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的本质、团契的功能
1. 教会是永生神的家,是基督宝血买赎的群体。信徒相聚时当以敬拜、教导、团契为主;分散时以传福音和生命见证为重。(参徒二42,46;提前三15;彼前二5,9;)
2. 教会不单是指有形的礼拜堂,亦是指信徒相聚的时刻,并不是兜售生意的场所或机会。主内弟兄姊妹当以爱互动,珍惜肢体相交,而不应因着生意所带来的利益冲突而令彼此间的关系恶化和复杂化。(参约二14-16;来十24,25)
a 传销赚钱的主要途径是招募下线、出售货品,赚取利润、佣金和花红。故(一个能维生的)传销员必须不断推销货品和为自己招募下线。
b 在教会进行传销活动时少不免遇上上线争招慕同一的下线对象,或向同一对象推销货品的尴尬、失见证、伤感情的情形。
传销活动与教会本质并不相称
教会是弟兄姊妹属灵的家,如果在教会圈子中推行传销和招募活动时,这会减低事主的果效和削弱福音的能力。(太六1-8;16-18)
1 别人会因传销员在教会中的活动而反感,逃避与他们接触,更甚的索性不参加教会的聚会。
2 别人事后会觉得被骗、有被出卖的感觉:
a. 因传销员借着弟兄姊妹的关系来推广其生意。
b. 因传销员所销售的货品比市面类似的货品昂贵。
3 别人会从欣赏他们事奉主的态度而贬至讨厌他们在教会中从事传销活动。
4 让别人怀疑他们事奉和对别人善意关怀的背后动机,他们无形中披上了一层脱不下「带着私心事奉」之面纱。
工作的本质
1 神创造人,又赐予他们工作的使命和能力;自始祖犯罪后,神倍增人类工作的困难,所以从那时起,人须以劳力赚取日用所需的。(参创一27,28;三17-19)
2 正规合法的传销行业是以一己的劳力赚取金钱,与其他一般行业无异,无可厚非;但因层销式使下线众多,管理困难,出现一些下线不乎合传销公司、法律和人情的规限。
3 传销行业是以新姿态出现的旧有行业,姑勿论传销公司如何美化传销员的身份和工作本质,他们本质上仍是经纪的身份。
a. 传销员集营业商、客户和经纪于一身.虽在工作时间上有相当的弹性,但他们绝不是老板或顾主,仍是打工的,因他们仍要乎合传销公司的规则和业务上的要求。
b. 因他们是推销和买卖货品,故他们工作上的本质仍是经纪(Sale person)。
i. 他们要说服别人他确实有一个需要。
ii. 他们要说服别人接纳、使用其公司的货品是(唯一)可解决他们的需要。
iii. 他们要说服别人甘愿透过他们去购买比市面价格昂贵多倍的货品。
c. 他们对公司的货品有专门的知识和推销技巧,但非受过该货品行业专业的训练。如他们可能对其公司营养货品有推销的技术,但他们不是持有专业执照的营养师、药剂师或医务人员。因此当他们在教会中以专业(营养师、药剂师)姿态来讲解所推销的货品时,与其他教会中持有专业执照的信徒意见分歧,因而带来不必要的嫌隙。(参罗十二3;18)
进入此行业之前应当注意和考虑的事项
1 成功的经纪必具备某些先天的性向,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这一行业。每一个能够以传销维持生计的经纪,背后都付出了很多精神、时间和努力。故当静下来,衡量自己的性向,恩赐,甘愿所付出的代价才可踏入此行业(参路十四28)。传销公司所宣传的甚么短期内可致富的计划,好得难以置信,事实上,只有极少数人能达到所预期的营业目标。
2 清楚了解作传销会员的要求和守则,细读公司的手册,不要单听那招募者的一面之词,要清楚知道自己投入了甚么行业。
3 问问自己从事这行业最终的目的是甚么?它会怎样影响你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若你说是为神赚钱,这是你个人的决定,与传销生意拉不上任何关系。请记着:不要只求目的而不择手段(the end never justifies the means.)(参林前十23,31,33;西三23)
4 最终你要问的问题不是「我把握了一个赚钱的机会吗?」而是「我把握了一个在我所爱的主内弟兄姊妹身上赚钱的机会吗?」
已入此行业的信徒应当认定和要作的决定
1 我是否已获得当初招募我时所提供给我的入息?
2 自从参与了此行业后,我与主内肢体之间的关系是亲密了,或是疏远了?
3 在福音的事工上,别人对我的信任(credibility)和身价(integrity)是提升了?还是贬低了?
4 在属灵、人情、时间、精神和物质上,我所付出的与所赚取的成正比吗?
结论
1. 传销是一盘生意,做生意是以盈利挂帅,故一切的接触和活动最终仍是以赚钱为出发点和衡量准则。既是一盘生意,就有赚有蚀,风险自负。传销生意本质上并没有神的祝福或扯上任何关系。
2. 传销生意如一般生意,有正途的和不正途的,不合法或不合情理的当然不可参与。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信徒若选择入此行业时也须清楚神的引领。它和其他经纪行业一样,不宜在教会圈子中推动,复杂了肢体之间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