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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主义与反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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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4 2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新约保罗书信,使我们看到,初期的教会,也不是那么理想。哥林多教会有忒多的问题;他们以为信主后作甚么都可以。加拉太教会,则似乎没有甚么品德上的差错,很规矩,可能太规矩了些,以为守律法才可以得救。
  不是偶然的。保罗对这两个教会写信的话特别严厉。
  他写道:哥林多人哪!(林后六11
  他写道:无知的加拉太人哪!(加三1
  这像责骂孩子的口气吧?还不仅如此。保罗看基督徒是属天的国民,这样说话,不是他的习惯:他不常如此把他们跟属地的名字连在一起。如果这两个地方比较一下,对加拉太教会似乎更严厉。
  当然,两个教会都有毛病。
  哥林多教会,犯了各样的罪,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林前三3)使徒警告他们,要他们从世界分别出来。
  加拉太教会行为上没有问题,但他们好行为的动机大有问题,是要回到律法的轭下,要靠肉身成全,以为可以靠律法得救(加三3;五1-2)。
  今天,到教会的人,仍然面对这两个问题。
  反律主义的名词,是马丁路德首先使用的。因为有些人,接受因信称义,主张基督徒不必也不应该顺从律法;他们滥用引伸不在律法以下,而在恩典以下的话,真是无法无天,甚至以为可以作恶以成善(罗三8)。但路德和宗教改革者,认为基督徒不能忽视道德律的功用:
1. 可以使人知罪而接受基督的恩典;
2. 在社会中建立秩序;
3. 为在基督里因信得救的人,有生活上的法则。
  守律法的人的基本理由,是以为律法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就是如东方人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此,以为遵守律法可以换得善报,就是永生。但他们不知道人无法达到完全的标准;因为堕落在罪恶中的人,不能也不愿遵行神的旨意,无心无力行善,无法克服恶念和恶行,违背律法,必然灭亡。只有仰望神的救恩,因信称义。
  接受基督的人,有圣灵住在里面,不是自己努力挣扎,而是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靠圣灵行事,而有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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