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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漫谈(一九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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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10: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信主直到今日,匆匆的八年了。波浪式的灵程,不能说没有走过,但对于读经,则无间于寒暑。这似乎是良好的习惯,而我的经历,却是生命的关系。喜阅书是我的素性,但我的书桌上,常常有天然的淘汰,就是我爱看的书,自然的挪开了,我爱读的圣经,偶尔不在,就非找来放在我眼前不可。有时旅行在外,行李可委之于人,任其代拿代搬,圣经则非自己拿着不可,因为想万一失去了行李,好在我手中还有圣经。


由少读而多读,由多读而少读,这样变化有多少次,这是因为听了人说多读就多读,人说少读就少读。少读多读,都曾得益处,都曾感难处。近两年来,在经历中,明白至少每日当有一次像慕勒先生每日用祈祷默思的工夫去读经。─广西梧州宣道书局有先养心灵论的小册,就是翻译慕勒先生每日读经法。福建福音书局的复兴报第八册,也译了这一段事─只是还未能像莫勒那样的祈祷默思!近来又觉悟了,该当如何的努力呢?


不学无术的我,在圣经上毫无根柢的我,对于圣经,颇有求知的心。起头两年,每逢字面不懂的,喜欢问人,人一说就信。后来发生了疑点,因为偶然遇到几处,似乎与某人所解的不合;某人与某人所解,又彼此各异,我到底依从何说呢?那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可笑的问题,就是「圣经是圣灵默示人写的;某某,又都是有圣灵的,为什么几方面不协和呢?」后来,我明白这问题的答案,有一位信徒也是这样向我说,就是:「圣灵不能将解经的恩赐,只赐给一人。也不敢说,只有一个人的解说,是丝毫没有错误的。若有错误,是发生在人这一方面,不是由于圣灵。」从此我也定了主意:(1)不轻易地以人言为凭,总要用经上的话去对照他。那一天发现一节可以攻破那理由的,那断案就不能成立。(2)果然是理由充足了,我自己尚未经历时,我还要谨慎些必须释然于心始可。纵然各方面解得好,我还未了解,只好当它是悬案(这不是说不信圣经上的话)(3)对于几个不同的解释,都是引圣经为凭的,我查考那一个理由,近乎我的经历,也是我能明了的,我就列在我的研究中,我不表决我是信那一个。(4)不是抱定了自己的断案,去在圣经里找证据,乃是要查圣经各卷所表显的自然的断语。(5)当敬重名人的解释,然而亦当慎查名人的解释。因为名人之名,可以左右人心,万一名人有一点的偏解,我也就随之偏解了。教会之分宗派,这未必不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圣经中的家谱与年录,我读时总有非常的兴趣。在一个暑假内,差不多的时间,是用在读家谱与年录上了。我不是要学甚么考据。不过读到家谱,总叫我因着那样的记载,愈发生敬畏与尊重的心。读到年录,可以解决同是若干年月内的事,而记载不同的缘故;又因同是一时代的人,对主有如此如彼的态度,而得灵性上的教训。将各处的家谱与年录综合以观,其表面往往有所不同,因这不同所显出的灵意,真不能不赞美圣灵默示的奇妙!(抄写之误不在此例。)


因为自己要求明白圣经,曾写信询某信徒以查经之法?他举了几个例示我,但他有更重警勉我的话说:「读经当是为生命,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他那些查经的举例,我都忘了─底子也许存在那里。若得他本人的同意,下期或可发表。─他这警勉的话,却使我牢牢记住了。所以为我的生命的养育,随时只求其自然的灵性教益,纵不能解,就不求甚解。因着为别人的益处,还须用心查考,但不是为的有了知识,就可以夸耀。


「按着正意,分解真理。」这样的分解真理,有时自然要指明他们的时期性质,是对谁说,谁当遵守。前一时期的事,可以使后一时期的人得教训。我从全圣经的各时期,都得教训,然而我自己所处的时期的教训,则看其是特别为我的。譬如「主日」,我并不以律法的态度去守,我却十分甘心乐意的,以此日献主作特别纪念主之日。出埃及二十章八节的「当记念安息日」,视为守主日的背景,未始不可;若拿它来注释「守主日」,即是代替「守安息日」,那是把我这作恩典时代儿女的,降回到律法时代作百姓了。多少传道人本着出埃及二十章八节的话,责备人「不守安息日」,那与使徒行传十五章一至七节的辩论有什么分别?新旧约全本圣经我都信,惟这不按正意的分解,我不能信。在这一点上不分清,那么旧约上的许多条例,到底我当如何呢?


从许多事实上都可得灵意,惟偏重灵意,即抹煞事实的解经,无论如何,我信不下去。譬如受洗与擘饼,都是有很深的灵意的,然事实又岂可忽略?不然,「借着洗礼归入死……」的「借着」,罗六4「你们应当如此行」,「要如此行」,林前十一章24~25节的话,将作何解呢?有的是用形式暗式教训的,又不能拘于形式而忽略了主要的教训。例如:约十三章主为门徒洗脚的事,细考上下文,是教训门徒彼此的谦卑服侍。果然真的有洗脚之必要时,未始不可以洗脚,不过这洗脚,并不是命定的一种仪式。


虽不必用逻辑学的法子来解经,但圣经之自然的协和,并不背乎此例。用逻辑的法子,有时可以证明解释者的错误,及译本的不合。例如有的人说:「以诺摩西以利亚等人,是早已复活改变的了;启示录十一章之两传道人,总是此三人中之二人。」在此当分别此三人是否已如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改变与复活?若是,按此处所说复活与改变,是不能再死的,启示录所说二传道人是必须被杀的,则当然不是此三人中之二人。除非说此三人的复活与被提,并不是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方讲得过去。又如行传十五章十七节「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一句,成寄归先生告诉我,「就是」二字,当译作「以及」。用逻辑的法子来试验,这话是不错的。余剩的人,是指犹太人的,─以赛亚书极多如此的说法─不是指外邦人的。译「以及」二字,是犹太人同外邦人,译「就是」二字,岂非说:「犹太人就是外邦么?」


每一段圣经,自然在本段里有它的正解,须注意上下文。然有许多的地方,须比较他处,方能得正确的解释。只讲那一段,固然是有条理,参以他处,就大谬而特谬了。今年复活节时,某神学教授讲复活的道理,题目是「三天」。分段是:「第一天被钉,第二天埋葬,第三天复活。」本来只按着「第三日复活」这句话去解,不能肯定说是埋葬了三日三夜以后的第三天。但一参考太十二章四十节,「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的话,就可证其必是埋葬三日三夜以后的第三天了。教会每年总在礼拜五纪念主的受难,岂非亦是因错解了这第三天呢?我们不能随着遗传的错误去强解圣经,总应当按圣经实在的表示,更正教会的谬误才是。


读经是应当在圣经的范围里默思而推理的。并非是要恃自己的脑想,推出些新颖的解释来,乃是将自己献给神,让圣灵来启发我的理性。不如此,不是泛无所得,就是易为遗传的解说所误。例如马太二章的博士拜主,我总是听人说是在伯利恒。有一天我给一个人问呆了,因她要我说出凭据与理由来。后来她仔细的解释,我方才恍然大悟。有一次高师竹牧师问我路加十六章财主和拉撒路故事,到底要紧的教训是甚么?我也给他问呆了。他说:「多少人讲这段故事,总说财主因为不怜悯人,所以在阴间受苦。但按亚伯拉罕所说,他是在生前享过福。他若是一个悭吝不仁的富人,人又怎么把拉撒路放在财主的门口呢?可见以财主不肯作好事而下阴间为正意的解说,是靠不住的。」我想因不默思而错解的地方,不知有多少呢。


除了原本以外,英文本的圣经,并不可以为蓝本。不过通英文,在文法上,文字上都比中文本要清楚些。参考英文的书籍,虽然不明白原文,然可以因英文的引注而明了。类如创世记一章的「造」,有「创造」「修造」的分别;马太十六章所说的「盘石」,有指彼得和基督的分别;彼后一章的「私意」,不是指着人的私意,乃是指预言的本身而言。(以它的代名词,是中性名词。)这些,若不是因着英文,或原文,很不容易明了的。不明了,就要发生许多难解或强解。我是不懂英文的,所以我必须参考人的著作,并请教懂英文的人。感谢神!许多信徒,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只凭着英文或西国信徒的口述,我不敢尽言都信。圣灵的恩赐,不是厚于西人而薄于华人的。有时候西国信徒一种浅近的强解,有许多我信不下去呢。


互有关系的经文,其解释一发现冲突,必有一方面可以断定它是错了。例如:林前三章十三至十五节,明说信徒工程的审判。结果有得赏与不得赏的分别,没有得救与不得救的分别。那么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节的与仆人算账,是算工作的账,末一节的解释,按林前三章的理,是一种使之惭愧的惩罚而已,若说是灭亡,就是自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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