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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课 人论: 信徒与十字架的关系 罗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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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21: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十六课  人论: 信徒与十字架的关系  98
   肉体犯罪顺从己意,按喜好私欲而行,本为忿怒之子(弗23 98 ),是指那些活在罪恶过犯中的悖逆之子,是受撒旦的辖制,被撒旦弄瞎了心眼,不能认识神真理的人(林后43-4 ),他们是罪的奴仆,随从罪恶行事(罗613 )。但对这些人,你要站在神的角度去担待他们的软弱,对于那些行事邪恶,自高自大,悖逆之人,信徒应该满有怜悯之心,因这些人深受撒旦和罪恶的捆绑而难以自拔(弗214--18 316 )。信徒要想改变罪人之险恶处境,唯一方法就是为他们代祷,求神捆绑撒旦的作为;并且靠圣灵的能力传福音给作恶的人,使他们选择归向神(徒18)。
但尽管如此,不认识耶稣基督的人,仍要为自己的罪恶承担责任,因为任何人神都为他们赐下一定的光照和恩惠,使他们可以寻求神,并且借着信靠基督脱离罪的捆绑 (约19 118-32 21-16 )。只有借着神的丰富的恩典才能明白或 接受神的真理(弗58 林前118 21-14 )。但是他们若故意对抗神的旨意(罗119-20 83 );不但不能行律法,反而顺从肉体而活,迫切顺从并极力满足人类罪性中私欲的要求;这样就身不由己过着性败坏奸淫忌恨,自高自大,恼怒罪恶的生活(加519-21 );而且也沉迷于言行猥亵、色情毒品之中,并从戏剧,书刊,电影等传播媒介的性场所获取心志和情感上的罪中只乐(加216 87 )。神的能力虽强大,却不改变他们的罪身,任凭他们行败坏之事。
神为什么说他们为愤怒之子?
1.
因为他们有神的形象样式与气息,但没有按着神的意思去行。
2.
人有响应神的本能,但人为了体贴肉体,拒绝神的光照,不响应神的救赎。神给了人自由选择的意志要人顺服他而得永生,但人却选择悖逆他而入永死。神造人给人理性,让人借神所造之物可认识神并且无可推诿,但人随从肉体的情欲故意不认识神。如此种种,人活在了神的愤怒之中。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不要宣扬纵欲的东西,提高人民对欲望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是提高人民道德素质的起点。欲望与私欲是整个人类所拥有的。从广义讲,私欲就是人在自我的立场、角度和欲望内对事物、环境认识而产生的观念与理念。人在私欲中认识事物,就产生出诸如领袖欲、表现欲、占有欲、权力欲等以己为中心的观念和理念,进而就产生出与之相合的失德行为来如:争竞、霸权、巧取豪夺、淫乱、仇杀、毁坏、嫉妒等,最终陷入被罪恶辖制而不能自拔的惨状中(罗128---32提后31---5)。对此,惟靠相信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得救重生;并靠圣灵借十字架的不断对付治死我们的私欲(林后4:1-6 ),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即真自由的人(罗66---9林后517)。愿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基督耶稣的美好与馨香之中,使世界充满神的和谐﹗阿门﹗

凡神所启示的无论是警告或是提醒都必应验(民1432-35 撒下728 34121323-32提后213), 还有末后的审判也不落空(来64-8 1026-31 )。因为神是公义的,神所有的法则在任何时间空间里不能降低其标准;不能因为摩西是神的大仆人,忠实良善而降低神对他的标准;同样,不能因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神就降低对他的标准。所以,神立定的法则必定维持天地间一切的秩序井然圣洁。神无论定义刑罚罪人或审判恶人,神的忿怒是彰显他公义和慈爱的一种方式如:神的审判借洪水临到世上(创68 611 2922-23 416 918-19 )来显明神的忿怒。
如今神的忿怒表现为他任凭恶人去行可耻污秽的事(罗124 ),并使所有悖逆他到底的人最终遭到灭亡(弗23
将来神在忿怒中会以极大的灾难审判世上一切不虔不敬的人,万国万民都要受审判(启151242171---4819)。

       总之,通过以上的学习,我们深知十字架与我们的关系是救赎与被救赎的关系;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神差他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的目的就是担当我们死的刑罚,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神的本意愿人人得救,不愿叫一人沉沦和死亡(约316 )。因此,神的儿女不仅珍惜这莫大的恩典,在神意中预备自己,并为自己与全群警醒守望;又要有爱灵魂的心,靠圣灵的能力,不管得时否,通过言传身教,把福音传遍地极,使万民归信上帝,进而不单使神的赎民连宇宙万物都重蒙神荣!(罗821---22)阿门!
思考题:1 神为什么称世人为“忿怒之子”,他们与耶稣基督是什么关系? 与撒旦是什么关系?
2
为什么对这些忿怒之子,信徒要有怜悯之心?
3
为什么这些忿怒之子要为自己的罪承担责任呢?
背诵经文:罗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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