则留在最后。立约(diathe{ke{)引起很复杂的疑难,在此讨论不了50。简单来说,一般希腊文是「最后遗言和见证」,但旧约的希腊文本中,则经常用来翻译希伯来文的「约」(277次)。如今问题是,在新约里,diathe{ke{究竟是作一般希腊文的字义解呢,还是依旧约希腊文?也许有时这个解法,有时另一个解法。这里是解作约,特别指「新约」(耶三十一31以下)。约在旧约占很吃重的位置,人与神立约(出二十四);他们是神的子民。可是,他们不断毁约,杰里迈亚便寻求一个新约,以赦罪为根基,把神的律例写在人的心里。耶稣说祂流的血,正是为立这新约。祂的血叫罪得赦,开路给圣灵进入信徒的心。整个犹太系统被基督取代了,一切集中在主的死;因祂的死设立了新约。

26. 这节的钥字是表明(katangello{),这字有时被人用来印证某观点,就如W. Bright的诗中所说的:

我们在父神面前供奉,展开,
独一无二的祭,在你眼中完全无瑕,
纯一不朽的祭。

  可是,这不大合乎圣经教训。主餐里,我们接受基督,并非向父神供奉祂,也不是供奉祂的牺牲。我们只能供奉自己。katangello{是「宣告」的意思,新约里大部分用作宣传福音。这字指向的对象,必然是人,从没用来指向神的。圣餐庄严的礼仪,生动地表明基督的死;以字句和实物表征,把基督的死摆明在人眼前。「圣餐是一篇行动的讲章,把所记念的死,用行动宣告出来」(Robertson和Plummer)。Deluz提醒说,「我们听一篇讲道,往往没有把自己投入多少,但守主餐的人不但投入自己,而且承认了自己的信念」。直等祂来,展望主的再来。圣餐带有未来的展望,将来新天新地就不用再这样行了。在等待的期间,这就作为我们的提醒,不单记得主第一次来为我们受苦,也记得祂将第二次来,领我们归祂自己。A. C. Thiselton认为那放纵的哥林多人没有领悟这一点,他们必然以为圣餐是「弥赛亚的末世大宴」;其实,主的晚餐「有一个很明显的过渡性质」(NTS, 24, 1977~78, pp.521以下)。其中有一分「尚未」,也有一分「如今」的意味。

50这个字的研讨,见本人著作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第二章(丁道尔出版,1955),亦见The Atonement第一章(IVP, 1983)。

3 应有的后果(十一27~34)

  保罗接着说到守主餐的人应有的态度。他对这礼仪的诠释,表示这是个很严肃的仪式,是主自己设立的,意义深厚神圣。因此,守的人该绝对敬虔庄重。

27.所以(ho{ste)引出后果来。主的晚餐既如保罗上述所说的,就当十分慎重地履行。当然,一方面我们全都不配领受,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堪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成为配受的,只要用信心,合宜地遵从。若忽略这一点,就是不按理而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这样,我们不但没有表明主的死,反而误用了死的表记,在把耶稣处死的人的罪上有分了。参八12。

28.省察是dokimazo{,是「试验」之意(往往用在试验金属上)。圣餐并不是普通聚会,是个严肃的仪式,是主自己设立的,充满深奥的含义。参与聚会以先,该进行深切的自省(参林后十三5以下),以免参与时有差误(27节)。顺道一提,留意这里说及饼(不是「身体」),否定了化质说的理论。饼在吃的时候仍旧是饼。

29.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是个难解的句子,动词diakrino{意思是「分别」,「分辨」,「分开」,就是把主的晚餐与别的饭餐分别出来;干犯的人「没有紧记摆在面前的餐,是何等的重大」(屈梭多模)。有人以为身体是指教会(主在某些较佳的抄本中是没有的)(见十二13;西一18)。不过,似乎看不出有甚么理由要把第27节的意思,在这里改变了。同时,整段强调主餐聚会的集体性,也强调每一个人的责任。

30. 属灵的恶疾也会带来肉身的后果。哥林多人有些患病甚至死亡,实源于属灵的原因。有人认为是酗酒所致(21节);不过,保罗似乎不是指放纵的天然后果,而是指主的手施行的管教(32节)。他不是说所有疾病都是神的管教,另有其它原因,只是这里却真有其事;虽然哥林多人有「医病的恩赐」(十二9、28),仍然发生在他们中间。

31~32. 保罗指出,「分辨」自己是很要紧的,我们要经常习惯这样行(那动词是过去不完成式有这强调的力),要时常「分辨」自己(又是diakrino{;见29节批注),就是分辨我们的现况,和该达到的景况。巴克莱译作:「若我们真能分辨出自己的景况」,就不至于受审(krino{),指30节的审判。被主惩治,意思是这等审判并不是无端临到的噩运,而是一种神爱的表露,要把我们从歧途带回来,不致和世人一同定罪。

33~34.Ho{ste(所以)带出顺理成章的结论。吃餐时,要彼此等待,消除21节争先恐后的丑态。主的晚餐虽然形式上是吃餐,但目的却不是为肉身的饥饿。若有人真个饥肠辘辘,可以在家里。先吃这样,聚会的时候就不致招审判了。

  主餐还有不少要谈的事,但不及这一点紧急,可以等到保罗来哥林多时再说。When是不定词h{os an;保罗会来,但不知何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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