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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中教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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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6 1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 建 麟
    
一、经文:
a.
使徒行传中共出现六次,分别译为『教门、教党和异端』希腊文为airesis英文多译为sect
b.
(1) 5:17
撒都该教门“名词、主格、阴性、单数”,英文译作sect (2) 15:5法利赛教门“名词、所有格、阴性、单数”,英文译作sect (3) 24:5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名词、所有格、阴性、单数”,英文译作sect(4) 24:14他们所称为“异端” 『名词、所有格、阴性、单数』的道,英文译作heresy (5) 26:5按着最严谨的“教门” 『名词、直接受格、阴性、单数』,作了法利赛人,英文译作sect (6) 28:22因为这“教门” 『名词、所有格、阴性、单数』,是到处被毁谤的,英文译作sect

二、社会学中几个名词的定义:取自唐崇怀牧师的课堂讲义
a.
教社sect
1.
正式宗教中所分出来的小团体。
2.
同常因为原有的宗教不能满足他们在某些宗教、信仰、灵性上的欲望,因此自立门户。
3.
通常被视为极端或异端。
4.
具有高度的分别意识。要改变或拒绝原来宗教的价值观,故常被原宗教所拒绝,也被主流社会排斥唾弃。
5.
一般的领导无特定型式,有正规训练、活动较采自然型式、重创意性活动及自由发挥,就是较重感性、恩赐才华较以经验来表达。
6.
不拘泥于教条、多有教规、会友来去自如。
b.
教门或教帮cult
1.
围绕在一位神性领袖所形成的一种宗教团体。
2.
组成严谨、权威意识特强。
3.
注重个人问题、忽视社会问题、异端成份特强。
4.
多有抗拒群众、主流社会的价值型态。
5.
乖僻自侍、具煽动精神、为社会所厌弃、唾弃。

三、各个教门在圣经中相关的事项:
a.
撒都该教门:当时为大祭司及其同人,因着使徒行神迹奇事、多人信主而满心忌恨;若是加上福音书中的内容,他们否定死人复活的事情。特点是因着自己先有的、不合圣经的思想,而去否定、忌恨圣灵使用使徒所行的果效。
b.
法利赛教门:他们当中的人信了耶稣以后,仍然奉行割礼和守摩西的律法,并以必须如此为教义。特点是信了耶稣以后,仍然以过去不信时的思想,来解释或持守基督教的教义。
c.
异端:基督教当时被犹太教视为异端。特点是符合圣经立场、思想的圣道,被不明白且拒绝者,称之为异端,重点是判定何者为异端的标准,是我们应当先确定的。
d.
严谨的教门:由以往保罗如何成为法利赛教门中之人,可以知道法利赛教门也有最严谨和较不严谨的分别。教门的特点之一是,训练的严谨度不同于原有的宗教,或过严、或过松,我们也必须按着圣经而予以分辨,才能辨真伪。
e.
基督教教门:在罗马对基督教持较客观立场的犹太人,将基督教视为犹太教中的一个教门。重点是基督教被称为犹太教的一个教门,不是说基督教错了,反而那才是原来的或是正统的基督教。
f.
结论:
1.
教门确实存在不同的宗教观念与态度之中。
2.
不同教门之间确实彼此视对方为异端。
3.
这或许是基督教之中有不同的宗派、不同神学观和作法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认识“正统或正确的基督教信仰内容”。

四、由教门在使徒行传或路加所使用的情形,归纳其定义:
a.
来源:在原有的宗教之中,因为宗教生活、教义、和其它相关的利益的不同,而在原有的宗教中有所分门别类。
b.
特性:尊崇原有的宗教,却视不同的教门为异端。
c.
当警惕之处:
1.
前提有二:一为神是教会为一的主;一为任何宗派或人士之间确实有所差异性。所以宗教人士均难避免教门之事的发生,确应以『不是由我而产生』为念。
2.
既然教门来自宗教生活、教义、和其它相关的利益的不同,因此应当避免“从我的经验来决定教会生活的模式、教义的内容”,同时更要避免“为了所见的利益,而决定教会的决策与方向”。
3.
自己不要成为这新教门的中心人物,也不以任何人为此教门的中心为反省与分辨的标准之一。
4.
自己的想法与经验的心得,不要变成圣经结论的唯一内容或标准,更不要使之成为教会使命、异象与作法的决定因素,因为这是取神而代之的事,同样的也不要给其它思想、教义、说词…有取神而代之的机会。

五、关于基督教在犹太教中被视为一个教门:
a.
基督教被犹太教视为教门和异端:参考徒24:1-23。辩士帖土罗说:保罗是拿撒勒教党的一个头目、鼓动众犹太人生乱,甚至连圣殿也想要污秽。他们对保罗控告的理由,来自他们对犹太教的认识,却不是神心中的犹太教。参考28:17-22。基督教是到处被毁谤的。在犹太教当中被毁谤可以说理由同前,基本上当时在外邦人中,基督教并未被毁谤,若说以弗所的暴动等那是行法术的人,见以不当方式生财得利的门路被关闭了,才起来以毁谤的方式,对待基督教。
b.
路加详细记录此事,而且未加反驳,只记录保罗的分诉。保罗说: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可见虽然犹太人歪曲主的圣道,而视基督教为异端,保罗并未攻击或反击,而是藉审讯『辩明真道』和传扬这道。
c.
结论:
1.
不信之人可能因为拒绝真道、抵挡真道而毁谤这道,甚至称基督教为异端。
2.
基督徒却应该以反省的态度,反省自己的信仰,是否真的、正确的符合真道。所以要先认识自己的信仰内容是否正确。

六、简介初代教会时的基督教:基本上以新约圣经为主。
a.
信仰:
1.
神论: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神,但是还没有使用三位一体或圣三一神的字词。
2.
救恩:耶稣基督和祂的十字架,是唯一所信、所高举的内容。
3.
祷告,当时应为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向父神祷告;应该仍有直接向父神祷告的部份,因为当时的使徒仍然在申初祷告的时候,进圣殿祷告;似乎当时还没有向圣灵祷告一事,因为新约圣经全无此类的记载,甚至没有任何的暗示。
4.
结论:
  初代教会没有三一神论的神学教义,只有三一神的信仰内涵,所以重点是我们是否真的相信三一神,而非将“三一神论”成为争论的内容。
  初代教会就是传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所以重点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是唯一的救恩,而非将“教会、神学、灵恩……”成为争论的内容。
  初代教会以使徒行传所记载的祷告为例,没有向圣灵祷告一事。[1]所以重点是向神祷告,这神是三一圣神,而非将向神祷告,成为争论的内容。
  我们不要反对向圣灵祷告一事,但是也不要坚持别人没有奉圣灵的名、向圣灵祷告,是一种错误。因为神不喜欢我们将这一类的事,成为争论,也不喜欢我们以此分门别类,高过经文而来的争论性思想,不应该是基督教的正统信仰。

b.
教会:
1.
成员:指信了耶稣的人,聚在一起的活动。并以使徒和使徒所指派的人为主要管理、作圣工的人。
2.
圣灵的恩赐:完全没有反对圣灵赐恩赐,但是却不是按着圣灵的恩赐来带领教会,不过却认定按着圣灵所赐的恩赐来彼此造就。应该可以说教会管理或约束有圣灵恩赐的人,而教会指的是在神所设立的职份上的同工、使徒所指派的同工,按着使徒的教训以及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来作为管理、约束的标准。参考哥林多前书12-14章、以弗所书4章、使徒行传15章、14:19-23等。
3.
事工:一般性或原则性是同工带领教会生活、建立教会制度、大家一起向外传福音;但另有一个特点,就是圣灵自己彰显异能,然后使徒跟进,就多有众人归向神。
c.
某些名词:
新旧约中或我们的圣经译本中,有许多的相同名词,但是新旧约中的意义已经改变了。例如:旧约的先知是向人说,神要先知讲的话,有时还限定听的对象、讲的地点与时间,此时,不听的人就有祸了。新约的先知确实说出一些圣灵说的话,但是多为关于个人性或地区性的。例如亚迦布对保罗说个人性的预言内容,但是保罗却没有听从,参考徒21:8-14;在地方性的教会中,先知得启示,是为了彼此造就。亚迦布也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参考徒11:27-28
d.
结论:
a.
在初代教会的时期,教门是确实存在的。犹太教中的若干教门是具有历史、利益因素,但是教门出现的主要因素,应该是对神的道的误解。例如:律法与救恩、神的独一性与三一性……等等。
b.
教门本身只是一个词,应专指同一宗教、教会中之不同派别。若将教门看作就是分门别类、都是错误的,因为基督教在当时是犹太教的一个教门,对犹太教而言是异端、对保罗而言是圣道。
c.
不正确的教门有一个特性:就是围绕在一个人物、一个神学性的立场、一个属灵经验性的观点之上。保罗所谓的圣道,不是围绕在人,而是耶稣,祂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不是一个神学性的立场,而是耶稣基督和祂所完成的救恩;不是一个属灵经验性的观点,而是神在永世里所赐的应许,这个应许的完全应验或实现,也是在永世里的。
d.
重点仍然在于我们我谓的圣道,是否是正确的神的真道?那是我们应该付上寻求、检验与分辨之处。

七、教会与教门的关系之一:地方堂会之中不该有教门。
  奥古斯丁AD354-430曾说:两个不同的神学思想、作法,用在同一间教会中,必定带来分裂。关于这些不同教门的人士,对于面对“教门使教会产生分裂之过程的看法”,就是基本上将不同观念的事工引进教会,以至在会众中产生冲突,然后导自分裂。关于引进这些不同的观念的事工,以致于产生冲突,本人简略的归纳各种不同人士的某些态度或看法如下:
1.
灵恩人士:多持“是神要我在教会中作这事工、分享这信息”,我不能不作,因我以单单顺服神为人生目标、表达我对神的委身或响应。以至于有强烈进行的动机、有不畏坚难的热诚,常被评为不顾他人。
因为在传统教会或说福音教会当中,因灵恩而产生的冲突,多为灵恩人士或引进灵恩而来。我们很难断定他们的领受是真?是假?但是不尊重神原先所许可的安排,却是不争的事实,就是神既然已经让原来的教会建立在此,却以自己的领受,去改变神曾经作的事工的方向。所以如何学习将现在的领受和神已经作的工作之间,作出一个的平衡性的动作,是值得再思的功课。可能可以暂缓在团体的制度之内,实践神对我个人的带领,较为平衡吧!
2.
和谐人士:较多持“神若不许可,不会发生”、‘为了教会继续和谐的理由,应当忍耐’、“为了他人或个人的因素而沉默”。以至于多以等待、和谐、并以多数人的行动为指标,常被评为不遵守其它经文的基督徒。
教会在人间和谐与教会专一属主,何者比较重要?大家各有立场,因此如何学习?以至于我们都站在神现在要我们作的事上,是值得再探索的功课。可能可以从『先尽上当前职份的责任』为开始吧!
3.
发言人士:多注重“教会的本质是否符合圣经的立场?”他们以教会是否持手神已经让我们明白的圣经真理为主要立场,比较不重人际之间的冲突。以至于以维护真理的立场,参予教会事务,常被评为不近人情。
所谓的护教是使教会明白异端与偏差之处,目的是要造就教会,但是当偏差已经进入了教会,是护教较重要?还是维持教会较重要?也是见人见智的事,所以处理的有智慧,是应该反省之处。可能可以从制度中的沟通开始,比较不那么偏激或激烈吧!
4.
结论:
a.
众教会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经历、看法,但是单一堂会之间,应该只保留一种立场或陈述。
b.
参与教会应以在主里、按着圣经和本堂会的教义,建立这边教会为前提。
c.
引进任何新的思想与作法,以不造成肢体间的冲突为前提,相信是符合正当的伦理与道德之事,当然比较不会成为得罪神的作法了。

八、教会与教门的关系之二:自己宗派之中不该有教门。
a.
教会本身在一个宗派之中,超宗派的独立教会本身就是一个宗派、就是一个教门,所以在世上的地方堂会应该属与某一派别,就是在某一教门之中,目的不是为了分门别类,而是为了在今世能够较有效的对某些特定对象或族群作福音工作。
b.
没有一个宗派对神的心意、圣经是完全了解的,但是神并未只因此责怪宗派或个人;神只是要个人与宗派,在不完全之中,继续追求认祂、追求过一个实践真道的生活。虽然可能经验与看法上有所差异,但是在处理差异的过程中,应以教会的纯正、合神心意的见证为前提,而非立场、利益为前提,或许就是保罗所说的“看得合乎中道吧!”。
c.
所谓的参加一个堂会、一个宗派为会友、为同工,应该先认识这间堂会、这个宗派,然后与众肢体一起在“神所设立的教会或宗派之中”,建立这个教会与宗派,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本人以为,这不单是圣经对基督徒、神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在世上有所职业道德的表现。
d.
结论:
1.
前提一:堂会与宗派的设立,在世人来看,是神召人、差人而设立的;在基督徒来看,是神自己设立的,被神使用的人,应视自己是器皿、是没有主权的仆人。
2.
前提二:堂会的植堂与宗派的产生,在教会历史上来看,神不是透过一个属神的人而设立的,而是透过向祂的教会、一个属祂的团体,启示或显示祂的心意而设立的,正如使徒行传第二章耶路撒冷教会的成立、第十三章安提阿教会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出去,作圣灵要他们作的工。
3.
由教会历史看堂会与宗派有所错误之时,凡是以争对错、争正确的事奉,而产生的分裂,总是一方有进展、一方需要疗伤,因此在有得有失、有对有错的情况之下,圣经的例证是没有结论。例如:保罗与巴拿巴为马可而分开,所以我们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若自己落在争论中,当说己不对;若人落在争论中,不说人不对;而教会的带领者、相关领袖应当按章程,迅速予以解决,免得给魔鬼留了一个分裂教会的机会。

九、结尾:
  持守真道的人士、教会或宗派,应当不怕被人称为一个教门,但是不能以强调自己与其它宗教、宗派、教会之不同,而被称为一个教门。
  例证一:在历史上某些强调浸礼的人士或教会,声称唯有浸礼才有效,甚至否定其它教会的浸礼,并且要求凡入教者,要重新接受他们的浸礼,这就不恰当了,这就是历史上的重洗派。
  例证二: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五旬节教会与圣洁教会曾经合并,成为五旬节圣洁教会。但是后来某些五旬节人士,坚持没有说方言,就没有圣灵的充满,以至于圣洁教会的人士再分出来,成立了拿撒勒人会。本人曾在1990年代听宣教士说,当时双方坚持结果,甚为可惜。
  在使徒行传之中,教门之事被用在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所以在基督教对异教、异端可以学习以使徒行传24章的内容来面对。至于教会与宗派之间的教门问题,似乎应以不坚持已为对的态度来面对。关于堂会之中、宗派之中的教门问题,不应以个人的心得与领受,发起教门之争的事,但也不以个人的心得与领受,处理教门之争的事,而是按章程而处理,因为正的堂会与宗派的章程,还是由先圣先贤按圣经而制定的。关于真的异端之争,应以新约书信中,不容异端破坏教会的护教立场,积极面对。
  求主帮助我们,在祂的殿中,不制造因教门而来的分裂;只寻求在体制中,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为的是建立合乎圣经的教会生活,而非我个人所认为的合乎圣经的教会,这或许就是议会制的教会的益处吧!

十、应用:本人尝试以“教门”为题,作一篇讲章。
经文:使徒行传24:1-21
题目:使徒行传中的教门;保罗与教门
主题:神若不许可,教门不出现,神既已许可,当求蒙主  
   恩。所以不要惧怕教门之事,而应借机以神的话语
   来面对教门之事,就必得神喜悦、得神所定之福。
段落:
前言:教门的定义;初期教会被犹太教称为教门或异端。
1.
保罗接受这事实,却仍按正道事奉神。
2.
保罗面对这事实,以对神、对人无亏自律。
3.
保罗处理这事实,以传扬福音为目标。
结论:对外有教门、对内无教门;
   应求无亏神、亦求无亏人;
   教门虽麻烦、福音照常传;
   教会应常在、教门成主恩。

信息摘要:
一、教门的定义:
  教门是在原有的宗教当中,因为不能满足的期望与解释经验的能力的不足,以致于强化某些教义、思想、事情或人物而在原有宗教中,与其它人有所不同而来。
  撒都该教门因政治上接近罗马人、且不信死人复活的事情,而成为一个教门;法利赛教门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方式解释圣经与律法,也成为一个教门;历史上的重洗派,过于强调洗礼的形式,而否定其它教会的洗礼,亦成了一个教门。
  至于拿撒勒教门或教党,以耶稣基督为中心人物、耶稣被订在十字架上为救恩的教义,虽被犹太教视为异端,却仍是正确的宗教,因为以耶稣为中心是正确的,因耶稣是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以神为中心的宗教才是正确的宗教;以耶稣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为中心,也是正确的,因为祂是唯一的救主、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是唯一的救恩。
  因此以任何一个世人为中心、任何一个人的思想为中心、单以任何一项真理、教义或圣经中的事务为中心,所出现的教门均不可取,应予以唾弃、排除在教会之外。但是我们若以神为中心、以神全面的启示为中心,就算人以我等为教门、为异端,也不必畏惧,只要时常谦卑地反省“我们所信的是否真的合乎神的话?”只要发现人的评论 是正确的,我们就改;若评论的不正确,亦不需反击。

二、保罗接受犹太人称他为拿撒勒教党之人:徒24:13-15
  犹太人在耶路撒冷以假见证控告保罗、现在又在巡抚面前诬告他。保罗在巡抚面前说:他们所告之事他们不能向巡抚证实;然后他再说:他正是按着这道事奉神。
  保罗不反击、不攻击他们,只是按着他自己、众使徒和众圣徒所共同认识的耶稣基督和祂订十字架,事奉祖宗的神。
  我们应该反省自己的信仰内容,是否与自己所在的教会的信仰内容相同?是否与同宗派的信仰内容相同?是否与整本圣经一致?是否偏向某一个人物?偏向某一种思想、单一的教义或单一的圣经段落?

三、保罗面对犹太人称他为拿撒勒教党之人:徒24:16
    保罗说:因着这正道,他自我勉励,对神、对人常存
  无亏的良心。当我们按着正道事奉神、服事人的时候,我
  们应当谨慎,因为有可能按着正道事奉,却仍然做出亏对
  神、亏对人的事情。不然保罗不必以此自勉。
    为何按着正道事奉神,仍有可能走偏呢?当世界上的
  事情,按着规矩和公式而作,人就不能也不会说我们做错
  了;例如:数学按公式作就一定对。为何宗教上只有基督
  教按正道而行,也有错的时候呢?因世界上的事情,都是
  以照规矩行为正确的标准,但是基督教却以神超越祂自己
  所订的规矩为前提,因此照正道行,却在不知不觉当中,
  以自己照正道而行为中心,此时就成了不正确的教门之一
  了。例如:保罗责备彼得之事,参考加拉太书2:11-21
  如果彼得等人以不要叫外邦人为难,而与他们同席;又以
  不叫犹太人跌倒,而中途离席;两者均无可议之处。但是
  变成以自己来决定,何时该用哪一项神的原则!这就成了
  以自己、以某一思想或教义为中心了。因此这是错的。
    我们分辨自己是否亏对神或人,就是以此自省;我们
  在教会事攻的职务上,分辨他人,也是以这原则为方法。
  到底我现在以自己、他人、某一思想、某一经历、甚至过
  于某一经文!求主光照我们。

四、保罗处理犹太人称他为拿撒勒教党之人:徒24:10-21
  保罗在耶路撒冷的时候、在千夫长的营楼里、在公会里、在巡抚衙门里,他都不是为反击犹太的控告而说话,只是把握机会传杨主的福音。参考使徒行传21-24章。这是保罗留给我们的好榜样。
  若是宗派外之人,说我等是一个教门,我们可以不反击,只是把握机会宣扬主道;若是堂会外之人,说我等是一个教门,我们仍然不反击,仍然是把握机会宣扬主道。但是在宗派与堂会之中,若有人犯了彼得与其它犹太信徒所犯的错误,我们应该校法保罗对彼得之直言。否则将来必以分裂式的增长作收,那时真是亏对神和人了。这就是耶路撒冷会议的一个原因,当然我们也要自律,不要将争论引进教会才是。

五、结论:
  因为今年八月的第一个主日,是本堂的35周年庆。五六月的主日讲坛,将探讨安提阿教会如何成为一个福音广传的教会?如何成为一个宣教的母会?
  如果我们要成为一个宣教的母会、植堂的母会,将来必有人会观察我们的教义与做法,甚至我们自己人当中,也会有意见相左之时,我们应如何面对呢?望主怜悯。以下文互勉吧!
  
  对外有教门、对内无教门;
   应求无亏神、亦求无亏人;
    教门虽麻烦、福音照常传;

   教会应常在、教门成主恩。
[1] 使徒行傳中凡是明言禱告之處、且記載著禱告的對象的經文:1:24-25禱告的對象是“主”。3:1-6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4:24向神說:主阿!9:10-19亞拿尼亞奉耶穌所召、所派,去為保羅禱告。10:2哥尼流常常向神禱告。10:9-16; 11:1-10彼得禱告時,見了異象,所稱呼的對象“主”。12:5教會切切的為彼得禱告神。13:1-3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16:25保羅和西拉在監裡,禱告、唱詩、讚美神。如果加上22:17保羅在聖殿裡禱告,應該是向神禱告,而非指名道姓的向聖靈禱告。8:14-24使徒為撒瑪利亞人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加上西門想買“禱告使人受聖靈的權柄,而被定為:在神的面前心不正。”應該也不是奉聖靈的名禱告、也應該不是向聖靈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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