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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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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3 23: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四7)
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三16)

圣经好像在说,罪是一个有权势的主体,可能成为人的主人或丈夫;它也像是有情感的东西,会恋慕人,缠住人。又说到它可以藉着死,作王统治世人;当然不是个好王。幸而,最后还能够被人制伏。罪的可怕,是因为它太像人了。
你是否感到希奇,创世记四章7节和三章16节,是平行的。更希奇的是,圣经用“制伏”,和“管辖”这类的字眼,跟“恋慕”来对比。这是不是有些反乎平常?
如果你的感受是这样,我们就得思想索求“恋慕”这字的意义,当然要可以同样适用于以上两处经文。这个字,相当于“意欲”(desire),是表示以自己的意愿加之于对方。
因此,在第三章16节的景象,是女人和男人,在互相竞争。神原来的旨意是为“帮助”的配偶,因为罪的侵染影响而改变了,成为对立的局面。本来协和的基本家庭单位,只有夫妇二人,竟然女人要制伏男人,男人力强,管辖了女人,爱的里面不纯净了,加上了控制的意欲。这是家庭问题的源起。
再看第四章7节,神所指的是人犯了罪以后的情形。新约圣经说先“是女人被引诱”(提前二14):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四12),罪就跟定了人,不肯放过人。圣经把罪比作一条伏在门前的蛇,时时窥伺要对人加害,不肯放过。但人有责任不顺从它,要制伏它。
不过,从人的经验看来,人抗拒罪的纪录,总是失败的。连精熟律法的保罗,也承认有力不从心的苦处:“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这样,谁能胜得过罪的权势,制伏它呢?
实在说,不论人如何挣扎,总是宣告失败;于是人就像古时战争中,失败的一方,被势强的掳去,不得不屈服而甘作罪奴,心为形役,顺从而安享罪中之乐,生活在罪恶的污秽里,“在其中被缠住制伏”(彼后二20)。这是说,让罪作了主。
这情形一直持续下去,亚当的后裔陷在困苦中,没有指望。直到第二亚当,就是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到世上来,完全得胜了,得回了在亚当里所失去的。
只有接受主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且在三天后复活了,胜过罪恶和死亡,你才可以告别失败的哀叹,高唱得胜凯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八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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