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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报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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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1995年十月初,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举办的一次激励会上,唐牧师就着罗马书第十章9-15节的经文,作了一次解经式的讲道。这几节经文是保罗在解释神救恩的整体计划里,关于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的很重要的一段话。唐牧师把这几节经文的要义,浓缩成五个字:求、信、听、传、差:从而发挥圣经的教训。
这篇讲章已经整理出来,并已登载在本刊一九九九年第三期上。这一期登的,是讲章的最后一段,所讲解的主题是「传福音,报喜信的,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传福音,报喜信的,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保罗引用这一节经文说那些传的人的脚踪美丽。他有没有搞错啊?他应该说那些传的人的嘴美丽才是,或者传的人的声音美丽才对。保罗的异象好像常常看错地方似的。如果你听声乐家陈容弟兄唱歌,是不是一直看他的脚?如果你听葛培理传福音,是不是看他穿什么裤子?保罗很奇怪,偏偏引用「传福音,报喜信的,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这一节。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很奇怪。往往保罗的一两句话就让我想很久。

你肯为主去吗?

传福音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美丽,这是从「以赛亚书」引用过来的话。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一双顺服圣灵感动、引导他们的脚,蒙差遣他们就去了。神差你去的时候,你去不去?神要你走的时候,你走不走?多少人就坐在那里,动也不动,看到异象还在睡觉,听见主的呼召还坐在那里。这种又恶又懒的仆人要怎样承受上帝的审判。当主耶稣基督对门徒说:「你们要求天父,求庄稼的主,打发人出去」的时候,主也要问谁愿意顺服我的命令?谁肯为我们去呢?那些去的人,那些脚踪顺着主的人,主说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东马布道的经历

有一次我对这一节圣经有特别的领悟。那就是我在东马(砂劳越)布道的时候,有人向我介绍在那里传道的一对夫妇--Mrs.Beltcher同她的丈夫。他们本来在澳洲墨尔本大学教书。但是因为主感动他们,他们就放下教职,放下很高的薪水,放下很优裕的待遇,放下很新式、现代化的环境,离开他们熟悉的地方,飞到东马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来到一个很小的部落,叫做Murut族的中间传道。Mrs.Beltcher说她没有口才,但是她还很年轻就向主祷告,说:「主啊,我不是一个有口才的人,不能讲道吸引很多人。但我要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就是翻译圣经,把圣经译成Murut的文字。」可是那个时候Murut族没有文字。整个部落没有一本书。几千年来从亚当到那个时候都没有一本书。字也没有,更不用说‘字典’了。那翻成什么?他们只好先翻成音。音在哪里?他们得从头学。所以他们到了那边,用十年时间为Murut族造字。哇!我佩服他们。他们开始连一句话也不会说。就这样,每天听Murut族人讲话,把每一个音拼出来,辨明涵义并记录下来为族人造字。然后就这样翻译圣经成那种文字。Murut人的语言词汇很有限,翻译上倍增困难,他们只有祷告主,给他们智慧。就这样他们花了多久的时间呢?花了差不多二十年,才把新约里重要的信息翻成Murut文。我到那边传道的时候,这对夫妇在哪里已经住了三十六年。他们告诉我,说:「感谢主!现在Murut人中间有两本书,一本是简单的新约圣经,用Murut文写成的,另一本是Murut文的赞美诗。」

我问:「Murut族到底有多少人?」他们说:「只有六千个人。」我听了之后,真是吓了一跳。为了六千个人牺牲了三十六年的光阴,住在那里传道,听族里的人讲话,一字一字的记下来,然后编成字典,再把圣经的话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成他们的语言。Mrs.Beltcher与丈夫二十多岁放下教书的工作,我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六十多岁了。过了三十六年的时光,他们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脚很肿大,常常走在野地的中间。

当我到的时候,她说:「跟我来,我们要换鞋子。」她把我的皮鞋脱掉,换上一双不象样的鞋子。鞋面烂的不得了,这么大的鞋子,左脚和右脚常常碰来碰去。「这个鞋子这么难看用来做什么呢?」她回答说:「你等一下就知道了。」当我穿着那双鞋子,走了两个钟头的路去乡下内地传道的时候,我才发现:好在有那双鞋子。如果穿我自己漂亮的皮鞋,一定沉沦下去。因为在那泥浆的道路中间,只有那种阔面鞋走在上面才不会沉下去。但是每一脚踏下去,就粘了一堆的泥土在鞋底。走了差不多两公里左右,鞋底的泥土一大堆,举步如同千斤重一样。等走到有水的地方,就快快的洗呀洗的,把一大堆烂泥洗掉,才轻松一点。再走一段路,已是烂泥一大堆了。当我们快到目的地的时候,经过一条很小的路,到了一条河边。对岸有人,我们要过去传道,河上没有桥,只有绳子做的桥。用竹子做成的架子,以一条绳子拉过去而已。Mrs.Beltcher对我说:「你跟着我。」我心里想:这下糟糕了。就这几块板,绳子又摇的很厉害,架子又这么小,能走的过去吗?她又胖又重,走在我的前头;这真是信心的考验。走的时候,整条绳子就摇晃起来,我也跟着摇了。走到一半,我祷告说:「主啊,求你带我到彼岸。」这时候,我突然看到走在前头的Mrs.Beltcher的一双脚,很特别。原谅我这么说,那真是我所见的可能最难看的一双脚了。大大的,粗粗的,然后下面穿着一双鞋子。真是不好看。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我想起这一节的圣经∶「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他们为传福音的缘故,跑到那种地方去。忽然,我觉悟了。主啊,我读这节圣经读了很久,圣经讲「传福音,报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我从来不明白,现在明白了。顺服主而去的,顺服圣灵的,为别人的福音的缘故而离开自己的地方,因为传福音而到那些尚未开化的地方去传道的,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感谢上帝!看到那双脚,想到了这节经文,我算什么?我像他们吗?我去过多少地方?主要用我,我顺服了吗?

走多少主引导的路程?

如果天堂有选美会,一定不是选三围。天堂的选美会不是选鼻梁多高,眼睛多大,脸蛋是不是瓜子型的。在天堂,并不管你的脸是冬瓜型或西瓜型的,因为不是选拔你的脸孔,而是选拔你的脚。你走多少上帝引导的路程?你走多少上帝为你预备的道路?你走多少跟随耶稣基督的脚踪?

「来」与「去」之间

亲爱的弟兄姐妹,请问你在哪里?举办布道会时,我们要做什么?是不是组织很大的诗班就结束了?不是!诗班唱的时候,不是单单唱,而是要唱给人听。如果没有人来,你唱又有什么用?所以我们得去请他们来。福音的精神不是「来」,福音的精神是「去」。今天的教会开布道会,常常停留在「你们来听耶稣的道理」的阶段;其实耶稣的教导与正确的观念应当是「你们去传福音」。教会的观念要从「来」的观念改成「去」的观念。教会对主的命令的尊行,要从「等他们来」改成我们「去把他们呼招出来」。他们不能来,他们沉睡在罪恶的中间,他们在沉沦的中间。他们像一个人在大火狂烧的房子里面沉睡。外面的烈火烧着,他们还在做梦,梦见自己在游泳。外面的火烧得很烈,他们却在梦中感到很凉爽,很舒服。他们不能出来,所以你要去,把那根柴从火中拉出来。你要去,到他们中间去,让主的爱临到他们中间。你要去到他的家里带他,把福音传给他。你不是等他来而已,你乃是要养成「去」的精神。基督徒要有「去」的精神。

「传福音,报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请问:你肯不肯为主工作?求主让我们看到各地华人归主,这并不是不可能。罗马帝国这么凶残,这么强大的军事强国也最终成为属耶稣基督的国度。请问:马来西亚能不能?谁应该做?你我应该做!在哪里?就在这里。如果不是现在,是什么时候?如果不是我们,是谁?如果不是在这里,在哪里?从我开始,从今天开始。主啊。你差我,我必定去。主啊,你若不差遣,谁能传道呢?主啊,若没有人传道,谁能听道呢?主啊,若没有人听见道,怎么能信道呢?主啊,人若没有信你,怎能求告你呢?求你差我,求主悦纳。你愿意不愿意?你不是顺服我,乃是顺服我们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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