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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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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3 21: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神面前来的人(来一一6)

有些完整的东西,如果分开了,价值就大为减少,甚或完全失去价值。人的生存是灵魂跟身体的联合;我们把死亡当作不幸的事,因为那是灵魂跟身体分离的情况。但有一种更不幸的情况,就是人跟神的分离,那是灵命的死亡,最后的结局是永远跟神分离的永死:“ 就是永远沈沦,离开主的面和权能的荣光"(帖后一9)。
人内心时常有一种奇异的不满足感,要寻求所缺乏的,这种缺乏,只有与神相交才可以满足。宗教就是要叫人作许多努力,要到神面前来,但是却作不到;因为在人与神之间,有一个阻隔:人的罪。
圣经指示我们到神面前的道路:“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一一6)。
在这里,神设定了唯一到神面前的道路,就是藉着信:信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代替我们的罪,使我们罪得赦免,得神称我们为义,才可以到面前。
我们不仅要信神的存在,而且必须相信他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赏赐”,不再刑罚。要知道:这位神也是公义的神:因为爱我们,差的独生爱子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受死作赎价,我们就不再被定罪;没有重复施罚的可能。你我不需要作甚么,而只要相信,就得着恩典 。
但圣经在这里说神是“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寻求的意思是恳切的,认真的寻求。恩典是免费的,却不是廉价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受死,是极重无比的赎价,所以我们不能当作可有可无。求主使我们看见这极大的恩典,寻求他的国和他的义,照他的旨意在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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