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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解经-陈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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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5: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属灵的与私意的解经

    人们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喜欢挑出各种错误的见解作为比较,使人自愿接受他们的见解为最正确的。不少看来很客观而具学术性的研经,其实未必客观。按笔者观察现今神学训练方式来说,引述或批判别人著作时,作抽样检查式阅读的远较细心研读而正确批判的为多。
    在研读或解释《圣经》时,引用历史上的众神仆解经的例证,诚然可作为现今信徒的借镜或鉴戒。但历史上的人物既已作古,无法为自己的见解再作任何申述或辩解的。这样,后人引用或批评时,可能公正也可能不公正,甚至断章取义,舍长取短,加以批判。然后把今人中不合自己见解的,都列入被判为错误的历史先例之中,不容置辩。这种批判历史的方法,会无意中自以为已选择了最正确的见解。其实有可能是错觉,还该在神话语上多作自省功夫。

释经学可轻易而不知不觉地左右了教会事奉的方向。被大多数人接受了的释经学之见解,可能会左右整个时代的教会在事奉与信仰上追求的心态与方向;其结果,可能影响无法计算的神的众仆人众儿女如何向神交帐……这真是非常严肃,令人战兢的问题啊!


一、灵意解经的困惑

    灵意解经就是按经文的上下文领悟其中的属灵意义的解经,不少解经家把灵意解经当作是随意的推理的解经(即被丑化的灵意解经),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按属灵意义领会的灵意解经,不是假设或虚构的事,或随意的象征,而是把历史的实事或灵界的实事之真正意义解明出来。
    按属灵意义的解经(简称灵意解经),实际上是指主耶稣和门徒们,引用被选记在旧约中的历史,按精义或灵意应用在新约的教训中。显明旧约历史有表明真理的属灵意义;又显示神启示的步骤,由影象到实体,由仪文与字句到精义与心灵。并且使读《圣经》的人,留心领悟《圣经》的精义(正意),用心灵诚实事奉神。脱离按仪文字句的表面事奉(罗七6)。
    自七十年代初期以来,华人教会与神学,对于按属灵意义解经引起相当大的混乱。有些人觉得《圣经》的确有很多丰富的灵意。而另外一些人很强烈攻击按属灵意义的解经,将这种解经看得象瘟疫一般可怕。还有一些基督徒觉得相当彷惶,不知自己是否已落在“灵意解经”,或随意象征的解经里。其实《圣经》中也有不少寓意的解经,特别在先知书与诗类经卷中。
    照笔者个人的领会,许多人把“私意”、“人意”、“任意”的解经当作属灵意义的解经。若有人将一段经文,不理会上下文或全句的实意,随意发挥;或凭私意加上很多空泛推敲的“亮光”。这一类的解经,就算一个稍有辨别能力的非基督徒,也能觉察出其中既无道又无理,怎算得是按灵意来领会的解经?

    但真正能影响教会在解经方面陷入歧途的,不是这些十分肤浅的一般人的亮光,倒是那些有高级学历而被教会以为可信任的人。这些人若不愿按正意分解,极可能把教会带向错误的路上去!
    对于《圣经》是否应按属灵意义领会,或是否有按灵意套用的问题,既受神学家们如此重视或轻视,最稳妥的途径,是不存偏见地直接回到《圣经》里,看看《圣经》是否有这样的解经。这正是本书完全偏重于用《圣经》实例,以说明释经原则之路向的缘故。

例解126: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林前二13——“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使徒保罗对哥林多人说:“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解释属灵的事”,绝不是用人意的想象、任意象征、假造的话,解释属灵的事。乃是谨慎的倚靠圣灵的教导,解释属灵的事。使徒保罗是当代“旧约权威”,他的学问是外邦的罗马高官所认同的。
    但他的观念中的倚靠圣灵,绝不是参考书加上理性与逻辑,就等于倚靠圣灵。他对以属世学问夸口的哥林多人,绝不敢用属世的学问一比高下,而是战兢的倚靠圣灵的教导,讲解属灵的事。
    整本《圣经》既是讲论属灵的事:神的创造与救赎;神为人所差来的救主,所成功的救法;神按他的美妙完善的旨意,将必完成永远完美之国度;……这些都不是属物质界的人的心思所能设计或想象出来的事,是属灵界的事,却必须向活在肉身中的人,按着神的时候,逐一启示给人的。在这启示的过程中,有好些属灵的事,必须用属灵的表达,又要用圣灵启导的悟性去领会。所以按属灵的意义领会《圣经》的话是必要的。例如:

例解127:神大怒盛满金碗

    启十六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你们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
    启示录十六章倒七金碗之灾时,先有“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大怒的七个金碗给了那七位天使”(启十五7)。“金碗”是象征吗?上下文有《圣经》可作根据吗?没有。金碗就是金碗。或说七碗象征神的大怒,是则金碗所盛的“大怒”又象征什么?大怒就是大怒,不必象征什么。但大怒(或忿怒)是一种情绪,金碗是一种器皿。大怒怎能盛载在金碗里呢?
    注意:约翰在异象中见的金碗,是属灵境界中的金碗,是从天上殿中出来的四活物之一交给天使的,不是约翰从地上带上去的。从下文十六章的记载,可知天使所拿的“金碗”,确是可以盛载神的“大怒”的。而且各碗所盛的大怒倾倒时,能使世上发生不同的灾祸。而那些灾祸使天上的使者与地上的殉道者,一同发出赞美与称颂。(这称颂赞美当然不是现今从未为主受过苦的人所能明白的)。
    所以神的大怒盛在天上的金碗中,倒下而成灾祸,甚至能使某些污灵更加活跃,增强鬼魔最后害人的力量。这些都是纯属灵界的事,不是世人凭属世学问或理性所能明白的。我们只能接受灵界的实事,按灵意领悟了!
    这样,属灵意义之解经既是圣灵用他自己的智慧所表达的属灵的事,我们只能按圣灵所已显示的,领悟灵界的奥秘了。所以灵意的解经,绝非人间的私意或轻率的寓意之解经。

二、精义与“灵”

例解128: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的“灵”

    林后三6——“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灵(pneuma)通常英文《圣经》用大写的”Spirit”来表示——指圣灵;但 pneuma
有时也指魔鬼的灵或人的灵,如祷告的灵,信心的灵……等,英文译本则用小写的”spirit”代表普通的用法。

    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的“pneuma”却不是指神、人、或鬼的灵,而是指律法、字句的灵。神、人、鬼有灵。文字话语怎么会有“灵”?所以中文和合本译作精意(精义)。N.I. V。英译本此字译作大草之”Spirit”——指圣灵,但N A.S B
美国新标准译本则译作小草之”spirit”——指上文之文字。所以这里的“pneuma”是可以被译作“精义”或“灵”的。

    按上下文来看,这字用在文字方面的“灵”就是指它的“精义”。就如一篇文章的“灵魂”,那意思是指文句或文章的精髓。中文《辞海》“精义”即“至理”。就是最正确的真理和意义。所以本来“精义”是很适当的一个词,表示文章或语句中的精华正意。但有些描写或记述完全关乎属灵的事,仍只能称为属灵的意义才算最适合。

例解129: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精意”的用法

    按哥林多后书三章1-6节这段经文来说,保罗已经在用精义(灵意)的讲法,因为:

1)林后三3——“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石版”明显是指旧约写十诫的石版。“乃是写在心版上”是按精义指圣灵将神的话放在信徒心中(参来八10)。注意:若按咬文嚼字原则的“心版”(心的版),我们体内那一部分是心版,可供圣灵写字?

2)保罗讲到他自己能承担新约的执事这职分,不是凭“字句”(林后三6),即不是凭旧约律法的字句。不凭“字句”这讲法是顺着上文所引“石版”所代表之律法的思路而说的。所谓凭着律法的精义(或灵),即律法所要讲明的那真正意义。根据律法,保罗是便雅悯支派的人(腓三5),不是利未人也不是祭司,根本不能事奉神。但按照律法的精义(灵意)所要讲明的,是基督和他的救赎。保罗既蒙基督的救赎,作了基督的奴仆,当然是可以事奉神,且可以作新约的执事了!
3)下文三章12-18节引用摩西脸上蒙的帕子的事,是引用出埃及记卅四章29-35节的事。当日摩西脸上发光,那光不是晒太阳的效果,是与神亲近的效果。不是寓意,是属灵的实在经历。以色列人不敢见摩西,以致摩西要用帕蒙在脸上,是实有的帕子。但他脸上的光则是神的荣耀的属灵作为。

    注意:保罗引用这事时,将摩西脸上的帕子,说成是以色列人心中的帕子。
    林后三15-16——“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这不是灵意的用法吗?(那些丑化灵意的人很吃力的说那是象征、比喻、寓意、换喻……何必那么辛苦地拒绝《圣经》自己的解经法呢?)保罗明显是按“灵意”引用在那些不信的以色列人身上。他们心灵上蒙了“帕子”,以致看不出律法的总结是引人到基督跟前。他们的成见,使他们不能明白旧约的精义而不肯归向基督。(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三册《哥林多后书讲义》)
    此外,林后三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保罗又把以色列人的帕子与摩西脸发光的事,应用在今日信徒身上。保罗是按圣灵的启示应用,还是咬文嚼字的应用?
    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三章一开始即按灵意贯通他全章的论题。所以我们要按上下文的用法,决定单字的意义;不是按单字的意义,否定全章的上下文,才较为稳妥。因此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之“灵”应指文字的灵,即“精义”或“灵意”。

例解130:真割礼在乎灵

    罗二28-29——“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明说他后裔中的男丁,生下来第八天要受割礼,作为神与他立约的记号。于是“割礼”便成为犹太人是神选民的记号。但使徒保罗却在此指明,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仅在肉身上受割礼的,也不是真割礼。又说:“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在乎灵即在乎圣灵的工作,或是属于属灵的事,不是文字礼仪的事。
    割礼明明是旧约的一件历史事实,按字义与事实都是真的施行在男丁身上,从亚伯位罕以来,一直奉行的礼仪。连主耶稣和使徒保罗自己也都是生下来“第八天受割礼的”(路二21;腓三5)。怎么保罗竟说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在歌罗西书保罗便把割礼的属灵意义解明:
    西二11——“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保罗把“割礼”按属灵意义应用在基督徒身上,指出“割礼”这仪式的属灵意义,是信徒在基督里受了脱离肉体情欲的割礼。这话按灵意与加拉太书五章24节相通,指信徒借信心已经把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了。
    这就是使徒保罗的“灵意解经”,也是《圣经》自己的释经法,不是人的解经法所能取代的。

例解131:这城的灵意叫所多玛

    启十一8——“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
    本节中的“灵意”原文“pneumatikvd”,是“灵”字的副词(adverb),与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所用之“属灵的”完全相同,绝不是虚构或推测的亮光。不该将属灵的含义虚构化,然后指为人意解经;此举有先故意歪曲,然后又判为错误之嫌。
    “二见证人”作完见证后,殉道于“主钉十字架之处”,即耶路撒冷。但使徒约翰受感写启示录时,却说“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按字义,埃及就是埃及,所多玛就是所多玛。但按属灵的意义来说,把基督钉在十字架的耶路撒冷,在本质上与所多玛或埃及同样是敌挡神的城。二见证人之殉道,虽不能与主那稣为罪人受死相比,但他们忠心所作的见证,正如主耶稣是世界的光,世界却不接受他,不爱光倒爱黑暗。这世界虽有不同的时代及不同的城市,但在拒绝真光与逼害神的忠仆方面,自古至今是同样的喜欢黑暗,拒绝真光的。
    在此《圣经》不是把埃及、所多玛或耶路撒冷“寓意化”。乃是按属灵的观点来看,这些城都有共同的敌挡神的实质。所以按属灵的意义看是相通的。
    这种写法与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25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是同一路线的解经法(详参拙作《加拉太书讲义》四章21-31节解释)。西乃山是神宣布律法之处,怎么会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现在”指使徒写信时。因当时拘执律法而下明其意义的宗教领袖,只知道如何按律法仪文事奉神(只知作奴仆),不知如何凭恩典按心灵事奉神,而终于拒绝了基督,未能凭神应许作神儿女!所以说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按字义,西乃山与耶路撒冷绝不同类,但按灵意领会则是同类的。

三、不可喧宾夺主

例解132:私意不是灵意

    彼后一20——“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
    按照《圣经》,我们该劝勉信徒不要凭私意解经(彼后一20)。可惜不少人把私意或随意的解经看作是灵意的解经,有意无意地把按属灵意义领悟的方法“丑化”、“恶化”。这样做会使人下意识地以为凡带有属灵意义的解经就是曲解《圣经》,却轻轻地忽略了其他“私意”解经的危险。
    不论神学家怎么主张,如果按属灵意义或按精义引用《圣经》,是《圣经》本身的用法,是正意的解经。那就不只是个名词争论的问题了。要是《圣经》实际上有那种用法,而我们却把各种“私意”、“任意”的解经的错误都归入按属灵意义领会《圣经》之中,岂不等于间接否定《圣经》?结果,必然引起那些留心读《圣经》的人的惶惑与疑惧。另一方面却会使人不提防那些咬文嚼字而曲解《圣经》者的偏误。
    《圣经》是神的启示,虽然也用人间的语言文字,但其中主要的信息,却不是人间哲理,乃是神救赎之启示与永远国度的旨意。所论的都是属灵的事,所选记的人间历史与事例,也都朝向说明神对万有之最后完美旨意的实现。其中难免有些事的解释,有《圣经》独特的意义。
    我们研读《圣经》,应探索《圣经》怎样解释它所引用的事倒或道理,从而找出原则,助人了解。却不是、也不应凭人所定出的解经法作为标准,甚至否定了《圣经》自己的解释法。以免有喧宾夺主之嫌。

例解133:质疑基督时代之《圣经》

    上文<例解5>己论及我们可否质疑基督时之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不是希伯来原文,所以新约引用的《圣经》应按旧约原文为准?在此谨再举例如下:
    第一比较:
    太一23——“‘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比较旧约:
    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第二比较:
    太二5-6——“他们回答说,在犹大的伯利恒。因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比较旧约:
    弥五2——“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
    第三比较:
    徒七八25-27——“他们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比较旧约:
    赛六9-10——“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第四比较:
    路四18-21——“‘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于是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里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稣对他们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比较旧约:
    赛六十一1-2——“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以上所举数例中,新约使徒与主耶稣所用的经句,都与旧约的记载略有出入。我们可否因此认为:因为基督时代所通用的《圣经》是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不是旧约原文,不够权威性,因而否定许多新约引用旧约经文具有“解释”旧约之权威?思考这问题时应留意:

1)究竟谁有权否定基督与使徒所引用过的经文,认为基督和使徒因只留意读当时的希腊文译本之旧约,而可能不够准确的领会旧约《圣经》?

2)基督与使徒们都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主耶稣十二岁上圣殿坐在教师之间“一面听一面问”有关旧约的《圣经》。使徒中的保罗,更是著名拉比迦玛列的高材生(加一14
;徒廿二3)。他们从小在希伯来圣经文化之薰陶中长大,对当时希腊文翻译之经节的领会,何以不能作为《圣经》较后的启示对较早的启示的最好注解?


3)就以现代一些华人,又在中国文化的薰陶长大的人来说,对二千年前的中国古文中的诗词、文章、学说……,也不容易准确的领会。这样,以二千年后的外邦人研读旧约,能比二千年前当代的希伯来人,对旧约《圣经》领悟更有权威吗?

4)除此以外,对于这本出于神的启示的著作,有谁比主耶稣与使徒们获得更多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明白其正意,“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

5)天主教会落在“黑暗时代”中,因为他们建立了一个“权威阶层”,只有教廷与神甫可以解释《圣经》。现今教会似乎想用另一种方式建立“权威阶层”,使人以为只有少数专家才可以明白《圣经》。任何近似的趋势都不是好现象。这类人从来都是属少数的,由某一阶层的人掌握了解《圣经》的权威,弊端就可能渐渐发生!大多数基督徒都不是具“《圣经》学术阶层”的人,难道他们不可能倚靠圣灵明白《圣经》吗?
例解134:如何按正意分解

    提后二15——“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私意解经,不单可能利用所谓的“灵意”,也可能利用字义。(见下文例解)所有蓄意曲解《圣经》来成就自己目的的人,可能利用任何一种解经原则来达到目的。
    解经的正确与否,不单是知识、学术,或所谓“严格解经原则”的问题;而且也是个人灵性的造诣,向神的态度与心志的问题。一个人如果傲慢、自私、贪图名利与虚荣,为肉体辩护,固执而自是,怕失去人的拥戴支持……,虽然很有学术修养,熟识《圣经》,知道解经的原则,还是可能凭私意解经。我们在神面前的心灵不柔和、不良善、不公正,也会影响我们解经的正确性。这就象一个开枪开得准的士兵,不一定就是好士兵,还得看他是为什么开枪?向谁开枪?他是否完全听命于元帅的军兵?
    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象一个很熟练的木匠,一刀就能把一块木劈成正正的两半。这是知识加上造诣的效果。但还有一项重要的因素,就是必须是一个竭力要在神面前作蒙喜悦的人。解经的人若无心要作神喜悦的人,只求自己的利益和人的喜悦,纵使有丰富的知识、技巧,却仍可能不按正意而按私意强解,或巧妙的曲解《圣经》的。保持讨神喜悦心志,比较开枪准确之技巧更需“竭力”追求。
    在主耶稣时代,法利赛人中的教法师与文士,可说是旧约的解经家。现今时代的原文专家之中,没有谁可与当代的这等专家相比。主耶稣却责备他们如何凭私意曲解《圣经》,例如:
四、基督时代的私意解经

例解135:奉献与孝敬

    可七9-13——“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
    摩西宣布十诫时已明文说“当孝敬父母”。这孝敬的涵义,包括了肉身方面的奉养。
    法利赛人等虽然不敢正面否定“当孝敬父母”之明文,却可以凭《圣经》以外,他们“自己的遗传”,曲解了《圣经》的明文。所谓他们的遗传也就是他们那一帮人,多年来在宗教方面坐在受敬重的地位上,凭他们对《圣经》的“专业”学识和影响力所提出的主张,被多数人所依循,且成为传统的惯例。借这种“遗传权威”取代《圣经》的权威。

    这些法利赛人不是不明白《圣经》,而是:
    ①有私心,可能较偏重于使“圣殿”方面有较多收入。所以主张把应给父母的献给神,就可以毋须再给父母。
    ②要建立及保持他们对《圣经》见解的“权威”地位,这可使他们对任何自己想推行的信仰方面的主张时,都很容易找到根据。
    这正是他们拒绝主耶稣的主要原因。因主耶稣的解经,显然使他们的私意解经,显得有私心而轻重倒置。
    今日教会在推动某种我们认为重要的事工,要引用《圣经》为根据时,有可能会暂时搁置神学家严格的释经原则,而较牵强的解释所引用之经文。

例解136:指着坛上礼物起誓

    太廿三16-22——“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这段经文明确的显示,主耶稣如何指出当代文士与法利赛人,在解经上的错误。他们虽有文字的知识。却没有属灵领悟力,所以未能分出轻重。
    旧约的会幕和燔祭坛(以及圣所和至圣所的一切圣物),都经过行洁净礼,并用圣所专用的圣膏油膏抹而成为圣(出廿九43-44,三十全章)。分别为圣即归神所专用。所以“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出廿九37)。
    由于整个会幕与其中的圣物都已归神为圣,所以它们象征着神的同在与权威。但献在坛上的礼物却是人带来的,并非礼物使坛成圣,是坛使礼物成圣而蒙悦纳。所以当然是坛和殿比人所献给神的为大了!法利赛等人所以会发生误解,因太重视人的作为与礼物,而轻忽了神的尊荣与权能。他们太重视自己对《圣经》的学识,却忽视了倚靠圣灵的启导。
    大有学问,又受过旧约律法严谨的教导的使徒保罗说:“……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所以使徒保罗强调他是靠圣灵,“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
    事实证明,保罗确曾把许多隐藏在旧约的属灵的事解释出来。如上文所引例解:亚伯拉罕所等候那要使万国得福的后裔,就是基督(创廿二18;加三16);逾越节的羔羊指基督的受死赎罪(林前五7-8);以色列人吃吗哪,饮灵水也是指基督(林前十1-4);外邦人可以与犹太人同作神的后嗣是神的旨意(弗三1-6)。

    这些都是保罗的“灵意解经”。有谁比保罗更明白福音原理?他所传的福音就是从他对旧约《圣经》的领悟而解明出来的(参加四8-11

例解137:这人怎能明白经卷?

    主耶稣在世上时,他讲解《圣经》显然与当代的犹太人不同。他们却凭外貌轻视他,而对他的讲解发出疑问说:
    约七15——“犹太人就希奇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
    但他们显然没有基督所重视的圣灵的教导。正如他对门徒说:
    约十六13——“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
    倚靠神所赐注在我们心中的圣灵,就是可以明白《圣经》最重要的秘诀。
    主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们,可说是最好的旧约解经家了。上文他们对主耶稣的解经提出质疑:“这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约七15;参可六2-3;路四16-20)就是怎能明白旧约的经卷的意思。他们希奇耶稣既未象他们那样受过“专业”训练,怎能明白旧约《圣经》?他们显然完全忽视真理之圣灵的启导。
    他们把他们所学的,当作唯一可明白《圣经》的正途。他们不但建立自己的权威,还想否定基督的权威。但事实上,不是耶稣不明白《圣经》,倒是那些法利赛人不明白《圣经》。(见下例)因为他们是凭人的知识研读《圣经》。主耶稣却有圣灵无限量的智慧,讲解神的启示(参约三34
)。


例解138:“主对我主说”

    太廿二41-46——“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在此主耶稣所引诗篇一百一十篇1节的话,第一个“主”是神,第二个“主”是主耶稣。大卫既称基督为主,怎么可能又是他的子孙?这确是令人无法圆解的问题。为什么这些旧约专家们竟没有一个能回答主耶稣的问题?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位基督要道成肉身,而成为大卫的子孙,所以大卫既称他为主,又是大卫的子孙。但这完全是人间以外的属灵启示,不是凭知识与推理所能理解。他们虽有丰富的专业学识,却没有虚心靠圣灵,所以无法明白在主耶稣看来非常简单的问题。基督从大卫的后裔道成肉身,完全是属灵的事,必须由圣灵指教才能明白。
    他们无法回答主耶稣的问题,又无法找到主耶稣对旧约《圣经》解释的任何错误。不单使他们找不到可指控基督的把柄,且使他们坐在摩西位置上的权威也大受震撼了!
    总之,因骄傲而倚靠自己理智的人,不能明白《圣经》。虚心倚靠真理圣灵的人,才能明白《圣经》。

五、应再三省思的金句

例解139:“仍是不知道”

    林前八2-3——“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1)基督徒最大的危险,就是在自己对神的话,或对神的事,有了若干程度的认识之后,在那种令他感到喜乐、甘美、满足的情形中,不知不觉的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体验了”许多别人未领略过的灵程。其实可能还是非常肤浅的,仍在开端阶段而不自知,且使人停在那个“开端”的阶段骄傲起来。使徒在此提醒我们,知识可能使人因骄傲反而陷于不自知!诚心爱神却是神所知道所重视的。

2)任何一个初信的基督徒,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然爱慕神的话。他们都可能在若干程度上,按着并不准确的解经原则去读《圣经》,而且是按自己的感受和认为可以应用的读法去读《圣经》。无论是否合标准,他们因神的话受益却是事实。圣灵同样借着他们非常有限的知识,让他们从神的话语中得着喂养,渐渐长大。
    但过了不久,他们可能为现实生活或其他原因,不能经常抽出大部分时间读《圣经》,因而对《圣经》的造诣,始终停留在不很成熟的阶段。这种基督徒却占了华人教会中的绝大多数(也可能是全世界基督徒的大多数)。传道人要教导这大多数的人,也须用相当的时日与耐心。不是开一期释经学课程,就大功告成那么简单。

3)坦白的说,读完释经学,不就是已经会准确的明白或解释《圣经》。这完全是两回事。就象一个背熟了太极拳谱的人,并不就是已经精通太极拳。还有很远很远的路程要走呢!
    教会亟须勤读《圣经》的人去学习如何释经;却绝不需要不读《圣经》(或偶然翻读)的人去读释经学。这等人学了释经学之后,更大胆批判他们所一知半解的事。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在把真理的“知识”教导别人时,还必须教他存什么心态运用那种知识或方法。

4)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把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太十二7)慈爱的天父,不断用怜恤体谅的心,慢慢教导栽培我们,直到今日。使徒保罗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

5)每个事奉神的人,都该小心珍惜神在我们生命中已经培植好的美好质素,例如:象基督本性的谦卑、柔和等;又小心提防魔鬼会把一些败坏我们灵命的坏质素灌注在我们的生命中,例如最象魔鬼本性的“骄傲”。

每当我们打开心门学习一些新的知识或经历时,都可能不知不觉的,让谦卑从我们生命中溜走了,又让骄傲进入我们灵命的细胞中。“谦卑”溜走时是静悄悄的毫无感觉,骄傲进来时,也是静悄悄听不见脚步声的。学习释经学或研经法,都需要谨慎“提防”这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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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按属灵意义解经







一、单按字义可能错误(参〈例解82.94〉)

    上一章曾论按灵意之解经,与人意解经不同。本章继续用实例说明,按属灵意义领会或按字义领会,都有可能误解《圣经》。兹举例如下:

例解140:我的肉是可吃的

    约六53-5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与犹太人辩论时说,他的肉是可以吃的,他的血是可以喝的。主耶稣在这里的讲话是否按属灵的意义讲的呢?难道他真要把他的肉给我们吃,还是说他是在讲比喻?
    他确是按属灵的意义讲论属灵的事实。他不是说“好象”我的肉,而是直接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不但“是”,还加上“真是”。因上句他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原文有两个“真”字,即“真的,真的告诉你们”。除非我们承认主耶稣在这里是用属灵的言语讲论属灵的事,否则就没法领会。
    其实主的意思是:我们领受他为我们舍身流血之救恩,就可以领受永生神的生命,就可以在末日复活。
    但将本节按字义解释就引起错误:有人只根据字义来领会,于是就以为圣餐的饼和怀,经祝谢后就变成耶稣真的身体,为我们一再献上为赎罪祭。而领受圣餐的人,就真的是吃耶稣的肉了。这种见解实际上认为耶稣要一再用他的身体为我们赎罪,这就等于否定基督只一次献上赎罪祭,便成就到永远的功劳,明明的违背了希伯来书的真理:“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来十12- 13

例解141:水与圣灵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曾用水象征圣灵。例如:
    约七38- 39——“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

    很明显的在此“活水”就是指圣灵。若单凭“活水”这两个字的意义,怎能领会出“圣灵”来呢?但主耶稣是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不能从字义推测,是《圣经》独有的用法。有些异端说圣灵是一种流质,就是根据《圣经》提到圣灵时曾用水象征。《圣经》又用“浇灌”(徒二17-1833、十45)形容神赐下圣灵的情形。完全按“水”和“浇灌”的字义来领会圣灵的结果,就产生了圣灵是一种流质的异端。(其实《圣经》提到圣灵还用了许多别的形容词如:风、火、鸽子……等)。轻忽上下文而存偏见,就很容易误解《圣经》,或按灵意误解,或按字义误解。

例解142:带着刑杖来

    林前四21——“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
    这节经文的精义,是保罗期望哥林多教会中,那些自大的人会悔改,免得他来要处罚他们。他并不想用使徒的权威惩治任何人,但不得已时,只好运用了。但他更喜欢有温柔的心到他们那里,不必象严父那样责备什么人。
    但有人按字意领会,对犯罪或违反神家家规的人,不论成人或孩童,由长老施行杖罚——(中国耶稣家庭)。

例解143:“酵”是指错误的教训

    可八16-17——“他们彼此议论说,这是因为我们没有饼罢?那稣看出来,就说,你们为什么因为没有饼就议论呢?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么?你们的心还是愚顽么?”(参可八14-21

    门徒与主耶稣渡海忘记带饼。主耶稣利用这机会教训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太十六5作“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门徒因而彼此议论说:“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带饼罢?”他们显然一直注意主说话的字面意义,而轻忽主的话的属灵意义。
    当时法利赛人惯于咬文嚼字的领会《圣经》,而轻忽字句之精义。今日那些长期在法治文化薰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会偏向咬文嚼字,重视字句表面的意思,而把字句内涵之精义忽略了。因为律法一定十分重视单字或单句的字义的。但主耶稣在此明明以一般发面的“酵”指某些错误的教训,且未事先说明他将按寓意或比喻而说的。而门徒按字义领会,因而猜想到可能因没有带饼而须向法利赛人等借饼方面去。
    主耶稣却责备他们,怎么会忘记了主曾两次用饼使多人吃饱的神迹?他既一再凭少数的饼使多人吃饱,那要他们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当然不是要他们向人借饼,而必另有深意了!但门徒们单从字面的意义领会,竟未能从主的话语中深入领悟其精义。这是单凭字义而误会主的话的另一例子。

例解144:“睡了……死了”

    约十一1316——“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参约十一1-16全文)门徒们与主耶稣在这一小段(1-16节)的对话中,果真明白主所说的“睡”的真义吗?为什么主耶稣不在一开头就告诉门徒说拉撒路死了,却说睡了?为什么要等到门徒确实不明时,才说死了?而多马在听见主耶稣说拉撒路是死了时,便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这会是出于受教、心悦诚服所说的话吗?还是带有讽刺、反叛而下信的话呢?(既然死了我们还去作什么?去和他同死吗?)
    若单按字义看来,睡就是睡,死就是死,两者是完全不能通用的。但主耶稣却是这么用了!他是在用属灵的话(字句),讲论属灵的事。在基督里的人的“死”,只不过是睡了那样,必然复活。
    显然,主耶稣是故意利用拉撒路之死,说明:
1)他是生命之主——“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 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2 启导门徒知道,所有在主里而死的人,都不是真死,都必再复活,所以那“死”就可以说是睡了。他把“睡”这单字的意义,加上属灵的意义,以解释属灵的事。这“睡”不是把死美化的说法,是属灵的事实,是世界的文字所不会有的。所以按属灵的意义用字    或用句,确是《圣经》本身的用法。

3 使徒约翰和保罗都非常明确接受主这样的教导,用“睡了”指已死而必要复活的信徒。(参保罗:林前十五51-52
;约翰:启十四13


例解145:“童身”

    启十四4——“那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他们是从人间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
    本节的“童身”应按灵意解。因上文“他们未曾沾染妇女”一句,使这“童身”必须指弟兄(按“童身”之单字原文也可以指女的),岂非女的没有得胜者?事实上,《圣经》以男性为代表,《圣经》称“弟兄们”并非姊妹们无分,而是当然包括姊妹。本节之精义是指这些得胜者,对主耶稣心志的贞忠纯一,别无所爱。
    但按字意,解经家却认为这是圣品人不可婚嫁的根据,因而禁止嫁娶,却与使徒明训相背:
    提前四3——“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
    此外,本书已引用之例中,如:
    太六6——“你祷告……要……关上门,祷告你暗中的父”被解作祷告必须关门熄灯。
    加三1——“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因而有人每次进教堂,就在胸前画十字架……等类的误解。皆因轻忽正意,拘泥于字句表面的意义之故。

二、灵意套用?

例解146:吃灵食喝灵水

    林前十1-3——“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喝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这几节经文是保罗典型的灵意套用,即浓缩了旧约记在《圣经》中的历史,按灵意应用在信徒的属灵经历上。那正是他所说:“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的例证之一。
    这里所说的“受洗……”“吃……灵食……喝……灵水……”显然都是以色列人过红海、吃吗哪、喝摩西击打磐石所出来的活水之历史事实。却按灵意套用方式,仅用两三节经文,解释了旧约几章《圣经》的记载(出十四章至十七章;民十一章至二十章)。(详参上文〈例解118119〉)

例解147:三日内重建圣殿

    主耶稣与当日的犹太人辩论时,犹太人要他显个神迹给他们看。主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但那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约二19-22
    主耶稣明明说是拆毁圣殿三日内可以重建起来。怎么这句话会变成是指他死后三日复活说的呢?但《圣经》自己这样解明了,没有人可以作别的解释。注意这里不但将“圣殿”按灵意指主耶稣的身体,也把拆毁圣殿而三日重建起来,按灵意指主耶稣的死而复活。
    当日的圣殿是真实存在的建筑物,希律王为讨好犹太人,已修建了四十六年(当时还没有完全修好),也是历史的事实。主耶稣不是在虚构一个故事用作寓意的比喻,是把当时实有的圣殿,按属灵意义象征他自己的身体。
    这种“灵意”,与日后新约书信提到教会是耶稣的身体,又是灵宫(弗一22-23;彼前二5)和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的属灵事实(林前六19)互相吻合。后者也不是任何一种寓意故事或比喻。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和属灵的殿,是属灵的事实。

例解148:神喜爱怜恤

    太十二7——“‘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
    在马太福音十二章1-8节这段经文里,主耶稣和法利赛人辩论安息日的问题,因为他的门徒在安息日摘了些麦穗吃,法利赛人说他们犯了安息日。我们注意本段经文,主耶稣引用了两件旧约史事,替他的门徒辩护:

1)大卫和跟从他的人在饥饿时,进入神的圣殿吃了陈设饼。这些饼本来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的,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利廿四5-9)。当时大卫因逃避扫罗,走到祭司亚希米勒那里,请求给他饼吃。亚希米勒因只有陈设饼,没有其他的饼,就将陈设饼给了大卫(撒上廿一1-6)。

2)律法书记着当安息日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还是没有罪。这件事,实际上指旧约时代,祭司在安息日仍要照常献祭说的(参民廿八9-10)。此外,犹太人的男丁生下来第八日一定要受割礼,而这“第八日”很可能会碰到安息日。这样祭司虽在安息日,也替孩子行割礼,也是作工。请比较以下经文:
    约七23——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你们就向我生气么?”

3)在此,我们注意主耶稣怎样引证这两件事为例证,为他的门徒辩解:大卫吃陈设饼和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也算无罪。这两件事,跟当时门徒在安息日掏麦穗吃,有什么连带关系呢?主耶稣在这里显然不是按字义而是按灵意(或精义)来引用那两个例子。

4)注意下文——太十二6-7——“……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因为律法最终目的,其实不是教导人怎样祭祀,而是教导人知道神所喜爱的是怜恤;不是教导人怎样守礼仪,而是教导人怎样实际行神所喜悦的事。大卫是受过神膏抹的人,又是合神心意的王。他在饥饿时,祭司将分别为圣的饼给他和属他的人吃,并没有什么不对。

5)照样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也不算有罪;因为安息日的意义是要教导人学习敬拜神、事奉神。而祭司在圣殿里所做的全都是事奉神的事。所以按属灵的意义来说,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仍然符合神设立安息日的本意。这两件事的精义都符合“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原则。
    而当日立与门徒为拯救人的灵魂奔走劳碌,虽然在安息日经过麦田掏了些麦穗吃,与神设立安息日,为教人学习事奉神及“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本意相合。
    所以,主耶稣在此是按灵意引用旧约。我们不该把灵意“丑化”,反而容让“私意”或“人意”的曲解《圣经》,随意假借《圣经》的权威,成就个人或团体的主张。
    我们再看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也有不少灵意的用法。

例解149:逾越节的“基督”

    林前五7-8——“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逾越节的羔羊是预表基督(参<例解191>)。为什么逾越节羔羊预表基督?因为使徒这样按灵意引用了(参<例解175>)。

    注意保罗怎样说:“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羔羊”二字原文是没有的。中文和合本旁边也有小点。英文《圣经》译作“逾越节的基督”。“逾越节的基督”这句话讲起来按理是不通的。因为逾越节属旧约历史,基督却是新约的人物。逾越节开始时那里会有基督?保罗在这里实际上是说,基督就是逾越节羔羊所预表的那一位;但保罗在这里并不解释,而是直接将“基督”取代了“羔羊”。这种用法是不是灵意的套用呢?保罗不是在讲比喻,是在引用旧约历史。我们所以会知道羔羊预表基督,正是因为他这样按灵意引用。如果我们不同意“灵意”这个词,不妨用其他讲法,但仍不能否认《圣经》中确有那么一种用法。

    新约的作者引用旧约时,有一种习惯,就是将旧约那些具有属灵意义的人、事、或物,不加解释地直接用基督“代入”。下文第8节也是这样:“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本节经文就相当明显的是按灵意引用的例子。因“我们”(信徒)根本不守逾越节或除酵节,更不用吃无酵饼。但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不可用旧酵,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全都是按灵意的讲法。

    这样的引用虽含暗喻性质,使徒不是在创制一些新的比喻性的辞汇,而是在引用旧约的历史事实。那些历史本身是事实,不是暗喻。却具有属灵意义,其被选记在《圣经》中之目的,为要警戒现代的信徒,在属灵的生活与事奉上吸取教训。

例解150:多收的没有余

    林后八15——“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
    注意哥林多后书八章全章是劝勉哥林多人为耶路撒冷圣徒的缺乏奉献金钱。15节这句话是引证出埃及记十六章18节。按历史的事实是记载当时以色列人收取吗哪的情形。他们每人每日只可以收一俄梅珥,多收的存到第二天就会发臭。所以多收的也没有余,一定要分给人。这样少收的也就没有缺了;因为那多收的补足了他们所缺的。

    注意保罗怎样把这句话应用在基督徒身上?本来吗哪是预表那稣基督是我们天上的粮食。那么分吗哪的意思岂不是将基督分给人?但保罗在这里不是这样的用法,他是用在信徒在财物上彼此互相帮助。有余的帮助那些有缺的。这明显的是一种属灵的或精义的引用。如果不是按灵意,根本不能将旧约的历史应用在基督徒彼此帮助上。
    但另一方面,我们只能按新约使徒们所引用的经文来领会旧约,因为这就是使徒解释旧约的一种方式。这是《圣经》中的释经,我们不可以随意作别的解释,更不应按“人意”曲解。

例解151:人算什么

    来二6-8——“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
    注意6节开头所讲的“人”,按历史的事实本来是指亚当。但若从6节读到9节时,就发觉作者将发生在亚当的事实,套用在基督身上,而完全没有解明,神将他手所造的派亚当管理,就是要表明神“将万物服在耶稣脚下”。写书的神仆直接把“历史”应用在基督身上。这是《圣经》本身的解经法。整卷希伯来书常用这类“代入”或“套用”的解经法。唯有这样浓缩的套用,才可以用短短的十三章经文,解释了整个律法的精义,与救恩的重要教义。(参<例解5>及(例解165))

例解152:“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

    约壹二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旧约以色列人建造会幕时,神曾吩咐摩西,要为圣所配制特别的圣膏油。其配方如下:
   “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质的没药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着圣所的平,又取橄榄油一欣。按作香之法,调和作成圣膏油。”(出三十23-25,参22-33)调制成圣膏油用以膏抹一切会幕的主要圣物,如约柜、香坛、……等,及其附属器皿。凡被膏抹了的就成为圣(意指归神专用而分别为圣)。民间不许用同样配方或仿制这种圣膏油。祭司就职礼时,要用这特制的圣膏油膏抹。后来,神所选立的君王与先知都要被圣膏油膏抹,如大卫(撒上十六13),以利沙(王上十九16)等。
    所以“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就是他是被神膏立要差到世上作万人的救主、君王、祭司、先知的那一位。所以旧约弥赛亚的观念,是包括那要来的一位救主、先知、祭司、君王……这些意义在内的。但新约使徒却把这观念也应用在领受圣灵,从神而生的人身上。(参林后一21-22

    在此,使徒约翰实际上是按旧约圣膏油的背景,讲到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圣灵会在凡事上教训我们,合乎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的意义。但我们要注意,约翰在这里也是没有解释的,直接将旧约的“恩膏”用以预表圣灵的工作。对照:
    林后一21-22——“那在基督里……膏我们的,就是神……”。下句跟着说:“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再比较:
    约壹二20——“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
    这样我们可以确定约翰壹书二章2027节所讲的“恩膏”是指圣灵。使徒这类按属灵意义的用法,直接的解释了旧约被膏油膏抹的人,是预表新约受圣灵膏抹的人,就是归神为圣,属神的人了。
例解153:大卫必作王直到永远

    旧约先知书也有不少灵意的用法,兹举一、二例,如:
    结卅七2425——“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参结卅四24
    以西结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卫早已死了,而且以色列国和犹大国都已亡国了。为什么以西结还说:“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呢?这“大卫”必定另有象征的灵意了。实际上这是指基督必作王直到永远。以西结断不会这样糊涂,把历史当作预言。所以《圣经》有些用法,确是有灵意的。按这个例子来说,绝不能说是比喻或精义,只能说是按灵意所说的预言。因大卫是一个人,不是一篇文章。
    此外,绝大部分“预表”的解释,都是根据新约使徒的灵意引用旧约,未能尽述。但列举以上的例子,目的是在讲明,要明白《圣经》原来的“灵意”(精义)是《圣经》本来的要求。新约解释旧约,是“《圣经》的”释经法。为什么不按照《圣经》的用法领会《圣经》?为什么要按照人的传统丑化凡“属灵的”事呢?

例解154:耶洗别

    启二20——“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象之物……。”
    这是使徒约翰奉命写信给推雅推喇的教会时的责备。耶洗别是以色列国的第七千王亚哈的王后。到使徒约翰写信时,相隔了将近九百年,早已消化灭没了。怎会又在推雅推喇的教会出现?而且这里所说的耶洗别,诱惑人拜偶象的情形,正象历史上亚哈的王后耶洗别那样热心。显然使徒是把旧约那使以色列全国深陷拜偶象罪中的耶洗别,按灵意套用在使徒约翰晚年时代的推雅推喇教会之异端身上。
    各时代异端的出现,虽各按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出现,却都出于同一背景——撒但。使徒按照主的命令在书信中如此应用,因为他们虽然所处的时代和表现的型态有利,但在诱惑人背叛神的来源、效果、和目的上,都是一样的。新约《圣经》一再的作出这种引用,表示旧约历史并非单单为以色列国写的历史,乃是为教训众信徒而写的。

三、正解与灵训

    误用“灵意”解经的原因,是因为不会区别《圣经》的正解和教训。我们要先明白《圣经》的正解,然后选取其中的教训应用在生活上。但不要把可应用的教训就当作是经文本身的正解。这点很重要。
    有好些误用“灵意解经”的人,可能就是在这方面出了错误。另一方面,可能未深入了解经文,就把表面的意义当作完满的解释。若再加上引伸的教训,就会更离题了。但大多数信徒可能曾经过这个阶段,所以不要过严指责这类误解,或归咎于他们的牧者。他们在知识和方法上可能稍微幼嫩,但他们爱主的心态与追求,较之满脑子“《圣经》知识”者,可能毫不逊色。

    文字与语言,在整段的记述中,有时了解其背后的含意,比较表面的意义更重要。虽然在法庭上,这类在语句背后的含义完全不被接受。但在神的话语中,神所要教导我们的不单是字句,而是要我们从字句中明白神的心意,行他所喜悦的。在研读神的话时,不要动轨摆出“严明公正”的大法官、大律师、或高等批判家的姿态。这种心态可能拦阻我们得不着经文中的真义。兹举一、二例如下:

例解155:听命胜于献祭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干公羊的脂油。”
    旧约整本利未记,详记神吩咐摩西教导以色列人如何献牛羊为祭,为他们赎罪,或表示感恩。但在此先知撒母耳竟责备扫罗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因为扫罗王虽在口头上解释同意百姓要把上好的牛羊献祭给神,实际上却是自己贪爱这些“财物”(撒上十五19)。所以先知解明神所要的其实不是牛羊,而是借这些礼仪教导他们“听命”与“顺从”。神要人从心里敬爱他而顺从他的旨意,不以按仪文表面的听命为满足。
    先知弥迦对当时的“以色列家”所说的话,指明有关献祭的真义,与撒母耳的观念相合。如:
    弥六7-8——“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可见先知们明确的指出神所要的不是仅按字句行献祭的礼仪,还要人明白其中的精义。即听从神的命令,行神所看为善的事。这正是主耶稣一再重复对当代的法利赛人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太九13,十二7

例解156:开到水深之处

    路五4-5——“讲完了,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西门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
    路加福音五章1-11节记载主耶稣吩咐彼得将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

1)让我们先了解这两节经文的意义,到底彼得是否整夜都没有开到水深之处,因而主耶稣吩咐他开到水深之处,才得到一网的鱼呢?当我们解释第45节时,要注意他们对话的次序,不是彼得先对主耶稣说,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到什么,然后主耶稣回答他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如果是这样,就含有他们未曾把船开到水深之处,而现在主耶稣才叫他们开到水深之处的意思。
    但这里第4节是主耶稣先对波得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然后彼得回答主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着什么。”这回答的意思,就包含了他们已整夜不论在水深或水浅的地方,都已下过网了,却得不到什么。他们对话问题的先后,意义不同。况且根据一般的常识,彼得是个有经验的渔夫,断不至于整夜只在浅水的地方打鱼,而下到深水之处。

2)这样,对这两节经文我们应该领会作:彼得虽然到过水深之处打不到鱼;但是因听从耶稣的话,他还是去了。这是我们对45节的了解。
    然后,根据这样的了解,我们可从这两节经文得到一项重要教训:就是我们应该象彼得那样绝对依从主的话,在我们以为不会有效果的地方,还是信服主的吩咐而作工。这样就可能得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3)这是根据“解释”引申出来的教训。这教训就是我们应用的部分。解释是注重我们怎样了解那段经文内容的原意。正确的解释和应用有很密切的关系,但却不能因此把教训当作正解。有时因应用和正解分别得不清楚,所以很多人就把这种生活上的教训,当作是灵意的解经,在模仿别人怎样取得教训之中,产生错误的“灵意解经”,甚至变成随意的解经。

4)信徒不可以随便将《圣经》的文字寓意化。总要留心读上下文,领会整段文章的属灵意义。但全然否定《圣经》中之属灵意义的结果,必定重蹈当日法利赛人和文士们的错误。他们虽然很有资格咬文嚼字,却把活的《圣经》读成“死”的字句。他们虽然都是研经专家,却被主耶稣看为不明白《圣经》的人,那真是可惜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6: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圣经的属灵观






    《圣经》所记载的都是神属灵的启示。所以必须按属灵的实意领会,不是按世上的人意领会。按属灵实意明白《圣经》,与按文句的实意领会是十分接近的。但灵意可包括字义,字义不够包括灵意。“灵意”不是跟“字义”成对比,而是跟人意与私意成对比。

例解157:私意与人意(参十一章讲解)

    彼后一20-21——“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豫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豫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这两节经文中有两个短句、应特别留意,即:

1)预言从来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20节)。这“私意”原文字根“idioz”译作“自己的”,但也常译作“私”或“私下”、“单独”等,如:
    太廿四3译作“暗暗的”;太十四13则作“独自”(耶稣独自退到旷野),太九1“自己的”(耶稣来到自己的城);林前三8“各人照‘自己的’……得‘自己的’赏赐”……等。按杨氏《经文汇编》,此字在新约中大多数译作“自己的”(ones
own
),共72次。在此可能有两方面之领会:

   ①指预言本身不可按其本处(单独的)解说,即不可凭单字独句,片断的根据解释。应综合《圣经》各处经文解释。
   ②指预言被人解说时,不可按一己之私意解说。

2)“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人意”指属人的意愿。这“人意”应与下句比较,下句说:“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可见所谓人意就不是出于神圣灵感动,只按人自己的意愿的解释。
    这样《圣经》明明的警诫我们,不该按私意或人意解释《圣经》。却完全没有涉及灵意。为什么神学家不敢指责“人意”与“私意”的解经,要把《圣经》所指责的错误转移到“灵意”这个辞里?

例解158:“灵意”——仅用过两次

    “灵意”原文“pneumatikvz”只用过两次:
    ①林前二14——中文译作“属灵的”(惟有“属灵的”人才能……);
    ②启十一8——中文译作“灵意”(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英文K.J. V。译本这两次都译作“spiritually”(属灵的),都没有负面的含意。(较新之英文译本都避而不用“spiritually…但原文仍是同一字。)
    既然《圣经》对“灵意”都没有作坏的用法,为什么要丑化“灵意”?
    “属灵的”原文字根“pneumatikoz”与“灵意”“pneumatikvz”仅最后音节中的“ο”与“ω”的分别。所以“灵意”与“属灵的”无论中英文或原文都很相近,攻击灵意,易使信徒发生混淆,对属灵的事产生疑惧,在下意识中有抗拒、戒备、批判的心态。
    近二、三十年来华人教会中的人已忌提“属灵的”这个辞。它已被影射为虚伪、唱高调、不切实际的代表。但使徒保罗却明确宣称,他不能把哥林多人看作属灵的,只能看作属肉体力婴孩的(林前三1)。使徒显然把“属灵的”作好方面的表达。

例解159:不要强解《圣经》

    彼后三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强解原文仅本节用过一次“streblousin”,原意是勉强、歪曲、猛扭。N A S B N I V。都译作“distort”即曲解。这是《圣经》所用以指斥凭人意勉强歪曲原意之解经。
    所以并非没有《圣经》所采用适当的字,可以用于指责各种蓄意曲解《圣经》的错误,如:人意、私意、曲解、强解、误解(“不明白”)……等。为什么要勉强把“灵意”作为误解《圣经》的专用字?为什么要选用一个《圣经》从没用作负面意义的“灵意”,取代各种私意、人意、强解、曲解《圣经》的总称?那真正的目的是为什么?

例解160:“属灵的”在新约《圣经》中的用法

    把人的“随意”与“私意”,当作“灵意”是很严重的误导,应当赶快更正。新约《圣经》中“属灵的”这字都用于指属神方面的事上,不用于负面的、坏方面的表达。例如:

1)在罗马书中,保罗把恩赐看作是“属灵的”,有别于属世的才干(罗一11;参弗四7-8);又说“律法是属乎灵的”与“我是属乎肉体的”成对比(罗七14),即相反的对照;又把“属灵的好处”与“养生之物”作对比(罗十五27)。

2)保罗对哥林多人说:“我们……乃是……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同章又说:“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暗示与属血气之人不同。又把“属灵的”与“属肉体的”作对比(林前三1),而且一直把“属灵”当作好的方面的用法。又把“属灵的种子”与“奉养肉身之物”作对比(林前九11)。在下章又说以色列人都吃了“灵食”,喝了“灵水”,是出于“灵磐石”(林前十3)。那些粮食(吗哪)与水都是神所赐的,所以是“属灵的”。那使磐石出水的其实是基督,所以把那石称为“灵磐石”。十二章至十四章论“属灵的”恩赐,当然是把“属灵”当作“属圣灵的”了。后面再提到“属血气的身体”与“属灵的身体”的分别(林前十五44)。在同章又把“属血气的亚当”与“属灵的基督”作对比(林前十五45-46
)……等等(另可参考以弗所书中“属灵的”用法,在此略)。


3)使徒彼得称基督徒为活石,同被建造成“灵宫”(属灵的宫殿),借基督献“属灵”的祭(彼前二5)。

4)雅各说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雅四4)。约翰说“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下)。世界与父,世俗与神成对比。可见凡故意将“属灵的”看作是属人意的或属世方面之推理的,都不合《圣经》的用法。

5)《圣经》显然是把属肉体的、属血气的、属人意的、属物质的、属世俗的归为一类;而把“属灵的”与属神的、属实质的、属永恒的,看作同类或同性质的。《圣经》既然对“属灵的”(spiritual)或“灵意”(spiritually)都用作正面的、好的用法,为什么要借丑化“灵意”(spiritually),以影射“属灵的”(spiritual)?这是最有效的混淆方法,要努力使人对“属灵的”产生负面的印象,使众信徒把“属灵的”丑化,当作虚伪的象征?这是曲解《圣经》用字之原意,误导人走向世俗潮流,在意识上作了极尽不利于“属灵的”建造的反而“预工”。
    所以,无论是古时或现今的人,故意把“属灵的”或“灵意”作负面的用法,使信徒对“灵意”与“属灵”产生恶感,都是明明扭曲了《圣经》用字之原意。

例解161:属灵与虚伪

    主耶稣说:“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4
    属灵的神是真实的;属血气的人是虚谎的(罗三4)。人必须用真诚与诚实敬拜神。但虚谎的人不但装假,甚至虚伪到以讥讽属灵来显明自己的坦率。施洗约翰曾直斥那些要“表演”悔改的法利赛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但施洗约翰从没有指斥真诚悔改的为假属灵。
    基督时代的法利赛人故意作很长的祷告,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缝子做长了,……但当这类虚伪的外表被揭穿之后,人诡诈的“肉体”,会改变伪冒的方式。现代的伪善者绝不会再效法古时法利赛人那种虚伪的方式。他们可能用相反的方法,表现坦率,进入试诱的潮流中,以表明自己是务实的,不是道貌岸然的……。但洞悉人心的真神,不理会这些外表。他要看的是内心是否真正求神喜悦,真正谦卑敬神爱人。高呼反世俗与反属灵都无补于实情,在神的真光照耀下,无法掩饰人本相的“丑陋”、“乏善足陈”!
    《圣经》从来没有把属灵的追求看作虚伪的象征,倒是谴责那些利用宗教外表、术语、地位、权势,掩饰自己内心的丑恶,表现自我伟大的人。他们必须面对那明察秋毫之神的审判。人各种不同方式的表演,只可以自欺,必不能欺神。

例解162:否定属灵实意对解经的影响

    提后二15——“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可把信徒建造在属灵的磐石上。用人意解经则可能误导信徒。把按属灵的实意(灵意)领悟《圣经》当作是轻率的寓意或随一己之私意的解经,是在用“字”上误导信徒。世上有不少政治家、大商家和宗教的异端,都善用新辞语,混淆人的观念,误导人的意识。这种用辞上的误导,可能使人枉费半生岁月,才发现自己被误导了!
    在属神的事上,或《圣经》的解释上,用辞的误导也有坏的作用,就如把按人的私意或随意的解经称为“灵意”解经,结果可能引致:

1)否定了主耶稣和使徒们常用的原则:“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参<例解126>

2)使信徒和传道人都不敢学习倚赖赐人悟性和智慧的圣灵,去领悟属灵的事。惟恐可能陷入错误,或被讥讽为落伍而不够学术水准。又使读经的人不敢学习从《圣经》中发掘其涵义,反而随便把《圣经》以外近似的事例,勉强与《圣经》凑在一起,强加在《圣经》中,偏向于寻求把人间的学说与《圣经》真理混淆,以支持其见解。

3)使读《圣经》的人在研读《圣经》时,不敢玩味文句中的精义神韵,只好完全倚重于经外的科学考据、人间哲理与推理、咬文嚼字……。这些虽在解经上是有帮助的,却不应看作是解经最主要的基础;更不应被看为可以否定《圣经》自己的解释的根据。

4)由于《圣经》以外的根据占了重要的地位,解经者不重视《圣经》明确的记载,反而用经外的考据,包括科学或历史上的人的推理,否定或质疑《圣经》的明文。其实我们应紧握《圣经》的明文,质疑或否定人间的(包括神学家的)理论或学说。

5)它使那些认为“学术”+“理性”=“圣灵的启迪”的人,有更广阔的空间与自由,或按正意或不按正意;或迎合“潮流”与“运动”的需求而解经。长久以来,不敢直斥“人意”与“私意”,之曲解《圣经》,而要用“灵意”取代,这就是真正的原因吗?

例解163: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约五39——“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来十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约翰福音五章39节主耶稣的话,显示当时的犹太人,以为旧约《圣经》有永生——“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本节的“永生”原文就是永远的生命,与三章16节的“永生”原文相同。但我们查考旧约《圣经》,只看见“自有永有”永活的神,从没有象新约那样“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三15)那么清楚的福音性的应许。但主耶稣却指明犹太人认为旧约《圣经》中有“永生”,他们是怎么领会旧约的呢?以为遵守旧约的律法可得永生吗?当然不是。
    若旧约中没有关乎基督耶稣的事之记载,主耶稣怎么能说:“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既是确有关乎基督的记载,要怎样记才可以获得高级学者们判为“是”?是否旧约按字义提及“耶稣”“基督”的就是关乎基督的事,否则就不是?
    主耶稣就在这一节经文中答复了他们的疑问:“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他向他们指明,旧约所要推介给万人的基督,就是这位(“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永生之主,就在他们眼前了。他们竟视而不见,听而下闻,有眼无珠!
    显然主耶稣这么说时,他认同旧约某种方式论及他的话,就是他的事记在经卷上的意思,而且是旧约相当主要的部分的记载,他才会说:“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所以这类经文显示旧约《圣经》如何接灵意与新约《圣经》同一宗旨,是向世人显明神为人预备救赎的旨意,并教导信徒遵行神所吩咐的,如上文所引出的经节。
    约翰福音与希伯来书都引用了主耶稣自己明说的话,旧约《圣经》是为他作见证的。希伯来书所说“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那些经卷正是旧的《圣经》。本书列举许多新约使徒与主耶稣自己弓佣旧约的话,证明新、旧约同一信息,互相补充地解明了主耶稣基督和他所成就的救赎之恩。这正是本书特别强调“《圣经》的”以经解经的理由。《圣经》是按神所定的层次,叙述同一主题的书。

例解164: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

    路十六2931——“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位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这是主耶稣所讲的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的重要经节。当财主发现他在阴间火焰的痛苦中,想求指头尖的一点水,都不蒙应允后,他连忙求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对他的五个弟兄作见证,免得他们也到他那里。亚伯拉罕回答财主的话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这是主耶稣讲这比喻的重要关键。
    这句话显然概括性的指旧约《圣经》。再次显明主耶稣的观念中,不会仅因旧约有一两件事,或极少数的话是指着他和他所成就的救恩说的,而是概括性的把整个旧约,摩西和先知的书当作是指着他说的。为什么说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可以得救?犹太人和法利赛人等不是严守摩西律法的么?他们并没有信主得救,因他们不明白律法的精义是要引人到基督跟前。
    所以,“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这句话,也不会是指财主的五千弟兄可以去按字义遵守摩西律法以求得救,而是按摩西律法所要说明的属灵实意,信那要来的救主得敕。正如保罗对律法所作的结论:“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十4

例解165:属灵的事应按属灵领会

    启二十1-3——“我又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手里拿着无底坑的钥匙,和一条大炼子。他捉往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
    那些只按属物质的观念解经的人便说,魔鬼既是鬼灵,怎么能用铁炼或金属炼子捆绑……?其实这几节经文所记的是属灵界的事,不是属物质界的事,必须按属灵的观点领会。我们只按属物质的观点领会,便不知不觉中先肯定了天使所用的是属物质的大炼子,然后按人意否定了鬼灵不可能用“大炼子”捆绑,且引致怀疑整件事记录的真实性。这是沿用传统反灵意而曲解《圣经》的好例子。可能不少反灵意的人完全按西方传统的观念反灵意,却未了解“灵意”是什么。(参<例解160>)

例解166:旧约中的神而人

    来十三2——“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
    本节所叙述的是创世记十八章上半章的史事。当时亚伯拉罕接待的是“三十人”(创十八1-2),不是三位天使。而且亚伯拉罕接待他们的时候,还亲自拿水给他们洗脚,又宰牛犊,调制三细亚的面作饼,款待他们。但到了十八章17节却忽然显明了那三人中一个是“耶和华”——“耶和华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而下文十九章1节又说明了其余两人就是去把罗得救出所多玛的天使。
    他们是神、是人、还是天使?用属物质界的观念去观察研究是自找麻烦的;若接受那是属灵界的事,就很容易明白。那实际上是旧约中神以人的形体向人显现的事件,同类的事件还有:
    ①雅各在雅博渡口与天使摔跤(创卅二22-32)。
    ②约书亚所见的“元帅”(书五13-15)。
    ③参孙母亲所见名为奇妙的和神的使者(士十三818)。
    可能还包括若干未明说的“显现”,如神向亚伯拉罕与摩西显现等。
    属灵的事必须按属灵的观点去领会,不应强行用属物质界的人的主观界定其意义。否则误解的可能性很大。

例解167:同一根基两种建造

    林前12-13——“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人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保罗讲论基督徒(传道人),各人在神面前的事奉,是同在基督那根基上建造。神的教会的建造是一项属灵的工程,正如彼得所说:
    彼前二5——“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
    每个基督徒是块活石被一块块地迭成属灵的宫殿。但同时我们自己也是建殿的工人,各人用自己的材料在基督这同一根基上建造。有人用金银宝石,另有人用草木禾秸在上面建造。保罗警戒信徒说,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到在基督台前时,且“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林前三13-15)若是普通属物质的工程,根本不可能用不同的材料建造。但那属灵的工程不会因人用不同的材料建造而受亏损,甚至用火烧也不会使工程受亏损。受亏损不是那属灵的殿,是那些选用经不起考验的材料的人。他们自己受亏损。
    保罗并非在讲述一个完全虚构的比喻,而是讲一个属灵的事实。神的殿是属灵的殿,其中的石头是有生命的信徒。他们既是被建造的活石,也是建造的工人。而各人的事奉与工作,是否实在、珍贵、忠心、献上最好的;或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各人将从神那里得赏赐或受亏损。
    注意:保罗这整段叙述,必须按属灵的精义领会,才能尽得其精髓。若要咬文嚼字,可能难获正解,徒劳无功!

例解168:保罗说律法是属灵的

    罗七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使徒保罗最常用“属灵的”(pneumatikoz)这个字,上文已提过。本节则很明确的说“律法是属灵的”,这“属灵的”当然是好的方面的用法,与“我们是属肉体的”成相反的对比。肉体则是坏的负面的用法。
    “律法”在新约的引用时常泛指整个旧约。虽在本段中较偏于道德方面的律法,因律法既能使人知道自己有贪心、有罪,且无力胜罪,当然是指道德方面的事。但在罗马书第七章中,律法并非仅限指道德方面,也指一切在律法下的事。例如本章1-7节以律法与信徒比作丈夫与妻子,而最后的结论引致信徒不再按仪文的旧样事奉神,乃按心灵的新样事奉神(6节)。可见所讲的律法是指整个旧约,包括旧约下按礼仪的事奉。所以当保罗说“律法是属灵的”时,他的观念是认为整个旧约中神的话语是属灵的,是出于属灵界之神的启示。不是属肉体的人的作品(详参拙作《罗马书讲义》第七章讲解)。事实上保罗不单承认律法是“属灵的”,并且也确实按“属灵的”观点领会旧约律法的精义。例如:

例解169:保罗按灵意领悟旧约福音

1)罗一2-3——“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身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保罗认为他这福音特使所传的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那“圣经”当然是指旧约《圣经》了。他所传的福音,不是由他开始的,是早就隐藏在旧约的应许中的。而所谓福音内容是什么?注意第3节紧接着指出福音就是论及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生、死、与复活。其中特别提“基督接肉身说是从大卫的后裔生的”,与第2节的“在圣经上所应许的”互相呼应。
    保罗在罗马书的开端已清楚显示,新约信徒所信的福音正是旧约所应许的。其中提及基督是大卫的后裔,更与旧约中“大卫的宝座直到永远”有密切的关系。按撒下七12-13;赛九6-7,先知以赛亚预言“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从今直到永远。”当时大卫已离世多年,他的国正在日渐衰败之中。但神在旧约借先知所预言,原本就是指耶稣基督说的。“福音”虽然是新约的名词,却是根源于旧约的应许的。按历史的字句来说是给历史上的大卫家的;按属灵实意,却是要普及万国的——“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罗一5

2)罗二2628——“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么?……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使徒保罗若不是按属灵的实意领会旧约,若象当时犹太教的人那样咬文嚼字,怎能把未受割礼的人看为“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这是任何严紧咬文嚼字专家难以获得满意解释的经文。但事实上,保罗确实按属灵意义领会旧约,才会明确的指出“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9)。(另参<例解182>)

3)注意:保罗是最精通旧约《圣经》的使徒,他的书信中既明确的指出想要靠行律法或凭割礼而得救的人,都是欠行全律法的债,结局是要受咒诅——“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0,五3)。另一方面,保罗又是最明白救恩原理的使徒,是“特派传福音的”,他所传的恩惠之福音也都是根据旧约《圣经》——“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读者们,不要太轻率的把保罗这方面的信息,看作是矛盾的,要虚心而谨慎的反复思想,保罗怎会根据旧约《圣经》讲明两方面不同的真理?他是怎样领悟旧约《圣经》的?

例解170:旧约与属神的人

   提后三16-1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
    注意:使徒并不是说,《圣经》都是叫旧约时代的人预备行各样善事;而是“叫属神的人”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无论古时或现今,都有属神的人,却不是全人类都是属神的。提摩太后书虽然是写给提摩太的,但当时提摩太正在牧养以弗所教会,是外邦人的教会。外邦人中信主的就是属神的人。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15节劝他要“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也是指导他对旧约《圣经)的应用方面,应按正意分解,而应用于基督的全教会。
    按正意分解旧约《圣经》,可使全新约的罪人得救,信徒得造就。《圣经》是为一切遵行神旨的人而写的,虽然旧约《圣经》中选记许多以色列人的历史事迹,却不是为以色列人写历史,而是为属神的人得安慰作鉴戒而写下神的默示。
    这些话显示使徒的观念中,旧约《圣经》绝非偶然有少数经节指主耶稣说的,而是认为旧约《圣经》一如新约,对信奉主,作基督门徒的人,有同等重要教导价值的。
    总而言之,新、旧约《圣经》是神完整的启示。任何的分割取舍,都可能歪曲或损毁神启示的完整性、一贯性,任何人意的“加添什么”或“删去什么”(启廿二18-19),都明明损害了神已经完整的启示。(参拙作《长大成人》末篇“基督徒与旧约”)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6: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旧约预表与解经(上)




    很多基督徒听到传道人讲到旧约的预表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以为预表是可以随意按灵意解释的,因而在教会中产生了两种情形:
    ①有些信徒很大胆的,随便将《圣经》中的人物或事迹用灵意预表某事,且应用作信徒生活的根据。
    ②另一种人却偏向于反预表,或反对任何按属灵实意领会的解经。
    事实上“预表”是神自己完成《圣经》启示的写作步骤之一。《圣经》本身故意先用预表,后来再加以解明,这种写作的程序,是神自己将他的启示显示给人的一种方法。没有人有权随意解释预表或按人一己的喜好强解,也没有人有权否定《圣经》用预表这种写法,或拒绝新约《圣经》这种按属灵意义引用旧约经文的写作方式。我们只能接受《圣经》本身对预表的解释和灵意的引用,并承认那就是正确的解释。

例解171:节期与安息日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期、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注意:“这些”就是指上文节期、月朔、安息日,也就是旧约律法所写的那些宗教礼仪方面的规条,都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本节解释了旧约各种节期、月朔、安息日等规条,都是预表以后要来的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法。
    安息日——虽然按以色列人来说,真的是在星期六安息日不作工,但按属灵的意思,却是预表主耶稣为我们预备在他里面的安息(太十一28;来四1),将来我们还要进到永世里永享安息。
    来四9-10——“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样。”
    可见,来四9-10是《圣经》自己对“安息日”属灵意义所作的解释,我们无权否定。所以预表几乎不可能不按属灵意义解释。这种“灵意”不是人随意的构思和推想,而是《圣经》本身的引用中所表现的观念。

例解172:祭司与会幕

    来八4-5——“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象……。”
    这两处经文也清楚讲明旧约的祭司在会幕里的事奉,实际上是预表耶稣基督的工作。因为地上的帐幕和其中的祭司所“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罢了。所以,我们只能接受并依循《圣经》的解释法,讲解旧约预表。
    为什么神要一再地叮嘱摩西,警诫他谨慎作会幕各样的物件,且要照着在山上所指示他的样式?因为帐幕里的一切是用来表明天上的真帐幕的。地上的祭司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影儿,基督才是真象。可见整个摩西律法,以及这律法下以会幕为中心的事奉都是预表。
    因此旧约的预表,都有新约《圣经》明文的根据。整卷希伯来书有许多关乎这方面的解释。“预表”既不能凭人的私意讲解,也不能凭人的私意抹煞或贬抑其价值。《圣经》中的预表,绝大多数指向耶稣基督和他救赎的工作。但也有少数的预表指向教会。

一、史事与人物

例解173:方舟内外

    彼前三20-21——“就是那从前在挪亚豫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挪亚按神的吩咐进入方舟,并经过洪水,是人类历史的大事(创世记六至八章)。使徒彼得曾提到挪亚的洪水的故事,如何表明浸礼的意义(那意义即与主同死同葬同复活——罗六3-4)。挪亚怎样借着方舟经过洪水而得救,我们也怎样因耶稣基督为我们受了罪的刑罚(十字架的洗——可十38),与他同死同复活而得救。
    整个方舟的设计与进入方舟的时刻,完全由神计划。挪亚无法预知洪水有多大,怎样的船才足以渡过神降洪水的毁灭。只有神才知道。挪亚一家完全因信进入方舟,所有在方舟里的都得救,方舟外的都灭亡。基督死而复活所成就的救恩,也是如此。所有借着信而进入基督里的都得救,基督以外的都得自己应付神公义的审判而被定罪(约三17-18)。
    希伯来书十一章提到挪亚的信时,把他跟以诺、亚伯拉罕、摩西……等有信心的人同列。旧约有信心者的弥赛亚观念,是包含了神的受膏者、救主、君王、应来的那一位先知等观念在内的。挪亚的信是借着他所造的方舟的预表显明出来的。
    基督在世时,曾用挪亚的日子,跟他再来审判万民的日子相比(路十七26-27)。所以挪亚借方舟得救表明信徒借基督得救,所以方舟可预表基督。

例解174:过红海

    林前十1-2——“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注意:保罗提到以色列人过红海的经历时说,他们是“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按历史事实,他们只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经过红海而已(出十四13-31)。但这历史事实的属灵意义,是受洗归入摩西。显然保罗故意将以色列人过红海的经历,按属灵的意义应用在基督徒的受洗方面。否则,保罗完全没有什么理由,用“受洗”来追述以色列人过红海那段历史事实。
    所以按以色列人来说,他们过红海的结果,是归入了摩西,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看得见的埃及和看得见的法老。他们过了红海就不作埃及和法老的奴仆。由摩西引导他们行旷野的路程,所以说“归入了摩西”。但这句话的属灵意义,却是指基督徒受洗归了基督,和罗马书六章1-4节所讲的意义是极接近的。
    使徒将旧约历史事实,按属灵意义套用在基督徒身上,我们根据使徒如此“套用”才知道旧约历史原来是含有这种属灵意义。反之,使徒既然这样按“灵意”应用了,就证明旧约所选记在《圣经》里的历史,是具有正如使徒所解释的属灵意义的。我们应根据使徒和主耶稣怎样领会旧约《圣经》,作为解经之准则。
例解175:铜蛇

    约三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民数记廿一章记载以色列人因发怨言被火蛇所咬,后来他们哀求摩西表示悔改。摩西按神的指示造了一条铜蛇,把它举起来,使凡被火蛇咬伤的人,只要一望铜蛇,便可以活着。这件事预表耶稣基督被举起来(为我们钉十字架)。在基督与尼哥底母谈道时,亲自解释了这件事的属灵意义——“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三14)所以举铜蛇预表基督受死,是主自己的解释。

例解176:击打磐石

    民数记二十章和出埃及记十六章,都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因为没有水喝而大发怨言。后来神吩咐摩西击打磐石,流出水来给以色列人喝。使徒保罗向哥林多人解释这件事时说:
    林前十3-4——“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注意:保罗在这里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而那“随着他们的灵磐石……就是基督”。摩西击打磐石虽是历史事实,却另有属灵的意义,表明基督为我们受击打,叫我们得着属灵的满足。并且以色列人整个旷野路程中,真正引导他们的是“那灵磐石”基督。摩西击打磐石而流出活水,也正是基督引导他们的凭据之一。是神的作为,不是摩西自己能行神迹。
    保罗这样引用,就将旧约和新约的关系连在一起。我们看预表时,更能看出旧约和新约的一贯性了。并且以色列人所信的基督,正是我们所信的基督,只是他们所信的基督是还未来到的基督,是借着各样预表预示将要来临的那位救赎主。(参<例解118119146>)。

例解177
:约拿在鱼腹三日三夜
    太十二40——“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约拿书一至二章记载先知约拿怎样被抛进海里,被大鱼吞进鱼腹,三日后被吐在岸上。主耶稣引用约拿的经历,讲明他自己也要如此复活。可见约拿被吞在大鱼腹中三日三夜这件事,预表耶稣基督死后三日从死里复活,因为这是基督自己的解释。可见旧约许多事件的发生,虽然看起来好象是偶然的,其实是神有计划的记载在
    《圣经》里,要表明基督各方面的工作。(有关约拿预表基督复活事,详参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十二章38-40节之注解)

例解178:以色列人进迦南

    约书亚在摩西死后承继摩西未完的工作,领导以色列人进入迦南。这件事的属灵意义预表信徒在基督里借着信心胜过肉体,得享安息。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因不信与体贴肉体,在旷野飘流了前后一共四十年,没有安息。直到约书亚领导他们过约但河,进入迦南,战胜迦南诸族,才结束了飘流生活。
    希伯来书三章7节至四章11节引述这件事时,把“迦南”用“安息”二字取代了。这样的取代,显明迦南就是预表安息。所谓安息指因信在基督里而得的安息。安息是争战胜利之后的结果。以色列人进入迦南而享平安,不是真正的平安,因为他们没有完全消灭迦南人;但他们的经历却预表信徒因在基督——那真正的约书亚里,享受安息。(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七册《希伯来书讲义》三7-13注解)

例解179:亚当预表基督

    罗五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象。”
    林前十五45——“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
    注意以上罗马书五章说明亚当是基督的预象。“豫象”按《新约字解》(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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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原文有象、模型……等意。哥林多前书十五章虽然没有用“豫象”这个字,却直接将亚当代入基督,按灵意“套用”在基督身上,称基督为“末后的亚当”。这种“套用”使我们可以看出在使徒的观念中,显然是把亚当当作基督的预表。((参例解5151))

    使徒保罗在论及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时。也用亚当与夏娃的关系为预表(弗五29-32)。注意文中文《圣经》以弗所书五章30节的小字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一句,显然是引用创世记二章23节亚当称夏娃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以弗所书五章32节却说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可见亚当与夏娃的关系,是预表基督与教会(参林后十一2-3
;启十九7),所以亚当预表基督是《圣经》自己的解释。


例解180:麦基洗德

    创十四18-20——“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创世记十四章记载麦基洗德是至高神的大祭司,没提到他的族谱、出生及寿终,却强调他是撒冷王又是神的祭司。后来神又对大卫预言基督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大祭司(诗一一○ 4)。显示创世记虽仅简略选载麦基洗德的事,却并非无意义的“随笔”,是有特别用意而选记的。因《圣经》记载这人的出现,目的是可作基督是君王而又是祭司的预表。所以虽然这里只简单的记载,麦基洗德接受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奉献的经过,但希伯来书五章610节,七章1-28节,详细的讲明麦基洗德预表耶稣基督是君王而作大祭司。
    基督不是按照人间一般祭司的体系而作祭司。按人间祭司的体系,必须是利未支派亚伦的子孙,他却是犹大支派大卫的子孙。但麦基洗德既是君王而作祭司,正适合预表基督是君王又是祭司的职分。所以麦基洗德预表基督是君王而为大祭司,这是《圣经》自己的解释。

例解181:二妇表两约

    本书<例解100>论以经解经时曾引用加拉太书四章21-31节。在此则用于预表方面,作不同之应用。
    加四23-25——“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伯拉罕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注意24节说“这都是比方”。明明是史事,怎能说是“比方”?可见使徒特意要显明,这些事被选记在《圣经》中,是要用作例解,解明某些真理的。按这整段的引用和解释,可见夏甲是预表律法,撒拉预表恩典。想靠律法得救的人,正象夏甲的子孙那样只作奴仆,但是靠恩典得救的人,就象以撒那样是借着信心凭应许作神的儿女。所以在这段经文里的以撒,暗指凭信心得救的信徒。撒拉和夏甲的事被记载在《圣经》里,是要讲明律法的约和恩典的约的分别。旧约的历史和人物,也常是为着表明福音的真理,或警戒新约的信徒而记载下来的。(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四册《加拉太以弗所书讲义》——加四21-31之注解)

例解182:以撒

    以撒预表耶稣基督是应许中要来的那一位“神的独生子”。主耶稣追述亚伯拉罕等候应许中的以撒时,对犹太人说:
    约八56——“你们的祖宗亚伯位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这“看见了就快乐”遥指创世记廿一章4-8节亚伯拉罕生以撒时,夫妇欢乐地摆设筵席的情形。按旧约历史亚伯拉罕所等候神的主要应许有二:(1)神所应许的儿子。(2)迦南的应许地。
    在此,主耶稣既说“仰望我的日子”,“我”一定是指人,即主耶稣,不是迦南地。为什么亚伯拉罕等候应许中的以撒,主耶稣却把他说成是:“仰望我的日子”?可见以撒预表基督。他就是按神的应许要赐下的那一位救主。
    当亚伯拉罕献以撒之后,神起誓向他应许说:“地上的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廿二18),这“后裔”按加拉太书三章16节解明是特指耶稣基督说的“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所以新约一开始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的第一句,便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后裔”、“子孙”都可译作“儿子”,表明基督是以撒所预表应许中要来的那位救主,就是神按他的时候赐下的独生子(加四4)。

例解183:摩西——那先知

    摩西预表耶稣基督是应许中的先知——“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十八1518
    摩西的一生有许多地方可以预表基督,但《圣经》特别明说的却是他先知的职分。使徒彼得在五旬节对百姓证道时,也引用申命记的话证明耶稣基督就是应许百姓的“那先知”——“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徒三22-24,参徒七37
    施洗约翰传道时,法利赛人曾打发人问他说:“你……是那先知么?”(约一2125)。犹太人也受感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约六14,七40)。所谓“那先知”就是犹太人所等候的那位,象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法老之手的“那先知”。可见这观念早已在以色列人弥赛亚之观念之内。

例解184:大卫与所罗门

1)大卫预表基督是合神心意的王——“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14
    在整个列王时代中,大卫是唯一被称为合神心意的王。基督在世时,神曾有几次亲自印证他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十七5;彼后一17;太十二18)。大卫曾向神呼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诗廿二1
    但新约引用这句话时,指明是形容基督在十字架时被神离弃说的(太廿七46,可十五34)。大卫又说:“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诗廿二15)——是描写基督在十架上那种干渴的情形。

16
节说:“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新约路七四40;约二十202527都引证这些话,指明已应验在基督身上。18节又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那也是基督被钉十字架时的情形(太廿七35;可十五24;路廿三34)。新约多处引用大卫生平的言行,直接用在基督身上。由此可见大卫是基督的预表。


2)所罗门王预表基督是和平的君王(赛九6-7),因神曾向大卫应许——“你寿数满足,与你列他同睡的时候,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也必坚定他的国。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字,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撒下七12-13
    注意这为大卫建殿的“后裔”,按列王记上五章5节确知是所罗门,而神说他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事实上那直到永远的国权却是指基督。马太福音一章1节所称“大卫的子孙”,直译应作“大卫的儿子”。英译本都作单数”Son
of
David
”,且在四福音中常用这称呼(如:太九27,十二23,十五22,二十30……)。犹太人都明白那是指基督说的。

    先知耶利米也预言:“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耶廿三5)正适合所罗门所预表的君王。
    基督自己曾引述南方女王远道前来求听所罗门智慧的事,并解明他自己是比较所罗门更大的一位(太十二42
)。

    总之,所有旧约人物预表,都是根据《圣经》本身的引用。既不能随便解释,也不能轻忽地否定。

二、物件的预表

例解185:会幕的布置

    来八1-2——“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物件的预表,主要是会幕里的圣物。因为希伯来书八章1-5节很明显的说,地上的帐幕是预表天上的真帐幕,而地上的大祭司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的事的形状和影象(来人5)。希伯来书九章1-10节简记旧约帐幕的布置时,也是偏重于解明帐幕可表明基督的救恩。
    所以下文九章9-10节说:“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头一层”也可翻作“头一个”,明说旧约的帐幕是一个表样。10节的末句说:“这些……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所谓“振兴的时候”即11节头一句“现在基督已经来到”的时候。换句话说,会幕和会幕的布置和有关会幕的各种条例都是“表样”,基督和他救赎的工作,就是这些预表的实体。其中有些经文相当明显的按属灵意义应用在基督或教会方面。如:

例解186:至圣所的幔子

    会幕里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预表基督的身体。新约《圣经》明说,那幔子是指基督的身体:
    来十20——“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受死断气时,那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0-51),那是基督受死时的神迹之一,非常有力的证明那幔子是预表基督的身体。神亲自用神迹来证明这“幔子”所预表的是基督。

例解187:金灯台

    启一12——“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启一20——“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千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千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旧约圣所里的金灯台,是整个圣所和至圣所唯一的光源。这金灯台预表基督和他买赎的教会。会幕中只有一个金灯台,建造圣殿时则有十个(王上七49)。
    约翰在启示录异象中所见的金灯台,共有七千。一章20节明说,七灯台就是七千教会(启一20)。
    主耶稣在世时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约八12)。施洗约翰宣告他是为那真光作见证的,而那真光显然是指耶稣基督(约一7-9)。
    所以金灯台预表基督与属他的教会是世界的光。教会在黑暗的世代中,应象在圣所中发光的灯台。
例解188:祭物

    弗五2——“……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基督不但为我们舍己,而且把自己“当作……祭物”那样舍己。基督不但是大祭司,他自己也作了“祭物”。所以旧约献在坛上的牛羊,预表耶稣基督将自己献上。他取了一个血肉的身体,为我们受死赎罪。所有旧约的祭牲,无论是公牛山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预表耶稣基督怎样为我们献上自己为赎罪祭和燔祭。施洗约翰介绍耶稣基督时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
    基督是我们代罪的羔羊,在旧约创世记第四章亚伯献祭已经隐藏着这观念。

例解189:烧香

    启八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
    “香”预表情徒的祈祷,是《圣经》自己的用法。旧约祭司要经常在圣所的金香坛上烧香,但烧香时的碳火却要出到外院的燔祭坛上取。希伯来书九章4节的金香炉就是祭司取火的工具。第一任的祭司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烧香而立即受惩罚。(利十1-2——所谓凡火即不是从燔祭坛所取的火)只有燔祭坛的火可以用在金香坛上烧香,因为:
    ①燔祭坛是献上赎罪祭的坛,按属灵意义是靠基督赎罪的功劳,祈祷才可蒙悦纳。
    ②燔祭坛上的火,第一次燃点,是神自己降火燃点的。“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俯伏在地。”(利九24
    注意:用凡火烧香立即受罚而死,是历史事实。这事实说明神对于在燔祭坛取火之属灵意义的重视。因燔祭坛上的火可使人在香坛烧香而蒙悦纳,是表明基督受死的功劳,可使神垂听人的祷告。故旧约仪式之所以重视并非仪式本身有什么功效,而是仪式所表明之属灵意义的重要。所以摩西谨慎的照着神所指示的样式建造会幕各种物件,因那些物件和事奉,是天上真帐幕的形状和影象(来八5)。
例解190:约柜

   不少解经家同意约柜预表耶稣基督。但新约《圣经》却没有直接引用或套用于基督身上,所以我们不肯定约柜是预表基督。但从《圣经》对约柜的记载看来,可象征基督或神的同在。略举数例如下:

1)约柜被安放在至圣所,是至圣所独一的圣物,表明基督与神同等,是独一的“救主神”(提前一1)。

2)约柜内存有:
    ①盛吗哪的金罐——吗哪表明基督是我们的天粮。
    ②亚伦发芽的杖(民十六章)——亚伦的枯杖发芽象征死而复活,证明他是神所拣选的大祭司,好比基督死而复活成为我们天上的大祭司。
    ③两块约版,指出埃及记卅四章重写十诫之石版,好比基督成全了律法。

3)旧约的大祭司每年只一次进入至圣所,为自己和百姓赎罪(利十六章),并弹血于约柜的施恩座上。这些仪式并不真正能赎罪,却表明基督的血才能真正赎罪(来九12,十11-14
)。


4)旧约以色列人行程中,由祭司抬约柜在前头为他们领路(民十33)。过约但河时,抬约柜的祭司“在百姓的前头”,他们的脚一踏入水,约但河水即从上流停注(书三14-17)。好比基督引领选民的路程。

5)启十一19——“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
    天上神殿中的约柜就是神所在之处,所以旧约约柜是神同在的表记。约柜被掳则表明神的荣耀离开以色列人的意思——“他又说,荣耀离开以色列,因为神的约柜被掳去了。”(撒上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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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旧约预表与解经(下)




三、礼仪的预表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使徒既明说那些旧约的献祭的礼仪与节期、安息日……都是后事的影儿,所以那些事有预表的属灵意义,例如:

例解191:逾越节

    以色列人过逾越节时所杀的羔羊,预表基督。上文曾提过使徒保罗曾以逾越节之灵训劝勉哥林多人说:“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可见逾越节吃羔羊的肉的属灵意义,好比基督徒领受基督的生命,重生得救的经历。而逾越节的羔羊是预表耶稣基督。(参<例解149>)
    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象羔羊那样地被杀,先知以赛亚也预言:“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赛五十三7)。在主耶稣受死前后,完全应验在他身上(路廿三9)。
     按出埃及记十二章46节所记,吃逾越节羔羊时,一根骨头也不可折断,这话在主耶稣受死时也应验了(约十九36)。所以整个以色列人过逾越节而出埃及,脱离法老之经历,好比基督徒得救的经历。

例解192:除酵节

    出十三6-10:——“你要吃无酵饼七日,到第七日要向耶和华守节。……所以你每年要按日期守这例。”(参利廿三6
    按出十三6-10
;利廿三6,以色列人在逾越节的第二日要守除酵节。使徒保罗把以色列人守除酵节的事,应用在基督徒洁除罪污的事上。可见除酵节的事,好比基督徒信主后应立即洁除罪污。基督既为我们的罪“被杀献祭”,把我们的罪酵除净,使我们得以洁净了,所以我们理应象以色列人守属灵的除酵节那样,保持心灵洁净。(参林前五7-8

例解193:初熟节

    利廿三9-14——“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收割庄稼的时候,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谣,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无论是饼、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们献给神的供物带来的那一天,才可以吃。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仍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逾越节的第二日是除酵节,第三日就是初熟节。以色列人要将初熟的庄稼与燔祭同献上给神。
    新约书信以基督的复活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论到信徒复活时又说:“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十五23
    所以初熟节预表基督是信徒复活初熟的果子。信徒也该象从死里复活那样,把自己当作初熟果子献给神(参雅一18)。

例解194:五旬节

    利廿三15-21——“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献禾捆为摇祭的那日算起,要满了七个安息日。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又要将新素祭献给耶和华。……当这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从初熟节算起,第五十日是五旬节,预表圣灵降临。这件事早在主的应许和计划中(约七37-38.十四16)。
    《圣经》在摩西吩咐以色列人每年应守之节期时(利廿三章),已安排了五旬节是在初熟节后第五十日。而在主升天之前,即复活显现四十日后,预言门徒不多几日要受圣灵的洗(徒一58),而圣灵降临正是在主复活后的第二十日。使徒波得在五旬节的讲道中,又明说那是主照所应许的把圣灵浇灌下来(徒三33)。
    所以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是神选定的时候,不是偶然碰巧的日子。
    五旬节实际上是预表式的预言,应验在主复活后第五十日。
例解195:赎罪节

    利未记十六章全章(略)。“耶和华晓喻摩西说,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并要刻苦己心,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并要刻苦己心。从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为安息日。”(利廿三26-32
    七月初十日是赎罪节,预表基督为我们完成了赎罪之恩。
    新约希伯来书九至十章,以赎罪日大祭司之赎罪仪式为背景,讲论基督怎样一次为罪受死,就完全了赎罪的工作,毋须一再为我们赎罪。他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可以借着他进到属灵的“至圣所”,直接朝见神,向他祷告。
    不象旧约的人,连大祭司也只能一年一次带血进入至圣所。表明现今所有基督徒,可以奉基督的名,直接向神祷告。(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八册《希伯来书讲义》第十章讲解)

例解196:住棚节

    利廿三33-36——“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喻以色列人说,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要在耶和华面前守这节七日。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七日内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第八日当守圣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预表神人同住。救恩的最后结局,是蒙救赎的人与神永远同住。“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廿一3


按约翰福音一章14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原文可译作“帐棚在我们中间”。即支搭帐棚在我们中间之意。(参太一23;约一14“住”;林后五1-4;彼后一14-15)。


例解197:香与烧香

    启五8下——“……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
    《圣经》既明说:“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所以旧约祭司,在圣所的金香坛烧香的工作,是预表:
    ①耶稣基督为我们众圣徒的代祷(来七25);
    ②信徒靠他的功劳向神祷告;


③祭司必须到外院的燔祭坛上取炭火进圣所烧香,表示信徒必须倚靠基督赎罪功劳祷告,才会蒙神悦纳。


例解198:割礼

    创十六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创十六章),要他子孙中的男丁生下第八天受割礼。此后就成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遵守的礼仪。但这种礼仪究竟有什么意义?神果真是只因为人在身体上割下一块皮,就把这些人看作是他的选民么?神的选民和世人的分别,果真是只凭肉身上行割礼这种礼仪么?新约歌罗西书解答了这个问题:
    西二11——“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神的百姓跟世人的分别,绝不是单凭外表的仪式,而是内心实质的改变。而割礼这种礼仪,其实是要表明基督所要施行在信徒身上那叫人可以脱离肉体情欲缠累的一种拯救,就是使人里面的生命改变的拯救。
    按创世记十六章,亚伯位罕因接纳撒拉的建议而纳妾。十七章就记载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要他行割礼。亚伯拉罕立妾那件事,显然是出于“情欲”的意念。但割礼绝不能真正对付肉体的情欲,它只不过预表基督救赎工作中,叫人脱去肉体情欲的那种功效罢了。
    总之,不论旧约的人物、事迹、物件、礼仪,凡有预表属灵意义的,都有新约的引用为根据。不能随私意解说,必须按《圣经》的引用来领会。

四、解释预表应留意之要点

    预表虽然有属灵意义,却不是可以随意解释已如上述。兹归纳以上讨论,有关预表的解释要注意以下各要点:
例解199:《圣经》已解明的预表

    例如:加三16直接解释了创世记廿二章18节的以撒预表基督;林前五7直接解释了逾越节的羔羊预表基督;约三14直接解释了铜蛇预表基督为人的罪被挂在木头上……如此类推所有预表只能根据《圣经》本身的解释。除了《圣经》已解明的预表,或由于《圣经》自己按属灵意义引用旧约经文所显明的意义之外,我们不能凭人的想象讲解预表。
    如上文所提的人物中的以撒,预表基督是神所应许的弥赛亚,因为新约经文提到以撒时,显示他就是那叫万国得福的后裔(创廿二18;加三16)。
    旧约的预表中之人、物、地、事,是否一事只可预表一事?也根据新约《圣经》的引用,例如:迦南应许地,新约希伯来书三7- 13用“安息”代替了迦南应许地,所以迦南预表安息。但希伯来书十一8-11提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这样迦南显然也预表天家,因为《圣经》如此应用,我们也当如此接受。

例解200:预表具预言性

    申命记十八1518,神明说要在以色列人中兴起一位先知象摩西的,所以摩西预表基督有预言性。其实所有预表,都是另一方式的预言。不是用言语明说的预言,而是借着人物、事情或物件,预先指明以后要发生的事。所以“预表”可说是预言的另一种形式。
    凡预表所象征或预言的人或事,已经应验后,便只能照所应验的讲解,不能再作别的讲解。如我们在上文已研究过的《圣经》中的预表,绝大多数都以耶稣基督为中心,少部分也可以应用在信徒身上。那些预表的属灵意义既然都已经应验,也就是《圣经》已经解释了的预表了。

例解201:预表是神写作的步骤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期、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圣经)既是神的启示,它就不会是一本偶然凑合起来的经典。反之,它乃是神早就有计划、有“腹稿”(加三8),按神的智慧所定的层次步骤的作品。
    旧约中许多故事被选记在《圣经》中,仿佛是神写作的前半段,从远至近,从隐至显,从仪文至心灵,从表样至真象,从预表至实体。
    旧约预表在《圣经》中正是神启示的重要步骤:
    ①说明神救赎计划的进展。

2
说明旧约和新约记载的一贯性。新、旧约都是以基督为中心的。


3
旧约预表既是新约的影儿,所以解释旧约预表,就必须注意它与新约《圣经》的关系。

    旧约的律法和历史,都隐藏着新约的真理,无论人物、事迹、礼仪,在旧约是含有预言性的表记,在新约乃是那些表记的应验和显明。旧约是一种模型的描绘,新约却是模型所表现的实体和真象的出现。
    所以新、旧约的记载,互相解释和互相补充,证明了新、旧约的一贯性而互相吻合。
    这样,“预表”便在显明神的启示的步骤方面,显出它的作用了。

例解202:预表不如实体

    来八5——“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象……。”
    《圣经》自己早已说明,旧约所有的预表,不论会幕、律法的约、礼仪,都不过是影儿,不如真象。所以预表当然不如实体了。
    旧约中的任何预表,无论是人物、物件、事迹、礼仪,都一定不会与它所预表的真理完全相等。否则,它就不算是预表,而是实体了。
    例如:以撒预表基督,只是预表他是应许中的儿子和他的顺服——怎样被献上作燔祭……等。但并不是说以撒一生的每一件事都可以预表基督。预表基督的人只在某一点,或某几件事上预表基督。
    又如摩西预表基督,是应许中要兴起的那一位先知(申十八1518;徒三20-23),也预表基督是神的仆人,为神全家尽忠(来三1-6)。但摩西杀死那埃及人(出二章),逃到米甸,后来又因为发脾气,击打磐石而自己也不能进入迦南,这些《圣经》从未引用为基督的预表。
    历史上所有的信心伟人,都只能在某些方面被新约《圣经》指明是预表基督,集合所有信心伟人之特长,才可以描绘出基督完美的画象。
    事实上摩西的一生有不少地方是可以预表基督的,《圣经》却没有直接指明是预表。例如:摩西将以色列人从法老手下救出埃及,是可以预表基督将罪人从魔鬼手中、罪恶里拯救出来;摩西生下来就受法老的逼迫,基督生下来也受希律王的迫害……。可以说摩西的这些经历很象基督的遭遇。
    总之,古今有信心的人,在本质上都是颇象基督的,却都仅仅从某些特长方面表明基督。所以解释预表时,必须留意某人或某事的那一部分才是预表。总要照着《圣经》所解释的来应用,不可以过分地将他一生的每一项小节都加以渲染。否则,就会越过《圣经》原有的范围。
    又如约拿在大鱼腹中三日三夜,预表基督死后第三日复活。约拿只在这一点上预表基督。约拿其余的事,《圣经》并没有把他作为基督的预表。

例解203:预表与教义根据

    罗十二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建立教会信仰的根基,是要以使徒的明文教训作为主要根据。旧约的预表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助证。
    例如:信徒应将自己献上当作活祭事奉神。我们的根据,不是旧约燔祭的属灵意义,而是根据罗马书十二章1-2节,六章19节。但毫无疑问的,旧约燔祭的属灵意义是很有力的助证,说明信徒理当奉献自己。旧约燔祭的各种属灵教训,也可以更精细的教训基督徒,怎样过奉献的生活。但如果我们单单根据旧约献燔祭这件事,作为我们应该奉献自己的根据的话,则旧约献燔祭,是献牛羊,不是献上我自己这个人,而我们现在所献的既不是牛羊,也不是献在指定的燔祭坛上。若用这样的历史事实做根据,就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所以,预表正如历史的榜样那样,在信仰的根据上(教义上)不是最有力的标准;但使徒明文的吩咐却可以作我们教义上的根据。
    又如:建立教会,是以使徒行传或新约教会书信的教训为主要根据,以确定各种信仰方面和治理教会方面应该遵循的原则。而旧约会幕或历史中的人、事、物的属灵意义,不是主要的根据。
    历史的榜样和明文的命令不同。历史的榜样虽然常对我们有很好的教训,但只可作为我们的借镜,而不是信仰上绝对的标准。而且“历史”是没有必须十足重演的。我们也不可能要求历史十足的重演。

例解204:预表的字义

    Dr. W. E. VineDr. W. BauerArndt
& Gingrich
的《希文字汇及字典》,预表的原文有几个主要的字:


1)“痕”“tupoz”原意是“象”或“模型”共用过十六次:
    ①、②约二十25——译作“痕”(钉痕二次),英译(指K.J. V. 下略)“print
    ③徒七43——译作“象”“figures
    ④徒七44——译作“样式”“fashion
    ⑤徒廿三25——译作“manner”(N.A.S.B.作“form”)。中文未译出,只在26节的“大略说……”暗示下文书信内容的写法。
    ③罗五14——译作“预象”“figure
    ⑦罗六17——译作“模范”“form
    ⑧林前十分——译作“鉴戒”“examples
    ⑨林前十11——译作“鉴戒”“ensamples
    ⑩腓三17——译作“榜样”“ensample
    ⒒帖前一7——译作“榜样”“ensamples
    ⒓帖后三9——译作“榜样”“ensample
    ⒔提前四12——译作“榜样”“example
    ⒕多二7——译作“榜样”“pattern


⒖来八5——译作“样式”“pattern

    ⒗彼前五3——译作“榜样”“ensamples
    (注:英文“ensample”与“example”同义)

2)“影象”“antitupoz”原是形容词当名词用,意指:a.原样的“副本”“copy”;b.与原样相似的“预象”“profigure”。在新约只用过二次:
    ①来九24——译作“影象”“figures
    ②彼前三21——译作“表明”“likefigure
    在以上的经节中,只有部分(罗五14;林前十611;来八5,九24;彼前三21)是与我们所讲的“预表”的题目直接有关的。
    但新约除了这两个字之外,还有两个字也曾当作预表这方面意义用的,如:

3)“表样”“parabole”原是“比喻”的意思。在新约其他各处都译作“比喻”,但在希伯来书九章9节译作“表样”(N.A.S.B.作“symbol”),而且按上下文确是表样的用法。

4)“影儿”“skia”原意就是“影儿”。在新约有三处经文:
    ①西二17——译作“影儿”
    ②来八丁——译作“影象”
    ③来十1——译作“影儿”


意思是用以指旧约的律法是表明以后要来的基督,和他所成功的救法。用字虽不同,实意相近。不同的字,不表示意义绝不相同。全在乎上下文的用法,可使不同的字有相同或相似的意义。又可使同一个字可以有近似却有所改变的意义。


例解205:预表的误用

    诗二6——“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来十二22——“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
    按这两处经文的引用,“锡安山”《圣经》自己的解释是用以预表“天上的耶路撒冷”,以及神所立的基督的王权(参弥四7-8)。
    “锡安山”原是大卫城(撒下五7),新约《圣经》引用时指向天上城邑,是众圣徒共聚之荣耀城邑。
    启十四1-5约翰所见之异象中,“锡安山”是“羔羊”与特别蒙拣选的一群信徒所在的处所,有天上大赞美与歌唱之处。
    有人用“锡安山”来象征他们自己的教会,如香港曾有某教会,以“锡安山”象征他们的教会,继而引用弥迦书四章2节的话;“……因为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于是认为除了他们的教会之外,神没有赐下别的话语,所有的启示,都只从他们那里出来!这不是所谓的“灵意解经”,乃是凭人意的解经。因新约《圣经》从没有把“锡安山”引用于任何个别的教会。

五、预表与象征

例解206:羊与狮

    赛五十三7——“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预表可说是象征性的预言,且绝大多数特指基督和他的救恩。但象征却未必具预言性。而且在解释上可具有相反的双重意义。
    比如“羊”可以象征温柔驯服的性格。《圣经》曾用“羊”象征基督的柔顺(赛五十三7)。但同时《圣经》也用“羊”象征人的无知——“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五十三6
    又如“狮子”可以象征基督的能力与得胜——“……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启五5)但同时“狮子”亦可象征魔鬼——“……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
    所以解释象征,必须:
    ①小心观察上下文,以确定正确的象征意义。
    ②凡是《圣经》本身没有解明的象征,都不可随便作过于武断的解释。反之,《圣经》本身已经解明的象征,就不用另加解释了。

例解207:荆棘在火焰中

    摩西在米甸旷野“隐藏”了四十年之后,神呼召他去把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神的呼召,借摩西所见的异象为开端。这异象是:
    出三24——“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摩西观看,不料,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摩西说,我要过去看这大异象,这荆棘为何没有烧坏呢?耶和华神见他过去要看,就从荆棘里呼叫说,摩西、摩西,他说,我在这里。”
    荆棘被火烧却没有烧毁,可象征以色列人当时在苦境中蒙保守。注意,全节特别强调被火烧却没有烧坏这一要点。
    新约《圣经》提到司提反复述这段历史时,摩西在荆棘火焰中听见神的差遣(徒七34),隐约地把以色列人当时受法老苦待劳役,且要杀灭所有男孩的苦境,比作荆棘在火中的情形。
    此外,《圣经》还有好些象征,应留心它们在《圣经》中的用法。象征的解释,应当尽量合理而自然。按各“象征”最明显的特性配合《圣经》的观念加以推理。例如:“火”象征热烈和光明;“盐”象征调和、防腐;“雪”象征洁白;“金”象征荣耀尊贵……等,都是很自然而接近《圣经》用法的推理。这一类推理的领会只算个人读经“亮光”,不该太过武断地当作是标准的解释。

例解208:灵意与读经心得

    预表既多半从旧约历史人物或事迹中,按新约使徒或主耶稣的引用而领悟其属灵意义。一般信徒在读经时,可能把旧约“预表”与个人读经心得混淆,而被人评为“丑化的”灵意解经(Allegory)。
    其实个人读经心得,只要不把它当作“标准”正解,而看作是神那一次借此给他个人的提醒。保持虚心受教的态度,必会渐渐老练而知道如何从神的话中领受教导。例如:
    《圣经》已经解明“逾越节的羔羊”是预表基督。“逾越节的羔羊”就一定是预表基督,没有第二个解释。但是《圣经》记述以色列人过逾越节的时候,还提到以色列人怎样吃“逾越节的羔羊”。出埃及记十二章全章相当详细的描写,他们各人要用一些血涂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左右门框和门楣上,并且吃的时候要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里拿着杖赶紧的吃。这些记载显然也是有属灵教训的。这些灵训,可按照《圣经》一贯的真理,在基督徒生活上作为一种相似的借镜。
    使徒彼得说:“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象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2

读《圣经》如饮灵奶,不管怎样饮,总必使生命长大。常把神的话存在心里,神的话就会成为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了(诗一一九10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6: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偏见如何影向解经




    凡要明白《圣经》的人,必须倚靠圣灵的启导。无论什么参考书,都比不上圣灵的教导。主耶稣在世时,曾应许赐下圣灵,引导我们进入真理(约十六13)。他复活后,又在向门徒显现时,“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22)。“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廿四45)。这些宝贵的事实,似乎都被今日研读《圣经》的人遗忘了。
    现代人所谓靠圣灵指引,就是:他们的理智加上参考书。我们并非要轻忽参考书的重要,却要特别提醒读者更应倚靠圣灵。读经时最拦阻圣灵的启导的,就是人自己的偏见。各种以自己为中心的偏见,使圣灵在我们心中没有地位,没有感动力,以致不能正确的了解经文的正意。
    造成偏见的因素很多,如:不信神的大能、先入为主的成见、个人特殊经历、不同的工作立场、逃避个人信仰上所面对的困难、想利用《圣经》达到个人的目的……等。在此略举几个例子,让我们避免陷入这类情形之中,虚心领受圣灵的教导。

一、因不信而有的偏见

例解209:撒都该人的故事

    可十二1820-23——“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来问耶稣说……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留下孩子。第二个娶了他,也死了,没有留下孩子。第三个也是这样。……当复活的时候,他是那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他。”(参可十二18-27全段)
    注意在此所引经文第一句“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可见他们不信复活。他们原是重视摩西律法的犹太党派,多半是富裕阶层,对圣殿事奉有很大影响力,但他们不信复活——“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徒廿三8)(另参考新国际版《新约注解圣经》)。
    大概因他们认为摩西五经中未有死人复活的记载。因而引用摩西在申命记廿五章5-10节的话试探耶稣关于复活的事。他们说按摩西的吩咐,人若娶妻没有儿子便死了,他的兄弟就要娶他的嫂子,把生下的长子归在他长兄名下;但有兄弟七人,都娶过这嫂嫂,都没有儿子,最后这女人也死了,那么到了天上她是谁的妻子?耶稣就回答他们说:
    可十二24——“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么?”
    他们不明白《圣经》,不是因文字语言的缘故,是因不信而固执偏见。整个故事是因不信编出来的,以致无法领悟神的大能。这“大能”按下文应包括死人复活,以及在天上的属灵境界中的天使不娶不嫁的生活状况。
    当摩西这样吩咐以色列人时,他们还没有得着迦南地为业。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为长兄留下名分,也就是留下可以分迦南地业的权利。这是一种具体的信心的表现。撒都该人竟然引用这事试探那稣,作为他们不信复活的一种质疑之论据,恰好与摩西要增进以色列人的信心的原意相反。
    如此误解《圣经》,无非因不信而误解,不是因不明原文。撒都该人所以不信复活,因他们认为摩西五经中按字句没有提及复活的事。所以下文主耶稣引用神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反驳他们。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若他们的列祖没有复活,神岂不是死人的神么?
    主耶稣的回答,不是按字句表面的记载,是按字句背后所涵盖的实情。神既是他们列祖的神,又是活人的神,当然他们的列祖活 在神前,且要与众圣徒同样复活了!于是他们不敢再说什么了!

例解210:五饼二鱼的故事

    可六41-44——“耶稣拿着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擘开饼,递给门徒摆在众人面前。也把那两条鱼分给众人。他们都吃,并且吃饱了。门徒就把碎饼碎鱼,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吃饼的男人,共有五千。”
    上文撒都该人不信复活而误解误用《圣经》,现代不信《圣经》的人也说类似的话。他们说五饼二鱼的“神迹”,其实不是耶稣使五饼二鱼可以喂饱五千人,而是听众大多数人有带饼,不过都不肯拿出来。后来看见小孩献出五饼二鱼,于是大家都把带来的饼和鱼拿出来,所以大家都吃饱了。
    事实上,只要稍微留心读《圣经》就知道,当时的大聚会不是预先筹备好有计划的聚会,而是临时性的聚会,甚至可能听众在听道中不断增加。这种情形,纵或有人带饼也不会多,也必然不够,而且怎能剩下十二篮呢?何况他们根本不知道耶稣讲道讲多久。
    不信《圣经》的结果,使人凭人的理智推想《圣经》,而发生错误的解释。所以我们若要正确的了解《圣经》,必须对《圣经》的记载和神的大能有信心,并倚靠圣灵的启迪(约十六13;林前二11)。

二、因先入为主而有的偏见

例解211:记念主聚会每周一次

    徒二十7——“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保罗因为要次日起行,就与他们讲论,直讲到半夜。”
    我们很容易受先入为主的观念所影响,比如:有人信主时他的教会是每主日记念主的,便认为记念主的聚会必须每星期一次。而且必须在晚上,必须用一个杯、一个饼。因为:
    徒二十7给我们看见,保罗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擘饼。
    太廿六20-30告诉我们主耶稣设立新约是在晚上,跟门徒吃逾越节筵席以后设立的。
    林前十17明说是一个杯一个饼。
    每主日记念主是好事,但若按以上经文便认定必须那样记念主,就不算准确。可能受先入为主的教会背景所影响。因为那些经文虽说“七日的第一日”擘饼,却没有说每七日的第一日。虽曾记首次圣餐是在晚上,却没有说以后每次必须在晚上……。并且还有别处的《圣经》提到这件事。
    徒二46——“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
    看来初期教会曾一度天天擘饼。严格说,现今教会没有那一处的聚会仪式或程序,完全与当时主与门徒的聚会一样。主耶稣也没有力教会制定标准的聚会模式。
例解212
:一饼一杯

    林前十16-17——“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因这两节经文又有人认为记念主只应用一个杯一个饼。
    当使徒保罗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时,他是要限定所擘的饼只许一个吗?还是要表明我们都同在一个饼之内,同属于一个身体?因为当保罗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的时候,他自己在以弗所(林前十六8),所擘的是以弗所那个
    “饼”。若以弗所只用一个饼,哥林多也只用一个饼,加起来也已经两个饼了。何况还有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加拉太的各教会……加起来,必然是许多个饼。但保罗怎么还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
    可见保罗所强调的饼,是在基督的身体里之合一的“一个”不是所擘之饼的一个。也就是饼所表明的属灵意义的“一个”。(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二册《哥林多前书讲义》)
    这不是说用一个饼一个杯记念主不好。虽然只关乎外表的事,能照着《圣经》的榜样作,总是好事。而是说如此解释《圣经》是受先入为主观念影响,因而可能有偏见。信徒不应为这一类并非绝对的事,起争论,不同心。所以寻找真理时要防备先入为主的观念。不要武断,要慎思明辨,要深入的领会,就能正确的了解及应用《圣经》了!

三、因个别经验而有的偏见

例解213
:“起来向南走”

    徒八26——“有主的一个使者对腓利说,起来,向南走,往那从耶路撒冷下迦萨的路上去。那路是旷野。”
    抗日战争期间,有一个基督徒在逃避空袭时,躲在一道田沟里。但不久心中一直想起一节《圣经》,好象有一个声音对他说:“起来,向南走。”那是使徒行传八章26节圣灵对腓利说的话。这句话那么有力地感动他,很象有人对他说话那样。他就顺服那个声音,起来向南走了几百码,躲到另一道田沟里。后来,所有在他原先躲藏的田沟的人都被日机扫射死了。于是他就一直以为,要明白《圣经》不在乎花时间研读,全在乎听圣灵的声音。
    其实那一句经节,只是他个人特殊经历中的一次非常的应用而已!根本不能当作领会《圣经》的原则。可能在他一生中,神只在那一次用了那句经文提醒他,却不是说神会每次都这样对他说话,更不应教别人这样听从神的指引。
    更重要的是:神要我们正确的领会《圣经》的意义,然后圣灵在我们心思中运行,而指引我们当行的事,如罗马书十二章1-2节所说的,我们必须先完全奉献自己,只求神的喜悦,不求自己的喜悦。这样,我们的心思就会在经常奉献的心态中,更新而变化,便能运用没有自己成分的心思,“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了!

例解214
:浸礼和滴礼

加一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所有服事主的人,要准备专心求主的喜悦。这样才能看清楚真理亮光,才能明白《圣经》。但有时虽有求主喜悦的心志,仍难免受自己所在的工作团体、宗派立场的影响而在解经上有偏见。
    我们现在还不断看见在教会的圈子里,有人想发展某方面的工作,或发表某种工作上的个人主张,就设法从《圣经》中找一些根据,来印证自己的主张。这种态度最容易误解《圣经》。
    有些人自己工作的立场使他必须赞成某种的解释。象这一类的人读《圣经》都是先有了自己的主意,然后想找到可以采用的经文,来支持他准备要作的事。凡是这样读《圣经》的人,误解《圣经》的机会,比他能正确了解的机会多得多。因为他不是要跟从主,是要主跟从他。他不是真的要顺服真理,是要把真理解释到与他的主张一致为目的。例如:
    有些人认为信徒受洗应该用“滴礼”。另有人认为该用“浸礼”。假如主张浸礼的人是在浸信会工作,是必须受浸的;另一人是在长老会工作,是一定要行滴礼或洒水礼的;如果有了这样宗派信仰的背景,带着工作上必须站的立场来看《圣经》,不论“浸”或“滴”或“洒”,都不会得到完全正确的答案。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必须有的“解释”在先。我们不过是要从《圣经》中再找到更充分的理由,来支持我们已经确定的立场而已!
    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对真理不该有坚定的立场,而是说,我们不该先有了自己必须坚持的信条,然后去寻求真理。我们自己必须是一个没有什么“不得不”坚持的人,才可以找到正确的答案。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圣经》的真理的正意。要在看到《圣经》的正意之后,才坚持所信的。

四、因逃避困难而有的偏见

例解215
:信而受洗

    有些基督徒虽然信了主,为着避免家庭的反对,不愿意受水礼加入教会。于是他找到路加福音廿三章34-43节的经文——“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悄他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那个钉十字架得救的强盗,也没有受洗。主耶稣确实地保证他会跟那稣一起在乐园里。可见不受洗也一样可以得救。
    另一方面,得救既然根据生命,凡已确信耶稣的,就已重生得救了。那么有了基督生命的人,理该可以记念主,一同擘饼。这样,再推进一步,虽然不受洗,也该可以擘饼记念主了。
    但主耶稣所给我们的吩咐与榜样却是这样:
    太廿八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太三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他。”
    整个问题是在于:为什么要这样拐湾抹角的避过受水礼那件事?根本的原因,是要逃避他所要面对的家庭的反对。
    我们不能否认有些人要信耶稣,为着受洗的问题,会遭受家庭厉害的反对,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不容易应付。可是从《圣经》的角度看,存这种态度来读《圣经》,就不能得到正确的领会;因为你已有一个自己必须解决的问题,有了一个心意,一直要寻找能逃避这困难的《圣经)根据。这样就失去了一心要遵行神的旨意的态度。这种心态不会找到真理的正意,纵然找到了,也不想承认。
    所以,除非放下偏见,不然就不可能正确的领会《圣经》。路加福音的强盗的确没有受洗,而得主耶稣应许和他同在乐园。但是,你不是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你更不是现在就要死了,没有机会受洗。十字架的强盗的例子并不适用在你身上。
    况且主耶稣亲自为我们立了榜样,他去受约翰的洗礼时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他自己受洗为什么说“我们理当这样……”?显然是为我们立了榜样。他又在复活的显现中吩咐门徒去使万人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所以受洗是明明列入大使命中的吩咐,信徒理当忠实遵守的。
    按(徒二37-39,八36-38,十47-48,十九4-7)这几处经文都给我们看见“受洗”是明显的一种见证,在人面前证明我们已经归属于耶稣基督,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在十字架受死的功劳,与他同死,同复活了。不受水礼就是不肯正式公开承认你的信仰,而且不符合基督升天之前所颁给教会的命令(太廿八19-20)。

五、因经济需要而有的偏见

例解216
:十分一奉献的用途

    玛三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按笔者个人的经验,发觉那些牧会的人跟在教会机构工作的人(如教会的布道团体、神学院、超宗派的独立机构),这两种神的仆人,对运用什一奉献应用于神的“家”方面,有不同的看法。这种不同的看法显然是受到工作立场不同的影响。
    教会的牧者多半认为什一奉献应当全然归入本教会。为什么?因为玛拉基书三章10节是说“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这“我家”应当是指本地教会。在教会机构工作的神仆们,就不大同意这讲法,他们认为这“家”当指神的全家。
    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带着工作的立场来看《圣经》,不论那一方面都很难看得正确。除非放下立场,才能看得正确。因为这“立场”里面,多少有一点为自己的成分,未能完全站在神那边来看这个问题。
    关于十分之一奉献,若单单根据玛拉基书的“家”的话,笔者以为比较自然的解释这“家”是指全以色列人或全以色列人信仰事奉的中心——圣殿。不是单指某一部分的以色列人。因为按旧约最初宣布十分之一奉献时,十分之一的用法是给所有利未人的。而所谓神的家,是以圣殿为中心的那个“家”,是关乎全以色列人的那个“家”,不单是某地区之神的百姓的“家”。但按实际而论,每个基督徒仅可能与自己经常聚会的“家”配搭事奉,也应当对自己经常聚会的家的需要最优先负责。
    另一方面,若十分之一可以用在别的教会,别的教会信徒的十分之一奉献也可用在你的教会。按“好处”说,并没有分别。而按主内爱心相通来说,却促进主内互相顾念之爱的交流。最重要的是十分一奉献是学习完全奉献的起步,不是高峰。

六、迎合科学学说的解经

例解217:对创造者的质疑

    出三14——“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
    常有人问,既然万物由神创造,然则神由谁创造?创造者若需别人创造,他就不是创造者,而是受造者了!本节经文直接答复这凭人的逻辑而引起的问题。
    英文《圣经)将本节译作“我就是我是”。这句话含有绝对存在的意思。他不在乎人怎样证明、解说……他就是他所是的,毋须由他以外因素使他成为所是的。因他是绝对存在,不靠他以外的因素使他存在。
    例如我们是因父母生我们而有,所以不是绝对存在的。《圣经》既然是这位绝对存在的神的启示,它在本质上就是绝对正确的标准,不是人所能批判的。
    我们活在相对的物质界中,只能按相对存在的观念了解神。必须先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才可以借着圣灵的启迪,领悟创造主之自有而永有的奥秘。
    科学既不信自有永有的神,却相信万有从无自动变有,又从简单自动进化到拯复杂的生命的奇妙智慧。“智慧”由全然虚无产生,这岂不是正在相信“自有而永有”?另一方面却又相信相对的存在,否认绝对存在的神,如何自圆其说?

例解218
:创世记的“六日”

    创一5813192331——“有晚上,有早晨……”。
    创世记第一章在每日的创造之后,都加上“有晚上,有早晨”这句话。引起科学知识的人对六日创造有许多质疑,因而解经家有想与科学调和之解释。
    其实基督徒应该用《圣经》作标准衡量世界的学说,不是用世界的学说作标准衡量《圣经》。所以不该为迎台科学潮流而解经。如:
    现代的科学家认为,这世界是经过亿万年的岁月,才进化成现在的样子的。《圣经》却说神创造万物只用了六日。若我们把这“六日”解作六个长时期,就跟科学家的观点很接近。
    且先不说这“六日”是否六个长时期,这种用世界学说做标准,然后使《圣经》迁就那个标准的解经原则,是很不可靠的方法。因为科学家对宇宙还在探索寻求答案的阶段,而我们曲意附和当前的学说的结果,又并没有真正解决《圣经》所遭遇的难题,反而增加更多的难题。因为:
1)如果创世记第一章的“六日”解作是六个长时期的话,那么创世记第一章许多次提到“有晚上,有早晨”,也就是二十四小时的日与夜,该怎样解释?倘若一天是一个长时期,“晚上”和“早晨”是否一样一半的长时期?注意:每天都提“有晚上,有早晨”,是故意强调的写法,在解经上是很重要的。
2)若六天是六个长时期,经过不知多少万年,那么第七天是安息日,是否也经过了多少万年?
3)若科学家对宇宙来源,忽然有某方面的大突破,我们又必须完全改变以为可以获得和谐的解释了!
4)出卅一17——“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
    可知以色列人所守的安息日,就是创世记第二章2节的第七日。在新约耶稣在世时,法利赛人等一再指控他在安息日治病,也都证实了创世记的“日”与我们的一日相同。

例解219:按创世记二、五章之比较看“六日”

    关于“六日”之创造,除了上例所列理由外(特别是最后之一点:出卅一17),创世记二、五章也可提供若干旁证,如:

1)第二章7-25节比较详细描写亚当受造的经过,若人类是经过若干万年才进化成功的,二章描写亚当受造的经过——如用尘土、吹气……是真实的?还是寓意的?要经多少年?

2)夏娃的受造,又是经过了多少时间?第二章说神使亚当沉睡,从他身上取肋骨,造出夏娃。这夏娃是经过多少年才造成的?

3)此外,创世记第五章记载亚当活了九百三十岁。这是否他的真实年岁?如果神要经过于百万年才造成亚当夏娃,造出来结果只活几百岁,那岂不是比不上人手所造的洋娃娃吗?
    所以创世记的“六日”是六个长时期的解释,只是进化论假设的解释下,有某一程度的和谐而已!在解经方面只解决了创世记第一章小部分的困难。我们不如接受《圣经》对自己的解释,留意《圣经》记载之互相解释,更为可靠。

七、因教会传统习惯而有的偏见

例解220:弟兄与牧师之称呼

    太廿三8-10——“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这段经文,曾引起教会中的若干职分与信徒之间的称谓一些不同的意见。特别有人认为我们都只该用弟兄相称,不该称“牧师”等。让我们看《圣经)的例解:

    使徒保罗写信给以弗所教会时,提到五种恩赐的职分:“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四11

1)使徒保罗常自称为“使徒”——“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罗十一13

2)“教师”和“先知”,《圣经》也用作称呼——“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使十三1

3)“传福音的”也用作称呼——“第二天,我们离开那里,来到该撒利亚。就进了传福音的腓利家里,和他同住。他是那七个执事里的一个。”(徒廿一8
    这样看来,“牧师”用作称呼,应无不妥之外。

4)那些反对“牧师”的人,却常用先生代替牧师之称。但主耶稣不是明说“你们只有一位夫子”吗?师尊、夫子、先生都是同类语。那么称呼先生更不对了。最少《圣经》没有明说不可称“牧师”,却明说“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
    主耶稣这话(太廿三8-10)的精义,是要警戒门徒不要象法利赛人那样爱受人敬重,喜欢被人尊为父老师尊。却不是叫我们不该敬重别人,更不是说我们除了主内弟兄的关系之外,再没有地上父子师生的关系。
    有人说“弟兄”既是《圣经》用作信徒之间彼此的称呼,为什么还要用别的称呼?问题在于是否《圣经》除了“弟兄”之外没有用别的称呼?《圣经》不是也称“使徒”、“教师”、“长老”、“执事”……吗?另一方面“弟兄”在《圣经》中并非专用于称信徒。彼得在教会第一篇讲道中称那天从“天下各国”(徒二5)来的听众(徒二14)为“弟兄们”(徒二29)。保罗又常用“弟兄们”称不信主的犹太人(徒十三26,廿二15,廿三1)。
    此外,保罗接受禁卒称他为“先生”(徒十六30),称腓力斯为“大人”(徒廿四3),称亚基帕为“王”(徒廿六1)。
    “你们都是弟兄”这句话的重点,是指出我们彼此之间的一种相等的地位和关系。但如果以“弟兄”这种称呼作为夸口,以鄙视别的属灵职分,或炫耀自己那一群人比别人更忠于《圣经》,那么“弟兄”这称呼之中所含的傲慢自是的意味,就与主耶稣如此教训门徒的原意相背。这就是按字面意思领会《圣经》,与按字句的精义领悟之不同了。
    读《圣经》的人,要常存谦卑的心,在主的光中认识自己,才不至受各种偏见的蒙蔽。正如待人所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卅六9

例解221:不合情理的误会

    太廿三9——“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有人因此误以为基督教是目无尊长,甚至父亲师尊都不敬重。这完全误解《圣经》的原意。应按《圣经》其他记载,看主耶稣和使徒们怎样应用这些教训,来得着正解。例如:

1)主耶稣在十架上时,对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十九26-27)若主耶稣果真不要我们称地上的人为父亲,为什么竟叫约翰称马利亚为母亲?难道称地上的人为母亲则可以,称父亲则不可以?路加记述基督生平时仍多次提到“他父母……”(路二273348
)。


2)使徒保罗教导提摩太说:“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提前五1)。保罗不但要我们听从。尊敬自己的父母(弗六1-3;西三20),甚至对待别的长辈,有时也要象敬爱父亲那样劝导他。

3)年老的约翰写信给教会时也称地上的人为父——“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约壹二13-14)。难道这些使徒们还不明白主所说“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的意思,而先后一同违背主的话么?其实他们才是真正明白主耶稣的话之真义。各人不要自以为是,好为人师。应存心谦虚,彼此敬重(雅三1)。

例解222
:寡妇的小钱与十分之一奉献

    路廿一1-4——“耶稣抬头观看,见财主把捐项投在库里。又见一个穷寡妇,投了两个小钱。就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所投的比众人还多。因为众人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捐项里。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有人认为基督徒应当完全奉献,不是单单奉献十分之一。因而引“寡妇的奉献”为例。既然主耶稣称赞寡妇的完全奉献,可见主耶稣不赞成十分之一奉献。
    有时我们热衷于《圣经》某方面的真理,加上在真理上先入为主的观念,使我们对于别方面的真理有抗拒的偏见。这正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事实上主耶稣绝不会反对十分之一的奉献。

1)主耶稣称赞寡妇之奉献,与他是否赞成十分之一奉献无关。仅与财主们只把有余的钱奉献作比较,相比之下,寡妇的奉献更蒙主悦纳。

2)他来是为我们生在律法下,并成全律法。在消极方面,他为我们担当罪;积极方面,他为我们守了全律法,包括礼仪方面的律法。他第八天受割礼,按律法被奉献给神,按时上耶路撒冷守节。法利赛人等一再挑剔他违反安息日,却从没有一次提到他不献十分之一。他若犯了旧约律法所记,就不能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使我们在恩典下(罗六14)。

3)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时曾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注意本节末句“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正是指本节上文之十分之一。所以若把《圣经》有关经文合起来看,就不至于受偏见的影响了。

例解223
:《圣经》中的误会误传

    约廿一22-23“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罢。于是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不死。其实那稣不是说他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
    这是《圣经》中很有趣的一项记载。主耶稣在复活显现中与门徒同进了早餐。又考问了彼得的爱心,然后预言彼得年少时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彼得知道自己的将来之后,又问主耶稣关于约翰的前途。
    主耶稣的回答是一句需要思考揣摩的话——“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彼得竟误会主的话,以为是主耶稣说约翰不会死;且传给别的弟兄听。所以紧接22节,约翰更正彼得误听误传的话说:“其实耶稣不是说他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这更正虽没解明下半节的意义;但已确实证明彼得以为主耶稣说的“不死”是误听误传。
    口对口明说的话怎会误会误传?听的人自己先有自己的偏见而未加深思,彼得是急性子的人,还未学会“慢慢的听”。偏见使人误会自己亲耳听的话,且误传给别人。这误听误传的人,竟是将要为主殉道的大使徒彼得!这是多么令人警惕的事啊!但事实却是这样,连彼得也不例外。

例解224
:对主的复活听而不闻

    太十六21-23——“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彼得就拉着他,劝他说,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这是许多人熟悉的经文。但在此要特别注意的是,彼得与众使徒对主耶稣怎会被钉死,又死而复活,仍未因主这么严厉的斥责彼得——“撒但退我后边去”,而改变他们的偏见。因为此后主还一再提到他自己将怎样受死而三日后复活(太十七22-23,二十19),门徒们仍是听而不闻,未放进心里。例如:
    约翰与雅各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中,求主让他们二人在他的国里,一个坐右边,一个坐左边(太二十20-23)。证明他们完全未把主的话听进心里。
    此外,主受死时门徒的惊慌逃散;主复活后他们一再表现大惑不解,一再怀疑;甚至在约定相见的加利利山上时,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怀疑(太廿八17)。
可见人的许多既有的偏见,如何使人难以领受新的启迪。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7: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读经错觉与解经




    在教会中,有一种相当普遍的错觉,以为《圣经》既是神所默示的,《圣经》所记载的事,必然是神所认为对的。因而有许多热心而忠诚爱护《圣经》的人,都以“《圣经》有没有记载”这样的原则,作为他们生活行事的准则。其实《圣经》根本没有说:“《圣经》有记载的,便可行;没有记载的,便不可行。”所以这准则本身也不过是人自己订立的规范罢了!这规范在许多情形下,对信徒行事之指引很有助益,却不是绝对的标准。因事实上也有不少《圣经》所记载的事,是《圣经》所反对甚至是《圣经》所定罪的。
    又有一些事《圣经》虽然记载了,却没有表示可与否。许多人就在读《圣经》的时候,对于《圣经》中没有表示可否的经文,常凭自己的喜欢定为是或否。这类的经文,我们必须小心阅读它的上下文,否则很可能误解《圣经》的本意。例如:

一、《圣经》有未载

例解225
:亚伯拉罕娶夏甲

    创世记十六章记载亚伯拉罕接受妻子撒拉的建议,娶了夏甲为妾。《圣经》为什么容许人纳妾?《圣经》岂不是赞成一夫一妻制吗?我们单看创世记十六章,就看不出《圣经》赞成或反对这事。事实上《圣经》只是将当时的经过记录了,却未曾加上批评。但从下文的记载便知道,亚伯拉罕娶妾实在不是神的旨意。

1)按当时而论,夏甲一有了身孕,便立刻骄傲,轻看撒拉。撒拉和夏甲之间的关系立即起了冲突。对亚伯位罕来说,那本是很平安的家庭,立即起了分争。

2)从下文夏甲出走,神要她回去服在主母的手下,到后来生了以实玛利。在廿一章以撒出生以后,夏甲又被赶逐出亚伯拉罕的家庭。直到今日,夏甲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的后代,成为以色列人的仇敌。可说是亚伯拉罕一项错误决定所造成的后果。

3)虽然撒拉说要把夏甲给亚伯拉罕作妾,但《圣经》本身从未曾承认夏甲为“妾”的地位。在创世记里有几次提到夏甲时,仍是称她为“使女”,不是称她为亚伯拉罕的妾(创十六8,廿一12)。

4)在新约加拉太书,保罗引用这件事来讲论到律法和恩典的时候,也是称夏甲为“使女”(加四22-23)。所以从创世记十六章下文所记,可知这事不合神的旨意。
    亚伯拉罕在撒位去世以后,在创世记廿五章娶了一位继室名叫基土拉(创廿五1-11)。娶继室并没有什么不合。《圣经》也没有评论这件事,到底这是否神最好的旨意?是多余的或是必须的?《圣经》只是把事实记录下来,让我们读《圣经》的人,自己从《圣经》所记载的事实中去领会。

例解226
:罗得父女乱伦

    创十九30-38——“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儿也生了儿子,给他起名便亚米,就是现今亚们人的始祖。”
    创世记十九章30-38节记载罗得父女一同住在山洞中,发生了乱伦的事。许多人便问说,为什么《圣经》同意这样的事发生呢?其实《圣经》没有说同意。《圣经》只不过把罗得贪爱世界的结果,按着事实记录下来。在那段记载中《圣经》并没有对这件事下评论。只把这个事实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自己去判断。倘若我们把它当作是《圣经》所赞同的,就完全误解《圣经》的用意。我们必须留意《圣经》的上下文,和别处《圣经》的记载,来领会本段经文的正意。
    关于罗得的事,若参考创世记十二、十三、十四、十八章所记,就很容易明白创世记十九章30-38节的记载的目的,是要说明这位一面贪爱世界,一面跟从主的罗得的最后结果:既没有得着世界的虚荣,也没有得着属灵的丰富;既失去了属灵的福分,又失去了世界的财物;在神的国里毫无贡献,在属世方面也没有好名声。他跟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女,日后成了以色列人的仇敌。不但未曾造福当时的社会,且遗祸后世的选民。所以这段的记载是要警告爱世界的基督徒。但若不留心读上文,就不能明白《圣经》记载这事的目的。

例解227
:雅各骗祝福

    创世记廿七章全章——(请翻阅《圣经》)
    创世记廿七章记载雅各怎样骗父亲以撒的祝福。许多人对这章《圣经》发生疑问。以为《圣经》同意雅各用欺骗的手段获得祝福。否则为什么雅各能欺骗成功呢?其实这种看法仍是受到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已先接受了一种成见,认为雅各是诡诈的,以扫却是忠厚的。《圣经》不该容许诡诈的雅各欺骗忠厚的以扫。
    我们先有了这种偏见,然后看这章《圣经》,就很容易忽略了创世记廿七章记载的用意。它不只是表明雅各的诡诈,更是要给我们看见以撒的家庭教育的失败。但人的失败并不真正能破坏神的计划,反而万事互相效力地成就了神的旨意。这才是这章《圣经》记载的主要目的。让我们简略地看创世记廿七章里的几个主要人物,就可以看出这中心信息。

1)以撒要以扫先去猎取野味,弄给他吃,然后才为他祝福。为以扫祝福是属灵的事,吃野味是属肉身的事。为什么以撒要以扫先给他野味吃,然后才为他祝福?有人以为这是当时迦南人的风俗,但按下文可知此说与《圣经》所记不合,参创世记四十九章雅各为众子祝福并未先吃野味,却叫所有儿孙到身边,然后说遗言。
    利百加爱雅各,以撒却偏爱以扫。若从廿五章孩子出生前神所给他们父母的启示来看(创廿五19-28)。利百加偏爱雅各反而是有信心的根据,因为神已先告诉他们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但以撒爱以扫却和神的启示毫无关系,只因爱吃他打猎的野味而已(创廿五28
)。所以在廿七章记载中,首先是作父亲的以撒做得不正,并没有按神的旨意教导儿女。


2)其次是做母亲的利百加,听见以撒要为以扫祝福,便着急起来,要雅各装扮成以扫的样子,去骗父亲以撒的祝福。
    细读创世记廿七章,雅各原先实在不敢去骗哥哥的祝福的。是他母亲一再的催逼,甚至雅各对他母亲说:“……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12节)利百加却说:“我儿,你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你只管听我的话,去把羊羔给我拿来……”(13节)。
    这样看来,雅各欺骗祝福这件事,主要还是因利百加的一再怂恿。雅各反倒是站在被动的地位。
    《圣经》没有说利百加这样做是对的,《圣经》只不过把母亲爱儿子,又叫儿子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好处的经过,很真实的记录下来而己!我们知道,后来雅各为了这件事要离家出走,利百加尝到和所爱的儿子离别几十年的精神煎熬,这就是她主使雅各欺骗祝福所得的结果。

3)本章的第三个人物是以扫,他不象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忠厚;因为在创世记廿五章时,他已把长子的名分出卖给雅各,既然出卖了长子的名分,就不应再去得长子所应得的祝福。如果他是忠厚的,就算以撒要给他祝福,他应当告诉父亲,他已把长子的名分出卖给雅各了,应当让弟弟得祝福才对。但事实上以扫可以说比雅各更诡诈,因为他知道父亲爱他,虽然自己在口头上把长子的名分卖了给雅各,到时候父亲还是会给他祝福的。所以,以扫也是诡诈的人。

4)最后我们看雅各,当然他也不忠实,他用诡诈的方法骗祝福是错的。虽然他是受母亲的怂恿,究竟还是他的错。他的确骗到了祝福,却因此跟以扫结了仇,随后又在拉班手下受了二十年的苦。
    总之,创世记廿七章以撒家庭的四个人都错了。我们根本不能说谁好谁坏;因为四个人都不好。但这四个人的错,却还是成就了神既定的旨意。他们各人都要为各人自己的错失,尝到从罪恶所带来的痛苦。虽然他们都存心要成就自己的目的,对成就神的旨意并没有什么功劳;但神的旨意究竟是成就了。这就是这一章《圣经》所要表明的中心信息。但《圣经》只把事实记下来,没有加上评判。这类记载,是要我们学习留心上下文或全章的记载,便可以得着应得的教训。

例解228
:雅各多妻

    创世记廿九至三十章——(请翻阅《圣经》)
    雅各有妻妾四人,创世记廿九至三十章只把那件事的经过记载下来,未加评述。《圣经》的重点,在描写雅各在势利的舅父拉班手下如何受苦待。雅各为爱拉结而忍受了不得不先娶利亚的骗局。婚后二妻争风吃醋,又多娶了两个妻子的使女为妾。这是否表示《圣经》赞成多妻立妾?
    在马太福音十九章主耶稣清楚解明,神最初造男造女,各造一人,又使二人成为一体。一夫一妻才是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至于人堕落之后如何违背神的旨意,则是人的失败。雅各虽然对神的应许有信心,重视长子的名分。在家庭生活上却不是个可作后人榜样的家庭。不但妻妾不和,十二十儿子也有若干明显的错失。《圣经》照实记录,并非赞同他的家庭生活,倒是让我们看见他如何因妻儿不和,忍受许多痛苦。同时也显出以色列人的列祖,虽有信心,却并非完美无过。

例解229
:耶弗他许愿

    士十一30-31——“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曾在亚扪人手下受压制大约十八年。后来以色列人哀求神,神便为他们兴起一个士师叫耶弗他。以上经文是耶弗他出击亚扪人之前所许的愿。后来耶弗他果然打胜仗回来,从他家门口首先出来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他就非常后悔自己何以许一个这样的愿,却已经太迟了!到底他这样向神许愿,是否合神的旨意?

1)许多人看这段《圣经》的时候,很容易有这样的错觉:既然神使耶弗他打了胜仗回来,那么当然是神悦纳了他所许的愿了。其实耶弗他打胜仗,和他所许的愿完全没有关系。神早就要兴起耶弗他迎战亚扪人,并且要借着他拯救以色列人。在士师记十一章的上文便给我们看见这一点。况且在未出战之前,耶和华的灵已降在耶弗他的身上,表示神与他同在,他根本不需要许愿。
2)我们看摩西律法,就知道神在律法明文禁止以色列人将儿女献给摩洛,谁把儿女献给摩洛的就要把他治死(利二十1-5)。献给摩洛就是把孩子放在偶象的怀中,将他烧死。神既然在律法中明文禁止用活人献祭,怎会悦纳耶弗他把自己的女儿献祭呢?(参王下十六1-4)这样,耶弗他的许愿当然不是神的旨意了。但倘若我们以为《圣经》所记载的事都是《圣经》所赞成的,我们就完全错误地领会这段经文了。

3)其实《圣经》记载这段经文的目的,除历史价值以外,还要让我们看见在士师时代,以色列人在敬拜神的事上任意而行的情形。就算是被神所使用拯救以色列人的士师,本身也不明白律法,只凭自己一时的冲动来讨神的喜欢。正象士师记末了的一章末节所说的话:“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在士师时代圣灵的工作,最明显的是降在人身上,叫人有能力。却不一定表示那人在属灵方面很成熟。

4)总而言之,《圣经》所记载的事不一定是《圣经》所同意的,以上只是几个例子。这一类的事必须根据经文的上下文和《圣经》一贯的真理来分辨;并要靠着圣灵细心观察。《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但其中所记的并不都是美事,也不都是神认为对的事。反之,许多属灵的信心伟人,《圣经》也常把他们的失败照实记录下来。所以我们不能单看那件事是否《圣经》有记载,就当作可行或不可行的根据。还要留意《圣经》记载那些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才能正确领悟其中的真理原则。

二、《圣经》所记未必详尽

例解230
:纯净亦非完尽

    诗十二6——“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
    神的话是纯净的、完全的,但并不是说《圣经》所记载的都是很详细、很清楚的。因为《圣经》不是一本什么事都讨论、都记载的书。我们说神的话是完全的,那意思并不是说全世界的事都记在《圣经》里,而且记录得很详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事实上中文《圣经》不过只有一百万字左右,不可能把全世界历史的事物都记载在里面。虽然《圣经》的记载牵涉到不少的事,但什么事详记,什么事提要摘录,全在神自己的选择。


虽然有些旧约历史,似乎是偶然记下来的故事。其实记载那些故事是有它一定的用意的,而且都是指向一个主题,就是要表明基督和他的救赎。或是对蒙救赎的人在信仰生活上,或明白神的旨意方面有指导的作用。例如:


例解231:该隐的妻

    创四17——“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
    《圣经》虽曾记载亚当所生的亚伯和该隐,却没有提到亚当夏娃是否生了女儿。但没有提不就是他们从没生过女儿的意思。有人因为本节提到该隐的妻子,便说该隐那里来的妻子?因按创世记四章所记,亚当只有该隐和亚伯两个儿子。其实《圣经》在创世记四章虽只记载该隐和亚伯,并不是说亚当只生他们两个人,除他们以外就没有别的儿女。上文已经说过,任何历史都是挑选性的记载。创世记的前几章更是精简的摘录。
    第四章的下半章,主要目的要表明该隐不在亚当正统后代之内;所以先记该隐的后代,才记亚当的后代。既然要提到该隐的后代,就要提到他的妻子。所以在这里该隐的妻子是附记的,没有必要详细讲明他妻子的来历。怀疑该隐的妻子是由那里来,简直是多余的。反之,倒要根据该隐既然有妻子,可见亚当夏娃除了该隐亚伯以外,最少还有一个女儿,没有记在《圣经》里。


注意下文第五章亚当的后代中,每代也都选记一个儿子。其他的儿女,仅略提一两句,更显明是选记。


例解232
:麦基洗德

    在讲论预表时,曾引用过麦基洗德的事。但在此的引用是为着不同方面的解释。(参<例解180>
    创十四18-20——“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本章记载亚伯兰战胜四王联盟,救出侄儿罗得时,有至高神的祭司麦基洗德出来迎接他,并为亚伯兰祝福。亚伯兰向他献上十分之一。这麦基洗德在旧约只提及过两次,除本处外,另见于诗篇一一○ 4节。虽然新约希伯来书五至七章有较详细提及他,但偏重于说明基督是按麦基洗德之体系为大祭司之主题。
    对麦基洗德本人,《圣经》始终未有较清楚的说明。他在创世记仿佛突然以至高神的祭司之姿态出现,却从未说明怎会在亚伯拉罕的第七代子孙亚伦之先成为至高神的祭司。按他的身分重要而论,《圣经》只有简略记述,是很特别的。

例解233
:神杀摩西

    出四24-26——“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割下他儿子的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说,你真是我的血郎了。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西坡拉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
    按上文出埃及记三、四章,神要呼召摩西为他领导以色列人脱离法老王的辖制。摩西曾一再推辞神的呼召,终于答应了。这几节似乎是摩西正带妻儿应召的途中,神忽然要杀摩西。这事只有这里简略记载,没有别的记载。
    按这几节看来,这事可能与摩西的儿子受割礼有关。或因西坡拉因爱惜孩子,而不行让摩西为他们行割礼,当时摩西顺从了西坡拉。这时摩西既接受使命,承当拯救以色列人的重任,且将成为宣告律法,设立旧约的经手人,所以神要追究他未为儿子行割礼的事。但《圣经》未详记,以上只不过按西坡拉立即为儿子行割礼,神便放过摩西所作的推理。《圣经》有关的事,未作详细记载。这是另一重要例子。对这些事情的解释,仍当尽可能根据《圣经》的记载,在有限度的领会中作出合理的推论。

例解234
:隐秘的事属神

    申廿九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1)许多基督徒并没有真正信服这节《圣经》的提醒。这节《圣经》最少表明有些属灵的事仍是隐秘的,神并没有必须向我们完全显明。事实上,在肉身里活着的人没法能完全明白灵里的事。但“明显的事”就是神已经显示给我们知道的事,是我们能知道的。这节经文不是给解经的人在不能解决疑难时,作为一种防阻人质疑的工具。而是事实上确有许多属灵界的事,《圣经》没有在现今就让我们完全了解,这可能因肉身生命的限制。

2)凡不行完全信服这节《圣经》的人,都可能是未曾用功地读《圣经》的;所以他们看不出《圣经》的主题和附记,对于《圣经》里属于奥秘事的略记,和《圣经》中属于主题的重要记载,分不出轻重。因此他们对《圣经》中一些不可能在现在得到完满解答的问题,反而特别有兴趣。但实际上,神的确没有要将一切属灵界隐秘的事,在今时全都启示给我们。因为那些事是要等我们到了天上才能完全知道的(林前十三12
)。


3)《圣经》并不是一本什么事都记载的书,(更不是要满足我们各种好奇心的书),而是一本记载凡神要我们知道的事的书。凡是要在《圣经》未曾给我们足够启示的事情上强求答案的,除了给魔鬼机会摇动我们的信心之外,不会得着什么好的效果。
    下面再举一些例子,让我们看见有些事《圣经》只简略的提及,以后便没有再提,证明《圣经》确有些灵界的隐秘事,是我们现在还没法完全知道的。

例解235:波斯的魔君

    但十20——“……现在我要回去与波斯的魔君争战,我去后希腊的魔君必来。”
    但以理书十章,记载但以理曾为自己的国家祷告悲伤三个七日。后来在异象中看见一位天使向他显现,对他说他的祷告已蒙应允,但是天使自己被波斯国的魔君拦阻了廿一天(但十13)。又说:“除了你们的大君米迦勒之外,没有帮助我抵挡这两魔君的。”(但十21
    可见属灵的境界里,还有些隐秘的事是我们不详细知道的。人的祷告会引起天使和魔鬼的使者的争战,而魔鬼的使者又似乎有地区性的……。这一类的事,我们没法详细知道,困《圣经》所显明的很有限。

例解236:信徒复活之特例

    太廿七52——“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马太福音廿七章提到主耶稣受死的时候,地大震动,磐石崩裂(太廿七51),而52节说坟墓也开了,己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53节说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这些圣徒为什么会在耶稣受死的时候复活,又在耶稣复活以后向许多人显现?他们最后到了那里?《圣经》只简略描写主耶稣受死时的神迹奇事,与一些特别景象而已!此外,《圣经》没有再提关于这些人的事。
    关于这件事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些圣徒不是在耶稣复活之先复活,主受死时他们已睡的身体只是“起来”,却还在坟墓里。因为下文53节说“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即在那稣没有复活以前,他们还没有出坟墓……。但主复活后,他们“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可见这些人确已复活。
    至于他们后来如何?他们是否在当时就有了一个荣耀的身体?我们只可以照神在这里显示给我们知道的经文领会。他们既然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当然不会是血肉的身体了。此后,《圣经》不再提到这班人,因为马太的记载,主要是讲明主耶稣受死的时候的各种特殊景象,这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所以对这些人的任何解释,如果是多过这两节经文所启示的,就都不过是人的推想罢了!

例解237:撮要的例子

    林前十11——“他们遭遇这些事情,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些末世的人。”(参<例解118119>)
    哥林多前书十章113节全段是把旧约出埃及记、民数记有关以色列人倒毙旷野那一代,以及下一代若干失败的事,撮要的记载下来,并明说是要作为新约信徒的鉴戒。这是最好的例子,说明撮要的记载,与详记的分别。
    凡是与所讨论之主题关系较密切的,可能较详细记载;关系较浅的,记载可能较简略。撮要的记载,多半把事件中许多细节的过程略掉,仅记整件事的主题,或仅记一二句较重要的要点。只是不完整的片断。如果我们要在那些简略的记载里,强求完满的答案,当然永远不会得到满意的结论。对这一类的记载过分的武断或过分揣测,都是有害无益的。
    这正象一本爱情小说里,偶然提到一位失恋女子,因为头痛而吃了止痛丸……。如果有人想在这样一本讲爱情的小说,附带提及吃止痛丸的记载中,研究如何医治头痛的问题。这人可算是自找“头痛”了!不但自找头痛,还会叫人头痛。因为那只是一本爱情小说,不是医书。
    照样,如果要勉强从《圣经》对某些只简略提到的事中,(或说《圣经》根本没有给我们足够的资料,可以有完满答案的记载中),为要满足人的好奇心,而编制各种标奇立异的答案,都是庸人自扰,引起永无休止的辩论。这类事除了可以表扬人的头脑,世俗的学问之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益处。这正是与使徒保罗所说的“世俗的虚谈,似是而非的学问”同一类的东西(提前六20-21
),是诚心研读《圣经》的人所要避免的。


例解238:保罗被提到乐园

    林后十二1-5——“我自夸……是不得已的。……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二章1七节曾提到他自己被提到乐园。在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到底乐园的言语是什么言语?没有人知道。
    在所有使徒中,只有保罗有活着被提到乐园的经历。我们无从效法或追求,也不能凭我们自己的意思解释。我们只能接受所记载的事实,知道有些事是我们个人的经历所未曾体验过的,如此而己!过分推敲或追求这类经历,反而可能被邪灵所欺骗。

例解239:保罗在亚拉伯三年

    加一17-18——“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
    按使徒行传九章,保罗在大马色路上,因见复活主的显现而悔改,立即在大马色向那里的犹太人见证耶稣基督的事。在去大马色至回耶路撒冷之间(即19-26节之间)曾有三年往亚拉伯去。那三年在亚拉伯作些什么,《圣经》全未记载。上例所提他曾被提到三层天,听见乐园隐秘的话,是否在这三年中的经历,也只能凭推测。
    但有一件事非常明显,就是保罗从热心律法反对基督,忽然转变成深明福音真义,而不顾性命的传讲救恩的使徒,其中必有一段时间得神特别的启示(参弗三1-6)。《圣经》只有简略的记载:
    “……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
    按保罗为辩明福音的使命来说,他曾得神特别的启示之见证是很重要的。但对他在亚拉伯的三年如何领受启示的经过,《圣经》未予详述。他是否深明福音的真义?他所写的新约书信是最好的明证。

例解240
:为摩西的尸首争辩

    9——“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只说,主责备你罢!”
    犹大书9节提到天使曾为摩西的尸首跟魔鬼争辩。这件事也是只在这里提到,我们根本没法知道天使为什么要为摩西的尸首和魔鬼争辩。有人认为这是根据次经引证来的。但《圣经》作者全然可以自己受灵感,从神领受这启示。
    按申命记卅四章的记载,摩西死的时候,是神亲自给他安葬的。而且不让人知道他埋葬的地方。这似乎可以让我们推想,或者魔鬼要利用摩西的尸首迷惑以色列人,而天使长禁止它,不让它这样做。但《圣经》没有再给我们更详细的资料了。
    犹大书提到这件事的目的,是要描写天使的善良和魔鬼的邪恶,并不是要讲论摩西的尸首。但我们读经的人,可能对摩西的尸首发生更大的兴趣,却忽略了犹大记载这事的主要用意,是要用天使比较出那些属魔鬼的假师傅怎样善于毁镑人;天使长又是怎样善良而不毁谤人,甚至跟魔鬼辩论也不用凶恶的话。
    所以,《圣经》的记载并不都是详尽的。凡是《圣经》没有详细而明确叙述的事情,我们只能寻求某种限度的解释和领会,不可能得到完满的答案;因为《圣经》未曾给我们完满的答案,过分的推敲或引用《圣经》以外的传说,都是多余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7: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圣经独特的用语




    一九六五年,笔者初到菲律宾的时候,有一位弟兄在我领完聚会后对我说:“我带你到‘山顶’走走。”我说“好吧!”于是乘坐他的轿车同去。他带我到海边,风景幽美。我们下车漫步了一回。我以为他在带我上山以前,先带我到海边,当时我们离山顶还很远。我们在海边浏览了相当时候。我问他说:“我们什么时候到山顶去?”他说:“这里不就是山顶了吗?”我觉得非常奇怪,这地方明明是海边,怎么说是山顶?原来菲律宾的福建人把郊外叫做“山顶”。凡到郊外或下乡去的,都是说到山顶去。他们说“到山顶去”并不一定要上山的。
    无论在印尼、新加坡、马来亚,如果说“去吃风”,那意思就是去游玩或消闲。他们坐车去兜风是“吃风”,出国旅游也是“吃风”。但香港人如果说“吃风”就不是好话了。因为香港人所谓“吃风”的意思是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没有饭吃只好张开口吃西北风了!
    可见每一个地方都有各地的流行语。虽然每一个字都有它原来的意思,但是合起来用的时候,就会改变了原来的意思。言语常会因不同地方,和不同时代的用法,而有它特殊的意义。
    《圣经》的用语也是有它特殊的意义。除了有种族和地区性的特殊意义外,还有一些因为它是神的启示而有的特殊用语。也就是《圣经》本身特殊用法的词语或句法。对于这一类的《圣经》用语,我们只能够根据《圣经》本身的特有意义来领会,而不能单根据字面的意思或人间的风俗习惯来领会。例如:

例解241
:“使”法老的心刚硬

    有时《圣经》会将在神所允许下发生的事。算为是神使它发生的。因为一切都在万有主宰权下。
    在这情形下,《圣经》就会用特别的描写,来表明有好些坏事都是在神的权柄之下发生,却要做坏事的人承担自己的罪责的。比如:
    出四21——“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回到埃及的时候要留意,将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或作任凭,下同)他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
    注意下半节“我要使他的心刚硬”,这“使”在中文《圣经》的小字是“任凭”。并且注明“下同”。下面凡用“使”法老心刚硬的字句,都是“任凭”的意思。
    其实不是神使法老的心刚硬,是法老的心先刚硬;而神在他的心刚硬以后,仍然借摩西显神迹,要感动他的心;但法老见了神所行的神迹以后,又再刚硬。一次又一次,神愈是借摩西显神迹,法老的心愈刚硬。每一次他看见了神迹,受了惩罚便害怕。但是事情一过,他就刚硬如故。这样,每一次所显的神迹都增加他的刚硬。所以神在埃及所行的十大神迹,变成是不断的“使”法老的心刚硬。
    其实这就是说,法老的心一次又一次的更刚硬,是因为神忍耐地任凭、允许他这样刚硬下去,而不很快把他消灭。神任凭人向他刚硬而没有立刻施行杀灭的刑罚,这样加倍耐心的宽容人的刚硬是神的绝对主权(罗九22,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一册《罗马书讲义》注解)。而《圣经》用了一种特别的语法,来形容神的“任凭”——神“使”法老的心刚硬。

例解242
:耶和华留下几族

    士三1——“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
    按民数记卅三章50-55节神借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进到迦南得地业时,要“赶出那里所有的居民”,否则那些居民就会成为他们“眼中的刺……”“肋下的荆棘……必作他们的网罗。”(土二3)为什么这里却说是“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
    注意:士师记一章27-36节一再记述以色列人在迦南得地业后的各支派,怎样没有赶出迦南的各族,把他们留下作苦工。然后士师记二章15节神差遣使者警告以色列人,这些迦南人必成为他们的网罗。因他们没有听从神的吩咐。到了二章23节和三章1节,《圣经》就说:“耶和华留下这几族……。”
    从上文全段看,可知是以色列人不肯赶出那些迦南居民;但《圣经》却用另一种说法,说是“耶和华留下这几族……”。怎么以色列人没有遵命的事,竟算是神作的事?这是《圣经》独特的写法。凡在神耐心许可下发生的事,纵然是人的失败方面的事,神决不让它空空失败,必然借万事互相效力,叫爱他的人得益处(罗八28)。
    这一类的事,《圣经》就会用算作是神主动的语气来记载。为要教导我们认识,神永远不会因人的失败变成失败的。神耐心任凭反会使人的失败成就他的旨意。正如魔鬼各样害人的诡计,反成为神熬炼人的方法。

例解243
: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

    撒上十六14-16——“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有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扰乱他。扫罗的臣仆对他说,现在有恶魔从神那里来扰乱你。我们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仆,找一个善于弹琴的来,等神那里来的恶魔临到你身上的时候,使他用手弹琴,你就好了。”
    为什么说恶魔是从耶和华那里来?那意思是指在神允许之下而来。正如约伯受魔鬼的攻击是经过神允许才能攻击的。这样在神的允许之下受攻击,就可以说是从耶和华而来。魔鬼原来也是受造的天使,在神所定的审判日未来到以前,它仍是可以活动的。人在神的眷护之下,当然魔鬼不敢攻击。但是,人如果离开了神,随时会受到魔鬼搅扰。扫罗失去神的保护,便受到魔鬼的搅扰。神既然允许魔鬼搅扰扫罗,《圣经》就用特殊的句法描写——“从神那里来的恶魔”。因今日恶魔未到被扔入火湖的时候,仍然可以活动作恶,都是在神所允许的旨意之中。

例解244:耶和华激动大卫数点百姓

    撒下廿四1——“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
    本章全章都是讲大卫数点百姓的错误。而且下文10节大卫也认罪说:“我行这事大有罪了!耶和华阿!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既然大卫数点百姓这事是犯罪,且被认为“大有罪了”,为什么《圣经》说:“耶和华……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那岂不是耶和华叫大卫去犯罪?怎么又借此惩罚以色列人?但这段经文必须参考另一段相同的记载:
    代上廿一1——“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
    注意:撒下廿四章1说“耶和华……激动……”;
    代上廿一1却说是“撒但……激动……”。
    究竟是耶和华激动大卫,还是撒但激动大卫?当然是撒但激动大卫了。因为神决不激动人去犯罪。他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一13)。但为什么《圣经》又说是耶和华激动大卫?因为撒但能有机会激动大卫,是大卫在成功之后,在心态上给魔鬼留了地步(参撒下廿四10——大卫的自责)。但这也是经过神许可的。《圣经》对于一切经神许可发生的事,常会用这一类的句法,以表明万事都在神的权下。就如撒但得神许可去试探约伯时,《圣经》就记载说:“撒但从耶和华面前退去”(伯一12)。

例解245:神使乃缦得胜

    王下五1——“……耶和华曾借他使亚兰人得胜……。”
    亚兰国就是现在的叙利亚,是当时以色列国的强敌。常常侵扰欺压以色列人。乃缦是亚兰国大能的勇士,曾为他的国家打过不少胜仗。但他根本不认识神,也不敬拜神,而是敬拜外邦神象的(王下五8)。可是《圣经》提到他为亚兰国打胜仗时却说:“耶和华曾借他使亚兰人得胜。”
    这种记载的方式,并不表示乃缦是本来敬拜真神又是神所使用的仆人,乃是要表明神对这世界的权柄,不论神的百姓或不信服神的外邦人,一切行事都在神的允许与管制之下发生的。凡是在神权下发生的事,就常用这类语气表明神的权柄。但若以为既然神借乃缦使亚兰国得胜,就推论乃缦谅必是信奉神的人,就完全误解了全段的记载。

例解246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

    赛六9-10“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注意第10节的第一句“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神怎样使这百姓心蒙脂油?上文记载神的叹息说:“我可以差遣准呢?谁肯为我们去呢?”然后,以赛亚答应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于是神差遣以赛亚去向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既然听而不明,见而不知,为什么还要差先知向他们说话呢?这是神的宽容,纵然他们无心领受,自以为明白而拒绝,还是要向他们讲说。这正是以赛亚的艰难的使命。甚至他们硬心到恐怕自己的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便会受感动,还是要向他们讲说。
    这样一再的向他们讲说,就:“使”他们心更蒙脂油,耳朵更发沉了。实际上是百姓先硬心,神仆的一再传讲,他们一再拒绝甚至不理会,结果就更硬心了。所以“使这百姓心蒙脂油……”是一种特别的讲法,形容神容许人心这样一再刚硬下去,不立即施惩罚。反而继续给他们机会听到神的劝告。《圣经》对神这样的容许人硬心地走在神任凭的旨意中,就说是神“使这百姓心蒙脂油……”。
    赛六11-12——先知问神说:“主啊!这到几时为止呢?”神说:“直到城邑荒凉,无人居住……并且耶和华将人迁到远方。”意即直到犹大国亡。神要以赛亚只管向他的同胞宣讲神的话,尽管他们不听,还是要传讲。神这样宽客人的硬心,就更证明他们亡国是应该的。
    注意:以赛亚的话在新约(太十三14-15
;徒廿八26)引用同样的话的时候,“使这百姓心蒙脂油”就都领会作“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新约作者们对旧约以赛亚书的领会,就是最好的解释。表明那“使”其实是“因”百姓硬心在先。这一类的句法是《圣经》独特的用法。我们只能照《圣经》的用法领会,根本不能用常人的语言习惯来领会。(请细读徒廿八23-28全段)


例解247
:神不后悔

    提到神的“后悔”,《圣经》大约可分作两方面。如果是指神原定的旨意时,“后悔”这个词是按普通用法。如:
    诗一一○ 4——“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耶四28——“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后悔,也不转意不作。”
    结廿四14——“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必照话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顾惜,也不后悔。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这几处所讲的“后悔”,都是讲到神本来的定旨。他所定的旨意是绝不后悔的。神既预知一切,又是全能的神一定不会做错事,也就不会后悔了。

例解248:求神后悔

    出卅二12-14——摩西为以色列人代祷说:“为什么使埃及人议论说,他领他们出去,是要降祸与他们,把他们杀在山中,将他们从地上除灭?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
    《圣经》对“神的后悔”另有特别的用法,就是当人没有遵行神的旨意,神为人忧伤而警告要施行惩罚时,《圣经》也常用“后悔”来说明神怎样根据人的行动,而改变他对待人的法则。
    这种“后悔”不能照一般的用法来领会。通常“后悔”是为意想不到的后果而懊悔的意思。而这种用法却完全没有为意外失败而悔恨的意思。如出埃及记卅二章12-14节就是个好例子。摩西怎能求神“后悔”?而且神还未降祸给他的百姓,只是说要降祸而已。摩西就求神“后悔”。按下文可知其实是求神“转意”的意思。
    诗人描写神的慈爱的时候,说神是“照他丰盛的慈爱后悔”(诗一○ 45),也是相似的用法。其实诗人的意思是照他丰盛的慈爱怜恤人,转意不降祸给人。
    耶十八7-10——“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
    在这里神竟然预先声明他会后悔。从来没有人预先声明后悔的。因为“后悔”在普通人的用法是指预料不到的错失。但是在这里根本不是这种用法。实际意思是,虽然人行在神既定的旨意之外,神准备要施刑罚,但在施罚之前先警告人,给人悔改的机会。人若肯听警告,神就不施刑罚。《圣经》就用“后悔”来描写神因人没有遵行他既定的旨意,以致……他一再转变他对待人的法则的那种心情。
    以下的经文都是属于同一类的用法。
    耶廿六3——“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
    耶廿六13——“现在要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他就必后悔,不将所说的灾祸降与你们。”
    耶廿六19——“犹大王希西家,和犹大众人,岂不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岂不是敬畏耶和华,恳求他的恩么?耶和华就后悔,不把自己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若治死这人,我们就作了大恶,自害己命。”
    珥二1314——“你们要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归向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他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或者他转意后悔,留下余福,就是留下献给耶和华你们神的素祭、和奠祭,也未可知。”摩七2-3——“蝗虫吃尽那地的青物,我就说主耶和华阿,求你赦免。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可以免了。”
    拿三9-10——“或者神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
    创六6——“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
    神不知道人会犯罪堕落吗?不,这后悔即下句“心中忧伤。”
    上文所提的许多“后悔”,都是因人偏离神旨,以致神不能宽容待人,要准备改用惩治管教的方式。《圣经》就用“后悔”形容神转意待人。(参拙作《圣经问题解答》)

例解249:不义的钱财

    路十六9——我又告诉你们,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
    路十六11——“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
    在这里两次提到不义的钱财,而且劝勉信徒用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信徒连不义的钱财都不该接受,怎么主耶稣竟用比喻叫我们借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因主耶稣是把钱财当作只属于这“不义的世代”的东西。这是《圣经》特别的用法,把所有不属基督,只属这世代的东西,都算为暂时的。钱财是这不久世代里最有用的东西,但是在永世里却是无用的。
    基督徒还活在这不义的世上的时候,就该善用仅在这世代才有用的金钱,来为我们“永存的帐幕”结交朋友,为神忠心地运用钱财,使我们有真实的钱财存到永恒的帐幕里。这“不义”与“永恒”成对比。
    类似的例子,在哥林多前书六章也有提及:“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林前六1
    注意:“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这“不义的人”指什么人?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不当在教外人面前求审,这些审判他们的是什么人?是审判官。保罗为什么竟然称审判官为不义的人,而责备信徒不应该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保罗怎么把所有的审判官都当作是不义的审判官?
    这是《圣经》的一种特殊用法,把所有不信主的人都算为不义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属于这不义世代的人,不是属神的人。却不是个别的指某一位审判官是不义的贪官。

例解250:外邦人

    林前十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我们常听见教会信徒用“外邦人”的讲法指不信的人。有人以为这只是犹太人根据他们是犹太国的人,而指所有非犹太人为外邦人。当时,犹太人固然是这样称呼外人。但按新约《圣经》的用法,“外邦人”,已由犹太人的习惯语,转变成《圣经》特有的用语。它已经不只是犹太人指外族人的用语,且己成为信徒指非信徒的用语了。
    以上的经文中,哥林多信徒按肉身说已经是外邦人了(不是犹太人)。但他们信主以后,《圣经》不再把他们当作外邦人,他们已经是“与圣徒同国”的人(弗二19)。当保罗对外邦的信徒说“外邦人”时,是指非基督徒(教外人)说的。所以“外邦人”已经成为《圣经》特有的用语。
    使徒是以神国为中心,来描写一切不在神国之内的人为外邦人。按以弗所书二章18-20节,凡不与圣徒同国的,就都是外邦人,以下的例子也是类似的用法。
    林前五1——“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弗四17——“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象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
    帖前四广——“不要放纵私欲的邪情,象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
    彼前四3——“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象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这几处《圣经》所用的“外邦人”并不是指犹太人以外的外国人,乃是指神国以外的外国人——不信耶稣的人。
    这一类《圣经》用语的独特意义,可能对未读过《圣经》的人较难明了。但只要我们虚心求圣灵的教导,不要骄傲地妄下评语,也必日渐明白神启示的精义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7: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基督比喻与解经




    “比喻”含有效在一起来比较的意思(参《新约字解》by
Dr. W.E.
Vine
)。《圣经》里面的比喻,大部分记载在四福音书里面,而福音书中又以马太和路加所记的比喻较多。马太所记的比喻较注重描写“天国”的属灵情况,而路加所记属于一般性的比喻。

    《圣经》里的比喻跟一般的神话或寓意故事不同,因为主耶稣不用完全虚构,或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来作比喻。他只采用日常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的事实为设喻的内容。而且都很简短,目的只在解明某一点真理,不是要编一个动人的故事吸引人来听。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主耶稣讲到一个好牧人怎样去寻找那迷失的一只羊;一个妇人怎样点灯找那失掉的一块钱;和浪子的父亲怎样等候浪子回家……。这些都是当时民间日常会发生的事。
    有不少比喻的解释,受其他神学见解的影响。例如:解经的人对预言的解释如何,必定影响他对比喻的解释。对于得救是靠恩典,还是靠恩典开始,靠行为维持到底?也必影响他们对比喻的解释。比喻的解释也会影响预言或救恩的解释。所以要在福音书一切比喻里寻找一种和谐的解释,就必须先看他所接受的“神学”的见解如何,否则就可能有先后矛盾的情形发生的。换言之,比喻的解释是很容易受神学见解所左右的。所以比喻在信仰的根基上,不象明训那么有权威。
    解释比喻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掌握各比喻的中心思想,也就是那比喻所要取喻的要点是什么。知道了比喻所要解明的目的之后,比喻其余细节就不一定需要解释,或不一定要有合理的解释,因为取喻的重点才是设喻的目的。细节不是设喻的目的,所以不该按细节来确定整个比喻的重点。
    那么,怎样看出各比喻所要取喻的重点?留心读上下文的经文是最重要的原则。当然,任何一段《圣经》的了解,都跟读经的人本身的灵性和真理的造诣,或对倚靠圣灵操练属灵心窍的深度有关系。所以各人的见解有若干程度的出入,在所难免。正因为这缘故,所以在信仰的根据上,愈明显的教训或吩咐就愈有力。例如《圣经》中的命令较之预表或比喻,是更有力的信仰根据。
    这不是说《圣经》本身的话有各种不同等级的权威或可靠性。而是说,读《圣经》的人,在领会《圣经》或解释《圣经》时,对明训或命令偏误的程度(误解的可能性),比较预表或比喻可能偏误的幅度小。所以单单凭比喻或预表来确定教义,在信仰的根据上就比较单单凭明训软弱。为使读者易于了解各比喻的重点与细节的分别,兹略举数例如下:

例解251
:撒种的比喻

    撒种的比喻,符类福音都有记载(太十三章;可四章;路八章)。而在主所讲的比喻里,只有这比喻是主耶稣解释得最详细的,甚至很多比较细微的小点也加以解明。但整个比喻的重点在那里呢?需要很细心的阅读全段。(读本书必须阅读所附列之经文)
    太十三1-23——“……他用比喻对他们讲许多道理,说,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他挤住了。又有落在好土里的,就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往了,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1)这比喻有两个不同深度的重点。按概略性的观察,似乎是要说明神的道在人心中所产生几种不同的果效。道的种子只有一种,心田却有四种。生命的种子虽是一样,但人的心却有四样。神的道所以会在人心中发生不同的效果,不是神的道那方面有问题,而是人的心这方面有问题。但留心上下文反复细读的结果,就可以得着更深入的了解。

2)上文主耶稣回答门徒为什么对众人讲道要用比喻的那些话,是明白这比喻的主要关键。他说:
    十三11-12——“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什么是天国的奥秘?为什么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12节是最好的解释,天国奥秘之一,就是12节所宣告的一项属灵的原则:“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而这个撒种的比喻,正是要讲明这个原则。

3)注意比喻中虽然有四种心田,却都属两大类。一类听了神的道而结不出子粒的;另一类是听了道而结出子粒的。结不出子粒的有三种不同的因素,结出子粒的也有三种不同的效果——有一百倍、六十倍、三十倍。撒种的人出去撒种,有落在路旁的,有落在浅土石头地上的,也有落在荆棘里的。这几种人结不出子粒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不能结实的事实却是一样。种子撒在地上如果不能结实,就连他本来那粒的种子都失去。这些就是“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的那等人。

4)但另一种撒在好土里的就结出子粒,有一百倍、六十倍、三十倍。既然最少也有三十倍,这样他不单有原来的那一粒,而且比他原来那粒还多出三十倍、六十倍、甚至一百倍。这就是“有的还要加给他”的意思。这属灵的原则,不信的人完全不明白,只有领受了生命之道的人才明白。

5)这比喻的目的,就是要教训门徒了解天国(教会)在地上的状况。不要因那三种人的心田灰心,却要象那末后的一种蒙福的人——“有的还要加给他”的人。下文13-15节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也正是这个意思。凡故意拒绝先知的话的,必因先知更多的劝告而更硬心,连最初的感动也失去。
    “天国”不在乎你听过多少道,而是在乎你听道之后有没有结出子粒来。

6)但怎样才能使所听的道有效果又结出子粒,成为“有的还要加给他”的那等人呢?首先要明白所听的道。明白与虚心的领受有密切的关系。骄傲使人自满而硬心,以致听了也不明白,甚至误解。
    能够胜过环境和内心各种的拦阻,而使道种结出子粒,才是属于“有的还要加给他”的那种人。因畏惧环境上的困难,或体贴肉欲的要求,而不顺从真理的道,虽然多听仍是没有益处。无论是信徒或是未信的人,听道都是同一原理。

7)照主耶稣讲这比喻的情形看来,在当时的群众中,有人的心正象前三种土地那样。他们虽然是一起听道却是不结实的心田。我们应当明白,神的教会在地上的时候,虽然一起来听道的人很多,有些人似乎是领受了,但是他们却是还没相信或暂时相信的——“那些撒在路旁的,就是人听了道,随后魔鬼来,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听道,欢喜领受,但心中没有根,不过暂时相信,及至遇见试炼就退后了。”(路八12-13
    不论是听而下信、或暂时相信或结不出子粒的,都是属于“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的那一类人。但那些有真信心领受道种的,也都是结实的,而且有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的不同效果。(详参 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

例解252:进葡萄园作工的比喻

    马太福音二十章论天国另一个比喻,就是进葡萄园作工的比喻(太二十1-16)。主要内容是讲到一个家主在清早、巳初、午正、申初、及酉初,这几个不同的时间出去请工人进葡萄园作工。最后他们各人所得的工钱都是一钱银子。

1)要明白这比喻的重心要注意两节经文:
    ①太十九30——“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参太十九23-30
    ②太二十16——“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

2)注意上文16节与前章30节,是完全一样的一句话。上章彼得问耶稣,他为主已撇下一切,将来会得什么赏赐?主耶稣就告诉他的门徒,他们会坐在十二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而且要在今世得到百倍。但最后他警告那些门徒:“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所谓“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是什么意思?紧接下文,主耶稣讲了这个比喻,然后又重复这句话,可见这比喻主要在讲明,为什么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3)上文主耶稣对彼得和那些门徒,提到他们将会得到的赏赐,但这比喻是要补充上面的教训,说明虽然我们事奉主会得赏赐,却不该斤斤计较,不要用一种交换利益的态度来事奉主。注意比喻里的家主出去请工人的时候,那些清早进来作工的人,同他们讲好一天一钱银子,但末后请进来的工人却没有讲定工钱。二十章4节:“就对他们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他们也进去了。”只说“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这些人就进去工作了。总之他们信任主人的公义就来了。但那些早进来的呢,不但事先讲    明工价,事后又埋怨别人得的比他们多。

4 所以这比喻的重心是要讲明事奉主要忠心真纯,不要斤斤计较,也不要嫉妒别人。因为我们各人要得的赏赐,不是根据你现有的机会多少,资格老嫩,而是根据忠心和诚实。反次,如果我们有竞争或私心,甚至恐怕别人得到好处,自己却占不到便宜。那么,有一天我们可能会象这比喻里所讲的那些清早进来的工人那样,发现他本来该在前的竟然在后。

5)总之,整个比喻中的葡萄园、园主、工人、清早、已初、午正等等时间,虽或有些象征的意思,但是却不是这个比喻的重点。这些细节的象征,若是很自然,没有牵强,不被过分的强调,也不妨事。但是并没有必须每一个细节都要有完备的解释。因为整个比喻的解释在讲明我们为主做工该有的存心和态度。解明这一点以后,这比喻的作用是已经完满,其他的小节是不一定要得到合理的解释的。

例解253:娶亲筵席的比喻

    有时,虽然知道解比喻,要先明白它取喻的重心。但问题是,有些比喻并不容易摸着它的重心。娶亲的筵席的比喻(太廿二1- 14)正是一例。

1 要明白这个比喻的重心,首先不要忽略“天国好比……”这句话是指下文整个比喻,不是单指比喻中的某一个人物或某一件事。就如:天国不是好比一个王为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也不是好比王打发仆人请被召的人来赴席……。而是好比:由3节到13节的整段描写的情形。这是了解所有天国比喻非常重要的关键。

2 这比喻很自然的分作两段讲述。首段讲述那位王怎样打发人去请被召的人来赴席,都被拒绝。王大怒而发兵除灭他们。末段讲述王怎样从岔路口邀请人来赴席。在赴席的人中有人不穿礼服而被丢在黑暗里哀哭切齿。多数人只注意了首段,以为这比喻的重心是讲述人们怎样拒绝王的邀请,暗指人怎样拒绝福音,因而下意识的以为末段那些愿来赴席的人就是已经接受福音的人。其实这观念是读《圣经》的人自己加进去的。应先除去这成见。整个比喻所要取喻的要点,在首段中未完整,要把末段加在一起才完整。

3)《圣经》本身并没有把不来赴席的人解作不接受福音的人,也没有把不穿礼服的人解作没有好行为(或类似的讲法)的人。整个比喻是在讲述两种在天国外围的人会被“除灭”(或同类语);一是拒绝赴席的人,二是赴席而不穿礼服的人。他们无分子天国的原因,虽有五十步至百步之别,他们被摈于天国门外的结果则是相同。

4)这比喻的主要争论在于不穿礼服而被丢在黑暗里的人是准?有三点可从经文本身确定:
    ①他被丢在黑暗里与他的“善恶”无关。因10节明说“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所以凡以人的善恶(或成败)作为这人被丢在黑暗里的理由,都不合《圣经》本意。
    ②《圣经》相当有力的暗示,所有赴席者的“礼服”不是赴席者自备,而是主人预备的。因:

a.
这些人是从岔路口情来的(9节)


b.
王责备那人为何不穿礼服时,那人“无言可答”(12节)

    所以这“礼服”若用以象征赴席者本身的善行或别的属灵成就,都不合宜。若用以象征神的恩赐或基督的义袍方面则较适合。
    ③不穿礼服者的结局与不肯赴席者的结局相同:

a.
都无分于王的筵席,或被除灭(7节),或被丢在黑暗里(13节)。


b.
都是被召而没有被选上(14节,参4节、10节)。


5 此外,这比喻应与上文联系。上文廿一章42-44节主耶稣对犹太人说:“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这样,本喻的首段用不同借口拒绝赴席的三种人都是指犹太人,而末段“往岔路口,凡遇见的都请来”的,该是一切外邦人。但不是所有被请来的都自然可以在王的筵席上坐席,而是请来又穿礼服的人,才可以坐席(才可以有分于神的国)。这样,不穿礼服的人,就是不靠主的恩典而自以为义的人。这些人虽有机会听福音,却无分于神的国。(详参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

例解254:我来象贼

    太廿四43——“家主若知道几更天有贼来,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
    启十六15——“看哪,我来象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
    若不是主耶稣自己用“贼”来比喻他的来临,大概没有别人敢用这样的比喻。但这简单的比喻,却是主耶稣、使徒保罗(帖前五2)、使徒彼得(彼后三10)、使徒约翰(启三3)所共同用过的。并且也是为同一目的,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经卷中,重复使用了最夸次的,可见其重要性。
    这比喻却是很好的例子,说明比喻只取意于某一重点。注意:主耶稣是用“贼”来临的时间之难以预料,比作他的再来也是我们所无法预料的。却不是以贼的其他方面比作主自己。
    《圣经》既然一再提醒我们,主再来的时间象贼一样难以预测。我们就当儆醒地随时预备主的再临了。

例解255:十个童女的比喻
1)在这个比喻里(太廿五1-13),有很多人物或时间似乎有属灵的意义。其实都不是比喻的重心。比如十个童女的“十个”这数字;又分为“五个”愚拙,“五个”聪明。她们所预备的“油”象征什么?她们的“灯”象征什么?“新郎迟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半夜”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没提到“新妇”……等等。这些都不是这个比喻的重心。
    整个比喻的重点是这十个童女被分作两类:一类是聪明,一类是愚拙。聪明的童女聪明在什么地方?聪明在她们除了灯里的油外,还另预备了油。所以她们的灯光在新郎来的时候仍会发亮。愚拙的童女愚拙在那里呢?愚拙在她们除了灯本身的油以外,没有另外预备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她们的灯不能继续发光,因为油没有了。

2)换句话说,新郎来的时候,童女的灯是否发光是比喻的焦点。也就是说,除了灯本来有的油以外,另外预备油是什么意义,是解释这个十童女的比喻的重要关键。若灯光象征信徒的好行为(太五14-16),那么,另外预备的油象征圣灵是信徒发光的能源是合理的解释。

3)还有一点是在这比喻的最后一节,主耶稣讲完这比喻之后所作的结论——“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13节)是耶稣基督讲这比喻的结论,也就是讲这比喻的目的。
    根据本节可见,这比喻中那五个聪明的童女就是“儆醒的”,五个愚拙的就是“不儆醒的”。但注意:本来“儆醒”的反而就是“打盹”。不打睡才可算为儆醒。但在这比喻里“儆醒”的反而却不是“打盹”,因为新郎迟延的时候,这十个童女都打盹睡着了(5节)。不过那些已经另外预备了油的童女,虽然同样打盹,却还是算为儆醒。那么,所谓“儆醒”、“聪明”全在乎在新郎未到以前是否另外预备了油。这就是这比喻中“儆醒”的独特意义了!

4)愚拙的童女愚拙在那里呢?愚拙在既不知道新郎什么时候会到,竟没有另外预备油。她们可能自以为她们原有的灯油是够应付等候新郎迟延的需要。她们那么自信地不另外预备油,结果却证明她们的估计错误,因为在新郎来的时候,她们自己说:“我们的灯要灭了。”事实证明她们经不起考验而被算为不儆醒。所以“儆醒”在这比喻里有特别的意义,不能按普通意义来领会。

5)主耶稣借这比喻教导我们怎样预备他的再来。怎样才算是儆醒?不是在乎你会不会打盹,是在乎你是否一早就预备好了油。知道主耶稣一定会再来而预先另外预备好了油,那就算是“儆醒”。知道主耶稣会来而竟然没有预先另外预备油,那就是不儆醒,也就是“愚拙”了。
    按本章第10节的意思看来,事先另外预备了油的童女,就被算为“那豫备好了的”。新郎来的时候才想到去预备油的,就被算为未曾预备好了的。儆醒与不儆醒、聪明与愚拙、预备好或未预备好,就全在乎新郎来以前是否已经预备好。

6)我们若留意把这比喻与上文廿四章中那忠心有见识的仆人,按时分粮的比喻互相比较,就知道这两个比喻有一点相同的重要教训。上文廿四章45-51节那个比喻,是要讲明怎样才算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就是“按时分粮”的仆人。不论主人是否在家,照常按时分粮,也就是随时预备等候主人回来,那就是忠心有见识。而上文所说的那个恶仆恶在那里?他的恶不是因为他不要预备,而是因为他想等到主人快回来的时候才预备。所以那恶仆和那些愚拙的童女在这一点上,情形相似。上喻中的“恶”与本喻中的“愚拙”相同,他们自以为聪明而不及早预备好,反倒成为愚拙。(详参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

例解256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

1)这个比喻(路十25-37)的主要意思很显明,就是要讲出谁是我们的邻舍,或说怎样做别人的邻舍。我们注意这个比喻的上文,主耶稣回答那个律法师,叫他“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因为那个人不服主耶稣的话,故意问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其实主耶稣的话的重点原本是在上半节:“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但那人对于“要尽心……爱主你的神”这句话无可反驳。所以挑起下一句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来问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于是主耶稣用了这个比喻来讲明:谁是我们的邻舍呢?怎样成为别人的邻舍?和怎样爱邻舍?

2)凡需要帮助的人就是我们的邻舍。切实的用爱心去对待需要帮助的人,就是爱邻舍并成了别人的邻舍。所以主耶稣的回答,仍是把话题带回他上句所强调的“要尽心、尽性……爱神,并爱邻舍”的题目去。

3)怎样去爱邻舍是整个比喻的主要信息。并且尽心去爱邻舍,或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跟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神,这两件事是并行的。因我们不爱看得见的弟兄,就不会爱那看不见的神(约壹四20)。如果真的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神,就必定想办法,在那些我们看得见的人身上,表达我们爱神的心。因此主耶稣用这比喻来回答那个律法师,一方面使他无可掩饰他的推诿,另一方面又将他自己上文所讲的“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整个意义都解明了。

4)虽然律法师所问的,只是主耶稣全句话的下半截“谁是我的邻舍”,但主耶稣所说的比喻却不是只回答他那下半截,而是解释他自己所说的全句话——“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因为律法师所问的,只是因不服而断章取义问难的问题。这一点对了解整个比喻的主要意义十分重要。

5)至于这个比喻里的祭司、利未人、强盗、油、酒、客店等等,是否有特殊象征的意义,《圣经》没有明说,也没有否定。或可以有某种类似的属灵教训,却不能被过分强调,甚或要凭借能否凑合这些细节,作为决定整个比喻的解释,那样就喧宾夺主,轻重颠倒了。

例解257:三年不结果的树

    我们先留心地将路加福音十二章6-9节细心读几次,再从第1节读起,细心地读到第9节。

1)初步看这个比喻的时候,我们的印象可能是认为,这比喻的重点是劝勉我们不要白占地土,要结果子。但如果停在这里,还未完全了解主设喻的意思。我们若比较上文1-5节,就会得到更完全的了解。因为上文记载,当时有人将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搀杂在他们的祭物中的事告诉耶稣。他们这样告诉耶稣的意思,似乎是说这些加利利人,死得这样的悲惨,大概因他们比其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得到这样的报应。

2)主耶稣改正这些人的观念。他说:“我告诉你们……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然后主耶稣讲这个比喻。可见这个比喻的重心,在于主耶稣要向那些人解明,他们所以现在仍然活着,没有遭受意外伤亡或灾祸,并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好,而是因为神还要再容忍他们,再等待他们结果子,等他们结出什么果子呢?结出悔改的果子来。

3)至于这个比喻的其他细节,例如:比喻里所提到的那一个园主是谁?无花果树是否有特别象征的意义?第7节又提到一个“管园的”,那管园的是谁?……等等,都不是这个比喻的重心。这不是说,这些细节不可以有任何象征的意义,而是说只要摸到比喻的重心,其他的细节,只是附属的讲解。但这些细节若有任何象征意义,应该是配合这整个比喻的主要目的,而下是与这个比喻的重心相反的。

例解258:失羊、失钱的比喻

1)路加福音十五章是《圣经》名章之一。全章记载了三个比喻。一百只羊走迷了一只,十块钱掉了一块,两个儿子失了一个。三个比喻是有共同的中心信息,一般人的重点可能只偏于失落了的那一只羊、那一块钱、那一个儿子的那方面。其实主耶稣讲这三个比喻的中心信息,并不单是要说明失落了那一方面。更是要讲明那些自以为义的人,怎样不能体会神的爱;怎样自以为不用悔改,又不喜欢看见别人悔改的那一方面。

2)要把握这章《圣经》所讲这三个比喻的重点,就必须留心这章的头两节经文:“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
    这两节经文,说明了当时主耶稣讲出以下比喻的目的,是要解释他为什么接待罪人又和他们吃饭。并且责备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根本不会体会神的心意,比税吏和罪人更不如。
3)在一百只羊的比喻里,显然那失去的羊,是代表那些在罪里失丧的人,但那九十九只没有失丧的羊,代表什么人?实际上是指法利赛人和文士。世界上有没有不用悔改的义人呢?没有。所有的义人都因为他悔改了被神称为人。所谓“不用悔改的义人”就是自以为义的人。为什么主耶稣和那些罪人亲近,又和他们吃饭呢?因为他们既然肯接待耶稣,就是肯悔改的人。主耶稣来的目的是要救罪人,当然是为这些肯悔改的义人而欢喜。

例解259:浪子回头的比喻

1)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下半章提到那两个儿子的比喻。小儿子比作上文那些税吏和罪人。因为这个儿子浪费了父亲所有的一切;但后来醒悟回转。那大儿子却代表法利赛人和文士。他们看起来好象是一个好儿子;因为他们没有出去浪费他父亲的钱财等等。但这个大儿子完全不能体会父亲的心,妒忌他的弟弟,不因他的弟弟回转而欢喜,反倒因他的弟弟回来而发怒。

2)这正是当时的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光景。他们只不过看见那些税吏和罪人已暴露出来的罪恶,而完全看不见自己隐藏在内心和在敬虔的外貌里面的败坏。他们完全看不见自己的嫉妒和邪恶的心意。结果税吏和罪人情改了,他们却没有悔改。反而论断批评、吹毛求疵。

3)我们若能把握着这些比喻的重心,在解释方面就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差错了。但比喻的细节若要细加推敲,就未必每一点都完全合逻辑,或每一点都可以有完满的解释了。就如一百只羊失了一只,为什么要将九十九只撇在旷野,而去找那失去的一只羊呢?为一只而撇下九十九只,岂不是冒更大的损失的危险?但因比喻的目的,在说明牧人如何宝贵失去的一只。法利赛人等既然自以为没有失丧的,不需主的寻找;税吏和罪人却自知是失丧的,所以主耶稣要寻找他们,且接待他们。

4)所谓“旷野”未必限定很荒凉的地方,而实际上可能是指设在田野的羊圈。因为牧羊的人会在空旷的地方围起木栏杆,将羊圈在里面。说它是羊圈,也可说是“旷野”。但若为这些细节争论,就偏离了比喻的中心。

5)另一方面,牧人找到那只羊,就欢欢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家。这种动作可以表明牧人对这失迷的羊的爱顾。适当的发挥,可以配合比喻的主题。过分的强调,就可能喧宾夺主,使人摸不清楚那一点是比喻的重心。失钱和浪子的比喻也都同一原理。

例解260:不义的管家

    路十六3-8——“……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作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
    不少信徒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比喻中不义的管家,会被他主人称赞他作事聪明呢?这是因为当我们读整个比喻时,多半会太留意一些似乎不近常理的语句,而忽略了整个比喻的重点。
    在这比喻中的主人,并非称赞这不义管家的不义、浪费,以及擅用职权肥己……等方面。只不过称赞他那么善于把握转眼间就会失去的机会,为自己的前途预作安排罢了!主耶稣随即把这一要点,应用在基督徒身上,他说:“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
    按笔者的领会,主耶稣把不义的管家比作“今世之子”。因他们在为属世、为自己、或为今生各种利益方面的事上,十分机智而重视可利用的每个机会,为自己取得今生的好处。
    相比之下,基督徒——“光明之子”在世事上虽不如今世之子聪明,却应效法这不义的管家在世事上那种不放过机会的精神,去抓紧每个可利用的机会,作那些可以存到永世的事工——拯救失丧灵魂,为福音事工奉献金钱……。这是整个比喻最重要中心。(本喻曾在拙编《圣经报》中详解,在此从略)

例解261: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

    整个比喻(约十五1- 8)的重心在讲明怎样可以结果子更多,就是常常住在主里面。所谓常住在主里面的意思,就是常常和主联合,常按神的旨意而行,这样就可以结果子更多了。
    全段有三节经文提到多结果子:
    ①“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2节)
    ②“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5节)
    ③“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8节)
    这里三次提到“结果子更多”或“多结果子”,而多结果子的秘诀就是“常在主里面”,这就是主耶稣讲这比喻的主要目的。注意葡萄树的特点,不在于有没有果子,而是在于是否多结果子。
    所以如果要把这比喻,拿来作为信耶稣以后还要怎样作才可以得救来解释,就完全违反这比喻的本意。这里根本是指生活的问题,而不是生命的问题。不是怎样可以得到生命,而是已经有了生命的人,怎样可以在生活上为主结更多的果子。常有人以为在第2节所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代表不结果子的信徒要灭亡。
    如果不结果子的就灭亡的话,那就要注意这个比喻所讲的,不单是不结果子的枝子要“灭亡”;不多结果子的也要“灭亡”。因为第5节说: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桔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注意怎样才可以多结果子呢?要常在主里面。但如果不常在主里面,就好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扔在火里面。而第8节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若反面推理的解释是对的话,那么不多结果子的枝子,也就不是主的门徒了。
    这样说来,不只是不结果子的灭亡,不多结果子的也要灭亡。不常在主里面也同样灭亡了。如果这比喻是讲得救与灭亡,按这标准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得救。
    但整个比喻的主要目的是讲生活,怎样为主多结果子,怎样叫神的名得荣耀,而不是讲怎样得救。虽然比喻有些细节是难以得到完满的解释,但没有必须对每一细节作完满的解释。比喻中的细节虽可作合理的取训(若与比喻的中心配合的话),却不是必须每个细节都要绝对合逻辑。
    总而言之,解释比喻必须注意整个比喻取意的重点,不要把比喻的细节取代了比喻的中心地位。把握了比喻的重点,按照比喻取意的重心领受教训,就已经取得《圣经》的正意。这样的领会比喻就不会误解误用,可以受益而不招损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7: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预言与解经




一、研读预言应存之态度

    本书上文已提过,《圣经》在神还未借摩西写下最早的“五经”时,已先有“腹稿”(加三8)。这样,神对日后准备为人完成的救赎计划,当然会借他所兴起的先知发出预言,记在《圣经》中,直到他要赐给人的启示已完备为止。
    所以在旧约三十九卷经卷里,有十六卷是预言书。事实上,五经、历史和诗歌也有许多预言。新约除了启示录是预言书之外,福音书和全部教会书信也都有许多预言的记载。这些预言并不是单纯的归成一类或记在同一卷书里,而常是跟许多警告、劝勉、诗歌参杂在一起。这样,要正确的了解全部有关预言的话,就得把整本《圣经》有关预言的经文都汇集在一起,再仔细研究,这就等于研究了整本《圣经》了。活在肉身中的人,受到有限的智慧与能力的限度,所以对研读预言的结果,在见解上难免有若干程度的出入。
    研究预言要避免太过武断的态度。不要把不够根据的解释勉强作出肯定的结论,或勉强应用在信仰上作为绝对的标准。这种偏差可能引致在真道上走入歧途。所以我们虽在预言上跟别人见解不同,但是除了有明显的《圣经》根据的解释之外,应该存客观的态度,准备随时接受真理的改正。由于预言较其他神的启示更具超自然特性,人根本不能凭一己的智慧预言无法预测的事。

例解262:《圣经》预言已不容增减

    启廿二18-19——“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主耶稣在这里的宣告并非单限于启示录的预言。因启示录既是全《圣经》中最主要的预言书,又列于《圣经》最后一卷。并且全书的信息足证本书只可以列于末卷,因本书预言万事万物的最后结局,以及神救赎计划之最后完满实现。所以主耶稣在本书之末段宣告他的启示已不容增减,确是指全《圣经》之启示已完备不容增减的意思。这样,若有人在《圣经》以外,宣称自己从神领受新的启示,说一些关乎国家、世代、或个人的预言,必然出于虚谎之灵的假冒。
    近年来,有人宣称自己得神的启示,预言1995年神要审判台湾,……这类危言耸听、引人注目的“预言”,必然不合《圣经》。就如历史上已有过多人擅自预言某年某月某日是世界末日,主耶稣再来。这类预言必然是虚假的欺骗,因《圣经》已明明的宣告说:
    太廿四24——“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
    太廿四36——“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
    彼后一20——“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
    帖后二1-2——“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

二、神启示的方式

例解263:异象与明说

    民十二6-8——“耶和华说,你们且听我的话,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并且他必见我的形象。你们毁谤我的仆人摩西,为何不惧怕呢?”
    虽然旧约时神曾借“异梦”、“异象”、“谜语”或“明说”,几种不同的方式,使他的仆人为他说出预言。在人方面总是比较注重异梦、异象式的启示,但在神方面却认为“明说”的启示更应受重视。从以上所引的经文,神明确的指出神所赐给摩西的信息与众先知有明显不同之处,就是摩西所领受的是面对面明说的话,不是异梦、异象或谜语。这就显明神看“明说”的启示更为重要。但无论是什么方式,都可说是神“写作”这本《圣经》的过程。在神的写作已经完成之后,没有人可以再摹仿旧约先知们的经历,自称从神领受了新的启示。若是这样,那就等于说,神的《圣经》还没写完,还借着现代的“先知”继续写下去!那显然是与启示录廿二章18-19节的话相背。
    在此让我简略列举异梦、异象、谜语与明说之例解各一,帮助我们了解神启示的方式,例如:

例解264:(1)异梦式的启示——约瑟的异梦

    创卅七6-11“约瑟对他们说,请听我所作的梦。我们在田里捆禾稼,我的捆起来站着,你们的捆来围着我的捆下拜。……后来他又作了一梦,也告诉他的哥哥们说,看哪,我又作了一梦,梦见太阳、月亮、与十一个星,向我下拜。……”
    注意:约瑟所作的异梦,其中的禾捆、……以及太阳、月亮、十一星……都是按象征领会。因创世记卅七章10节之下半节雅各对约瑟说:“你作的这是什么梦,难道我与你母亲你兄弟,果然要来俯伏在地,向你下拜么?”这话已经解释了约瑟梦中的太阳、月亮、十一个星就是指他雅各夫妇和众子。
    神在旧约常借异梦启示他的仆人。约瑟的梦后来完全准确的应验,证明确是出于神的启示。后来约瑟在监狱中为酒政、膳长解梦,又为法老王解梦,也都应验了。这是在《圣经》的启示还没有完成之前,神常用“预言”的方法。
    注意:无论是约瑟自己的异梦,或他为法老解的梦,都准确地应验了。一如神所启示他的。这不是人间学问或本领,没有人可以强求、摹仿,也不能凭人的操练或学习可以得着的。

例解265:(2)异象式的启示——墙上写字之异象


   但五25-28——“所写的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参但五章)
    但以理书第五章记载巴比伦王伯沙撒如何傲慢的用圣殿的器皿饮宴。但正在他与群臣饮宴时,忽然有指头在墙上写字,所写的字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却由先知但以理为他解明了。先知指明神宣告他的国的年日到此完毕。当晚巴比伦即亡于玛代波斯,异象性的启示立即应验。在旧约中神还有别的异象让他的仆人宣告他的信息,在此从略。

例解266:(3)谜语式的启示——亚哈战死

    王上廿二19-23“米该雅说,你要听耶和华的话。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天上的万军侍立在他左右。耶和华说,谁去引诱亚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阵亡呢?这个就这样说,那个就那样说。随后有一个神灵出来,站在耶和华面前,说,我去引诱他。耶和华问他说,你用何法呢?他说,我去要在他众先知口中作谎言的灵。耶和华说,这样,你必能引诱他。你去如此行罢。现在耶和华使谎言的灵入了你这些先知的口,并且耶和华已经命定降祸与你。”
    米该雅是否用含有隐意的比喻方式发出预言。许多人为这段经文感到困惑,因为米该雅初时似乎没有说真话(王上廿二15)。其实他所领受的是一种讽刺性的预言。所以他就用了类似一幕讽刺剧一般地把它表演出来,实际上是预言亚哈王必定阵亡。
    亚哈王因米该雅的预言,不敢穿王服上阵,特别改装上阵。岂知“有一人随便开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缝里。王对赶车的说,我受了重伤……到了晚上,王就死了……”(王上廿二34-38)。米该雅的预言,虽然用的方式不同于常人,但他预言的总意是预指亚哈王必战死,这一点却准确的应验了。
    了解这种性质的预言,不能太重视单字独句,或断章取义的领会,必须按整段预言所要表达的意义来领会。(谜语式的启示与寓意或含比喻性的启示同类)

例解267:(4)明说式的启示——摩西宣告律法

    出埃及记二十章至廿三章19节摩西向以色列人宣告十诫,以及后来他所领受建造会幕、设立祭司制度、各种献祭的条例……,都是明说的启示。例如:“不可杀人,不可偷盗……”都是实话,都不是异象、异梦、或谜语。所以摩西是旧约中领受最多“明说”之启示的人。实际上,整个五经所记之历史,虽然有预表的灵意,但摩西领受启示时,都是“明说”性质的启示。
    并且这是摩西领受启示胜过别的先知的特点:
    “耶和华说,……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并且他必见我的形象。你们毁谤我的仆人摩西,为何不惧怕呢?”(民十二6-8)(“面对面”英译均作”mouth
to
mouth
”即“口对口”句句明确。)

    其中有关会幕之建造,更是新约《圣经》所重视的。
    新约希伯来书解释,摩西如何谨慎的照着山上指示他的样式建造会幕时说:“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来八5
    按出埃及记廿五至三十章逐一详记神如何吩咐摩西建造会幕的样式、材料和尺寸。然后,在出埃及记卅六至四十章又逐一详细记载摩西如何照神的吩咐建造了会幕。希伯来书指明,那是因为这些旧约供奉的事,乃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
    注意:希伯来书从未以所罗门所建造的圣殿,作为天上真帐幕的影象。摩西又被指明是预表基督的先知(申十八1518)。
    在新约时代,所有主耶稣和使徒明说的话,都比《圣经》中的榜样事例和比喻有更明确的权威,可作为信仰确定的根据。现今基督徒根据明明记载于《圣经》的明训,作为行事之准则。绝不是根据某人宣称自己作了某些异梦,或见了某些异象为准则。那些超自然的经历,反倒成为可疑的宣告。因为神所要给人的启示,已完全在《圣经》里了!

三、按字句实意应验的预言

例解268
:童女生子

    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神借先知以赛亚明讲,会有童女怀孕生子。到了基督降生时,马太引用以赛亚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3)(参路一3134
    对照马太和以赛亚的话,可见这预言按字义完全应验在马利亚身上。有人想从单字的意义上下功夫,以否定这超自然的神迹。他们力证“童女”可以译作“少妇”。但少妇生子怎么会成为兆头?那一个少妇不会生子?与先知说预言的原意不合。(详参本书第八章“正确的以经解经”<例解105>,在此从略)(以下<例解269-275>都是按字句实意应验)

例解269
:基督降生伯利恒

    弥五2——“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
先知弥加在主前约七百年预言基督降生在伯利恒,完全按字义应验。马太福音记载东方博士来寻访降生的君王主耶稣时,祭司和文士告诉希律王,基督当生在伯利恒,并引用弥加的话:
    太二5-6——“他们回答说,在犹大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
    最希奇的是当时约瑟与马利亚原住在北方的加利利省的拿撒勒,且是贫苦人家,不可能南下犹大省生孩子。但当时政府下令各地人民要各归各城“报名上册”(登记户口),因而约瑟带马利亚回本乡登记。却巧妙的应验了先知的预言,基督降生在伯利恒。

例解270:被卖三十块钱

    亚十一12-43——“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窖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
    这预言完全按字义应验。犹大卖耶稣后,良心发现,把三十块钱还给祭司长。他们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圣殿的库里。”就给了窑户。参马太福音廿七章9-10节:
    太廿七9-10——“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窖户的一块田。’……”

例解271
:基督为罪犯代求

    赛五十三12——“……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务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这话在基督受死时完全应验。因他果然被钉在两个罪犯之中。他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话,就是为罪犯代求,说:
    路廿三34——“父阿,赦兔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在无辜被定罪,又饱受凌辱戏弄,然后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竟不是为自己呼冤,乃是为罪犯代求。现今他已升到神宝座的右边,仍为“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代求,因而要拯救他们到底。

例解272:骨头一根都不折断

    民九12——“……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他们要照逾越节的一切律例而守。”(参诗卅四20
    主受死时,犹太人因不想让尸首拖到过节,便先打断犯人的腿,要他们早些断气,可以安葬。


约十九32-33——“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

    注意:按犹太人的律法,是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若然,基督的骨头不可能一根不断。但当时犹太人没有执行死刑的权力,所以只能照罗马人的刑罚处死。结果应验《圣经》的预言。

例解273:以色列人被掳七十年

    但九2-3——“……我但以理从书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七十年为满。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
    耶廿五11-12——“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七十年满了以后,我必刑罚巴比伦王,和那国民,并迦勒底人之地,因他们的罪孽使那地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参耶廿九10
    按历史事实以色列人确实曾被掳到巴比伦,且七十年后归回圣地,是已经应验的历史事实(拉一1-4)。

例解274:圣殿被毁

    太廿四1-2——“耶稣出了圣殿,正走的时候,门徒进前来,把殿宇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不是看见这殿宇么?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


主后七十年罗马大军攻陷耶路撒冷时,圣殿被火烧至全毁而应验了主的预言。注意:主后七十年的耶路撒冷被毁,并未完全应验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廿四章下文所说的预言。(参下文<例解279>耶路撒冷被毁之预言)


例解275:以色列人分散万国

    摩西在五经里面屡次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不诚心敬拜神,遵守神的律法,就会被分散在列邦之中。
    申廿八64——“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参利廿六33;申四27
    在主后七十年,罗马提多将军攻陷耶路撒冷以后,以色列人果然被分散到列国,直到1948年才复国。
    以上所有预言,都很准确的按《圣经》上所说字面的意思应验了。所以,预言除非上下文、或经文本身己显出象征之用法,都应该按字义应验。否则就不算是已经应验了。
    解释预言的困难,在于解经家对于什么预言应列为象征性,什么预言应按字面实意应验的,什么是已经应验的,什么是还未完全应验的,常有不同的见解。这些不同的见解,字意或文句上的争论其实不算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基本的信仰上有差异,因而“必须”将凡是有碍于其基本信仰的解释,都要咬文嚼字,旁征博引一些经外的考据,解释到与他们宗派所已持定的信仰相合为止。笔者以为所有的经外考据,以及过分的咬文嚼字的解经,都远不及根据上下文的实意领会更为可靠。就如有关基督自己对耶路撒冷被毁的预言,正是最好的例证:

例解276:基督自己说的预言

    马太福音廿四章至廿五章是基督自己说的预言。有不少人认为已经应验于主后七十年,即已应验于历史,已经不再是预言,而是历史了!但单按马太福音廿四章,就有许多重要的事从未在任何历史中发生过。如:

1)天国的福音并未传遍天下,仍有许多人未听过福音(太廿四14)。
2)并未有“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以后也必没有”的大灾难发生过(太廿四21)。
3)象历代以来虽有假先知假基督的出现,但“那行毁坏可憎的”“那敌基督者”并未出现过(太廿四15
;约壹二18
;帖后二3-4)。

4)从未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天势震动的大灾祸发生过(太廿四29)。
5)主耶稣从未驾云荣耀降临,地上万族从未因他降临“哀哭”,这       些事从未发生过(太廿四30
;参启一7)。


    不少素来认真按字义解经的专家,对于基督的再降临,却把许多重要经文列为“理应”按象征或寓意解释,才符合他们的原则。
    这是令人感到非常可惜的事!

四、确已应验的预言

例解277:基督首次降世的预言

    旧约《圣经》关于基督的生、死、复活的预言很多,兹列举较熟悉而已应验的如下:
1)赛七14预言基督由童女所生——太一18-25应验了先知的话。
2)赛四十二1-3描写耶稣基督出来传道的时候的态度是很温柔、隐藏自己、神所喜悦、不争竞、不宣扬的——按太十二17-21已应验。
3)赛五十二14,五十三2-3讲到主耶稣在世上时的形容是如何枯槁憔悴——约八57犹太人以为他已有五十岁。应验先知的描述。
4)赛六十一1-2讲耶稣基督会传福音给谦卑的人——路四18耶稣出来传道时便应验在他身上。
5)亚九9预言基督怎样骑驴进入耶路撒冷——按太廿一4-9已应验。
6)赛五十三7描写基督怎样受审的情形——按太廿七12-14已应验。
7)赛五十三12讲主耶稣怎样和罪犯同列——按太廿七38基督被钉十架时应验。
8)诗廿二18讲兵丁怎样拈阄分耶稣的衣服——按约十九23-24已应验。
9 诗六十九21讲到基督在十架上喝醋的事——按约十九29己应验。
10)赛五十三9讲到他和财主同葬——按太廿七57-60已应验。
11)诗十六9-10描写基督复活——按徒二31-32已应验。
12)诗一一○1-3预言基督升天——按徒一9已应验。

五、确未应验的预言

例解278:未应验之预言十例

   除了以上的预言是肯定的应验以外,还有一些预言是肯定还未应验的,比如:

1)《圣经》预言基督会驾云荣耀降临(太廿四30),直到如今基督并未驾云降临。有不信主再降临的人,把主再来解作接受基督为救主,就是主再来在人心中,以基督为一家之主,就是主再来到家中。但《圣经》所说的主再来是驾云荣耀的降临,是众目共见的。不是全无产色的。
2)耶稣基督降临时信徒会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7)。
3)信徒被提时身体会改变(林前十五51;腓三20-21)象主那样(约壹三2)。
4)地上会有大灾难,并有那敌基督者“大罪人”显现(帖后二章)。
5)在大灾难中有两个见证人,能用各样惩罚性神迹传道。他们殉道时,后三年半的灾难便开始(启十一3-13)。
6)基督再来的时候,信徒要先复活,并与主作王一千年(启二十4)。
7)撒但要暂时被捆绑投入无底坑一千年(启二十1-3)。
8)千年国以后,撒但会再被释放,并与圣徒争战,到最后,撒但被扔入火湖(启二十7-10)。
9)有白色大宝座,审判全人类(启二十11-15)。
10)有新天新地与新耶路撒冷取代旧天地,神与人永远同在,神永远完美之国度完全实现(启廿一1-8)。

    以上这些是属于肯定未应验的预言。不可以把它们当作象征解释,因为《圣经》只用记录性的叙述文体,经文本身没有暗示任何必须按象征或寓意解释的理由。

六、未完全应验的预言

例解279:耶路撒冷被毁

1 太廿四29-31——“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受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
    新约马太福音廿四章主耶稣提到大灾难和耶路撒冷被毁灭的情形。在历史上耶路撒冷被毁,主后七十年已应验。但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廿四章所讲许多大灾难的现象,却没见于主后七十年的耶路撒冷被毁。例如马太福音廿四章29-31节所记的日月变色,天势震动,星辰坠落,差遣使者用号简大声招聚选民,基督降临,万族哀哭……等大事,在历史上从未应验过。
2)亚十四2——“因为我必聚集万国与耶路撒冷争战。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抢夺,妇女被玷污。城中的居民一半被掳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
    可见在大灾难将要结束,和主降临到地上之前,“万国”要与耶路撒冷争战,城必被攻破,基督要降临橄榄山,并有可怕的大地震发生。先知撒加利亚预言“那日必没有光,三光必退缩”。这些事全未见于主后七十年那一次的耶路撒冷被围攻。这样看来,耶路撒冷城显然还有一次比较主后七十年更可怕的大毁灭。基督的预言并未真正应验,主后七十年的被围攻,只是近似的应验。

例解280:大罪人的显露
    虽然许多人推想历史上一些较著名的独裁者是敌基督者或《圣经》所说的大罪人,但事实上都只是人的推测。按《圣经》看来,此人尚未出现过。
    帖后二1-10——“……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
    这里提到“大罪人”坐在圣殿中自称为神,又能行神迹奇事。主耶稣要“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所以主降临与那敌基督者之除灭是紧连着的事。这些事并未发生过。
    启示录十三章又提到那“兽”能叫“象”有生气(15节)……。末世邪灵工作将更猖撅,使人受迷惑。这些话在今日也是越来越变得近似《圣经》所说的。
    在历史上已经有不少自称为神,强烈地逼害神的百姓,很似敌基督、大罪人的出现。但并不是真正的大罪人。而今日的电脑和各种发明已经使偶象能说话,甚至能作事仿佛有“生气”。这些都是一种兆头,将应验启示录十三章15节,将来的敌基督者,会造出有
    “生气”的象的预言,正在渐渐接近应验之中了。

例解281:犹太人被招聚

    犹太人最后被招聚——上文已经提到犹太人复国怎样应验了《圣经》的预言。但按《圣经》提到犹太人被招聚回国有三点是非常重要的并未应验:

1)太廿四30-31——“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
    按这经文主耶稣预言犹太人最后一次的被招聚,是紧连在他自己第二次降临时的事,不是在今天。

2)按主的预言,犹太人的被招聚是出于神超自然的大能力而成功的。象上文所提过的是由天使吹号,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来,不是凭人间的政治或军事能力成就的。但现在犹太人复国是以人间政治和军事演变成功的。

3)亚十二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
    启一7——“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
    所以犹太人最后的被招聚,会有普遍性悔改认罪现象。但现在复国的以色列国,并非普遍的悔改归向神,反倒大多数倾向于无神。所以犹太人被招聚,还是未完全应验;只是开始应验中的预言。

七、主再来有什么预兆

    关于主耶稣再来有什么预兆(详参拙作《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廿四章之讲解),对于基督徒等候主再来而言,所有的都是一般性的预兆。没有任何神迹性的预兆作为一看见就知道主要来的记号。所以没有人可凭预兆算出主再来的准确日期。凡是明确计算主再来的日子的人,都明明违背了主所明说的“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的宣告(太廿四36),因而肯定是错误的。主耶稣和使徒的教训,都是要我们儆醒等候主随时再来(例如:可十三35-37;帖前五1-6)。从没暗示有人可预知主再来的确实日子。所以主耶稣的再来只有一般性的预兆,没有必须等待实现而可估计的预兆。以下是一些属这类的例子:

例解282:战争与灾难的预兆

1)“你们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太廿四6)也就是热战和冷战之发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现在,从未真正停息过,是主快再来的预兆之一,也是在应验中的预言。

2)“民攻打民、国攻打国”(太廿四7)——人际和国际间的关系愈来愈恶劣,斗争从未止息过。许多人问为什么神容许战争发生,却不问人为什么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为什么愈来愈自私、骄傲、凶狠、残暴、重利轻义、卖主卖友……?是这些原因使人与人之关系恶劣。少数人的争端,可能是小群人的打斗;大群人的争斗,就变成战争。战争是人的私欲冲突的结果,是人的责任,不是神的责任。

3)“饥荒”——世界粮食不足,耕地愈来愈少,世界上仍有不少人常在饥荒中。各种人为的灾难也增加饥荒的危机。现今虽然农业科技进步,事实上各地仍不断有饥荒发生。

4)“地震”——地震的次数愈来愈多。单在1976年六级以上的大地震有十二次。(六级以下的不算),因地震而死伤或无家可归的人近一千万。单单著名的中国唐山大地震(八级以上)死伤近百万人。1992年单单十月一个月内哥伦比亚七点二级大地震,日本七级大地震,东印尼六级至七级大地震死人二万余,埃及五点九级大地震,死伤无数……。

5)信徒因信仰受逼迫(太廿四9-10)——虽然信仰自由已被公认为基本人权,但在反神主义和某些异教国家中,信徒还是饱受逼害,被监禁、杀害、或受歧视。甚至在所谓基督教国家亦禁止在学校祷告。有教师在小息时祷告,也被家长指控,认为不应影响学生信仰。但放映各种鬼灵影片则不认为会影响宗教信仰!可见抗拒神的黑暗势力,在基督教国家与无神主义国家并无分别。

例解283
:纵欲与道德堕落之预兆

1)饮食男女:
    路十七27——“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主耶稣用挪亚时代的人注重吃喝嫁娶,比作他再来之前人们的情形。所谓“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就是饮食男女。这正是现在的人所注重的。这是已经开始而继续在应验的预言。

2)不法的事增多:
    主耶稣预言“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廿四12)。这话是偏重教内信徒说的。《圣经》谈到“爱心”都是指信徒方面说的,因领受十架爱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爱(约壹三16)。
    但教会的范围内会有不法的事增多,许多口中称呼“主啊”“主啊”的人,所作的事比外邦人还不如。这类事加上异教邪教的混淆,使人对福音的真伪难以辨别,因而许多人爱心冷淡,象老底嘉教会的情形,且已开始而继续应验《圣经》的预言。

3)旅游与知识
    但十二4——“但以理啊、你要隐藏这话、封闭这书,直到末时、必有多人来往奔跑、知识就必增长。”
    这经文预言末世的人有两种现象:
    ①“往来奔跑”(旅游业发达)。前三十年出国旅游是富人所专有的享受,现已是一般人所能享受的。
    ②“知识增加”。各种教学工具、电视传播、卫星通讯等电子科技大跃进,使人类在物质文明的知识方面迅速增加。
    这两种现象也渐渐普遍各地,甚至想到月球旅游。

4道德沦亡:
    人类物质文明的进步,并不提高人的道德与品格,反而更使人失去人性。使徒预言末世的人会“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违背父母……无亲情、不解怨、好说馋言、不能自约……卖主卖友……”(提后三1-4)。这些现象现在已经普遍成为各地的社会风气,甚至杀人后分尸弃置已不算新闻。1993年秋英国更有两个十岁儿童,把一个两岁孩子拳打脚踢,折磨至死。然后将尸体放置在火车轨上,尸体被辗成两段。如此残暴而有心计之谋杀,出于十岁小童,可见人性的冷酷已到禽兽不如的地步了!

5)军政联盟:
    按但七22-23,启十七11-12预言将会有十国的联盟出现。不论那“十国”怎样解释,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那敌基督者”必出自该联盟的国中。目前世界的政治军事趋势已形成各种不同的国际联盟。尤其是以敌对以色列人为目标,又包围着以色列国的那些国家的联盟之渐渐形成,更值得我们留意。国际上的政治和军事的演变,已愈来愈近似《圣经》的预言了。

例解284:毁灭性武器之预兆

    彼后10-13——“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被烧尽了。这一切既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
    这段经文预言这物质世界的最后结局将被烈火熔化。目前足可毁灭世界的武器早已制成。其数量与威力足可毁灭全人类而有余。当欧美国家与苏联共产政权结束冷战时透露,苏联已有约二万颗核子弹。美国存量应更多。有这样犀利武器的国家经常保持在准备运用的状态中。目前阻止世界大战爆发的最大因素,不是能否毁灭对方,而是会不会同归于尽?
    此外,还有一些不负责任的恐怖分子,可能盗窃核子武器,甚至制造毁灭性武器而引致世界性的争战。总之,这世界终必被烈火熔化的预言,正逐渐应验中。美苏毁灭核武器虽有若干成果,但核武知识之散播,其他国家暗中制造更可怕之武器的可能性,无人可以完全否定。

例解285:密码数目的预兆

    启十三17-18——“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计算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在大灾难严重时,那象征敌基督的“兽”,要统辖地上的人。《圣经》说:“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秘密的数目可能与敌基督者统辖地上的人方法有关。瑞士早有密码户口存款的事。目前由于电脑设备的日渐普遍完善,银行以信用咭和密码支付帐款取代支票的方法,也已渐渐流行。可能日后买卖只凭密码方法会成为普通生活方式。这样,大灾难中的敌基督者,用这方法统辖人的“买卖”和生活,也就毫不希奇了。
    这些近似的应验,都是将必应验的先兆,却不属于任何神迹性的预兆。世人不能凭这类预兆,计算主准确来临的日子,却要随时准备迎见主。(有关六六六之解释请参阅拙作《启示录讲义》)

例解286
:鬼灵异教合一的预兆

    主耶稣预言,在末期有假先知、假基督,要显大神迹、大奇事,使多人迷惑(太廿四24)。到了现今九十年代的末期,迷信鬼灵的事,并未因人类能在太空装设望远镜窥察天体而减少,反而增加。甚至取得博士学位的人,他的办公室桌椅怎样摆法,也要请教风水先生。又有各宗教大联合,呼声日高。在北美洲不时有邪教发生。在基督教圈内更多人追求神奇性的经验,妄称奉神的名说话的事愈来愈多,世人愈来愈喜欢有关鬼灵的事。美国三藩市更有已建立多年之撒但教……等。
    这些异教把人间宗教与《圣经》真理互相混杂,包容罪恶淫欲,似是而非。这类宗教性的大混合、大联合,将如启示录十八章2节所说的“……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又主张万教归一的“声音”愈来愈响亮,这正是主来已近的预兆之一。
    这许多预言既都在日渐应验中,基督徒岂能不儆醒预备迎见主?让我们留心主耶稣提醒我们的话吧:
    路廿一28——“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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