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稳固的救恩
2008/01 23
一、救恩在新约中的用法
新约圣经对「得救」或「救恩」(原文sozo, soteria)的用法较重要的有三方面:
1.肉身方面的得救
徒廿七31──「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这「得救」指那次风险中之得救。
徒十四9──「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痊愈」原文与「得救」同字 sozo,参徒四9,10,太九21/22)「痊愈」指那次病痛中之得救。
雅五15──「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本节的「救」指患病得医治,身体方面的「救」。
提前二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这里的「得救」,是指今生身体痛苦中的得救。
林前十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叫他们得救」指在饮食的事,不叫人绊跌,不叫人在灵性上受亏损。注意比较上节「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腓一19──「因为我知道这事借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终必得救」指保罗在那次下监的事上将得释放(参下文20/25,二24)。
2.用于指将来的得救方面(如主再来等)
罗十三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得救」指主再来时救恩的最后圆满实现之得救。全节与下文,都是显示黑夜已深,时日无多,所以要「趁早睡醒」,行在光明中。
来九28──「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拯救」原文是名词(soteria)与「救恩」同字。基督第一次来是为赎罪,第二次来是实现祂所成就之救恩的全部福分,包括身体的得救赎。
林前五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既说「主耶稣的日子」当然指将来主来时之得救。
彼后三15──「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经文的上文提到世界的结局和新天地,这里的「得救」当然也是指将来的。
启十二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救恩....现在都来到了」,救恩不是早已来到了吗(路十九9)?为什么在大灾难之中,又这么宣告呢?那是指主再来时,救恩的最后圆满实现说的。
「救恩」按这种用法,是包括将来才能享用的一切神为人预备的福分。
圣经论到「救恩」的时候,按基督救赎之工作来说,是已经「成了」(约十九30);但按祂救赎的目的来说,并未获得最后圆满实现。未获圆满实现的原因,不是祂的救赎还未完全(来五9,七27/28,十12/13),而是神对这世界所定最后的结局和信徒身体得赎的日子未到....。那一切都要到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后,最终进入永世时才圆满实现。这就是圣经有时提到「得救」或「救恩」预指将来的缘故。
3.用于今日真诚信主的人灵魂得救方面
路十九9──「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撒该是今天就得救,不是将来。
徒二47──「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注意:主是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不是将或许至终会得救的人加给他们;若是主将一群未知是否得救的人加给教会,那怎算得是加添了得救者?
林前一18──「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参林后二15)。若「得救」不是指现在的,也不确定的,则「得救的人」与「灭亡的人」有何分别?「在我们得救的人」这话变成毫无意义;因为现在说「在我们得救的人」,可能过些时这「我们」却变成灭亡的人,跟他们没有分别。
林前九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若不是现在得救,而且不知是否一定会得救,则「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是怎样救?救了之后,他们随时会变成灭亡的人,怎算得是「救」?这话变成完全是空谈。
弗二5──「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弗二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以上几节所提的「得救」,都是现在得着的,不是指将来,是现在得着而继续得着的意思。
西一13/14──「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提后一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多三5──「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以上几节,保罗在追述基督的拯救与选召之恩时,用「救了」表明使徒和信徒们都是已蒙救赎的人,已被迁到爱子国里的人。
如果「得救」是须待人的一方保持到底的,如果信耶稣得救只限于「信」的那一下子,此后就要看各人自己的努力,然后才决定是否得救,主耶稣和使徒们就不该用这种表示现在已经得着的语气提到得救了。
二、得救今日可知
1.主耶稣明说
主耶稣除了明对撒该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路十九9)之外,也曾对十字架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3)
主耶稣不是对撒该说,等你赔还所有讹诈人的,救恩便临到这家;而是说「今天」救恩临到这个家,就是在撒该自动的对主耶稣说「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时,就是他一遇见主就有了知罪悔罪的心,且诚心接待耶稣之时,救恩就临到他了。
那十字架上与主同时被钉的强盗,当他求耶稣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主耶稣立即回答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对这强盗说「今天」就可以得救,是非常明确的证明人的得救是凭主赎罪的功劳,因那强盗已没机会像撒该那样向人赔还他所抢夺的了。
2.使徒约翰明说
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这样告诉我们:「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这都是圣经的明文,指明得救是今天就可以确知的,不是到了天堂才知,也不是到终才知道,因人到临终多半神志不清,更难确定。
「得救」如果不是现在已经确定的,使徒怎能说他写信的目的,是要使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按本节的上文约翰壹书五章十至十一节:「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赐给」has given-N.A.S.B.)是什么时候有永生的呢?是现在就有了。
3.保罗与彼得的教导
不但使徒约翰明说得永生是可以确知的,使徒保罗和彼得在他们的书信中,也表露了同样的「信念」,证明他们深信因所得的救恩,必能到主那里与主相会。例如:
林前十五51──「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我们」把一切信徒包括在内。保罗深信所有信徒都会复活,都会身体改变,不是不敢确定,而是现在就确知(参腓三20/21)。
帖前四17──「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如果保罗不确信所有信徒都已得救,他怎能说「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他又怎能安慰帖撒罗尼迦信徒说,所有在主里「睡了」的人,主再来时,必与主一同再来?
彼前一5──「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末世显现的救恩」指主再来时所带来之恩典)彼得在此表现坚定的信念,相信「必能」得着主再来时所带来的福分。
任何怀疑主救恩永远稳固的人,绝不能像使徒们有那么确实而有把握的信念,确知自己或其他已经诚实信主的人,必能与主相会。任何不确信主救恩的稳固的人,绝不敢告诉信的人,他们已经确实得救了,这就与主耶稣和使徒们对一个罪人得救所给的保证和信念相背。
4.直接明文的根据
当我们不存偏见读神的话时,不难发现:
所有关乎「得救」的,是永远稳固,或现在已经得救方面的经文,都是正面直接针对「得救」的问题而说,并且可以跟上下文的论题连贯,明确而肯定,不用反面推理,不是引用比喻的。凡是怀疑基督救恩的稳固,根据工作经验,某些看来很热心的信徒,却终于完全「跌倒」,而以为救恩可能失落的想法,所根据的经文,无法像「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实实在在的告诉....已经出死入生了....」那一类的话,那么绝对明确而直接涉及罪人得救的经验。他们相当借重于解释比喻所引起的疑惑和反面的质疑,把涉及生活方面的「得救」,与罪人悔改成为神家儿女的「得救」混为一谈;或是若干程度的不顾上下文,而挑选出经文作为质疑根据,却非常缺乏正面明文的根据。像那一类的经文,纵使完全照怀疑的人的意见解释,仍然不能作有力的根据。那些经文,最多只可以用来对「永不灭亡」的应许质疑,不足以作为确定那种见解的根据,所以我们不该用质疑的经文建立教义,要用可信的应许建立教义。
三、圣灵永远的同在
约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
弗一13/14──「你们既然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子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
主耶稣亲自应许,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人,不但有了永生神的生命,也有了主耶稣所应许的圣灵永远与他们同在。在他们信了福音的时候,这圣灵就住在他们心里,成为他们的凭据(原文作「质」),直到神之民被赎,也就是直到基督再来与主面对面的时候。虽然信徒可能消灭圣灵感动而犯罪,或行事叫圣灵担忧(弗四30),但圣灵却永不离开重生得救的信徒。信徒若顺从圣灵的感动行事,就能得胜罪恶;不顺从圣灵就可能失败而落在罪恶的痛苦中。他们可能因犯罪与神的交通有了隔膜,却不会因此失去生命。
「凭据」原文作「质」,就是抵押品的意思,除以弗所书一章十四节之外,林后另有两次提到:
林后一22──「祂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
林后五5──「为此培植我们的就是神,祂又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
所以圣灵永住在真信徒心中,是我们得救的「凭据」。这凭据像「抵押品」那样,保证我们必然得救,正如罗马书八章十六节所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圣灵既永远与信徒同在,信徒所得的救恩当然是永远的了。否则,若信徒犯罪之后又灭亡,则永住在信徒心中的圣灵会不会离开呢?若那跌倒的信徒又再悔改,圣灵又再「永远」住在他心中吗?有什么圣经根据,可以对这种见解作圆满的交代?
四、若已重生必进神国
约三3──「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
约三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基督徒的得救,除了罪得赦免,与神和好,被神称义之外,还从神领受生命。重生就是从圣灵而生,不但是进入神国的条件,而且叫我们与神之间发生了属灵的生命关系。在约翰福音三章一至十五节中,主耶稣首先告诉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跟着告诉他重生就是借着水和圣灵而生,最后指出怎样可以得着重生,就是相信被举起来的耶稣基督,「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所以,重生实际上是因圣灵的工作使信靠基督救赎的人得着永生神的生命,也正如约翰福音一章十二、十三节所说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参拙作《由初信到成长》)
所以用信心接待主而从圣灵生的人,不再是罪人,而是神的儿女,跟神已有了生命的关系了。这种与神父子的生命关系,是否随时会因人的软弱失败而解除呢?不会。新约圣经从来不把失败软弱的基督徒看作不是神的儿女,倒是一再强调,正因他们是神的儿女,所以必然受管教(来十二5/13)。
反之,如果得救了的信徒会因为犯罪失败,或犯了较重的罪而灭亡,这是否说他们不再被神承认是祂的儿女?当他们在罪中时,这种生命关系就自动解除或失去了生命?那么当他们重新悔改之后,是否又再得着「重生」,又再恢复与神的父子的生命关系?重生是否多次重复的经历?作神的儿女,呼叫阿爸父,是否在有生之年,是可能不断改变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否要到离世才能确定?有什么经文可以支持这种见解?既然重生作神儿女有这样明确的经文可作我们的根据,那么失去重生之生命,失去神儿女之生命有没有同等可作根据的经文?
年老的使徒约翰写信劝勉当时的信徒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约壹三1)紧接着第二节使徒又补充说,祂不但按祂的慈爱收纳我们,使我们得称为祂的儿女,也因我们得从圣灵而生,而真是祂的儿女。不但「现在我们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有分于祂的荣耀,还不知道,「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再来),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三2)。若信徒还不知能否得救,主再显现(再来)时,怎么可能「必要像祂」,又「必得见祂的真体」?祂的真体的荣耀,就算旧约中的摩西,新约中的使徒约翰自己,一见就承当不起(出卅五18/23,启一17),何况一般信徒,怎敢以能见祂的真体为盼望?使徒又怎能那么肯定的说我们必会「像祂」?可见在使徒约翰的观念中,显然已把一切重生得救的信徒看作已经是神的儿女,儿女见父亲那当然是可喜的盼望了!
五、是暂时得救吗?
虽然没有人说得救是暂时的,却有许多人明说得救了会再灭亡。很少人明说「暂时得救」这句话,却有许多人在散播暂时得救的观念。倘若一个重生得救了的信徒,只是暂时列为得救的人,要到临终才能确定是否终于得救了,那就是说:信徒是属神或属鬼是未定的;我们究竟是神的儿女或魔鬼的儿女现在还不能作实;我们会在爱子的国里,或是进入永火是个「未知数」;是光明之子还是灭亡之子也是各有一半的可能。那么,信耶稣的结果只不过使我们成为「暂时得救」的人。若是这样,我们不妨试用这观念去读新约圣经,看看是否跟新约圣经所表现的观念相合?例如:
1.若得救是暂时的,主所应许的赏赐是否空谈?
主耶稣说:「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五11/12)主耶稣已否把门徒列在跟祂同站一边的人,且是已确定可以到天上的人?否则若根本不能得救,怎么得赏赐?怎么会「有福」?并且,若得救是暂定的,则全新约中有关基督徒可得赏赐、荣耀、或冠冕的应许,变成一张随时会通知银行停止支付的支票。仅比空头支票略胜一筹!而这就是所谓神信实可靠的应许么?还是只是一些凭人已经玷污的心思构想出的道理?
2.若得救是暂时的,信徒怎么算得是世上的光?
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4),又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祂是否已把信徒确实算为光明之子)弗五file:///E:/doc/christ/博客文章/image.taobao.com/forum/smiles/icon_cool.gif?难道未得救的人也是世上的光(帖前五5),且能把荣耀归给天父?
3.若暂时得救信徒是否神的儿女?
主耶稣说:「你父在暗中察看」,或「祷告你在暗中的父」(太六1/14。十20,29,32/33,..)时,祂到底是谁的「天父」?祂将来才是我们的父吗?还是普世人都算是神的儿女?
约一12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这应许是否多余呢?我们是在信的时候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就从神生;还是先信了,暂且从神生,直到死后才作实?
4.若暂时得救怎样叫万民作主门徒?
当主耶稣叫门徒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9)时,他们自己已经得救了吗?主是差遣一些暂时得救终或灭亡的人,去拯救那些暂时灭亡而终或得救的人吗?
5.若暂时得救,教会得救的人数怎么增加?
教会初期,「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二47)。圣经曾说主将「或许得救的人」加给他们吗?这些人若还没有得救,圣经说「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岂不是空谈吗?
6.若暂时得救使徒怎能惩治犯罪者?
五旬节时,彼得斥责亚拿尼亚夫妇欺哄圣灵,以致他们死在当前。那时,彼得自己是否确已得救(徒五章)?他自己只不过是暂时得救的人吗?就凭这样的得救便得着属灵的权柄,惩罚那暂时未得救的人吗?
7.若暂时得救使徒蒙召有何意义?
保罗蒙召要到远远的外邦去,叫外邦人「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廿六1file:///E:/doc/christ/博客文章/image.taobao.com/forum/smiles/icon_cool.gif。那时保罗还没到人生终站,但他当时是否已经是绝不可能再归撒但权下的人?他是否还可能被「弃绝」(林前九27)?神是差遣一个暂时不在撒但权下的人,去从那些正在撒但权下的人中,叫他们从撒但权下出来暂时归向神,好叫他们或有可能成为不再归撒但权下的人吗?
8.若暂时得救信与不信有何分别?
保罗劝勉哥林多人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林后六14/15)他怎么在信徒与非信徒之间分别界限?在他观念中的信徒是否已经肯定是属神的和属光明的呢?若信徒只不过是暂时得救的人,不信者也可说是暂属灭亡之人,这样「信」与「不信」的又怎么不相配呢?
9。若暂时得救谁是天国国民?
保罗对腓立比人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0/21)。当时保罗是否为信徒都是已经得救的人才发出这样确定的盼望?还是连他自己也不知能否到天上,便用夸大的口气说这些话?他怎么能有那样充分的把握相信「我们」的身体会改变?
10.若暂时得救,使徒的教训何用?
使徒约翰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他是否还不知道自己能否得救,便写信叫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
11.若暂时得救,门徒怎算得「是干净的」?
主耶稣离世前为门徒洗脚,曾对彼得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都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约十三10)。所谓洗过澡的人显然是隐喻信而得救的人。下句「你们是干净的」显指除犹大以外的十一门徒。「然而不都是干净的」是特指犹大。主耶稣的观念中不是把他们看作已经得救的人、已经属基督的人吗?
12.若是暂时得救,主称信徒为弟兄怎会不以为耻?
来二11──「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究竟谁是得以成圣的?是暂时信的人吗?为什么祂称他们为弟兄竟不以为耻?这话是否说得太早?他们是否已经确是祂的弟兄?还是要到最后才知道是否「弟兄」?那么圣经说:「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是否该注明:「要等到他们死后才作实」,现在是「暂且不以为耻」?!
13.若是暂时得救,使徒怎能说信徒「从此以后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
保罗对加拉太人说:「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加四6/7)。使徒的话不是表示所有信的人都已经确定是神的儿女吗?「从此以后,不是奴仆,乃是儿子」岂要到死了以后才开始算?使徒的观念中不是认为信而得救的人,已经受了神的儿子的灵而现在就是神的儿子了吗?
14.若暂时得救,使徒怎能肯定当时教会的信徒的生命与基督同藏在神里面?
保罗对歌罗西人说:「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3/4)。保罗这样说的时候,是否认为一切诚实信靠基督的人,是已经确实得救,还是或许得救?保罗是专指歌罗西信徒中到死时仍然相信的人,将与基督一同显现吗?「他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这话不是概括性地对当时信徒说吗?这些话不是表现使徒的观念认为信徒现在已经得救了吗?
15.若暂时得救,雅各怎能说信徒是神所生的?
雅各劝勉信徒说:「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file:///E:/doc/christ/博客文章/image.taobao.com/forum/smiles/icon_cool.gif。祂在什么时候「生了」我们?是将来还是现在?雅各这话是对当时已经得救的人说的,还是对将来可能得救的人说的?祂叫我们成了初熟的果子归给祂之后,是否我们随时可能变成再归给撒但?....
这是随便举出的几个例子而已!若得救是要「到底」才知道,为什么新约圣经许多经文都把信徒看作已经属神的,已经是光明的子女,已有永生的人,已在神国里的,已有复活盼望的人?如果这些都只是未确定的,圣经只该用「可能」、「或许」那一类的语气,却不会一再表现「视作当然」的观念。 |